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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剑出峨眉我为锋 > 0027 世子探花,郡主吃奶

0027 世子探花,郡主吃奶

    这个王妃相貌极美,叶孤鸿坐在她身边,更觉一道奇香袭鼻,忍不住使劲一嗅,却是奶油冰淇淋的味道。


    暗自奇道:我听说宋朝时候便有了冰淇淋,如今看来果然不假,这冷森森、香馥馥的,若不是甜甜的奶冰冻了,如何有这般好闻香味?看来这个王妃,也是吃货一枚。


    王妃见他鼻子嗅啊嗅的,不觉莞尔,旁边一个年纪大的婆子更是笑道:“王妃身上这股天然冷香,男子闻了便要销魂动魄,连这小小娃子,也难免俗。“


    王妃啐道:“老货,嘴上没把门的么?这孩子才几岁,懂得什么。“


    那婆子连忙轻轻打了一下自己嘴巴:“多嘴、多嘴,老奴只是想起王爷此次出外公办许久,不知多想这一口香气哩。”


    王妃摇头不理他,便问叶孤鸿,如何同王保保结识。


    这会儿没有哈总管这等内行人在,叶孤鸿放心乱编,那故事说的愈发一波三折。


    “……小可当时同安达虽然还未说话,但是看他那般气宇非凡,好生心折,谁知那些恶人卑鄙,打不过我师父和丑头陀,气无处出,竟向我安达打了一支镖去,我一看不好,连忙上前替安达挡下一镖!喏,便打在我这个地方——”


    这个年头,娱乐可没多发达,这些丫鬟婆子们终日困在后宅,愈发没甚见识,此刻听叶孤鸿比比划划说江湖恶斗情形,俱都听得呆了,听得恶人拿镖打小王爷,更是齐齐惊呼,连王妃都变了颜色。


    及听说被叶孤鸿挡下,又是一阵惊呼,王妃忍不住伸手,在叶孤鸿指着的胸口处摸了一摸,急切道:“啊哟,宝贝儿,那你可伤的不轻!”


    叶孤鸿一摇头:“伤不着我!小可衣服里面,穿着我师门至宝天蚕软甲呐!这件甲呀,是以天蚕丝缠绕金丝、银丝密织而成,份量轻,质地软,穿在身上,冬暖夏凉,水火不侵,刀枪剑戟,休想伤人一毫!与桃花岛软猬甲合称武林双珍!行走江湖有了它,何止多出一条命?”


    要不说人家前世带过货的呢,叶孤鸿这一番讲品,一众丫鬟婆子,人人都露出羡慕神色,也就是场合不对,不然接一句:“一二三上车!”只怕人人都要争相打款。


    王妃却是把手一拍:“啊哟!你说这天蚕甲我不知道,一说这软猬甲我却晓得!据说当年打破襄阳时,得了一件宝甲,便是你说的软猬甲,自此珍藏于皇家,去年皇上立伯颜忽都为皇后,便将此甲赠予了她,以示宠爱。”


    叶孤鸿眉梢微动,暗自把这消息记在心中。


    有婆子怂恿道:“皇上赐给皇后的,那定是真正至宝无疑!叶公子说他的天蚕甲,竟同软猬甲齐名,那岂不也是世间奇珍?那软猬甲在皇后身上,我们这些下贱人无福得见,叶公子这件宝甲,不知能否让我们开开眼界呐?”


    叶孤鸿把手一拍,笑嘻嘻道:“这位大嫂想看,只能等我安达回府。那日我替安达挡了一镖,他好生感谢,我们两个一番交谈,彼此投缘,当即便结为安达。我听说结安达,要把自己最好的东西送给对方,我最好的东西,便是这天蚕甲啦,而且他小小年纪,便随王爷四处公干,难免遇见那些不长眼的狂徒,这甲于他,却比在我身上更有用的多,便脱下来给了安达,安达则把他的美玉赠给了我。”


    说着有一次解下玉来炫耀,内宅这些女子,对此玉比哈主管那些人更加熟悉的多,一眼瞥过,便知真货无疑。


    王妃看了看玉,神情古怪,又看叶孤鸿,眼神中流露出爱怜之意,对众人笑道:“我说呢!怪不得保保将此玉给他安达,王爷竟也不管,看来不惟是这孩子长得俊俏、举止不凡,更有救了保保性命缘故,这一下啊,我方想的通了。”


    那些婆子、丫鬟们纷纷道:“我们原说,小王爷年纪虽不大,却是最沉稳的性子,和王爷如出一辙,这等大事,岂会轻易出岔子,如今看来,有了这份亲上加亲的情谊,小郡主才有福呢。”


    王妃嘻嘻笑道:“保保这孩子,果然是学了他爹,做事喜欢一举多得,区区一块玉,自家得了这么好的小郎君做安达,又白得一个好妹婿,待他回来呀,倒要重重赏他。”


    婆子丫鬟们又是一顿恭维,叶孤鸿听在耳中,背冒冷汗,忍不住道:“王妃!这、这是怎么话说得?咱们是不是弄错了什么?


    王妃白他一眼,伸手搂住肩膀道:“你这孩子,得了便宜竟还卖乖!我问你,你知道这玉代表什么么?”


    叶孤鸿叫苦道:“王妃明鉴,我同安达虽一见如故,一共也只相处了三日,每日只说些练武打猎的男子汉事业,他却不曾对我说这玉还有什么寓意。”


    王妃笑道:“既然如此,那么我和你说罢,你家安达,还有个妹妹,如今方才半岁。半年前,我生下他妹妹时,心里愁啊,愁的我睡不着觉、夜夜哭泣,好悬没死了。”


    叶孤鸿心道:你这是产后抑郁症啊!口中却道:“王府之中应有尽有,王妃何必忧愁?”


    王妃摇头道:“你孩子家懂什么!当时我想,她是汝阳王的女儿,生来便是郡主,若是别人看她,何其好命?却不知这世间女子,命都是不由自个儿的。她幼时或者吃穿不愁,养尊处优,到了十余岁要嫁人时,必然要嫁入高门大户,可是高门大户那些公子哥儿,你不知道,我最知道,大多都是无能的废物,这也罢了,更没几个是会心疼老婆的,每日花天酒地,荒、荒那个无度,岂不苦了我的女儿?就这还是好的!若是我女儿长得美些,入了皇家的眼,不论是选进宫里,还是指去和亲,那都是一别再难相见了,她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啊,想起来这些,我就要哭的停不下来。”


    叶孤鸿隐隐猜出她的意思来,暗暗想到:了不得了,若这般说,这位王妃这份爱女之心,倒当真难能可贵。


    果然便听王妃说道:“那时保保便来劝我,说额吉你不必担心,你不就怕妹子嫁的不好么?你放心,到时候我这做哥哥的,便替我妹妹做个探花郎,走遍天下,寻一个英雄了得的好男子,又能干、又俊俏,我把这玉给他做凭证,让他做我的妹夫!”


    方才王妃说到怜惜女儿之情,眼圈都红了,此刻把眼一擦,望着叶孤鸿嘻嘻笑道:“本宫倒是没想到,保保这做哥哥的,还真雷厉风行!这才几个月?就给我找来了女婿!啧啧,果然是又能干,又俊俏!”


    正说话,便有几个婆子打着遮风的伞,报了个小小襁褓来:“王妃,郡主饿了。”


    王妃眼前一亮,拍了叶孤鸿一下,眼睛笑得月亮一般:“好孩子,给你看你媳妇!”


    一边伸手去接襁褓,另一只手便解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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