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时之辉》 第一部 乱人第一章 尼罗酒 两个月亮悬挂在夜色的天空中,一个位于东南,一个位于西北。月光如血,让大地沉浸在鲜红之中。 “我在秋天里把自己埋葬 和着无人问津的寂寞和孤独 和着流言蜚语 和着一切腐朽的东西一起腐朽 如果春天的时候 有足够的雨水和阳光 也许我还会重新发芽 开花” 高暮云轻吟道,他的手里优雅地端着一杯尼罗酒。尼罗酒是一股蓝色的液体,有着淡淡的荧光,在酒杯中轻轻地流动,如同跳动着的蓝色火焰。 周围是一片高大的树林,树上开满的开满了蓝色的花朵,那些花朵很像玉兰花,只不过比玉兰花大得多,如碗口大小,全都散发着淡淡的蓝色光芒,而且还有着如兰花般的清香。这就是尼罗花,那些酒就是尼罗花酝酿出来的,所以除了口感很好外,还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小榭就在树林的里,地上有潺潺的流水和不高的奇石,一个少年在不远处坐着,正喝着一杯液体,那不是蓝色的尼罗酒,而是一杯白水。少年不像高暮云穿着华丽的丝锦,而是穿着一身粗布的麻衣,很像是高暮云随从或书童一类的角色。可看到他帅气坦然的表情,又似乎不是。 “一个人何必去感叹人生?与其经历苦难,不如去享受生活。无论怎样,你都不能阻止自己一步步走向死亡,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能更快乐地去度过一生?和在苦难中感悟人生,享受美酒、爱情和各种欲望不是更好吗?” 说话的不是少年,而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修长的大腿从精美的裙缝中露了出来,在红的月光和蓝色的尼罗花荧光照应下,那张精致而美艳的脸更加显得性感。特别是她的嘴唇,红唇上还留着一丝尼罗酒的蓝色荧光,让人欲罢不能地想直接亲上去。 女人的声音细软,听了极度舒适,如沐春风,可她的行为却很豪爽,那琉璃杯的的尼罗酒有半杯,居然被她一口喝了进去。 “也许只有像你这种富贵人家的公子,才会感叹人生。而真正经历过生活苦难的人,只会静静地享受,如果连享受的机会也没有,那只能幻想着去享受。”女人说道。酒后的她,说这些话时,并不显得落寞,反而更有红尘的味道。 “你经历过很多的苦难?”高暮云饶有兴趣地问道。如果一个女人肯向你倾述她的苦难,那意味着这个女人会很快接受你,所以作为男人,高暮云很有兴趣听女人倾述。 “我如果不是个苦命的女人,怎么在这个地方当妓子陪你?”女人幽怨地对高暮云飞了一个媚眼说道:“难道我天生想干这一行吗?” “知道我一生做的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吗?”高暮云问道。 女人很诧异,她不明白为什么高暮云突然问了她这么一个问题,她和高暮云又不熟,才刚认识,鬼才知道他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所以她只能茫然地摇摇头。 高暮云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把头转向了那个少年,显然这是对那个少年提出的问题。 少年没有回答,依旧喝着自己的白水,连点头或者摇头的表示也没有,看他微微皱眉的样子,似乎对这个问题很是反感。这绝不是一个随从或者书童应有的样子。 高暮云没有在乎这些,继续说道:“我不该把你带到这里,因为我们很可能要死在这里。” 说话间,一声尖锐的空气爆破声响起,一枚铁箭以诡异的弧度飞了过来,它在空中的轨道居然是弯曲的,让人不可思议,高暮云的前方是小榭的柱子,那枚铁箭就是从柱子后面飞了过来,然后饶过柱子,向地面飞去,又从地面反方向射向高暮云的咽喉。 柱子离高暮云很近,已经没有躲避的空间,在铁箭飞来时,高暮云的手里还端着酒杯,另一只手正在用筷子夹着菜肴,根本腾不出手来去接箭。 可偏偏他接住了铁箭,就是用他端着酒杯的手接着了箭,他用拇指和食指捏着酒杯,剩下的三个手指接住了那枚铁箭。只不过在铁箭的冲击下他向后退了五尺有余,可杯子里的酒并没有洒出来。 他拿筷子的手突兀地伸向后面,一声惨叫声响起,一个黑色的身影从空间中显露出来,在黑影的心脏部位,插着一双筷子。 高暮云没有停止,在他的额头部位亮起一盏紫色的火苗,身体斜着飞了出去,那把铁箭插进旁边倒酒的仆人的脖子中间。 他的身体变得没有骨头,竟然向后折下去,躲过上菜仆人从背后劈过来的一刀,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一把短剑,插进那人的腹部。 整个打斗最多只有两个呼吸,却惊心动魄。 少年一脸平静,继续喝着自己的白水,那个艳丽的女人居然也一脸平静,在打斗时还为自己倒了一杯尼罗酒,并且一口喝进去。 “其实你杀错人了,那个倒酒的仆人,根本就是普通人。”女人微笑地说道,她又为自己倒半杯酒,举杯示意,并再次喝干,依然优雅。 喝罢酒的女人疑惑地问道:“为什么你把周围的人全部杀了,唯独没杀我?难道你真的看上我了?”女人疑惑的样子如春水微澜,十分好看。 高暮云喝掉酒杯中的残酒,苦笑着说道:“当然在这些人里面我最想杀的就是你,我没有向你动手,一是我没有把握杀你,二是我需要向你了解很多事情。比如,你们是谁?为什么要杀我?为什么你知道那个倒酒的仆人冤枉?” 微风泛起,有尼罗花瓣从树上飘落下,于是刮起一阵花雨。有一片花瓣飘到女人的手上,那花瓣上依旧闪着淡淡的荧光。 “风二,你可以叫我风二娘。我只能回答你一个问题,我之所以知道那个人是冤枉的,因为这场刺杀是我安排的。”女人看着手中的花瓣,轻柔地说道。 花瓣上的荧光随着微风再次吹起,变得越来越暗淡,随即融入到暗夜。 “尼罗花是这个世界最美丽的花,它不仅可以酿出最好喝的酒,也拥有这个世界醉人的花香。只可惜它不能离开自己的母树,一旦离开,很快它就会枯萎死去。”风二娘看向高暮云问道:“你知道尼罗花还有一个大用处吗?” 高暮云没有回答,只是奇怪地想:“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刚才还劝别人不要感叹人生,自己就感叹上了。” “尼罗花酿的酒虽然是最好喝的酒,但如果加上棠梨草的草汁,它就会成为一种毒药。”风二娘满眼风情地看着高暮云说道:“你刚才喝的尼罗酒就掺了棠梨草汁。” 高暮云笑了笑,看起来没有任何的惊慌,他额头上的燃灯更加明亮,紫色的光芒烧出了一团黑雾来。“你太小看我了,难道我是刚出道的雏儿?如果没有一点依靠,怎么会胡乱喝别人的酒。你看看,这黑雾,是不是你说的那种毒。” 风二娘咯咯地笑起来:“你不仅长得受看,而且心智也足够成熟,我都有点舍不得杀你了。可你还是小看了这种毒,不信你现在运功看看,如果你还能有原先一般的功力,我自动认输,任你处置。”她的媚眼中风情万种,说出任你处置的话,当然包括上床。 高暮云没有回答,那盏燃灯变得更加明亮,突然火焰跳动了一下,直接变得暗淡,接着从他的嘴里喷出了一口鲜血。 风二娘一直很温柔,径直地走向高暮云,在她的头颅后面出现了一个光圈。光圈是黄色的,很弱,却向外散发着无形的威严。“你输的并不冤枉。”她说:“即使你的功力还在,你也只是燃灯期,而我已经达到聚光,你依然打不过我。” 寒光一闪,高暮云手中的短剑划过一个弧线,快速地刺向了风二娘。风二娘没有拿出自己的武器,只是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手指如花影一般晃动,那把短剑已经被她握在了手里。短剑在她手里如蛇一般灵活,飞向高暮云的脖颈。短剑速度并不快,可高暮云无论怎么躲都躲不开。 短剑没有落到高暮云的脖子上,而是落在一个拳头上,那是麻衣少年一只血肉组成的拳头,对上钢铁组成的利剑,无论如何都要吃亏的,可偏偏拳头没有任何损伤,而短剑却被砸成一片废铁。风二娘也被砸出五丈开外,不停地口吐鲜血。 “怎么可能?”风二娘一脸不可置信,在对撞的时候,风二娘明显感到,少年没有一丝功力波动,仅一招,凭肉身就把她一个聚光期高手打成重伤。 “你也太看不起我,居然会这么无视我的存在。”少年说道:“老高确实有依靠,那依靠不是他本身的功力,而是我。” 高暮云吐的血比风二娘少的多,但依然吐了不少的血。 “公子,看来至少三天我都不能动弹,不得不让你背着我。”高暮云装作可怜兮兮地说道。 “我们难道不会用马车?”少年说道,眉头皱得更厉害。 第二章 原罪之城 马车破旧的厉害,走起来吱吱发响,给人的感觉会随时散掉,拉车的马是一匹老驽马,皮毛掉的没剩多少,一口的牙也少一半。 高暮云对此提出最强烈的抗议,这和他的衣食住行习惯严重不符,对于马车里脏乎乎的环境,他简直无法忍受,特别是马车的一角还有一团马粪。可现在他如同废人,一切只能听少年的安排,而且少年给出了充足的理由,就是他们已经被人盯上,必须低调,做好必要的掩护。他唯一感到安慰的事,是少年在驾辕处为他御马,这让他心里略为平衡些。 “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去红尘城,而要去原罪之城?”高暮云问道,即使他的身体不能动弹,也没打算把嘴停下。 一向对他爱理不理的少年,这次居然回答他:“我们需要去原罪之城找个人,否侧我们根本就到不了红尘城。” 路上的人并不是很多,除了偶尔可以看到盛开的尼罗树外,这里的秋天更像冬季,远处连绵的群山,已覆盖上了厚厚的积雪,如同一群奔跑的大象。 “我其实挺想去原罪之城,听说那里可以尽情地释放原罪。”许久,高暮云喃喃地说道。 按启教的教义,人类所有的欲望都被称为原罪,如人的生存欲、名欲、利欲、性欲等等,都是原罪。启教认为,人不应该去控制这些欲望,而是要积极追去这些欲望,这些都是上天赋予人的天性,只有努力去追求,生活才会有动力,生命才会有意义。原罪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基本动力和源泉,只要人类合理利用原罪,并适宜加以道德约束,原罪会让人类成为盛开的花朵。 启教是醉人之国的国教,所以才会有原罪之城,更有了原罪之城的无限繁华和昌盛。这是欲望的城市,在这里几乎可以满足你所有的欲望和需求,只要你的行为没有违反原罪之城的律法。 这里地处北方,偏僻,也足够寒冷,却可聚集世界各地的野心家和发泄着,每一个人都为着自己的欲望而来,或是寻找机遇,或是发泄自己的欲望。和女人相比,这里更是男人的天堂。 无数的赌场、妓院和酒楼,也有当铺和贾苑。只要你有足够的钱,你就是这里的国王,如果你身无所有,你有足够的胆量和野心,你也可以用生命拼搏出足够的财富和地位。 一条街,门口和窗户处站着的不是美丽而风骚的女人,而是俊美或强壮的男人,他们会让那些从世界各地赶来的富裕而寂寞的女人得到肉体和精神上的满足,会对这里流连忘返。 此刻,王蜜蜜正带着自己的家丁风驰电掣般地向这条街奔来,他们的马都是纯毛的白马,即使最寒酸的家丁也穿着狐裘。马脖子上栓着金铃不断地响起,提示着街面上人躲避。 虽然街面上的人大都是野心家和亡命之徒,可他们还是不敢惹王蜜蜜,因为原罪之城的人没有几个不认识王蜜蜜的,或许不认识他的都已经被他杀掉。原罪之城有自己的法律,可这些法律对王蜜蜜来说就是一张白纸,因为他是这里着名的纨绔之一,而且是那种要人命不赔钱的纨绔。 作为男人,王蜜蜜几乎玩遍了这里所有的赌场妓院和酒楼,寂寞难耐的他开始对男人产生的兴趣,一个叫轻品院的地方,刚来了一个如花似玉的男人,据说是从很远的南方过来的,身上还有体香。这让那些有钱的富婆闻之狂喜,蜂拥而至。 王蜜蜜必须在这些富婆们赶到之前,独占花魁,得到这个如花似玉男人的身子,才能彰显他纨绔的本色。 还有一条街,只要转过弯,就到了轻品院,据听说那个有体香的男人,会唱很多的曲子,吹箫的功夫也出神入化。 就在王蜜蜜想入非非的时候,一个孩子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或许是吓坏了,竟然站在大街中心没有向两边躲开。这样的事,王蜜蜜遇到的不是一次了,他没有在乎,按惯例直接冲过去就是,被他马踏而死的人,这也不是第一个。或许第一次踏死人他会心软,但现在踏的多了,也就形成了习惯。 “我的孩子!”撕心裂肺的声音响起,一个妇人拼命地向这边跑来,可来不及了,王蜜蜜的马蹄已经扬起,下一刻就要血溅长街,王蜜蜜嘴角上翘,竟然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 带着风的拳头出现,瞬间击在那匹高大战马的侧脸上,马头变成的一堆肉泥,马匹横飞出去。王蜜蜜随着战马飞出,撞在街边的围墙上,并将围墙撞塌。他感到自己的右腿断了,喘气时胸部咔吧咔吧地响,应该是肋骨也断了。 麻衣少年站在街面的中心,弯下腰抱起那个吓坏正在哭泣的孩子。 “剁他!”愤怒和疼痛让王蜜蜜的声音变的尖锐,作为一个着名的纨绔,何曾有如此丢面的事,何况在他的身后跟着三十多个家丁,其中不乏高手。虽然可以看出少年也是一个高手,可三十多个武者也足够将他剁成肉泥。 一辆破旧的马车紧靠在街边停着,那匹老马搭着耳朵有气无力地站在那里,一路行来,几乎耗尽它所有的力气。 家丁们除几个去救王蜜蜜外,剩下的全都抽出武器围过来,有两个额头眉心处出现燃灯。麻衣少年将孩子递给了妇人,他开始缓慢卷着自己的袖子。 “那个,你们全都沿着街边站成一排,把屁股露出来。”一个声音响起,说了一句很古怪的话。 “妈的,调戏老子吗?”王蜜蜜简直被气炸了,这简直比他受伤更令人无法接受,露出屁股,这简直不是侮辱人,是杀人。他打算把说话的人一起剁,然后喂狗。 顺着声音他抬起头,望向街边二楼的那个窗户,然后他不再说话,眼里充满恐惧,以至于全身开始哆嗦。好一会儿,他才控制住自己,对自己的家丁下出命令:“全都在街边站成一排,脸向墙壁,把屁股露出来。” “不包括你吗?”那声音再次轻飘飘地传来。 王蜜蜜的脸色由红变紫,又由紫变白,可他还是没有敢违背那声音的命令,由家丁扶着,拖着自己的残腿,一瘸一拐地来到墙边,将裤袋解开,露出了自己的屁股。他的屁股很白。 “少年,上来,我们一起饮茶欣赏如何?”那声音再次响起时,少年看到一张平凡的脸,那是一张哪怕看十次都不一定能记住的脸,可那脸上却长了一双不平凡的眼睛,不屑、灵动、睿智,哪怕看一次都会永远记住的眼睛。 少年没有回答,只是从破旧的马车里把高暮云背了出来,一直背到楼上,在那双无法让人忘记的眼睛对面坐下。那里已经泡了两杯茶,是清茶,茶香充满整个房间,看来是好茶。 在他们上去的时,有六七个人从楼上下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木棒。当少年从窗口把目光移向外面,发现下去的人正在打王蜜蜜他们的屁股,声音响亮,看着屁股渗出的血迹,应该是着实地打。少年对比一下所有的屁股,还是王蜜蜜的最白。 “我叫杜晦,是这里最大的纨绔。”那人自我介绍,看年龄也就二十来岁的样子。 “李清”麻衣少年说道。 “为什么要打他们屁股?”高暮云饶有兴趣地问道。 “唉,怎么说呢?我可以纨绔,可我看不得他们纨绔,所以当他们纨绔时,我就会产生一种想管管的冲动,当然又不能杀他们,只能打一打屁股罢了。”杜晦边说边把目光收了回来,看来他已经对这种游戏失去兴趣。 麻衣少年没有说话,开口的还是高暮云:“你让我们上来,难道就是心血来潮,纯粹让我们来看打人屁股?一群男人的屁股,我实在提不起看得兴趣。” “当然不是!”杜晦伸开了自己的双手,那是一双纤细而苍白的手,高暮云不知道他是无意的动作,还是表示他手里没有武器表达一种善意。他的坐姿很慵懒,更像一种躺。 “我是特意来找你们的。”杜晦说道:“对于纨绔,人们往往有一种误解,就是吃喝嫖赌,无所事事败家子的那种。我不是,我除了是一位享受欲望的纨绔外,我还是醉人之国的密碟司统领之一。我觉得两者之间并不矛盾,享受时我尽情享受,办事时我认真办事。就像现在面对你们,我没有任何轻视的意思,我会尽全力去处理。” 看到两人没有喝茶的意思,杜晦没有在意,而是自己端起茶杯,轻饮了一口,继续说道:“可我还是轻视了你们,否则风二她们不会失败。我现在很想知道,你们把风二怎么了?我知道她没死,因为我没找到她的尸体。” 外面飘起了雪,杜晦把手伸出窗外,有几片雪瓣落在他的手里。“我们是北方,所有下雪很早。”杜晦解释道。 高暮云注意的不是这些,他发现一个细节,无论是杜晦还是风二娘,都喜欢接落下的东西。那晚,风二娘也是用这样的姿势接住落下的尼罗花。 那朵雪花在杜晦手心久久没有融去。 第三章 如花似玉的男人 雪不是很大,落在地上的很快化为了雪水,只有留屋檐上、树叶上的雪依然是雪。 街面上的王蜜蜜已经提起裤子,并且认真地系上裤带,这会让某个寂寞的贵妇人得到实惠,欣喜若狂。 王蜜蜜走的时候,连看一眼这面的窗户都不敢,他太害怕这个长得平凡的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害怕,在害怕的作用下,他那条断腿似乎也没有那么疼了,和远离这个人相比,一切都无不足道。他现在最害怕的就是在他逃走的时候,轻轻地听见一句:“你回来。”好在,他一直没有听到这一句。 二楼的这间临街的雅座,空间很大,并不是只有三个人,不算雅座外的人,也有七八个。看来杜晦确实是个纨绔,不仅有抚琴的女侍,还有两个舞女,每一个都堪称绝色。在他的两边偎依的歌女更是绝色中的精品。淡淡的琴声一直没有断过,如流水般淹没着整个房间。 高暮云觉得来一趟原罪之城很值,哪怕下一刻的腥风血雨,可这一刻还是值得玩味,令人难忘。 “我现在最想的不是杀你们,而是和平解决。如果你们能放风二,我会安全地把你们带到红尘城,并尽全力保护你们。”杜晦说道:“我不喜欢杀戮,甚至厌倦。一个人一直处在杀戮中,就像一直处在美女中,都会厌倦的。” 这些话一直是杜晦对李清说的,作为密碟司的首领,他如果连谁主谁次都分不清,那他就别干了,他不会犯和风二一样的错误。 一阵风从窗外吹了进来,无数的雪花随风而入,和着悠扬的琴声一起起舞。李清的拳头也毫无声息地递出去,击碎了一朵雪花,拳头并没有停止,继续向杜晦递出。这一拳被更多的雪花挡住,同时挡来的还有歌女刺来的剑光。 “我就觉得你不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一个纨绔怎么会让人相信?”高暮云不能行动,可他的嘴同样可以伤人。 李清这一拳威力确实不小,虽然被挡住,可两个歌女嘴边都出现了血迹,拿剑的手在不停地颤抖。 杜晦拿出了折扇,打开后将身前的残雪扇飞,也扇走那一拳遗留的味道。折扇上写着两个字“落雪”,笔法如雪落大地。 “我没有食言,只是想告诉你们我的实力。对你们我很重视,这些都是落雪宫的人,我想足够制约你们。”杜晦把折扇合上说道:“现在我们是否可以心平气和地谈谈?” 李清没有谈,他背后的椅子顷刻间碎掉,脚下发力,上身扭转,再次递出了一拳,这一拳的方向相反,递向了那悦耳的琴声。 琴声本来婉转悠长,如高山流水,弹琴的女子虽然不是这里最漂亮的,绝对是气质最好的一个,她的脸光滑皎洁,带着淡淡的微笑,让人有种天然的亲近感。 那把琴,虽然看着有些破旧,可隐约有烧焦的痕迹,应该是珍稀的雷击木,否则不会弹奏出如此悦耳的声乐。 拳风已经侵入流淌的音乐声,操琴的女子没有惊慌,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重,让她本来光洁的脸庞露出浅浅的酒窝,十分好看。不过,琴声不再是高山流水,而是杀伐果断的十面埋伏。 伴随着倔强的琴声,天空中出现无数的流花,那不是飞舞的雪花,而是真正的梨花、桃花、杏花,还有尼罗花。它们凭空出现,就像是琴声把它们创造出来一样。 花朵在空中飞舞,特别好看,也让这座雅间变得更加浪漫。高暮云也没想到有一天会看到如此别致的战斗,和那些腥风血雨相比,这种搏斗实在是太上层次,太高雅。可李清的脸上却出现了凝重的表情,这些飞舞的流花虽然好看,却是厉害的剑阵,而且无比凌厉。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操琴女子说道,她不仅长相甜美,声音更甜,伴随着她的声音响起,琴声中杀伐之气更加凌厉。她问这句话的意思不是怎么看出她的气质最佳,而是怎么看出她才是整个杀阵的阵心,甚至是怎么看出她们不是飘雪宫的人。 拳风还在荡漾,在李清一丈之内没有花瓣可以飘落将来,那些已经下落的花瓣,围着李清组成了一个圆形。 “也许,落雪宫的人来了,我们真的无法抵抗。你们的站位和招法是落雪剑阵,可你们的气机不对。就像一个美女,可以模仿另一个美女的形态,可气质是永远无法模仿出来的。”李清看着那一圈落花说道:“你们不是落雪宫的人,而是流花谷的人。” “流花有意,落雪无情。流花谷总是把自己堪比落雪宫,可到头来还是比不上。即使这样,这流花剑阵就一定留不住你吗?”说话的是杜晦,他没有动,还是慵懒地躺坐。 琴声中,飞舞的花海里,流花谷的美女们翩翩起舞,舞姿曼妙,她们的剑带动鲜花飞舞,和着奇异的节奏,如流水般,源源不断向李清流淌过来。即使是杀人,这也是最优雅的杀人方式。 很久没有说话的高暮云突然对杜晦笑着说道:“李清被困住,你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杀我,你看,我中毒了,不能动。”他看着杜晦,觉得他这么热心地提醒,杜晦最起码应该表示感谢。 杜晦想了想,认为确实说的很有道理,所有他把折扇打开,对高暮云扇去一股清风。但他没表示感谢,因为他有不表示感谢的理由。 果然,在他扇出清风的时候,当扇面挡住他的视野,一股耀眼的剑光咋起,从扇面后飞向了他的面门。 可剑光被那股清风吹开,就像吹散一片烟尘。 “这就是我不感谢你的原因。”杜晦慵懒地说道:“我不会犯风二一样的错误,我说过,对付你们我一直小心翼翼。无论你是真中毒还是假中毒,我都不会把你当成一个废人看待。就像你如果把我当成一个纨绔看待,那你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慵懒的只是我的表象,不是内心。” 那股风把高暮云吹起来,打算把他吹向那片花海,可一只手把他从风中拉回来,拉到了李清的身边,那里有震荡的拳风。 “我的演技看来真得不怎么样,居然被轻易识破。”高暮云还不忘调侃道。 风和花形成了前后夹击之势,让嘴硬的两人深刻认识到嘴硬是不能当饭吃,实力才是硬道理。也就是在这时候,一个花一样的男人走了进来。外面杜晦安排了很多的卫士,可这个男人就这么婀娜多姿地如风摆荷叶堂堂正正地走进来。 如果不是他长着明显的喉结,如果不是他的声音明显带着男性的磁性,如果不是他穿着男性的衣服,几乎没有人觉得他是一位男性。原本高暮云觉得流花谷的美女个个都是绝品,可这个男人来到以后,他有一种感觉,似乎对美女的评价过高,这只是一群女人罢了。 男人进来的时候,带着一股如麝香一般气味,这是一个自带体香的男人。流花剑阵早已停止,看着那些发愣的美女,高暮云很是理解,连自己都那样,又怎么能强求这些真正的女人? “终于找到了你!”那充满磁性的声音说道,男人目光盯着李清,充满了无限的哀怨。他的脸精致到没有任何的瑕疵,而且并不苍白,很是生动,是男女通吃的那种脸。 “萧如花,不要把人恶心死好不好?毕竟每个人生命都很珍贵,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要做。”李清无奈地说道。 “萧如花,你是吹箫人萧如花?”杜晦终于开始变得严肃起来,这是他来到后第一次出现严肃的表情,因为眼前这个人是一个名满江湖的人物,他的实力足以让他轻易死去。没有人不珍稀生命,之所以不珍惜,那是因为他的生命还没有被真正威胁。 萧如花摸出了他的箫,那是一根碧绿的玉箫,通体散发着光泽。“我的箫吹的很好,应该比她的琴操的好吧。”他那独特的磁性声音温柔地响起,却说出了最硬气的话。 箫声响起,那些花瓣瞬间化为虚无,有箫声溢出了窗户,居然割破了阴云,有阳光倾泻下来。如果一个人经历太多的坎坷,背负着太多的苦难,他会听出这就为他谱的曲子。如果一个人有太多的彷徨和迷茫,那么这首曲子会给他指引方向。如果一个人渴望爱情,那么这首曲子就有他需要的缠绵和惆怅。 当这首曲子已终,余音还在绕梁,高暮云睁开他那流泪的双眼的时候,却发现人去楼空,除了他们三个,杜晦和流花谷的人已经消失。 李清平静地问道:“为什么不杀他们?”他当然知道萧如花有自己的理由,可他还是要问一问。 “我的实力可以杀了他们,但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何况我还有一个更充足的理由:杜晦的哥哥杜刚正向这里赶来。我们没有时间诛杀,要尽快走。”似乎觉得李清没有听懂,萧如花继续说道:“杜刚是圣者八大徒弟之一,排名第五,我们没人是他的对手。” 下楼时,高暮云向李清问道:“他是你要找的人吗?” “他是要找我的人,不是我要找的人。”李清答道。 第四章 柳轻柔 萧如花说的尽快离开,可以理解为两个意思:一个是尽快离开茶楼;另一个意思是尽快离开原罪之城。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那是尽快离开原罪之城的意思。杜晦当然不是傻子,当杜刚半天后来到的时候,他告诉杜刚李清他们已经离开了。 那些通往红尘城的路已经被封闭,每条路上都有高手坐镇。杜刚阴沉着脸坐着,这并不代表他很生气,因为他的脸一直都那样,也许在他童年时也是一个天真浪漫的儿童,可随着圣人修行这么多年,已经让他宠辱不惊,很少有可以让他动容的事,时间一长,造成了他面部肌肉僵直。 “一定不能让他到达红尘城,那牵扯太多的东西。圣者法言:会导致醉人之国倾覆。这是唐国的阴谋,要不惜一切代价阻止。”杜刚端坐在椅子上,面无表情地说道,连说出的话都没有抑扬顿挫。 “可风二还在他们手里。”杜晦看着漫天的大雪说道。 “一个人的性命在大势面前又算得什么呢?如果心里有牵挂,那什么事也不会做好。”杜刚说道,他的目光有了一丝变化,让人无法琢磨。 在所有聪明人都认为李清他们离开原罪之城的时候,他们居然没有离开,这只能证明他们要么是傻子,要么比聪明人还聪明。可他们没有离开的原因并不是这些,很简单,李清还没找到他要找的那个人。 原罪之城有很多穷人,可这里的富人比穷人还多。毕竟和那些来冒险的亡命之徒相比,来这里享受的更多,他们带来大量的财宝金钱,通宵达旦地花在赌博嫖妓和酒肉娱乐上,然后留下财宝带着欲望的满足,重新去挣钱,再来这里消费。这就是原罪之城富裕的原因。 三个脸色蜡黄的汉子站在一个朱漆大门前,这不是原罪之城最大的院子,甚至在原罪之城里根本不显眼,可如果放在其它的城市里,绝对算得上大门大户。门前的两个石狮子足有两人高,连大门上的门钉居然也是金子做的。门边的石鼓居然镶嵌着精美的玉石。 门是开着的,可以看到里面熙熙攘攘的身影,人很多,但却井然有序,无论是那些扫地的家丁,还是忙碌的丫鬟,举止匆忙,行为规范,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应有的气度。 “我要见你们家老爷。”嘴上长着痦子的黄脸汉子直截了当地对看门家丁说道。 这是一句普通得不能在普通的话,只不过说的有点不太客气,缺少适宜的修辞,但对那些大户人家也是常有的事,毕竟客人很多,什么样的客人都有。可这位看门家丁的反应却让人无法理解,他居然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黄脸汉子,嘴巴也张得老大,似乎见到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不光是他,其它的看门家丁也是类似的反应。 这让黄脸汉子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他仔细想了想,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就是语气有点硬罢了。 “你确定是来找我家老爷的?”看来门家丁有点儿不敢相信,问道。 这下把黄脸汉子问得有点犹豫了,他转头看向另一个黄脸汉子,见对方肯定地点头,于是说道:“当然,难道老子是来闹着玩的不成?” 还没等他说完,那个看门家丁已经飞快地向内宅跑去,边跑边喊:“老爷,来客人了!”完全没有大户人家家丁的风度。内宅因为这句话,似乎也变得凌乱前来,那些丫鬟妈子们也不再井然有序,开始慌头慌脑,比如把这句“老爷,来客人了!”换成“老爷,强盗来了!”想来更加贴切。 “至于吗?”黄脸汉子看着鸡飞狗跳的院子,正想不明白自己就是轻飘飘的一句话怎么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的时候,一个穿金戴银锦帽貂裘的胖子带着一大群妻妾管家家丁丫鬟飞的似的向大门跑来,场面非常热闹,也很热烈。 看来这不是一个为富不仁的胖子。长着痦子的黄脸汉子几乎是被胖子牵着带进堂屋的,面对如此强烈的真诚,他没有好意思拒绝。 “上茶,上茶。”胖子高声对面目呆板的管家说道“有贵客上门,把最好的茶拿上来。还有,还有,快准备宴席,我要款待贵客。” “不正常啊?”剩下的两个黄脸汉子其中一个小声说道。 “当然不正常”这话竟然被热情的胖子听见,而且还接了话:“你们是我开府以来第一伙,也是唯一一伙来府上做客的客人,所以我要热情接待。” 当胖子问清楚三位客人来自何方?得知两位来自唐国,一位来自更远的南方的时候,他说道:“这就正常了。” 看来有朋自远方来的确让胖子非常高兴,他的话也多了许多,一扫以前的郁闷:“知道贾苑吗?”看到三个人摇头,他并没有接着说这个话题,而是谈起自己的身世,似乎有钱的人都有这个爱好:“我小的时候很穷,非常穷,十分穷,是那种家里只有一条裤子,谁出门谁穿的穷。” 胖子啰嗦,但他很享受自己的这种啰嗦:“从小我最大的志向就是想成为一个富人,成为天下最有钱的人,妻妾成群,仆佣如云。”三个黄脸汉子看着胖子,认定他励志,一个实现自己理想的人,无论如何都应该受到别人的尊重。 胖子的脸上出现尴尬的表情,他继续说道:“我一生都在努力,省吃俭用,努力拼搏,吃了天下最苦的苦,流了天下最多的汗,可我还是没有成为富人。这时我才明白一个道理,努力就会成功,真他妈的扯淡,和成功者相比,不成功才是努力者真正要面对的结果。何况我现在得了绝症,没有几天活头,更没有再拼搏的机会。所有我来到了贾苑。” “也许你们现在隐约知道贾苑是什么地方了吧?原罪之城的魅力就在这里,它可以满足你所有的欲望,这欲望当然包括理想,理想就是一种欲望。我把一生挣的钱全部带到这里,就是想做几天的富翁。这里除了我都是戏子,都在为我服务。”胖子看着三人说道:“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客人?所有你们的到来才会让他们吃惊。这样的解释应该很合理吧?” “合理!”有痦子的黄脸汉子干巴地回答道,他还想说点什么,只是面对流着泪的胖子,嗓子干巴的让他说不出来。 “你们找我有何贵干?”胖子问道。 “我们要找一个叫柳轻柔的人。”这次说话的是一个没长痦子的黄脸汉子。 这是一个很优雅很缠绵的名字,也必然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胖子没有说话,而是转过脸看向一脸呆板一直没有说话的管家。 外面已开始忙碌,宴席的桌子早就摆好,一盘盘丰富的菜肴堆满了整个桌子,这些最终还是要胖子买单。 “我就是柳轻柔。”管家板着脸但他说话很利索。 “柳轻柔不应该是个女人吗?”有痦子的黄脸汉子疑惑地问道。 “既然萧如花可以是一个男人的名字,为什么柳轻柔就不可以是一个男人?”管家说道。 第五章 腰里别着烧火棍的女人 当队伍遇到女人时,女人就站在开满桃花的树下。 微风吹拂,在落英缤纷的花雨中,女人的脸庞居然比桃花好看。 这是一个奇怪的队伍,如果光听他们名字,会认为这是一个娘子军,如果看长相,这里有一个如花似玉像女人般的男子,可偏偏队伍里的四个人全是男人。 李清的话没有错,醉人之国是一个密谍如云的国家,如果没有柳轻柔带路,他们早就被逮捕或死于刀下,即使他们一直走在最隐秘的小径,时常翻山越岭,还是被密谍们追踪到三次,险象环生。 在原罪之城北一百多里处是着名的断云山脉,这里的山宛如刀劈出来一样,直上直下,可以断云,除了几个陉口外,几乎没有通过的路。陉口处密谍人员遍布,无从通过。如果断云山脉只是一座山,凭他们的实力,越过去并不难,可这是连绵百里的山脉,即使是鸟儿通过也有一定的困难。柳轻柔居然在这里找到了通过的秘径,那是一条看不到人迹的小径,根本看不到一点儿路的痕迹。柳轻柔根据周围的大石、树木、小溪准确地确定了这条路。 在两旁巨大的石壁间,是一条小溪,他们淌着浅浅的溪水,向山的深处前行,又顺着大石间的缝隙,越过一片野森林。甚至他们在一条岩洞中行进十几里。出了岩洞,感觉在逐渐下行,而且随着下行的逐渐深入,气候变得越来越温暖。在路边已经有了青草和野花,还偶尔可以看到冒着热气的温泉。 “这里是一个狭长的山谷,有很多的地热和温泉,所有才四季如春。”柳轻柔说道。 四季如春的地方会有很多盛开的花朵,如桃花、梨花、尼罗花,还有漫天遍野的野花。 一棵孤独的桃树在小路的边上,它的寂寞并不影响它绚烂地开放。女人站在树下,看着渐渐走近的这队人,很明显,她就是在等这队人的。 “我可以和你们一起吗?”女人说道,她的笑也是一朵盛开的桃花。 高暮云打算拒绝,因为这个女人出现的太怪异,怪异就是一种风险。柳轻柔也打算拒绝,因为他虽然喜欢好看的女人,但不喜欢女人腰上别着一个烧火棍。 那是一个三尺长的棍子,通体黝黑,似木非木,似金非金,关键是棍头上还有灰烬的痕迹。棍子被女人随意别在腰上,就像是懒散的女人随意把头发扎起来,插上一支木簪一样。不协调,但确实存在。 柳轻柔没有反应,他只是一个带路的,就是他有诧异的反应,在他呆板的脸上也看不出来。 “可以”李清说道,在众人都认为他会拒绝的时候,他却做出了同意的决定。 一个不知道底细的怪异女人就这样轻描淡写地跟随了队伍,除李清外,每个人心里都充满问号,可大家都闭上了嘴,没有人提出异议来,就像它的存在,就是一种合理。 答案有时候不用调查出来,时间自然就会给出答案。 他们在天黑时行进到一个山坡的树林边,打算在这里过夜。天空中那两轮如血般的月亮已经升了起来,大地又一次沉浸在血色之中。一堆篝火被点燃起来,大家就着烧开的热水吃着自带的干粮。有无数水母样的东西飞舞在周围,发出柔和的橙色荧光,只不过它们不是在海里而是在空中。 “好美!”高暮云脸上出现陶醉的表情说道,出现这种表情的还有萧如花。 “如果有一顿烧烤就更完美了。”女人不合时宜地说了一句话,将目前曼妙的气氛破坏殆尽。 大家将目光看向李清,认为他会说出几句应景的话来,毕竟这地方确实很美,美景往往会让一个凡人变得有诗人的气质。 李清没有感叹,只是做出一个奇怪的动作,仰面躺下来,他的左手捂住右胸部,那里赫然插着一支透明的箭。没人看见箭是从哪里射过来的,也没有人听见飞箭割裂空气的响声,而且这支箭太独特了,它的箭尾没有尾羽,只有光秃秃的圆杆,这是一支无羽箭。 “飞羽营!”萧如花急急地说道。这个世界只有飞羽营的人才用无羽箭,明明无羽偏偏叫飞羽。飞羽营是醉人之国的一支独特的部队,常驻于西兰山,是专门对付西域狼人的军队。无羽箭因为无羽,所有没有箭疾声,射出时需要更大的弦力才能支撑,速度极快,杀伤力极强。也就是靠它,醉人之国才阻止了血腥的狼人的入侵。 可现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居然出现一支无羽箭,而且是一只透明的无羽箭。能射出这样箭的人最少是飞羽营统领级的人物。 这支箭还不是太可怕,可怕的是这意味着有军队介入。即使是这支不太可怕的无羽箭,已经把李清射翻在地。 当萧如花说出飞羽营的时候,众人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向周围散去,想融入黑夜,融入到血色的月光中,没有人可以在火光中面对蜂拥而至的无羽箭。 可还是来不及,无数的无羽箭已经成群地飞过来,不过不再是透明的箭身,而是通体黝黑。透明的无羽箭当然杀伤力更强,隐匿性更大,可那是水晶做的,成本太高,没人可以批量制作。 箫声从一块大石后响起,泛出阵阵涟漪。那是萧如花躲避的地方,他是这里人反应最快,也是唯一到达躲避位置的人。涟漪如一道道水波荡漾,让空气变得粘稠,企图让无羽箭速度变慢,给大家留出更多的躲避时间。 无羽箭真的变慢,可这种变慢对它的速度影响太微弱,就像一只大象,身上趴着一只苍蝇,即使影响它奔跑的速度,可这速度可以忽略不计。 高暮云肩头中了一箭,箭头几乎射进他的骨头里。柳轻柔也中了一箭,好在只射穿他的衣服没有伤到皮肉。那个腰上别着烧火棍的女人最为幸运,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却居然没有箭疾射中她。众人最担心的还是李清,躺在那里,不见动静,该不会已经死去? 萧如花的箫声变得亢奋激昂,高暮云也不顾自己的伤势,做出攻击前的姿态,那把短剑被他反手握着,眉心处燃起灯火。可他还是忍不住看向李清,眼里露出忧心的目光。 红色的夜变得黑暗许多,那些水母似乎都有灵性,躲到了更远的地方。本来这是一个美妙的夜晚,到处充满诗意,可再好的诗意在杀戮面前都会荡然无存。 飞箭过后不到三个呼吸,一群披着暗甲背着长弓的红衣人出现在众人的视野里,他们的颜色和月色极为相似,以至于只有靠的很近才会发现他们的存在。这是一群右手拖剑小步疾行的人,五人一组,组成奇特的队形,人数在一百人以下。除了脚步声,再也听不到其它的声音。战斗还没开始,铁血的味道已经开始弥漫。 这肯定是一场惨烈的战斗,双方都做好搏命的准备,相较而言,李清这方更像待宰的羔羊,毕竟对方是有备而来,而且还是军队里精英中的精英,组织性和攻击性更强。 可屠刀还没伸到羔羊的脖子,事情又出现新的变化,在篝火的旁边居然开出一朵美丽的花。 第六章 花开花谢随流水 那是一朵钢花,是一把舞动着的圆刀开出的花朵。 圆刀的主人是柳轻柔,一个时刻板着脸的男人,被射中没射伤的男人。 他舞动出花朵或许可以理解为:为阻挡那些如蝗的无羽箭。可这朵花并不是静止的,它一直在动,不仅割裂那连绵不断的箫声,而且径直地向李清旋转而去。 李清就躺在那里,寂静如死。 如果花朵在他身体上继续开放,那他肯定随花开而逝去,这很不逻辑,更不可想象,柳轻柔居然要杀死李清。 或许这时的李清已经死去,他还想再第二次杀他。 众人已远离篝火,融入了黑夜,似乎没有人能救他。 那朵花很美,在火光的映照下,出现金属的质感。柳轻柔,这个刻板的男人,居然会舞出如此美丽的花,与其说这是一种武技,不如说这是一种舞蹈。 可当那朵花到达李清身边时,他却直直地飞出一丈多远,躲开了。这时候用直直两个字来形容他飞出去非常合适,他一直没动,从这个点瞬间直挺挺地移动到那个点上,堪堪躲过那飞来的花朵。 他没有动,是因为有人在动。那个腰上别着烧火棍的女人,明明她就在那里,可为什么所有人都忽视了她的存在?当那些箭飞来的时候,她只是伸个懒腰,那些无羽箭便从她身边飞过。 她只不过随意地踢李清一脚,又向过来袭击的红衣人递出一拳,然后慢腾腾地从腰上抽出烧火棍,握在手里,轮一圈。她打人时,手没伸直,烧火棍也轮的不圆,很像是王八拳。可偏偏那些被打的人全都飞出,而且没有人能再次爬起来战斗。 黝黑的烧火棍笨拙而耿直地砸向那朵飞舞的花,于是花朵凋谢。 “你是谁?”手里握着变形的圆刀的柳轻柔问道,那个黑漆漆的烧火棍竟然能把他的圆刀砸变形,那可是圣者赠予他的宝刀。 “你是谁?你居然问我是谁?你娘娘的居然问我是谁?”之前女人虽然出手,但并不愤怒,现在女人却极其愤怒,她一边在不断地砸飞攻击过来的红衣人一边说道:“你冒充我也就罢了,还是当着我的面冒充我,你不知道调查一下吗?” 女人一直在贾苑里做事,她在贾苑的厨房,负责烧火。那天她就在现场。 其实一脸呆板的男人只不过比李清他们提前半炷香时间到达的贾苑,根本没有时间调查。即使他有充足的时间,他也不知道李清要找的人叫柳轻柔。 “即使当我的面冒充我,我也认了,但你不该长得这么丑!想象有个极丑的男人曾经叫柳轻柔,我就感到恶心,这才是我最生气的地方。”柳轻柔对着呆板的男人说道,随意一脚踢在一个劈向李清的红衣人身上,在惨叫声中那红衣人飘飞出去。 萧如花的啸声里,如果柳轻柔动作优美,或许是一种唯美的画面,偏生她的动作毛手毛脚,极不协调,让人遗憾。 可这种毛手毛脚的动作却极为有效,片刻间,不下五十红衣人躺在地上,失去战斗力。 危急已有所缓解,萧如花才有了空余的时间,停下吹箫好奇地向呆板的男人问道:“我很奇怪,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难道我们这里有奸细?” “如果有奸细,那个奸细就是你。”呆板的男人对萧如花提出的这个问题很是不屑:“一个自带体香的男人难道很难找吗?何况你们去贾苑的意图很明晰。” 这让萧如花很尴尬地抽了抽自己的鼻子,果然一股清香入鼻。以前这是他最骄傲的地方,现在却觉得是他最大的缺陷。 “我叫杜刚。”呆板的男人说道:“之所以不在原罪之城歼灭你们,就是在等飞羽营的人到来。”他那变形的圆刀再次飞舞起来,这次更加凌厉,带着刺耳的啸声,看来他也知道形势不好,开始搏命。 看着搏命的杜刚,萧如花又觉得事情有些异常,在传说中,作为圣者第五大弟子,一直以冷静、临危不乱着称,怎么会这么激进?难道面对死亡,每个人都有失去理智的时候? 杜刚没有失去理智,他只是为了掩护,三支透明的无羽箭已经悄无声息地向柳轻柔的背后飞来。 一支透明的无羽箭就能轻而易举地把李清搁倒在地上,何况现在是三支。柳轻柔扭动腰肢,让一支无羽箭从腰边飞过,她的手诡异地伸向背后,用烧火棍挡住了第二支无羽箭,第三支却结结实实地射在她的背上。 然后她转过头,看见第四只透明的无羽箭正向她射来。 她的前面还在绽放着杀人的花朵,花朵掩映着那张呆板的脸。那张脸这时候居然出现表情,面色狰狞,突然从嘴里吐出一口鲜血,里面还有很多的碎肉。 杜刚倒了下去,他倒下去的地方出现一张少年的面孔,少年面带微笑,一脚踢向柳轻柔。这一脚让柳轻柔堪堪躲过了第四支无羽箭。无论报仇还是报恩,这个少年都是个现世报,而且喜欢用同样的方法。 杜刚倒在地上,当然是因为李清偷偷在他背后递了一拳。作为报答,杜刚一边吐血一边中垦地评价:“一个少年,能有这样的心智和隐忍,我死得不冤,可我想问个问题,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女人才是柳轻柔的?” “我当然知道,我在贾苑时就知道。很简单,来时有人就告诉我,那人有一根烧火棍。在贾苑时我便认出她,所以在路上,我会让这个女人加入队伍。” 一阵奇异的哨声在天际响起,所有残余的红衣人撤向树林深处,那里还有箭法高妙的神秘人存在,所以李清他们并没有追赶。 “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中箭没有受伤?”杜刚还没死去,他觉得还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再问一个问题。 “当然不是我武功高,而是我穿着天蚕丝编制的金丝软甲。”对于一个要死的人,没人忍心让他死不瞑目。 在杜刚心满意足闭上眼睛的时候,柳轻柔居然咬着牙自己拔出背后的箭,然后自己摸索着自己包扎起来,作为女人,她不想让几个男人借包扎的名义占自己便宜,何况那一箭伤的并不深,只伤到了她的肌肉。 高暮云伤的很深,箭头已经深入骨头,而且伤口周围已渗出大量的血迹。李清不得不将伤口切得更大些,这样才有利于将箭拨出,可以尽量少地伤害到肌肉。看得出,李清很专业,也很细致,他用篝火将短剑烧红,用烫灼法止血,又用烧酒在伤口上清洗,这才抹上金创药,再仔细包扎起来。看样子,这事情他不止干过一次。 柳轻柔有一些后悔,早知道还是让李清来处理她的伤口就好了。她自己处理的太粗糙,这样不仅容易化脓,而且疤痕也大。 想到这里,她心里莫名地出现一阵烦躁,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高暮云躺在地上没法动弹,李清正聚精会神地处理伤口,所有只有萧如花带着盲目的神情摇了摇头。 “现在是深秋,整个醉人之国都处在冰雪之中,可这地方却鲜花遍地,温暖如春。”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醉人之国只有一个地方会这样,那就是流花谷,就是那个花开花谢随流水的流花谷,所以我们要面对的危险更大。”她的目光透过血红的月色,看向更远的黑夜,那里闪烁着无数的水母,像天上的繁星。 水母越来越亮,似乎在向这边飞来,待近些,可以看到一些巨大的水母上站着人影,应该是流花谷的人来了。 第七章 罪人 杜刚罪有应得,他不仅把飞羽营的人约来,而且还把众人带到了流花谷这么危险的地方。 即使现在是夜晚,可足够多水母发出的荧光也足以让大家看到那些曼妙的身影,那些丝带随风在空中飞舞,每个流花谷来的人都给人飘逸如仙的感觉。特别是刚被包扎好的高暮云居然在人群中发现了那个操琴的女子,她微笑时依然会露出那双迷人的酒窝。 夜风吹拂,花香弥漫,盖住了萧如花的体香。 在这群飘逸的美女和无数莹莹的水母的掩映下,即使是那红色的月光,也不再显得嗜血,给人以温暖的感觉。 一个最大的水母上站着的是一个黄衣女子,有无数的鲜花在她周围飘动,像一条河在流淌。她的穿着并不华丽,反而有些简朴,可这种简朴给人的感觉是繁华和威严的极致。这主要源于她的脸,那淡淡的气质,如同一个皇帝,即使是穿上乞丐的衣裳,也会让人一眼看穿他的皇者之气。她也是一个皇帝,是所有鲜花的皇帝,是美丽的领导者。高高的鼻梁,晶莹如玉的脸颊,不可亵渎的眼神,无不透露出她的高高在上。 “我们来的晚了些!”黄衣女子叹息一声说道,话语中带着让人无法靠近的冰冷。 所有人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她当然是和杜刚他们是一伙的,因为在杜晦围剿他们时,流花谷的人就参与进来了,特别是那个操琴的女子就是流花剑阵的阵心。黄衣女子的意思当然是参与围剿来的晚了。 流花谷的人不是飞羽营,她们可是堪比落雪宫的存在,实力足够让他们处于最危险的境地,所以柳轻柔才说要面对更大的危险。 那些飘飞如河流的花朵,每一朵都带着凌厉的剑气,剑气随风而动,飘忽不定,让人不可捕捉。 萧如花的心思更加细腻,不仅是这些花朵带着剑气,连那些飘荡的水母都带着似有似无的剑气,所以他觉得这次他们没有胜算,脸上于是露出悲伤的表情。 柳轻柔笑了,她笑起来一直像桃花绽放,很好看。她做了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动作,居然跳上那个最大的水母上,一把搂住了黄衣女子纤细的腰肢,搂的很紧,几乎入怀。 这是什么情况?所有人目瞪口呆,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女人竟然被人当着众人的面搂在怀里,这怎么可能?但却真实地存在。 “我们来的晚了些,要不然你的人也不会受伤。”黄衣女人继续说道,这次的语气不再冰冷显得异常的温柔。 这反转的有些太快了吧?简直没有留给大家接受的时间,因为李清已经握紧自己的拳头,萧如花也把玉箫放在自己的嘴边。 “是不是很刺激?是不是很好玩?”柳轻柔冲大家说道,她的手把黄衣女子搂的更紧。 这时候,只要不是瞎子,应该都能看得很明白,早前柳轻柔就是在吓唬大家,黄衣女子是她的朋友,甚至是最好的闺蜜。 “先前我不知道他们是你的朋友,所有才答应杜晦。别怨我好不好?”黄衣女子居然有些撒娇。高暮云看得眼珠子都快出来了,此刻他多希望自己就是柳轻柔。 事情居然以皆大欢喜收场,让大家非常意外,可意外总比危机更容易让人接受。 山谷的最深处,居然也有开满花朵的尼罗树,高暮云在尼罗酒上吃过亏,可他还是喜欢尼罗酒的味道,那应该是自己喝过最美味的酒,那股酒香,会让人一直回味,也许在终老前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再喝一杯尼罗酒。 一潭湖水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带着荧光的水母在水面上飘带,两轮红月被印在了潭水里,和着少许缥缈的雾气,形成奇特的二月映潭景象。流花谷的宫殿就在湖水边,它不叫流花宫,而是叫映月宫。 当然欣赏映月宫还是白日更好些,映月宫最多的还是鲜花,那些楼榭歌台被各种各样的花朵簇拥。赏花不仅要闻他的芳香气味,更要看它的五彩缤纷。 一条河在映月宫中蜿蜒穿过,飘落的花瓣会被流水无情地带走。 透过依依的垂柳,李清正在看着这流淌小河,他皱着眉头,心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年轻人不必想的太多,否则会少白头的。”柳轻柔也来到这垂柳轻拂的凉亭里对李清说道:“有时候,哪怕你想的再多,也不会阻止这花儿的凋谢,更不会阻止这河水的流淌。所以人要少想些事,少做些事,才会活得更舒服。”这话是有些道理,可没什么深度,和李清所想的事也根本靠不上边,李清没有理会。 “知道醉人之国是什么意思吗?”柳轻柔问道。她总给人思维跳跃很快的感觉,前面的话和后面说出的话根本联系不到一块。李清当然知道一点关于醉人之国的事,可他知道的确实不多。 “这里是北方,极寒之地,大多的时候都是冰雪遍地。一年里只有夏天的三个月才能种一季东西,而这些东西也只够人们勉强果腹生存下去。”她用手拨开头发上的柳枝,继续说道:“在一百多年之前,只有犯罪的人才会被流放到这里,这里是罪人的流放之地。天寒地冻,而且食不果腹,流放到这里的人很少会活到三年以上。为了生存,为了吃饱,他们开始反击,在搏命下他们赶走了监管者,在这里建立罪人之国,建立自己的国度。” “那时他们生活的非常艰难,为了活着有时不得不吃下死去亲人的尸体。其实他们也不想吃,可不吃,他们就会被饿死,生存有时候就是这么残酷。他们都是一些罪人,谁会在乎他们的死活。” “真正的苦难才会让人拥有最坚强的性格,面对死亡才会让人真正拼搏。他们用了一百年的时间,在这个最寒冷最贫乏的地方建立起这个国家,知道红尘城的城墙为什么是红色的吗?因为那里的石头每一块都被鲜血侵染过。你见过边塞的城墙吗?在每一寸城墙下面都埋着累累白骨。” “好在上天是眷顾这个国家的,居然在这个国家的北方发现了燃石矿,也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燃石矿。你是知道的,燃石是唯一可以用于修炼的元石,它不仅可以点燃眉心的燃灯,对聚光也有很大的辅助作用。也是从那时罪人之国才开始出现更多的强者,才开始真正的强大,才创立原罪之城这样的城市,才从罪人之国改为醉人之国。你根本无法想象,之前的红尘城有多么的寒冷?雪有多厚?每年要冻死饿死多少人?” “有了燃石,我们才有了能力,购买到建立大型阵法的材料,才在红尘城建立真正的保护阵法,才把寒冷隔离到城市之外,才保护城市受到突然的袭击。” 柳轻柔看着李清说道:“可就在三个月前,红尘城的阵心被人偷走了。” 第八章 唐国的意思 在温暖如春百花盛开的映月宫里,柳轻柔对李清款款而谈,他们看着都很轻松,没人知道他们在谈如此严肃的话题。 依然穿着黄色衣裳的流花谷主人赵嫣儿在抚琴,那不是剑阵,而是真正的抚琴,琴声时如泉水叮咚流淌,时如阳光穿过树林,时如少女在青草间漫步,时如文客行走山涧。 李清很年轻,看着他嘴边幼稚的毛发,大概可以猜到他的年龄在十五六左右。柳轻柔不明白,如此重大的事,唐国怎么会派如此年轻的人过来,可她也看得出,李清是个少年老成的人,心思缜密,也足够隐忍,可总归还是太年轻。 远处,萧如花在花丛中坐着,静静地听着赵嫣儿曼妙的琴声,琴声确实精妙,让他产生吹箫相和的冲动,可那样确实有些唐突。 “你当然知道,阵心被一个叛逆者偷走,并且带到唐国。”柳轻柔说道:“你知道吗?现在大阵的燃石只够用一个月的,如果没有阵心,就加不上燃石,那时是最寒冷的冬季,会有很多人冻死。而且没有阵心,大阵只能自行运转,根本没法保护红尘城,只能任由敌人攻击。” “红尘城阵心丢失对醉人之国来说是天大的事,如果红尘城受到攻击,很可能导致灭国。有实力灭掉醉人之国的当然只有唐国,所以朝堂的主战派认为,与其被唐国所灭,不如先灭了唐国。这也是为什么醉人之国陈兵于唐国边界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你被多次阻杀的原因。” “可这些这些主战派也有些太天真了,即使醉人之国倾全国之力去进攻唐国,真能灭唐国吗?唐国的底蕴太厚,不是说灭就能灭的。如果突兀地进攻,恐怕不仅灭不了唐国,还会引起强大的反弹,甚至会导致醉人之国灭亡。可偏偏主战派认为这是一个千载难寻的机会,不顾一切打算灭了唐国。” “为国者,不能如此偏激,无论如何我们要先看看唐国的意思。这是我们先人历经千辛万苦百种磨难才建立起来的国家,不能因为我们的一时冲动而把它毁掉。” “战争没有赢家,只有死亡和苦难。没有人愿意打仗,看着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庭,我们怎么去面对?所以,我们想听听唐国的态度。” 柳轻柔缓缓道来,没有了原先的玩世不恭的态度,很郑重地看着李清。这个大眼睛的少年是否可以给她带来她要的希望? 李清没有表态,更没有给她要的希望,只是静静地看着落花流水,看着风摆柳枝,然后问道:“你要带我见谁?”。 “见该见的人。”柳轻柔白了李清一眼,有些不满,对于自己如此坦陈,对方只是轻飘飘一句话就打发了,任谁都会有些生气。 “你在醉人之国应该有一定地位吧?”似乎李清没看到柳轻柔已经生气,接着问道。 自己当然有地位,不然怎么会被派来接李清他们,而且还会和赵嫣儿是闺蜜,不仅有地位,而且地位不低,但现在她不想说,即使现在这不叫谈判,可毕竟代表两个国家,哪有一个一点不说,另一个全都倒出来的道理。不过,柳轻柔还是有信心的,她不相信自己对付不了一个青涩的少年。 “其实,我过来就表明了唐国的意思。”李清终于说了有点分量的话。他过来当然是要谈的,要和平解决,但怎么谈,谈什么就不好说了。 柳轻柔不是一个没眼色的人,看李清的样子不想在这个问题上深入下去,于是她看向远处在喝酒的高暮云,高暮云喝的是一种泛着蓝光的酒,当然是罗尼酒,流花谷这个地方怎么会没有尼罗酒呢? “出了断云山脉,就是雪原,我们还要在雪原上向北走六百里才能到达红尘城。雪原上的雪很厚,即使现在只是深秋,最浅的雪也到成人的膝部,走起来很难。”柳轻柔停顿了一下说道:“好在,我已让流花谷的人准备了雪爬犁,放在断云山脉的出口处。”李清点了点头,表示感谢,他的嘴角微翘,看起来很阳光。 “流花谷里有很多的温泉,你可以放松一下,因为到雪原你就没有机会了。”对于柳轻柔这句话李清的理解是:雪原的寒冷让人没法洗澡,所有尽量在这里洗干净再走,可柳轻柔并不是这个意思。 “飞羽营的总统领叫白羽,是圣者的第三个徒弟,号称箭神。如果那个用透明无羽箭的人是他,也许你不用装中箭,而是已经真的阵亡。”柳轻柔说道:“我有一种直觉,他会出现在雪原上。”这种直觉并不是一种胡乱猜测,而是杜刚死了,作为杜刚的师兄有极大的可能要过来复仇。 “据说,那是一个像狼一样的男人,一个不达目标永不放弃的人。如果我们在雪原上真的对上他,他会像狼一样盯着我们,别说洗澡,也许连吃饭的空闲也没有,因为我们每一刻都要面对死亡的威胁。据说,没人见过他的箭,因为见过他的箭的人都已经死去。”柳轻柔说道:“所以我们最好提前放松一下。” 雪原里还有成群的雪豹,柳轻柔没说,即使雪豹再凶狠,可和白羽相比也算不了什么。再说,柳轻柔的任务是引导李清他们到红尘城,而不是让他们吓的顿足不前。 “只要是人都会有弱点,狼也会有弱点。”李清笑了一下,他的笑非常灿烂,说道:“我觉得我们不必放松,现在出发最好。”当然要尽快走,没人想在雪原上遇到这样一个男人。即使那一箭不是白羽射的,如果没有金丝软甲,也几乎让李清一命呜呼,对上白羽,简直不可想象,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在白羽到来之前,他们提前通过雪原。再好的酒,再舒服的温泉,和性命比起来又算得什么?前面李清说的那句狼也会有弱点的话,只不过是面子话罢了。 柳轻柔也笑了,桃花再一次绽放。 第九章 林海雪原 冰火两重天,流花谷和雪原就是两个世界。 流花有多美丽,冰雪就有多残酷。 那是一望无际的白,那是把罪恶和丑陋冰封的白。 没亲身经历的人只觉得那是一种美丽。 身历其境才会知道那是一种刻骨的寒冷,这里的风会无孔不入,钻进人的骨缝里,带到人的心底。即使大家都换上了貂裘,依然要不断地裹紧。 这里有很多的树,但只有两种:白桦和松树。 雪爬犁有两个,每一个有四只雪犬拉着。这些雪犬异常高大,浑身长着浓密发亮的白毛,有半匹马大小。它们在寒风中喘着粗气,这些气流才出鼻腔,就变成了白雾。 阳光普照,因积雪的反射,异常的明亮。 两个雪爬犁在雪原上飞快地滑过,身后飞起的落雪。 没有去过南方的人,不知道什么叫委婉;没有经过北方的人,不知道什么叫豪放。 在雪原上,即使像萧如花这样美丽婉约的男人,心情也开始豪放起来。 商人们不会在这个季节出行,老百姓也会窝在自己温暖的炕上,在路上他们几乎没有遇到人。 可他们遇到了成群的雪豹。 那是他们进入雪原的第三天傍晚,西边只剩下晚霞,天上出现了血月的影子,远处的树也有些暗淡。 这里已是山地,巍峨的山就在他们身边流淌,只是白了头。 一个个雪团突兀地从雪中跃起,如闪电般扑向了他们。 雪豹当然是一群毛发如雪的豹子,它们隐蔽在雪中,根本不会被轻易发现。这里的动物不算太多,这要求它们必须隐蔽的够好,出击的速度够快,捕食的本领够强,才不会被饿死能生存下去。它们是群居动物,捕猎中组织严密,各司其职,每一个都会从自己的角度去攻击敌人。 一把短剑扎进了迎面扑过来的雪豹的脖子,然后短剑旋转一下,剑光又将另只雪豹拦腰斩断。高暮云伸出一只脚揣在一只雪豹的肚子上,雪豹带着痛苦的哀嚎飞了出去。即使他肩上有箭伤,可对付这些雪豹还是足足有余。 “我觉得你们不必出手,我自己来就行。”高暮云说道,一边风轻云淡地杀着雪豹。 看着高暮云拽拽的样子,柳轻柔眼里出现一丝异样的意味来,那是看猴戏人眼里才出现的目光。他不知道雪原动物的属性,一旦认准猎物,那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一个雪豹群最少要有三十只才对,不会只有这么几个。 在死了五六只雪豹后,其它的雪豹没有再强攻,而是改变了战术,围着高暮云奔跑,伺机进攻。在柳轻柔异样的眼神里,狡诈的雪豹居然把高暮云引诱向越来越远的地方。 “会不会死?”李清向柳轻柔问道,他捕捉到了她那异样的眼神。 “不会,但会吃亏。”柳轻柔说道。 这里的雪并不平坦,因为山岗的原因,高低起伏。 终于,高暮云消失在远处的雪线上。 终于,随着一声惨叫,他又出现在雪线上。 随他同时出现在雪线上的还有十多只大如牛犊般的雪豹,这些雪豹的体型比原先的雪豹两倍还大,眼睛全部是血红色。 高暮云屁股上的貂皮已经破了,有血滴在了雪上,不过看他奔跑的速度,应该只是皮外伤。 “这他娘的雪豹,居然知道诱敌深入,也太狡猾了!”高暮云边跑边喊道。 它们不仅知道诱敌深入,而且知道阻击,已经有几头巨大的雪豹拦在了高暮云的前面。 对付三只、四只,甚至五只这样的雪豹没有问题,可现在高暮云面对的是足足二十只。 只是教训高暮云一下,让他知道什么是天高地厚,不是让他死亡。柳轻柔把腰上的烧火棍拔了出来,萧如花把他的箫放到了嘴边,李青也握紧自己的拳头。对付这些雪豹,凭他们的实力还是足足有余。 最大的那只雪豹,似乎明白柳轻柔他们要做什么,它的嘴里发出奇异的嚎叫,其它的雪豹不再缠绕,开始迅猛地扑向高暮云,看来这是一群智商很高的雪狼群。 现在的形势下,即使柳轻柔他们赶到,也阻止不了高暮云受到更大的伤害,即使他的剑法再高妙,二十只雪豹同时张开血盆大口从不同角度咬向他的不同部位,估计还会有一些部位受伤流血。他有点生气那些家伙,为什么不早一点过来帮自己,但牛是他自己吹的,也不好埋怨别人。 可就在这时,诡异的一幕出现,所有的雪豹居然硬生生地停止了进攻,即使那些已经扑在半空的雪豹,也翻了个身落在地上,强行让自己停了下来。它们全都挺直了身子,竖起了耳朵,把尾巴紧紧地夹在后腿上。 “它们这是在干什么?”萧如花诧异地问道,难道它们是害怕了,知道这群人实力强大,要逃走?没人回答萧如花,柳轻柔皱起眉毛,脸上出现极其慎重的表情。那群雪豹更不会回答萧如花。 可能是萧如花真的猜对了,这群雪豹只是停顿了一个呼吸,在最大的那头雪豹带领下,它们几乎同时向一个方向逃窜出去,速度比攻击高暮云更快。在逃跑时,又有六只雪豹从雪地中窜出,看来它们还有埋伏。 “快走!”柳轻柔急促地说道。李清感觉有人用手抓住了自己的手腕,带着自己向雪豹群逃走的方向奔跑。 巨大的轰鸣声传来,沉重低闷,如夏日的闷雷,却比闷雷低沉,且连绵不断。那是从高山上传来的声音,与大石滚落的声音相似。可前面是高坡,他们还看不见任何东西。 先是如雾般飞扬在空中的雪,然后他们看到雪浪,一片高达百丈,宽五里的雪浪,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轰轰烈烈地翻滚过来。 太壮阔了,那雪浪里不仅是雪,还夹杂着断裂下来的树木和山石。它顺着高山冲击下来,带着惯性和速度,似乎可以埋在一切。 和它相比,人类是如此的渺小。 李清他们奔跑,可这奔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只是一瞬间,雪浪就吞噬他们,和那些落石和树木一起在雪浪里翻滚。无数次的碰撞不定地冲击着李清,这时的他就是巨浪中的小鱼,任由海水冲击。 憋闷,几乎无法呼吸,只有在翻腾时偶然有空隙,他才能借机喘息一下。无论你身体有多强悍,修为有多高,在巨大的灾害勉强都显得无能为力。 “难道我要被活埋在这里吗?埋葬在这穿越后的世界里?”李清感叹道。 他一直没有注意到,那只手始终紧紧抓着他没丢。 第十章 雪崩 也不知道翻腾了多长时间,更不知道冲击到什么地方,可李清知道他被深深地埋在了雪堆里,这里不仅有雪,还有很多的冰块、巨石、树木。 他感觉自己受了伤,好在只是些皮外伤,他的内脏和骨头似乎无甚大碍。可现在这些都不是大事,最大的事是他没法呼吸。作为武者,他的憋气功夫是普通人的好几倍,但不能永远不呼吸吧?这就是雪崩最大的危害,很多的生灵遭遇雪崩,不是被撞击死的,而是被埋后活活闷死。 心口似乎有一团火,憋闷让他的胸部急剧地起伏,可周围全是冰雪,几乎吸不到一点儿空气。在他急剧的呼吸下,那些冰雪化成的水渍进入他的鼻腔。 周围幽暗,没有一点儿光线,这说明他被埋葬的位置很深。 无论这一世,还是上一世,他都没有经历过雪崩,对于雪崩他没有任何的经验。现在他心里有的是对死亡的恐惧,他面对的也是身体因缺乏空气而造成的频死感。 一只手突然在他的面前。 这只手灵巧地把他面前的冰雪压实,压出了一个狭小的空间。然后一个黑色的棍子出现,棍子不断地捶打的积雪,让空间越来越大。 李清终于可以呼吸了,感觉空气稀少,可毕竟有空气,可以让他暂时活下去。 那张如桃花一样的脸出现在他的面前,脸色很白,没有了桃花的颜色。 柳轻柔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惨白的脸色略为有了一丝的红润,然后说道:“我们要尽快挖出更大的空间,这样才能有更多的空气让我们活下去。” 这里的空间并不好挖,一来这里位置较深,冰雪已经被压实,况且还有很多的山石和树木;二来,挖出的冰雪也倒不出去,只能把本来已经压实的冰雪压的更加结实;三来耗费的力气越多消耗的空气就越多,不知道这点空气是否可以支撑? “我们不能一直在一个地点挖,而是要用前面的雪堆到后面,这样我们不仅可以前行,还能不断得到新的空气。”柳轻柔说道,她毕竟是醉人之国的人,对雪崩还是比较有经验。 通道并不是直接向上挖,而是沿着斜坡不断向上,在挖掘的过程中,会经常遇到大石和树木,让他们进展并不快。柳轻柔的烧火棍是件战斗的利器,可用来挖掘,似乎很不趁手。 才挖上没多久,一块巨石就挡住了去路,他们不得不转变挖掘的方向。“噗”,一口鲜血从柳轻柔的嘴里喷了出来,她的棍子掉落在地上。 “你受伤了?”李清扶着柳轻柔问道,感觉柳轻柔浑身无力地靠在了他身上。 “没事,就是雪崩时被大石撞了一下,受了点内伤,过几天就会好些。”柳轻柔轻飘飘地说道,她不是有意这么说话,而是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她受的伤并不是她说的那么轻,更不会过几天就能好些。 剩余的时间只能李清一个人来挖,他的力气并不小,很胜任这项工作,只是进度慢了一半。 这里的空气很少,只能保证两个人活着,对柳轻柔的伤势是不利的,而且从第一次吐血后,她还在不断地吐血,脸色更加苍白。雪崩来临时,她的一只手一直抓着李清,这让她另一只手很难保护自己周全,在遇到大石时,她如果放开李清,会躲过去,可她没放。 “为什么要一直抓着我?”李清把她绑在自己背上,边干活边问,这样能让她暖和些,虚弱的她很可能会被这里的寒冷冻死。 “我不想看到战争,不想让更多的人死去。”柳轻柔轻声说道,而且还嫣然一笑,这样的她才符合她名字的气质。这些天来,虽然柳轻柔表现的大大咧咧,可李清本能觉察到,在这大大咧咧的外表下,是一颗善良如水的心,或许这才是真正的柳轻柔。 “答应我,无论怎么你都会尽力去阻止这场战争?”柳轻柔说道。 李清没有回答,只是更尽力地挖掘。 半天的时间,李清才挖了三十多丈,按时间算,现在应该是下半夜,随着寒冷的降临,那些冰雪越来越硬,间隙中的空气会越来越少。 李清感觉到柳轻柔在不住地颤抖,这里连他都有点经受不住,别说是重伤的的柳轻柔。 “我们也许会死在这里,真的会死。”柳轻柔的声音微弱到几乎听不见:“我们都死在这里,我给你说的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如果刚才柳轻柔说要李清尽力去阻止战争还有嬉戏的成分,现在她真觉得两人会死在这里,会变成两具冻僵的尸体。 空气稀薄到李清也开始大口地喘着气,手上用不上劲儿,额头上出现大量的汗滴。他把柳轻柔从背上放下来,看见她的嘴唇发青,额头冰凉,身体一直在打着寒战。 想了想,他脱下柳轻柔的貂裘,让她只剩下一身单薄的内衣。在柳轻柔惊慌的眼神下,他把自己的毛皮脱下,然后脱下金丝软甲,坦露出上半身。他只是个少年,可胸肌却很发达,腹部的八块腹肌均匀而完美地显露在那里。他把柳轻柔抱在自己的怀里,再裹上貂裘,并用腰带缠紧。这样,柳轻柔会好些,不至于冻死。 “如果死了,被人发现,会很没有尊严。”在李清的怀里,柳轻柔有些暖和过来,她低声说道,耳朵红的厉害。李清抱着她,虽然干活时有些影响,但影响不大。 “和生命比起来,尊严算个屁!”李清喘着粗气说了一句很粗俗但很暖心的话。 “咣”,烧火棍碰到了硬物,这次不是大石,也不是树木,而是一只冻僵的雪豹尸体,令人高兴的是,在尸体的下面有一个三尺大小的空间,那里还有些许的空气。 “这地方,我以前来过,无论山的坡度,还是积雪的地方,按理说都不应该出现如此大的雪崩。”柳轻柔又吐了一口鲜血说道:“我怀疑这是人为的。” 第十一章 雪人 李清他们带的干粮都在雪爬犁上面,这时候也不知道会被冰雪埋到什么地方。 作为一个武者从雪豹身上弄下几块肉没有问题,就着冰雪,吃着雪豹肉对李清也不是什么难事,他需要充分的能量,因为挖洞是个体力活。吃生肉对柳轻柔似乎也不难,可她现在还在吐着血,暂时不能补进食物。 在雪豹的尸体下他们已经休息了有一段时间,可并没有觉得空气稀薄。如果只是那三尺的空间,他们肯定会有逐渐憋闷的感觉,但他们现在没有。 “应该下面还有空间。”柳轻柔在李清的怀里说道,说话时吹的李清脖子发痒。 李清没有继续向上挖掘,而是把下面的空间扩大进行探查,果然在一块石头的后面有一个碗口大小的洞。洞是从下面延伸上来的,那里不断有新鲜的风吹来。 人可以七天不吃饭,可以三天不喝水,可人如果不呼吸,半刻钟的时间都撑不过去,所以空气才是最重要的生命之元。在这个时候,空气就是生命。 那条气道向下延伸,一直伸到地面上,这里是一片树林,有很多的树木已经折断,可还有很多粗大的树木存在,支撑起一大片空间。这些空间断断续续,有的地方很窄,有的地方竟然有一间房子大小。 “是不是有劫后余生的感觉?”柳轻柔又开始忍不住说话,她的脸色还是很苍白,可眼睛却闪烁着一丝光彩。 很黑,只有微弱的光,可要比原先暖和许多,像是在雪屋里,何况这里已经是地面,地面当然要比冰雪里暖和。 按时间算,应该是快过两天了吧?现在应该是白天。 “我看看能不能找到光亮的地方,那里应该离上面最近。”看到柳轻柔不明白他为什么到处乱窜,于是李清解释道。这是一个山坡,或许上方会有离雪面更近的地方。 靠着树干坐下,李清又开始吃生肉,这次他给了柳轻柔一块,柳轻柔吃下去居然没吐。在他的怀里,能感觉出来,她的身体不再冰冷,温和了许多。一个带着少女独有气味和柔软的躯体在他的怀里,竟然让他的心里泛起阵阵涟漪。那不是亵渎,就是一种莫名的兴奋。 终于,他们在一个较大的树丛下看到了一丝的光亮。那是一棵很大的树,要五个人才能抱过来,它虬劲的枝干,支撑着上面沉重的积雪。树枝上的雪已经化为坚冰,才不至于塌下。从那里,有一丝光隐约地透了下来,可这对两人来说就是一片光明。 李清来到空间的边上,确定那丝光线的位置。这里有很多倒下的树干和枝叶,还有掉落的山石。如果从这里向上挖,或许一天可以挖到顶部。清理出树木,他在边上的冰雪堆里挖出了洞,洞口向外延伸三丈后,他才开始对着那丝光线的位置挖掘。 现在他有足够的空气,还有足够的雪豹肉和冰水,也有足够的空间去搬运挖下来的冰雪和石块,更有大量的时间,所有他不必太急着逃出去。如果柳轻柔分析的正确,这是人为制造的雪崩,那这些人不会很快离去,所以出去越早危险越大。 李清还是想尽快出去,柳轻柔的伤很重,得尽快治疗,还有,不知道高暮云和萧如花的情况怎么样?他早出去一会儿,救援他们的机会就大几分。真希望高暮云两人也如同他和柳轻柔这么幸运,否则不敢想象。 柳轻柔现在只是血吐的少了,身上也暖和了许多,可她受的是内伤,如果没有伤药,情况不会快速好转,而她挂在身上装药的小袋子已经在雪浪中丢失。 通道渐渐向前上方延伸,还有二十丈就可以到达那丝光线处,这里已不再黑暗,有更多的阳光射下来。冰雪也不再像下面那么坚硬,好挖的多。但就在这时,上面出现奔跑的声音,还有打斗的嘶喊声,有无数的脚步从他们的上面经过,有雪块从通道的顶上震落下来。 “会不会高暮云他们被人袭击了?”柳轻柔问道,这是他们首先想到的事情。按理说上面有人打斗,说明危险,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他们要停下来,等上面平静再继续挖掘。可两人的意思不谋而合,同时想要加快挖掘进度。 打斗的声音不到半个时辰就消失了,而他们把洞挖通却用了两个时辰,出来时,两轮红月已经高悬在天空之上,血一样的颜色铺在大地上,那雪有了鲜红的味道。有呼啸的风不停略过,吹平了原本凸凹的雪面。 这里原本是一片峡谷,现在却被雪填成了一片平原。那白了头的高山,这时露出了凸凹的岩石,显得狰狞。 地上没有人,除了他们挖的那个洞,也没有其它的洞,有的只是风的呜咽声,可那是谁都听不懂的语言。 不对,有一处雪面明显高过其它地方,在红月的照应下,象一座孤独的坟茔。 那个雪面被扒开,果然冰雪下埋着一个人,一个似乎又不是人的人,他的耳朵是尖的,头发成银白色,身材修长,身高目测在八尺左右,穿着一身兽服,一个很大的兽袋挂在他的腰上。此刻正卷曲地侧卧着,身体僵直,兽服上有很多的血迹,右腿上有一个半尺长的口子,已被冻住,不再流血。李清用手指探了探他的鼻息,还有微弱的呼吸。 “雪人!”柳轻柔疑问地说道:“他们不是都搬到北冥之地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雪人曾经是雪原的主人,一个很倔强的部落,体质异常,擅长射箭。醉人之国建国后,让他们臣服,他们宁死不从,被杀的几乎灭族,剩下的极少数人迁到了北冥之地,那是比雪原更恶劣的地方。 “不过也不是没人臣服,白羽就是一个,他被圣者收服,最后成了圣者的徒弟。”柳轻柔说道:“这个人肯定不是白羽,白羽已经过四十了,这人怎么看也不过二十多岁。” 第十二章 白羽的箭 在救还是不救的问题上,两人还是商量了一番。 柳轻柔分析这次制造雪崩的很可能就是白羽,等待的人也是白羽的人,这人虽然是白羽的族人,可被打伤遗弃在这里,说明这个人不会是他的朋友,只能是他的敌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以要救。 李清的怀里一直抱着柳轻柔,柳轻柔的嘴上很会分析,可她的身体却很无力。李清只能用手拎着雪人在雪地上拖行,这个雪人在雪窟里都没冻死,在雪面上更不会冻死。他必须要尽快离开这片雪崩之地,按柳轻柔的说法,这里很危险,很可能发生第二次雪崩。 “白羽随时会出现,没有人可以躲得过他的箭。”在路上,柳轻柔对李清说道。 他们走出雪崩区,在一片白桦林里停下脚步,李清找到一些干枯的树枝,又剥下一些白桦树皮当做火引。李清之所以要生火,因为他在雪人的兽袋中摸到了火镰。这些天来,他们的貂裘早已被雪水打湿,需要烤干,再说生肉非常难吃,到胃里不易消化,还是烤熟了吃最好。最关键的一点是要把那个冻僵的雪人烤过来。李清肯定不会愿意用自己的胸脯来温暖那个雪人。 在雪豹肉外焦里内发出诱人香味的时候,那个雪人居然真的被烤了过来,还柔柔地问了一句:“可以给我一块吗?” 李清给他一块最小的,虽然他割不少雪豹肉,可雪原很大,他们必须要节省食物才能走出雪原。雪人吃完那块后,没有再开口,一直可怜巴巴地看着李清。李清低下头,看到柳轻柔也是如此看着他。他不得不又给雪人一块烤肉。 看着雪人嘴角流下的油渍,李清问道:“为什么你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受伤埋在雪里?” “因为白羽来了这里。”雪人吞下了最后一块烤肉,又在旁边抓了一把雪放在嘴里咀嚼咽下后说道:“我叫莹草,雪人。白羽是我们雪人族的叛徒,因为他,我们几乎被灭族。为了杀死这个叛徒,我们才追踪来到这里的。” 莹草叹息了一声,他那年轻的脸上出现无限的惆怅,那是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沧桑。他继续说道:“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白羽这些年进步太快,他的箭法无人能敌,很多族人被他射死,没有人是他的对手。我们很快就败下阵来,我因为失血过多昏迷,被族人埋在雪里。” “如果不是你们,我已经冻死。”莹草又加了一句。 李清追问道:“白羽的箭法很厉害吗?” “我没见过,见过的族人都死了。”莹草说道。 李清没有再问,他觉得没有再问的必要了。篝火很暖和,除了因燃烧木材炸裂的噼啪声,再没有其它的声音。柳轻柔身体还弱,篝火中,她已经在李清的怀里甜甜地睡去。 偶尔有几声鸟叫传来,那是夜枭的声音。 “我们可以联手杀掉白羽,如果杀了白羽,你成为我们雪人最尊贵的客人。”莹草说道。 李清没有回答,他只是把几枝枯木添到篝火了。没人注意到他那只添柴的手在微微颤抖。 有雪花从天上轻轻飘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红月已经被乌云遮蔽,天上开始下雪。这种天气在雪原是常有的事,如果没有落雪,怎么会有雪原? 雪花不大,像片片杨花。李清向后倾斜了一下身子,伸出了手,有雪花飘落在手。那个动作,他还记得,风二娘喜欢做,杜晦也喜欢做,他不喜欢做,可他今天偏偏做了,而且是用他那只颤抖的手做的。 他的那只伸开的手,在握上时突兀地出现一支透明的箭,就像凭空出现一样。这支箭,无声无息,没有停留在他手上,而是继续前行。 他的手本来一直在颤抖,可从抓住这支箭起,变得异常稳定,他没有能够阻止这支箭的前行,却能改变它前进的方向。 “怎么可能?”莹草惊恐地说道,一脸的不可置信,这可是白羽射来的箭,没有人可以躲过,更别说抓住。现在,李清不仅躲过箭,而且还抓到了它。 事情当然没有完,因为那支箭还在飞,在莹草惊恐的目光中,那支箭准确无误地扎进了他的咽喉,一股鲜红的血从他的嘴里冒了出来。 一把精巧的弓从莹草的手中掉落,那上面还搭着一支待射的透明的箭。 莹草喉咙上那支也是透明的箭,不过那支箭正在融化,那是一支冰箭。从来没有人见过白羽的箭,那是因为他的箭射出去很快就会融化,所有才没人看到。 李清反应是敏捷的,他更敏捷的是此刻已经躲到了树木的后面,躲到了黑夜里。他不可能还在篝火旁给白羽当活靶子,这样的箭,他或许能躲过一次,但他没有把握可以躲过第二次,就是这一次,也是提前有了警觉和准备,否则一定不能躲开。 柳轻柔醒来,这时候她知道什么都不能问,虽然她有很多的疑问。 “你怎么会发现莹草?”一个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这句话的意思不是发现莹草这个人,而是说怎么发现莹草是奸细。 “这个世界,只有傻子才会把别人当成傻子。我寻找火镰时在他的兽袋中摸到一支箭,和射中我的那支一模一样。”一个声音从树后面传来,然后这棵树被射的炸开了,可树后面居然没有人。 “就像你现在想确定我的位置,我也在确定你的位置。”声音从另一棵树后面再次传来,分明有威胁的意味。这次,那棵树并没有爆开。 在乌云掩盖下,天色黑暗如漆,那团篝火早已熄灭。雪变得越来越大,有北风刮过,居然化成一个个飘雪的漩涡。 一个人影出现,但这里除了他已没有了其他人的踪迹。 “竟然能躲过我的箭,还能当着我的面逃走,看来是一个不错的对手。”他自言自语道,用舌头舔着嘴唇,一双尖尖的耳朵在轻微地颤动。 又是一阵风,那人消失,就像他从没有出现过这里一样。 第十三章 人生很漫长 人生有很多的欢快,但更多的是寂寞和孤独。 就像这片树林,打斗只是暂时的,更多的是无限的静默。 那片被践踏的雪,还有篝火的焚迹和莹草的尸体,只不到一个时辰,又被雪掩盖。 大地又变得纯洁。 人生大抵如此,漫长的人生中人最应该做的事,就是忍耐。 不仅要忍耐孤寂和苍凉,也要忍耐繁华和欲望。 所以,衡量一个人的能力,往往会看他是否有耐性。 打斗过后的两个时辰,一个人影再次从黑夜中显现出来,他看着微光中满是雪花飞舞的树林,自言自语道:“真的逃走了!很奇怪,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他们是怎么逃的呢?难道是飞走的?” 这次他没有消失,而是慢慢地从树林走了出去,似乎很失落,也很孤独。 在一个飘雪的夜里,一片寂静的树林中,一个孤单的人影慢慢前行。这本来就是一个很忧伤的画面,何况这人还是一个家族的背叛者,不知道他的心里是否背负着沉重的枷锁,是否有无法诉说的忧伤? 如果有,他也只能向黑夜述说。 寂寞的树林再一次寂寞,然而,一个时辰后,他的身影又一次从一棵树的后面出现,他明明已经从树林中走了出去。 他沉默一阵后举起自己的右手,一声夜枭的叫声便在树林里响起,接着无数人影出现在树林中,在他们的手里燃起火把。 “仔细检查,不要放过每一棵树,每一寸雪面。”他说,在火光中他的银发在飞雪中舞动。 莹草的尸体被从冰雪中扒了出来,他的脖子上有一个已经冰冻的血洞,只是他的兽袋消失不见。 即使这些人是飞羽营的人,有着最丰富的追杀和侦查经验,没有放过地面上的任何细节,连树上也被他们用火把照了一遍,依然还是没有任何的发现。也许,真的像白羽说的那样飞走了。 “他的境界已经到了能飞翔的地步?”白羽想,当然不可能,如果他真到了那个境界还要躲起来吗?早就把白羽他们全部杀了。 白羽想不明白,对于想不明白的事,那只能不想。世界上有很多想不明白的事。 “撤吧!”他说道。 树林又一次被飘雪占领,它们不仅负责占领,而且负责纯化这个世界。 雪越下越大,有的树枝上积满太多的雪,那树枝再也承受不住便弯曲下来,有大片的积雪落在地上。 这里的树很多,也很茂密,所以不断有成片的积雪落下。在这成片的落雪里,竟然出现了人影。 “他们会不会还在?”一个女声说道。 “不会!真的走了。”男声说道:“如果飞羽营的人不出现,他们可能还在,飞羽营的人出现,并仔细地搜索了这里,他们就不会再浪费时间。何况,这次他们带走了莹草的尸体。” 这次对李清他们来说很幸运,因为树枝上有很多的积雪,使他们能够藏在上面,更幸运的是,很快,落雪又把他们掩盖。 可,能有如此奇葩的想法和手段,说明李清也是一个不简单的人,这让柳轻柔对他真是刮目相看。 在撤离这个区域感到安全后,柳轻柔才问道:“你真的就因为在莹草的兽袋里摸到了那支箭就判定他是个内奸吗?即使这样,可你又是怎么知道白羽会在那一刻射箭?”这些都是柳轻柔想问的问题,当然还有很多问题。 “也不光这一点。莹草告诉我们他的很多族人被射死了,可我们在现场除了他没找到其他的尸体。还有,莹草伤的是腿部,常在寒冷地方的人都会有一个常识,在寒冷的地方,即使再大的伤口也不会出血太多,因为伤口很快会被冻上凝结。从莹草的脸色看,也不像失血过多的样子。”他借着微光看了看怀里的柳轻柔的脸,那才真正的失血。 “再说,他是雪人,在北冥之地都不怕冷,在这里,在没有失血的情况下怎么会冻昏过去?这些只是我的怀疑,直到我摸到了那只箭,才确定他就是在流花谷射中我的那个人。”李清说道。 “你也许没有注意,在篝火边上,我一直观察莹草,一直在注意他的眼神和动作。他的眼神始终在时不时地瞄着一个方向,直到他听到夜枭的叫声,把手伸到皮袋里,我立即意识到对方开始行动了。我于是把脖子向后移了一下,然后把手提前放在了脖子的位置。这就是我能抓到那支箭的原因。”李清说道:“不是我能力强,而是他们有很多漏洞。” “这些漏洞我都没发现,即使我没受伤也不会发现。”柳轻柔小声说道,这并不是因为她受伤的原因。 李清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又说道,“我在想,我们在雪洞中听到的打斗声,到底是谁在打斗?现在看来肯定不是雪人和白羽在打斗,或许真是高暮云他们被围杀的打斗。”因为他很担心他们,但无论怎么样,现在他真的无能为力。 “即使你有预判,可你真的接住了白羽的箭,没有第三境化人境中后期的实力是根本接不住的。我在你战斗的时候一直发现一个奇怪的问题,你即没有在眉心处出现过燃灯,也没见过聚光,更没出现化人现象。”柳轻柔说道,这才是她心里最大的疑问。她还是她原本的性格,会突兀地转变话题。 “我修的不是这个世界的法门,而且我是以炼体为主。”李清淡淡地说道,每当他淡淡地说话,那意味着他不想继续谈话。 天亮的时候,他们来到一个地方,前面的雪很厚,而且是在山阴的位置,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有通道的地方。李清对雪原不熟,柳轻柔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把她带到这个地方,而且他的动作很奇怪,会到稀疏且树木不高的树林里,还会在太阳光能直射到的地方扒开积雪寻找。直到他扒开六七出地方,终于在一个雪下的枯草丛中扒出一个半个手掌大小的灵芝来,她才感到惊奇。 “你是怎么做到的?”这句话她似乎问了很多次,或许以后会越来越多。她对雪原如此熟悉,都没有一点寻找灵芝的能力,他居然只扒了六七处就能寻找到一棵野灵芝,他怎么会有这样的能力?这支灵芝不大,看样子只是五六十年的样子,但已经很难得了。 李清用雪搓掉灵芝上的枯叶,然后递给柳轻柔说道:“嚼巴嚼巴,吃了吧!”他没有回到柳轻柔的问题,而是把一块青石上的积雪清掉,坐在上面。 像吃萝卜一样把灵芝吃掉,其实还是有点困难的,因为灵芝很苦,而且到舌根上变得很涩,让人难以下咽,可柳轻柔还是把它吃了进去,她从来就不是一个骄纵的女人。 这里离那片树林应该很远,可他们觉得离危险却越来越近,飞羽营的人已经埋伏到前面各个该埋伏的地方,也许就在前方的不远处。他们需要休息,需要随时面对各种各样的危险,需要去寻找高暮云和萧如花。 阳光越过树林,照在了裸露的大青石上,也照在两人身上。 “我觉得必须反击,不能再这样。”李清想了想突然说道。从进入醉人之国,他们就被敌人盯上,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这种感觉实在不太好。 人生漫长,有时想活着舒服些,就要反抗,甚至反击。 第十四章 箭呢 人生漫长,总有值得记忆的几个时刻,但无非是两点,要么绝对美好,要么刻骨铭心。 似乎现在这个时刻会被柳轻柔永远记住,鉴于她的伤情好转,李清已经把她从身上卸了下来,可她的身体还是无力,只能斜倚在李清身上。 那束阳光柔和地撒在两人身上,撒在坐在青石上相互偎依的两个年轻人身上。阳光温暖,气氛浪漫,只是柳轻柔有些耳红,不知道是不是灵芝的作用? 李清没有注意到这些,他还在皱着眉思考,他是一个很注意细节的人,为什么没有注意到柳轻柔的耳朵已经发红?也许他的心思根本没放在这上面。 要改变现状,首先要杀死白羽。白羽就像付骨之毒,他的经验,他的武力,特别是他的箭,几乎把他们压迫的无法呼吸。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威胁,更是对心灵的压迫。 “杀掉他,必须先靠近他。以我目前的速度,三十丈外,他有射五箭的机会,那我必死。三尺之外,他有射一剑的机会,对我威胁也非常大。我必须想法到他三尺之内。”李清沉思后说道。 “作为一个神射者,是不会让陌生人靠近他三尺之内的,所以我会乔装成一名飞羽营的士兵靠近,才能有机会杀他。”李清看着远方的太阳,这时候的太阳很大很红,还不太耀眼。他继续说道:“可白羽毕竟是圣者的徒弟,我们只见识过他射来的箭,并不知道他近战能力如何?他的兵器是什么?这才是最让人顾忌的地方。” 也许是朝阳带来的不仅是温暖,还有朝气勃勃的生气,所以李清说道:“可风险再大,我们也必须冒,毕竟主动出击比被动挨打生存的机会要大。” 野花陉很有名气,虽然它的名字很土很平凡,但它却是雪原的出口,从这里再向北五十里就是比红尘城。 每当春天来临的时候,你从茫茫的雪原来到这里,可以看到无数的野花,会感到春天的气息。 现在只是初冬,这里没有野花,还是漫天的雪地,只是雪的厚度要比雪原薄许多。 白羽很无聊地站在一棵树上,他在这个不大的树上已经站了三天,就是为等待李清两人的到来。这里并不是野花陉,而是在野花陉南五里的小山坡上,有很多的树和乱石,是一个容易隐匿和伏击的地方。三天来,他一直没有李清的踪迹,李清就像化进了冰雪一样。可他坚信李清会来这里,因为这里是通往红尘城唯一的路。 三天来,他的人一直隐蔽在这里,即使像飞羽营这样专业的队伍也有点受不住,在雪地里趴上三天三夜,任谁都受不了。可他还是很欣赏自己的队伍,他们就像是融入了这里,和这树、这石、这雪成为了一体,即使是强者也不一定能看得出来。他自信地认为,李清肯定不会发现他们,他们做到了两点:专业和忍耐。 他站在树上,那只是他知道他站在树上,其他人只看到一棵树。 在他接到圣者的命令时,当时还觉的有点小题大做,因为他很忙,要做的事太多。最近一段时间,狼人的活动明显要频繁许多,不知道是不是和唐国有了勾搭,做出的战略动作。他知道醉人之国打算进攻唐国,他这里不是主战场,但他要防止狼人趁乱入侵。 圣者的命令他不能不听,可他也担心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狼人会趁机进攻,所以在仔细思考筹划后,他做出一个决定,让莹草带人先去,而他冒险出边塞,来到草原,潜入狼人的队伍并射杀了他们的将军。这样等狼人王庭派出新的将军来,即使进攻,也有时间差,他完全可以杀完人后再回来。 可没想到,等他赶到时,在流花谷前的围杀已经失败,这时他才觉得圣者毕竟是圣者,他有些轻敌,不该去刺杀狼人将军,而是应该及时赶来一起围杀。 流花谷的实力和名气,即使像他这样的神射者也不敢进去杀人,他只能在雪原里等待并围杀他们。 那个雪崩,是他费尽力气才制造出来,是必杀局,在如此大的天灾面前没人可以幸免。可他们偏偏就逃了出来。 从这一刻起,白羽才真正重视起来,把李清当成同级别的对手看待。他提前把自己最信任的莹草派到雪崩处,并安排他一旦发现敌人该怎么去做,这样外面有他伏击,内里有莹草偷袭,总可以杀死他们吧?可他还是又失败一次,不仅丢了莹草性命,而且到现在为止都不知道李清是怎么逃走的? 莹草是他叛出雪人族唯一跟他出来的族人,现在却死在这里,他怎能不悲伤?所以他一定要杀死李清为莹草报仇,不惜一切代价。时间过去很快,已经超过他预计返回的时间,也许狼人已经开始进攻。他不再想这些,现在唯一想的就是杀死李清,不仅为了莹草,不杀李清,他没法向圣者交代。 三天里,除了一群雪豹和几只羚羊外,他的视野里没有人迹,这时候只有傻子才在雪原上溜达。他们就是一群傻子,在等待两个傻子。 他终于等到傻子,一个扛着烧火棍的傻子,偏偏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傻子。她就是大摇大摆地走向他们,而不是走向野花陉。这也许还不算什么,偏偏她还不断向他们招手,那肯定是打招呼。即使白羽他们真是一群傻子,也明白柳轻柔已经发现他们。 这绝对是对白羽自信最无情的打击,最近他遭受的打击太多,是他一生中最多的时候,他的心情比他叛逃出家族的时候还要糟。 他带着无比失败和糟糕的心情从树上下来,就像一个躲猫猫的孩子被发现的心情差不多。 看来灵芝的作用很大,才三天,就让她变得活蹦乱跳,那久违的活泼和自信的表情又回到她的脸上,她知道她今天的作用就是当诱饵,看她的表情很乐意当这个诱饵。 白羽的心情很差,所有他懒得理她。对于柳轻柔的出现,他虽然有一种挫败感,但还是乐于见到她,见到她意味着李清不久也会出现。他等的就是他们,无论李清他们以什么方式出现,总归比不出现好。再说醉人之国边塞的大将军,如果总是被自己的情绪控制,他就不配当这个将军。 “射死她!”白羽轻飘地说了一句,他懒得连手都没有挥一下。 无羽箭没有飞出来,飞出来的是飞羽营士兵的身体。 白羽没有惊讶,从见到柳轻柔那一刻起,他就已经猜到,李清已经发现他们踪迹,很可能就在附近。 没事,只要李清出现就好,死几个人算什么?连莹草都死了,其他人又算什么?只要他的箭在,他就有信心射杀他,一箭不行,两箭,三箭,肯定会把他射死。他的箭是冰箭,那不是普通的冰,普通的冰不会有这么大的韧性,他的箭是在北冥之海千尺下取的北冥之冰,坚如玉石,除了无声无息具有水晶箭的特性外,它还有一个巨大的功能,那就是凡是中他的箭的人,瞬间会被北冥之冰冻住,即使不死也会失去反抗能力。上次李清敢抓他的箭,他事后想了想,一定是他带了特殊的手套,一个一直把拳头当武器的人,不可能仅凭一双血肉拳头。 随着飞羽营的人身体飞出,李清的身影也终于出现。 白羽摸向了自己的箭囊,别人用的都是箭匣,他用的却是剑囊,那是一个特制箭囊,可以保证足够的低温,不让冰箭融化。 可他没摸到自己的箭,“箭呢?” 第十五章 随风而逝 李清的武器还是他的拳头,那就是一双血肉的拳头,并没有什么拳套,只是他身上穿着的却是飞羽营的衣裳。飞羽营并非只有一套红色的战衣,在这个地方,如果还穿着红色战衣,那就不是隐匿,而是想有意暴露自己。这套衣裳对他来说有点儿小,可白色的衣裳倒很能衬托他的气质,他始终是一个很受看的人。 这时的他顾忌不了什么气质问题,他要尽快清除隐匿的飞羽营战士。他清除的越多,射向柳轻柔的无羽箭就越少,柳轻柔就会更加安全。 从现在情况看,白羽来的时候并没有带更多的飞羽营战士,这些人还是他在流花谷遇袭的那些人。这让他略为有些底气。 这个世界有很多的装,但装的背后永远是实力,即使是纨绔,如果他没有一定的家境和财富,也装不下去。那些高手们总是潇洒风流,在飘飘如仙下取了别人性命,可他们总是要有高手的实力才能随意地装逼。 柳轻柔也是在装,可她重伤初愈,还没有实力。对于这些黝黑的无羽箭,在流花谷时她能轻易躲过去,现在她躲的非常困难,不光幅度大,动作也非常不雅,居然为了躲箭,四仰八叉地趴在了地上。即使这样,依然有箭疾撕破了她的衣裳,好在李清在让她当诱饵的时候,把自己的金丝软甲给了她。 飞羽营的人很专业,如果他们不动,即使战友也不会轻易发现他们的位置,但现在他们动了,他们射出自己手里的箭,所以他们就暴露了自己的位置。李清等的就是这个时机,他冒险让柳轻柔当诱饵也是在创造这个时机。 白羽是一个很小心的人,这小心来源于他本身就是暗杀的专家,还有他被雪人暗杀过无数次。他从没有让人靠近过三尺之内,即使是他最近的人。这些年来,他没讨过老婆,更没有风花雪月,在别人看来他志向高远,道德高尚,其实他不过是不想让人靠近他罢了。 当李清潜入飞羽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错了,他根本靠近不了白羽,靠近不了他就意味着他无法杀了他。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事物,如果你发现有完美的事物,那意味着你还没发现它的缺点。白羽的箭是冰箭,一种比水晶玉石还坚硬的箭,可只要是冰,它就会溶化。这样的冰箭,不可能一直带在身边,需要专人来养护。这就是缺点。 李清的拳头在收割着生命,无论对方的身形如何的躲避或攻击,他的拳头总能递到对方的咽喉处并一拳击碎,然后他不再过问倒在地上抽搐的人,冲向下一位。干净、利索、熟练,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一个新手,而是像一个杀人的机器。他不会在这些人身上浪费过多的时间,必须趁着白羽没有冰箭的时机,尽快冲到他的身边。 这里的风还是在吹,初冬的风是最寒冷的风,因为这是从北冥之地吹来的风,而寒冬的风有时是温暖的,那是从南方吹来的风。风吹过树梢,响起了呜呜的声音。 这风也吹过了白羽冰冷的手,那里有很多的水渍,应该是冰箭溶化的水渍。看着自己的手,白羽无法理清自己的心情,因为他自己都不明白自己是什么心情。他默默地抬起头,看着远处柳轻柔狼狈的身影,又转向近处,那个嗜杀并一往直前的少年身影。他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那时他是雪人族最年轻的勇士,也曾如少年一样奋勇当先。 他在无数的黑夜里独自徘徊,对着血月无语。他心里压抑太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只能他自己承受,无法倾述。他现在就是一个雪人的背叛者,一个永远被历史谴责的人,一个永远在心灵上压抑的人。 可谁知道,他背叛的条件,就是换取醉人之国的停手,哪怕族人被赶到北冥之地,但毕竟他们保留下来,还活着。他向圣者发过誓,要终身效忠醉人之国,并保守这个秘密。他是一个守信的人,从没有向任何人透过,哪怕面对雪人的刺杀。他知道如果他说出去,被圣者知道,他或许真的会灭族。 忍耐,忍耐,他一直在忍耐。 但有谁知道忍耐的滋味才是世界上最大的痛苦,那是无比的屈辱和心酸。似乎只有莹草才隐约明白一点,可现在他也死去。 他的目光平淡而无情,看着越来越近的李清,看着那些在地上扭曲痛苦的飞羽营战士,心里居然没有一点儿涟漪,像他这样的人怎么还会有同情心。 他的嘴角微微翘起,那是一丝微笑,他在等,等李清来到来到他的面前。他一直都没有出手,而李清一直在忙活,在杀人,这就是以逸待劳。 他当然还有后手,他是圣者的徒弟,怎么能只会射箭。雪人是一个长期生活在雪地上的种族,本身身体就很强悍,何况他还受了圣者这么多年的教导。尽快杀死李清,回到边界上去,才是他现在要做的事。 他的箭溶化,也许不是坏事,这会让李清低估他的实力,越低估越对他有利,一个人怕的不是对方高估自己,而是低估自己。 今天的阳光很好,他抬头看了看光线,挪动一下自己的位置,这样就会让李清逆光而来,有利于自己出手,他必须利用好天时地利。他虽然是一个人屈辱地活着的人,也有自己的骄傲,这些年他就是靠着无往不利的战斗来维系着他的骄傲,平衡着他内心的屈辱。 终于,在近处他看到李清,感觉到他满身的杀意,也看到他额头滚落的汗滴,还有面容上显示的疲惫。很好,时机正合适,他递出一拳,因为他的武器也是拳头,只不过拳头上有副精钢的拳套。 这一拳迎着李清的拳头过来,这就是白羽的悍勇,就是要硬刚过去,他不相信自己三十年的功力还对抗不过一个少年。 随着他拳头递过去,他整个人开始燃烧起来,发出了无尽的光,这正是第三境化人境的表现,而且还不是初期。 随着光的燃烧,周围的温度开始升高,那些冰雪在融化,很快露出了褐红色的大地。 可这次碰撞并没有剧烈的响声,甚至连一丝的响声都没有,因为李清已经化拳为掌,用右手抓住了他的拳头,并继续拉着这个拳头冲向自己,然后他侧过身来,递出了自己的左拳。那一拳正中白羽的咽喉部,于是他的咽喉碎了。同样,对于白羽,李清也是一拳击中,和那些飞羽营的士兵一样。 强烈的窒息让白羽已经说不出话来,他的眼睛挣得很大,一脸的不可置信。这个少年对付自己居然也只用一拳?可一切的质疑都无意义,自己很快就要死去。 这时的白羽居然没有恐惧,反而觉得有一丝解脱,自己再也不要去承受什么?那些秘密也会随着自己的死去成为永远的秘密,只是谁会在乎这些秘密? 当风吹来的时候,他也随风而逝。 第十六章 红尘 柳轻柔一直看不明白李清,不明白怎么连白羽都不是他的一合之敌,不明白他为什么遇强则强?其实到现在她也不知道他的底细,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不过,从他救她的过程看,他内心深处还是善良的,否则也太可怕?他毕竟还是少年,看不透,或许是不熟悉,不能说他的城府深的可怕。 白羽躺在那里,他的面容并不狰狞,反而是极为平静,双眼静静地闭着,如同熟睡了一样,只是他的魂魄已去远方,偶尔有风吹动他银色的头发。 “咳”,一口鲜血从李清的嘴里喷出,这是他在战斗结束后,等那些逃亡的飞羽营的人消失才咳出来。白羽当然是个强者,如果当时李清不能采取最坚毅最果断的方式杀掉白羽,他就会陷入艰难的围攻当中,不仅自己的生命会受到威胁,而且柳轻柔会被无羽箭射死。所以他不得不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白羽递过来的那一拳是第三境的一拳,当然可怕,即使那一拳没打中他,光拳风也让他受了不轻的伤。 “白羽的死对醉人之国损失很大,不知道狼人们知道他的死会是怎么的反应?会不会立即入侵?现在南方边疆已经到了开战的边缘,如果西边再打起来,醉人之国真的危险了。”柳轻柔看着白羽感慨地说道,声音中满是担忧。 “轰隆隆”一道雷声响起,闪电划破长空。那雷声从远处滚滚而来,又滚滚而去。现在是初冬,怎么可能有雷电?李清不明白,如同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世界的夜色会有两轮月亮。 柳轻柔说红尘城的石头是用人血染成的,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但事实是红尘城城墙的石头确实是红的,这是因为周围山上的石头都是红色的岩石,如同这雪原下的土地是红色的土地一样。 除了红色的城墙,天空上还有一道粉红色的光幕,那就是红尘城的阵法。 一辆马车缓慢地来到红尘城的城门处,马车是半旧的那种,却给一种很干净的感觉,因为所有物件都很完整,没有灰尘。偶尔从车里传来咳嗽,并不连续。一个老把式坐在马车前,把马鞭搂在怀里,等待着进城检查。 “快,把路引拿出来。”一个嚣张的声音响起,守城的士兵走过来说道,他有嚣张的本钱,面前这座红尘城足以让他嚣张。 白皙的手从车帘里伸出来,那只手里拿着一个乌黑的牌子。牌子没有光泽,并不起眼,似乎是一块普通得再不能普通的牌子。可那个士兵看到后脸色大变,竟然单膝跪下来,行了个军礼,然后立即站起,指挥着那些拥挤着要进城的人员避让,让这辆马车先行。这,当然不是一块普通的牌子。 “你这样显眼,我们会暴露出来的!”一个声音咳嗽一声说道。 “只要到红尘城,我们就不怕暴露,当然也不会有危险。”一个女声说道,在车子进城门后,马车的窗帘被掀开了。 热!很热!! 李清看到的情景让他很是吃惊,这里居然如同夏天,垂柳依依,尼罗花遍地开放,小溪纵横,溪水清澈流淌,有叮咚的声音不时地传来。 最让他的吃惊的还是这里的女子,穿着之大胆实在让人吃惊,几乎每一个都是穿着低围的抹胸,香肩裸露,给人以汹涌澎湃的感觉。他似乎明白了这里为什么叫红尘城,不是城墙是红色的,也不是阵法是红色的,而是这里的女子,每一个都像是红尘女子,都风情万种。 外面还是冰天雪地,这里确实流水绿树繁花似锦,这绝对给人以视觉的冲击。所以和这里相比,原罪之城真算不了什么;所以这里才是醉人之国的国都和中心。 李清身上流了很多的汗,他不是因为身体弱,也不是震惊的,而是他从外面进来,身上还穿着裘皮。 “这种情况也许维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因为阵法的能量快用完了,到时候这些美女们很多会被冻死。”柳轻柔说道,脱掉了裘皮,因为在裘皮的下面还有一身内衣。红尘城的风俗本身就很开放,再说她已经和李清开放过一次。 李清没有脱掉裘皮,虽然很想脱掉,也想凉快一下,可那样太不雅观了,他还不是红尘城的人,不习惯这里的风俗。 这里是罪人建立的国家,是罪人之国,当然以欲望为主。启教的教义也认为追求享乐和欲望才是人生存的最大动力,这里的风俗这样,就不奇怪了。 “人没有必要太装的,难道女人把自己捂的严实才显得美吗?为什么她们没有表达欲望和美的权利?红尘城是一个真实的城市,每一个人都有表达真实的权利。”柳轻柔说道:“你现在不敢脱衣服就有点儿装。”说这话时她的眼里有点放光,不知道是不是又想看李清的八块腹肌? 李清没有在意这些,他一直在看街面上一些特殊的物件,有地是一堆石狮子,有的是一溪流水,有的是几棵树木,这些都和阵法有关,他能感觉出有能量顺着一定的秩序在运转。他是精通阵法的,要不然唐国也不会派他过来。 马车到了红尘城最大最重要的街面上,一个叫玄武街的地方,这里繁华异常,楼榭歌台,灯红酒绿,不时有歌舞声从两边飘过来,那里面也充斥着酒肉的味道。 不知不觉中,在马车的周围出现了一些人,这些人只是紧跟着马车前行,没有人出声,似乎他们知道马车要到什么地方去,他们只是警惕地观察着周围。 李清用手指着一个地方问道:“那里是不是阵心?” 那里有一座小山,还有很多的建筑。在李清的眼里,越来越多的能量向着那个方向汇聚。 “那里是皇宫,不是阵心。”柳轻柔答道:“只不过那里有一座大阵,而阵心应该在你手里。” 马车前进的方向就是醉人之国的皇宫,也是大阵的所在之处。 可马车在进皇宫之前被拦住,被一个身穿粗衣的老者给拦住了,老者文弱而且有一股子书卷气,他很客气地说道:“在进皇宫之前,我们可以谈谈吗?”完全是一副商量的口气。 第十七章 谈谈 这里离皇宫很近,只有不到一里的路程,两边的街市依旧繁华,只是少了些灯红酒绿,少了些高唱低吟。这里毕竟靠近皇宫,需要更加肃穆一些。两旁的绿植却多了许多,有些平时见不到的珍稀花卉竟然在这里怒放。 那些跟着马车的护卫,一身锦衣的武服打扮,孔武有力,既有扮相也有实力,看得出有很多的高手在里面。可当这个文弱的老者拦住了马车,这些人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出面阻拦,还一脸的惊恐。 马车是一辆普通的马车,可这是一辆去皇宫的马车,即使它再普通,也会变得不普通起来。老人是普通的老人,可居然敢拦住一辆去往皇宫的马车,他也不会是一个普通的老人。 柳轻柔一直没有说话,只是眉宇间有些慌乱,她实在没有想到,这位老人会出现在这里,会以这样的形势出现。 敢问事的只有老把式,这是他的车,是柳轻柔花一两银子租来的,这五十里路程他要来回一天一夜,其实挣不到多少钱。现在,他还要急着赶回去,前面阻拦的老头就是在耽误他的时间。他举起了鞭子,打算给一鞭子赶走老头,后来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停了下来。 这时候,李清做了一件事,他居然脱掉了自己的裘皮,换上那些护卫们递进来的锦衣。原本他打算到住处洗个澡,清清爽爽再把衣裳换了,可现在有人要谈谈,他总不能穿着一身毛皮和人谈吧?锦衣是用冰丝做的,穿起来即舒适又凉爽,他现在虽然一身汗渍,也没有觉得粘人。 第一个下车的是李清,那身锦衣穿在他身上,倒有些玉树临风的感觉。他抬起头望向了天空,粉红色的光膜让天空显得十分的美丽。就在这光膜下,不时地有飞鸟略过,有些还长着漂亮的尾羽,也有些会发出动人的叫声。路边的菩提树和芭蕉都很茂密,看来这里水分充足。 儒雅的老者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走向了一堵墙,从墙上穿过。 “这是幻术。”后面的柳轻柔说道,在李清惊愕时,她赶到了他的前面,也融进那堵墙。 那堵墙果然是幻术,只是不知道墙后面的林园是不是幻术,因为这里太美,美的让人觉得它不真实。这里的每一棵树、每一块石头、每一朵花、每一段流水都放在它该放的地方,如果挪动一个地方都会让人有不舒服的感觉。 一个用整块白玉雕成的小亭,那里有一个古朴的茶几,茶已经煮好,还未坐下,已经清香扑鼻,让人神清气爽。 老人先坐下,又客气地请两人入座,轻饮一小口香茶后,才缓缓地说道,依旧客气,依旧文雅:“我很忙,但还是决定要和你谈谈。”老人在说这话的时候不是在看李清,而是很严肃地看着柳轻柔。 “也许你认为我会把国家带到战争的边缘,甚至会有灭国的危险。”老人确实很忙,根本没有委婉,直接提出了问题的关键:“可你们想过没有,我们国家现在唯一的财富就是燃石,可五十年以后,或者一百年以后,我们的燃石用完,我们还有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的国家应该怎么生存?我知道只要是战争就会有风险,甚至有灭国的风险。现在是我们国家实力最强的时候,也许我们可以借着这个危急,变被动为主动,为国家的生存创造更多的机会。我们不一定要灭了唐国,但我们只要占了他们的一半国土,甚至三分之一的国土,就足够我们生存的了。”老人说话的开头提的你们,并不是指柳轻柔和李清,而是指醉人之国的主和派。 这样的话题,李清觉得老人和柳轻柔谈就行,不应该当着他这位唐国人谈,这让他很尴尬,也让他觉得很有礼貌的粗布老人也太没有礼貌。 “褚相,我明白您的意思,也觉得您的目光长远。”柳轻柔停顿了一下,喝了一小口清茶继续说道:“可您告诉我现在我们和唐国开战,您有几分战胜的把握?五分?六分?还是七分?” 看到老人没有回答,柳轻柔替他说道:“恐怕您连四份把握也没有。即使我们可以暂时占领唐国的一半领土,或者是三分之一领土,我们有把握守得住这些领土吗?我们扛得住唐国的反击吗?再说,还有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没有阵心,红尘城怎么办?我们要眼睁睁地看着这里的百姓被活活地冻死吗?至于我们如何生存?我觉得原罪之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是您和启教创造的模式,可以继续下去。” 看到柳轻柔的倔强,老人有些疲惫,用手揉了揉眉心说道:“原罪之城只是个例,无法在全国推行,难道让我们全国都成为罪恶之国吗?我们确实是罪人的后代,但不能让我们的国成为罪恶之国。我知道这里的风险,更知道这里的艰难,可我们现在不拼一拼,以后恐怕连拼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我们能拼赢,能给国家搏一个生存的空间,就算牺牲红尘城又如何?何况我们现在已经有人在牺牲,杜刚白羽不都死在这个人的手里吗?”说道这里,老人的眼神开始变得锐利,看向李清。 “那是他们围杀在先,还不准许别人反抗?”柳轻柔有些生气,强力地抗辩道:“难道要别人伸着脖子等刀子来杀吗?褚相,我想问问,谁给他们的权利?” “没人给他们权利,他们是自愿的,他们是为国而死,只是角度不同罢了。”老人淡淡地说道:“今天我来见你,是想和你商量一件事,可不可以把他留下来,别去皇宫。至于阵心的事,我想我会有办法让他拿出来。”老人口气还是很客气,那只是口气,意思却很坚决。 “从进红尘城的时候,我就说过,只要进红尘城,没人可以把他留下来,更没有人可以威胁到他,包括您。在这里见您,已经是给您面子。”这话柳轻柔说的同样坚定,无论是意思还是语气。 粗衣老人叹息了一声,没有再说话,他对今天谈话没有成功感到失望,他的目光看向了流水,看向了游动的金鱼。一股肃杀之气慢慢地从大地上散发出来,磅礴大气,有铁血的味道。 “这里离皇宫很近,难道您真敢在这里动手?”柳轻柔发出了最严厉的警告。 “我又不会杀他,只不过想留下他罢了。”老人还是风轻云淡的口气。柳轻柔太小看他了,为了国家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难道还不敢留下一个唐国的使者? 空气开始变得粘稠,如同被冻住一样,那些流水和在风中摇曳的花朵也静止下来。柳轻柔为了表达愤怒,她站起来,可只站到一半便静止在那里,很像一个弓着身听训的学生。 在这种情况下,李清居然一直很平静,还能说话道:“这种谈话,你本来可以把她一个人叫过来谈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让我在一边听着。但我还是明白一件事情,你是一定要把我留下来。” 李清不仅可以动,而且还能说话,让老人有些意想不到,看着李清青涩的脸,老人已经意识到他还是有些轻敌。他当然要让李清听一听,要让李清知道他们的意志是多么的坚定,要让他在他们的意志前屈服。 “可你还是留不下来我。”李清继续说道,他的目光看向那堵墙,在那里出现一个拿鞭子的老把式。 第十八章 天选之子 在他们进来之后,那堵墙已经被重新封了起来,外面还有很多把守的人,可老把式居然能进来站在这里。 老把式的鞭梢在天空中盘旋着打了个响,抽得这片冰冻的世界恢复到原先的状态。那水重新流动起来,而且响起了哗哗的声音;那花朵又在风中摇曳,而且还传出迷人的花香。柳轻柔也直起了腰,不过眼里正在冒火。 “我也不得不这么做,我的任务就是把这两个人送到皇宫里,可偏偏你要和他们谈谈,我也耐着性子等了,可偏偏你又要把人留下来!这我还怎么等?所以我得过来。”老把式解释道,但他的解释里一直用的是你,而不是您。这说明老把式地位或者和这位右丞相褚齐天平起平坐,也或许他根本不值得老把式的尊重。 当一个人的地位到了一定的位置时,会产生无形的气场,右丞相褚齐天无疑是这样的人,即使他穿着粗衣,即使他看起来非常的普通,可无疑他的气场无比强大,所以那些跟着马车的护卫才面露骇然之色,所以柳轻柔才会下来谈谈,而且一直用您来称呼对方。 “从去年起,我的眼疾就越来越厉害,现在到了连你都认不出来的地步。”褚齐天呵呵自嘲地笑了一声说道:“如果我知道你会亲自护送他们,我何必和他们谈呢?因为即使谈成功,我也留不下他们。”他为自己倒一杯清茶,一饮而尽地喝下去。 “启教为什么要趟这趟浑水?你们不是一直不问政事,超然存在吗?”褚齐天问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红尘之事,我们当然不想问,可现在有些事已经超越红尘之事,甚至超越国度和战争,我们当然要问。”老把式的这个回答,让褚齐天认为他说的是醉人之国和唐国的战争,可他很快感觉自己理解错了,因为老把式又加了一句:“因为这是有关上天的事。” “你虽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利滔天,掌握着无数人的命运,但这些在我们看来依然是红尘之事,依然人间内部的事。只有整个人类出现生存危急,面临巨大灾难,那才是我们要管的事,而这些事你并不清楚。”老把式说道,他说话的口气像一个地道的农民,可话语里已经显露出他为什么不把褚齐天当回事的原因,他叫褚齐天,但他不能真的齐天。启教的启,和齐同音,何尝不是真的齐天。 老把式笨拙地走到亭子里,为自己倒了一杯茶,喝进去,完全不把这里当回事。“茶很香!”他吧唧着嘴说道:“我来这里还有一个事要告诉你,不可以伤害李清,启教不准许任何人伤害他。这不是我的意思,是教主的意思。” “为什么?”褚齐天不理解,如果柳轻柔护着李清,他能理解,可整个启教要保护李清,他就不理解了。难道是柳轻柔说服了启教?可即使柳轻柔能力很大,但还不足以大到这种程度。 老把式歪着头想了老一会儿,他对堂堂的右丞相提出这么幼稚的问题有点蔑视,可想了想,觉得还是说清楚好,省的这个幼稚的家伙再犯错误。 “因为他是天选之子。”老把式说道。 “天选之子?什么是天选之子?他为什么是天选之子?”老把式的这句话让褚齐天产生了更多的疑问,他现在是真的有点糊涂了。 老把式记得教主曾对他说的一句话:一些自认为聪明人的混蛋,总想从因果中分析出原因,也想从因果中推论出结果,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因果,其不知这是一群最混的蛋。现在看来,教主说的就是褚齐天这种人。 可老把式不得不继续解释:“天选之子就是脚上长着红痣的人。” “为什么长着红痣的人是天选之子?”褚齐天继续追问。 “因为那不是红痣,而是红月,那是脚踏红月。”老把式摸着自己的额头答道,他的头有点儿疼。 “??????”褚齐天还有很多问题,比如为什么红痣会叫红月?凡是脚上长着红痣的人都是天选之子吗?最关键的问题是天选之子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可他不能问了,因为老把式正在头痛。 李清知道自己的脚心长着红痣,而且是每个脚心一个,有铜钱大小,原本他认为那就是自己的胎记,很普通,没想到会这么不普通。关键是他不知道老把式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脚心长红痣的,他只和老把式相处一天一夜,这期间连脚都没洗过。他还有一个和褚齐天一样最想知道的问题:天选之子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可他也不能问,听起来天选之子倒是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或许会是在人类生死存亡起到关键性的那种。 他正在思考的时刻,感觉有目光射向了他,不是一道目光,不仅有褚齐天的,还有柳轻柔和老把式的,那目光表达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让李清脱鞋验证一下。 “不必脱了,确实有。”李清无奈地说道,他的手在摸自己的鼻子。 柳轻柔在问自己,她和李清坦诚了好几天,为什么没注意这些。 “据说,在不久的将来,也许会是几年,也许会是几十年,天上的两个红月,有一个会陨落。它的陨落之日就是这个世界人类面临巨大灾难甚至灭亡的日子,只有脚踏红月的天选之子才能拯救人类,救世人于危难。”头痛稍好些的老把式终于说出了众人的问题,果然和大家猜想的差不多。 在柳轻柔用奇异的目光看向李清的时候,老把式继续说道:“据说这个世界会有十个脚踏红月的人,天选之子就是你们十人的其中之一。” “呵呵”褚齐天竟然没忍住笑了,连柳轻柔脸上也盛开了桃花。事情还有这么反转的,不过这是严肃的事情,即使是十分之一的可能,那也是有可能。可李清突然冒出一个想法,这会不会是柳轻柔为保护他,和启教串联编造出来的?想想,还真有这个可能。 第十九章 哭泣的大地 “呜呜呜” “呜呜” “呜呜呜呜-------” 哭泣的声音,是很伤心的哭泣,这声音充满压抑和忧伤,如凄凉的琴声,哽咽,绵长。 醉人之国的皇宫主色调就是红色,不像唐国的皇宫是用大理石和青玉石铺成的,在这里,无论是宫殿的基石,还是广场中的路石,全是红色,那是因为这里只有红色的石头。北方,是寒冷的地方,这里的人们喜欢欢庆热闹的颜色,喜欢火的颜色,所以红色是这里的主色调。 “呜呜” “呜呜呜呜-----” 李清走过乾炎宫,又走过交泰殿,还走过坤宁宫,那诡异的哭声一直都在。如果是一个人在哭,一个受委屈的宫女或一个被责罚的太监,那只能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听见,不可能在整个宫殿都可以听见。 前面,柳轻柔正在大步朝天地带路,腰上插着她的烧火棍。看来这地方她很熟,不需要别人带路,熟到她居然能带着武器行走在皇宫里,熟到所有遇到的宫女和太监都向她行礼。 其实,李清很喜欢这样的柳轻柔,因为她一身的烟火气,即使她的装,也是烟火缭绕的装。 “你听到声音了吗?”李清忍不住问道。 “怎么会听不到?”柳轻柔转过身,边倒着走边和他说话道:“那是朝鞭的声音。”皇宫是一个很严肃地地方,这里有很多的规矩,其中倒着走就是一种大不敬。可竟然没人问她。 李清听了听,远处确实有鞭子抽打的声音,可那不是哭泣,因为哭泣的声音一直都在。这也许说明,哭泣声只有自己一个人能听见。 单纯的红色,即使是最喜欢的颜色,时间长了,也会让人乏味,所以皇宫中不可能只有这一种颜色,这里还有奇花异草,还有小桥流水,还有无数的黄色的大铜缸,那是为防止走水而准备的。 皇宫的西北角,有一个小巧的院子,这里很像南方的园林,除一座精巧的假山,其它的地方全是水塘,整个的建筑建在水的上面,水面上全是盛开的芙蓉。一座蜿蜒的木质小桥连廊沿着流水通向一座别致的小楼,那是一座没有涂上颜色有烟火气的小楼。 李清已经猜到,他要见的人应该是一个女性,一个有生活气息的女性。侍女们在楼前等候,看到她们恭敬的样子,应该是把他们当成贵客。柳轻柔没有当贵客的样子,她竟然俯下身,采一把芙蓉抱在自己胸前说道:“好久没来了。” 看着满池子的芙蓉花,李清想这里的主人既然如此喜欢芙蓉花,应该是一个志向高雅有情趣的人。只不过柳轻柔这么无礼地破坏,主人会不会生气? 在小楼里,李清没有见到那个志向高雅有情趣的主人,除几个侍女和太监,这里居然没有其他人,只有在微风吹拂下翠色的围帘在飘动,还有清纯的荷香。 柳轻柔大大咧咧,一下坐到椅子上,怀里还抱着芙蓉。她并不在乎,呵呵地笑起来说道:“没想到吧,你要见的人其实就是我。”说这话时,她的眼在瞄李清的反应,似乎很得意。 “我是芙蓉公主。”柳轻柔说道。 李清确实没有想到,自己在怀里保护好几天的烧火姑娘竟然是一位公主。怎么看她都是充满了人间的烟火气,怎么会是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可她真的是一位公主。 世界之所以奇妙,就是它总会给人以想象不到的结果,如果任何事都可是想到,都在计划之中,这样的世界也太乏味! “为什么不直接和我谈?”李清有些无语。 “我在路上和你谈了,可你非要来红尘城见我再谈,所以我就把你带来了。”想想,柳轻柔确实说的有道理,在路上,是李清不愿意谈的,他要见到真正的话语人再谈。可柳轻柔没说她就是真正的话语人! 看着李清的样子,柳轻柔内心充满恶趣味的快感。其实把李清带到红尘城并不是她喜欢恶作剧,而是为了阵心,为了红尘大阵。 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李清坐下来,茶几上的那盘桃子很大,他拿了一个,咬上一口,很甜,汁水也多。“为什么你这样的人会到贾苑烧火?”李清问道,这才是他心里最迷惑的地方。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土,很不文雅?”柳轻柔问道,还没等李清说话,她接着又说道:“那是我有意这样的。从小我就很有修炼的天赋,可已经有四年的时间,我的修为一点进展也没有,所以师父说我需要人间气,需要在人间历练。贾苑就是一个最好的历练的地方,在那里我可以感受到不同的人生,可以看到不同人的欲望和追求,感受人间的冷暖和艰辛。在那里我可以身临其境地和他们一起哭,一起笑,我在那里生火做饭,可我觉得比在皇宫里快乐。所以,那段时间我的修为提高很快,可我也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村姑。” “如果不是遇到红尘大阵阵心丢失这样的大事,我会继续进行着我愉快地修炼,可这事太大,我不得不停下修炼参与进来。这就是在原罪之城你遇到我的原因。”柳轻柔总算说清楚,停下了喝了一大口芙蓉茶,茶香触动了她久违的味觉。“那地方好是好,就是喝不到芙蓉茶。”她又嘀咕一声。 “既然你是芙蓉公主,为什么白羽要杀你?他为什么敢杀你?”李清问道。 “那是因为他不认识我,不是每一个醉人之国的人都会认识我。当然赵嫣儿认得我,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可以和赵嫣儿是好朋友的原因吧?”柳轻柔说道。 “呜呜呜------”哭泣的声音又一次出来,这次李清静静地听了一会儿,这确实不是风的声音,而是从地下发出来的,似乎是大地的哭泣声,可大地为什么要哭泣? “现在,你可以说出唐国交出阵心的交换条件吗?”柳轻柔轻柔地说道。 第二十章 红尘大阵 也许是形成了习惯,在李清说唐国的条件的时候,柳轻柔竟然脱掉一只鞋子,一只脚蹲在椅子上。等李清说完唐国的条件,她双脚都蹲在椅子上,还拍起桌子,震荡下,茶杯跳起,茶水撒在桌子上,形成一遛小小的水道,滑落到地面上。。 “没有这么欺负人的!实在不行就开打,你也看到,我们主战的人多的是,真打起来最后赢的也不一定是你们。我们有灭国的危险,同样,你们就没有吗?”看来柳轻柔很生气,比和褚齐天谈谈时还生气,她的胸口起伏的厉害,脸色泛起了红晕。 侍女和太监们全都跪下,她们的头紧紧地贴在了地面上,没人敢上前擦拭桌面上的水渍。 时间似乎禁止,除粗粗的喘气声,没有其它的声音,连大地的哭泣声也停了下来。 那个桃太大,李清只吃一半就吃不下去,把剩下的桃放在自己身面的桌面上。他的双手放在自己的双膝上,神情平静,安稳地坐着。似乎,这生气和他无关,只是他幼稚的脸和这一切格格不入。 很久,柳轻柔才平息了自己的呼吸,粗犷地将杯子里的残茶一饮而尽,示意侍女添上。她侧过头看向李清,身子也倾斜过来,重重地喘一口粗气说道:“你要理解我的不易。你看,圣者和褚齐天他们一直要战,我这边本来压力就很大!你那边再不肯让步,你说我该怎么办?让我两头不得好?你能不能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考虑?”这话就如同她这个人一样,有烟火气。 “我并不是让你让很大的步,哪怕稍微让一些,我也有面子,有退庭不是?”平息怒火的柳轻柔,改变了说话的方式,心平气和地商量起来。谈判吗?就是这样,要一步一步地来,只要对方肯退一步,他就有可能退第二步,第三步,以致于很多步。当然,柳轻柔开头的生气,也许,也是一种战术。 “和那些主战者相比,醉人之国更多的人还是渴望和平,渴望享受繁荣的生活。你来到这里,也是为和平而来,既然大家都不想战争,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一起联合起来去共同对付那些主战者?现在困难很多,可我们只要心能在一块,就可以协商出解决的办法,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柳轻柔苦口婆心地劝道,她在贾苑这个人间之地确实学的不少。 李清坐在那里,终于开口,他说的却是另一个问题,一个和谈判根本不搭边的问题:“你知道,我在外面从来不乱吃东西,一路上我只吃自己带的干粮和清水。你这里,我却吃了一个桃子。”确切地説,那不是一个桃子,而是半个桃子。 “那是因为我信任你,我们一起战斗过,一起面对危急和死亡,是战友,所有我相信你不会害我!”李清平静地看着柳轻柔说道:“可我错了!你能告诉我,什么要害我吗?” 有时候,当你无法动用武器,语言也是一种武器,李清现在就是用这样的武器直戳柳轻柔的内心。但这种武器很不好把握,首先事实要在那里,其次,对方确实要心中有愧。 “那不是毒药,只不过是让人失去修为的酥蜜桃而已。”柳轻柔说道,她现在终于不敢理直气壮地看着李清,也终于开始心虚起来。她只是说失去修为,没有说是暂时性的,还是永久行的。 酥蜜桃很少见,可这个世界上确实有这种不是毒药胜似毒药的东西。 “这只不过是让你让步的手段而已。”柳轻柔小声地解释道。 在这处风景优美的芙蓉园西面是一座小山,山上还有一座七层的宝塔。整个山就是红尘大阵,李清被关在了宝塔里面。从这里可以鸟瞰到整个的红尘城,甚至可以看到近处的人家。 在这里,李清才真正了解到整个的红尘大阵,看到了东面的巨龙盘旋,那是青龙大阵,也看到了西边的猛虎下山,那是白虎大阵,更看到南边的玄鸟飞天,那是朱雀大阵。还有就是脚下的这座小山,如巨龟伏水,这是玄武大阵。整个红尘大阵就是一个四象阵法,而且是以玄武大阵为主阵的四象阵法。这里是北方,有大量的玄武之气,当然要以玄武大阵为主阵。 这座塔,就是放置阵心的地方,更是红尘大阵的心脏。 每天,柳轻柔都会来到这里,都会看看李清的态度是否有所转变,也会聊几句家常,还会带一些美味的吃食。除了没有自由,能得到的照顾李清都得到了。 “这地方一般没人能进的来,现在却成了你的住处。”即使到现在柳轻柔还不忘调侃一句,看样子还想让李清说一句谢谢。 自从住到这里,李清就没有再和柳轻柔说过一句话,他更多的时候都是站在塔顶看着芸芸众生,看看那些走路如风摆荷叶摇曳的红尘女子,看看孩童们放飞的风筝,看看灶烟缥缈的殷实人家,看看熙熙攘攘为名为利的路人。李清不知道柳轻柔的师父是谁,可那绝对是一个眼光高绝的人,对于一个修炼者,于身体的修炼相比,心境更重要,不入世,怎么能出世?真正的修炼之地,不是名山大川,也不是大江大河之畔,而是红尘之地。 除了这些,他更重要的事情还是在研究红尘大阵,在这里,真是得天独厚的条件,大阵就在你的眼皮子底下,那些阵法的能量运行一目了然,还能有比这更直观的观察吗?在李清的眼里,那些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就像活过来一样,气势非凡地拱卫着这座红尘城,只是也能感到大阵气血的不足,如人入暮年之时。 如果没有阵心,这座大阵不会维持多长时间,它的能量已经快使用殆尽,肉眼看到那层淡红色的光膜变得越来越浅,红尘城的空气也冷了许多。 一晃,十天过去,面对李清不理不睬的样子,柳轻柔变得越来越急躁,终于她生气地说道:“你是死人吗?难道就不能和人家说句话?” 第二十一章 裂天 玄武大街上。 一个四岁的孩子,正蹦跳地走着,他的一只手被爷爷牵着,另一只手上拿着糖葫芦。糖葫芦是正宗的桂花冰糖葫芦,出自于桂花坊,要五文钱一串。这一串有五个,他只舍的吃两个,还有一个给了爷爷,剩下的两个留给父母,他虽然才四岁,已经是个知道孝顺的孩子。 今天出来玩,还是他求了爷爷好几天才得逞的,父亲很忙,要去粮店当伙计,母亲也要去大户人家给人洗衣服,只有爷爷还清闲些,所以在他死缠烂打下,答应带他到玄武大街来,给他买桂花坊的糖葫芦,这可是他最爱吃的东西,只是太贵,有时候好几个月也吃不上一回。 有几个风筝在天上飞舞,有几只是飞鸟形的,还有一只大蜈蚣。虽然他也很想拥有一个,可他从没给爷爷提过,那些价格不是他们这样家庭可以买的起的,那个甜甜糖葫芦已经让他很满足。 在他的不远处,是三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正是那里边走边叽叽喳喳地说笑,大概都是些关于美少年的故事,一个少女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惹得另一个少女追着她打,第三个少女在旁边嬉笑着拉架。一会儿的功夫,三个人重归于好,又开始手拉手叽叽喳喳。偶有少年郎经过,三人便表情严肃,举止淑女,只是等少年郎过去后,一阵轰然大笑后,又回到原先的样子。 再远处,一个满是书卷气的青年男子从怀里掏出一枚玉簪,轻轻地插在旁边年轻女人的发髻上,女人有些羞涩地低着头,可她的嘴角上翘,看来心里充满了甜蜜。这大概是一对新婚的夫妻。 “看看这些人吧?看看众生,即使他们是最普通的人,甚至是最低贱的人,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幸福,有着美好的愿景,依然活的有滋有味。”柳轻柔站在李清身边说道,她顺着他的目光看到了玄武大街,看到了那些行走在大街上的人们。 柳轻柔转过身去,在宝塔的地七层上来回地走着,焦躁和不安在她的脸上越来越明显。这里有很多的阵石,塔壁上刻满纹路,不时有流光在纹路上流动,说明阵法还在运行,只是在柳轻柔面前那个巨大的台子上,本该荧光四溢,现在却寂静的可怕,在那个西瓜大小的凹槽中空空如也。 “想想吧!几天之后,大阵彻底停下了,那层光膜就会消失,会有多少人冻死?原本他们都幸福地生活在这里!”柳轻柔说道,她的声音有些哽咽,几乎不能再说下去,她站在那里,看着红尘城中熙攘的人们,眼睛慢慢红起来,有泪水顺着脸颊落下,此刻,她看起来是如此的忧伤。 “尤其是那些无辜的孩子,会被活生生冻死饿死。”她泣不成声“这些都是因为你的固执,为了所谓的唐国利益不肯让步,可这些利益真的比孩子的命更值钱吗?” 塔楼里,一个女子正为红尘城人们的命运而哭泣。 阵心很大,很明显李清没有把阵心带在身上。可李清是来谈判的,谈判的最终目的是成功,只要谈妥,他必须要把阵心交出来,再说红尘大阵也运行不了几天,他不可能有时间把阵心从唐国再运过来。这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除李清这伙人外,在暗处还有一伙人,阵心应该就在这伙人手里。 柳轻柔在李清身边坐下来,她现在觉得这个还是少年的男人太狠,和她想的不一样。天上的那层粉红的光膜越来越淡,随时都能消失。她现在真的无能为力,她是一位高贵的公主,放下了所有的尊严,苦口婆心到口干舌燥的地步,可李清就像一个石头人一样,不把阵心拿出来,她又有什么法子?她无奈地看向天空,只能望天兴叹。 “轰隆隆------”一阵雷声从天际处传了过来,这雷声和在野花陉那次遇到了雷声很像,沉闷,压抑,也像她现在的心情。 可这次和上次不一样,这次除了雷声,她还看见一道光,一道足可是把天劈开的刀光。 刀光太快,伴随着滚滚雷声,它先是劈开了白云,在阳光的照耀下劈向红尘城,劈向红尘大阵。 李清从未见过如此宏大凌厉的刀光,即使在老头子那里也没见过,他看着刀光划过那层光膜,光膜开始震荡,然后整个红尘城也跟着震动起来。 只是一息的时间,光膜碎裂,化为云烟。 他脚下的这座小山也跟着颤抖起来,巨大的玄龟虚影从小山浮出,抬着头,冲天空嘶吼。接着青龙、白虎、朱雀的虚影也从大阵中浮现出来,全都怒吼起来,那声音中有一股不甘。 红光又一次从大阵中浮现,试图把震碎的光膜恢复,只是红光才升到半空,便开始变淡,无力继续上升。大阵的能量已不足修复那层光膜。四只神兽的虚影也慢慢变淡消失。 天空上的寒流迅速涌进红尘城,这些寒流在遇到热空气的时候,会变成一股淡淡的白雾,让整个城市变得缥缈起来。 这里是极北之地,即使是穿着厚厚的裘皮,依然寒冷,何况红尘城的人还都穿着单薄的夏衣,几乎是瞬间,玄武大街上有一半的人因失温昏迷倒在地上。 那个手里还拿着糖葫芦的孩子是被爷爷抱在怀里躺在地上的,他手里的糖葫芦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那三位怀春的少女,因为身上的衣物穿得极少,她们没有倒下,变成了三个站着的冰雕。 那对年轻的夫妻,还有些意识,两人靠在墙角处,紧紧地抱在一起,身上不停地颤抖。 那层笼罩过来的冰雾,不是代表什么浪漫,而是代表死亡。 这只是红尘城的一角,也是此刻红尘城的普遍现象。 一片柳叶缓缓地从树上落下,上面结满冰霜。 “怎么样?满意吗?看着这些凡人活生生地冻死,你是不是觉得很惬意?很享受?”柳轻柔用一双通红的眼睛看着李清,一字一句地说道。突如其来的状况让她震惊,可也让她坦然,这种情况即使今天不发生,也会在过几天出现。 沉默,死一样的沉默。 那些即将冻死的人,嘴唇发青,哪还有呼叫的力气。这股寒流太冷,来的太突然,没有给予他们回家换衣服御寒的时间。 当白雾慢慢散去的时候,夏季已经被寒冬代替。玄武大街上只剩下躺着的和站着的冰雕。 “即使你现在同意,让人把阵心拿来,也晚了,我们已经没有时间,不能阻止这些无辜平民的死去,更无法阻止你内心良心的谴责。”面对这几十万人或上百万人的即将死去,即使李清让人拿来阵心,那也需要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这些平民会逐渐死去,所以柳轻柔才如此说道,她感觉这就是一场梦,一场刻骨铭心让人永远无法忘记的梦。它会让人经常在噩梦中惊醒,时常在内心哭泣。也许,这只是她的心情,不是李清的,这不是他的故乡,死去的也不是他的亲人,他只是一个过客,怎么会为此哭泣? 她看着李清,李清还在那里平静地站着,脸上也没有一丝表情。麻木啊!残忍啊!这是柳轻柔见到最心狠的人,即使他只是一个少年。她坐下来,在他的身前坐下,不再看他,而是看向众生的世界,去看她最不愿意看的景象,看着依然不停冰封的红尘城,看着即将无辜失去的人们。 她感到她的心冰冷起来,同样冰冷的还有她的额头,她无意识地伸手抹了一下,她的手居然是湿漉漉的,不知是哪来的水渍?她抬起了头,居然看见李清脸上的泪滴,是的,那是泪滴,正从他的脸上滑过。 “终于他的心开始软了。”她想:“可一切都已经晚了,还有什么意义吗?” 她看见他转身回到的塔身里,出于好奇,她也跟了进去。 在那个阵台前,李清解下发带,那是一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黑色丝带,和大街上经常售卖的发带没有什么两样。可在丝带下却藏着一枚戒指。 第二十二章 真相 那是一枚黝黑的戒指,被藏在李清的黑发之间,还有一缕头发穿过戒指并缠绕在上边,那束丝带正把戒指绑在中间。 李清的动作轻柔,也很慢,他细长的手指灵活地把那束套在戒指上头发拿出,把戒指取下放在自己的手心。 柳轻柔没有打扰他,只是在默默地看着,这个时候她知道李清不会做无聊的事。 一阵蓝光闪过,凭空出现一个黄铜色且镶满各种珍稀阵法材料的一尺见方物件,物件上流光溢彩,这当然是阵心。 这枚戒指居然是一个空间储物戒指,据传唐国有这么一件宝物,那是唐国国宝级的存在,没人真正见过,现在居然出现在这里,而且还装着红尘大阵的阵心。 阵心并没有被另一伙人带着,一直都在李清身上。 柳轻柔还在震惊的无法相信的时候,李清已经把阵心放在卡槽里。 “嗡嗡嗡嗡------”顷刻间,阵台泛起红光,接着整个宝塔红光四射,照映整个的红尘城。宝塔内那些无法被用上的燃石开始燃烧,化出滚滚能量,流向宝塔,又顺着宝塔流向四座大阵。 此刻,柳轻柔终于反应过来,她快步来到阵台前,手指飞舞如影,开始掌控红尘大阵。青龙、白虎、朱雀、玄武的虚影再次出现,这次和上次明显不同,显得更加结实,也更生龙活虎,它们不在各自为政,而是在阵心的调度下,成为有机的整体。 每一个大阵上都发出一股红色的光芒,四道光芒在天空中相遇,形成一个光球,光球不停地旋转,同时生出一层粉红色的光膜笼罩了红尘城。 红尘大阵再次启动,将寒冷的空气又一次阻挡在光膜之外。 柳轻柔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即使她已是高阶修炼者,依然手心里全是汗水,那不是躯体的疲惫,而是精神的紧张。 无论过程怎样的艰难,可最终还是成功了,她要的不是过程,一直都是结果。 “如果那道刀光袭击的是红尘城,为什么红尘大阵被破开以后,那道刀光突然不见?”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在里面没有愤怒,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柳轻柔转过身,李清就站在她的身后,他问道:“那是谁的刀光?”这当然不是普通修行者的刀光,只能是超级的存在。 “这雷声和我们在野花陉那次遇到的一样,是不是当时就想杀死我?后来放弃了。”李清说道:“这道刀光根本不是为了袭击红尘之城。” 柳轻柔没有回答,因为她不知道怎么回答。 “你们在赌,你们算准我不会置如此多平民的生命不管不问,所以你们才用这种方式逼迫我交出红尘大阵阵心。如果我真的不交出,这些你们的臣民就要白白付出自己的生命吗?”这次李清用的不是你而是你们,他叹息一声说道:“你们赌对了,我没法抗拒这种逼迫,可我还想问一问,你刚才的哭泣,是真的同情?还是在装?”也许是真的同情,但也有装的成分。 “在雪原的时候,我就感觉到自己掉入一个很大的陷阱,我试图突破这种陷阱。可我突破一个陷阱,却被一个更大的阴谋包围。”李清说道:“你们一直都是一伙的,每一步都在精心策划,一步步把我引领向陷阱的更深处。”他现在应该表现的非常无助,偏偏他一脸平静。 “我只是想听听真相而已,现在这个时候,你还有瞒我的必要吗?”李清看着柳轻柔真诚地说道,他现在已经失去修为,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人,还能有什么反抗? 时间似乎过去很久,塔身的温度也温暖许多,虽然柳轻柔也是为了醉人之国的大势,而最后李清的哭泣和拿出了阵心的行为,还是击中她内心的柔软,何况,现在阵心已经拿回来,说出来又有什么影响呢? “我也是圣者的徒弟,是排在第六的徒弟,也是他唯一的女弟子。”她沉思一会儿,决定先从自己的身份说起。 “我们一切的布局,都是为了尽快得到红尘大阵的阵心,包括在边界上陈兵装作入侵唐国,那也是假的,是为了让唐国派使者过来,我们最终的目的就是拿到阵心。为把你引过来,我们也付出巨大的牺牲,我的两位师兄因此付出生命。在野花陉那次,没想到你居然能一拳把白羽师兄打死!太突然,连挽救的机会也没有。所以师父很生气,差点控制不住想杀掉你,为了大局,他最后还是忍住。” “你来到红尘城后,如果提出的条件不是太苛刻,我们会暂时答应你,没想到你居然要每年燃石产量的一半,而且还要签订国书后才归还阵心。这,我们无论如何都答应不了。最终,我们才不得不采取这个方案,让圣者先破红尘城。” “一路上,我一直在揣摩你的性格特点,现在看来,我还是赌对了。”柳轻柔说道:“我是醉人之国的公主,为了国家,我会不惜一切的代价,付出一切手段,包括我的生命。所以,不要怨我,正如你现在为了唐国一样。” 李清默默地听着,似乎心不在焉,对于柳轻柔的解释,他是可以理解的,只是柳轻柔的演技太好,不愧是在贾苑待过的人。即使他不理解,又能怎么样呢?想想柳轻柔在自己怀里待过的那些时日,现在想来,没有那棵灵芝,她也会恢复的很快。他苦笑着摇摇头,然后问一句:“高暮云和萧如花怎么样了?” “两人都从雪崩中逃脱出来了,也许,他们并不想平时表现的那么简单。”柳轻柔说道。 “你是一直在贾苑,还是专门为我而去的?”李清问了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当然是为了你!”然后,柳轻柔也问了一个问题:“你问我这么多问题。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风二在什么地方?” 李清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这即表示他不想回答,也可能表示他不知道。 柳轻柔没有追问,她知道李清现在的心情肯定很糟糕,绝不是他脸上表现得那么平静。他还是一个少年,条约没签成,阵心还被人骗去,任谁都会受不了,也许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就是他维护自尊调整心情的一种方式,所以她进行到下一个话题,一个可以让他心情好一点的话题,也是为了待在他怀里一种回报的话题:“你是一个天才,无论修为还是心性,都是世间难得的天才,在天赋上超过我。如果你愿意归降,我愿意做你的担保人,更会成为你最亲密的朋友,你无论在修炼上还是在仕途上绝不会比在唐国弱。”看得出她真的这么想,也真的愿意给他一个最好的未来,还有隐藏的情感问题。 微风吹过,李清来到宝塔的围栏出,看着那些失温的人正被积极地抢救,大阵的快速修复,让很多命悬一线的人又有了生存的机会。 “我不会归降。”李清说道。 不知道什么时候,褚齐天悄然来到两人的身后。 “剩下的事,我来处理吧?”他轻轻而客气地对柳轻柔说道。 “不要伤害他的性命!”这是柳轻柔最后的叮嘱。 这时候的李清只做了一件事,把那枚空间戒指吞进肚子。 第二十三章 地牢 头很痛,是那种天旋地转的痛。每次头痛的时候,都是从轻到重,并且会出现呕吐,直到最后的晕厥。 潮湿、阴暗,还有一股刺鼻的臭味。 牢房的空间不大,只有一丈见方,墙壁上的龛盒里有一个绿豆大小的火苗一直在亮着,可亮度实在太小,只是隐约有些光亮。 布满红锈的厚重的铁门一直关着,那上面有一个很小的孔,是送饭的地方,也是随时观察犯人死活的地方。 李清一直昏昏沉沉,他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待了多长的时间?他眉心的燃海被击碎,这是这个世界废除人修行最直接的方式。正是这种伤害,才让他每天头痛欲绝,顾不得身外的事务,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强忍着疼痛,从递进来的碗里抓一把带着霉味的食物,囫囵吐枣地咽了下去。 那种疼痛实在是太疼了,像一根针深深地扎进你的脑海并且不停地搅动,然后开始天旋地转。李清是一个克制力很强的人,可他还是忍不住抱着头在地上打滚,有时候甚至撞墙,会头破血流。 醉人之国为什么还不让他死?把他留下来估计他还有利用的价值,他的秘密还没有被榨干,也或许柳轻柔最后的那句话起到作用,可现在确实生不如死。 好在,这种疼痛每天都有一丝的减轻,所以他才有活下来的可能和勇气,才不至于选择自杀。他的头发蓬乱,有很多的血痂,散发着酸臭的味道,他的眼睛一直通红,那是疼痛而导致的充血。 如果,这时候有认识他的人进来,绝不会认出这位曾经风朗俊逸的少年。 终于,他从昏迷中又一次醒了过来,苍白的脸上满是疲惫,他用尽了力气从地上爬起来,靠在黑乎乎的墙上。没人知道,他现在的心情其实很愉快,浑身充满了欣快感。对他来说,只要没有那让人要死的疼痛,甚至疼痛的不是很厉害,就是一种幸福。幸福就是这样,只有经历了苦难,才知道幸福的价值。 他不知道牢房在什么地方,更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是冬天。 一只小老鼠,从墙角的洞里爬出来,小心翼翼的墙根边走边观察,终于来到小孔的位置。碗里还有李清吃剩下的食物,它看了李清一会儿,见李清没有动静,便放心地把头伸进碗里吃了起来,待它的肚子滚圆起来,才心满意足地回到它的小洞。 其实,即使李清还有力气,他也不会去打扰它,这是他在这里唯一的伙伴,每次看到它吃饱喝足的样子,他心里都有种莫名的欣慰。 他再次听到了哭泣声,从他来到这里,几乎每一天都可以听见这断断续续的哭泣声,它不再遥远,不再朦胧,而是真真切切地存在。开始的时候,剧烈的疼痛让他顾及不了这些,顾及不了除了疼痛之外的一切事务。现在,他终于有了一丝不太疼的时间。 那是低声哭泣的声音,像是一个女童在哭泣,声音明显幼稚。最初李清听到这个声音,是从皇宫的地下传来的,李清判断这牢房很可能就在皇宫的地下,离红尘大阵不远。 他的头又开始疼痛,眉心的燃海在大脑里,所以才会如此激烈地疼痛!李清经历过很多种疼痛,这应该是最疼痛的一种。 他的手习惯性地抱紧了自己的头,在牢房里打起滚来,大约半个时辰后他又晕厥过去。牢房又一次恢复了平静,只有偶尔传来的断断续续的哭声。 这间牢房外,小孔处出现一双美丽的眼睛,那是一双长在笑起来如桃花一样脸上的眼睛。 “为什么这样对待他?为什么要如此折磨他?”一个声音生气的问道。 “像他这样的人,绝不能让他成长起来,那将会是我们醉人之国的灾祸。”一个声音答道。 如果没有那微弱的灯光,这里就是漆黑一片,就是一个被黑暗吞噬的世界,这里没有窗户,因为它深在一百丈的地下。这里甚至没有看护的人,只有送饭和巡查的时候才偶尔有人过来,因为这里不仅在地下,而且有厚达几十尺的岩石围着,还有阵法的镇压,没人能跑得出去,哪怕一条龙也无法逃出,所以只要在地面的出口处看护就够了。还有一个原因,里面的味道太难闻,只要是个人就没法长时间待下去,偏偏李清就待在这样的地方。 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出现一个小女孩的身影,她就是凭空出现,而且还在哭泣。 这是一个看上去有七、八岁的孩子,头上别着一个红蝴蝶的发卡,穿着一身白色的裙装,脚上穿着一双别致的绣花鞋。 看样子,她确实委屈,哭泣时脸憋屈的厉害,连一丝鼻涕都没擦去。 她的脸色苍白,却晶莹如玉,是那种久不见阳光的白。如果她不是因为哭泣而导致眼睛通红,这应该是一双如秋水般的眼睛。 如果李清一直处于清醒状态,他应该知道这个女孩来过他牢房好多次,正因为每次都是在他昏迷的时候来的,所以他不知道。 女孩伸出了她那有些脏兮兮的小手,在空中不断地舞动,随着这种舞动,一些白色的光点出现在空中。她的左手平托,右手拇指和中指掐诀,食指指向李清,那些光点遵照她的命令,飞向李清并融入到他的身体。 像这样的事,女孩做过无数次。 在微弱的灯光下,李清狰狞的脸变得平静了许多,女孩的身影也慢慢凭空消失,剩下的只有李清的鼾声,他现在睡的很甜。 李清做了一个长长的梦,梦中他又回到原先的世界,回到那个小山村,那里有成片的油菜花,还有一棵古老的皂荚树。他在田间的小陌飞跑,手里还牵着一个风筝。他在村边的小溪中不停地翻着石头,那里面藏着很多的小蟹。突然,他似乎来到了自己大学的时候,周末和同学们春游,在路上,一辆钢铁巨兽冲着他飞驰过来------------ 然后,他惊醒过来。 自己还在这间昏暗的牢房里,还有刺鼻的气味。 李清有点儿恍惚,他分不清是刚才在做梦,还是现在在做梦。 好像,自己的头没有那么疼了,特别是没有那种针刺入脑的感觉,力气也恢复许多。 终于,他有力气爬到门边的小孔处,从小孔中看到,在这里坐牢的不光他自己,还有一个人。 一个铁笼子的一角,一个小女孩正卷曲在那里哭泣。 第二十四章 玄晴 李清看到女孩的一只脚被铁链拴着,铁链的另一头被固定在笼子的地上。 那哭泣的声音,他很熟悉,因为他听了太多遍,但他现在才知道那并不是大地哭泣的声音,而是女孩在哭声。 女孩似乎感知到了李清,她的目光望过来,嘴角也略有上翘。 “咣当”,通往地下牢狱的厚重铁门被打开了,在铁门被打开的同时,还有一道红光闪耀。一个狱卒端着饭来到李清的牢门前,从小孔中递了给来,然后转身出去,把那道厚重的铁门重新关上。 他只送一份饭,难道那个女孩不吃? 按理说,又到了头疼的时间,头也真的疼了,但在减轻,这一次居然没有让他昏过去。 他又一次抬头看向铁笼子,那个铁笼子里居然没有人,铁链子也是空的。 “你应该感谢我。”一个声音突然在李清身边响起,那个女孩竟然出现在李清的牢房里:“是我给你治疗的。”女孩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天真无邪。 她在李清的身边坐了下来,也学着李清靠在墙上。“是高暮云让你来的?”她问道,然后又说:“高暮云是我的人。” 这时候,李清再不知道她是谁,李清就是一个彻底的傻子,可他不明白怎么会是一个如此小的小姑娘? 高暮云是偷阵心的人,也是把李清带到醉人之国的人。 在得到李清肯定的回答,怕李清不明白,小姑娘才解释道:“我很早就在他身上种了我的一缕神识,经过慢慢培养,他才成了我的人,才会偷红尘大阵的阵心送到唐国去。” “让他去唐国,当然不是光为了送阵心,主要还是救我,我在这里待的时间太久,我想出去。” “我是玄武,一条幼年的玄武。”小姑娘终于说出石破天惊的话来:“这只是我的化身,我的真身还在更深的地下。他们觉得可以把我的化身镇压在铁笼里,真是幼稚可笑,岂不知我早就能逃脱出来。” 小姑娘脸上露出骄傲的表情,可随即又暗淡下来,叹息一声说道:“可我的化身离不开这一片地牢,我的肉身更摆脱不了红尘大阵。红尘大阵是四象大阵,青龙白虎朱雀是保护红尘城的,而玄武大阵是镇压我的。对于其它三阵,一旦阵心丢失,就会停止运转。可玄武大阵不一样,即使阵心丢失,也会自动运转,会一直镇压我。” 小姑娘幼稚的脸上露出沧桑的表情,是小孩装大人的那种表情,可她的眼神中出现了真正的沧桑。 “我在这里待了近百年,这个破地方根本吸收不到天地元气,你看这些年,我一直不长,还是这么高!”小姑娘起来,在李清面前转了个圈说道:“所以我要出去,去生长,去玩,在这里我寂寞地快要疯了。” “醉人之国为什么要把你镇压在这里?”李清问道,他不明白醉人之国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力气来镇压一头幼年的玄武,这对醉人之国有什么好处? “还不是因为我的玄武之气,这些年醉人之国能强大富裕起来,除了燃石,更主要的是得了我的玄武之气。这些年,他们就是通过阵法抽取我的玄武之气,注入醉人之国的国运之中,才使国势旺盛。”小姑娘噘着嘴说道:“但我很难受,你知道吗?有时候比你的燃海破裂还难受。等你见到我的真身,你就知道这帮家伙有多残忍。”说着,她的眼圈又红了。 “这些蠢蛋认为我没有反抗力,任听他们摆布,他们错了!我是高贵的玄武,会不比他们聪明?”小姑娘美滋滋地说道:“这不,我不把你引来了吗?他们还觉得是他们主动把你关进来的呢?这帮蠢蛋!”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的名字,我叫玄晴。”小姑娘挠着自己后脑勺说道。 李清并没有小看过她,一头神兽,无论再幼年,都不容人小觑,何况这是一头确实不简单的神兽。她能通过高暮云偷阵心,并把阵心送到唐国,用救她作为条件,最后把李清引到这里,这会是一个傻子能干出来的事吗?简直比最聪明的人还聪明。 关键,现在醉人之国的人还瞒在鼓里,没人认为阵心丢失和她有关。 “你想看看我的真身吗?”玄晴问道,她居然直接推开牢房的门,带李清来到外面。 在铁笼的不远处有一口井,那里面不时有红光闪动,从井口看去,除了黝黑没什么也看不见。 “如果你想看,要破了这些阵法才行。”玄晴又说道。 这当然是玄武大阵,是红尘大阵的主阵,是最坚固的部分。看着玄晴有些狡诈的目光,李清笑了,他知道玄晴在试探他,能不能破了玄武大阵。 李清在宝塔里待很多天,这些天,他肯定不是光顾看风景看红尘纷扰,他一直在研究大阵。当阵心被放入的时候,柳轻柔操控整个大阵,他就在她身边。何况,如果他不精通阵法,又怎么会派来这里?柳轻柔不知他来这里的目的,难道他自己不知道吗? 他不仅知道,而且对大阵有了一定的掌控。 他看着地牢的一切,默默地感受着能量的流动,这里每一件物品按一定的次序摆放,暗合着一定的阵法原理,包括关押他的那间牢房,还有这个铁笼子。就连那口井,也放在它最该放的位置。 他的身体还有些羸弱,走起路来扎不住根,可他还是摸索着来到一面墙壁,在一块红色的石头上按下去,又走到-----------。 这是一个非常繁琐的操作,等整个过程下来,他已经累的满头是汗,不过,那口井的红光也消失不见。 即使玄晴带着他从井口跳下,他也感觉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来到井底,随着下落,温度也越来越冷,在他的身上,甚至眉毛渐渐出现冰花,冷冽的风吹进了他的骨头。 他终于在一个巨大的空间里看到了玄武真身,一个有一亩地大小的龟壳,前面长出一个长长的龙头,后面还有一个粗粗的龙尾,四肢如巨大的柱子。无数巨大的铁链从地下衍生出来,深深地扎进了她的血肉,在这些铁链上不时有红光环绕。 这里的阵法还在运行,除了铁链,还有蓝色的光带困住了她的如象腿般的四肢。李清破掉的只是那口井的阵法,这里的阵法不是那么容易破掉的。 第二十五章 自由 “这就是我。”小女孩对李清说道,她又一次开始哭泣,眼泪落下时变成光点,消失在冷冽的空气中。 这该有多疼啊?李清只是看着都觉得不寒而栗,无法忍受。 这是罪人创造的国家,罪人当然都是些心狠手辣的人。 凄惨的美是一种美,一种让人痛心的美。 铁链的环绕,淋漓的鲜血,及琉璃光线四溢的阵法,构成了这种美。 还有小女孩哽咽的哭泣。 “你知道这有多疼?胜过你疼痛的十倍,我在这种状态里整整将近一百年!”玄晴说道,说这话的时候,不仅她的身体在流血,她的心也在流血。 “可你又不得不待在这样的状态里,因为你连死的自由都没有。”玄晴看着自己的真身,她脸上不断地跳动,甚至有些狰狞。 “所以,我只能哭泣!”哭泣有时候是最无可奈何的抗争。 那些从玄武真身流出来的红色的血顺着锁链流淌,流淌了近百年,化成红色的雾气,融入到红色的皇宫。 “既然你能破掉那口井的阵法,这里的阵法你应该也能破掉。”玄晴满脸渴望地看着李清,她需要的只是他一个轻微的点头。 这里很冷,胜过雪原,李清身上还是单薄的衣裳,伤迹裸露在寒冷的空气里,以至于他有些颤抖,他颤抖的头颅会不会被玄晴认为是一种承诺。 “这个阵法,我能破,但需要时间。”面对玄晴渴望的眼神,他不能只以颤抖回应,所以他说道。 他一直在观察着这个巨大的地下空间,看着那八颗巨大的石柱,看着冰封地面上琉璃的光,看着头顶悬着的粉红色的玉石。 他也在看孤零零站着的小女孩,即使她是神兽玄武,此刻也是如此的让人心生可怜。 世界总是这样,也许心生怜悯,才是让人心拉近的最好方法。 这里全是禁锢的味道,没有一点儿自由的样子。 “你没有时间。”一个客气的声音响起,透过地上寒冰的反照,李清看到一个穿着粗布的老者影子出现,还有他身后的无数人影。 褚齐天出现在这里,挂着一身的冰花。他突兀地出现,还带着长长的叹息声。 “我真没想到啊!”他说道:“我没想到你能破了那口井的阵法,找到玄武真身。”这是他对李清说的,然后又对玄晴说道:“我没想到你能脱逃脱离铁笼的阵法禁锢。”看来他没想到的事情不少。 “可你们想到没有?”他说话还是那么客气:“既然你们破了那口井的阵法,难道我会不知道?既然我已经来到这里,难道还会给你们破阵的时间?”他一直都是一个知礼的人,会把所有的没想到还给他们。 “你知不知道?”他对李清说道:“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该听公主的叮嘱,应该把你及早地杀掉。你太危险了,即使我破掉了你的修为,依然不能让你成为一个安全的人。” 和红尘大阵相比,甚至和燃石相比,玄武神兽才是他们最珍贵不可丢失的东西。现在,如果不是他来的及时,后果简直不可以想象。他在反思,他不该留下李清的性命,更不该把他囚禁在这个地牢里,还好,他在大阵被破前及时地赶了过来。 褚齐天还有很多的感叹,可他不得不中断,因为玄武真身动了起来,她开始拼命挣扎,奋力地晃动着自己的身子,那些铁锁链因为晃动而发出巨大的响声,有更多血从玄武真身流了出来。她仰天发出吼声,那是不屈的声音,那是渴望自由的声音。任谁,在即将得到自由的时候,被终止,都会如此的不屈。 可她还是挣脱不了那些锁链,她的四肢被光带缠得更紧,甚至勒的她的血肉里。 那些红尘城自由的凡人,没人知道在深深的地下,有一只为自由而挣扎的神兽。 玄晴也动了起来,她倔强的脸上出现咬牙切齿的表情,她的身体升到空中,白色的衣裙在风中舞动。 “褚齐天,你是一个卑鄙的人,一个道貌岸然的假君子。在你掌管这里的几年里,抽取我的精血和玄武之气比任何时候都多,你对我的折磨比任何人都狠,你就是一个十足变态心里扭曲的家伙!”与其说是咒骂,不如说是哭诉,更是刻骨铭心的痛恨。 一把由白色光点组成的小剑,从玄晴身上飞出,以极快的速度射向褚齐天,那是复仇的小剑。 可小剑却被一瓣荷花挡住了,那是从地上生出来的莲花,不仅挡住了小剑,还把玄晴也包裹进去。 “一个灵体而已,还这么猖獗!”褚齐天温和地笑了笑,依然不失自己的儒雅之风。 “她是灵体,可灵体也有灵体的优势。”很久没有说话的李清突然开了口:“灵体最大的优势就是她的神识强大,难道她觉察不出你的到来?” 褚齐天沉思一下,点了点头,觉得李清说的有道理。 “井口那个阵法只是一个小阵法,我却用了很长的时间,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一个人,只是破了那个小阵法吗?” 褚齐天又点了一下头,脸上的表情却肃穆了许多。 “那么多铁锁链扎到玄武真身身上,她还要奋力挣扎,难道她不知道疼吗?” 褚齐天想了想,说道:“为了争取时间。” “她为什么争取时间?”李清反问道。 “当然是为了破阵。”褚齐天说道。 “如果破阵的时间很长,她还会争取时间吗?”李清继续问道。 “当然不会!”褚齐天说道。 “那就说,破阵根本不会用很长时间。也就说,我刚才说要用很长时间才能破阵,那是专门骗你的鬼话。”李青说道。 褚齐天的脸色苍白起来,比他身上的冰花还要白,可他还是有些不甘心地问道:“难道你已经把阵破了?” 这次李清没有回答,只是冲他笑了一下,那是一个少年的灿烂微笑。 随着笑容,一阵轰隆声响起,空气更加寒冷,生出了淡淡的白雾,那困在玄武真身上的光带突然消失,随着它消失的还有地上的流光及那朵盛开的白莲,插入的玄武真身的铁锁链也全部退回到大地。 玄晴的身影在白莲消失后显露出来,瞬间,化成无数光点融入到玄武真身。 “阵法真的被破了!玄武真的自由了!”褚齐天呢喃地说道,他看着面前的玄武,竟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因为他的心已无处安放。 白色的光芒笼罩着玄武真身,她的周围有雪花飞舞,失去阵法镇压的玄武,终于有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有了自己的天威。 “玄武虽然自由了,但你还是要死!”褚齐天知道自己活不成,他打算在临死之前拉个垫背的,最好把李清这个罪魁祸首带上,李清现在没有修为,趁着玄武还在恢复,他完全有能力杀死李清。 一团白雾,那是由玄武之气组成的白雾,瞬间包围了褚齐天。 第二十六章 冲天 没人不喜欢红尘城,除了敌人。 没人不喜欢红尘城的夜色,除非他不是人。 当两轮红月悬浮在天际,当红尘城挂满了灯笼,当无数的红尘女子如鲜花般在夜色里绽放,谁知道这里是人间还是天堂? 也有人微醉后漫步在小溪边,在潺潺的流水中寄托着无限的忧伤。 这里的喧哗,这里的幽静,这里的欢愉和离愁,会被夜色埋葬。 如同在宝塔上轻饮罗尼酒俯瞰众生的柳轻柔,她的心在暗夜里飞向哪个地方? 红尘的世界不能仅有欢快,离散和惆怅才是真正的色彩。 这里的风也是夏日的风,凉爽中总带着诀别的味道。 人世间,到底是家重要,还是国重要?到底是情重要,还是义重要?谁又能说的清?有时候剪不断,理还乱,不如独饮一杯清酒在人间。 眼下红色的皇宫,是天下最尊贵的地方,可这种尊贵总压的人喘不过气起来,会让责任变成天大的事。 柳轻柔用迷离的眼睛看着这红色的宫殿,看着这很可能拴住自己一身的地方。突然她生出一种想法,渴望它毁灭,渴望倒塌,这样自己就可以浪迹天涯,随心所欲地活着。她居然不为这种想法自责,反而有一种解脱感。 人都有冲破世俗冲破天的想法,只是有些人敢做,有些人不敢罢了。 她幻想着它的毁灭,它的倒塌。 那只是幻想,可现在她真看见它在倒塌。 乾炎宫是皇宫最大的宫殿,也是皇帝白天办公的地方,可那地方居然陷了下去,在巨大的轰鸣中,整个宫殿沉入到地下,月光里大量红色烟雾腾起,还有无数宫女和太监的呼喊声。 难道是幻觉?因为发生这样事件的几率太小了,所以感觉不真实。她居然没有起身,只是喝了一口酒,揉了一下眼睛。 直到玄武真身的出现,她才确定眼前的真实,因为在玄龟的背上还坐着一个少年。虽然那个少年此时蓬头垢面,但她还是一眼认出他。 少年她很熟悉,甚至刻骨铭心。 也是这些天来她一直内心不安的原因。 这一刻,她似乎明白了什么。 玄武真身从地下冲出,带着巨大的吼声,声音嘶哑沉闷,震的整个红尘城晃动。 外面的天空,玄晴已经近一百年没看到,这两轮红月在她的记忆里也有些模糊,她渴望着冲破那层红色的光膜,在天空中,在白云深处遨游。 她没能飞到天空,连那层红色光膜也没机会靠近,她被青龙、白虎、朱雀巨大的虚影缠住身体。 “你弄错了一件事。”柳轻柔对玄武背上的李清说道:“不是因为玄武大阵是主阵,威力大才能镇压住玄武真身,而是一座大阵就可以镇压玄武真身,没必要再用其它大阵。” 那把酒壶还在柳轻柔手里,她竟然对着酒壶又喝了一口,说道:“这些天,我心里一直很内疚,总觉得骗了你。” 她仰起自己的脸,青丝在夏风中飞扬:“可现在看来,骗人的不是我,而是你!” “我总以为,是我一步步把你引入圈套,最后把红尘大阵的阵心骗到手里,又把你关入地牢。”她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可我错了,一直都不是我在利用你,而是你在利用我,我才是那个小丑!” “你来醉人之国真正的目的从来不是什么红尘大阵,更不是为了得到燃石,你唯一的目的就是利用归还红尘大阵的阵心,进入地牢,救出玄武真身。”她自怜自怨地笑起来说道:“想想,我是多么的可笑,我居然认为自己主导着事情的发展,一直在利用你。更可笑的是,在你拿出阵心后,还向你解释真相!还去地牢偷偷看你!甚至--------” 她现在确实想喝酒,无论谁想通这些后都会想喝酒,甚至-----在他被捕后,她隐约给他提出感情的事。 “你的计划很完美,但并非无懈可击,现在你怎么破阵?”柳轻柔问道,从内心里她真的很佩服李清,这得需要多缜密的思考和执行能力?可再完美的计划也会有漏洞,现在这一关他就无法过去。她有信心在她的操纵下,玄武真身无法逃脱三座大阵的镇压。 李清悠闲地站在玄武真身的背上,并没有因为三座大阵的镇压而惊慌,他在那个地牢里也不知道待了多长时间,现在终于可以闻到新鲜没有臭味的空气。 看他的样子没有破阵的打算,因为这里根本不需要他破阵。 两个人从玄武真身的龟背下爬出,爬到背上,很热情地和柳轻柔打招呼,他们都是很熟的人了,自然要打一打招呼。 那个手里拿着箫的家伙没说话,说话的是另个人。 “李清当然无法破阵,但我却能。”他说道:“如果不是我,下面的那座大阵,他会破的那么快?鬼才相信?” “我既然能把红尘大阵的阵心偷走,当然能趁机潜入到地下破坏大阵,也当然会在阵心上做手脚。”高暮云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禁不住出现沾沾自喜的表情。 “既然你这么有本事,为什么不直接破阵,把玄武真身救出来,还要跑去唐国?”这家伙话里有漏洞,不由得柳轻柔不问。 高暮云其实是认得芙蓉公主的,可这个公主和他认识的那个公主绝对不一样,不仅面容不一样,连气质也不一样。也许,公主像他一样一直带着面具? “在阵心上做手脚,需要一种十分稀见的材料,那种材料我哪有?只能借助唐国这种庞大的国家力量。”高暮云说道:“想进入玄武真身那个地方,必须有人先进入地牢,否则有天大的本领也进不去。没有李清这个内应,我怎么进的去?” 难道李清一直在装?连他因燃海被破而引起的疼痛也是装的?柳轻柔疑惑地看着三个人,这三个曾经很熟悉,却一直在装的三个人。她问道:“在阵心上做手脚?做什么手脚?” “当然是这个手脚。”高暮云从怀里拿出一块宝石,散发着蔚蓝色的光,如同大海的颜色。他一把将宝石捏碎,那些碎末随风飘逝。 柳轻柔看得疑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很快她就明白了。随着宝石的碎裂,缠绕玄武真身的青龙、白虎、朱雀虚影消散了,还有天上那层厚厚的粉红色的光膜也随之破裂。 原本失去阵心,大阵还会自动运转,现在,在阵心的引导下,大阵全部停了下来,当然这种停只能维持半个时辰。 玄武真身腾空而起,飞到红色的月色里,飞到了自由的天空,飞向云彩之间。 一阵箫声响起,声音悠扬而婉转,如流淌的小溪,久久地回荡在红尘城的天空之上。 第二十七章 白云之上 他们从黑夜,飞到白天,一直飞翔在白云之上。 有无数的丹顶鹤从身边掠过,因为这是鹤的故乡。 他们再次看到雪原,被积雪掩盖下的苍茫大地,如银蛇舞动着的群山。 在雪原,他们经历很多,经历过惊心动魄的生死,但最深刻的还是这里的寒冷,好在他们现在不冷,因为玄武真身的那道白光把寒冷隔离在外面。 玄武真身与其说在天空飞翔,不如说她行走在白云之上,因为她一直用四肢在白云上爬行,所以并不快。 萧如花拍了拍巨大的龟壳说道:“我们把这个大家伙献给皇帝,不知道能不能封侯拜相?” “你说什么?”一个女童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不知道什么时候,玄晴也坐到龟背上。 “我说如此风光,不吹一首美妙的曲子,否则也太浪费时光了。”看来萧如花不仅相貌俊美,反应能力也是一流。 于是箫声再起。 这次的箫声不再悠扬婉转,而是高亢嘹亮,直插云霄。它不需要费很大力气,这里就是云霄,偶尔的鹤鸣,更让曲子有了不一样的味道。 “李清哥哥,谢谢你!”玄晴睁着大大的眼睛说道,这次她的眼睛不是红的,真如一潭秋水。 李清从这潭秋水中看到那泛起的一丝担忧,这是萧如花那句话起到的作用。 “不会有事情的,因为这里是光明的世界。”李清轻轻说道,白云之上全是阳光,他们就沐浴在阳光里。 沐浴在这样的阳光里,会觉得时间如梭,从雪原到原罪之城,也就是他们打个盹的时间。过了这里,不会太久,他们就了到唐国的边界,在那里他们才算真的安全。 也许,这时候的玄晴还在担心自己的前途命运,萧如花在想唐国的红颜知己,李清却一直在看前方的白云。 在那里,有一个人,正行走在白云之上。 那人很朴实,朴实得行走时双手笼在袖子里,就像行走在田间地头。不过,他的背上背着一把刀,即使还在刀鞘里,依旧有隆隆的声音响起。 那是奔雷刀,这个世界上最有名的刀。 这个朴实的人,刚才还在很远的地方,还只是依稀可以看到的身影,可这一刻已经站在了玄武真身的面前。 他的双鬓已经斑白,额头也有皱褶,看来已经是一个老人,只是他的腰很直,没有像其它老人那样弯曲。 他的眼睛一直眯缝着,看起来像一直在笑,没有一点儿威严,就是走在凡人的大街上,也会被欺负的那种人。 可就着这样的一个人,玄武真身居然不敢向前迈步,她巨大的头颅也缩了回来,玄晴也躲到了李清的身后。 “你们可以回到唐国,但玄武不行,她是醉人之国的,只能留在这里。”老人笑眯眯地说道。 这是一个尴尬的时刻,尴尬的原因是,老人的话是出口成宪言出法随的那种,比圣旨还圣旨的那种。偏偏,李清还必须拒绝。 所以李清还了老人一个尴尬的笑容,摇头说道:“不行,玄武我必须带走。” 如果说以前萧如花还轻视李清,甚至有点看不起他,但现在绝对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甚至产生抱住双脚舔鞋子的冲动,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几个人敢面对老人说出那个“不!”字。 老人还是笑眯眯地站在那里,脸上也看不出有生气的表情,甚至奔雷刀的声音也没增大,只是脚下的白云开始翻滚,激荡如大海里的怒涛,云起云落中发出巨大的声响,不时有闪电划过。 “你明白拒绝我的代价吗?”老人的双手还是插在袖子里,双眼眯缝得更加厉害,似乎有了灿烂的意境。 “可您知道,像您这样的人物,拦截几个小辈,天下人又会怎么看?”李清反问道。老人没有气场,可那白云的气场已经把玄武真身的白光吹破,吹的李清白衣飘飘,黑发舞动。 老人叹息了一声,他的双手在袖子里插的更深。 “所以我才让你们回去,只留下玄武。你虽然杀了我两个徒弟,我还是不好意思杀你。”老人说话的时候似乎很伤感,更像是伤心:“虽然我不好意思杀你,但你再这样的话,也许我真的会杀了你!” “跟我回去吧?以后我会好好待你,不会再把你关到地下。”老人这次是对玄武说的,声音温柔。 “不,我不回去,死都不回去!”玄晴在李清的身后回答,声音幼稚,态度坚决。 老人没有再说话,因为现在说话没有任何意义。 那把刀升到空中,有白云跟随,雷声滚滚。 刀光变成长长的闪电,刺破白云,穿过疾风,冲向玄武真身。这把刀太快,无论它的速度、它的威力,无人能躲得过去。 “啪”,偏偏一个鞭子把它抽歪。 怪事年年有,现在特别多,一个人行走在白云之上,已经是很奇怪的事情,更奇怪的事情是一辆马车行驶在白云之上。马车上的老把式偏偏李清还很熟悉,连那辆马车他都很熟悉,就是他和柳轻柔坐着进红尘城的那辆马车。 现在李清终于明白为什么老把式看不起褚齐天,因为他能一鞭子把圣者的奔雷刀抽歪,这样的实力,足以藐视天下。 “连你也要参与进来吗?你是醉人之国的教主,不是唐国的教主。”老人终于把手从袖子里拿出来说道,他并不是对老把式说的,而是冲马车说的。 “你知道李清是天选之子之一,看他和玄武如此亲近,他很可能就是天选之子!人类的浩劫就要来了,和它相比国与国的争端又算什么呢?难道为了国家的那点利益,就不顾人类的死活?”一个声音从马车里传来,舒缓而不失尊严。 “我并没有留下李清,只是想留下玄武,玄武对醉人之国太重要了。”老人说道,他的刀已经飞回刀鞘。 “玄武也不必留下,因为在这场浩劫里她也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马车里的声音再次传来。 “看来你就是来阻止我的。”老人的腰站的更直,他的手摸向了奔雷刀的刀柄。 马车里传来叹息的声音:“我今天不是来阻止你的,是来救你的!” 第二十八章 那人的三巴掌 “你是猪吗?”这是马车里的人对圣者的问话,而且是极大不敬的问话。 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说,这不是因为对圣者的害怕,而是对他的敬畏。如果在醉人之国的凡人世界里,有人敢这么说,会被大家乱石砸死。 “如果你不是猪?难道不会用脑子想想,李清怎么敢理直气壮地拒绝你?难道他真是一个脑子里有水的家伙,可他不是。”马车里的人继续说道。 “他当然会拒绝我,因为他知道你会来。”圣者的眼睛眯得只剩下一条缝,他的奔雷刀发出越来越响的雷声,那些白云从他的周围散开,他就那么孤零零地站在空中。 “可真打起来,我们也是半斤八两,你没有能力阻止我杀了他。”作为圣者,到了这样一个地位,不可能再说一些虚头巴脑的话,这些话都是一些大实话。 车帘内很久没有回应,只有风吹动车帘的声音。 无数的丹顶鹤远远地避开这里,那是因为浓重的杀气。 “我要走了!”车帘里响起声音,老把式的鞭子在空中打一个旋儿,发出一声轻响,那头老马听话地转个弯儿,拉着马车奔向来时的方向。 马车就这么轻飘飘地来了,又轻飘飘地走了,没有带走一片云彩。 看来他真不是来阻止的,可也看不出他如何救圣者? “你就是一头猪!”如果说启教教主说这话的时候,还带着疑问的味道,这个声音就给予了坚实的肯定。 “他走是因为,无论他怎么指点,你都不开窍,如果是我,也早气走了。就你这样的,还称圣者?真的猪脑子也都比你强。”那个声音又说道,这次骂的更狠,连遮羞布都没有。 圣者缓缓地转过身子,在他的身后不远,白云上面,坐着一位身材高大、衣冠不整、胡子邋遢的老家伙,就是坐态也没有个正形。 那人离他很近,作为第五境高手的他居然一直都没发现,直到那人开骂。 “就你,还去勾引西岐的小寡妇,连老子她都没看上,还能看上你!”那人还没骂够:“天天跑人家门口溜达,怎么样?尝到了吗?和我聊聊,味道怎么样?” 圣者很无语,无论他修为有多好,也禁不住这样的辱骂,可他真的没法子,要怨只能怨他自己,没有领会教主的意思,提前撤离。看来教主真的是来救他的。 “我说李清这么胆大,原来有你在后面撑腰。”圣者哽噎半天,终于说出一句话来。 “当然是我!我是他师父,难道不该来吗?难道看着他被猪一样的人欺负?”那人还是骂骂咧咧。 萧如花跪在玄武真身的背上,连头也不敢抬起,更不要说看一眼这个骂骂咧咧的人,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让他从内心和身体上因无限佩服而产生敬畏心的人,就是这个人。如果圣者是醉人之国的圣,这人就是唐国的神。他现在内心诚惶诚恐,即是因为见到这个人的激动,也是无限敬仰的反应。 玄晴从李清的身后露出头来,这个人虽然看着很世俗,但有一种亲和力,她很喜欢他身上的人间之气,不像圣者,看着笑眯眯的,却总是拒人千里之外。 面对这样的场面,几乎是人间的巅峰对决,高暮云却神游物外,他的心真的沉浸在白云里,沉浸在无限的阳光中。 他低吟道: “云起 云落 花开 花谢 最终 我只是一个看客” 他记得有人说过一句笑话: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想着活着离开。这话细想起来很有意思。 他一直有诗人的特质,只不过活在现实里。 他从云卷云舒中回到现实,听见圣者说道:“你逾越了,这里是醉人之国的地盘,不是你唐国的地方。” 因为那人曾经有过诺言,今生不踏入醉人之国半步。 “你不仅是猪脑子,还长了一双狗眼,你向下看看,哪只眼睛看见这是醉人之国的地盘?”那人说道。 圣者低下头,看见下面的大地上唐国的长城,他没注意到白云一直在飘荡,他知道又一次着了那人的道。 在他的一生,因天赋异禀,一直高高在上,一直神圣不可亵渎,可在那人面前,他似乎永远是小弟,永远都是失败者,所以他不甘心。 “即使你来了又能怎样?玄武本来就是我们的,我还是要带走。”他硬气地说道。 也许他觉得应该感谢那人,没有他的压力,他不会几十年如一日的苦修,不会斩断一切欲望,追求无上大道。这些年里,他知道他每天都在进步,每天都有新的收获,他的修为更是如大江大河,一泻千里,不可同日而语。 也许他真的能战胜那人,他想试试,不愿放弃这次机会。 奔雷刀握在了他的手里,这刀已经有了灵性,与他心意相通,似乎知道将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变得刀气纵横激昂起来。 他劈出了第一刀,这刀居然没有奔雷声,也没有闪电围绕。对付那人他不可能再留任何的余力,一上来就全力以赴,用上域的意境。在域的意境里,他的刀就是最大的王,甚至超越时空,所以才没有了奔雷和闪电。也许,那人能接下这一招,但绝对不会很轻松。他有这个信心,为了达到域的意境,他在北冥之地整整参悟了十年之久。其实,他并不在意那人小看他,现在有多小看他,回头就有多大的啪啪打脸。 “嗯,真的长进了!”歪斜着坐在白云上的老头子赞许地说道,如同一个长辈看到年轻人进步一脸欣慰的样子,他的右手随意地伸了出来,扇了一巴掌。 “啪!”声音很脆,居然扇在了奔雷刀上。 “啪!”声音很脆,居然把奔雷刀扇裂。 “把域都练出来了!”老头子继续夸奖,他又扇了第二巴掌。 “轰------” 圣者的域被一巴掌扇碎了。 老头子没有再说话,却扇出了第三巴掌。 在众人看来,那巴掌毫无奇特之处,出手也很缓慢,很像是凡人中老人教训不听话的儿子,那种最朴素的扇。 就是这样的扇,圣者居然避无可避,似乎是孝顺的儿子,怕惹老父亲生气,甘愿等着老父亲来扇。 圣者当然不是儿子,老头子也不真的是他父亲,但耳光却结结实实地扇在了圣者的脸上,连那“啪”的声音都清晰可见,这是真正的打脸。 顺着扇的轨迹,圣者飞了出去,飞入白云中,消失在云卷云舒里。 “才三巴掌而已,这么不经打!”老头子终于站起来自言自语道,跟着追过去,看来他还没打够。 第二十九章 人间的皇帝 人生就是这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刚才来的有多突然,现在去的就有多匆忙。 萧如花失落地坐着,他眼睛望去的的方向是那人消失的位置,箫声再起,充满了离别和眷恋。 “世间的盛宴,都是昙花一现。”高暮云轻轻地说道。 也许永恒的只有时间,还有一种短暂的永恒,那就是离别后的思念。 “无论怎样,这里都充满了自由的味道,即使是最寂寞的时刻,也比禁锢要强。”玄晴伸开双臂,在拥抱着天空和阳光。 其实,每个人都处在禁锢当中,会被名利、亲情、事业、大义等等禁锢,所以每个人都渴望自由。 “以后我还能跟着你吗?”玄晴对李清说道。 “为什么要跟着我?”李清不解地问道。 “我不知道,总觉得跟着你会踏实些。”玄晴被禁锢了近百年,或许这导致了她内心深处充满不安全感,而李清恰是那个能给她安全感的人。 一个人渴望自由,自由真的到来的时候,她又茫然失措,不知道何去何从。 从玄武的漫长寿命上看,玄晴还是个孩子,她想有所依靠,想有个人领着她看遍人间万象。比如,玄晴很喜欢长安城脂砚斋的胭脂,而且是最红的那种,还喜欢明媚阁的衣裳,是白中带黄的那种。 可她不喜欢皇宫,无论是哪个国家的皇宫,她的内心里有阴影。 她喜欢在大街上看凡人们吵架,那丰富的语言和惟妙惟肖的姿态,让她乐此不疲,能看上一个时辰。人间,多好玩的世界。 她不喜欢皇宫,却不能不来,唐国把她救了出来,她不能不见皇帝一面。 皇帝平时办公生活的地方并不在乾阳殿,而在拂柳阁,乾阳殿只有在盛大的节日时才会启用,那是百官朝拜的地方。 拂柳阁,垂柳万条。这些柳树是从霸上专门移植过来的,据说,皇帝还是皇子的时候,去霸上送别自己最好的朋友,那是烟花三月,微风吹来,万柳拂动,不是皇帝的皇帝折柳送友人,以寄托离别思念之情,从此,皇帝便喜欢上了柳树,把自己的住处种上柳树,更名为拂柳阁。 屋子很大,但并不奢华,甚至可以说是简朴,该有的东西全有,但每一样东西都很普通,是能耐用的那种。 “儿臣见过父皇。”李清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 玄晴瞪大了眼睛,有点儿不相信,李清居然是皇子,可他的穿着和言行一直没有皇家的气派,更没有皇家的那种傲慢。 玄晴偷眼瞄了一下台上的皇帝,然后有点相信了,这位唐国的皇帝,不仅眉眼和李清长得很像,而且穿着也很朴素,确实是爷俩的样子。 唐皇李乾抬头看了一眼两人,又低下头继续处理案牍上的折子说道:“清儿来了,你先坐会儿,等我处理完折子,咱爷俩再聊。” 他还加了一句:“这个女娃,长的秀气,好看!” 这句话顿时让玄晴对皇帝大生好感,只要是女人,无论多大,没有不喜欢夸的,就像她们没人不喜欢美丽一样。于是,她越看皇帝越顺眼,这不仅是皇帝夸了她,还因为皇帝和李清长的很像。 似乎怕两人过于无聊,皇帝批到一个折子,皱着眉说道:“一个王朝最大的敌人就是腐败,你看看,朕三令五申又有什么用?居然在江南的一个府出现了集体贪污案,一个知府,一个同知,三个县令,全腐败了。难道朕给他们的薪金还少吗?不知道贪污要被杀头下牢狱的吗?” 李乾放下手中的笔,揉了揉自己的眉心说道:“朕会下令十方局介入此事,一旦查实,严惩不贷。腐败就是牛身上的虱子,多了,会吸干唐国的精血。” 折子终于在李清等待一个半时辰批完,李乾有些疲惫地从案牍旁走下来,在李清上首的几子边坐下来,他喝了口侍女递上来的清茶,示意李清可以汇报了。 现在还是冬天,只是离春天已经不远了,空气中有了暖和的味道。阁门一直是关着的,可透过琉璃的窗户,可以看到无数的柳枝就在门外招摇,时而还有鸟儿的鸣叫。 唐皇李乾很有耐心,他边喝着清茶,边仔细听着李清讲述的每一个细节,期间没有一次打断,这是上位者应有的城府和胸怀。 “知道吗?”这是李乾在听完李清讲述第一次开口,谈的却是和这次出行毫不沾边的事情:“我最忧心的事情是陇西大旱的事,已经整整旱了十年。虽然朕已经采取了很多的救治措施,可再这样下去就要死更多的人,所以朕很忧心。朕很想查清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到底是谁在作妖?” “知道我为什么和你谈这些?”李乾问道,看见李清摇头,他接着说道:“我现在和你说的陇西大旱的事,还有刚才和你说的江南腐败的事,其实就是一个意思:一个国家的繁荣和昌盛,只能靠人治,而不是靠什么玄武之气、龙气之类的天道。对于这些,我不耻也!” “这里是人间,我做的也是人间的皇帝,只有勤奋努力于政事,让子民吃的好,穿的好,住的好,才能得到子民的拥护,让王朝更持久地存在下去。那些相信龙气,相信命数的,历史上有几个好的。我不想做那样的皇帝,也不愿做那样的皇帝!” 玄晴听到这些话,眼里冒出了一个个小星星,唐皇的身影变得无比高大。明君啊,这才是真正的明君,人间的皇帝!她想。 “所以”李乾说道:“我不需要禁锢玄武,更不需要所谓的玄武之气。你是自由的。”这次他是对玄晴说的:“当然朕也是有私心的,我不想看到醉人之国的强大,更不想看到醉人之国以这种方式变得强大,这不符合我的治国理念。” “理解,当然理解,换作谁都很理解。”玄晴内心说道,她觉得今天是一个不错的日子,很阳光,也很灿烂。 “至于对玄武真身的安排,不要找我了,那是老头子的事。”李乾说道。 拂柳阁,除了柳树和吹拂柳树的风,一切都很简朴,可玄晴觉得这是天下最好的皇宫,同时她也明白了醉人之国为什么会这么忌讳唐国的原因,有这样一位皇帝,还有谁敢欺负唐国? 第三十章 寥落的府邸 府邸离皇宫很远,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 院子里有很多的落叶,似乎很长时间才被人扫一次。 这是一个寥落的府邸,寥落到李清进来的时候,看门的卫士第一眼没有认出他来。这并不怨卫士,他在六岁那年,直接跟着老头子从皇宫去了长平谷,这府邸是他在十岁时才赠给他的,他一共到这里不超过三次。 一个长期没有皇子居住的府邸当然会寥落,这样的府邸里,人也不会太多。 “吱”门被推开,虽然没有灰尘,但却能闻到一股发霉的味道,这是长期没人住的自然现象。 “这就是你的家?”玄晴看着四周,好奇地问道,见李清点头又说道:“很大,但不热闹。” 何止不热闹,甚至是寂寥,不太像一个皇子的府邸。 他并非嫡子,母亲又去世的早,这种情况并不稀奇。对他来说,这不算一个家,只是一个住处,他的家在长平谷。 他其实很想回长平谷那个家,那里虽然鬼气冲天,可他已经习惯在那里生活,只是父皇还没有让他回去的意思。 推开窗户,他看到那棵尼罗树,当春天来到的时候,它会开出很多的花朵。还有一旁的池塘,那里有枯萎的荷叶。 他不知道父皇为什么要把他留在这里,但父皇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人,肯定有留下的道理。 匆匆的脚步声传来,一个小太监小跑进来说道“殿下,三皇子来看您了。” “老六,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提前给你三哥知会一声。”声音很大,人也很高,带着天生的皇家贵气,一个浓眉大眼的家伙踏步而入。似乎他一个人就可以搅动府邸的寥落。 “三哥。”李清客气地行礼道,他看到三皇子的身后还跟着很多的人马,有不少东西被抬进院子。 “知道你小子经常不在家,所以给你带些生活用品。”很亲切,是一个哥哥本分的关心。 如果只是生活用品倒也罢了,可里面分明有很多值钱的东西。 很多东西都放在厢房里,却有一样东西被直接抬到了大厅,那是一桌丰盛的酒席,足足有一百道菜。 “咱哥俩早已没见面,说什么要喝上一场,一醉方休,这不,我自己都把酒菜带来了。”三皇子乐呵呵地说道,根本不把自己当外人。 可在李清的记忆中,他和三皇子根本没有那么熟,更没有太多交情,上次在皇宫遇见的时候,三皇子直接飘身而过,他喊他三哥时,他连理都没理。 事出反常必有妖,但妖在那里?妖当然会在它该出现的地方出现,你比如说在喝醉的时候。 三皇子是嫡子,是皇后生的第二个儿子。他的权势很大,没必要吧唧一个遮出的皇子,可他偏偏来了。 酒有琥珀酒、葡萄酒、桂花酒,还有尼罗酒,屋子也烧上了火盆,除了升上来温度,也升上内心的热闹。 三皇子也喜欢喝尼罗酒,而且喜欢的是豪饮,这一点他不是位皇子,而是像一位将军。 “十岁那年,我开府,当时府里有一个同龄的宫女和我很有缘,我们每天玩的都很投机,一起捕鱼,还一起逮鸟。在十三岁那年,大哥来到我的府中,居然看上她,强行把她带走了。那时我还小,不敢拒绝啊!等我长大,有能力的时候,她已经死在大哥的府邸里。”三皇子喝一大杯尼罗酒,眼睛里居然闪现泪花,说道:“我告诉你这些,不是说我对她有多思念,而是我就是从那时开始喝尼罗酒的,每当想念的时候就一个人偷偷喝尼罗酒。” 人生有很多的不如意,大多的不如意还是因为失去。 她存在的时候不知道怜惜,真的失去,才知道珍稀。 “也是从那时候,我明白一个道理,人只有变强,才能保护自己,才能让身边的人不离去。”三皇子举起杯子说道,似乎不是和李清干杯,而是邀那棵尼罗树干杯,如同它巨大的枝干,庇护了整个的房屋。 “可再强大的人也会死去,白夜行就死了。”三皇子有些伤感地说道。 李清来到长安后,直接去了皇宫,见完皇帝就回到这里,三皇子是他除皇帝见的第一个有身份的人,他还不知道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父皇也没告诉他白夜行的事。 白夜行是十方局的都督,居然死了?他是怎么死的? “就在你去醉人之国的日子里,一天,大哥把白夜行叫去,两人在屋子里整整待了三个时辰,没有人知道他们谈的什么。在白夜行回家的路上,他遇刺了。”在三皇子简单的叙述里,有一点李清不太明白,他是怎么知道白夜行和大皇子在屋里密谋了三个时辰? “这次刺杀,白夜行并没有死,只是受了点伤。你知道,白夜行既然是十方局的都督,他的修为很高,一般的武者根本伤不了他,更不要说要他性命。”三皇子话锋一转:“可就在当天夜里,白夜行死了,死在自己的书房里,据说死的很狰狞。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更没有人知道谁杀了他?” “父皇很震怒,也很生气,派人一直在彻查此事,可到现在也没有个头绪,甚至不清楚他到底是不是被人杀害?”三皇子夹了一棒子清淡的菜肴边咀嚼边说道:“不过,我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阴谋,而且是天大的阴谋。”他用筷子指了指上面。 李清说话很少,他的酒喝得也很少,如果不是为陪三皇子,他连这点酒也不想喝。除偶尔的插话,他更多的是在听,是在沉思。 白夜行的死,对他震动很大,萧如花就是十方局的人,整个行动十方局都有参与,他也在十方局有一个副都督的头衔。老白这个人平时虽然霸道,但和他处的还不错。现在老白死了,他不能不慎重考虑老白死后带来的一系列后果。为什么父皇在见面时没有提老白的死?为什么父皇不让自己回长平谷? “对于白夜行的死,市面上传闻很多,有人说和大哥有关,事关立太子的事。也有人说是五弟派人刺杀的,他背后有西岐国的支持,也是太子的有力人选之一。” 三皇子看着李清说道:“也有人怀疑你,白夜行死后,父皇很可能让你接手十方局,你是既得利益者。你去醉人之国这件事不仅成不了你与此事无关的证据,反而有些人认为你有意为之。” 李清没有说话,他看向火盆,那里的火一直燃烧的很旺,屋子热的甚至要把窗户打开一些才行。 一束阳光穿过尼罗树的枝干,又穿过窗户射进来,可李清感觉这不是阳光,而是一道剑光,因为它带着很深的杀气。阳光是直的,而这束光却能扭曲。 寂寥的府邸终于热闹起来,所以大家还不太适应,心也全放在了热闹之上,谁会在乎一道阳光? 有人注意到这束阳光,注意到这束阳光的居然是最喜欢的热闹的玄晴,她伸出自己稚嫩的小手,居然捏住这道阳光。她的另一只小手抓向空中,从那里抓出一个人来,只不过是一个死人。 这人一脸青紫,口鼻流血,在被抓住的那一刻,便咬破嘴里的剧毒。他死去的速度比他刺杀的速度还快。 “现在的长安,危险真是无处不在!”三皇子喝了一大口尼罗酒,不知道是不是为了压惊? 一场兄弟聚会的欢快被一次刺杀画上句号,让三皇子非常遗憾,不过在走之前,他还是说出这次过来真正的目的:“那个,老六,把这个玄晴借给我几天行不行?她长得很像当年的那个宫女。” 纯粹是一个很扯淡的理由,玄晴怎么会和那个宫女长得一样?一看就是现编的荒唐借口。 李清觉得他真实的目的是为玄武之气,所以斩钉截铁的说道:“不行!” 第三十一章 夜色中的白白 没人想到李清会把玄晴带到这样一个地方,连玄晴自己也没想到。 这地方很符合玄晴的需求,热闹,简直无比的热闹。 院子和阁楼上挂满红色的灯笼,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各种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到处充满欢声笑语。 如果,世间有人间气最浓的地方,这里就是。 箫声乍起,吹得是人间百态之声,悲欢离合,阴缺阳圆。 除了箫声,还有鼓声,和唢呐的欢快声。 但最多的还是那些浓妆艳抹肌理细嫩骨肉匀的红尘女子在招揽客人。 玄晴自从到这里,脸就从来没白过。 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招摇地走过来,带着惊涛拍岸,直接拉住李清的手说道:“公子,跟奴家到楼上快活一番!” 在玄晴看来,李清肯定会无情拒绝,甚至对这个风尘女子暴打一番,如果李清不动手,她都卷起了袖子,打算替他动手。 偏偏李清没有一点儿动手的意思,居然跟着这位女子上了楼。 也许是这个女人太漂亮的缘故吧?玄晴想,这个女人虽然风尘些,可她长得确实太漂亮,一颦一笑中无不带有男人无法拒绝的媚态,别说李清,连玄晴都有些动心。 男人啊,都这样!玄晴感叹地想到,没想到连李清也是这样的人。 这是在三楼的一个房间,室内布置精巧,有幽香飘荡。红色的大床上放着鸳鸯戏水的被子,还有古琴被摆在梳妆桌旁。 “公子是打算先听曲儿,还是我们直接快活?”女人看着李清妩媚地一笑说道,风情万种。 “萧如花,你别这么恶心人好不好?”李清无奈地说道。 什么,萧如花?玄晴瞪大眼睛,怎么自己没看出来?透过那层厚厚的粉底,玄晴终于看出是萧如花的眉眼。这家话,真能装! “为什么要带我来这个地方?”李清在椅子上坐下问道,那个让人恶心的床,他实在不想坐,连倒好的茶水,他也不想喝一口。 “当然是有人想见你,而且不想让人知道见你。”这地方是芸芸众生的红尘之地,是隐蔽的好地方,也是最让人想不到的见面之地。 李清想不到是谁想见他,也想不到谁会想在这个地方见他,更想不到谁能指使动萧如花安排见面的事。 这里的夜色很美,一只红烛照亮了整个屋子,和外面的夜色很相和。 红楼当然是最有雅趣的地方,高雅和欲望是这里永恒的话题。 外面打情骂俏的声音不时地传来,和这里静谧形成鲜明的对比。 “谁?”李清问道,他是问谁想见他,而不是发现谁的到来。 “是我!”翠绿的门帘被掀起,一个女人袅袅婷婷地走进来。 如果萧如花是个女人,那应该是一个让男人欲罢不能的女人,因为他身上充满天然的风尘气。 这个女人不一样,即使在这红尘气最重的场所,依然给人无限高贵的感觉,她的一颦一笑都给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的感觉。 有的女人,男人看了就有一种冲动;有的女人,男人看了,只觉得她很美。显然,这个女人属于第二种。 “我姓白,叫白白。”女人说道:“不仅我是白天生的,而且我生下来就很白。” 白代表高贵,黑代表勤劳。 一个很白的女人,天生就自带高贵之气。何况这个女人还有笔挺的鼻梁和漠视人间的眼睛。 “白夜行是我的父亲。”夜色中的女人,在红尘里说道。 现在,李清总算明白过来,白夜行的女儿当然能安排动萧如花,也当然会找一个隐蔽的地方来见李清,可他还是不明白白夜行的女儿为什么要见他? “因为我父亲在被杀前三天曾告诉过我,如果他有什么不测,让我来找你!”白白的眼里落下泪来:“我觉得他的意思是,你能找到凶手并为他报仇。” “我父亲真的死了,我见到了父亲的尸体,也是我亲自给他办的葬礼,亲眼看着他入土。”作为白夜行的女儿,白白知道首先要确定的是父亲的死亡真实性。 “父亲那天遇刺时,只是手部受点轻伤,还是我给包扎的,伤口红润,没有中毒的迹象。可父亲死的时候脸色很苍白,眼睛是睁着的,显得他很愤怒,但他的五官没有血迹,身上也没有其它受伤的地方。十方局的验尸官也看过,到现在没找出死亡的正真原因。”白白说道:“这一点,我很奇怪,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怎么会找不出死亡原因?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隐情?” “我是一个女孩子,现在很无助,需要有人帮我!”白白看着李清说道:“我只能按父亲意愿来找你,我想知道父亲到底因为什么死的?是谁杀了他?”她没说报仇的事,在不知道杀人者是谁的情况下,这是一个多余的话题。 无疑白白的目光是伤感的,也是期待的,虽然皇帝也下令彻查此事,可白白还是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去查清真相。她跟着父亲这么多年,深刻地知道,朝廷只会发布能说的事,一些阴暗的事十有八九会隐瞒下来。这事在她看来,肯定和立太子有关,如果她想知道真相,就必须通过自己的渠道才能找到。 李清一直仔细地听白白说的一切,沉思一会儿他问道:“难道书房当时一点动静也没有吗?” “我母亲倒听见花瓶摔碎的声音,第二天在书房里也看到那只破碎的花瓶。还有我查了当天的食物,没发现有毒的食物。”白白答道。 房屋里再次陷入沉寂,萧如花突然说道:“刺杀你的那个人,我们查到应该是千阙楼的死士。” 千阙楼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暗杀组织,没人知道它在什么地方?由哪些人组成?它派出去的刺客,只有两种结果,要么成功,要么服毒自杀。 “这个人虽然死了,可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得到一些信息。中等身材,较瘦,右手掌心有老茧,说明长期用剑,他的双腿罗圈,内侧有明显的茧子,说明他经常骑马,他的脸色异常红晕,是一种高原红。可以推断,他大概是来自于西岐的杀手,只有那地方的人才有高原红。还有,他中的毒是鹤顶红。”萧如花说道。 第三十二章 大将军的威势 种种迹象,矛头都指向了五皇子李染。 李染的母亲是西岐的青阳公主,当年的长平大战,西岐被杀三十万人,又被坑杀四十万人,国力大降,不得不议和,提出和亲,把青阳公主嫁给还是皇子的李乾。 明面上的事就摆在那里,李染的人知道白夜行打算支持大皇子李红月,才暗杀的白夜行。李染是青阳公主的儿子,西岐当然是他最大的后盾,现在,刺杀李清的人就是西岐的人,足以说明也是李染的人在刺杀李清。 醉人之国最繁华的是玄武大街,而唐国最繁华的是朱雀大街。 此刻,朱雀大街上正奔腾着一队铁骑,队伍的人数并不多,却跑出了千军万马的气氛。整齐划一的炫黑的铠甲,一色的黑色骏马,连骑马的姿势都是一致的。他们装备不光鲜亮丽,甚至可以说有些陈旧,却有着真正的铁血味道,只有长期战场厮杀才有这样的气势。 这是唐国的玄衣铁骑,是唐国最引以为傲的队伍。 “他们不是在北方吗?怎么跑到长安来了?”有人不解地问道。 “你没看见最前边的大将军吗?他们当然是跟大将军回来的。”另一个人回答道。 那是铁骑队伍里最高大的身影,唯一和战士们不同的是,大将军披着一个猩红色的披风。 朱雀大街本来就宽达三百尺,加上行人躲避,足以让这支队伍奔驰。 无数的少年跑到街边站着,带着羡慕和崇拜的目光看着这支洪流,幻想着有一天也可以如此威风。 唐国的少女最崇拜的就是英雄,如果有一天可以嫁到这样的人,那是怎样的幸福? 他们是保卫唐国的铁血战士,理当受到这样的待遇。 当年的长平之战,如果不是玄衣铁骑作为奇兵出现在战场上,就不会有唐国的胜利。 大将军的年龄并不大,只比李清大两岁,可他的脸已经没有了幼稚的痕迹,被风霜和战争刻画的棱角分明,充满真正男人的霸气。 “吁--------------”,大将军快速地拉住马头,那匹黝黑的骏马前蹄抬起,几乎直立。 一个人,穿着一身白色的儒服,站在朱雀大街的正中间,挡住铁骑的去路。 “噗!”他手中的扇子打开,上面写着“为之”两个字。现在是冬天,那人手里却拿着扇子,又是一个装逼的男人。 “不知道这里是皇都吗?如果要逞能,就去边界杀敌,不要再这里显威风。”白衣男人毫无畏惧,直视大将军厉声说道。 “你是谁?”大将军坐在马上如铁铸般地说道。 白衣男子并没有被大将军的威势吓倒:“我只是一介普通的儒生。” “他是名士。”人群中有人喊道。 “难道你不怕死?”大将军问道。 “在大义面前,死又算得了什么?何况你敢当着这面多人面前杀我?你想做一个失德的皇子吗?”白衣人依然不惧地怼过去。 大将军笑了,他笑起来居然很好看,有一口白牙:“看来你什么都知道,专门来羞辱我的吧?你就知道我不敢杀你。” “你当然不敢!无论你在战场上杀过多少人,在这里都要遵纪守法,因为这里是帝都。” “你觉得你来这么一处,即羞辱我,又让你扬名天下,你的主子会为你记一大功。” “我没有什么主子,你不要以-------”白衣男子激昂地说道。 可他的话还没说完,头颅已经飞了出去,一腔热血撒在朱雀大街上。 大将军的剑还握在手里,从剑尖上滴下一滴残留的血液。 “不敢杀人,笑话,为什么不敢杀人?”大将军自言自语地说道,把铁剑放回到剑鞘里。 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会觉得自己可以控制一切,可控制到最后才觉得,连自己的性命也控制不了。 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这是怎样的跋扈和霸气?居然敢当街杀人,一时间,热闹的大街变得无比的寂静,每一个人都在消化这不可思议的一幕。难道大将军就不怕犯法吗?难道当皇子就可以杀人吗? 许多的少年开始热血冲头,这才是人生,才是他们想过的人生。 当大街重新喧闹起来的时候,铁流已经不见,只剩下染血的朱雀大街和白衣人的尸首。 李染的染,就是染血的染,所以他对染血早就司空见惯。他杀人,当然有他杀人的理由。 拂柳阁。 唐国皇帝李乾,坐在龙椅上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招了招手,宫女会意地把羊毛毯子盖在他的膝盖上。这里火炕烧得很暖和,可他还是觉得有点儿冷。 “说吧,为什么私自回京?为什么当街杀人?”他淡淡地说道,就像是在谈论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对皇帝来说,这确实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但李染必须说清楚。 李染一直身子笔直地跪在地上,已经跪了半个时辰,即使是他如此强横的体质,也觉得腿有些酸。 “父皇,儿臣如果再不回来,会被人冤枉死的!父皇知道儿臣是什么样的人?儿臣一直听从父皇的教诲,保家卫国,远离朝堂上的纷争,为唐国守住这来之不易的和平。可现在京都流言四起,说什么白夜行是儿臣杀的,说什么儿臣和西岐勾结,现在连六弟遭刺杀都是儿臣所为。儿臣不想被冤枉死,父皇!”这番话,李染说的铿锵有力,铮铮铁骨。 李乾没有直接说话,望着窗外的垂柳,似乎一直在出神,很久才说道:“当街杀人的事呢?” “那是有人挑唆他那么做的,就是要把我搞臭,败坏我的名声,败坏皇家的名声。如果我真的有什么短,真的参与了刺杀,我就会委曲求全息事宁人。我杀他,正是表明我光明磊落,堂堂正正,不杀他才显得不正常!”李染声音依然很大,回音在拂柳阁飘荡。 李乾声音一直很小,也不够理直气壮,可明显要比李染威严的多:“事实永远是事实,杀不杀人,它都是事实。同样有理的话,也不用很大的声音说出来。那个叫赵灵府的确实是你大哥的人,不过并不是你大哥派的,而是他自作主张想出风头,来的这么愚蠢的一出,这一点,你多心了。对于这样的人,还不值得一怒杀掉,显然是你太冲动,冲动的人往往被被别人利用。” 如果赵灵府不是李红月派出的人,是否真的是他自己有意为之?还是另有其人在捣鬼?这些本来还可以查,现在人死了,线索当然会断。 “如果,因为你母亲是西岐人,就说你和西岐私通。你母亲是朕的皇妃,是不是朕也有嫌疑?所以,不必放在心上。”李乾安慰道,他的目光看向拂柳阁的大门,李清正从那里走来。 这个孩子从六岁那年就离他而去,跟着老头子生活在长平谷,这应该是所有的孩子里长得最像自己的人,从他的眉眼中依稀可以看到他母亲的样子。 “清儿”李乾还是那种淡淡的口气:“本想着你休息一段时间,替我查查陇西大旱的原因,再回长平谷。可现在你既然被卷进来,那就留下,暂时在十方局待着,查一查白夜行的死因。” 第三十三章 十方局 十方局是唐国的密侦司,它取自十面埋伏无孔不入的意思。 李清居然在这里遇到风二娘。 风二娘当然是十方局的暗子,如果不是她,李清他们也不会布局这么顺利。 现在,风二娘已经是三队四组的组长,负责的就是白夜行的案子。 “殿下,又见面了!”风二娘嫣然一笑,依然风情万种。 这里的色调不是红色,也不是黄色,而是蓝色,因为蓝色代表着冷静。 “如果殿下还有选择的权利,我建议最好别接这个案子。”风二娘说道,就是猪脑子也知道这是好话,就是猪脑子也知道这案子会有多么复杂。 这里的房子不是木质结构,全用石头垒成,外面刷蓝色的漆,给人厚重的感觉,也有点阴森。因为这样的房子最牢固,敌人跑不出去,也不容易潜入。这里几乎没有一棵树,所有的密侦司都这样,不会给敌人可乘之机。 可这地方有箫声,因为这里有爱吹箫的人,今天吹的曲子是凤求凰,很喜庆的曲子,寓意的是欢迎,可曲目有点驴不对马嘴。 随着曲子的高潮到来,石头房子涌出很多的人,他们在悲伤的脸上挤出了些许的笑容。白夜行在十方局执掌很多年,大家不可能抹去对他的思念,可面对李清的到来,也不可能没有一点儿笑脸,所以那是一张张很尴尬的脸。这并不表示他们不接受李清,因为李清本就在十方局有头衔,要不然这次去醉人之国的也不会是他。 十方局也有笑容满面的人,比如副都督王迎春,此刻是一脸春风,张开双臂如同拥抱阳光,说道:“欢迎殿下回家!” 十方局一共有两个副都督,王迎春就是现在主持工作的那位,之前调查白夜行死因,牵头的也是他。 唐皇李乾让李清回十方局待着,并没有说让他主持工作,所以他主要的工作是调查白夜行的死因,日常工作还是由王迎春来问,两人依然平级。 据那天在红楼上萧如花的介绍,王迎春和大皇子李红月走的很近。 十方局有六个队,每个队下面设置六个组,萧如花是三队的队长,风二娘本来就是他的卧底,所以才会一起行动,归来也当然会回他的队伍。 李清直接去了自己的办公处,他是这里的副都督,有自己的办公处。王迎春、萧如花、风二娘跟进来,王迎春要交接案子,萧如花和风二娘是具体办案人,所以要进来。 “那个验尸官呢?把他喊进来。”李清直接对风二娘命令道,要弄清楚案子,首先当然要知道白夜行是怎么死的。 风二娘为难地看着萧如花,萧如花为难地看着王迎春,王迎春耸耸肩说道:“你见不到。” “为什么?”李清抬起头诧异看着王迎春问道。 “因为他死了。”王迎春如实答道。 李清没有听案情介绍,因为在红楼里他已经听得很详细了。 “怎么死的?尸体呢?”李清皱起眉,他感到这才开始,已经有些复杂。 “尸体也看不到。”王迎春还是如实地回答,不过脸上有些尴尬。 “这又是为什么?”李清不能不追问下去。 “因为他已经没有尸体,我们见到的只是一堆灰烬。不过那个地方你可以去看看,在骊山脚下的一个小树林里。”这次回答的是萧如花。 “怎么知道那是他的尸体灰烬?”李清还是在追问。 “因为找到了验尸官的身份铜牌。”回答的还是萧如花。 “那就一定能确定是验尸官吗?”李清问道。 “不能确定。”王迎春接过话来:“我们只能确定一点,验尸官失踪了。”他摊开了自己的双手。 死亡或失踪意味着这个线索又断了,李清看着王迎春说道:“王都督,你觉得-------,白都督死亡,谁的嫌疑最大?”李清没有说被杀,因为现在还不能确定白夜行是怎么死的。 “大皇子李红月。”王迎春直截了当地说道。 这让李清有些诧异,他看着王迎春说道:“难道不是李染吗?” “如果五皇子是个庸才,那有可能是他。可他不是,他是堂堂的大将军,年仅十七,统领唐国最强悍的玄衣铁骑,如果他没有超人的胆略和修为,能统领的住吗?这样的一个人,办起事来会让所有的舆论都指向他?他是庸才我们没话说,如果他不是,所有的证据和舆论越指向他,越说明他不是。”这番话讲得没毛病,没人接话,想继续听下去。 “如果不是五皇子,那只能是大皇子。”王迎春继续分析道:“大皇子平时和白都督的关系就很好,这次又在他家里待了很长的时间,怎么看他的嫌疑都不大。可我们反过来想想,这是不是他最好摆脱嫌疑的借口?在立太子这件事上,大皇子是皇后的嫡生子,又是陛下第一个儿子,无论怎么看,太子都非他莫属。可如果我们站在大皇子的角度,谁是他最大的威胁?当然是五皇子李染,他手里的玄衣铁骑是大皇子最大的忌讳。如果我们是大皇子会怎么做?当然会做一个局把五皇子这个隐患消除。所以,看着这一切和大皇子无关,但恰恰这些无关,才让他成为最大的嫌疑人。” “我们还可以再继续深入探讨下去,这个局,连我们都可以想明白,像陛下这样雄才大略的人会想不到?大皇子李红月现在只要躺平就可以当上太子,他有必要做这些事情吗?他不知道这些会给他带来无法承受的风险?他当然知道,他只要不是傻子就不会去做这些。”等王迎春说完,大家似乎明白了,王迎春根本不是把李红月当成最大的嫌疑人,而是一直在为他开脱,可没人否定,他说的确实有道理。 现在,李清都有点儿佩服王迎春说话的技巧性,他看着正在喝茶润嗓子的王迎春问道:“如果李染和李红月的嫌疑性不大,那谁的嫌疑性大?” 这是一个很中肯的问题,总归要有怀疑的人吧?萧如花和风二娘也竖着耳朵听着,看来,王迎春这个副都督不是白当的,他确实有自己的一套。 王迎春笑嘻嘻地说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来:“当然是殿下你了。” 第三十四章 渭水河畔新画舫 如果王迎春不笑,这应该是一个严肃的话题,可现在他笑了。 在外人看来,十方局是一个庄严肃穆甚至让人害怕的机构。它确实在紧张和高效率中运转,可只要是一个人,不可能永远绷着脸,也需要短暂的休息也娱乐,也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沟通与融洽。和其它的机构相比,这里更像是战场,如果没有战友默契地配合,牺牲的几率会很大。 十方局一直都是一个充满幽默的地方,每个人都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来上一句,这可以让紧绷的气氛放松下来。 王迎春说道:“也可能是三皇子或其他人,我们要想到这一层,也许是有人做的局,有意挑拨,鹬蚌相争,渔翁才能得利。” 案子交接分析会开完,萧如花和风二娘出去,王迎春却留下来。 他懒散地坐在椅子上,喝着茶说道:“这些年,我总结了一条经验,无论再多的传闻,甚至证据确切,但一定要见到真人。只有见到真人,你才对他有一种直觉印象,才知道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有时,直觉非常重要,甚至胜过那些证据。” 他伸一个懒腰,然后坐直身体说道:“大皇子想和你见一面。” 离春节还有七天,渭水已经开冰,一条新画舫正乘风行驶在渭水之上。 现在还是冬天,四周光秃秃一片,于是新画舫就成渭水上的一道风景。 有时候就是这样,当你来看风景时,却成了一道风景。 和黄河相比,渭水如处子一般,内敛而不失柔美。它也有波浪,但这里的波浪没有大浪淘沙的气概。北面连绵的山和南面平坦的平原让它成为一条分界线,那就是黄土高原的分界线。如同把北方豪迈的汉子和江南婉约的女子分开一样。 画舫虽然是新的,但不像是土豪充满庸俗之气,也不像是红尘的女子浓妆艳抹。它的新是一种清新,一种典雅,一种脱离世俗的味道。它的新是一种春天来临的新,春风吹拂,万物更新。 如果一个白衣翩翩的人站在船头,如玉树临风,会吸引多少怀春的少女以身相许? “老六,知道我为什么叫李红月吗?”白衣人转身说道:“因为母后生我的时候梦见有红月入怀。那时父皇还是皇子,怕是灾祸,还差点把我扔了。” 白衣人当然没有被扔,还即将成为太子。 李红月走到茶桌边坐下,示意李清也坐下喝茶。茶是唐国最有名气的云雾茶,冲沸后会在茶面上生起一片云雾,久久不散。 王迎春没有在这里,他在画舫楼上的观景台百无聊赖地自酌自饮。 “我一点儿也不想成为现在的自己。其实,人生选择很少,你生下来是什么就是什么,很多人羡慕我的出身,可他们不知道这是多么苦的生活。”李红月看着远山说道:“别人在打闹玩耍的时候,我却不得不在努力读书学帝王心术,别人可以呼朋唤友,我却不得不跟着父皇听政。我的任何行动都有人看着,有人管着,不能有一丝不符合礼仪,不能展现一点天性,每天都在装,所以我很苦,我甚至很羡慕你在长平谷无忧无虑的生活。” 看李红月的表情,他应该是真诚的表达,并不是在装。他已经整天在装,难得有不装的时候。 “有一点我做不到,我做不到帝王心术中的无情。我一直觉得胸怀天下,博爱于万民,才是一个帝王应有的品德。为此,母后在私下里批评我多次,可我还是不想改。是的,要想成为太子,甚至皇帝,要有高超的权术,要有无情的杀伐果断,可如果丢掉了内心的仁爱,要那些东西又有什么用呢?难道要为了末而放弃本吗?我不想那样!那样会使我没有了做人的滋味。”李红月轻饮了一口茶,还咂了一下嘴,似乎在品茶的滋味。 “和老三结的梁子,也是因为我的善良。”李红月说道:“那次我去老三的府邸,在趁老三出恭的机会,一个侍女跪倒在我面前,求我救她一命。她扒开自己的衣服,我看到里面伤痕累累,让人不敢直视。于是我内心不忍,强行把她带走,后来又偷偷把她放出宫。自此老三对我恨之入骨,视如仇人。可我并不后悔!” 李红月的叙述和三皇子李治的说法完全不一致,以致于李清有些迷茫,不知道谁说的是真的。 “我知道,现在十方局把杀害白夜行的凶手也怀疑到我的头上,我可以确切地告诉你,我没做。而且我觉得也不是老五做的,而是另有其人。”李红月认真地看着李清说道。 李红月没有说是谁,却给李清讲清他和三皇子的恩怨。 天还是很冷,风吹在脸上有明显的寒意,茶却是热茶,喝下去有股温暖从心底升起。 渭水河畔的枯苇在微风中飘摇,河面上有几只水鸟游动。 突然,水鸟扑哧起翅膀飞了起来,在水面上出现一片蓝色的火焰。这火焰似乎有一种灵性,居然向画舫的方向燃烧过来。 “其实,被刺杀是常有的事,只不过我还活着,白夜行已经死了。”李红月没有惊慌,还是边喝茶边和李清聊着家常。 火焰并没有接触到画舫,在画舫三丈之外被一种无形东西拦住,形成一个巨大的火圈。李清看见有一股股鲜红如血一样的东西从水下冒上来,应该是有人在水底被人杀死。 这里是渭水之上,除了水里,没有藏身之地,李红月选择在这里见面,也是因为这里比较安全。 但对李红月来说,这里真的不安全,李清居然站起来,对他递出一拳。 李红月有些惊愕地看着李清,他怎么也不明白刚才还聊得好好,为什么要突然对他动手,甚至他不明白李清的动机是什么? 拳风擦着他的脖子过去,击在一道剑光上,短剑被打飞,拳头继续前行,击中一个侍女的脖子。 可就在李清远离他的时候,船板突然炸裂,一条剑河从舱底流过来。一个蓝色的身影突兀地出现在李红月身边。 “缥缈剑?”李红月惊呼道:“顾城,难道你也要刺杀我?” 第三十五章 顾城的剑 如果是其他人,李红月都不会这么惊呼,哪怕是圣者,可偏偏来的人是顾城。 顾城是一名的剑客,一直堂堂正正,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刺杀过谁? 顾城的缥缈剑法是这个世界最有名的剑法。据说,他在白云山中悟道,一会儿看着天上的白云,一会儿看着身边的友人,他觉得看白云时很近,看友人时很远,因此悟出缥缈剑法。他出剑的时候,你会觉得很近,可等剑真的到面前时,你又会觉得很远,正是这种忽远忽近飘忽不定的感觉,让人摸不到他剑法的轨迹,无从抵抗。 他用的剑是黑色的剑,却能发出炙热的白光,这是取自黑夜中寻找光明的意境。 顾城击败过很多的人,但那都是决斗和厮杀,如果谁说他会刺杀别人,根本不用他说话,那人就会被别人吐一脸唾沫。 没人知道顾城会做什么,但大家都知道他不会做什么。 一个这样的人会出现这里,而且是以刺杀者的身份出现在这里,无论谁都会惊呼出来。 但也看得出,顾城的剑河还是留了分寸,否则,以他的剑法,早就把李红月绞成肉泥。那条剑河流淌到李红月身边就停下来。这并不是说顾城不会杀他,而是即使顾城以刺杀者的身份出现,他依然会给别人警示。 如果这是一种礼,那这就是他的礼。 “给一个杀我的理由?”即使面对顾城,李红月还是镇定地把话问了出来。 “这理由当然存在,从你出生的那一刻就存在。”顾城用迷离地眼睛看着他说道:“这个世界,当红月坠地时,人类的大劫就要来到。人们都觉得是天上的红月坠地,其不知红月早就坠地,因为你就是那个红月。在你出生的时候,有人就告诫过李乾,把你毁灭,可李乾不忍!现在,你就要立为太子,也就是下一个唐国皇帝,如果你红月灵魂苏醒,谁还能控制的了你?” “这就是我杀你的理由。”顾城说道。 这是一个很充足的理由,也是一个为人类存亡而战的坚定理由。李红月苦笑,觉得这也是一个不靠谱的理由。 杀一个人,只要杀人者觉得理由充分就够了,其他人怎么认为又有什么关系呢? 顾城的剑在动,让人感觉到那是一条河,里面有奔腾的河水,在高山险地时它会激流荡漾,在平原坦地时它又会风平浪静。但无论它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都在前行,永不停歇。这就是一种势,一种高超的剑道意境。 这条剑河再次滚滚而来的时候,前面没有了李红月,因为王迎春挡在剑河的前面。 “顾城,我一直很喜欢你的剑,我觉得它不像一条河,而是像一首诗,一首朦胧的诗。”王迎春抽出自己的刀,他要中流击水。即使顾城的剑像一首诗,他也敢于吟唱。 可顾城的诗不是一般人能吟唱了的,他的剑也不是一般人可以破的掉的。如果老头子在这,或许可以摇头晃脑地吟唱一番,王迎春还没有这样的资格。 刀光没有斩断剑河,而是像一片落叶一样随波而去。王迎春没有死,但身上布满剑迹,每一道伤口都深达血肉。这主要还是顾城并没有杀他的意愿。 王迎春苦笑,就像只有一杯葡萄酒的量,他却饮两大杯烈酒,然后倒下去。 剑光像条河,缓缓地流在深冬的风里。 一个人,只要还存在躯体,他就无法获得真正的自由。 一把剑,只要还有形状,它就会拘谨于形式里。 如果想让剑真正的自由,就要忘掉具体的形式,甚至剑法。 当一把剑成了一条河,它只会顺势流淌,不会在乎每一招的细节和精妙。 这样的剑才是可怕的剑,这样的剑意才是无敌的剑意。 即使前面出现三十六个蓝衣高手,这把剑还是无惧无畏地前行,如同风行水上。 李清边给王迎春止血便问道:“五队的人全来了?”这家伙出血太多,如果不紧急止血,很可能战斗还没结束已经呜呼。 “消息是我放出去的。一则是大皇子和你会面,二来也是让大皇子当诱饵,看看是否能钓上来大鱼。”王迎春苍白的脸还在苦笑:“鱼是钓上来,只不过是一条我们无法吃下的大鱼。” 作为大皇子和未来的太子,他身边不可能没有高手,只是顾城出现的太突然,让他们猝不及防。好在,顾城给了他们补救的时间。 那把黝黑的剑轻轻上挑一下,划出一道光明,如同骄傲的诗人抬起他高贵的头颅,渭水水面飘起,化成一片云雾,笼罩住排成阵法的三十六位高手。 那把剑又震了一下,云雾激荡,三十六位高手瞬间晕过去。 顾城不想杀人,如果他想杀人,现在已经死了很多的人。 他只杀李红月一个人。 “他不该在开始的时候放弃,现在想杀,已经没有机会。”王迎春说道,他的武功虽然不算很好,但他的判断分析能力应该很强,他的判断依据来自于唐门。 无边的风雨在渭水上刮起,那是由无数各种各样的暗器组成的风雨。 一条河,无论再波澜壮阔,也无法和无边的风雨对抗。 除非它是一条天河,一条流淌在天上的河。 唐门的暗器,不仅飞行轨迹刁钻,而且有毒。现在,这样的暗器组成风雨,那是腥风血雨。 这里面不仅有牛毛血雨针,还有震天雷,是一炸一片的那种,还有活着的毒物,被当成暗器使用。 顾城,就一把剑。 一把黝黑却能发出光明的剑。 这把剑却形成一条天河。 他的手随心所欲地挥舞,那条剑河如彩带般地舞动起来。 八方风雨,一剑当之。 如果你的心里没有风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风雨。 如果你的心里只有剑,那这个世界上就只有剑。 如果你愿意把剑当成一个丝带,你就可以用它去绑住你的梦想。 剑河流动,无数的暗器变成的落雨,让渭河之水泛起阵阵涟漪。 “我不想杀人,不代表我不能杀人。”顾城无奈地说道,那里面有萧瑟的味道,他的剑再次让唐门的人失去抵抗,只是依然没有死人。 “这家伙不是一点半星的强!看来我们不仅吃不了,还要被吃。”王迎春感叹道,再次给出了精准的判断。 第三十六章 发芽的柳枝 即使一个人有耐性,那他的耐性也是有限的。 没有人的耐性可以持续忍耐。 持续忍耐的叫懦夫。 顾城是一个生活在自己精神世界里的人,他并不看中外面的形势,他更在乎结果,可没有形势和过程,哪会有结果? 如同这渭河之水,如果它不流动,哪里会到达大海? 他的剑河一直在流动,无非也是为了一个结果。 因果才是构成这个世界的本源。 要阻止顾城,当然要阻止剑河,剑河就是他的过程。 深冬的季节,总是让人伤感,这是一个没有绿色和生机的季节,生命总是在这个季节里停顿和徘徊,还好,春天已经不远。 我们只需要略为等待,春日就可以到来。 我们可以喝最浓的茶等待,也可以喝最烈的酒等待,顾城的等待方式就是他的剑河。 那条剑河似乎要从寒冬流向春天。 一条同样的河居然对着流淌过来,只不过,这不是一条剑河,而是一条由真正的渭河之水组成的河。 那水从渭河中升起,悬浮于空中,在流淌的同时还打着漩涡。 这是一条水河,冲着剑河逆流而上。 河水中夹杂着无数的暗器。 “没想到唐门有一天会衰败到如此程度,衰败到被人一剑灭之。”有人叹息地说道,那声音像是水面上吹起的一股风,并不缥缈,却带着一股幽怨的的味道。 唐水婀娜地站在水面上,微风吹拂,白衣飘飘,她居然也如水一般荡漾。 她叫唐水,不仅她如水一般婀娜多姿,还因为她的暗器就是水。 大皇子选在渭水之上,就因为这里有很多的水,更因为唐水姑娘。 江湖上,知道唐门的人很多,知道唐水的更多。 遇到唐门的人会被吓得惊慌失措逃跑,遇到唐水的只有拼命,因为她会让你没有命。 唐门已经沉寂五十年,有了唐水,才让它再次重出江湖。 一个门派,即使它再出名,如果不求新求变只默守陈规,早晚也会沉寂于江湖。 唐水把唐门的暗器和水之道融为一体,让唐门暗器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才有了今天的唐门。 那年,一个三流的门派居然把唐门打压的抬不起头,是唐水用水之暗器淹没那个帮派。从此,经过数十次的战斗,甚至斩杀了数名江湖一流高手,唐门才再次名声鹊起。 最着名的,还是战峨眉那次,唐水力压峨眉超一流高手,水淹金顶,让峨眉从此一蹶不振,几乎绝迹于江湖。 唐水的水,可以无处不在,可以无孔不入。 唐水很美,偏偏人们只注意她的水,没注意她的美。 在死亡和审美之间,人们往往会选择前者。 两条河的相遇,无非会出现一个结果,那就是胜者为尊。 顾城看到这条由水组成的河,居然眉毛上挑,说道:“好!” 不仅这条河好看,而且有了势的境界。 他杀人的心已经生起,却因为这条河又回落,这并不是因为唐水如水一般让人心生怜惜,而是看到这条河让他生出惺惺相惜的感觉,毕竟,能悟出势的人不多。 “我不想杀你!”他真诚地对唐水说道,上翘的眉毛又一次紧锁。 “我知道。”唐水似乎很理解地说道:“可我也不会让你杀大皇子。” 既然不会让顾城杀大皇子,当然这条水河还要继续逆流而上。 “我不明白,这么荒唐的理由,你就要杀人?如果你是这样的人,我会看不起你!”唐水不相信顾城是这样的人,顾城不了解唐水,唐水却十分了解顾城,甚至,她的水之道灵感,也来源于顾城的剑法。 顾城叹了口气说道:“如果不是他说的,我不会相信,可这话是他说的,我不能不信。”他没有说那个他是谁,但肯定是顾城最信任的人。 顾城的剑河,充满剑气,是金之道。 唐水的水河,当然是水之道。 水生金,唐水的河流对顾城的剑河有天然的克制。但那是双方实力相差无几的时候,现在看来,唐水不仅克制不了顾城,反而被顾城压制。 剑气劈波斩浪,让那条水河变成很多的细流,可这些细流也没有落下,反而会重新汇聚,继续流淌。 虽然唐水落下风,却可以持续对抗。 有白光从两人身上泛起,又有无数光点从大地向两人身上汇聚。 突然剑气变得更加凌厉,顾城原本只用五成的修为,现在他增加到八成,那条剑河瞬间更加波澜壮阔。剑气有时候会从剑河中溢出,在渭水上划出一道道巨浪。 唐水的衣衫飘荡的更加厉害,她咬着牙,把修为从十分加到十二分,脸色开始苍白。 “你抗拒不了多少时间,我还会杀李红月。”顾城还能有空余力量说话,他的剑轻灵地划动,让自己的剑河吞噬那条水组成的河流。 李清出手了,他对着剑河递出了自己的双拳,这是一双肉掌,却结结实实打在剑气上,而且是剑气的最薄弱的部位。然后剑河上出现一个洞,有水流从里面涌出。 “你居然能看出我剑河的弱点,很不错!”顾城给李清一个微笑,这并没有让他恼怒,反而让他高兴,只有不断发现弱点才能不断改进,如果没有这样的胸怀,他也走不到这一步。 唐水和李清第一次见面,根本不认识,可他们的配合却不像是第一次,极为默契,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天赋。李清会看出剑河的弱点,唐水会顺着李清的指引攻击,在李清受攻击的时候,那条水河也会回护。 一时间,双方成真正的相持,可现在顾城只用八成的功力。 “我不能再这样,所以很抱歉!”顾城歉意地说道,然后那条剑河炸裂。 它不仅炸开水河,也把李清的双拳炸的血肉模糊,这些剑气如果针对的对象不是他们,他们或许已经不复人间。 所有的剑气炸开后,都指向一个人,李红月。 漫天飞舞的剑气避无可避。 一直镇定自若的李红月,这时出现的惊慌的面容,他脸上的肌肉在不停地跳动,那是急剧紧张的结果,面对真正的死亡,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从容。 一截柳枝出现在李红月面前,而且是一截发芽的柳枝。 现在是寒冬,所有的柳枝都在枯萎,怎么会有发芽的柳枝? 这不仅是发芽的柳枝,还散发着强烈的生命气息。 柳枝是青绿色的,上面萌发着数个嫩黄的细芽。 没有人出现,那截柳枝就突兀地停在空中。 可它的气息却挡住无数的剑气,甚至反侵,无声无息,让顾城猛退数步,吐出一口鲜血。 第三十七章 燃灯 面对这截柳枝,顾城面色凝重,问道:“你要一直保护他吗?即使面临整个人类浩劫?” 那截柳枝静静地待在那里,没人回答,回答他的只有渭水上哽咽的风。 顾城颓丧地走了,留下无数零落。 这个人出面,意味着他根本杀不死李红月,也没法杀李红月。 那留下来还有什么意义?如果他能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取李红月的死,他会换。可如果这样他还没有成功可能,他只有走。 他已经做了他该做的一切,可以向那个人交代。 河水又恢复了平静,只有微波荡漾。 “好险!”王迎春擦着汗说道,即使现在是深冬,他依然大汗淋漓。 那截柳枝的来历没有人提。 “看看!我处于什么样的境地?哪还有闲心去算计别人?”李红月苦笑着说道。 在渭水的北岸上,响起了信天游。 嗨哎嗨哎嗨哎嗨嗨 嗨哎嗨哎嗨哎嗨嗨 羊啦肚子手啦巾哟 三道道蓝 咱们见个面面容易 哎呀拉话话的难 声音嘹亮,在渭水和白云之间飘荡。 “多美好的生活!起码,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很美好,到处充满了人间的味道。”李红月说道。 只有在生死一线的时候,才会觉得生命的珍贵,只有在有失去生活的可能的时候,才会觉得生活的美好。 如果在之前李红月还抱怨活着很苦很累,现在他绝对不会再说出口。 唐水在微风吹动的时候已经不见踪影,她一直是一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女子。如果你想记住她,不要去记住她如水般的倩影,只要记住那流淌的河就够了。 有些人总会在人想见的时候见到,有些人却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 李清的府邸。 比往年多了几分热闹,不仅因为快过年,还因为今年李清在府邸。 窗户上早早贴上了窗花,门的顶沿上也挂上一排红色喜庆的纸帘子,院子被打扫的很干净,还洒上了水。连那棵尼罗树上也传来鸟叫声。 侍女和太监们的脚步声利索许多,那里面也有欢快的味道。 “你的手都快露骨头了。”玄晴抱怨地说道,她的身上升起光点,飞向李清并融了进去。 玄武之气不仅可以提高一个王朝的龙运,还有很好的治疗作用。 如果不是玄晴,李清到现在还会头痛,如果不是玄晴,他也许每天都会痛不欲生。 从六岁那年,在母妃去世后,他就跟着老头子来到长平谷。李清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老头子什么要带他到长平谷,难道是因为他脚下的红痣? 有一点,他记忆很深刻,老头子在探查完他的身体之后,每天都皱着眉头,那是因为他的燃海是实的,根本没法修行。 他的记忆里,老头子愁的寝食难安,甚至忘了去镇压鬼门。 好在,某天,无聊的李清,想起了他前世学的一些修炼功法,试着练了一下。在他的那一世,根本没有什么天地元气,一切都靠冥想,说白了,就是把没有的东西想成有。那时候,他一直觉得什么修炼?都是骗人的,没想到,在这个世界,还能吸收鬼气。 老头子发现了他的体质在不断变强,也发现了他能吸收那些鬼气。在老头子的认知里,李清就是一种特殊体质,可以自然吸收鬼气,甚至老头子自作聪明地称它为上苍之体。 这些鬼气被他吸收以后,会自动散入的骨骼肌肉中,使他的体质变得越来越强悍。在九年的时间里,他身体的强悍达到了极致,可比三境中后期。 两年之前,这些鬼气就开始没有作用。鬼气一直可以吸收,也能散入骨骼肌肉中,可肌肉的坚韧度不再增长,力量也停顿下来。 这也是老头子把他放出来参与人间历练的原因。 这个世界修行为五境:燃灯境、聚光境、化人境、同地境、融天境。 在这个世界,元气只有在体内点燃才能化成自己的修为。燃灯就是在燃海把吸收进来的元气点燃,化成能量被修炼者利用。具体就是在眉心处出现点燃的火苗。 聚光是燃海扩大到整个头部,会有更多的元气被吸收点燃。具体就是在脑后出现一个光圈。 化人境是整个人体变成一个巨大的燃海,运转时人体会发出无穷的光。 前三境都是从空气中吸收元气,第四境同地境不仅可以从空气中吸收元气,还可以从大地中吸收元气,整个大地会成为元气之源。 第五境融天境,除了前四境的功能外,还可以吸收星辰之力,可以做到天地人合一。 李清并没有告诉老头子他用了什么功法,有些事,即使是老头子,他也不能告诉,比如他的穿越。 正在治疗的玄晴笑了,而且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你探查一下你的燃海,是不是感觉和以前不一样?” “燃海?那个碎裂的燃海?”李清看着玄晴有些疑惑,那个实实在在的燃海破碎后,被玄晴的玄武之气治疗后又长到一块,又能有什么花样? 他的意识探到了自己的燃海,居然发现那里不再坚实,而是空旷无比,在空旷中他能感觉到和外界有一种莫名的联系,似乎形成了一个通道。 “厉害吧?我的玄武之气可以改造你的燃海!”玄晴沾沾自喜地说道,完全是一种炫耀。 居然自己的燃海正常了,这意味着自己也可以进行这个世界的修炼。李清有点激动,刹那间,他明白了老头子为什么把自己派去醉人之国,为什么必须把玄武救回来?原来真正的目的在这里。 这些天,玄晴在治疗的同时还偷偷地改造自己的燃海。老头子肯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玄武之气才可以改造燃海,而老头子又受到诺言的限制,不能到醉人之国,正好遇到这次机会,他才找到唐皇李乾,力排众议,让李清去到那里。 一刹那,李清想明白了所有问题。 他静下心来,安静地感受,燃海的那个通道随着意识的到来,完全打开,一股清新的元气顺着通道流到他的燃海里。 “啪”一声轻响,燃海自动点燃,一道淡黄色的火苗出现在他的眉心。 火苗并不大,甚至可以说很弱,可从火苗中发出了巨大的能量。这些能量以燃海为中心,蜿蜒地奔向全身各处,使李清觉得全身充满了力量,而且这些会随着积聚越来越强。 如果说原先李清有一碗水的力量,这些水会随着他的战斗越来越少,现在,他可以持续战斗,因为有能量时刻补充。 第三十八章 富贵巷 白夜行的死到现在也没有头绪,不仅他怎么死的不知道,连他在路上被谁刺杀的也不清楚。 刺杀李红月的人倒很清楚,可不知道谁让他来杀人的。 柳枝的主人没有现身,更没有留住顾城的打算。 这个世界上不清楚的事情太多了,有时候只能留给时间,有的会在时间中水落石出,但更多的会被时间冲淡成虚无。 世界哪有那么多明明白白? 一个人,在自己的眉心处有一盏火苗,不仅好看,在这个世界上也是一种地位的象征,意味着进入到修行者之列,那是一个被人崇拜,甚至高于官宦的存在。 特别是李清这样一个本来就俊秀的男孩,那盏火苗让他又增加了几分风采,他的火苗并不强,可却是等级最高的黄色火苗。 “好看!”玄晴目光呆滞,用两只手拖着下巴,一脸花痴的表情。 李清在醉人之国皇宫的地下监牢里,他那痛不欲生的头疼,不仅来自于燃海的伤情,还来自玄晴对他燃海的改造。那是头颅,被活生生地开闭出来一片空间,当然会疼。 想想这些,李清嘴边出现苦涩的笑,那即是对当时痛苦的回忆,也是对痛苦换来丰厚的回报的欣慰。 “如果你觉得他好看,不如等你再大一点,嫁给他吧?”一个声音调侃道。 “嗯”看着玄晴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样子,应该是当了真。 风二娘好笑地看着玄晴,这个小丫头,哪怕是玄武,哪怕活了很长时间,可依然是一个小姑娘,单纯从感情来看,还是幼稚的可爱。 “走吧!”李清对风二娘说道,他想不让风二娘和雪晴开这样的玩笑,主要是他自己脸上也挂不住。 “我可以跟去吗?”在李清他们准备出发的时候,玄晴怯怯地问了一句,她实在不想一个人待在家里,她更喜欢外面的热闹。 “不过,我不想去上次去的那个地方。”玄晴上次在红楼里看到了很多儿童不宜的场面,导致她一直红着脸。她没想到男人和女人之间还能那样,让人不能直视,可偏偏那些画面深深地刻在了她的脑子里,无法忘记。 “也许,自己再大一点,也会和李清那样!”玄晴心想。 “我们不去那里,去富贵巷,”李清直截了当地说道。 富贵巷,一听就是繁华的地方,玄晴觉得肯定很好玩,人会很多。 那里人确实很多,但并不富贵,恰恰相反,那里是长安城最穷的地方。 即使长安城是唐国的京城,可这里并不缺穷人,在xc区的一个不起眼的街巷,住着无数的穷人,偏偏,这样的地方,名字却叫做富贵巷。 这里有很多的土坯房,更多的是芦苇等简单搭建而成的窝棚。成群的孩子在街巷乞讨打闹,由粪便和伙食气混合的气味充斥着整个空间。这里的人并不讲究衣裳的俊美,唯一的要求就是保暖。 这里的人干的都是长安城最低贱的活,拉夜香,洗衣,扫地,码头苦力,甚至乞讨。 他们所有的努力只为了-------活着,所以小巷里很多的门都是半掩着,这就是半掩门,暗娼的标记。 只有最苦难的人才知道,活着比尊严更重要。 可那些真正能做到尊严比活着更重要的人,会让人更加尊重。 赵大路蹲在墙角下大口地扒着粗瓷碗里的饭,一脸心满意足的表情。他吃的是粗粮,里面还掺着野菜,他穿的是补了很多补丁依然棉絮外露的烂棉衣裤。 他过得是最下等的生活,却是天下最知足的人。 他靠拉夜香生活,每天三更就要起床,到那些富贵人家去收集夜香桶,天蒙蒙亮,西城门一开,他就要拉城外,把屎尿倒掉,再把夜香桶用河水刷个干干净净送回去。 就凭这,他养活了一大家人,不仅娶了婆娘,还生了一男一女。特别是女儿,长得俊俏,是富贵巷最美的女子。 他是一个有尊严的男人,即使他再苦再累,也不会让女儿往火坑里跳。他可以更苦一些更累一些,但绝不会让自己的家变成半掩门。他也并没有看不起那些半掩门的邻居,他比谁都知道他们的苦,知道生命尊严的代价。 所以,他穿最破的衣裳,吃最粗的饭,他依然满足。 在冬日的阳光下,靠在墙角吃饭,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过来!”他对着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招手说道,那孩子一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的碗。 孩子走近后,赵大路并没有嫌弃孩子拖到嘴边的鼻涕,用筷子扒了一大口送到孩子的嘴里,然后用力在孩子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说道:“滚蛋!”继续吃着自己的饭。 巷子里人来人往,认识的人会和赵大路开着粗俗的玩笑,像赵大路这样的歪瓜裂枣,也会生出天仙一样的闺女?是不是借了别人的种?赵大路并不生气,只会裂开大嘴傻笑,因为他知道,他们真正的目的还是在夸自己闺女长得俊俏,粗俗的人夸人都这样。 在贫穷的富贵巷里,赵大路看见几个光鲜亮丽的人,这些家伙走在路上,其它的人会自觉地让开些。这些人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十分不解,可更令他不解的是,这些人居然走到他的大门口并推门进去。 他赶紧两口把饭扒完,撒脚丫子往自己家里跑去,隐隐中他有不好的感觉。“不会是奔闺女来的吧?”他想。 进了门,他看见自己的婆娘正站在堂屋的门口,闺女紧张地拉着婆娘的衣袖。 院子来了五个人,中间的那一位是身穿白色锦缎的白衣男子,白衣男子觉察到赵大路,转过身轻轻地问道:“赵大路?” 赵大路忙搁下碗筷,局促地行礼说道:“在下就是,不知各位贵客所为何事?”这是他能说出来最文绉绉的话语。 白衣男子没有说话,说话的是他身边穿蓝衫师爷打扮的中年男人:“公子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送一番富贵于你。” 白衣男子似乎觉得蓝衫师爷说话太绕,直接打断他的话说道:“我想把你女儿带走,当然----------会给你很多银子。” 赵大路的脸色渐渐地阴沉下来:“我不会卖我的女儿,给再多的钱都不会卖。” 白衣男子玩味地笑了,那是玩世不恭地笑:“你的意思我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我带走你的女儿,你不会要钱。” 现在话已经说的很清楚,无论给不给钱,赵大路的闺女都会被带走。 “难道你们要抢劫不成?这里可是京城。”赵大路高声说道,他的内心已经惶恐不安。 “别人可能不敢,我不是别人,我敢。”白衣男子说道:“我叫陆风,风流的风。” 在长安,提到左右丞相或许有人会不知道,但提到陆风没人会不知道。 陆风的出名在于他的风流,还在于他是右丞相陆言之的儿子,更在于他是长安的四大公子之一。有的人以文采出名,有的人以韬略出名,他却是以风流出名。 “这是一场天大的富贵,公子会给你一百两银子,你为什么非要和钱过不去呢?”蓝色师爷叹息一声继续规劝道:“就是你阻止又有什么用呢?你觉得你能阻止了吗?” 赵大路已经来到自己的妻女身前,顺手拿起门边的锄头,咬着牙说道:“我不会让你们带走闺女,死都不会。” 陆风没有再说话,而是转过身,向大门口走去,既然没有什么好谈的,既然赵大路想死,那就让他死好了。今天的事他本不想来,可他还是来了,主要还是想看看赵大路闺女的成色,是否值得。赵曼儿虽然才刚及妍,但确实是美人胎子,绝对值得他这么做。 在他的身后传来男人的呼救声和女人的哭泣声,这些他早就习以为常,这就是不识抬举的下场,有些人就是那样,永远敬酒不吃吃罚酒。 陆丰突然站住,他听见呼叫声不对,似乎不是赵大路的声音,而是蓝色师爷和三个护院的叫声。他转回头,看见一个身穿粗布的青年拿着一个哨棍,瞬间搁倒了自己手下的四个人。 青年男子身材粗壮,双眼通红,正怒目而视地看着陆丰。 陆丰没有逃走,很淡定地走回来,脸上从容淡定。 “硬茬子!”他说道,伸出自已的左手,一把抓住的扫过来的哨棒,在他的眉心处出现一盏蓝色的火苗。大家只知道他的风流,没人注意到他修炼的天赋。因为他很少出手,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根本不需要他出手。 他的脚踢出去,给人的感觉飘忽不定,却直接踢在青年的胸口。青年直接飞了出去,撞破了掩着的门,飞进堂屋。 “和你商量一个事儿,别让她陪你,我陪你好不好?我比她会伺候人多了,而且长得也不比她差。”一个柔柔弱弱的女性声音说道。 第三十九章 小院深处 如果这话是风二娘说的,没有人会觉得奇怪,因为风二娘本来就是一个风尘女子,说再多稀奇古怪的话也没有人感到奇怪,可偏偏这话不是风二娘说的。 说这话的人很白,因为她叫白白。如果李清在这里,眼睛一定会掉下来,不仅是白白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还在于白白今天的穿着打扮。如果那天她如白莲一样神圣不可侵犯,那么她今天的打扮就是风情万种,总给人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如果现在的她和风二娘一起出现,人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她。 这样的本事或许只有萧如花才具备,但萧如花本质是个男的,这个却是货真价实的女人。 白白眉黛如烟,秋波横放,即使比长安城最着名的花魁也不逊色三分。 陆风苦笑地摇摇头,他的头开始疼。作为一流官宦世家的弟子,他不可能不认识白白,而且是从小就熟,也不可能不知道白白是什么样的人,即使白夜行死了,可有十方局做靠山,陆风想不头疼都不行。 他当然不敢把白白带走,更不敢让白白陪他,即使让他和天下最凶猛的野兽在一起,他也不愿意和白白在一起,和野兽在一起他还有命,和白白在一起他一定会丢了性命。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尴尬地问道,谁会想到在长安最穷最破的地方会遇到白白。 “这也是我想问你的。”白白继续向他走了两步,有清香传来,那是白白身上的香气,不像萧如花那么浓烈,淡雅,如兰花之香。“作为京城的四大公子之一,竟然会来到这个地方抢人。如果你想找女人,什么样的找不到?只怕你说一声,别人就乖乖地送上门来。即使赵曼儿长得好看,还不值得你这么不顾脸面。可你却来了,这说明赵曼儿对你很重要,我猜测你应该想把她送给一个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物。” 院子里很静,除了蓝衫师爷的呻吟声。 “你能告诉我要把赵曼儿送给谁吗?”白白温柔地问道。 陆风没有回答,他的眉毛紧紧地锁着,他的头一直在疼。他当然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不是他不愿意回答,而是他不敢回答,这是一个要人命的问题。他看到穿着粗衣的青年从堂屋里走出来,嘴里在不停地咳血。赵曼儿一把抱住青年的胳膊,泪滴不停地落下,关心地问道:“哥,你没有事吧?” “我知道你不会回答,不如我们回十方局再说,这里太吵,也不方便说。”白白一直善解人意。 “白白,我知道你很强,但并不代表我就怕你,我只是觉得在这样的场合发生这样的事,遇见你很尴尬而已。”作为名冠京城的四大公子,居然被发小看到强抢民女,关键发小还是一个女的,只要有自尊心的人都会尴尬。 只是到他这种地位,只顾及自己的自尊心,没想到像赵大路这样的人也会有自尊心。 “如果你觉得你有这个能力,把我抓到十方局就是。”他自信地说道,他一直对自己的修为很自信。蓝色的燃灯已经在他的眉间点燃,在他的手里出现一把一尺长奇怪的小刀,修长,带着轻微的弧度,刀背上上镶嵌着三块玉石。这是长思刀,是陆言之花重金给他买来的,那三块宝石对功力有加持作用。 这把刀施展时会发出梦幻之光,让人陷入深深的思念,会思念亲人,朋友,甚至是离别的恋人,会让人在思念中死去,当然是被杀死。 这是一种有意境的死,很符合陆风的身份和气质,他喜欢自己的敌人以这样的方式死去。 可他的刀还没发出,头上结结实实挨了一棍子,那根被陆风抓碎还剩一半的哨棒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白白拿在了手里,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头顶。 在白白的眉心出现了一盏紫色的火焰。 原先陆风是脑子里面疼,现在变成脑子外面疼。 “如果连你都带不走,我白白的名字就白叫了。”白白的棍子又一次打在了陆风的头上。 在陆风被打的同时,他的长思刀终于发出来,无尽的蓝色,恰如一江春水向东流,又似落花随流水。 如果一个人经历过太多的生离死别,会沉浸于这无尽的刀光中。 如果一个人多愁善感,会在刀光中不可自拔。 白白看着刀光流出泪来,不知道她是否想到白夜行的死?可她的棍子并没有停止,那蓝色的流光居然被她捅出一个洞来。 陆风和白白是一个境界,可白白的实力明显比他高很多,这些差距不是一件上品武器可以补充上的。就像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即使是手里拿着刀,也不一定是一个成人的对手。 白白的哨棒再次降临到陆风的头上,这次却被一把刀架住,这把刀不是长思刀,看着很普通,却架住白白的哨棒。 架住哨棒的是蓝衫师爷,那柄刀一直挂在他的腰上。 没人知道蓝衫师爷有修为,陆风也不知道。 他一直说话文绉绉的,看着弱不禁风,平时会给陆风出些主意,但也都是些平庸的主意。 陆风把他留在身边,一来他是陆言之派来的,二来他一直很听话。 这样的人,居然是陆言之派来保护陆风的高手。 “白姑娘,公子也有难言之隐,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离去如何?”蓝衣师爷的脑后隐隐有白光泛起,这是聚光境的高手。 院子外传来悠扬的箫声,婉转动听,类似于牧童的笛声。白白很喜欢听这样的箫声,她投入地听了一会儿,然后干脆地说了声“好!” 她今天来这里,真的是碰巧遇到了陆风,对于陆风,她只是吓唬吓唬他,并没有真的想把他抓进十方局的打算。 待陆风他们走后,她的目光转向了那位粗衣青年,问道:“赵岳,能不能带我去一趟千阙楼?” 她的主要目的当然是为了找到千阙楼,赵岳就是去千阙楼的引路人,所以她不得不来这里。 陆风一直在流汗,他流汗的原因不是被白白吓坏了,而是他隐隐约约知道白白猜到什么。虽然他是京城着名的四大公子之一,可那件事也不是他能参与了的,在那件事里他就是微末的存在,随时会被粉身碎骨。 前方,还有十丈的距离他就能出富贵巷,来到朱雀大街上。这时他看到一个女人微笑着走过来,她没有白白漂亮,但在女人味上更胜一筹。她走起路来如一阵风,只不过是让人陶醉的风。 “既然你看不上白白,我怎么样?”女人春风拂柳般说道。 第四十章 千阙楼 小院里。 面对白白提出的要求,粗衣青年无法拒绝。 连赵曼儿都不忍,拉着哥哥的手,小声说道:“人家救了咱的命,哥,你就带她去吧!” 白白的眼睛就是一潭秋水,琉璃的波光会生出无限的幽怨。 赵岳高大,也很生猛,可越是这样的人越无法拒绝白白的请求。这不仅仅是白白太漂亮,更如赵曼儿所说,人家救了他全家一命。 这是一个破烂的地方,到处泛着夜香的味道,可对赵岳来说,这就是他的家,有他的父亲母亲和最爱的妹妹,这里就是他最重要的地方。 他一直沉默,那一脚震伤他的肺腑,让他受了不轻的伤。这就是普通人和修炼者的区别。在富贵巷这里,赵岳已经算是无敌,可还不是真正修炼者的一合之敌。 微风吹起,里面竟有了一丝丝的温暖,明天就是春节,意味着春天就要来临。 赵岳抬起头看看白白,可还是被白白的美丽震撼。“你要给我一个承诺,保证我的家人没有危险。”他说道。 夜半三更。 又是红月当空。 有无数流浪狗徘徊在富贵巷。 偶尔,从远处的树上传来夜枭的叫声,声音如哭似泣。 一片云,遮挡了月光,让黑暗笼罩住富贵巷。 那些半掩着的门有的已经关上,从里面不时传出呻吟声。 赵岳带着白白穿过无数的小巷,拐的白白都迷失了方向。这里虽然叫富贵巷,却是大巷套小巷,连绵不绝,毕竟穷人要比富人多。 “吱呀呀”一扇破旧的大门被打开。幽深的院子里面长着高大的松柏,开门声惊出鸟儿,飞向更远处的松树。 一张棺材躺在院子的中央,旁边还竖着一根巨大的招魂幡,幡带在空中随风飘扬。 突然从棺材里传来歌声,那不是一个人的声音,好像是无数人在那里一起唱。 随着歌声,在棺材周围的空中出现无数白色漂浮的身影,随着歌声的旋律,它们在不停地舞动。 “入了千阙楼,先见千鬼影。 到了地狱境,念起心愿经。” 赵岳向前几步,来到棺材前面,左手平展,右手拇指和末指伸开,放在左手之上,双膝跪下,头如金凤,前点三下高声说道:“十方局的白白求见。” 棺材中沉默片刻,问道:“杀人还是还愿?”声音嘶哑,忽远忽近。 “即不杀人,也不还愿。我要调查一些事情。”这次开口的是白白,已经走到棺材前,直直地站定。 “大胆,这样的人你也敢带来,难道不要命吗?”棺材里的声音高亢起来,变成了女声。 “大胆的不是他,而是千阙楼。竟然敢在唐国暗杀重臣和皇子,如果今天不交代清楚,你们想到后果吗?不怕被灭楼吗?”白白居然拍着棺材说道。 “呵呵呵-------”这次的声音是大汉的声音,声音没有来自棺材,而是在松柏林中回荡。 “害怕?在这个世界上,千阙楼怕过谁?”这声音居然从地下传过来,接着,白白看到从树根部涌出无数的鲜血,鲜血如海浪一样涌动,瞬间包围了白白两人和那口棺材。 “千阙楼有千阙楼的规矩,除了杀人和还愿,其它来这里的人都得死,你们也不会例外。”声音悠悠,像是来自空中。 “故弄玄虚,还是见不得人。”一阵紫色剑光,那口棺材直接被搅碎。白白终于拿出自己的武器,那是一把如柳叶一样的剑。 棺材里只有一块黑布,那是能与黑夜融为一体的黑布,像是把黑夜剪下来一块一样。 黑布悬浮到空中,不停地变换形状,似乎里面装着的是鬼魂。 那些围在周围的血浪伸出一个个爪子,而且每个爪子中间还长着一只眼睛,肆无忌惮地抓向两人。即使赵岳身材高大,此时也已经瘫在地上,一脸惊恐,面前这些他从未见过,的确被吓坏了。 好在还有白白的剑,每次紫光闪动,总会劈断一个个伸来的爪子,那些爪子被斩断后,会发出凄厉的惨叫,变成血液,退回血浪中。 “只是燃灯境而已,也敢来千阙楼闹事?我不得不佩服你的胆子。”声音响起,这次是从血液里发出。 那块黑布终于动了,如一团烟雾,吞向白白,里面发出“啧啧”的笑声。 紫色的剑光又起,但这次没有搅碎这团烟雾,烟雾居然像麻一样紧紧地缠住剑光。 白白突然放弃自己的剑,站在那里不动,双手竟然背在后面。“这样实在没意思。”她说。 “不过,我觉得挺有意思!”这次回答的是一个女孩的声音,也是从一个女孩的嘴里说出来的,那女孩就站在血浪上面,一脸的兴致勃勃。 在她的身后还站着一个少年,少年向暗夜递出一拳,击在一棵巨大的柏树上。柏树炸裂,从树屑中滚出一个矮小的身影。少年立即上前,掐住那人的脖子,在他张开的嘴里摸索,最后掏出一颗牙来。那是一颗毒牙,必须立即拿掉,才能防止他自杀。 这是一个很快的过程,整个过程,白白都在笑滋滋地看着,还说:“我告诉过你没意义!” “不过,这个幻术还是很好看的。”玄晴纠正道:“你看,那个大个子都尿裤子了。”她说的是赵岳。 “我们不会把千阙楼怎么,只不过想让你们交代清楚,白夜行是不是你们杀?还有我那次?如果是,是谁雇你们杀的?”李清把脸凑到那个人面前,认真地说道:“如果你不想回答也没有关系,反正我们这里有的是方法让你说出来。” “千阙楼的规矩你们不是不知道,我的路只有两条,要么走,要么就死在这里。”在那人的脑后出现了光圈,竟然达到聚光境,可依然逃脱不了李清的手心。 “我不会破了阙楼的规矩,这里只是千阙楼的一个小小分舵,如果你们杀我,会有人为我报仇的!”人很矮,话却很硬气。 “没事,如果千阙楼真敢肆无忌惮,我会灭了千阙楼。”李清还在检查那个人,又在他的发髻里发现一根毒针,还有衣角里的一枚毒钉。 夜空中,箫声响起,伴随着箫声,萧如花终于出现。 “除了这位舵主,剩下的千阙楼十人也全部落网。”他笑嘻嘻地转头对玄晴说道:“现在,魂了。” 第四十一章 盛宴 大年三十。 三皇子李治的府邸挂满了火红的灯笼。 当穷人们还在为果腹忙碌的时候,富人们也开始为一年最喜庆的时刻忙碌。 嫡皇子的府邸果然不同,更加壮阔和繁华。 这里不仅有假山和花园,还有一条河从府邸蜿蜒而过。当然也有无数的垂柳,既然唐皇李乾喜欢柳树,这里没有不种的理由。 红色是一个喜庆的颜色,不仅房屋添了很多的红色,连那些侍女太监也穿上了红色的衣裳。 无论是精致的楼榭歌台,还是如画的连廊亭阁,无不显示出这里的荣华和富贵。 忙碌的人们穿梭于厅堂和厨房之间,因为李治要开一场盛宴。 面对春天,没有人不内心充满欢愉,这欢愉的心情不能独享,当然要愉快地庆祝一番。 在三皇子李治的府邸已经形成了惯例,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高朋满座,歌舞升平,今年也不会例外。 在长安,如果能在今天参加三皇子的盛宴,那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可以吹嘘整整一年。 很多人会走后门托关系置重金千方百计弄到参加的名额,因为在这里不仅可以见到皇亲国戚,各种名人,还能见到朝廷重臣。如果你的情商足够高,才情足够大,能遇到欣赏你的人,你有可能借此平步青云。如果你是一位商人,能在这里找到靠山,会腰缠万贯富甲一方。 能够参加盛宴的每一个人都不可小觑,因为被小觑的人根本没有参加的资格。 盛宴本身就是一张网,那是由权利和金钱编制的一张网。 不说别的,就是这一次盛宴,下人们的赏钱足足够他们养活家人一年。 花语厅,就是盛宴举行的地方,已经早早地被打扫干净,摆上座椅,放上茶点和干果。一个巨大的春字挂在正堂上,两边各挂一个福字。 总管成暮一直在恭迎客人,往常的这个时候都是陆风和他一起迎客,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到现在陆风都没来。三皇子李治一般不会迎客,除非是朝廷重臣和几个重要的客人。 他站在大门口,看着两边的拴马石边排满各种各样华丽的马车和高头大马,内心估计着来人的数量,应该该来的人差不多都到齐,只有很少几位还没到。这些没来的人,要么位置尊贵,要么真的很忙,否则不会如此怠慢。 他眼睛的余光看向站在大门两边庄严肃穆的侍卫和家丁,高大威武,排列整齐,有些满意。这是门面,是他花了心思的,嫡皇子的府邸就要有嫡皇子府邸的样子,不能和那些蔗生皇子一样。 一个人的命运,从出生的那一刻就不一样,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一个皇子的命运怎么会和一个平民之子的命运一样呢?那是天生贵胄,所以才有一命二运三风水的说法。 不是说成暮狗眼看人低,在他认知里,那是天命所在。虽然他只是三皇子府邸的管家,那些求着来参加宴会的人,哪个不是奴颜婢膝地给他上供,来的时候除了三皇子的礼单,还要给他带件礼物,就是那些朝堂大臣进来的时候都要客气地给他说上几句。 太阳直直地挂在天空,从大门前石狮子的影子看,快到开席的时间,成暮抬头看向大街,有几辆马车匆匆向这边驶来。在马车的中间,居然还有三个人径直地走向这里。 成暮皱起眉头,这种情况他还是第一次遇到,按理说,即使不富裕,在这种时候,装面子也要租辆马车过来,怎么会就这么走着过来。而且走在最前头的少年,还穿着一身粗布衣裳。 如果说穿粗布衣裳的少年还算正常,后面的两位绝对算是奇葩。那个女人,穿着打扮,在红楼里绝对算是好了,可这是什么地方?她身上还有一种无法掩饰的红粉气。 最让人无法接受的不是这个女人,是那个不男不女的人。成暮也算是老江湖,历尽沧桑,可还是看不出来那个美貌如花的人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堂堂的皇子府邸,竟然会在这样的时间来这样的三个人?他翻遍自己的记忆,也找不出什么时候请过他们。 他站在台阶上,没有上前迎接的意思。迎接也是有规矩的,他只会向前迎接那些地位比他高的人,而地位比他低的人,特别是那些商贾,会主动上前给他打招呼并送上礼物。 这三个人无视他的存在,即没拿出名刺也没拿出请帖,直接跨上台阶打算进去,一点打招呼的意思也没有,更别说送什么礼物,看他们孑然一身来的样子,也不像带什么礼物。 成暮皱起眉头,一脸的嫌弃,看了一眼旁边的侍卫。侍卫会意,向前一步,将腰刀拔出三指,拦住三人的去路。“皇家府邸,不得乱闯!” 布衣少年没有说话,只是双手背后,站在那里。 “怎么着,不让我们进去?”说话的是那个风尘女子,一点儿都不客气。 不懂规矩,被拦住后,起码要报上自己的姓名身份。这更坚定了成暮的判断,这就是一群草民或江湖人士。 “撵出去!”他说道。 这些护卫本来就是皇家侍卫,平时眼高于顶,骄横惯了,现在得了命令,更是跋扈,纷纷抽出腰刀。 按惯例,经一唬一诈,来人会脸色变白,大惊失色,甚至会下跪求饶。 可这次不一样,布衣少年一脸平静地站在那里,双手依然背于身后。那个风尘女子却直接出了手,干脆利索,毫无顾忌,双手柔若无骨,蜻蜓点水般指向围过来的侍卫。 “你们这些人都是猪眼吗?”手指拂过,那群侍卫随风而倒。“还是你,狗眼看人低?”风尘女子最后这句话是对成暮说道。 那个美貌如花不男不女的人也没动手,一直笑嘻嘻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事,一脸耐人寻味的表情。 居然有人敢在京城动手,还是在皇子府邸前动手?成暮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可那些侍卫已经倒在那里,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来人呐,造反了!”他扯起自己公鸭般的嗓子高喊道。 第四十二章 有话好好说 喊出这句话,成暮觉得这三个人会仓皇逃窜,他们不趁乱逃跑的话,会陷入到无边的围捕当中,在他看来,这肯定是那些和三皇子有仇的人,专门趁着这样的一个时机来恶心人的,要不然不会派风尘女子和那个不男不女的人过来。恶心人的事,当然会恶心完就走。所以,他才用最恶心人的罪名反加到他们身上,光天之下敢在皇家闹事闹事,本身就是一种造反。 混乱之下,他看见远来的几辆马车全都停来下来,甚至躲避到较远的地方,这是人的本性,遇乱则避,才能冷静地思考判断。 布衣少年没有逃跑,反而悠闲地递出一拳。没有拳风,也没有威势,轻飘飘地打在了成暮的胸口上,却让成暮整个人飞起,从大门外飞进门里三丈远的地方。 肋骨应该断了,成暮试图爬起来,能感觉到胸部咔吧咔吧的声音,还有钻心的疼痛。 除了三皇子,已经有很多年没人打他骂他,今天的事让他有些懵,居然在皇家府邸门口被人一拳打了进来,这不是在硬生生地打三皇子的脸吗? 在侍卫的帮助下,他努力地站起来,狠狠地吐出一口带血的浓痰,嘴里爆出一句粗话。 “啪”,他的脸又被狠狠地扇了一巴掌,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无论谁在这个时候都不能忍受,何况他还是一个高高在上的总管。 “你奶奶-----------”话他只骂了一半就骂不下去,直接跪了下来,脸色发青,身上不停地颤抖,因为打他的是三皇子李治。 “你真的该打,因为你长了一双狗眼,连六皇子都认不出来。”李治很生气,说话的声音很大。 “什么?六皇子?”那个布衣少年是六皇子?一个据说要接管十方局的人,被自己拦在大门外。此刻,成暮后悔的肠子都要青,如果有条地缝,他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敢把一个皇子拦在大门之外,还是一个即将权利滔天的皇子。 可这能怨自己吗?哪有皇子穿着粗布衣裳自己直接蹦跶着来的?还有六皇子一直不在京城,他又不认识。这些话他不能辩解,辩解也没有用。如同他平时对待那些下人一样,无论有理无理,都是他说的算。 “都是奴才狗眼看人低!”成暮跪在地上啪啪地扇着自己的脸说道,每一掌都非常用力,几掌下来他的嘴角便裂了,有鲜血流出。这时候不用力不行啊,在这些皇子面前,他哪还有面子?皇家的面子才是真正的面子,谁叫自己没有眼色要撵一位皇子。 “六弟,都是我照顾不周,算不着和他们这些奴才置气,快和我一起进去,三哥还有重要的事找你。”李治哈哈笑着说道,伸出手拉着李清往里走。 他们没有去花语厅,而是被李治带着向书房的方向走去。一路上遇到的人纷纷避让行礼。 到人少地地方,李治嗔怨地看一眼李清,边走边说:“老六,真是三哥有对不住你的地方,你也不能这么不给面子?就在我的大门口,把我的管家打了,以后传出去,三哥的老脸往哪搁?” 和热闹的花语厅相比,书房幽静许多,除一盘檀香在空中萦绕,这里没有一个人,连侍卫宫女也没有。书架上摆满各种各样的书籍,藤椅和书桌不仅华美,而且一尘不染,书卷气和皇家的贵胄之气完美融合。风二娘和萧如花在客厅里等着,进来的只有李治和李清。 李治亲自给李清倒上茶水,从茶汤和香气来看是绝对的上品。“老六,我是真有事求你。”李治直接了当地说道:“陆风和三哥是从小一起玩大的朋友,谁想到这小子无法无天,居然想强抢民女。实话实说,这小子想趁今天的日子把美女送给我的。我要声明,我事先真不知道这事,我要知道肯定不会让他做如此混账的事。可这小子已经做了,而且人也在你们十方局。” “这些事我是不想管的,谁不想有个好名声?可陆言之来求我,抢民女这件事就是再不对,也是为我,我不能不管。给三哥一个面子,把陆风放出来吧?再说这件事是长安府的事,和十方局关系不大。”李治一直是商量的口气,是那种有话好好说的口气。 沉思一会儿,李清终于开了口,这是他进府邸第一次开口:“知道我为什么在大门口打人吗?我是有意的。” “我很生气!”李青说道:“你做了很多让我生气的事。” 李清一直在理清思路。 “你一直在对我撒谎,你告诉我你和一个宫女很好,是李红月拆散你们,我当时信以为真。可后来我让人找到那个宫女,才知道你是个虐待狂,一直都是,那个宫女实在受不了,才趁机求李红月把她救走的。从此你对李红月怀恨在心,无所不用其极。” “陆风强抢民女这事,你真的不知道吗?恐怕是你一直知道,而且陆风干这事不是第一次,每年都有一次。” “我生气的当然不止这些,在你去看我的时候,为什么要找人刺杀我?那个刺客是不是跟着你的队伍进来的,然后躲到尼罗树上?如果说你找千阙楼的人刺杀白夜行还算有动机,可你刺杀我是为什么?不要否认,我已经抓捕了长安城千阙楼的人,证据确凿。” “既然你要好好说,我就心平气和地和你谈谈。”李清说道:“如果是你,会不会在大门口大闹一场?现在,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这样?”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似乎是时间静止一样。 “我不明白的是,如果是李红月或者李染这么干,还情有可原,因为他们都有竞争太子的实力,可你为什么这么干?即使他们有一个败了,也轮不到你,这是我最不理解和明白的地方。”李清说出了内心的困惑。 书房里沉静很长时间,李清静静地坐着,他没有喝茶,他没有在外面喝茶的习惯。 大概是为打破这尴尬的时刻,李治在说话之前咳嗽了一声,他没有看李清,一直看着前方:“老六,我还是小看了你。你在大门口打人,恐怕不单单是因为你很生气吧?你来就是要挑明的,怕说完被我灭口,所以才在门口把事情闹大,这样别人都知道你在我家里,我就不敢怎么你。好心机!” 李治把头转过来,看向李清,不再继续说这个话题:“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皇家生活?知道它的残酷和无情吗?你很早就去了长平谷,你不知道。或许你知道,所以你愿意待在那个鬼气连绵的地方,也不愿意回来。” “我告诉你,没有人比我体会的更深,没有人比我更知道愿世世无生帝王家的苦楚。我知道,肯定是李红月给你灌输很多东西,是的,我是虐待狂,一直都是!可我为什么会成为一个虐待狂?他没告诉你吗?他没告诉你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吗?”李治说话急促,语速很快,像是多少年的压抑终于爆发出来。 “我和李红月虽然是一母同胞,他是老大,也比我聪明,什么都比我学的快,干的好,我永远都生活在他的影子里,现在也是。所有的父爱母爱都是他的,我就像是不存在一样。被夸奖的永远是他,而那个被批评,甚至被打的永远是我。这些我倒没有什么怨恨,谁叫自己很笨?我愤怒的是,在他那里我从未得到过一个哥哥给予弟弟的爱,如果这些我还能忍受,我不能忍受的是,他经常让我背黑锅,他所有做错的事都是我做的,他只做正确的事情。花瓶是我打的,母后的珠宝也是我偷的,连小太监和宫女也是我打的,他从来就没有做错过事,从来没有!尤其可恨的是,他经常打我,往死里打,把我最珍贵的玩具,最珍稀的东西全部抢走。我不敢得罪他,也不敢告诉父皇和母后,我只敢在私底下发泄,会把仇恨和怨气发泄到那些下人身上,然后调整好情绪,等待着他的下一个折磨,是的,我是懦夫。” 李治喘着粗气,似乎在平稳自己的情绪:“随着我渐渐长大,我知道如果我不反抗,我就只能苟且地活着,只能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里。我开始和他对抗,只要对他没利的,无论对我有没有利,我都愿意去做。可这样做并没有使我变得好,相反让我更加心惊胆战,我会很多次从噩梦中惊醒,让我的虐待癖好更加严重。我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李红月会当上皇帝,真的当上皇帝,他会折磨死我,不会让我活下去的。” 李治把茶杯端起来,一口喝下去,他的手发抖,不知道是因为恐惧还是激动。 “所以,无论谁当皇帝都行,但不能让他干,那样我会死的。”李治说道:“我刺杀你,用的是千阙楼的西岐杀手,明面上是剑指老五,可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老五不会这么直白做的,目的还是把矛头指向李红月。在大街上刺杀白夜行也是我做的,因为白夜行和李红月走的太近,可那次没有刺杀成功。后来,白夜行真的死了,那不是我做的,我也不清楚是谁杀了他。”李治叹息了一声说道:“我现在有种直觉,还有更大的阴谋,我也被套了进去。” “知道吗?父皇快不行了!”李治说出石破天惊的话来:“这也是我急着做事的原因。” “父皇练功走火入魔了,不会活太长时间,所有才会要尽快确定皇太子。在外人看来,李红月的太子之位是无可争议的事实,实际上真是这样吗?你想想,如果父皇真对李红月信任,为什么要把兵权放给老五?现在为什么要把十方局给你?这说明父皇对李红月当太子一直犹豫,一直迟疑。”李治说道:“父皇迟疑的原因在我想来有两条:一是他红月降临的传闻;二来父皇也不信任他的人品。” “老六,你仔细想过没有?父皇为什么不让你走,让你待在十方局?那是因为除了老五外,在父皇的心目中你也是人选之一。如果你信任三哥的话,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李治轻轻地说道,已经接近耳语。 “你并不知道李红月是怎样的一个人,我知道,如果他当了皇帝,那就是一个残暴刚愎自用的皇帝,不仅是我倒霉,整个唐国也会陷入水深火热万劫不复之中,就是不想个人利益,为国为民,也不能让他上位!和老五相比,你更细腻,善良,更适合来做皇帝。”李治还在娓娓道来规劝。 最后的这些话,对李清来说就是晴空霹雳,闻所未闻,如此多的信息让他一时难以接受。父皇真的走火入魔要死了吗?可见到的那两次没看出来啊。如果说李治撒谎,在这样的大事上,即使他为拉拢自己,也不敢! “李红月在渭水之上遇刺的事,不是我干的。你想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他自己设的局?就是为摆脱自己的嫌疑,这人什么事都可以干的出来。”李治不动声色地说道。 第四十三章 禁军之变 大年初一。 清晨。 鞭炮齐鸣。 到处充斥的节日的气氛。 这一天皇帝在迎春楼和臣民相见,是万民同贺的日子。 李乾和皇后着正装,无比威严地接受着万民朝拜,一元初始,万象更新,在无边的欢呼中,他挥着自己的手臂,与万民同乐。 祭祀的事,他让李红月代他去做了,和臣民相见他不能不来,因为这些臣民只有见到他才会觉得安心,才能过个好年,再说他也想和臣民见上一面,看着百姓欢呼的场面,他内心深处会涌出一股暖意,这是他的臣民,对他真诚的拥护和爱戴。 没人看到,只站了一小会儿,他头上竟然出了汗。“陛下,要不要坐一会儿?”皇后体贴地问道。 他摇了摇头,又向民众挥手,引起一阵欢呼。 禁卫军排列有序,防卫森严,在他们的外围还有衙役和官员在维持秩序。 现在遗憾的是路边的柳树还没发芽,没有一点儿绿色,不像他的拂柳阁,柳林里的柳树已经发了嫩芽,那是娇嫩欲滴的颜色。 锣鼓声响起,迎春楼前的大街上的人群被驱逐到两边,每年一度的游行开始,初一的是白天进行,十五的是晚上进行。两者内容不一样,十五的是夜晚花灯游行,现在是以“迎新春、现盛唐、歌太平”为主题的白日游行,是由官府和民间共同组织。 “暖风吹,冰雪融, 小河流水响叮咚。 小河小河多美丽, 像面镜子亮晶晶。 照出蓝天和白云, 照出人们笑盈盈…… 照出绿树和风筝; 照出花开千万朵。” 伴随着儿歌声,一阵悠扬的笛声响起,一匹白色的水牛从街道的一边缓缓地走来,一个七八岁的牧童扎着两个发髻骑在牛背上,嘴里吹着竹笛,那曲子分明就是歌颂春天的曲子,你能在那里听出潺潺的流水声,还能听到小鸟的叽喳声,更能听到孩子们的欢笑声。 一辆八匹马拉的巨大马车缓缓驶来,马车上是一个巨大的平台,六位穿着绿色衣裳的少女在台上舞动,意味着春天仙子的到来------------- “皇子们都到了吗?”迎春楼上,唐皇李乾皱着眉问道。 “回陛下,除了三皇子和五皇子,其他人都到齐了。”一位太监躬身答道。 街上传来轰鸣声,一辆杂耍的马车驶过来,那上面有吐火的,也有执飞刀的,还有蹬盘子的,引来一声声叫好。 李清也在迎春楼上,皇帝和众宾妃在三楼,皇子们全都在二楼,这里有布置好的座椅,有各色果子和清茶,可以坐着边吃边欣赏,可皇帝规定要他们都站着。 “老六。”李红月向李清招手,待李清走近后说道:“看看我们的禁军,是不是很有气势,这精气神儿,不逊于玄衣铁骑!”李清这才注意到,有一禁军方队迈着整齐的步伐走在大街上,每个人都精神饱满,斗志昂扬,队伍整齐划一,不仅好看,而且肃容。 “队伍是公器,是保家卫国的力量,不容个人有私。”李红月感叹地说道,然后他问:“听说陆风被十方局抓起来了?再不放,你三哥会记仇的,你不知道,他是一个小心眼。”李红月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笑意。 这似乎就是一些闲聊的话,可李清知道李红月并不是一个无聊的人,他的每一句话都有所指。他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后来率性闭上嘴巴,什么也没说。 他的目光重新转移到那个方队上,看着领队的那个人高大威武,绝对是战阵的高手,他的抬手投足之间,如果是杀场老将,可已看出,无不蕴含着铁血之气。 “这人姓郑,叫郑南国。曾参加过长平之战,长期镇守西面,才被陛下调来一年,是一位杀场老将。”李红月介绍道。 禁军方队的后面,是一辆花车,用彩纸扎满各色的鲜花,一个老者在车上不停地掐诀,有雾气升腾,幻化出各种各样的飞鸟,只是这飞鸟离开花车五尺就自动烟消云散。 “倒是很有意思的幻术。”李红月饶有兴趣地说道。 随着花车的到来,游行的气氛达到顶点,人们欢呼着各种庆祝的口号,真心祝福唐皇万岁。 车上的老者也兴奋起来,他的脸色变得通红,掐诀的速度更快,从雾气中飞出更多的鸟儿,大概是为了讨好唐皇,这些鸟儿不再四处飞散,而是都向唐皇飞去。它们形态各异,惟妙惟肖,展开翅膀,飞向迎春楼。 已经飞过五丈,这些鸟儿还是没有散去。 “不好,是飞刀。”有人大喊道。 五丈过后,那些幻化成鸟儿的物件显出原形,一把把飞刀带着啸声飞向迎春楼。 “嘭!”花车炸开,以花车为中心泛起一团团烟雾,迅速蔓延到周围,也包括迎春楼。 “有刺客,保护迎春楼,保护陛下。”有人喊道。 李清的手被李红月一把抓住,当机立断地说道“我们守住去三楼的楼梯口,不能让人上去。” 一切都很混乱,到处有人喊叫,白雾之下,只能看到三尺之内,更分不清敌我,在这样的时候,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可以说李红月反应极为机敏,也十分正确。 不远处传来杀伐声和呼救声,有人在杀人,而且是很铁血地杀人。 “应该是禁军。”李清判断,只有军队才有这样的杀伐气势,现在这里只有一支这样的军队,那就是禁军。 “保护陛下,有阻拦者斩!”有人大喝道,杀伐声渐渐向这里靠近。 李红月脸上出现凝重的表情,“禁军有问题。”他说道。 如果禁军没有问题,不会在这时候杀上来,只会在楼下保护迎春楼;如果禁军没有问题,不会如此果断地杀人。这说明,他们要急切地到皇上身边。如果他们没有问题,他们的正常反应要经过一段混乱的时间,才能反应过来,绝不会这么快,目的性这么强。 “现在很危险!”李红月居然笑了一下说道:“没想到连禁军都不让人放心,会出这么大的乱子?” 一个人头从白雾中飞来,从头盔上可以看出那是皇家护卫,看来一楼已经失守,无数奔跑的脚步在楼道间响起,不时地伴随着惨叫。 李清也认真地卷起袖子,可他眉心的那盏燃灯并没有点亮。 第四十四章 跳动的拳头 想想,在李治的府邸,自己居然会被说的动心了。那时也没想把李治置于死地,如果想,自己也不会那么处理。有一点李清可以确定,他有对抗李红月的勇气,却没有造反的胆量。 在迎春楼,在最危急的时刻,李清会莫名其妙地想这些,连自己都摇头苦笑。 李治打动自己的也许是那句皇宫的残酷,李清怎么会不知道?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六岁的时候去长平谷,长平谷的鬼气让他刻骨铭心,那是一种极为阴森可怕的东西,每当夜里,它会往你的身体里钻,一直钻到骨头,即寒冷又疼痛,会让一个孩子长夜哭泣。所以,在地牢的时候,当李清的燃海被摧毁,才能抵抗住那极度的痛。一个六岁的孩子,失去母亲,被赶到充满鬼气的地方,如果不是李清还有一个穿越者的灵魂,他的心灵创伤会比李治还严重。 白雾渐渐散开,可以看到三丈内的距离,楼梯上的禁军们在争先恐后地向上攀登,手里的横刀还在不停地滴血。 幽幽的蓝色火苗出现在楼梯上,这些火苗沾到身上,会燃烧血肉。几把突刺无声无息地从楼板下穿过,刺穿禁军的铠甲,刺入他们的内脏。在楼梯边上的花盆炸开,一团黑雾升起,凡是吸入黑雾的禁军,无一不开始发狂。一片光芒从楼梯略过,所经之地,禁军双脚尽断。 “老六,没想到你已经安排了十方局的人。”李红月呵呵笑着说道,他退回去坐到椅子上,悠闲地吃起干果来,似乎又觉得太干,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十方局当然要十面埋伏,手段也会层出不穷,无所不用其极。不然,十方局怎么会在江湖和民间威名赫赫。 唐皇来的地方,十方局怎么会不来? “楼上的事,你放心,唐水姑娘和柳影的人都在。”李红月嚼着干果说道,他是让李清安心,好好进行这里的战斗。 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楼梯上,他的刀如雪花般飞舞,浇灭蓝色的火焰,劈断了飞出的突刺,扇飞了阵阵黑烟,连那片光芒也被雪花淹没。 此时的郑南国就是一个战神,他仿佛不在楼梯上,而是在一个巨大的战场,身上散发出来的与生俱来的煞气,可以压倒一切,藐视一切。 每一片雪花飞过,都会伴随着一声哀嚎,每一道刀光略过,都会收割一条生命。 十方局干的更多的是围剿和暗杀,如果是硬刚,比如在战场,它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比如现在,在郑南国强横的实力面前,再多的花样也无仅于事。 硬、阳、刚,才是战阵上真正的实力。 横冲直闯才是悍将们真正的演技。 如果前面是山,那就将山劈开。 如果前面是水,那就将水劈断。 一往直前。 直到郑南国遇到一双拳头。 “任何人阻拦,都格杀勿论!”郑南国在二楼的入口处大喝道,须发皆张。 “包括皇子?”坐在椅子上的李红月悠悠地问道。 “当然。”郑南国一点儿不含糊。 “那好,你们继续打!”李红月继续吃自己的干果,似乎热闹是他们的,于自己无关。 看到那双拳头,郑南国就来气,不是拳头不够白皙,不够秀气,而是面对自己,对方只用一双拳头,这是赤裸裸的看不起。 难道自己还没有让他用武器的资格?这也好,自大的人往往会死的很快。禁军不断地向上涌来,郑南国不会和对方讲什么江湖规矩,更不会单打独斗,现在最重要的是时间,尽快杀死对方比什么都重要。 迎春楼今天布置的非常豪华,唐皇的到来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荣耀,对迎春楼来说更是,它一年的忙碌都是为了今天这最辉煌的一刻。不仅到处挂满了灯笼和红绸,还摆上了古朴而又华贵的紫檀家具,桌子上,花架上放着琳琅满目的玉器。 在刀光中,华贵顷刻间散去,变成过眼云烟,郑南国的刀如时光般穿过这些繁华,奔向那双拳头,只是在刀光刚走一半,由横扫改为下劈,轨迹变化诡秘,防不胜防。 一个经过腥风血雨的人,也许他的刀法不够精细,不够俊美,但绝对是杀人的刀法,每一招都是在杀人中琢磨出来,每一招都经过血与火的考验。 这一招也很朴素,只不过改变轨迹而已,可就是这个改变,让他多杀上千条人命。 如果不出错,他的刀会斩断前面这个自负人的双腕。清晨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正照在郑南国微翘的嘴角上。 还是太年轻,他想。自己在年轻的时候也这么自负过,那次自负差点让他失去一条腿,从那开始,他把高傲的心收起来,成了一个成熟的人。 他看到少年紧锁着的眉头,那是一张青春的脸,如果失去手掌,他的人生会怎么?他要面对更多的人间悲苦和凄凉,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到这个世界都是来受苦的。 在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在做一件事,把悲伤留给别人,把幸福留给自己,往往,留给自己的并不是幸福。 白皙的拳头在郑南国的目光中跳动一下,这绝对是跳动,因为它从原先的地方消失,又在新的地方出现。拳头出现的地方是郑南国的刀面,这一拳直接递到他的刀面上。 刀光随着拳风歪出,又牵动郑南国的手腕,让他的身体踉跄一下。不会吧,怎么会有这样的拳法?怎么会有这样的拳头?在战场上杀人无数的郑南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拳头居然能跳跃? 这确实是一种可以跳跃的拳法,如果郑楠知道这是老头子教给李清的拳法,也许他就不奇怪了。对唐国人来说,老头子就是他们的奇迹,老头子教的拳法再神奇都不算神奇。 李清的拳头再次从刀光中跳出,递向郑南国的面门,似乎,他忘记--------郑南国使的是双刀,在他的一柄刀穿过繁华并将繁华打碎时,他的另一柄刀从来没停止。他的第一柄刀是侠客,堂堂正正,那他的第二柄刀是隐者,无声无息,悄然而至。 幸亏李清有两只手,他的左手化拳为掌,如柳枝拂动清风,温柔地拂在郑南国的第二柄刀上,春风化雨,万般柔情。 和郑南国的刀法类似,李清的武技一拳一掌,一刚一柔。 与第一柄刀相比,郑南国的第二柄刀更难受,如同掉进温柔乡,缠绵的让他无法自拔。 李清的拳头已经到了他的面门。 郑南国笑了,居然在这时候笑了,因为他看见一个躺在地上的人,悄然间,握着短剑正刺向李清的腹部。 第四十五章 李治死了 郑南国笑的原因,也许他会受伤,但李清会死,这样的代价值得交换。 李清的那一拳没有递到郑楠的脸上,那一拳锤死了躺在地上的人,不仅捶烂了那把短剑,还捶烂他的心脏。这是一个穿着禁军铠甲的人,之前被李清捶倒,一直在地上装死,这次不用装,真的死了。 “郑南国,没想到你会来杀我?”一个声音传来,声音是从三楼的楼梯上出来的。 唐皇李乾随意地坐在楼梯上,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叫唐水的姑娘。 “陛下,臣是来保驾的!”郑南国下跪说道,双刀抵于地上。身后的禁军也跟着跪了下来。 “你说我是一个昏君吗?”李乾随意地问道。 “陛下不是,陛下是一代明君。”郑南国的头上冒出汗来。 “既然你知道我是明君,为什么还要糊弄我?”李乾说道:“难道我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吗?” “能在禁军干首领,都是朕最信任的人,是朕的贴心爱将,你为什么这样?非要让朕伤心?” 气氛很压抑,压抑到连一声咳嗽声都没有,只有一地的凌乱。 大年初一的天,还很寒冷,依然要穿着裘皮才能保暖,可郑南国大汗淋漓,衣衫均湿。此刻,他顾及不了这些,鼓起勇气,大声说道:“臣确实是见有人刺杀陛下,才来保护陛下,不过,臣有私心。” “嗯”李乾饶有兴趣地说道:“说说看。” “大皇子李红月,乃红月托身,妖孽下凡,绝不当立太子,臣请立六皇子李清为太子。”郑南国铿锵有力地说道。 “什么?”这可大发了,李清目瞪口呆,现在一脸不可置信的是他。刚才和自己打的不亦乐乎的人,甚至都不认识自己,居然兵谏要立自己为太子。事情还能这么发生? “哈哈哈”三楼的楼梯口上传来笑声,连唐皇都忍不住笑了。 “说说,为什么要立李清?” “六皇子李清,谦敏好学,心地善良,为人冷静而果敢,且是老头子的弟子,学得惊天本领,足以治理好国家。还有他是天选之子,天生压制红月。” 自己有这么多优点吗?这些理由足够充足,不过让李清觉得事情发展的十分荒唐。他转过脸去,看见李红月笑盈盈地看着自己,有说不出的味道。 “看来你很了解他,你认识他吗?”李乾问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臣不识,但有德者会风传千里,臣闻之,已足以。” 李乾右手托着自己的腮,认真地看着跪在地上的郑南国,一会儿又出了神,目光游离。 “郑南国啊,是不是这些年光在战场上拼杀,心眼都被糊死了?”李乾说道:“到现在为止,你都没看清局势?没看到你被别人当枪使?就凭你们这几个人包括那辆花车的人就能杀死朕?如果这样能杀死朕的话,朕早就死几百上千次了。他们的目的不在于杀朕,而是在于试探,试探朕是不是走火入魔,试探朕是否还有修为。就因为这样的一个试探,你会被以谋反罪灭门,甚至诛杀九族,真值得吗?” 气氛又进入沉寂状态,而且一次比一次压抑。 和楼上的压抑相比,楼下却乱了起来,杀声又起,这杀喊声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只有半炷香的时间。 “噔噔噔”,楼梯处响起脚步声,一个魁梧高大穿着黑色玄甲的身影出现在众人面前。 “儿臣救驾来迟,请父皇恕罪。”来人身穿铠甲,所以他行的是半跪之礼。 “来了就好!”许久,才从上面传来李乾的声音,听起来缥缈。 陆续有黑衣铁骑上来,把跪在地上的禁军绑了押下去。很奇怪的是,这些禁军没有反抗,十分顺从。也许这些人并不知道自己在反叛,只是听郑南国说救驾才来的。 事情到这里似乎结束了,这又是一起不成功的刺杀。 “报——————”急促的脚步声再次从楼梯上响起。 “三皇子李治被杀!” 李治被杀?昨天还在大摆宴席,和自己高谈阔论,口吐莲花,几乎说服了自己。李清感到了事情的严重,一位皇子死了,在任何国家,这都不是小事。他为什么会死?在哪里死的?以什么方式死的?一系列的问题会接踵而至。 天空瞬间暗淡下来,无数星光落下,进入迎春楼,最后汇聚在李乾身上。 这里本来很平静,几乎没有风,现在却狂风大作,无数地上的碎片被旋风卷起,飞舞在空中。一支发芽的柳条从迎春楼飞出,在狂风的带领下,沿着大街飞出一里多,又折向飞进一个巷子,在巷子的最深处,破墙而入,击在一个黑衣人身上,即刻,那人化为一堆血肉。这人正是那个在花车上施展幻术的老人。 “咳咳”李乾站起身来,缓缓地向楼下走来。“李治这个傻孩子,一直都不是个明白人。这些年他只知道朕疏远他,不喜欢他,可他不知道这正是朕对他的保护。朕是过来人,还有谁比朕更知道皇权斗争的残酷与无情?他的能力和才气根本没有这个实力。” 李乾走到跪在地上的郑南国面前,他的手放在郑南国的头顶,那似乎就是一次简单的抚触,李清惊讶地看到,郑南国口鼻流血,身子软软地倒下。 “这个倔孩子,越不想让他参与,他反倒比谁参加的都积极,最后搭进了自己的命。”李乾看着二楼的诸位皇子说道,李红月肃然站立,弓起身子。 “朕知道,作为皇子谁也逃脱不了皇权争斗的宿命,朕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可作为父亲,每一个孩子都金贵,都是我的心头肉,朕不想失去你们任何人。朕真的很厌恶这种尔虞我诈的争斗!”说完这些话,李乾径直地从二楼的楼梯走了下去,他的脊梁不再挺直,有些弯曲,有萧条的味道从他的身上弥漫开来,这一刻,所有在场的人都觉得他老了。 一个失去孩子的伤心父亲,怎会不老?作为父亲,并不渴望孩子有多大本身,有多了不起,健康,幸福,才是父亲最大的心愿。李乾一直刻意地回避李治,把他驱逐于权利之外,无非是想让他看开这些,远离皇权,幸福地过完一生。可他发觉自己错了,自己并不了解李治,不了解他的孤独和压抑,不了解他对父爱母爱的渴望。正是这些不了解最终让他失去一个儿子。 第四十六章 朱雀大街 一场刺杀,让隆重的节日气氛荡然无存。 朱雀大街上的平民早已被驱离,只剩下空荡荡的大街。 有风吹动废旧的纸屑在空中飞舞。 繁华和萧条就像一个人的手臂,总是一个在前,一个在后。 即使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也有苦不堪言的时候,甚至要远多于那些平民。 李乾多想脱掉这件龙袍,自由自在地游山玩水,可真的要脱?他会心甘情愿地脱吗?说放下的永远是那些位高权重的人,但真放不下的还是他们。 谁会把忧伤留给自己把快乐留给别人? 执笔太监伸手请唐皇上龙辇,李乾伸手拒绝,一个人走在静静的朱雀大街上,后面远远地跟着没有声息的庞大队伍。 他双手负后,独自前行,一脸落寞,内心悲怆。 悲伤的人总会干出意料之外的事。 “李染,出来!”李乾大声喊道,那是愤怒至极的声音,震的微尘飞扬。 李染一溜小步从队伍中出来,下跪说道:“儿臣在。” “知道我为什么杀郑南国吗?连指使人都没问直接就杀了他。”李乾努力地压制自己的怒火,轻声问道。 “儿臣不知。”李染回答的很快速,脸上一点儿表情都没变。 “你不知,你居然说你不知道?那好,我来告诉你,就是我不想让事情调查下去,不想最后把你牵扯出来,我不想再死去一个儿子!”这次李乾没有用“朕”,而是用了“我”,可见他的愤怒程度。 “在迎春楼上,朕已经告诉你,不想看到这样的事,已经暗示你把事情停下来。现在,你告诉朕,这是怎么回事?”李乾指着前方说道。 无数的玄衣铁骑不停地从小巷涌出,出现在玄武大街上,期间还掺杂这少量禁军。 数量不少,足足有一万骑。这么多的玄衣铁骑怎么会出现在京城?怎么会出现在朱雀大街?这只能说明九门提督那面出现了问题。 铁骑排出战阵,无数的陌刀林立于天空,不时有战马嘶叫的声音。 唐皇李乾面对铁骑,不仅没有后退,反而向前几步,直接站到李染的面前。 “这一切的背后都是你吧?”李乾低着头看着李染说道:“是你怂恿你三哥刺杀白夜行,然后你好借机会到京城,也是你说服的顾城刺杀你大哥,花车上的黎山长老,除了你谁又能请的动?现在,你试探完了,知道朕走火入魔,知道朕修为大降,所以,你来了胆子,敢用玄衣铁骑来围杀朕。想必,在朝堂上,有不少文武百官在帮你吧?你三哥也是你杀的吧?我猜猜原因,是不是你劝你三哥造反,你三哥不敢,你才杀他灭口?” “你到京城的时候,还跑到朕那里哭冤,不觉得好笑吗?”李乾笑了笑继续说道:“知道朕为什么要在大街上行走吗?朕就是要看看,你的玄衣铁骑以及作为儿子的你怎么在朱雀大街上把朕杀了?” “父皇,不是那样的。儿臣当不当太子无所谓,李红月一定要杀,不杀了他,唐国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会亡国。所以在立太子这件事上,儿臣让郑南国推荐的是六弟,而不是儿臣。”李染仰着头直视李乾说道:“如果没有大义,儿臣又怎么能说服像顾城郑南国这样的人。” “大义?朕要比你理解深刻的多,只怕有的人以大义的名义私底下却干着蝇营狗苟的事,难道为了大义就要把你大哥三哥,甚至是你的其他兄弟都杀死不成?以大义的名义干污浊的事,这样的人,朕见的多了。” “父皇,请您三思,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诛了李红月。”李染站起了身子,他右手摸刀,左手举起,挥动一下。玄衣铁骑缓步前行,来到李染身后。 “好,杀吧!让我好好看看这兄弟相残的画面,朕也长长见识。”李乾愤怒至极地说道“杀完李红月,你还可以再杀了我,这样一步到位直接当皇帝多好!” 一股巨大的威压以李乾为中心向周围扩散出去,那是比迎春楼上更大的风暴,天际间有云起云落,无数的旋风在朱雀大街上生成。这些激荡的风不仅吹荡人的衣裳发出列列大旗的声音,也如刀子般割在人的脸上,那些小的物件会被旋风卷起,旋转着飞到天上, 玄衣铁骑没动,他们如铁铸般骑在马上,每个人身上都升腾瀚瀚血气,这些血气汇在一起,直冲云霄。狂风虽然剧烈,依然撼不动浩荡的血气,这是铁血,是战血,是一往直前的彪悍。 “噗”李乾从嘴里喷出一大口鲜血,他的脸色变得苍白,身体萎靡起来。 “李染,你的兵权是朕给的,难道你真觉得这样能杀的了朕吗?” 随着唐皇李乾的话音落下,天地之间出现了巨大的轰鸣声。玄武大街两面的墙壁神奇地消失了,一队队排着战阵的队伍出现在街道的两边。无数的蓝衣人出现在街道两边的楼阁上,手里拿着各式的弩弓,一群穿着绿色衣裳如影子般晃动的人紧紧地将唐皇围在里面。 一个人从队伍中走出,打招呼说道:“五皇子好!” 李染诧异地看着这个人。 “白夜行,原来你没死,你一直都是在装死。” “我当然没死,不过,我如果不死的话,你怎么能有来京城的理由?所以我只能死。”白夜行低头说道。 “父皇真是好手段,我一直觉得自己是最后的那个人,没想到最后的那个人一直是您。”已经骑在马上的李染冷笑着说道:“我一直奇怪白夜行是怎么死的?一度怀疑是李红月做的局,没想到白夜行根本就是没死,一切的目的就是要把我引会京城,因为在北疆,你们杀不了我。只是你们也没想到吧?我会带这么多玄衣骑士过来。” “我儿,这是你父皇啊!不能这样,快下来,求你父皇饶恕你。快!快!!只要你真心,你父皇会饶恕你的。”一个穿着华丽的女人,慌慌张张从李乾身后的队伍中踉跄地跑了出来,头发凌乱,脸上精致的妆束已经被泪水淋花。她径直来到李乾面前,跪下,抱着李乾的大腿乞求道:“陛下,染儿还小,不懂事,您是他的父皇啊,大人不跟小人过,您就宽恕他吧?就一次,就一次,好不好?”说话时她浑身一直在颤抖。 来的人是李乾的皇妃,李染的生母,西岐的青阳公主。 第四十七章 白日焰火 春寒料峭。 有钢铁般意志的李染在自己母妃面前留下了眼泪。 这是给予他生命的人,也是这个世界上最疼他的人,如果能用她的生命换取李染活着,她会毫不犹豫地选着换。 他永远记得在他幼时生病的时候,她彻夜不眠地陪着他,每当他在深夜中睁开眼睛的时候,总能看到她焦急的目光。 “母妃,现在箭在弦上不能不发,您难道天真地认为,我认错,父皇就会饶了我吗?就不会杀了我吗?”即使已是雷霆时刻,李染还是尽量压制自己,用最温柔的声音和母亲说话。 “会的!会的!你父皇会饶恕你的。你不了解你父皇的强大,你斗不过的。你父皇是天下最仁慈的人,平素也最疼你,只要你认个错,他会宽恕你的!”青阳公主仰头看着李乾说道:“陛下,你说,你会饶恕他的!看在我伺候你这么多年的份上,你说句话。” 李乾伸手抚摸着青阳公主凌乱的青发,脸上出现怜爱的表情,作为父亲,他怎么不理解一个母亲的心情。 “青阳,如果我是在修为上走火入魔,李染就是在行为上走火入魔了。之前我给过他很多的机会,原因之一也是怕你伤心难过。可这孩子一条道走到黑,不管不问,尤其让人不可饶恕的是,他居然杀了老三。你说,我怎么向老三的母亲交待?” “这孩子有能力,也有大志。大概是这种能力让他养成过于自负的习惯,他觉得他能杀了我,能当上唐皇,实现他心中的抱负,所以,即使我答应,他也不会停手的。只有给他教训,他才能知道自己的斤两。”李乾扶起青阳公主,吩咐侍从:“把皇妃扶下去休息。” “陛下,不要杀染儿!不要杀染儿,给他留条活路!”声音渐渐远去。 离别永远最让人伤怀,尤其是那种生命的离别。 兵力对比,朝廷的军队多达五万,还有十方局和柳影。李染没有任何畏惧,这自信来源于他对玄衣铁骑的认知,对战力的认知。如果战场上人数是决定胜负的关键,那就不要打仗了,光对比人数决定胜负。战场上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从来都是综合战力,其次才是天时地利。李染创造过五千玄衣铁骑杀灭十万敌军的纪录,何况现在是一万对五万。 这里是京都,有不利于野战的因素,好在朱雀大街足够宽阔,战马可以驰骋。 朝廷来是羽林卫,是守卫京畿的的主要军队,已经被李乾秘密调遣在朱雀大街两边,并用阵法遮盖。 “哒,哒,哒-------哒哒哒哒------”朱雀大街传来马蹄声,先是疏松,后来慢慢紧密起来。玄衣铁骑的队伍开始行动,他们没有向羽林军冲击,而是直奔唐皇。 “杀红月,平浩劫。”玄衣铁骑里传来整齐划一的口号,声音响彻长安。 无数的飞箭如蝗虫般从朱雀大街的两侧飞来。 玄衣铁骑是重骑兵,是唐国倾全国之力打造出来的,不仅人身上有铠甲,连马身上也有铠甲,所以这些箭虽然多,真正能达到杀伤的却很少。 没人注意到,在飞箭出现的同时,朱雀大街上飘起一层淡淡的雾气,那是一层几乎让人无法注意的雾气。 白夜行嘴角出现笑意,飞箭只是幌子,这层白雾才是真正的杀招。 玄衣铁骑的速度终于提上来,来到那层白雾的面前。 “嘶----昂----”随着马鸣声响起,冲到白雾中的战马开始倒下,全是头部着地,马失前蹄的样子。那里有很细很坚韧的绊马索,正好被白雾掩盖。 羽林军趁机动起来,如同巨大的钳子从两边绞杀过来。 “如果一个小小的绊马索就能拦住玄衣铁骑,玄衣铁骑的名字白叫了。”李染的陌刀中飞出一道亮丽的刀光,沿着朱雀大街飞进白雾里。“嘭嘭嘭—————”一连串绳子断裂的声音。 战斗永远是残酷的,战争的本质就是收割生命。 玄衣铁骑就是一条黑色的河流,此刻河流分出三个方向,一条直行,另外两条流向了两边。 在浩大的战争面前,即使五境的修者也有无力感。 也许现在最心疼的不是别人,而是唐皇李乾,这都是他的军队,现在却要生死搏杀,而且带头的人是他的儿子。 碰撞,厮杀,流血,肢体断裂甚至死亡。 很多都是为国厮杀多年的老兵。 不能说羽林军不够勇猛,这是在皇帝面前,荣耀感让每个人都想获得军功,可他们面对的是玄衣铁骑,是唐国最勇猛的钢铁队伍。他们的长枪会被玄衣铁骑的陌刀一斩而断,甚至是连人带马被劈成两半。没有和玄衣铁骑战斗过的人永远不知道他们的铁血残忍和无情,那是活脱脱的杀人机器。 半个时辰,羽林军死了两万人,玄衣铁骑死亡不到三千。 李染一直冲到最前面,他不愧唐皇李乾给他起的名字,每一场都身先士卒,都要染血。 一个人,一柄陌刀,所过之处血流成河。 再坚固的战阵,再勇猛的将领,在李染面前都无法阻挡,如果顾城领会了剑势的意境,他领会的就是兵势,他会让所有的兵集中一点,发挥最大的势能。 顾城领会的是剑法,他领会的是兵法。 一群长枪从前面刺来,有十几个,那是枪林,每一把都是丈半有余,枪尖光滑锐利,如同一群等待收割生命的毒蛇。 李染没有任何犹豫,挺马冲去,他的陌刀霸气前劈,他一直这样,无论前面什么情况,一刀了之。刀光前行,粉碎所有的长枪,收割近一半的生命。 白夜行站在李乾的一边,冷冷地看着一切,看着玄衣铁骑风扫残叶一般肆虐羽林军,说道:“陛下,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不能再等,再等会死更多的人,这都是唐国的兵士,只是因为内乱而起的兵戈,无辜的是这些士兵。 李乾点了头,意味着他还有后手,而且这后手即将开始。 有太监搬了一把椅子,疲惫的李乾坐下轻声说了一个字:“好。” “啪”白日焰火在天空中炸开。 那是一棵柳树,碧绿的树干上垂下万千条柳枝。 即使是白天也十分好看,今天是初一,焰火是庆祝节日的最好礼物。 第四十八章 一个寡妇 如果有一场华丽的烟火。 会有很多人会看。 有些人看着看着笑了。 有些人看着看着哭了。 那些哭了的人会说, 是烟尘迷了眼睛。 焰火在天空中盛开,玄衣铁骑却在地上爆炸。那几乎算是爆炸,原本秩序井然的战阵,顷刻间乱了,传出了厮杀声、呼叫声、还有陌刀碰撞的声音。 从阵心的乱到整个队伍混乱起来,不到一炷香的时间。 这支铁骑的战力也在混乱中轰然倒下。 战士们不再斗志高昂,也没有了玄衣铁骑特有的高傲,很多人的脸上出现迷茫的表情,不知所措。 原先默契的配合和有效的杀伤荡然无存,大概他们现在想的是如何保命。 显然,在他们内部有人叛变,像李染带他们叛变唐皇一样。 一记横劈,李染杀退围过来的羽林军,他调转马头,看向身后。那里已是混乱不堪,无数的玄衣铁骑在相互厮杀搏命,之前他们还是生命相依的战友。 原来,自己真的一点儿胜算都没有,原来,父皇早就在玄衣铁骑安插了人手,原来,父皇一直控制着局势。李染不明白,既然父皇能达到这样的控局能力,为什么还让士兵们相互厮杀?难道他嫌自己的兵多,非让他们死一些吗? 母妃那句话:你不了解你父皇的强大,你是斗不过他的。看来自己体会的并不深刻,自己看到的永远是表面的东西,是冰山的一角。父皇确实给了自己兵权,像父皇这样的人怎能会不安插人手,李染不会想不到这一点,所以他几乎用了三年的时间来排查,但还是没找到。想想,是不是自己的排查,才引起了父皇的警觉,才让白夜行设了这个局,引自己入瓮。 李染勒着马转了一圈,他看到远处坐在椅子上的唐皇李乾,看到他弯下身子,似乎是在不停地咳嗽。父皇老了,和自己小时候见到的父皇不一样,在他的双鬓明显有了白发,眼角处也有了皱褶。 母妃劝他的时候,他没有听从,也许父皇会宽恕他,可被圈养,苟且地活着,那和死了有什么两样?甚至不如死去。他一直都是一个骄傲的人。他可以失败,不可以苟且地活着。也许生命的意义很多,但在他看来生命意味着尊严。 即使是玄衣铁骑这样的军队,一旦失去战斗力,也很容易被消灭,羽林军不可能抓不住这次机会,这可是不可多得的机遇,既有护驾之功,还有战胜玄衣铁骑的名声,够吹一辈子的。 李染笑了笑,深吸了一口气,他看见了李红月,即使是死也要把李红月当自己的垫背。战马喘着粗气,他打算让战马再休息五息的时间,再进行也许是自己最后的一次战斗。 “你还没败,为什么不再拼搏一下?有时候胜和败就在一念之间。”一个声音对他说道。 自己根本没有放弃的意思,大概是让战马休息一下对方误解为自己要放弃。 一个女人竟然出现在李染的身边,看面容,白皙,神圣,却长着一头银发。 “你为什么就不能做唐皇?年轻,睿智,果敢,你做了唐国的皇帝,会让唐国更加强大繁华,比李乾强。”女人双手负后,银发飘舞,宛若无人地站在那里。 “老母!您怎么来到这里?”李染掩不住内心的惊喜,翻身下马,单腿跪地说道。这是柳暗花明,似乎李染又看到了希望。 来人是西岐国的黎山老母,也就是老头子嘴里说圣者想要有一腿的寡妇。 万军之中,银发女人站在那里,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 那是无比强大的气场。 这不是单纯的美丽可以做到的,也不是优雅和气质。 是内涵、名声、修为及绝世的颜容综合体现。 这是李清第一次见到黎山老母,可他的耳朵已经被这个名字磨出了茧子,因为老头子而无数遍提起过这个名字。 在老头子的唠叨里,一个寡妇是黎山老母的代名词,她年轻的时候是多么多么的克夫,以至于年纪轻轻守寡,讲她如何不守妇道,招花引蝶,半推而就。还讲圣者如何死皮赖脸待在人家门前不走,如何不顾老脸献殷勤。 那话里,李清听出了浓重的醋意,以致于他不能不怀疑老头子是吃不到葡萄的狐狸,最后他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可在一件事上,老头子从来没贬低过她,那就是她的修为和修为天赋。按老头子的话说,那是一个极有修为天赋的风流寡妇。像老头子这样的人,眼高于顶,连圣者这样的人他都看不在眼里,可见黎山老母修为天赋之高,修为之强。 正是老头子的耳濡目染,在李清的印象中,黎山老母应该是一个眉梢间风情万种,门前罗雀的女人,和风二娘类似。 可见到真正的黎山老母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错了,被老头子这个满嘴跑车的人带偏了。 这是一个真正强大自信的女人,自信到可以发出神圣的光芒,自信到可以以一人的风采掩饰掉千军万马的威势。 这该是多强大的女人才能做到? 李清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让他呼吸急促起来。黎山老母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敢在这里?他考虑的并不是这局势,而是老头子本身。如果老头子在,黎山老母会来吗?敢来吗?老头子曾猥亵地笑着说道,如果她敢过来,他就敢那个了她。这当然是一句无聊的玩笑,可也说到实处,只要老头子还在,没有五境的高手敢来唐国撒野,这不是他的无赖和流里流气,而是来自于修为的自信,这个世界上没人自信到可以和老头子抗衡,连自信的黎山老母也不行。 反过来想,黎山老母来了,是不是老头子出了事情? 李清确定老头子出了事情,不然黎山老母不会在在这里。 这一刻,李清无比的焦虑,无比地担心老头子的安危,不可想象,没有老头子的唐国会是怎样的唐国?他更忧心的是老头子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从六岁那年他就跟着老头子生活在长平谷,朝夕相处。 没人在乎李清在想些什么,大家在乎的是面前的这个神圣的女人会做些什么? 一座巨大的黎山虚影在她的身后显现出来,那是一座巨大到可以碾压整个长安城的虚影,虚影蜿蜒流动,如一条巨龙在长安城的上空游动,它每次的游动都会引起长安城的震颤。 “李乾,你该退位了。”黎山老母说道。 第四十九章 更大的局 “杀-----” 无数的气血汇聚到一起,直冲天空中黎山虚影,虚影只是晃动几下,没有任何的溃散。 有云彩横卷黎山,却成了黎山的烟雨。 一幅浓妆淡抹的水彩画。 谁说战场上只有残忍? “很美!”白夜行说道,他迈步向前,白衣飘飘。 “人家都说,年龄越大胆子越小,你却是逆生长,年龄越大,胆子更大。”对于一个历经沧桑的女人,最忌讳的就是年龄,白夜行偏偏告诉她,她是一个老女人,可见白夜行的胆子也不小。 “你居然敢来唐国。”白夜行说道,一个叫夜行的男人胆子如何会不大? 不过和老头子相比,他的胆子还不算大,起码他不敢叫她寡妇。 黎山的虚影渐渐向下,伴随着的是越来越大的威压。 有的人已经弯下腰,有的房顶开始崩塌。 战马却没有,扬起前蹄,对天嘶吼。 有时候畜生比人有骨气。 战士们也没有屈膝,倔强地直起腰杆。 大地上升起无数的光点,化成一个个细流向白夜行汇聚,很快,白夜行变成的一个发光的人。 似乎他是一个被大地能量汇聚的人。 “四境而已,就这么猖狂?”银发女子轻蔑地说道,她的手依然背负于后,只是黎山的压力越来越强,这压力明显倾向白夜行。 这是天空和大地的对抗。 “嗖,嗖,嗖--------”一支支如孩童胳膊粗的玄铁之箭射来,这些都是从神弩中射出来的箭,要五个人才能操作。 十方局一般不会用这种利器,只有在最危急的时候或国难之时才会使用,现在用上了他们所有的神弩。 白夜行动了,一道黝黑的光划过白昼,如白日夜行。 黑色的光旁边,有一条流淌的河,那是一条水河,水河流淌在空中。 唐水姑娘站在水河之上。 河畔上生出很多的柳树影子,柳枝随风摆动,柳影的人在行动。 十方局的人已经是十面埋伏,现在还有唐水和柳影的人,还有无尽的军队。 天再高,却压不断山的脊梁。 银发女子只是把负后的右手拿到前面,袖子轻拂了一下。 然后一切的攻击化为云烟。 “李乾,除了那老不要脸的和你,他们向我出手有什么用呢?”银发女子轻声说道,觉得这样的攻击很无聊,也没有必要。 “咳咳咳”回应的只有一阵咳嗽声。 银发女子的手又放回到身后,慢慢前行,如同在山溪间散步。 “你已经活不了几天,何必在乎世间的权利?过几天快乐的日子不好吗?”她说道:“只有你退位,才会让唐国少死人,安定下来。” “你看,我并不是来捣乱的,而是来帮助你的,所以你要感谢我才对!”她说。 “谢谢”李乾真的说了,他用手里的丝帕擦去嘴角的血迹说道:“谢谢你的到来!这些天我一直盼着你来,现在终于等到了。”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连黎山老母都不例外。 李红月嘴角上翘,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 李染的嘴巴张开的很大。 倒在地上捂着胸口的白夜行一脸的不可思议。 “难道父皇和黎山老母有一腿,所以老头子才会长期吃醋?不对啊,父皇和老头子及黎山老母不是一辈人,难道是姐弟恋?”连李清都忍不住胡思乱想。 单纯如李清都会这么想,何况那些生活经验丰富的人。 是不是黎山老母这么多年一直单身就是为了陛下?有人禁不住在脑海里编制故事。浪漫,唯美,而又凄凉。一个男人,为了国家,不能和所爱的人在一起。一个女人,孤独地待在黎山上,每天站在高处,远望唐国,思念着那个让自己心碎的男人。而今,他们终于见面了--------------- 有的宫女红了眼睛,双手抓着胸前的衣裳说道:“好感动!” “朕太执着于修行,想摆脱天地对躯体的约束,想知道五境之后到底是什么样子?所有才有了今天的结果。”李乾看着向自己走来的银发女子说道:“朕知道自己走火入魔,也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才充满焦虑,夜不能寐。” “朕焦虑走后唐国将会是什么样子?焦虑唐国是否还能生存下去?谁会是唐国最大的威胁?”李乾从椅子上站起来,环视周围,充满无限眷恋说道:“我希望在自己走之前可以尽量做一些事,尽可能把唐国的威胁除掉。” “知道谁是唐国最大的威胁吗?”李乾问道,这句话不像是对银发女子说的,因为他在看着李红月。 “唐国的威胁,是醉人之国,是圣者,但不是最大的威胁。最大的威胁是西岐,是这位黎山老母。”李乾抬头看着那座黎山虚影继续说道:“自从长平之战,西岐被阵杀三十万人,又被坑杀四十万人,从此和唐国是不共戴天之仇,现在他们虽然委曲求全,韬光养晦,可朕明白,一旦有机会,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灭了唐国,让我们血流成河。朕多少次梦见唐人被屠杀,被奸掠,被灭族。很多次朕被噩梦惊醒。这是植在骨子里的仇,他们不可能不报。” “如果有一个国家最终会灭了唐国,那一定是西岐。” “想消除这些威胁,朕不但要灭了圣者,更要灭了这位黎山老母。”李乾又咳嗽了几声,这次没有吐血,他说话的时间很长,奇怪的是银发女子一直听着,没有打断他。 “所以才有了这次李清的红尘城之行,才有了老头子对圣者的追杀。要重创或杀死圣者,即使是老头子也不可能不受伤,甚至是暂时失去动手能力的重伤。”李乾回过头来,看着那些已经停下来的玄衣铁骑,为了这次计划,这支钢铁队伍几乎大损。“可这成为我们这位黎山老母过来的条件之一。” “黎山老母很难请,要具备三个苛刻的条件才能请的动。一是老头子不在或重伤,二是我死亡或失去修为,三是唐国大乱。白夜行死这个局,真正的目的并不是你和你的造反。”李乾看着李染说道:“真正的目的就是等待她,这位黎山老母。”李乾指着银发女子。 李染原本觉得自己是网里的一条鱼,现在看了连鱼都算不上。这网太大了,大到网眼自己可以轻易钻过去,大到自己根本成不了网里的鱼。对于他这种高傲且自尊心极强的人该是多大的打击? “可有些东西经不住试探,一旦试探就回不到过去。”李乾对着萧萧的长安城说道。 第五十章 阵起 银发女子在沉思。 唐皇李乾在沉思。 李红月在沉思。 李染在沉思。 李清也在沉思。 连那座黎山虚影也在沉思。 那翻腾的云雾化成雨,穿过黎山,落在长安城。 这是初春的雨。 除了寒冷,几乎感觉不到暖意。 这是唐皇的局。 除了悲怆,就是凄凉。 每一个人都有拼搏的目的,有的是为了大义,有的是为了私利。 有时候,明白地活着,不如苟且的糊涂。 “我不明白。”银发女子说道,李乾已经讲的很明白了,可她还是不明白:“你怎么杀我?” 这么大的局,这么深的布置,不可能没有杀她的方式,可她到现在没明白他怎么杀她?难道是用他的嘴说两句话就可以杀她? 老头子不在,李乾走火入魔,难道要靠他的部队来杀她?或许她一直战斗会被累死,可她又不傻,又不是没长腿,他不怕被反杀逃走吗?这才是她想不明白的地方。 黎山虚影继续降落,无数星光划过长空落在黎山上,让它变得更加清晰。 “噗!” “噗!” “噗!” 很多的战士顶不住压力,喷出血来,可他们依然脊梁笔直。 白夜行双手上举,李清一拳对天递出,唐水咬破舌尖喷在那条河上让它向天流淌,所有士兵的气血不断向上冲击。 这些手段根本不够,银发女子缓缓升到空中,融进了黎山虚影,她的左手扬起,带动整个黎山拍向李乾。 “啾---”一声悠扬且清脆的鸟鸣响起,类似于凤鸣的声音。 长安城南边的天空上出现一片红色的云,那不是云,是一团燃烧的火,一只红色的鸟儿在火里飞翔。 朱雀,不是说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朱雀了吗?怎么会有一只朱雀从南边飞来? 朱雀一直飞到朱雀大街的上空,落在黎山虚影之上,那团红云在黎山上燃烧,如一道红霞。 “阵起。”一直弯着腰的李乾直起身子,他的脸色还是苍白,皱纹依然很多。 隆隆的声音从地下传来,一道道流光在地面上不停闪烁。 很多白色的寒雾涌出,把李乾包围,还托起了黎山老母的左手。 鸟鸣声又一次响起,那团火云和地上涌出来的寒雾终于汇聚到一起,化成一道道流光四射的锁链将黎山虚影紧紧固定在那里,那里面还有黎山老母。 “困神阵?怎么会有困神阵?不是五百年前就坏掉了吗?怎么会又可以启动。”黎山老母失声说道。 困神阵,顾名思义,就是连神都能困住的阵法,何况是人? 这是朱雀引导的困神大阵,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朱雀大阵。 八百年前,唐国初创,举全国之力,建成了困神大阵。 五百年前,不知道为什么?困神大阵一夜之间毁于一旦,从此世上再没有困神大阵,它成为了永远的传说。作为第五境的黎山老母不可能没听说困神大阵的传说,那是永远的传奇,可以镇压一切五境的存在。 黎山老母终于明白什么才是唐皇李乾的终极手段,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喋喋不休,他就是为阵法启动创造更多的时间,然后用阵法杀了自己。 “世间总是这样,只有杀戮和死亡才能为权利的争夺画上句号。”一个人走到李清的身边,说出很有哲理很有诗意的句子。 “你们在上面风流快活,我却在下面累死累活。”高暮云对李清继续说道,怨气十足。 “是你修好的阵法?”李清禁不住地问道。 “当然是我!还有要借助玄武真身。你觉得唐皇只是心善才把玄武真身救出来的吗?”高暮云白了李清一眼:“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人?还不是因为想借助玄武之气修好困神阵。” 李清想起在自己第一次向父皇汇报醉人之国的经过时,唐皇对玄武真身不屑一顾的样子,禁不住苦笑起来,不是父皇太复杂,而是自己太单纯。 “不过,唐皇还是一个好人。”高暮云不知道是照顾李清面子还是陈述事实:“唐皇答应大阵修好后放我们自由,我和玄晴和玄武真身商量好了,会跟你去长平谷。” 李清想到一个问题,玄晴一直跟着自己,为什么没和自己说这件事?李清提出问题,高暮云给了合理的解释,唐皇不让说。 事情很清晰,李清出使醉人之国,是为了救出玄武真身,救出玄武真身,是为了修好困神大阵,修好困神大阵,是为了杀死黎山老母。其它的,都是末枝,或者是主观意图的掩护。 当白色的寒雾从地下冒出,李清就有种熟悉感,那当然是玄武之气。 这意图也有力地说明一个事实:唐皇真的会不久于人事,唐国会何去何从? “唐国一直有朱雀神兽护佑,就像醉人之国一直有玄武真身。”高暮云像是在对自己说一样:“哪个国家没有一点自己的底蕴?” 流光四射的锁链勒进了的黎山虚影的里面,就像一条绳捆住了一条龙,那条龙越挣扎,那条绳捆的越紧。流光不断向外蔓延,最后成了一个笼子,一个可以把神捆住的笼子。 长安城就是这个笼子的底座。 “李乾,你真的好计算!不愧为唐皇。”银发飞舞,黎山老母说道。 “我是一个将死之人,只不过想在死之前尽量让唐国以后的日子好过些。”李乾轻轻说道,他直起的身子又弯了下去,重新坐到椅子上,启动困神大阵,对他来说负担不小。 他只是尽力罢了,尽一个唐皇应尽的义务。 以后,谁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子? 看着在困神阵的的黎山老母,李染觉得自己身上也有绳子,而且比困神阵的链锁还重。远处,他看到了哭泣的母妃,自己失败了,在这个母以子贵的时代,母后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当所有的事情清晰地摆在面前,李染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棋子,一个被利用的棋子,自己的野心被利用了,而且是心甘情愿地被利用。 只要活着,每个人都会背负着链锁,只不过,有些人是有型的链锁,有些人是无形的链锁。 “老六”在走过李清的时候他说道:“我败了!” “只要父皇还活着,没有人能战胜他。”他站在那里继续对李清说道“可他总归要死。” “你看不出来吗?似乎李红月什么都没做,可他却成了最大受益者,这才是他的可怕之处。你想过没有,如果没有他的推波助澜,事情会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父皇死后,李红月当然会当上唐皇,可像父皇这样的人,即使死后,也不会没有后手,那后手就是你,只有你才能对抗以后的李红月。” 李染走了。他走了三步,又回过头说道:“忘了告诉你一个事实:你的母妃,当年就死在皇后和李红月手里!” 第五十一章 渴死人的地方 显庆二十年二月初二。 陇西。 别的的地方已经阴雨绵绵,这里却骄阳似火。 一片干枯的大地,无论生地还是熟地,都裂出了长长的口子,如同张开的嘴巴,对着天空不停地喊着:“渴!!” 出长安城的时候,在春雨中,已经能看到嫩绿的草芽,有的地方还能看到初蕾的野花。 在这里,除了连绵的群山,就是干枯的大地,就是那些山,也枯黄的让人心痛。 十年的干旱,会让一个地方变成什么样子? 除了连绵不断破衣烂衫的乞丐,还有路边累累白骨。无数头上插着稻草的孩童会乞求路人把他(她)买走,这或许是唯一能活下去的方式。如果确实买不出,会被相互交换,易子而食。 “饿!” “饿!!” 这会是你听到最多的声音,你会看到很多没有皮的树木。这些树木大多枯死,即使活着,也只有几片叶子在风中凌乱。 今天是龙抬头,可一丁点儿云彩也没有,更没有轰隆隆的雷声。 “陇西大旱十年,唐皇也将逝去,再加上红月坠地的传说,是不是意味着人间暮时即将到来?”高暮云说道,他走在满是裂口的官道上,忧虑人间。 一个骨瘦如柴的孩子,蹒跚地走来,伸出自己脏兮兮的小手。 高暮云把自己的最后一块蒸馍递给了他。 “如果我们能改变这里,胜过长安的尔虞我诈。”他用手抚摸了那个孩子的头,并没有因为脏乱而嫌弃。 昨天,他们遇到一伙山贼,那是一群瘦骨嶙峋衣不果腹的山贼。他们的武器不是刀剑,只是几把锄头,他们的要求也很简单,就是给口吃的。 高暮云心甘情愿地被他们抢了,居然还眼睛通红。 他遇到过很多的山贼和土匪,这应该是最理所当然的一伙。 他不仅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银子,还强行在李清的怀里摸出了不少的银子。 连山贼都目瞪口呆,认为遇到了同行,才会有这样的好心。 遇到如此善解人意的客人,自然是皆大欢喜。山贼头子盛情邀请他们去了山寨,打算款待他们。 与其说是山寨,不如说是山顶的一个破烂山村,房子是有乱石垒成,上面支起几根木棒,盖上茅草,再用泥巴压上。 几个衣不遮体的孩子靠在墙根上沐浴阳光,嘴里不定地咀嚼着草根,试图咋出那里仅有的甜味。 他们看到一盆水被男人洗脸用过后,女人再用,女人用过后再洗衣服,洗完衣服后,又喂了寨子里仅有的几只山羊。 这里没有水,水在三十里以外的地方,即使那里,也濒临干枯。挑一次水,要用一天的时间,三天就要挑一次,所以水很珍惜。 据山贼头子说,很多地方都渴死了人,挑水的地方越来越远,有些人就死在挑水的路上。 “我见过。”山贼头子说道:“在更远的山里,路边全是白骨,还有水桶和扁担。” “在那里,一碗水就可以和俊俏的婆娘睡一觉,甚至能娶上一房媳妇。好些人为了争夺水丢了性命。” “我们这里的水还算富裕。”山贼头子骄傲地说道。 山贼头子是个大方的人,这次得到的银子够寨子的人吃三个月,起码可以度过春季灾荒,今年的命看来保住了。他拿出寨子最好的粮食:一瓢麦子。命人用碾子压碎,加了粗糠和野菜,蒸出喷香的蒸馍。 看着客人吃的香甜,他裂开掉了几颗牙的大嘴笑了起来,自己啃了一口榆钱饼子,并在上面留下参差不齐的牙印。他舍不得吃,全寨子的人都舍不得吃。剩下的,他慷慨地让客人带走,也就有了高暮云给小乞丐的蒸馍。 那个山寨,每个人都面黄肌瘦,瘦骨嶙峋,即使是年轻的妇女,给人的感觉也要比实际年龄老上二十岁。很多人走路蹒跚,要扶着墙。 这都是饥饿的结果,让山村变成的贼窝。 为了活着,只能揭竿而起,为生命抗争。 如果你们行走尽量不要到偏僻的地方。这是山贼头子都他们的告诫,不仅是因为会被人杀了吃肉,还因为陇西十年大旱,多了很多魑魅魍魉,妖魔鬼怪。 一个人平静死去会很快下到地狱,可有怨恨的人会变成厉鬼,长久存在世上。陇西有很多的人被饿死,甚至全家人都被饿死,怎么会没有怨恨,这些咒怨变成了魑魅魍魉妖魔鬼怪。 哪个大旱之地,不是这样? “我们陇西已经死了近六成的人,如果在这样下去,会变成死地。”临别时。山贼头子忧虑地说道,他的眼睛通红,有眼泪从他干枯的老脸上滑落。 陇西,不仅是一个让人伤感的地方,这里更多的是死亡,和努力和死亡抗争的待死的人们。 对于这里的人来说,伤感,离别,忧伤,简直滑稽可笑,对死亡的恐惧才是每天他们要面对的真实存在。 到了红月降临的时间,夜色里红月如血。 一堆篝火在大路不远的地方被点燃,有水壶被架在火上。 这是去往西岐的商队,在经过陇西时他们会结伴而行,还会雇上有实力的保镖。 火中的木头被烧的啪啪作响,壶里的水也咕咕地冒着热气。 商人们悠闲地三两一伙,轻声细语聊天。 李清正巧碰上,也加入他们的队伍。 “嘎嘎”,不远处传来叫声,如果说是鸟儿在叫,李清从来没有停过这样的叫声。 “那是夜鬼。”和他们在一起的一位商人说道:“一种像鸟儿一样的鬼,会在夜里在天空飞翔。” 商人微胖,已到中年,看到李清两人穿着打扮不是等闲之辈,于是热情起来,拿出自己的食物分享。 有不少的肉干和干饼,就着热腾腾的开水,居然别有一番滋味。 “在陇西,千万不要买肉食。”商人出于好心说道:“那有可能是人肉。” 这里连人都吃不上,何况是生畜,偏偏大路上有很多人在卖肉食,那些肉食出自何处? 两个保镖模样的人,离李清不远,警戒的看了两人一眼,就把目光收回去,解下腰间的葫芦,美美地喝上一口。 有的商人吃饱喝足,在自己的货车旁,靠近篝火,铺上被褥,打算睡觉,不过在睡之前拿出画满符的黄表纸贴在自己的床铺上。 第五十二章 饿鬼种地 火光在春风里摇摆,忽明忽暗。 月光轻撒,如纱。 一些人没有睡意,手里拿着树枝,挑拨着篝火。 中年商人四处行商,非常健谈,在聊自己的经历。 他聊到西岐的那个大湖,非常蓝,如草原上的明珠。 他聊到江南的秀美,一位小娘子和他的生死之恋。 他还说了在北方极寒之地,有个叫红尘城的地方,那里的女人,胜过江南。 “我去过很多地方,最凄惨的就是这里。”他说道:“居然大旱十年,地里种不出庄稼,人还怎么活?” 李清淡淡地听着,他的思绪一直不在这里。李染的最后那句话,虽然知道是挑拨,还是深深地刻在脑海里。 他是在母妃死去才穿越过来的,以前的记忆很模糊,可母妃死去时的样子他还记得。他记得母妃嘴角的血迹,还记得即使她已经死了,还紧紧地拉着自己的手不愿丢开,那是放不下自己。 也许父皇知道一个孤苦的孩子没法在皇宫里生存,所以才把他送到长平谷,送到老头子的身边,直到有了自保之力。 李染没有被杀,却被废了燃海,圈禁起来,这对他来说也许比死还难受。他的母亲,会怎样?结果不言而喻。 高暮云和中年商人聊得很嗨,话题正是陇西,聊到这里发生的奇奇怪怪的事情,一家人某天神奇地死去,全部变成干尸。聊到一个村庄,三百多人,一夜之间全部失踪。还聊到一个老槐树成了精,被天上的旱雷劈成两半。一个红衣无头女鬼,每天午夜出来寻找自己的头颅。还有一个淫祠,一位邪神,霍霍了整个镇子的少女。 “官府呢?难道一直不作为吗?”高暮云问道。 “十年!旱灾十年。也许第一年第二年他们还问,可后来确实管不过来了,也懒得管。有哪个官员想待着这样的地方?从来的那一天起,就开始捞钱,去长安活动,争取尽快调走。不是他们不想作为,而是真的没法作为,去哪里弄水?老百姓本来就这样了,还要被官员勒索,可想而知过什么样的日子?”中年商人感叹道,手里的树枝在拨弄火苗。 夜已深。 篝火里只有零星的残火。 大多的人已经酣睡,明天还要早起赶路。 中年商人也打了个哈欠,开始准备自己的床铺。 不远处就是田地,在春天的时候,那里应该长着青绿的麦子,现在却是布满蛛丝网般的裂口。 隐隐约约中,高暮云听见嘈杂的声音,他抬头看去,地里出现了人影。借着红色的月光,有人在地里忙碌。 几个孩子在前面奋力地拉着绳子,后面跟着耕犁。男人扶正犁把,让耕犁尽量摆正位置。女人就在犁的后面,挎着篮子,手里不停地点着东西。只要有一点农务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典型的播种。看得出,这户人家很穷,连一头牛也没有。 “天怎么不下雨?要是下场雨就好了。”有声音响起。 “阿爹,我想上学。”一个幼童的声音从黑夜中传来,声音中充满对上学的渴望。 “只要今年能丰收,阿爹就送你上学,还有你大哥。” “好,阿爹要说话算话。” 似乎前面的几个孩子更有了力气,他们把绳子拉的更快些,耕犁不再打偏。 不知不觉中,高暮云又开始流泪。他知道地里的不是人,这样的地即使再种,又能长出什么庄稼?哪有人会在夜里种地?也许,这是一家已经饿死的人,他们还留着执着的怨念,那就是种地。一家人,就这样被活活地饿死!即使是死了,他们还在想着种地,想着收获粮食,想着能过好日子,想着上学。 他看到耕犁停下来,孩子们跑到田埂上休息,那位母亲拿出了食物,孩子们吃了几口似乎不想吃。 “阿娘,这树皮太苦,咬不动。”有孩子说道。 “二郎,咬咬牙,等新麦下来,阿娘给你们做全麦的蒸馍吃。” 肯定他们等不到新麦下来,看着颗粒无收的田地,他们在失望中饥饿地死去。 他们躺在坟墓中,甚至死去时根本没有掩埋,依然忘不了自己的地,依然渴望有一天能长出绿油油的庄稼,收获到沉甸甸的粮食,所以他们死不瞑目,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一家人会出现在自己的田地上,继续耕地种粮。 “这事在陇西很多见,他们不是恶鬼,只是一些怨魂,没事!”中年商人在被窝里咕哝地对高暮云说道,转身继续睡去。 寂寞的夜,忙碌的怨魂,干枯的大地。 有风吹来,吹灭了篝火最后一点火种,有的商人鼾声大作。 李清盘膝靠在一辆车辙上,闭上眼睛,体内的元气在缓缓运转。自从燃海被修复后,他的燃海在一天天扩大,并且变得更加坚实。 才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已经从燃灯初期升到燃灯中期,如果有人知道,会惊掉下巴,这才多长时间,太惊人了? 只是略为运转,空气中就会有源源不断的元气进入体内,这些元气会汇聚到燃海储存,一旦点燃,会有巨大的能量爆发出来。比起肉体,这些元气更是用之不竭。 冥冥之中,除了这些元气,还有股能量进入自己的身体,李清仔细地体会一下,鬼气,那是鬼气。陇西死了太多的人,当然会有鬼气,只是这些鬼气要比长平谷稀薄的多。 自己的肉体加上燃灯,是否具备抗衡四境的实力?李清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在三境里应该无敌。 “你看。”有人扯着他的衣裳说道,李清睁开眼睛,看向高暮云指着的方向,在红色的月光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蠕动着爬向这里。 那是一团比两头牛还大的物体,有半人高,像烟雾一样蠕动。没有眼睛,也没有腿脚。 李清看见它爬到一个睡着的人身边,从黑雾中伸出一根长长的红舌头,要将那人卷起,吞进去。 床头的符籇突然亮起,金光重重地击在红舌头上,在舌头上烫出一片烟雾,让它收了回去。 这也惊醒了那个熟睡的人,一个高亢的声音在营地里响起:“有恶鬼!” 营地变得喧哗起来,中年商人也从被子里坐起,一脸疑惑地说道:“恶鬼?这地方离官道这么近,怎么会有恶鬼?” 第五十三章 牧鬼人 看到高暮云一脸不解地看着他,中年商人解释道:“有名的官道都有朝廷敕封,会有土地之神保护,一般的恶鬼不敢在此作乱。这次不知道为什么?” 这些商人都是常出门的人,经验丰富,知道陇西鬼怪多,出发的时候会到寺庙里求一张驱鬼伏魔的符籇带在身边。 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并没有因为被符籇击了一下就后退,它在原地停了不到一个呼吸,又蠕动着向营地爬来。 “快生火!快生火!鬼怕火。”有人喊道。 很快,火光亮起,那堆火又熊熊地燃烧起来。 终于看清黑东西的模样,在它的身上长了无数的眼睛,只是这眼睛全是黑的,所以在黑暗处看不见。 “这不是鬼,是鬼魇。”一个人高马大的保镖喊道,边喊边抽出自己的金刀,横在胸前。 鬼魇?如果真是鬼魇,那就麻烦了,凡是鬼魇出现的地方会出现群鬼,这是常理。 一时所有的商人们脸色发白,那些保镖如临大敌,有人双腿颤抖。 如果只是一两只恶鬼,凭他们的血气还不怕,干保镖多年,除了会遇到强盗山贼马匪,有时候也会遇到鬼怪精灵,他们自有一套对付鬼怪精灵的法子,只是要来一群恶鬼,甚至不知道有多少?这怎么对付? “狗血,驴蹄,朱砂准备。”他们还是按照惯例准备着东西。据说恶魇出现的地方,恶鬼成群,没人有活路。 一个年轻的保镖哭丧着脸对老保镖说道:“师父,我还没娶过媳妇呢!” 老保镖把狗血泼到身前,又把驴蹄绑在腰上,年轻保镖有样学样。 “这样也好,我要死了,上有老,下有小,他们该怎么活呀?还不如你这样。”老保镖说道,看来他们都没打算活着出去。 “我们都要死了。”中年商人哭了出来,对高暮云说道:“我答应桃红的,回去就娶她的。这次要食言了,记住,不要对别人承诺。” 沙沙声传来,暗夜中晃动无数黑影,从十遍八方向这里汇集,有的飘荡在空中,有的行走在地上。在它们的头上发着青色的光芒。 “全是青头鬼啊!这下死定了。”中年商人仅有的一点生的希望破灭,声音里充满绝望。青头鬼是恶鬼中的极品,是最恶的那种。 那个人高马大的保镖站了出来,上前几步,一刀劈向那只鬼魇,嘴里说道:“怕什么,反正是死,死之前杀了这只鬼魇给我垫背。” 他的金刀上有符籇加持,刀光闪过,居然将那只鬼魇劈成两半。 “嘤嘤嘤嘤-----”,哭声从两半的鬼魇中传来,很多的青头鬼呲出獠牙,扑向那个高大的保镖,有的恶鬼咬住他的脖子,有的啃掉他的手指,顷刻间,被吃得一点儿不剩。 “嘤嘤嘤嘤——”两半的鬼魇蠕动着又合到一起。 一只青头鬼从空中飞来,露出一嘴尖尖的牙齿,咬向中年商人的脖子。 从它飞来的地方传出阵阵恶臭。 “救命!”中年商人抱住头,声嘶力竭地喊道。 他喊了一会儿发现,根本没有鬼咬他。难道这是幻术,不是真的恶鬼到来?还是青头鬼心善,饶了他?他想,抬起头,看到高暮云手持一把短剑,正站在他的前面。如果他来到高暮云前面,会看到在高暮云的眉间燃烧着一盏紫色的火苗。 那些几乎杀不死的青头鬼,居然会被一剑一个杀掉。 “老天保佑,遇到高人了。”中年商人暗自庆幸,他看见那些商人们全往这面跑。出门做生意的,哪个不是人精? 保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边战边撤,不时把狗血朱砂和驴蹄子向外抛,看样子,用处不大。 “阵起”,高暮云喊道,一座简陋的阵法在他的周围生成,这是他紧急布置的简易阵法。没有攻击性,只有少许的保护。那些商人和保镖都进入到阵法里。 毕竟他一个人战力再高,也不可能护住这么多人。 一圈光膜把青头鬼挡在外面,可随着无数青头鬼不要命的碰撞,光膜越来越淡。 远远地看见,有几个更大的青头鬼出现,高达五尺,肌肉遒劲,夜叉模样。 “这阵法坚持不了多长时间。”高暮云看着群鬼蜂拥,对李清说道。 圈子里的商人们惊魂未定,刚平息地喘几口气,听到这话又紧张起来。 “大侠,救救我们吧?定当厚报。” “我上有老下有小,老母八十多了,幼子嗷嗷待哺,不能死在这里。” 远处的黑暗里,有更多的黑影晃动,有一个幽暗的声音传来“敢杀我的畜鬼,你们全都要死!”忽远忽近。 “简直是废话,不杀,我们就能活着?”高暮云嗤之以鼻。 一直未动的李清,这时一步跨出,来到阵法之外,径直向前。他没有出拳递向任何恶鬼,可凡是被他碰到的恶鬼会瞬间炸裂,化为鬼气,这些鬼气会被他身体吸收。 一个雄壮的景象出现在众人眼前,一个孤独的身影,在恶鬼中前行,所过之处,鬼魂纷纷化为虚无。 这个世界上,鬼魂最多的莫过于长平谷,李清在那里整整生活修炼九年,除了老头子,对付鬼魂谁会比他更有经验? “还能这样玩?”高暮云挠着头喃喃自语,眼睛里全是羡慕的小星星。 太震撼了,简直是雄霸天地。 很快,身影消失在鬼群里,消失在暗夜中。 在众人还没有从震撼中苏醒,那身影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眼幕中。高暮云看到,李清的右手掐着一个人的脖子,一步一步,将那人拖着进来。那人一直在挣扎,双手抓住李清的右手,试图摆脱出来,可挣扎无效。 火光莹莹,借着火光,看到一张因憋闷而变得通红的脸,那是一张极为丑陋的脸,还有一双露着凶光的恶毒眼睛。从他被掐住的那一刻起,青头鬼全部停止行动,鬼魇也停止了“嘤嘤”的叫声。 “说,为什么操纵这些恶鬼杀人?”李清问道,他的右手松弛,让那人松口气,以便出声。 “咳咳咳”一阵剧烈咳嗽,丑脸人急促呼吸几下才缓过起来:“我是牧鬼人,当然要为他们找血食。” “为什么要来这里?”高暮云问出自己的问题,也是商人们的疑惑。 “山里的青草不多了,才冒险来这里寻找更多的青草。”丑脸人喘着粗气说道。 第五十四章 红衣女鬼 羊吃的才是青草,恶鬼吃的血食当然是人。 十年来,山里已经被霍霍差不多了,只有官道边和城镇里才有更多的人。 就像放牧一样,青草被吃的差不多了,牧人就会换新的草场。 这么多青头鬼,每天都要很多血食才能喂饱,在山里找不到更多的人的情况下,当然来人口更密集的地方。 “我们放牧牛羊的时候,怎会想到有一天也会成为别人的牛羊。”高暮云感叹人生说道。 篝火依然在燃烧,红月高悬。 那些失去控制的青头鬼像失去看管的牛羊一样开始四散,渐渐消失在黑夜里,鬼魇也不见踪影。 “你快放过我,要不然红衣法鬼会让你生不如死。”丑脸人狠狠威胁道:“你不知道法鬼的法力有多高?你不知道法鬼会把人折磨到怎样的程度。”说着,他的身体不禁打了个哆嗦,只是想想,都让他忍不住颤抖。 中年商人是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脑海里还在想着娶桃红的事,这次回去,也赚够了钱,把桃红娶回家,一妻一妾,就可以过上悠闲自在的生活。 “要不,放了这个人吧?”他怯生生地说道。 这人是鬼奴,鬼说的话叫鬼话,所谓鬼话连篇,就是全是胡扯,说话不算话。这人连鬼都不是,只是红衣法鬼的奴才,说的话怎么会让人相信? 李清当然不会放牧鬼人离开,他还有很多的疑问,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养这么都青头鬼,它的意义在哪里? 阵法已经被撤下,大家都没有了困意。重新围着篝火坐下,聊着刚才的惊心动魄。牧鬼人被高暮云捆绑起来,躺在篝火的旁边。 “你不用问,我死也不会说的。”牧鬼人咬牙切齿地说道:“死了也比被红衣法鬼折磨快乐。” “那是你还不了解我的能力,我有很多折磨人的法子。”高暮云把脸靠近牧鬼人,一脸狰狞。 “一个帮鬼祸乱人间的人该杀!”有保镖帮腔道。 高暮云伸出手指点向牧鬼人的燃海,有元气从他的手指冲进牧鬼人的身体,元气横冲直闯,任意肆虐,如万只爬虫在体内撕咬,看牧鬼人扭曲的表情,就知道那是多么的痛苦。 “这也叫折磨?”牧鬼人鄙夷地说道,从他的嘴里喷出一口血来,里面赫然有一块舌头。 这下,连高暮云都觉得红衣法鬼折磨人的手段实在了不起。 有商人恭恭敬敬过来,手里拿着托盘,上面放着一锭锭蜂腰银两,看来不少。 “多些两位大侠的救命之恩,无以回报,只能以此略表敬意。”他由衷地说道。 其他的商人们纷纷拱手,表示感谢。 镖师们也纷纷报出自己的姓名和称号,嘴里说着如有用的着的地方,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应付这样的局面,是高暮云的长项,李清一直沉默,他看向红月轻撒的黑夜,有风吹过,带来阵阵鼓乐齐鸣。 一队人马渐渐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之中,红灯高挂,鼓乐喧天,极为喜庆。听那欢快的曲子,是凤求凰的调调,看来是嫁娶的喜事。 不过,现在是夜半三更,谁会在这时候娶亲?事情处处显得诡异。商人们不再围着篝火,全部靠向李清两人。 队伍越来越近,走在最前面挑着灯笼的居然是牛头马面人,高达三丈,灯笼大过水缸。 接着是八个鼓乐手,脸是正常人的脸,只不过长些,惨白,没有表情,眉毛画在额头上。 抬嫁妆的全是青头鬼,身上披着红装。嫁妆琳琅满目,应有尽有,金银财宝,绫罗绸缎,古朴家具,生活用品,整整拖延一里路长。 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顶花轿,四角挂着灯笼,八个身强力壮的青头鬼抬着。 四个丫鬟分别站在两边,穿着大红的绸缎,头上带着金钩玉簪,借着灯光看,每个都是精致的美人,即使到了长安也算是极品美女。 花轿是真正的花轿,居然由真正的鲜花扎成,有牡丹、百合和刺玫,像陇西这寸草不生的地方,怎么会有鲜花?何况现在是初春,还未到鲜花盛开的时候。 商人们开了眼界,却暗地祈祷,这只是路过,和自己无关最好。 花轿已经来到跟前,后面还有长长的队伍。 “你说,这花轿会不会在我们面前停下。”高暮云笑意莹莹地看着喜庆的场面,嘴里对李清说道。 李清没有回答,因为他已经看到花轿在徐徐落下。 在丫鬟的示意下,有青头鬼跑过来在轿子旁铺上红地毯,丫鬟又在地毯上撒下无数花瓣。 “排场够大够气派。”高暮云看得滋滋有味,并品头论足。 在众人的目光中,有丫鬟用玉如意挑开轿帘,一只玉足缓缓从轿子里伸出,踏在红毯的花瓣上,那只脚似乎不是血肉做的,晶莹如玉,修长,够翘,简直就是艺术。高暮云自认为阅人无数,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好看的玉足,在流花谷、红尘城、原罪之城也没见过如此好看的。 金步摇发出清脆的声音,红衣女子袅袅婷婷出现在众人面前。有白雾在轿边生起,女子若隐若现地站在那里。修长,如春风拂柳,凸凹,如碧潭伏波。 女子轻轻地看了一眼,便万般柔情,千种风光。 此刻很多人已经忘记这是午夜,也忘记了它的诡异,只觉得如能和她厮守一日,春宵一刻,便是死了也愿意。 夜色中,她抬起双臂,在丫鬟的扶助下柔柔地行走在月光里,让人有一种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感觉。 她的眼睛,配着高高的鼻梁,还有长长的睫毛,总是顾盼流离,明媚善睐。 “她好像我的初恋。”中年商人禁不住说道。 这话也到了高暮云的嘴边。 似乎每一个人都觉得她像自己的初恋,都会回忆那青葱而单纯的岁月。 她每走一步,脚下都会出现一朵金莲。这要多大的法力,才能步步生莲?高暮云心想。 终于她在李清的身前站住,双手挽于左下腹,轻轻下蹲,行了个万福礼说道:“奴家本来应该盖上盖头的,只是怕你小觑了奴家的容貌,还望见谅。” “来捞人的?”李清微笑地问道。 第五十五章 嫁给你 篝火旁的牧鬼人,自从看到红衣女人便不停地颤抖,不知道是激动还是畏惧。 天空无云,月色依旧。 看着月色如血,女人轻声开口:“当然不是,奴家是来嫁人的。” 既然不是捞人,就不要耽误人家嫁人的良辰佳时,李清说:“请”,做了一个请自便的手势。 女人叹息一声说道:“奴家叫月色,嫁的人就是你。” “这么多嫁妆,赚了。”高暮云起哄,这让那些商人泛起心思,思量着到底给多少礼钱合适。 一个法力高深的女鬼,突然要嫁给自己,这是什么情况?李清猜想了很多种情况,唯一没有猜到的就是这种。 “为什么?”懵逼的李清傻乎乎地问道。 “奴家是个苦命的人。”叫月色的女鬼先给自己定了性。 “奴家生来娇媚,绝世无双。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无不精通,无论才情,还是美貌,无不享誉一方,引得百家交好,千家求嫁。十六岁那年,奴家嫁到富贵人家,夫君也是才貌双全,温柔体贴。可就在新婚之夜,圆房之前,夫君莫名其妙的死去。”月色俊美的脸上出现无限的忧伤。 “奴家年纪青青就成了寡妇。我并不甘心过这样的生活,加上我的美貌,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娶我。可每一次都是这样,夫君都会在圆房之前死去。从此,我落了个克夫的名声。” “更让人生气的是,我的娘家也开始中落,传言是受我的连累,于是我被赶了出来,四处流浪。一个女人,遇到这样的情况,有什么法子?为了活命,我把自己买到妓院,相信以我的容貌,不会饿死。可同样的情况还是出现,那些点我的客人会在圆房之前莫名其妙死去。所有,连妓院也容不下我。” 月色说到这里,连高暮云也听不下去,靠!什么人啊!既然克夫,还要嫁给李清,难道她想用这样的方式杀死李清? “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月色问道,并不理会高暮云的愤恨不平。 “那时已经出现大旱,我就是穿着一身红衣,走在大街上,被人一路唾骂指责,还有人对我扔石头,浑身是血,就是没有人给我吃的,就这样活活地被饿死!我带着对天地人间无穷的怨恨死去。”月色说道:“所以,我才会有无穷的天赋,才会修炼出无穷的法力,才会残酷地对待这个世界。” 终于月色说到嫁给李清的原因:“我死以后成为一个咒怨很深的恶鬼,幸亏有高人收留和培养了我。也就是那位高人告诉我,我是冥王之妃的命,只能嫁给冥王,凡是娶我的凡人都会死。” 李清不明白这和自己有什么关系?难道自己是冥王?自己有可能是天选之子,也不可能是冥王,简直是不着边际。 “你就是冥王转世。”月色看着李清说道。 李清笑了,不知道是这个女鬼傻,还是自己傻,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从目前情况看,对方傻的可能性比较大。 “想想,你为什么能吸收鬼气,这个世界上你是唯一能吸收鬼气的人。”月色说道。 这个她都知道?李清不明白她是怎么知道的?可她这句话却击中了李清的内心。是啊,自己为什么能吸收鬼气? “可我的脚下有红月,我是天选之子。”李清努力抗辩。 “天选之子就一定不是冥王转世吗?”月色反问道:“谁说上天就不能选着冥王?就像一个人是乞丐就不能成为皇帝吗?” “这个世界上只有冥王之体才能吸收鬼气,化为自身力量。如果没有冥王之体,你怎么会长期在长平谷待下去?”月色继续穷追猛打,不给李清喘息之机。 “想想,我受了多少苦和罪才找到你。无数的冷眼和讽刺,最后被活活饿死。这些全都因为你!”这明显是在抱怨的同时,让李清对她负责的意思。 “所以,我一定要嫁给你!” 现在,连高暮云也觉得月色嫁给李清很合理。如果李清不答应会世人认为渣男,不道德。 没想到一个女鬼也会让人如此的爱怜。 “为了等你,我从人变成了鬼,难道还要我在等下去?”月色说道,如哭似泣。有风吹来,发出呜呜的声音。 “这是一个罪恶的世界,到处充满了不公和邪恶。看看那些酷吏是怎么危害百姓?看看那些自私者是怎么为了利益不择手段?西陇现在出现人吃人,那是被灾荒逼的,可这个世界难道不是一直存在人吃人吗?我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居然会被流言蜚语淹死,被活活饿死。如果你想改变这个世界,我愿意帮你!!”月色声音高亢,充满愤恨。 没有人觉得她说的错,大家已经被她带进情绪里。 “唐皇快死了,如果李红月成为皇帝,他会怎么做?他会救助陇西这些无辜的百姓吗?他会尊重生命和自由吗?他会铲除不公和邪恶吗?他不会,他只会维护他的统治,欺压臣民,高高在上,他只会继承,不会打破。而你,却能做到这些。”月色说道:“我说的这是一些鬼话,而鬼话有时候就是实话。” “我说这些,是想让你知道,我也是有内涵的人,可以做你的内贤助,会成为一个合格的妻子。”月色妩媚一笑,说道。 “我也是这么觉得。”高暮云在一旁说道,李清给了他一个白眼。 事情越发展越对李清不利,月色不仅法力高强,而且口才也不是一般的强,这才几句话便让大家都倒向她。 “姑爷,请换上新装拜堂吧?”有丫鬟拿着新衣来到李清面前,作了万福说道。不知不觉中,青头鬼已经在路边搭出福堂,红烛和喜字已经安排妥当。 鼓乐声大作,这次更加起劲,月色披上的大红色的罩头,静静地站在一边。 “还有一个问题,你能告诉我为什么要牧养青头鬼吗?”李清问道。 “官人,已经到了良辰,不如拜完堂,我们在洞房里细说如何?”月色娇羞地说道,声音里充满欢喜的味道。 “拜完堂,是不是你就可以名正言顺跟我一起进入长平谷?”李清突然说出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来。 第五十六章 不行 刚刚还是鬼吃人的局面,现在却变成了人鬼大联欢。 如果人生有值得记忆的事情,今天晚上将成为那些商人和保镖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太惊悚,太离奇,太不可思议。 相信若干年后,桂花树下,子孙满堂的他们会惟妙惟肖地描述这里发生的事。 躺在地上的牧鬼人被解下绳子,嘴里不停地咕叽:“早知这样,为什么还要我过来牧鬼吃人?会给姑爷留下多恶劣的印象?”这话他只敢偷偷嘀咕。 有的人和鬼聊的很投机,差点说出“有空去家里玩”的话来,一想对方是鬼,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李清最后那句话确实耐人寻味,即使长平谷是鬼的故乡,为什么他要说名正言顺? “你小子到底是什么来路?”本来就是皇子的身份,后来又加上了天选之子,现在可好,成了冥王转世,冥王当然是鬼王,绝对是不好的名声,连高暮云也抱住自己的头,他的头很疼。 红月的月色和灯笼的光融为一体,即是喜庆的颜色,也是血的颜色。 很多事都是这样,有两个面,就像我们说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会。 月色觉得李清能看出自己的心意,已算一个极聪明的人了,春风里,从红色的盖头里传来如水般的声音:“我是你的娘子,当然会名正言顺。” “不行!” 一个幼稚的女童声音。 “你不能嫁给他,因为我才是他以后的新娘。” 漂亮的女孩站在空中。 这个女孩当然是玄晴。 看她的样子似乎很生气,面对情敌,没有几个人会心平气和。 “你不是去长平谷了吗?为什么出现在这里?”高暮云忍不住问道。 “我再不来,李清就成了别人的新郎!”玄晴气鼓鼓地说道:“而你,我最好的朋友,居然胳膊肘往外拐。” 这话让高暮云羞愧地低下了头,自己确实心头一热,忘记玄晴的叮嘱。可刚才那种情况,月色的身世,谁不同情?大家都很支持,不光是他。可他毕竟是玄晴的好友,做的有点不地道。 “小妹妹,不碍事的,我现在嫁给他并不耽误你,等你长大,还是可以嫁给他的,我们可以二女共嫁一夫。”月色不愧人间熟客,这话说的温柔大气,已经在不经意间争大小。 “你还是不能嫁给他!”玄晴坚持着自己的主见:“我不能让一个污蔑他的人嫁给他。” “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是冥王?”玄晴是玄武真身的灵体,对事物的感觉敏感,李清极为干净,不仅是他的肉体,还有他的灵魂,都带有淡淡的清香,这样的人和污秽的鬼物怎能混为一谈?冥王会有他这么良善的内心? “你为了能嫁给他,不惜玷污他,这样的人怎么能配的上他?”玄晴说道:“何况你连人都不是。”玄晴忘记了她自己也不是人。 有夜风吹来,红色的盖头飞到空中,露出月色精致而绝美的脸。“你的意思非要和我打上一架?”月色一步踏到空中,走向玄晴说道。 一个要嫁,一个不同意,在商量不成的情况下,当然要打上一架。 玄晴伸出细嫩的胳膊开始挽袖子,她以前不这样,后来看见李清如此,有样学样。 对于男人来讲,如果有两个女人为他争风吃醋打上一架,似乎是很荣光的事,可关键这两个女人都不是一般的人,甚至不是人。 李清不仅不感到荣光,还很头痛。他头痛的原因在于,到现在没有人征求他的意见,问他是否愿意娶? 所以,他只能自己站出来说道:“我不会娶你!”即使他知道月色的身世可怜,知道月色只能嫁给他,可他还是不愿娶她,感情这个事不是能勉强的。 “娶不娶,那是你的事,嫁不嫁,那是我的事。”月色转过头对他温柔一笑说道:“不过,在嫁之前,我要教训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姑娘。” 强嫁啊!所有的人目瞪口呆,那些鬼和牧鬼人却一脸平和,他们知道法鬼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 有黑暗聚来,挤走月光。 有寒冷袭过,赶走春风。 李清叹息一声,对着月色递出一拳。 这一拳却融进了月色。 “官人,你好狠心,居然对奴家动手。”月色哀怨地说道:“男人啊,都这样,喜小厌大。” 她红色的衣袖开始舞动,如同跳舞,和着真正的月色。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花开花谢,情归何处?流水似年,家在何方?”她轻吟道,声音清脆悦耳。 无数的星光落下,无数黑暗聚集。 那舞道尽了人间的清凉和孤独。 那歌唱出了生命的惆怅与彷徨。 如果有一壶酒最妙,醉于红尘,不想清醒。 爱恨情仇,悲欢离合,不如一杯浊酒。 人生像水,来时清澈干净,走时却要带上很多的污秽。 那是她愿意的吗? 那是人间的污秽,不由的她不带。 谁敢说自己走时和来时一样干净? 可那些污秽又和她有什么关系? 她是被害者。 红袖轻拂,身影飘零。 那些鬼气如云,搅动这片天地。 “我不怕你!”玄晴说道,她右手掐诀,有无数白色光团从她的身体里盈盈而出,如鱼一般在黑暗中穿梭,割裂着一团团鬼气。 可黑夜长出了眼睛,也长出了一张张嘴,开始不停地吞噬着白色的光团。 光明会照亮黑暗,有时候也会在黑暗中泯灭。 月光裹着暗夜围住玄晴,这个时候,李清递出了第二拳。 月色伸出兰花一样的手指,带着款款柔情拂在李清的拳头上,像恋人之间的牵手。顷刻间两人飞出,只不过李清身影有些狼狈,月色的身影非常好看。 终于,在李清的眉间出现了黄色的火苗,不再是以前淡淡的颜色。 “不愧是我月色命中的男人。”看着李清俊秀的样子,月色说道,她的手点向玄晴。 一朵黝黑的花出现,在天空开放,是黑暗的盛开。 那是月色聚集的人间污秽。 一个女孩,居然高傲地藐视她,不知道沾满人间污秽的她会是怎样? 谁也不想永远下贱,就像谁也不能永远高贵一样。 她看着黑暗之花吞噬那个女孩,然后看到女孩变成一团光。 她还看到李清递过来的第三拳。 第五十七章 旱魃 这时玄晴发出的光,很像李清前世的月光,皎洁,明亮。 她本人在空中成了光源,有无数光线撒出,那朵黑暗之花在皎洁的月光之下渐渐融化。 李清的拳头带着呼啸的风过来,吹散浓郁的夜色,还吹的月色红衣飘飘。 一个是神兽灵体,一个实力堪比四境,两个人的联合,即使月色法力高强,也感觉难以应付。 这一拳打在月色的身上,也打在红月的月光中。 月色随着拳风飘荡,如瓷片一样开始碎裂。 在她的脸上留着无限的伤感和凄凉,如同她无数次被人冷落抛弃,结果还是一样。 最后剩下的是一滴眼泪。 悠悠的声音被风从黑夜中带来:“你躲不掉的,我还会回来让你娶我。” 一场艳遇,被风划了句号。 另一场相遇才刚刚开始。 面对玄晴无数的白眼,高暮云耸耸肩无可奈何地说道:“李清一直都没想娶她。” 无论再黑暗的夜,都有黎明到了的时候,当朝霞布满东边的天空,浓淡相宜,像一幅画。所有的商人和保镖都觉得很美,似乎这是他们遇到过最美的早晨,因为他们差一点就看不到这个早晨。 有相遇,就会有离别。 商人们要沿着官道去更西面的西岐,而李清他们要去的地方是饮马河。 饮马河是陇西最大的河,要查一个地方的旱情原因,首先要看的当然是水脉,看水脉怎么能不去饮马河? 饮马河要从这里向南走五十里。 商人们千恩万谢,又拿出少量的水和食物才恋恋不舍的离去,中年商人居然泪水婆娑,看来他是重感情的人。 车队像条河,驶进春天里,也消失在路的尽头。 “长平谷太寂寞。”玄晴给出来找他们的理由,找到他们的理由不用给了,因为很早玄晴就在高暮云身上种下了神识。 过两座枯黄的山,道路又变得平坦,一条小路蜿蜒向前,路的两边有枯骨,却很少有人。 阳光继续烘烤这大地,即使大地皮肤皲裂,伤迹斑斑,上天依然不放过,也不知多大的仇? 那些树已经枯死,有的是因为干渴,有的是被扒了皮才死的。有乌鸦在树上歇息,看见人来,兴奋地发出“呱呱”的叫声,跟着飞了老长时间,似乎等待他们饿死,它们就会有新的食物。 小路无论多曲折,但总是向前。 渐渐的,路上的人多起来,路边的白骨也多。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特点,担着扁担,挑着水桶,去的人脚步轻快,来的人脚步沉重。 和李清他们结伴的是一个青年汉子,瘦骨嶙峋,透过破烂的衣裳,可以看到一条条肋骨。 “你们先走!”年轻汉子实在走不动,不好意思地说道。高暮云拿出一块蒸馍才让他重新跟上。也不知他怎么挑着沉重的水桶回来? “饮马河的水,原先有百丈宽,现在才不到三丈。”青年汉子吃了别人的蒸馍,变得热情许多,话也稠了起来:“像我那个地方去饮马河挑水,要来回两天,去一天,回一天,夜里在饮马河边睡一觉。” 看到雪晴活泼可爱白白胖胖的样子,他好心地提醒道:“来这种地方,你们怎么敢带孩子?”那意思很明显了,这么白白胖胖的孩子,会有很多人嘴馋,当然是为了吃。 一路聊着,中午停下来休息一会儿。青年汉子带了口粮,是野菜团子,还掺着麦糠。 黄昏的时候,太阳最后的一点身影沉进西山,他们见到饮马河。河床里布满大小不一的石块,稚嫩的野草在石头缝中生长,有黄色的小花在野草中开放。 在河床的最中间,还活着一棵红柳,那条小的不能再小的河在它的旁边流淌。 河的两边站满破衣烂衫的人们,有的弓着身子把桶放进河里打水,有的蹲下来,一瓢一瓢把水舀到桶里。河岸上,平整的地方,已经有人躺在那里休息,打算明天天一亮就挑水回去。 李清看见那个青年汉子排在人群的最后面,直到天黑很长时间,才把水打来。水桶的水面上面飘荡着一些枯枝,这是有意为之,因为这样水不会咣当出来,对他而言,每滴水都很金贵。 “河面又窄了,现在还有两丈。”他忧心忡忡对李清说道,拿着李清他们的水囊跑到河边,老大会儿,把鼓鼓囊囊的水囊带回来。 红月下,他们在河床的石头上坐下,河道吸风,有些凉,也有些湿润。那条长着细叶的红柳在他们不远的地方。 看到玄晴东瞧西看,青年汉子误会了,说道:“别担心,这里没有蛇,人都活不下去,哪里还有蛇?早吃光了。这里也没有鬼,饮马河有河神,鬼不敢来。” “不过有一个东西挺吓人。”他说道:“你们听说过旱魃吗?咱们这个地方之所以大旱,就是因为旱魃。那玩意喜水,所过之地,会把所有的水吸干净,连人身上的血水也不放过。听说在饮马河上游就出现过旱魃,不仅喝光了河里的水,还吃了不少人。” “旱魃不怕河神。”他加了一句。 “那怕什么?”玄晴好奇地问道。 青年汉子挠了挠头,想了一会儿说道:“也许怕打雷,所有的妖魔鬼怪都怕打雷。” 红柳轻摇,平静的水面居然掀起波涛,那些正在打水的人被波涛拍打湿了衣裳,有声音从水底传来声音:“快跑。” 反应快的,连桶也不要了,撒开脚丫子跑向两岸,还有愚笨反应不过来的人站在那里发愣。 “轰---”那些在河边挑水的人终于四散,每个人都不要命的奔逃,透过如血的月色和奔跑的人群,一头硕大的怪物出现在李清的眼帘。 这是一头比大象还要的大的怪物,水牛的身子,夜叉的头颅。在它的头上长着三根犄角,两个分别长在双耳处,一个长在头顶,前胸部还有长出两只血淋淋大手,手里各握着一颗人头,不时地拿到嘴边啃食。 再远处,李清看见已经倒下了很多人,而且这些人都变成了干尸。 “旱魃”李清说道,老头子和他说过旱魃的样子。这是一头小旱魃,大的可以像山一样大。 “喔-----”,旱魃狂叫了一声,有无数人倒下,从他们的身体里溢出血水,飞到旱魃的口中。 第五十八章 河边的红柳 那头旱魃就站在河的对岸,用红通通的牛眼看着混乱的逃命人群,它居然悠闲地晃动了一下尾巴。 似乎这样的事情它见的太多,已经司空见惯。 这里有些湿润,它讨厌湿润,凡是它呆过的的地方都是最干燥的地方。 “喔-----”,它再次叫了一声,张开大嘴,饮马河水如喷泉一样向它的嘴里涌去。 和同类相比,它的身体并不大,甚至很小,可如同无底洞一样,再多的河水也灌不满。 已经三炷香的时间,它还是在喝水,河水眼看着由两丈变成一丈宽,透过月色,可以看到清澈的河底,那里躺着大小不一的河石。 风起,有一条水龙击在旱魃身上,只是让它踉跄了一下。 饮马河的水面上出现一道人影。 那是一个白胡子老者,看着有点唯唯诺诺,对旱魃很是畏惧,可还是步履蹒跚来到旱魃的身前。 “差不多就行了,别喝了。”白胡子老者说道,看着有点像劝告,更像乞求。 水神的本体当然是水,没有水,哪来水神?所以他不能不来。 本来饮马河是一条宽阔的大河,他也是法力无上的大神,就因为他的迁就,委曲求全,无数次的退让,让大河变成了小溪,他也成了法力低微的小神。可即使后悔,也回不去了。就像这河水一样,怎么会倒流? 幼年的旱魃只是鄙视地看着他,听着他不停的哀求和唠叨,依然没有停下喝水的意思。 终于旱魃停了下来,那股如喷泉般的河水重新落到河里。 “这样好!这样好!留些水,下次还可以再喝。”白胡子老头欣慰地说道,他觉得自己的规劝成功了,这还是一头比较听话的旱魃。水虽然少了很多,起码,自己还能生存下去。 他没看见,旱魃眼里鄙视的味道更浓。 突然,旱魃纵身一跃,一张血盆大口包围了他的身子。 旱魃烦了,被他的唠叨惹烦。 在众人的目光中,饮马河河神被旱魃一口吞掉。 也许,从他委曲求全的那一刻,就注定今天的命运。 河边的那棵红柳无风自动,柳枝在夜空中摇摆,似乎是发泄着一种愤怒。 红柳是世界上生命力最强,最耐旱的树种,即使在沙漠的边沿,也可以看到它的身影。 “真是活该!”红柳的树干里传来倔强的声音:“这样的河神早就该被吃掉,一个没有骨气的人,为什么还有脸当河神?” 它的柳枝不断地延长,伸到河的对面,“啪”的一声,打在旱魃的脸上。 又有无数的柳枝伸了过去,“啪啪”的声音不断响起,在旱魃身上出现一道道血迹。 它是一棵成精的红柳,法力低微,甚至还没有化出人形,这不代表它没有骨气,作为红柳,它从来不缺骨气。 旱魃扔下手中的头颅,身上的毛发全部竖立起来,连河神都对它毕恭毕敬,却被一棵柳树打了脸,而且是真正的打脸。虽然它不喜欢吃木头,可这并不妨碍它将柳树撕碎。 那些柳枝还在对它抽打缠绕,向青丝一样麻烦。它咬断了许多,可柳枝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似乎要战斗到最后一条柳枝。 那些人类逃得越来越远,相比较河水,它更喜欢血水,不仅可以让它快速成长,而且味道极佳。 终于,它咬断了所有的柳枝,跳过那条细流,来到红柳的面前。 没有柳枝的红柳居然还想战斗,它的枝干如一把把剑,刺向咆哮着旱魃,悍不畏死。 旱魃丑陋的脸上出现狰狞的笑容,它伸出手,抓住两把刺来的树枝,用力一扯,活生生从树干撕了下来。在树干的伤口处,有鲜红的血咕咕外流。 如果红柳没有显灵,别人会认为它是一棵普通的柳树,没人会注意它,它还会继续自由自在地活着。 它不想苟且地活着,它是一个倔强的生命。 它觉得倔强地死去胜过屈辱地活着。 现在它即将死去,粉身碎骨,可它的内心坦坦荡荡。 在死之前,它看向天空,也许这是它最后一眼,代表着它对这片天地的留恋。 可它在天空中看到一个如山的影子,那是一头巨大的玄龟,身上散发着神圣的气息,有着无上的尊严。 只有神兽才有这样的气息,只有神兽才有无上的尊严。 旱魃停止对红柳的撕扯,眼里充满恐惧,对于鬼怪来说,神兽对它们有天生的压制。何况,这还是一头如山般大小的神兽。 顷刻间,它消失在夜色里。 “追魂粉撒上去了?”李清向高暮云问道。 “当然。” “你挺会唬人呀!”他又对玄晴说道。 “一头小旱魃而已。” 三人避过被丢弃凌乱的木桶,来到红柳的身前。现在的红柳才是真正的红柳,那些还在冒出的鲜血把它染的绯红。 “我喜欢,有骨气。”高暮云说道。 有白色的光点从玄晴身上飞出,落到红柳的树干上,很快,伤口处不再流血,有树芽从伤口处长出,速度极快,越来越长。无数的嫩叶在柳枝上生长,又成了一棵茂密的红柳。 “谢各位上仙救命。”树干里传来声音。 “我们并不是什么上仙,也是碰巧路过。”李清淡淡地说道:“在唐国,像你这样的不多,何况你还是一棵树!” 有时候树都比人强。 红柳一直长在饮马河里,它对十年里发生的事应该很清楚,所以李清问道:“你能告诉我陇西干旱的原因吗?特别是饮马河的事。把你知道的说给我听听。” 别的事,红柳可能不知道,可饮马河的事它最清楚。 饮马河水又少了一半,有些石头露出河面,所以哗哗的流水声更加清脆。 十年来,红柳看过太多的人间凄惨,看到很多人饿死渴死,看到卖儿卖女,看到河水一天天减少,看到大地一天天干枯。 它的树枝摇曳的更加厉害。 “别激动,好好说。” 又有白色的光点飞入它的身体。 “旱魃作乱造成陇西十年大旱。有朝堂之人暗中引导,本地有的官员和神灵委屈求全得过且过,有的助纣为虐,才导致-----------”红柳说道。 第五十九章 小重山 没有人祸的天灾,不能成为正真的天灾,如果朝廷清明有力,天灾也会化为乌有。 最可怕的是朝堂败坏,争斗不断,民间再出现天灾,那就真的要人命了。 从现在的情况看,李乾并不是一个太清明的皇帝,要不然陇西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怎么会被人蒙骗这么久?除非他有自己的目的。 按红柳所说,有朝堂之人暗中引导,那他为什么要引导?引导的目的又是什么? 一个普通人,除了吃喝,还想着玩乐。朝堂上都是精明决定的人,他们有人让陇西大旱十年,怎么会没有目的? 小重山。 三个字刻在破旧的石碑上。 石碑也不知道存在多少年,上面布满了岁月的痕迹。 有枯死的藤蔓爬在上面,在它的一角还有深深的剑痕。 如果把它形容成一个人,一定是满是沧桑的老人。 李清他们是跟着追魂粉的香气过来的,从饮马河追踪一百多里。 如果没有高暮云,他们肯定会跟丢,高暮云不仅在阵法上造诣匪浅,跟踪上也是一把好手。 只是最近看到太多的人间惆怅,让他悲怆的连诗也没做几首。 路上他倒吟了两句“枯黄的大地,盛不下饥饿的心。”,只是太短,还构不成完整的诗词。 石碑后面的那座山,枯黄,矮小,孤单,就是不起眼的山。 似乎是哪位神人随意堆起的土疙瘩。 和所有陇西的山一样,这里也干枯的寸草不生。 正要前行,李清拦着大家。他突然想起,老头子提过这个山的名字,如果是老头子说的就是这座山,那,现在不是进去的时候。 现在是白天,进小重山要等红月初升的时候。 “我觉得这座山不简单。”玄晴说道,她是灵体,对事物敏感,如果她说小重山不简单,那肯定不会像表面看着这么简单。何况,这样的小山,怎么能藏下旱魃? 如果连旱魃都能藏的下,那肯定是险地,更要加以小心,不能冒然前往。“最好还是等一等,多看看再进去。”高暮云建议道。 这个建议提的很合理,大家欣然同意。就在一个隐蔽的乱石中间,高暮云建了一个小小阵法,既可以隐蔽观察,又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李清都觉得像高暮云这样的人要在身边多带几个。 他们的水在饮马河刚灌过,干粮足够,只是折腾的几天,精神上有些疲惫,正可以趁此睡上一会儿。 有山影渐渐挡住了阳光,又有月色轻柔地铺在他们身上。 当月色笼罩大地,前面的小重山似乎变了,不在低矮,变得巍峨高大,郁郁葱葱。 小重山,是两重,白天一重,夜里一重。 白天是阳山,夜里是阴山。 白天光秃,夜里葱郁。 月光下的阴山才是真山,日光下的阳山却是假山。 隐隐间,远处的暗幽里有夜鬼哭泣,还有旱魃嚎叫的声音。 这声音终于把李清惊醒,他发现高暮云还在酣睡,嘴角上翘,像是梦里喜事连连。 顺着声音望去,密林遮住月光,一片朦胧,似乎那里在发生激烈的战斗。 是谁在争斗?看着熟睡的高暮云,李清不忍喊醒,悄然示意玄晴,两人出了阵法,向声音发出的地方摸去。 一路上杂草丛生,藤蔓茂盛,空气湿润。以前,李清对这些并没有特别的感觉,自从到了陇西,便觉得一切的花草都特别的可爱。 远远的,小重山的脚下,真的进行一场激烈的战斗。 月色下,一方是旱魃,一方居然是青头鬼。 看样子,旱魃是占山的一方,青头鬼是围山的一方。 上百个青头鬼围着一个旱魃,双方都是穷凶极恶的鬼怪妖魔,斗的的也是十分惨烈。 即使在很远的地方,也能看到不时有青头鬼被咬的支离破碎。 看样子它们在争地盘,就像乱世时,无数草莽英雄争山头一样。 记得小重山应该是恶鬼的驻地,怎么会被旱魃霸占?它们霸占这个地方干什么?李清不解。 现在,李清似乎明白了月色为什么要养那么多青头鬼?因为她要用它对付旱魃,把小重山抢回来。 恶鬼会把人当成血食,旱魃会吸干人的血水,两者都不是好东西,只会为自己的利益而战。 既然是狗咬狗的战斗,慢慢欣赏也是不错的参与方式。 “再近些,会看得更清楚。”听见说话,李清转头看见了高暮云,这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悄地摸了过来。 激烈的战斗进行了半个时辰,那些青头鬼渐渐不敌,被杀死大半,剩下的开始向后撤退。 “嘤嘤嘤-------”,有牧鬼人出现在青头鬼的后面,他的身边蠕动着鬼魇,随着鬼魇的叫声响起,有更多的青头鬼蜂拥而至,露出尖牙向前扑来。 还有无数的夜叉,手拿叉子,在青头鬼中间,恶狠狠地插向旱魃。 “你说小重山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是否可以趁他们战斗,偷偷溜进去看看?”这次说话的不是高暮云,而是好奇的玄晴。 有白雾在月光里从山地飘下,让前面的争斗场面变得更加缥缈,只能看见无数的影子的白雾中晃动。 或许,月色想嫁给自己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自己是冥王转世,而是因为,要对抗旱魃,她需要一个同盟者,自己是不错的选择。李清想。 有了白雾的遮掩,李清他们没有了看鬼和旱魃争夺的兴趣,借着茂密的草丛和遮天的树林,在白雾里他们向小重山的更深方向潜行。 这里草木茂盛,有夏天的味道,可给人阴森森的感觉,不似人间。 偶尔,密林深处,有夜枭的声音传来,那些鬼哭旱魃嚎叫的声音却越来越远。 树木间,低洼处,小石乱堆,潺潺的流水在其间经过,响起哗哗的流水声。 如果旱魃在这里,怎么会有如此多的水? 抬头仰望,山顶在红月当空的地方。那里,除了红月,还闪烁着无数星辰。 前面还是大树和巨石,可这些大树和巨石显得飘忽不定。三个人里面,有两个精通阵法,可以轻易地看出这是护山大阵。 “这是七星阵法,阳阵里暗含阴阵,阴阵是锁鬼阵。”观察半个时辰,高暮云自信地说道,然后看向李清。 他不是让李清肯定他的判断,像他这样的阵法高手,还没心虚到连什么阵法都看不出,要李清帮忙。 他要李清帮忙,不是在判断上,而是破阵需要材料,他记得李清手里有一枚空间戒指,那里面似乎有很多阵法材料,好些是破红尘大阵没用上的。那枚戒指似乎李清一直都没还给唐皇。 红尘大阵是倾醉人之国的全国之力才建成,这里的大阵,虽然也很庞大精巧,和红尘大阵还是有不小的差距。何况,他们并不是要破阵,只是要在大阵上打个洞,让他们过去就行。 “记得,我们也穿过狗洞,来过恶鬼和旱魃猖獗的地方。”高暮云从大阵上打开的一个小孔穿过,嘴里的话诗意盎然。 第六十章 迎月祭台 两轮红月。 像天空的两只眼睛,不停地俯视人间和大地。 大阵里的月色更加浓郁,如雾。 谁能想到,这里如此淋漓。 山坡上,树林里,有无数水潭,深浅各异,大小不一。 红月映照在水潭里。 连疏密的树林里的水潭上都有红月的影子。 走在这里,就像在无数月亮中穿行,身边总是有月色伴行。 以月为伴,行走人间。 “好美!”玄晴忍不住把手伸向水里,于是红月在水中摇晃,月色化作波光。 那些巨大的山石不再突兀嶙峋,而是圆滑光洁,和这水,这月,非常和谐。 “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有旱魃藏身?”高暮云感叹地说道。这地方不是人间,胜似人间。 一路上不像探险,像游山玩水。 只是他们还是留了心,一直走在月色的阴暗处,走在茂密的树林里。 作为灵体的玄晴,此刻成了最好的向导,总能避过危险的气息,让大家走在安全的地方。 他们见到巨大的旱魃从远处经过,还有其它凶恶的妖魔,身影匆忙。 三更的时候,他们终于来到山顶,穿过树林,沿着小溪前行。在小溪的终点处,他们看到一个巨大的湖。 湖水清澈,碧波荡漾。 如果这个湖在山下,并不让人意外,可这个湖居然是在山巅之上。 除了微风,湖里还有两轮红月。 悠悠的远处,湖心的地方,有朦胧的楼阁身影。 这里的波浪大些,月色化作波光有点儿像跳动的火。 “有旱魃。”玄晴提醒道。 他们刚躲到巨石后面,便见到一头如小山一般大小的旱魃迈着沉重的步伐来到山顶,它的每一步都会让大地震颤,波涛涌动。 旱魃来到湖边,它的前腿跪下,双手伏地,巨大的头颅磕在地上,发出轰隆隆的声音,显然它是对湖心膜拜。 “呼”,一道巨大的水流从旱魃张大的嘴里喷出,如一条瀑布在湖面上顺流直下,激起百尺波涛。 这些旱魃吸干了陇西所有的水,原来把水运到这里? 这应该是多大的湖?只是这么多水有什么用途? 还没完,用了一个时辰,旱魃才把肚子里的水吐完,然后又从它的嘴里飞出一个巨大的血球,血球飞入湖心那片朦胧的楼阁,消失在血色的月色中。 “那到底是一个什么地方?”高暮云皱着眉头疑惑地说道:“为什么需要这么多人的精血?” 十年,旱魃在陇西吸食了无数人的血水,如果这些血水都运到这里,那应该是一个怎样庞大的数字?这些人的精血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但有一点可以确定,那一定是邪恶的,妖孽的。 在众人的沉思中,旱魃离去,走的时候,脚步不再沉重。 在众人的心中,这个胜似人间的地方,有了邪恶的味道。 “那片楼阁,我们必须去!”李清沉思后说道。 潜行于水底,对于一个修者不是难事,玄晴是灵体,更是不值得一提。 到了水里,他们才知道这湖有多深,光看那招摇的水草,每个都是几丈宽,几百丈长。 水声响起,一条黝黑的鱼,有十丈长,突然从水草后窜出,张开血盆大口,那里面布满尖锐的牙齿,扑向李清。 李清递出一拳,直接打碎了黑鱼的脑袋,有血在水中泛起。无数条黑色的鱼翻腾着过来,顷刻间让那条死鱼变成一具白骨。 类似的情况,发生了三次,他们才靠近湖心。 那里的水草更加茂盛,还生出了无数的长刺。 从水中冒出头的李清终于看清了那座朦胧的楼阁,一个有十亩大小的石莲上托着巨大的祭台,那祭台高达百丈,无数的月光撒在上面。 顺着阶梯而上,一路看到,祭台似乎还没完全建好,在它的东面缺了一角。 让人奇怪的是,在祭台和湖面之间有一个流淌的水道,那里的水居然不是向下流淌,而是从湖里流向祭台。 “我觉得上面有邪恶恐惧的东西,还是不要上去。”玄晴不无担心地说道。 “很奇怪,怎会这么静?”高暮云也在说。 这样的一个地方,连人影都没有,甚至不见活物,这不很奇怪吗? 即使那流淌的水,也没有声音。 “上去!我们早就被发现了。”李清说道,迈上最后一个台阶。 祭台上,躺着一个巨大的红色月亮,方圆一亩见方。 有红色的血液在里面流淌,那些湖里的水也不停地往里注入。 天上的红月和地上的血月建立了一种惟妙的联系,有无数的月光向血月汇聚,每降下一缕月色,血月就灵动一分,那里面流动的血液会更加流畅。 在血月的中间,站着一个女人,那女人缓缓地转过脸来,对李清妩媚一笑,月色一样迷人,如水一样灵动。 “这才多久,我们又见面了。”女人笑着说道,她的牙齿很白,笑容邪恶中带着神圣。 竟然是白白。 “想不到吧?我会在这里。”白白踏着血月款款走来说道:“我在这里已经等你们很久了,从你们离开长安的时候就开始等。” “其实我早应该想到,像父皇这样的人,只有一种人可以骗到他,那就是他最信任的人。”李清站在血月的边上,双手负于背后说道:“他在这个世界上最信任的人,不是各位皇子,也不是后宫的宾妃,而是白夜行,只有白夜行才能在陇西大旱这件事上欺骗他十年。” “白夜行早就和李红叶坑壑一气狼狈为奸,要不然在朱雀门之变这件事上,李红月不会如此从容面对,轻易脱身,成为最大利益获得者。只是我不明白白夜行为什么要这么干?他在父皇还没登基的时候就跟着父皇,是父皇的生死兄弟。” 看着李清沉稳坚定地叙述,白白忍不住问道:“难道当时你都看出来了?” “我只不过来到陇西后,有些事才渐渐想明白的,包括王迎春为什么会一直站在李红月一边,包括你引导的对象一直都是三皇子和五皇子,也包括你会出现在这里。”李清微微摇着头说道,他哪有那么聪明,有些疑点他觉得有那种可能,直到在祭台上看见白白,才坚定了他的想法。 “是的,你猜测的都对。”白白摊开手,从容地说道:“现在,你肯定比我还明白这个祭台的用途,当然是为了迎接红月进入人间,所以才叫迎月祭台。不过,有件事恐怕你还不知道,李红月早就苏醒了。” 第六十一章 红月的世界 站在祭台上,可以看到浩渺的湖水在微风中荡漾,可以看到无尽的月色和星光。 如果红月在这里降临,确实是个好地方。 红月性阴,只在夜色里出现,而这里恰恰符合它的条件。 这个巨大的湖似乎也可以盛的下庞大无比的红月。 李红月把红月祭台选着在这里,因为这里适合红月降临。 “李红月对我有个承诺,如果有一天他当上唐皇,会封我为皇后。”白白看着李清说道:“可这并不是打动父亲和我的原因。我还没到一个皇后的头衔就为之动容的程度,父亲也不会因为一点私利而丧失国家大义。” 有青丝飘浮到白白的额前,被她用手撩到耳后,那动作很迷人。 “是李红月描述的红月世界打动了我,又打动了父亲。”白白说道:“那是一个美好的世界,每个人都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只有公平和正义,没有偏见。每个人都有爱心,谦虚,恭让,言而有信。孩子们都有学上,大人们各司其职。有困哪时大家都会帮你,有痛苦是大家都能分忧。” “这些大话,也许很多人都会说,并不能真的打动我,打动我的是,我见他真的在做。他偷偷地建了很多的养幼院和抚老院,在那里,我亲眼见过无家可归的孩子由瘦骨嶙峋变得白白胖胖,见过孤独的流浪老人安享晚年。开始我是不太信的,偷偷调查后,发现那是真的。” “后来我哭了,决定追随,去建立那个传说中美好的红月世界。”有眼泪出现在白白的脸上:“正是我的不断劝说,父亲才被打动。” 这确实是一个很有说服力的心理历程,可李清还是冷冰冰地问道:“建立这样的世界,非要用陇西人无数的生命去换取吗?” “不打破一个旧的世界,怎么迎来一个新的世界?没有牺牲的代价,怎么能换来更多人的幸福?”白白反问道。 “什么狗屁想法?”高暮云突然生气地咆哮起来:“换来这样的世界,那只能是邪恶的世界!对生命没有敬畏,只有冷漠,我不齿于你们这样的人。” “你齿与不齿,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因为你们很快就要死了。”白白衣袖轻拂,有月光向她的衣袖聚集:“李红月的敌人都要被清除,李治死了、李染被圈禁,现在最大的敌人就是你李清。为了新世界,我们当然不会让你们活着。这就是我在这里等你的目的。” “要杀人灭口!”李清笑了笑说道,开始卷自己的袖子。 血月在白白的脚下开始沸腾,有更多的月色融入到血月中。 “有血月在我的脚下,你们没有一点儿生存的可能。”白白说道,沸腾的血月发出无数的触手扎进白白的身体,无边的月色如雾一般在血月中生出,弥散到整个银月祭台。 “只要在祭台上就是血月的世界,没有人能在血月的世界战胜血月。而我,现在就是血月。”白白淹没在月色里,她的声音依然响起。 “我才不信。”玄晴幼稚的声音在月色里响起,白色的玄武之气化成光点汇聚成一把剑,冲进月色,试图去切割地上的那轮血月,却被白白一把抓在手里,轻轻一握,光点四散。 “你想过没有?如果李红月说的只是骗你的鬼话,红月世界根本不是那个样子,又如何?”李清说道,右手前冲,递出一拳。 这一拳并不是递向白白,而是递向祭台东面的一角,那里的祭台还未建成,自然血雾不是太浓。 拳力不小,打散了血雾,露出了月色。 月色迷人,还穿着一身红衣。 那是新娘的嫁衣。 那是一个时刻打算嫁给李清的新娘。 “我说过,你躲不开,我一定要嫁给你。”月色满面含春,笑盈盈地对李清说道,迎来玄晴无数的白眼。 “原来你们是一伙的?”玄晴恍然大悟。 “我和她不是一伙的,和他是一伙的。”月色更正,依旧含情脉脉看着李清。这句话让玄晴一头雾水,不知道她说的是她还是他。可白白却是听出来了。 “原来你们是一伙的。”白白也说了同样的话,只不过不是疑问的语气,接着她又问道:“那为什么要官道上打一架?” “当然是为了骗你。”这次说话的是高暮云:“作为我这样的追踪大家,怎么会不知道一直有人跟踪监视我们?从出长安的那一刻就知道,所有才在月色配合下演了这处戏。当然我们对青头鬼伤人很痛斥,可在对付李红月和你这件事上利益是一致的。”也许唯一不知道内情的只有玄晴,但她来的正恰如其分。 “还有青头鬼攻击小重山,是不是也是给你们做掩护?你们可以破阵进来,当然月色也可以趁机进来。”白白给予补充说道。 “其实小重山的阵法很强,如果不是你有意放我们进来,我们一时半会儿破不掉。”高暮云实事求是地说道:“我们也是利用了这一点。” 只要有两个人以上的地方,就是社会,有用人的地方,也有被人利用的地方,有时候,你觉得在利用人,其实是在被人利用。 “红月的世界不是你想的那个世界,那是一个邪恶的世界。”李清对着血雾轻轻地说道,白白就在血雾里面。 血雾翻腾震荡,像开锅的沸水,是不是此刻白白的心情? 在众人关注祭台的时候,湖面上早已生起白雾。如果从天空看,那祭台就是白云里的一轮红月。 白雾中探出一个个头颅,丑陋,长着三个犄角,那是旱魃的头颅。 “再美丽的花朵,抵不过一把剪刀,有时候实力才是决定一切的最终因素。”血雾里传来白白的声音,那声音伴随着一声叹息。 那声叹息,冰冷,如剑。 坠入红尘,又从红尘中脱离。 人生如梦,血海无边。 很多人会在红尘的沉沦,泯灭。 这血海就是红尘。 杀戮四起,在血雾化成的血海里,出现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都是血雾幻化,嗜血,残忍,不停地攻击。 诚如李清所说,红月的世界是邪恶的世界。这只是血月,还没红月坠地。 依稀,李清看到月色在妖魔间翩翩起舞,红衣飘飘,衣袖飞舞。她的步伐轻灵曼妙,她的腰肢柔若无骨,那些围杀的妖魔会把她重新打成血雾,可片刻后,又化成妖魔。 在血月的世界里,妖魔不会被打死,只会无穷无尽的出现。此刻,李清也出现了左右难支的局面,他的拳已经有点护不住玄晴和高暮云,不时有妖魔突入,一次旱魃的大嘴差一点把高暮云咬死。 一把黑剑,带着无限光明,从天际出现。 一剑荡碎血海,又一剑泯灭祭台。 湖心处,出现顾城的身影,他对自己的剑说道:“李染被圈禁,但并不阻碍我寻找光明!” 第六十二章 长平谷 白白说的很对,实力才是决定胜负的最终因素。 一个被别人布置了十年的局,没有绝对的把握,李清怎么敢来小重山?他的最终武器当然是顾城。 朱雀大街上,在李染和他告别的时候,不仅告诉他母妃的死因,还交给他一块玉佩,那是和顾城联系的信物,有些力量也交到李清身上。 李清在长平谷待了九年,在和鬼打交道上很有经验,所以和月色交流沟通并不难,何况月色还是这么明白事理的冤鬼。 天色已明,第一缕阳光照在了那个低矮的土山上。 他们站在那个刻着“小重山”破旧的石碑前。 借着阳光,看到在枯藤下,石碑上布满坑坑洼洼的痕迹,还有很多细细的裂口,那道剑迹依然很深。 人的生命在岁月面前就是一枚飘落的黄叶,短暂的几乎留不下痕迹。 可只要活着,就要有追求,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长平谷可能出事情了,你要尽快赶回去。”顾城看着初升的太阳说道。 李清转头看向玄晴,玄晴点了点头。这是在证实,玄武真身在长平谷里面,出事情,玄晴会知道。 “是不好的事。”玄晴说道。 李清不明白玄晴为什么一直没和他说,直到顾城说了,她才告诉他。 “是老头子不让说,说等你处理完陇西的事再告诉你。”玄晴解释。 山脚的枯树上站满了乌鸦,昨天也有,不如今天的多。 “这个世界进入到让人无法预料的状况,不知道以后会怎么?”顾城说道,满脸的忧伤,不知道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这个世界。 红尘城之变,玄武外逃,唐皇走火入目,朱雀之变,迎月祭台,等等,哪一个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现在又出现在长平谷。 还有一件李清搁在心里,无法放下的事,就是白白说李红月已经觉醒。 如果李红月真的苏醒,那唐皇的处境就很危险,整个长安城,甚至整个唐国都会处在危险之中。本来李清打算尽快回到长安的,但长平谷出了事,他不能不去。 冥冥之中,李清的直觉和顾城一样,这个世界真的要变了,这种变化,不是上升,而是沉沦。 “即使我们处在黑夜,也要让黑夜给我们一双眼睛去寻找光明!”顾城走了,这是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不仅有诗意,而且还很哲理,让高暮云回味无穷。 长平谷,即使不是这个世界最神秘的地方,也是之一。 万鬼齐聚,百里无人。 出了陇西,向西南走五百里就到长平谷,这里离西岐的南方很近,所以才成当年两国的主战场,成就了着名的长平之战,让唐国人为之自豪,让西岐人垂头丧气。 长平谷内外,一百里没有人烟。 几十年没有人烟是一个怎样的景象?当然是草木丛生,野兽出没。 这里依稀可以看到村庄,只是已经墙倒屋塌不成样子,被深深地埋藏在乱树杂草中,成了野狐孤鬼的家园。 初春的天,嫩草已经长出叶子,早花也在开放,树枝上也吐出幼芽,南边的燕子也早已飞回。 当大自然没有了人类,似乎更加生机勃勃。 这里没有路,路是人走出来的,几十年没有人出没,哪来的路? 还好,李清熟悉这里,他在没有路的草里找出了路。路是人走出来的,只要有人走,就成了路。 伴着鸟语花香和潺潺的流水,在荒芜中开路,要比在陇西的日子快活的,好玩的多。只是李清一直眉头紧皱。 李清找路是有讲究的,要么依山,要么沿水,辨别好方向,沿着山水前行,肯定不错。 高暮云吟道:“荒芜中 我们走出了路 远离人间 与春天相伴 不怕孤独 也无需流连忘返” 这样的诗,他还作了几首。 就是在夜里,让人睡不好,总是有喊杀声,和鬼哭狼嚎的声音。 当年在长平谷里死去的是两伙人,即使做了鬼,依然在为国而战。 无数个夜晚,透过月色,在草木丛林里,看到无数的影子,相互冲杀,马嘶人叫。 也有时会听见哭泣的声音,声音里有女人和孩子的名字。 那是高暮云最受不了的声音,眼睛会跟着红润。 有野狐站在不远的草丛中,一动不动,盯着这里看,然后又淹没在草丛里。 这里,一般人是不敢来的,既然来,就不是一般人,那些野狐孤鬼似乎知道这个道理,都没靠近,也许还因为李清的原因。 只是一天,一头冒失的野猪闯了进来,横冲直闯,十分嚣张,被李清一拳撂倒。那天夜里,篝火之上,挂满新鲜的野猪肉,被烤的焦脆冒油,大家吃了个尽兴。 “那里,就是云耳山,它的西面是割鹿山。”李清指着前面说道。 一条山脉,蜿蜒不断,出现在众人面前。山不高,很长。 在割鹿山和云耳山之间,就是长平谷。狭长,平坦,谷长十里,称之为长平谷。 当年,西岐大军被唐国引诱到谷里,堵住入口和出口,唐军从割鹿山和云耳山杀出,势如猛虎下山,将敌人歼灭击败,最后又在这里坑杀了西岐四十万大军。 还看不到长平谷,只能看到云耳山的郁郁葱葱,山势如长蛇爬行。 高暮云感觉到一股阴森之气从山那边传来,让他起了鸡皮疙瘩,心头一阵一阵发紧。 “那是鬼气,很浓重的鬼气。”李清边走边说。 望山跑死马,何况现在连路都没有,要自己创造。 走过一片草地,淌过两条河流,然后又穿过一片树林,他们才来到云耳山的脚下,山坡上,开满了牵牛花。这里已经靠近南方,花开的季节要早些,只是,这里的花,全是百花。 “长平谷的花,也全是白色的,没有其它颜色的花。”李清说道,他看到玄晴摘了一朵,闻闻,没有香味,随手扔了。 李清没有带着他们爬山,而是沿着山脚向北行走。 山脚自然曲折,石头也多,不时有小溪从山上流淌下来,大多会汇入小河,有少量的会在山脚形成池塘,里面有鱼儿游动。他们在池塘边看见了野桃树,有的正在盛开;有的才打骨朵;有的已经凋谢,结出了小小的桃子。 终于在走了七、八里路后,他们来到长平谷的入口。 第六十三章 鬼门 到家了,李清的脚步快了些,玄晴蹦蹦跳跳跟在后面。 过了一会儿,他们才觉察到高暮云在长平谷的入口处停驻不前。 不是他不想走,而是他走不动。 还在山脚下的时候,他就感冷,不仅是身上冷,似乎连心都要冻住。随着越来越靠近长平谷,这种感觉也越来越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阻止他进入长平谷,当达到长平谷口的时候,他连一步都迈不出去。 鬼气,这应该就是李清说的鬼气。 从谷口看,长平谷内云雾缭绕,朦胧模糊,只有靠近谷口的地方盛开着无数的白色花朵,圣洁而又神秘。 “呱呱”,几只乌鸦鸣叫着从谷内的白雾中飞出,略过高暮云的头顶,飞到谷外的小树上。 脚下有一条小溪从谷内流出,带着“哗哗”声在小石间穿行。他蹲下身子,在水面轻抚一下,那水寒彻透骨。 当他站起身时,李清就站在他的身前,满脸笑意,说道:“我把这事忘了。”伸出手,在天地间轻撩一下,那寒冷刺骨的感觉一下子荡然无存。 无数的坟茔出现在两边的山坡上,每个坟茔上都开满了白花。坟茔边有稀疏的槐树和柳树,那些乌鸦就是从这些树上飞到谷外。 谷内的白雾越来越浓,浓到完全遮蔽了阳光,浓到下起淅淅沥沥的下雨。那些坟茔像是在白雾中飘荡。 玄晴把自己的小手伸到李清的手里,李清的思绪却飘到了六岁的时候。 那一年,也是在这样的季节,老头子把他从皇宫领到这里,在谷口,他的感受比高暮云强烈的多,因为他还小,更无法抵抗鬼气,记得那寒冷像锥子一样,一直刺到他的骨子里,他像一个没穿衣裳的孩子孤独地站在寒冷的雪夜里,那时他哭了,哭的十分伤心,不仅是因为寒冷和飘荡的坟茔,还有失去母妃的原因。 老头子蹲下身子,擦去他的眼泪,还有鼻涕,说道:“男子汉,这要传出去,会找不到媳妇。” 那是他第一次在老头子身上感受到亲情,虽然这个老头子在大多的时候对他爱答不理。 在这里,只有靠近老头子的时候,他才感觉不到那寒冷刺骨的鬼气,才觉得温暖,一个六岁孤苦伶仃的孩子,除了老头子就是鬼和鬼气,他还能跟着谁? 那时,他最害怕的就是睡觉,老头子并不和他一起睡,所以他要整夜地遭受鬼气入侵和抵抗寒冷,也会常常哭泣。 现在想来,那时他床边的鬼气并不浓烈,似乎被老头子稀释不少,也许是老头子有意为之,要锻炼他抵抗鬼气的能力。 直到有一天,他能吸收鬼气,身体慢慢地变得强横起来。 他真正成长起来是那一年,老头子整整一年,没出现在长平谷。 也是从那一年,他不仅要面对孤独和寂寞,还要独自面对无数的鬼魂。 每天,无论白天还是夜里,他都要面对无数鬼魂,看着他们厮杀或哭泣。也有恶鬼想欺负他或霸占他的躯体,这使他无所不用其极地保护自己,除了斗智,还要斗勇,甚至用上兵法。 面对强横从武力上战不胜的恶鬼,他学会了委曲求全,学会了联弱抗强,学会了挑拨离间,学会了暗度陈仓。 他从谷里的锁鬼大阵中学会阵法,并且能布置小的阵法来保护自己,对抗强敌。那些,老头子曾教过他皮毛。 这也是他为什么精通阵法的原因。 这里的鬼似乎是世界上最其强横的鬼,因为死去的是世界上最强横的士兵。 他们会有组织有计谋地军事对抗,往往是几万人相互冲杀,场面壮阔,厮杀激烈。 一个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会是怎样的强横成长? 待到一年后,老头子回来,看到的事情让人惊奇。一个孩子,如大将军一般,正指挥着恶鬼大军围杀另一支军队。 那些恶鬼将士对他俯首帖耳,十分臣服。 在恶鬼的世界里,他成了主宰。 有鬼气在他身边环绕,成为杀气。 白雾飘飘,小雨沥沥。 两面的坟茔中飘荡出一个个战士的身影,在李清走到跟前时,全部单膝跪地,右臂横放行礼。 似乎,他们在迎接自己的将军。 前面,是山谷最宽阔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小山。 山上阴云重重,山里传来无尽的哭啼声,哀怨,凄冷。 那是唐国当年坑杀西岐四十万大军的地方。 三间茅舍就在小山的一旁,那里不仅有无数的白花,还有几亩谷地。有清泉在屋前的池子冒出咕咕的流水,一个巨大的玄龟躺在旁边,不时地伸出头颅在池子里喝上几口。 李清没有看这些,他看向一个身材高大的老人。老人胡乱坐在茅舍门前的板凳上,一点不庄重,笑嘻嘻地看着李清。 “你小子空手回来的,也不带点东西孝敬孝敬我。”老人地说道,口气也是不很正经。 在他说话的时候,咳嗽了两声。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可小山里传来的哭泣声居然压不住他的声音。 李清没有说话,直接进了屋子,从屋里拿出几个杯子,给客人倒上茶后,轻轻坐在老人的身边问道:“怎么伤的?” “还不是被那头猪和那个寡妇骗了,进了他们做的局。没想到这对奸夫淫妇早有一腿,把老子带进绝地。不过,那头猪也没落好,被我打成重伤,那个寡妇也被李乾收拾的很惨。就是不知道两人生出娃来没有?”老人语言粗俗,还是人间烟火十足。 “伤的怎么样?”李清身子向前,伸出手,拍拍他的膝盖问道。 “有些重。”老人端起茶杯一口喝了进去,说道:“所以才让你回来。” 对于老头子这样的人,如果说重,那就是很重了,所以李清的脸上眉头紧皱。 “你看看。”老人用嘴向前方努努,说道。 一看到那座大坟,李清已经知道上面的乌云比以前密布了许多,哭喊声已经达到惊人的程度。 “恐怕我快压不住了。”老人说道,转头对高暮云介绍:“我们这里的苦茶,虽然不好喝,苦些,但对修为很有好处。” “如果把锁鬼大阵加强些,会好些吗?”李清沉思,然后说道。 “也许会坚持长一点,但鬼门还是会打开。” 老头子一直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一个唐国神一样存在的人,为什么会在长平谷这个充满恶鬼的地方孤独地坐守几十年? 当然是为了镇压鬼门。 自从长平之战,四十万人被坑杀,这里怨鬼汇聚,鬼气冲天,最终形成鬼门。 正是老头子布置了锁鬼大阵,凭一人之力,镇压鬼门几十年。 第六十四章 乱人间 是人间,都会乱。 所有才叫红尘,所以才会缤纷。 细雨朦胧,在铺满鹅暖石的小路上前行,看着铺天盖地的白花。 老头子在圆滑的大石头上坐下来,并不顾及上面的水渍。 有清溪在旁边流淌,那里有麦杆大的小鱼,并不畏惧森然的鬼气,自由自在地游动。 有花朵飘落在水中,随水流去。 李清站在老头子的不远处,看着割鹿山。和云耳山相比,割鹿山更加挺拔雄壮,山势直上直下,如刀劈斧砍。 爷俩一起散步,早就成了一种习惯。 那时是一个大人在前面走,后面跟着一个屁大的小孩。 “你觉得已经破了迎月祭台?”老头子把鞋子脱下,又脱下袜子,把一双满是茧子的老脚泡在溪水里。通常,这是他们晚饭后散步时经常做的,洗一洗脚,回去睡觉。 “如果这么简单,还会等到现在。小重山,明一重,暗一重,谁也不知道有几重?并不那么容易。”老头子边搓着脚边说:“你破掉的,也许还是虚幻。” 就像现在的李红月,谁也测不出他的深浅? 就像是现在的唐皇,不知道还在不在人间? “知道你父皇为什么会走火入魔吗?”老头子问道。 李清当然知道,他是为了突破天地桎梏,想想看看五境之上的样子。 “他的修为只是五境中期,连我都不敢去突破五境,他为什么急着突破?” 这确实是个问题,唐皇很急于突破,肯定有他着急的理由。 “他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皇帝,有时候看的比我都远。正是他看到了人类的危急,才不得不冒险这么做。”老头子双足在水中拂动,淡淡地说道:“人类的大劫不是就要到来,而是正在到来,他才不得不冒着生命的危险寻求突破,为人类的生存争取一丝生机。可他失败了。” “他会死去。可他想在最后的日子里做他力所能及的事,这一点让人佩服。”老头子看着李清说道:“淡他有一点做错了,他不应该选择李红月来接替皇位,他应该选择你。” “你想过他为什么这么做吗?” 天已经暗淡下来,月色穿不透白雾,那些白花却能发出淡淡的荧光,让这里保持微光的世界。 “他如果不这样做,你也许根本出不了长安城,更不会在这里。”老头子终于把脚从水中拿出,开始穿袜子和鞋子,他没有把脚丫子擦干的习惯。 “在长安,他唯一还能依仗的也许只有困神大阵。”老头子说道。 这个世界会乱起来,如果红月坠落,鬼门打开,这个世界不仅会乱,很可能不是乱那么简单。 “很可能,我们这个世界,是个小世界。无论是红月,还是鬼门都是都是大世界打开我们这些世界的入口。”老头子看着那些坟茔很久才说道:“关键,我们不知道,那些世界是怎样的世界?这才是让我们畏惧,甚至恐惧的原因。” “我用了几十年才探知到一丁点红月世界的消息,那很可能是一个杀戮的世界,我们会成为他们的牧羊。”他指着那些坟茔说道:“我们会被牧杀,结果会成为这样的坟茔。” “想想,我们这个世界是一个很大的羊圈,我们都会成为待宰的羔羊。”老头子今天的情绪不对,李清从来没见过他如此激烈。 “你的修为怎么样了?”老头子突然转变话题问道。 “燃灯后期。” 从陇西到这才几天,居然李清又跳了一个台阶。这是怎样的修炼速度?简直叹为观止,即使像圣者这样的修炼天才也会目瞪口呆。 可老头子还是摇着头说道:“太慢了,就怕来不及了。” 李清明白他的意思,和这个世界浩劫来临的速度相比,他修炼的速度还是太慢。 “可能-------我不会活太长的时间,甚至会在你父皇之前死去!”老头子说的很慢,几乎是一字一句。 “什么?”这对李清来说简直是清空霹雳。现在李清终于明白老头子说的“有些重”究竟是什么意思,他说的太慢,也是和他的生命相比。 那些白花纷纷摇曳,白雾化出更多的雨。 老头子是唐国绝对不能失去的顶梁柱,有人能想到唐皇死去,唐国会变成什么样子。没人敢想象,老头子不在的唐国的样子。就像一个宫殿,唐皇是辉煌的屋顶,老头子却是基石。 “我的燃海和身体经脉全都碎了,是连玄武都治不好的那种,如果不是她一直给我治疗,也许你已经见不到我。”老头子轻咳一声说道。 “人都有死去的时候,我也不例外。”老头子用手抚摸着李清颤抖的脊背轻轻安慰。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想了几十年。如果红月真的降临这个世界,我们是否可以打开鬼门?是否可以利用冥界来对抗红月世界。我一直都不敢,我不敢拿人类的命运实验。或许,你在最危急的时候可以试试?”老头子看着李清笑着说道:“我一直信任你,我比谁都知道你心底的善良,我相信你会成为拯救这个世界的人。别相信那些传说,只凭着自己的内心做就行。” 老头子突然烦躁地挥了挥手:“扯淡,说这些话题这让人心累!听说,在陇西你找了一个媳妇?挺俊,非要嫁给你不可?说说,是怎么个情况?”双眼放光。 李清有些无奈,他看着眼前的柳树,柳叶碧绿,有乌鸦寂静站在树梢上。 “不说也无所谓,反正人家已经找到家门,你自己去处理!”老头子说道,然后双手负后,径自直接走了。 荧光中,他的身影高大,只是路走的歪七扭八。 谷口处,红月中,月色一袭红衣,腰间的玉佩在风中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和流水声相和。 风中流水,月下美人。 “李清,你走不掉的,我要嫁给你。”这声音被风带着,传到白雾缥缈的谷中,传到灯光莹莹的茅庐里,引得玄晴阵阵白眼。 “放心,不要听她胡说,李清这个人很专一,以后只会娶你。”吃一堑长一智,高暮云奉承地说道。 第六十五章 割鹿 天下大乱,群雄割鹿。 这是割鹿山名的来历。 月光下的割鹿山巍峨的只剩下黑乎乎的影子,像一只巨大的山妖,将长平谷紧紧搂在怀里。 一群铁甲战士把月色紧紧地围住。虽然月色讲了很多“鬼不打鬼,同样为鬼要相互帮助。”等等诸多道理,甚至自报家门说是李清的老婆,但还是没有获得战士们的认同。在铁的纪律面前,一切平等。 直到李清来到,她才获得自由。 她觉得李清会问她“为什么没带青头鬼和鬼魇过来?”,但李清没问。 月色下,李清一脸的忧伤,不知为谁? 长平谷,除非老头子和李清的允许,没人进的去。 月色不知道李清为什么忧伤?可他的忧伤明显显地写在脸上,甚至是身上。 路边的小草和白花也垂下了头,似乎因为李清忧伤而忧伤。 “如果因为我的到来,我可以离去。”她说。 李清摇了摇头,把忧伤放在小溪里流走,做个请的姿势。 “我来,是因为还有很多要合作的地方。”她说,这句话的意思告诉李清,她并不是真的要嫁给他。 “我知道。”李清说道。 行走在细雨中,有花香传来,是月菊的香味。 夜色本来朦胧,加上白雾,算是缥缈。 “那座祭台还在。”月色说道。 “我知道。”李清的心里全是老头子的话,似乎装不下其它东西。 “如果你有事,可以和我说说吗?也许我能帮些忙。”月色说道。 行走间,淡淡地谈话,是有一句没一句的聊。 远处,茅庐门檐上挂着红红的灯笼,玄晴站在那里东张西望。 “丫头,长得不错,是大屁股的好身板,如果有肉身,倒是能和清儿生出大胖小子来。”老头子的话依然不正经,惹得玄晴很后悔之前对他说了很多讨好的话。 “谢谢鬼谷先生。”月色嫣然一笑,十分好看。 只是“谷鬼子”这个名字,他早就不用了,虽然知道月色这是敬重的表现,依然有点儿不习惯。 老头子到底是老头子,一句不经意的话,已经点出了月色的意图。那是一直存在她内心,向谁都没说的秘密。 如果能做人,谁愿意当鬼? 如果李清真是冥王转世,如果鬼门能够打开,或许,她真能得到肉身。 “世界在变。”老头子喝一口苦茶说道:“谁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子?也许,一切可能都会变得不可能,一切不可能都会变得可能。” “比如,我觉得割鹿已经死了。”他说:“他居然还活着。” 老头子的目光透过窗户,穿过白雾和夜色,看见一个人徐徐而来。 那人的名字和割鹿山一样,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一个故人,在我们那个年代,曾经一起逐鹿。”老头子解释道,举起茶杯相邀。 这个人,竟然可以直接进入长平谷,来到茅庐。 “听说你快死了,特地赶来送送你。”声音从远处传来,依然清晰。 “趁我病,要我命?”老头子笑呵呵地问道,这不是好话,是仇敌杀来才说的话。 一杯苦茶,被老头子顺着窗户泼出去。 茶水在白雾中翻腾,化成一条水龙。即使这是一杯茶,也是老头子泼出去的茶。 刀光乍起,风云聚变。 把天地当鹿,愤而割之。 刀势突现,群鬼止哭。 那条水龙,在刀光里化成一场春雨。 李清见过圣者的奔雷刀,刀势如奔雷,激荡风云。 可和这刀光相比,缺少了把天地当鹿的气势。 就像高山和俊岭的区别,俊岭再秀美,也没有高山那种博大的气势。 一把刀,让万鬼惊惧,让天地为鹿。 关键,还是在老头子面前展现的气势。 “割鹿刀,是一把好刀。”老头子走出茅庐,双手负后说道。 “没有割鹿山的精气,养不出这么好的刀。”那人终于来到茅庐前面。 灯光之下,那人站姿似山,气势如刀。 “不是说你死在温柔乡里,怎么还活着?”老头子大大咧咧说道,似乎面前之人虽然站姿优美,却是一个寻花问柳的好手。 “我没死,你却要死了。”来人一点不客气地回击道。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老头子已经把手拿到前面,卷起袖子,玄晴这才知道李清卷袖子的动作到底怎么来的。 一拳递出,有星光透过夜色聚到拳上,还有大地荧光缓缓落入拳意。 那拳头缓慢而笨拙地前行,动作扭曲,很不好看。 可这一拳不似打向空间,而是打向时间。 它很缓慢,却一直在动,而周围的事务全部停了下来。 连割鹿刀的刀光也停在它发出的地方。 这一拳,是五境巅峰的拳力,隐隐有突破五境的迹象。 可这个世界不再给老头子机会和时间。 割鹿刀上突然传来一阵鹿鸣的声音,一股生命的力量澎湃地从刀上散发出来。 那里蕴含着不屈和倔强,如岩石下的野草,即使再艰难,都要冒出头来。 生命的本质,就是苦难中寻找自我,在艰难中茁壮成长。 也许生命有很多意义,最有意义的还是打破与创造。 含有生命之力的刀光,就是无畏的开拓者,敢于打破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 老天压迫它,就把天戳了窟窿,大地欺凌它,就把大地踩在脚下。 这样的刀光,会打破一切,包括老头子的拳头。 “很好,你终于找到了第三种力量。”老头子收回自己的拳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说道,双手重新负于背后,转身径直地回到茅庐。 “这是生命之力,也是人间之力,因为它来自人间。” 如刀一样的男人跟了进去,随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皱眉说道:“还是那么苦!” 只要不是傻子都看得出,这个叫割鹿的男人,不是老头子的敌人,而是他的朋友,刚才的比武,应该是朋友之间的切磋。 似乎,这是一个伟大的男人,他找到了除天地之外的第三种力量, 不知道这种力量是否可以治愈老头子,是否可以让人突破第五境? 这个叫割鹿的男人开口说道:“你千辛万苦把我找来,难道只是让我送你一程,扒坑埋了?” 老头子笑眯眯地说道:“当然不是,我只是想借你的割鹿刀用一下。不过现在,又有了新的想法,那个,你看能不能也把你修炼蕴含生命之力的法门,教一教我的徒儿?” 第六十六章 一梦三境 这个叫割鹿的男人很生气,却不能不答应。 在他的一生里,老头子帮助过他无数次,更救过他三次命,就是从来没有向他提过要求。 今天老头子提了,而且是很过分的要求。 割鹿刀是他的命,修炼生命之力的法门比命还重要。 这要求是老头子临死之前厚着脸皮向他提的。 “我早知道没有好事,还不如不来。”男人无可奈何地咕叽道。 李清也没想到老头子会提这么奇葩的要求,也许老头子真的觉得自己的修炼速度太慢,更可能的是老头子用最后的尊严为他奠定更好的基础,以便在以后的乱世活着,甚至创造一片天地。 “能不能用生命之力治疗老头子?如果能,这些条件都可以作废。”李清沉思一会儿问道。 “不能!”男人没有好气说道,说的很果断,如果能,他怎么愿意丢掉自己视如生命的割鹿刀,怎么愿意把自己放弃一切才悟出的修炼法门传给别人。 “别生气!”老头子依旧笑眯眯地给男人填满茶水说道:“人终究会死的,我会死,你也会死,现在有了传人,不好吗?不香吗?我的传人当然也是你的传人。放心,清儿是个有孝心的孩子,在给我烧纸的同时,少不了你的。” 这简直不是规劝,是气人。 可偏偏,割鹿说不出话来。 家,对一个人来说,它的意义不是有多华丽多亲情,而是你可以心安,可以舒舒服服睡一个好觉。 现在,似乎,大家都不想睡觉。 割鹿一直在失去割鹿刀的烦恼之中,玄晴一直在生月色的气,月色在苦恼如何规劝老头子打开鬼门,高暮云在春雨淋漓中苦恼吟不出有意境的诗句,李清在老头子即将离去的事实中忧伤的不可自拔。 只有老头子在悠闲地喝着苦茶。 老头子很健谈,聊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很多臭事,甚至把和割鹿在青楼里吃喝玩乐忘了带钱的事也聊出来,那次他们被老鸨看着真正端屎端尿十天。 本来应该暴跳如雷的割鹿,只是默默地听着,听着听着,眼圈红了起来。 还聊李清小时候尿床的的事,那地图画的真大,简直比战旗都大,还偷偷摸摸去洗。 这些玄晴最爱听,听着听着眼睛就放出光来,连月色都忍不住捂嘴偷笑。 李清没笑,他一直跟着老头子话浮想联翩,他想到老头子教他写字的时候,常常会扭他的耳朵;他想到每年的春天,都是老头子在前面刨坑,他把谷粒丢到窝了,再用脚拨土埋上。也会想每天黄昏后,一老一小散步的景象。 老头子很懒,做的饭一直很难吃,总是把东西煮熟就行,那些饭,到现在李清回想起来都难以下咽。直到他大了一些,接过做饭的业务,会把油盐和各种材料放全,伙食才慢慢改善。也不知道,这些天,老头子是怎么对付的? 不知不觉,他开始犯困,几乎睁不开眼睛,按理说,像他现在的修为,不会出现这样的事,偏偏他沉沉地睡去。 梦里他又见到老头子,自己回到七八岁的样子,在溪边洗澡。这些事,老头子在现实中真没少干。 于是他开始跑,跑到了白雾里,一座座坟茔在周围漂浮,他找不到方向,找不到家,心里很害怕,哭了。老头子又一次出现,他扑到他的怀里。 老头子带着他在白雾里飘来飘去,这些白雾变成了白云飘到天空。老头子直起腰,在天上给他摘了一一颗星星,让他捧在手里。 突然间,白云不见了,老头子也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天空变成了通红的颜色,他也变成了一名战士,无穷无尽的敌人向他杀来,他拼命地杀啊杀啊,总是杀不完,他的身上沾满淋漓的鲜血,脚下是无数的残肢断臂。 那是个大地皲裂的世界,地上不断有岩浆冒出,无数的妖怪、巨人、魔鬼像雪花一样不停地涌来,他只能地用手中的割鹿刀砍杀,连喘息的机会也没有。 “这就是红月的世界。”有人在他的耳边说道,声音像老头子的声音。 然后,他醒了,看到老头子就在他不远处的床上睡着,割鹿却双眼通红地看着他。其他人都没睡,睡的只有他和老头子,只是他们的脸色都不好看。 外面还是一片白雾,这是已经有了光明,看来慢慢长夜刚刚过去。 “你醒了。”割鹿说道。 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上有明显的变化,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对这个世界的感知也完全不一样了。无论这天还是地,更加清晰和亲切,似乎只要一个轻微的念头,元气就蜂拥而至。 割鹿只是轻轻说了一句话,可在他的耳边如同炸雷,他的眼睛也变得与以前不同,居然可以穿透迷雾看到所有的坟茔。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问。 “老头子走了。”割鹿说道,他的眼泪终于流了出来,无声无息,落在地上。 “什么?”李清不相信,他爬起来,快步来到老头子跟前。 老头子在安静地睡着,只是没有了心跳体温和呼吸,他的面容很平静,像真的睡着了一般。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又一次问道。 一个世界上最不平凡的老人,就这样平凡地死去。 看着他安详的样子,也许这也是一种幸福。 茅庐之外,所有的白花纷纷败落,下了一场白色的花雨。 “他只不过用秘术,把自己仅剩的修为度给了你。”割鹿说道:“这些年他一直是五境巅峰,没有去试着突破五境,一个原因是在这个世界里,没有人可以摆脱天地桎梏成为六境,还有一个原因,他一直在修炼一种秘术,想把修为度给你。” “长平谷不能没人镇守,你不成长起来,他会死不瞑目。”割鹿说道:“他是我大哥,所以,我要帮着他完成愿望。” 无边的凄凉不仅在李清身上显现,也出现在割鹿身上。 那座大坟内哭声更加凄惨。 树上的乌鸦似乎也被感染,不停地发出“呱呱”的叫声。 “试试看,你的修为到了第几境?”割鹿说道。 微风泛起,李清眉头上的燃灯点起,燃灯越来越大,在他的脑后形成了一个光圈。 在光圈之下,他整个人开始变得光明,如同燃烧。 “三境,居然一下子达到三境。”高暮云在旁边忍不住叫道。 事情还没完,那光明在他身上越聚越多,突然间,大地开始颤抖,从山涧,从水里,从石上,从一切地上衍生出来的物件上,生出白色的光团,这些光团汇聚成小溪,又汇聚成大河,浩浩荡荡向李清凝集。 “四境!四境啊!!!”高暮云大喊道。 一梦提了三境。 这会成为这个世界永远的传奇。 第六十七章 唐皇薨 长平谷,又多了一座坟茔。 一个镇守长平谷几十年的人,最终成为了永远的镇守。 新的坟茔只是长出草芽,还没有开花。 老头子走了,却把修为留给了李清,留给他的还有深深的责任。 “你太懒!”李清在坟前说道:“懒得把一切责任都推给别人。”一杯苦茶被他轻轻地倒在坟茔上。 “也许,他知道只有你才能对抗红月世界。”旁边的月色说道。 “他知道个屁!他就是懒!”李清说了句粗话:“他就是想人家帮他扛着。”他的嘴里骂的狠,眼睛却红了。 “这样的事,也不先和我说一声,就怕我不同意,不如他的意。”他的嘴里不停地念叨,像那天晚上的老头子。 “节哀吧!如果老头子还活着,想看到的是一个能力挽狂澜拯救这个世界的你。”月色说道。 李清没有再说话,而是转身,行走在夜色里。 那些栖息在树枝上的乌鸦已经早早睡去,只有鬼魂还在打仗。 这样的地方,除了乌鸦,不会有其它的鸟类。 两个身影从谷里向谷口走去,一个白衣,那是孝服,一个红衫。 “为什么老头子没有变成鬼?”李清问了一个奇怪的问题,白衣已被细雨沾湿。 “人死的时候,要有冤情或怨情,形成执念,才能长留人间。”月色说道:“鬼谷先生最大的心愿已经完成,你没见他的面容很安详吗?怎么会有执念?” “鬼并不好过。一旦形成执念,这片天地会把魂魄锁住,无法超生和投胎,要日日经受雨打风吹雷劈日晒的煎熬,谁想做鬼?”月色说道,她的脚下有片片白花飘过。 白雾渐渐稀疏,月色越来越浓。 小溪的水面上晃荡着红月的影子,那是两轮红月。 一个人,站在谷口,也是白衣。 李清没有邀请他进谷,只愿意在谷口处见他,因为他觉得他不配。 来人是白夜行,一个背叛唐皇,让陇西十年大旱的人。 李清突然想起白白,那一夜,顾城的剑光泯灭的整个祭台,也泯灭了祭台中的白白。可真如老头子说的那样,那依旧是一种幻象,白白会真的死亡?如果祭台没被摧毁,白白也不会死去。 “半个月前,唐皇薨了。”白夜行看着李清说道,一脸凄凉。 那是他的老兄弟,即使他背叛的唐皇,但不能说他对唐皇李乾没感情。 “新皇李红月已于当日即位。”白夜行说道。 然后是久久的沉默。 只有小溪流水声,和远处的喊杀声。 有风吹来,李清在那里居然听出呜咽的声音。 “我并不是背叛唐皇,李红月是第一继承人,我支撑他是应该的,也得到唐皇准许。”白夜行轻轻解释道,并不是卑微的那种,倒像一种清谈。 这话鬼才相信?可唐皇已经死了,谁又能去证明?李清怎能相信唐皇会让陇西大旱十年民不聊生? 有流星从天际划过,留下短暂的辉煌。 在十方局的很长时间里,他和白夜行相处的很好,甚至是融洽,可以说在白夜行那里他学了不少东西。 背叛唐皇,他可以不理,他不能原谅他的是,他让陇西死了那么多的无辜百姓。 这样的人会有道德底线?他不信。 “我今天来长平谷是三个目的。一个是告诉你刚才的消息,另一个是代表朝廷祭拜老头子。”白夜行的目光看向白雾笼罩的长平谷说道:“还有一个目的,也是最重要的目的。” “你不必进谷。”这是李清来到后第一次说话,很短,可明确地拒绝了白夜行祭拜的要求。 白夜行迟疑一下,脸上出现疑惑的表情,很快,他恢复平静说道:“好,那就谈谈我来这里的第三个目的。” 月色站在月色下,一直没动,只是静静地听。 “十天前,西岐五十万大军倾巢而出,越过边界,直逼境州、陇西一带,朝廷二十万西路大军赤甲军于平阳一带被敌军设伏包围,一场大战,全军覆灭,名将花非人战损,唐国危在旦夕。”白夜行冷静陈述。 “现在朝廷唯一有能力抗衡的就是北边防线的十万玄衣铁骑。可自从李染出事后,没有人能调的动。新皇在无奈之下,和李染进行了一次长谈,李染以自己修为被废无法担任主将为由推荐了你。” 西岐终于开始自己的复仇之路,这报复选的时间正好,是新老皇帝交替之时,速度很快,迅雷不及掩耳。那是西岐卧薪尝胆几十年的准备,才换来这次的雷霆行动,而且一开始就灭了唐国二十万大军。 “新皇让我捎话给你:家仇不及国恨,既然有皇族的血脉,就不能看着国破人亡!国家存亡大于天!兄弟间一切都可以谈。”白夜行叹了口气,轻轻说道:“我知道李染把很多东西交到你的手里,现在的玄衣铁骑也只有你能指挥的动。如果唐国灭亡,先皇在天之灵不会瞑目。” “那是李红月的唐国,不是我的。”李清轻轻地撂下一句话,转身回到谷里。 谷口处,李清的身影渐渐远去,只留下白夜行无可奈何的笑。 茅庐前,红色的灯笼还是挂在屋檐上。 割鹿站在池塘边的石头上,如刀。 “就是在这里,王起和我打败了西岐七十万大军,阵杀三十万,坑杀四十万。那时,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当时西岐的兵力比我们强,如果把这四十万大军放回去,他们很快就会被武装起来,重新攻击我们。我们的国力和兵力已经没有再一次打仗的实力,所以我们才不得不狠心坑杀。也是这次坑杀才让我们背上沉重的包袱,王起不得不在这里镇守鬼门,我也要在割鹿山长居。” 王起是老头子以前的名字,那时的割鹿也不叫割鹿。 只是后来锁鬼大阵建成,割鹿才云游四方,寻找第三种力量。 “如果西岐这次胜了,他们会像我们当年一样坑杀我们被俘的士兵。这个孽是王起和我造的,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去还。”割鹿对李清说道。 “你应该去掌握更多的力量,除了自身的力量,还应该掌握军队,甚至控制十方局,交好醉人之国。只有自己有实力,才能抗衡一切,把握命运,逐鹿天下。否则,老头子白忙活了?”他对李清笑道。 “王起这个老混蛋叫我来这里,难道只是想讹我的割鹿刀?他最终的目的就是想让我坐守这里,镇压鬼门,让你腾出手干事。”割鹿骂道。 第六十八章 铁骑滚滚 鸿启初年三月。 十万玄衣铁骑,自唐国北疆边城蓟州出发,经幽州、北河州、冀州、凉州,向瓜州进军。 同时,东夷城,十万背嵬军起兵,横跨唐国,兵锋直指瓜州。 西南,越州,八万虎豹军也向陇西出发。 国,不轻易开战,一旦开战,就是倾国之战。 瓜州紧邻境州,而境州已被西岐全线占领。 铁蹄滚滚,战马如龙。 十万大军即使在宽阔的官道上行走,也要延绵十几里,更别说还有数不胜数的辅兵。 四月初二。 玄衣铁骑中军到达中绵县城,据境州边界五十里。前军一万人,由先锋官梅轩带领,驻扎濮水,与西岐军隔水相望。 “报!”,一斥候飞骑而来,引得一路烟尘。他滚身下马,半跪行礼:“前面二十里处发现小股骑兵,约有二百余人。” 不一会儿,有支五百人的队伍呼啸而出,又荡起滚滚烟雾。 李清转过头问身边的参将:“背嵬军和虎豹军什么可以到达战场?” “以现在的行程来看,虎豹军要三天,背嵬军得七天。”参将恭敬地答道。 大军并没有驻扎在城内,而是选择在城外十里处,一个山坡,靠近小溪的地方安营扎寨。 辅兵在忙着挖壕沟,立围寨,撒蒺藜,扯绊马索,正骑在支帐篷,做维护武器。忙碌,但各司其职,忙而不乱。 按兵部制定的计划,背嵬军在东面,虎豹军在南边,玄衣铁骑在北边,对西岐军队形成三路钳夹之势。其中背嵬军是表面的上的主攻,玄衣铁骑和虎豹军佯攻,其实真正的主攻还是放在了玄衣铁骑身上。 从兵力对比来看,西岐军队有五十万,背嵬军、虎豹军、玄衣铁骑三军加起来共二十八万,加上残存的不到五万赤甲军,才三十多万,兵力上依然处于劣势。 可战场上往往并不以兵力多少定胜负,更看重的是军队素质,战略战术和计谋。 李清看着挂在大帐里的地图,和前世的地图相比,这简直不能叫地图,即不成比例,位置也错乱粗糙。 他看向了那条标着濮水的曲折的划线,在对面,西岐驻扎的是天越军,有二十万人,是西岐实力最强的部队,如同玄衣铁骑在唐国的地位。 敌人已进入战略防守,在濮水对岸布满了防御工事,暂避唐军锋芒。 他们只放出小股部队过河骚扰,即是为了侦查,也是为了试探对手实力。 李清揉了揉自己的眉心问道:“我们的军粮还有多少?” 这只是随口而问,接着他又问了马料、防夜袭措施、士兵精神状况、营地布置等等情况。这些,作为主帅,必须心里有数。 在长平谷带鬼兵打仗的时候,他没少问这些。细节决定成败,作为主帅,不仅要把握大局,更要注意细节,知道敌人的情况,更要清楚自己的情况。 兵部制定的计划,虽然从专业角度上看,没有什么大的瑕疵,但太过简单,意图暴露,有点纸上谈兵的意味。 说让背嵬军明面上担任主攻,掩饰自己的主攻意图,西岐会信吗?人家又不是傻子,能不知道玄衣铁骑有多强?会傻傻把自己的主力转移到背嵬军那边去? 现在西岐把主力天越军放在这里,不正说明问题。 “这帮兵部的家伙!”李清摇着头无奈地说道。 李清现在唯一能利用上的就是让对方小看自己。过完年,他已经满十六岁了,可让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来当主帅,也许西岐朝廷不会轻视,但对那些久经沙场的西岐国老将们来说,如果没有点小觑的想法,那是不可能的。 这一仗怎么打呢?李清的目光越过濮水,又越过敌人驻兵的地方,伸出手指放在了一个地方。 敌人是战略收缩期,不可能像几十年前的长平之战,把敌人引诱到一个地方包围歼灭。 伏龙山,位于濮水西岸,天越军就是驻扎在伏龙山山脚。 奇袭,能不能奇袭?李清想,皱起眉头。 伏龙山地形条件怎么样?如果条件准许,要多少人合适?什么时候去偷袭?这都是问题,哪一个解决不好都要落下失败的结果。 还有更大的问题,打仗从来都不是单一的,要有方方面面的牵扯,即使有奇袭的条件,如果背嵬军和虎豹军不能在整体战略上配合,即使赢了,又有什么作用?就像大江的河堤溃塌,其它的地方都塌了,只有一个人守住一丈的河堤,又有什么用处? 参将吴东风递过来湿毛巾,李清接过,擦了把脸。 “我们赶到濮水看看。”他扔下毛巾说道,直接走出大帐。 一路上骑兵不断,有的是送信,有的是运送物资。 四月的天,算是很热。在铠甲内李清穿得衣服不多,还是出了一身的汗,好在头上的汗并不多,都被清凉的风吹走。 路边有不少的百姓,拖家带口,从境州向这里逃难,有的是拉着车子,有的手里还牵着牛羊。 随着西行,地势变得越来越高,后来成了陡峭。 在路的尽头,奔腾着一条大河,就是濮水。 这里是山区,有层层的梯田展现在面前,上面种着青青的苞谷。 “大帅!”先锋官梅轩过来见礼。 “斥候派过去了吗?”李清问道:“哪边是什么情况?” 这时李清才看到梅轩手里一直拿着一张图,那张图被展开,上面标注着天越军的军力部署。 “大帅,据我们侦查分析,敌军的布置有明显的缺陷,你看这里。”梅轩指着地图说道:“一是敌军离河岸太远,这会留给我们充足的渡河时间。二是它的营地西南脚,过于靠近伏龙山,如果我们在山上滚下大石,完全可以砸破它的围栏,士兵可以趁机突袭。” “你想过没有,天越军为什么要这么布置?”李清问道。 “大帅,用兵之道,正奇结合,既然有这样的机会,我们何妨试试?我们可以把兵力控制在两千人之内,即使是敌人的圈套,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梅轩说道。 李清沉默。 濮水即使流水激荡,依然清澈。 河的两边竟然长了很多的尼罗树,开着蓝色的花朵。 “谁带兵?”李清问道:“你要亲自去吗?” 第六十九章 夜袭 赵木木悠闲地衔着草根。 夜晚的草地上还是有些凉,所以他铺了一条毯子,才卧在上面。 今天是阴天,东南的那轮红月完全藏在云间,只有西北那轮红月透过薄薄的云洒下少许月色。 他旁边的家伙,居然在草丛中睡着了,打起鼾声,好在濮水的水声很大,遮住这些声音。 远处,就是敌军的营寨,火光下,可以清晰地看到巡逻的士兵。 赵木木他们选的这个位置不远不近,正可以避过对方斥候的侦查,在一个山冈上,这里可以遥遥地看到河对岸自家的营地。 这个季节卧伏在草丛中还不算遭罪,如果是七、八月份,蚊虫遍地,根本待不下去。 在这里,他们已经待了三个夜晚,每天都是天黑后悄悄渡河过来,快到黎明的时候又会悄悄回去。 他知道他们在等待一个时机,可这种等待也确实让人心烦,都三天了,敌人还是没有动静。 “呸”,他从嘴里把嚼烂的草根吐出来,又狠狠地踹了旁边打鼾的家伙。 “行动了?”那家伙终于停止鼾声醒来,只是还处于懵逼状态,居然拿着家伙起身,被他一把拉住。 不知道今天晚上是不是还要白熬一夜?他想。 有“轰隆隆”的声音从河对岸传来,他转过头,看见自家的营地灯火阑珊,渐渐的有厮杀声传来。 遇袭了,终于遇袭了。 “准备”带头的将领下了命令:“行动!” 河对岸。 当大石从伏龙山滚落,如料想的一样,轻易地撞开了敌军西南角的围栏。 巨石带着巨大的响声滚滚而下,还腾起一片烟尘,如同坠落红尘。 现在,需要一场胜利来鼓舞士气,哪怕是很小的胜利。 两千人对上二十万人,哪怕偷袭成功,对敌人也没有多大的杀伤力。梅轩还是觉得李清太保守了,看着前面一切都如他预料的一样,心想,如果偷袭的是一万人,那将是多大的胜利? 他摇了摇头,明面上还不能说保守,只能说少年老成。 “进攻。”他挥手说道。 两千玄甲士兵融入夜色,在淡淡的月色中杀入敌营。 不远处有奔跑的士兵,还有慌乱的喊声。 一个个帐篷排成了一片云,不时跑出衣冠不整的士兵。 “杀”,要趁着他们慌乱,给予最大的杀伤,最好把他们杀死在半睡半醒之间,甚至梦中。 如果有一万人,那就更好了。他还在想。 帐篷里没有人,他又冲进第二个帐篷,还是没有人,第三个,第四个---------,还是没有人。 “将军,我们中计了,帐篷里根本没有人。”有人对他说道。 不用汇报,他已经看到周围的火光,和扑过来的黑压压的敌人。 唉,幸亏没带一万人。他又在想,然后就是杀戮和拼命地突围。 在天越军营地出现的情况,是赵木木他们预料之中的事,他们等待的就是这样一个时机。 天越军的计划里,就是在布置大营时留下破绽,让敌军过来偷袭。他们在这个时候,反偷袭敌人空虚的军营,烧掉敌军的军需物资。 前面的营地,火光忽明忽暗,比起前两日,喧嚣少了不少,看来敌人偷袭的兵力不在少数。 “跟上。”有低沉的声音传来,还有极轻且匆匆的脚步。 暗羽从黑夜中射出,正射中岗楼上士兵的咽喉,士兵无声地倒下。几个灵巧的身影翻过营门,轻轻把大门打开。 只要不被敌人发现,他们打算不进敌军休息的营帐,先悄悄寻找到粮草,等火起的时候,再趁乱大杀四方。 赵木木跟在队伍里,觉得老天一直在帮他们,今夜月色暗淡,直到他们看到成堆的粮草,都还没被敌人发现,可隐隐中他又觉得又什么不对。 “点火,快点火,不要耽误时间。”有声音催促道。 粮草被一块巨大的油布盖着,当他们把火把靠近油布的时候,油布却自动掀开,那里面并不是粮草,而是一列列玄衣铁骑。 同一天夜里,两边都在偷袭,两边都在埋伏。 若干年后,是否会成为经典的战争案例。 忽明忽暗的火光已经被熊熊大火代替。 相同的时间,两边进行类似的杀戮。 赵木木挡住敌人劈过来的长刀,腰刀横推,扎进敌人的肚子,而这时他看见一把长枪刺中了伙伴的脖子。 这并不是拼命的时候,有一丁点儿迟疑,便会被敌人围杀。这毕竟是敌人的营地,而对方准备充足。 “快撤,从来的地方突围。”赵木木喊道,灵活地避过长枪,开始奔跑。 放粮草的地方,是敌人营地心脏的位置,他们很狡猾,把赵木木他们放进很深的位置,才开始动手。 这不是战斗,是追逐,屠杀。 整整四千人的偷袭队伍,跑出来的还不到一百人,带头的主将在围杀中战损。 他们来时藏船的地方显然不能去了,那个方向涌出无数玄衣铁骑。 好在,他们还有后手,在另一个地方隐藏了一些船。 直到登上船的那一刻,他们惊魂未定的心才稍稍落下,目瞪口呆地相互看着。 每个人都浑身是血,身上布满了伤口,有的没有头盔,有的为了跑快脱去甲胄,连赵木木都觉得,现在绝对可以用丢盔卸甲来形容。 “呸”,一口血痰被赵木木吐出,说道:“这些唐国人真他娘的狡猾。” 没人接话,四千人才逃出不到一百,死里逃生,此刻他们心有余悸,暗自庆幸自己还活着。 有人默默地用濮水擦着脸上的血迹。 “快看,有船。”有人说道。 赵木木抬头看见有船径直从对岸向他们驶来。 是唐国的人,和他们一样,偷袭未成,想逃回去,只是机缘巧合让他们碰到一起。 “杀了他们,为死去的弟兄们报仇。”他听见对方的船上有人喊道。 这面的人也纷纷拿起了刀。 在濮水的中间,两支溃败的队伍相遇。 每支队伍都觉得憋屈,都想为死去的弟兄们报仇。 恰恰,他们还势均力敌。 这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时刻。 没有任何可说的,有兵器的会拼命去砍去杀,没有兵器的也会扑上去,用手掐,用牙咬。 他们作对厮杀,很多是双方抱着,一起沉入濮水。 赵木木对阵的是一个高大的赤手空拳的军官,他的腰刀劈向对方脖子的时候,被对方用手一把抓住,然后对方的另一只手掐住了他的脖子,用力扭断。 最终,他没有回到濮水的西岸。 第七十章 等待 这只是一场试探性的战斗,就是相互摸摸对方的底。 因为背嵬军和虎豹军还没到了,双方的战略对峙态势还没完成。 对于这样事关国运的战役,没人敢轻易开展。 有时候战争不仅仅比的是力量,还有毅力和忍耐。 境州。 群山如海,层峦叠嶂。 一个人行走在群山之间。 两边的山壁并不陡峭,却是树木茂盛,郁郁葱葱。 不时有猿啼声传来。 一壶酒,被他拿在左手。 一把刀,被他拖在身后。 因为酒,他变得半醉。 因为刀,他才浩荡天地。 踉跄地行走在山路上,其前面有风,有雨,还有飘落的叶子。 一个醉汉。 一个刀客。 不知是人醉,还是心醉。 他的刀劈向了风,还劈向了飘落的花朵。 却劈出一片血雨。 山间雨骤风急,慢慢汇聚出一个人的影子。 “牧野,花非人已经战死,你的部下也都死光了,你还要抵抗多久?”影子说道。 多久是多久?他不知道,他只是对着酒壶痛饮一大口酒。 也许就是一大口那么久。 他的兄弟,三万多人,在平阳之战中,死的只剩下他自己。 所以,他并不怕死。 死和活着就是一大口气的事。 只是,他不想浪费自己,想尽可能多杀些敌人。 一边饮酒,一边杀人。 半梦半醒之间,刀光卷帘,黄花瘦。 那个风雨中的影子被刀光略过,又化成无边的风雨。 雨下得更急,雨滴是山石。 摧毁了树,摧毁了野草。 就是没有摧毁刀光。 刀光似水,在山石间流淌,那割裂和碰撞发出的声音,就是流水声。 境州是唐国的境州,他是赤甲军的一员,只要他还活着,就不会停止反抗。 反抗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等待。 也许他会等到黎明,等到唐国大军的到了。 但这些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的执着与坚持。 在他的眉心亮着一盏紫色的燃灯,头上闪耀着明亮的光环。 疲惫,这些天他一直在战斗,怎么会不疲惫?只是心里在喊:“多杀一个,再多杀一个。” 支撑他的还有酒。 一草一木,雨骤风急处,全是敌人。 花非人大元帅死去的时候,告诉过他们,不要投降,投降唯一的命运就是被坑杀,像长平之战那样。 即使大元帅不说,也不会有人投降。被坑杀这个结果大家当然知道,还有一点,那就是唐国人的骄傲。作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唐国人,去投降低劣的西岐,那是比死还让人接受不了的事。 显然,现在捕杀牧野的这支队伍,不再是普通的军队,而是专业的捕杀队伍,可对牧野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他是在战阵中锻炼成长起来的,练的是杀人技,所有的花俏在它面前都不值得一谈。 喝一口酒,杀一个人。 杀人是为了捞更多的本钱,喝酒是为了庆祝杀人。 直到山谷里,路两边,只有风雨,没有人。 直到远山传来的狼叫。 “狼人,他妈的狼人!”他喝了一口酒说道:“这玩意也要趁人之危。”他并不害怕,还浅浅地笑笑。 这玩意一直在醉人之国的西边,西岐的北面,那片广阔的草原上。 今天居然出现在唐国的西疆。 牧野醉眼蒙眬,在他视野的尽头出现数十个人身狼头人,一个狼人有两个成人大小,身体魁梧强壮,只是狼头太丑。 牧野依旧拖刀前行,可他的酒已经不多了。 那些狼人并不是走,而是跳跃着前行,每一次跳跃,都有几丈远。也许只有无羽箭才是对付他们的利器。 迎风一刀。 刀光炸裂,最先来到的狼人被纵着劈成两半。 又有一刀,携雨前行,将一个狼人拦腰斩断。 风雨中,刀光停歇,牧野拄着长刀,喘着粗气。他晃了晃酒壶,里面没有一滴残酒。 一个更加高大的狼人从狼人的队伍中缓缓走来,手里拿着实心青铜大棍,狼嘴里吐出人话:“你很强!只不过到了强弓之末。也许你现在连刀都提不动。” 刀光又起,一个狼人头颅斩落在地。 “老子最不爱听这样的话。”牧野说道,刀光收回,长刀被他重新拄在地上。 “你这不是找死,你这是想死。”狼人头领无奈地说道,身上散发出无限的光芒,长棍单手递出,不是横扫,而是前捅,招数怪异。 长刀碰到棍上,长刀飞出。 青铜大棍继续前进,并没因为长刀改变一丁点儿方向。 青铜大棍的前方就是牧野,牧野在笑。 并不是他还有后手,而是他觉得自己就要解脱,就要去见自己死去的兄弟。 这一刻,他等待很久,从平阳之战后一直在等待。 “他不能死。”有声音在风雨中传来,还传来了一个拳头。 拳头并不粗壮,很白,甚至算的上秀气。 拳头和青铜大棍的前端碰在一起。 搅起一片风雨。 一拳,将青铜大棍打成铜饼,将三境的狼人首领打成一堆肉泥。 三境啊,而且还是狼人,同境界要比人类强横不少,却被一拳打成肉泥。 那一拳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拳,几乎连元气都没用上。 如果现在有酒就好了,牧野想喝一大口。 “我有酒。”少年居然递给他一个葫芦,很压手,咣当一下,满满的酒。 “你不能死。”少年看着去时比来时快的多的四散的狼人,对牧野说道:“我还有很多的事需要你做。” “比如,把逃散的赤甲军集合起来。”少年说道。 “我们在等待,敌人同样在等待。我们等待的是背嵬军和虎豹军。西岐等待的却是狼人部队。”少年并没有介绍自己,而是继续说着这个话题,一脸忧虑:“我们的兵力本来就不占优势,如果再有狼人帮助西岐,情况确实危急。现在,对我们来说,每一个兵源都非常珍贵,所以,请你尽最大可能收集每一个能收集到的逃亡赤甲兵士。” 可现在,牧野最想问的却是:“你是谁啊?干嘛操那么多心?” “我是李清。”少年终于说出了名字。 这片山谷已经被摧残的不成样子,狼藉一片,树断花折,可只要有风,有雨,有时间,很快,又会回到郁郁葱葱的样子。 第七十一章 布局 四月初五。 虎豹军准时抵达陇西北线,隔着虎跳山和西岐天齐军对峙。 四月初十。 背嵬军抵达铜梁县,距西岐东线布防的天风军三十里,相隔汉水,比预定时间晚了一天。 背嵬军只休整短短两天,急渡汉水,过支岐山,出击长陵城,呈现战略出击态势。 前锋部队两万人,在野麦岭与敌军八千人遭遇,大败之。 四月十六。 背嵬军兵锋抵达长陵城下,天风军并没有固守长陵,直接后撤五十里,驻落羽山,守夔门,据险而守。 同日。 西岐天齐军三万人,诱敌五千人于虎跳山,围,灭之。 至此,两军相持态势基本固定,初期布局完成。 玄衣铁骑大帐。 梅轩左手包着麻布,一瘸一拐走进来,正要行半跪之礼,被李清一把扶住。 面前,一个巨大的桌子上,铺满厚厚的沙子,沙子被塑成山水的模样,有小旗子插在上面,旗子上写着名字。 这东西很新鲜,梅轩头一次见到,是这个世界没有的东西,李清根据上一世的认知,整出来的沙盘。虽然还有点不习惯,但清晰,立体,比地图好太多。 “大帅,上次的事,如果不是大帅想的周全,我怕是要犯了天大的罪。”梅轩感慨地说道。 他本来心里还是对李清有一点小小的不服,经过这件事后,算是彻底服了。 老成,想的远,还想的细。 他觉得,六皇子不比五皇子差。 他看向李清,李清却一直看沙盘。 “背嵬军已经动起来了,攻击态势明显,基本完成兵部制定的战略意图。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做?怎么给予天越军有效打击?”李清说道,没有回头。 吴东风给梅轩到了一杯茶,把李清的话头接过来:“我们是骑兵,攻城对我们不利,最好是把敌人拉出来野战。伏龙山西十里,有一个叫放羊坡的地方,地势开阔,山势平缓,有利于野战。可怎么把敌人拉出来?”他用一个长长的杆子指给梅轩看。 “我是这样想的:要把敌人拉出来,就必须攻击他必救之地。”李清转头看着梅轩说道:“什么地方才是他必救之地?比如他的总帅府,李天野住的地方。” 他伸手拿过吴东风手里的长杆子,指向标着白板城的地方说道:“白板城,离这里不远,李天野的帅府就设在这个地方。我们要做出饶过天越军直击白板城的态势,只要我们做的足,做的像,天越军就不能不救,不得不救。” 梅轩早已站在沙盘的边上,紧紧地看着标着白板城的地方,似乎,他有点儿明白李清叫他来的原因。 “你的伤势怎么样了?”李清问道。 这时候问伤势,不仅仅是为了关心,肯定还有其它原因。 梅轩笔直站立,左手握圈几下,表示没问题。 “我想让你带三万人,过濮水,绕伏龙山,过涡河,经山门县,做出直击白板城的态势,把天越军给引出来。可这一趟十分凶险,甚至九死一生。” 白板城在敌军的中心,突过去的三万玄衣铁骑会被重重包围,很难逃出生天。 所以,李清才会问梅轩的伤势,才会把话挑明。 梅轩单膝下跪,右手横放胸前,行了军礼,大声说道:“大帅,这是梅轩的荣誉。玄衣铁骑没有畏死的人,我会坚决完成任务,死不足惜。” 李清点了点头,看着吴东风把梅轩扶起,说道:“这样,为了更加灵活机动,重甲不必穿了,只穿轻甲。另外,会有残余的赤甲军暗中配合你们。” 随后,三个人又谈了很多细节上的问题,包括军粮马料问题,箭疾武器问题,路上会出现的种种情况,如何搭桥过河,还有完成任务后的突围,从什么地方突围,向那个方向突围,如果突围中遇到强敌拦截怎么办? 最后,梅轩还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到达白板城,发现那里兵力真的很空虚,是否可以变假成真?” 李清沉思一会儿说道:“那就攻下它,灭了它,把李天野活捉回来。”当然,这种可能性极小。 直到四更天,梅轩才迟迟离去。 剩下的两个人还没有休息的意思,吴东风把喝淡的茶叶倒了,换一壶新茶。 “如果我们把三万人撒出去,天越军就是不出动,不上钩怎么办?”吴东风说出李清最忧心的问题。 是啊,孩子撒出去了,狼没捉到,人才两空,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可是整整三万玄衣铁骑?失去了,无论对李清个人,还是对唐国,都是无可挽回的损失。 “还有,即使天越军上当,我们剩下的六万玄衣铁骑是否能战胜二十万天越军?”吴东风继续说道,这些问题虽然谈了无数次,依然让人忧虑。 “所以,我们在布局上,要细了再细,不放过一个细节问题,把能想到的尽量全部想到。” “可人算不如天算,再细的布置难免还是有缺漏。” 吴东风似乎想起什么来,对李清说道:“还有一点,我们别忽视了,就是狼人的部队。虽然现在看来,狼人的大部队还没到来,可万一他们早到了呢?要想到一种可能,在放羊坡,我们和天越军对战的时候,狼人的部队突然从后面袭击我们。” 李清沉思,喝掉了杯中的茶水,说道:“那就把斥候放的足够多,足够远。”可只有六万部队,再多,又能有多多? 外面,天渐渐明朗起来,早起的鸟儿传来叫声,寂静的军营也有了喧哗,火头军已经开始生火做饭,有炊烟袅袅升起,饭香味儿悠悠飘荡过来。 “大帅,你也睡一会儿吧。”吴东风打着哈欠说道。 “好。”李清吹灭了点了一夜的灯火,把刚想起来的一件事对吴东西说道:“等梅轩出发后,你来做先锋官。” 一夜未眠,因为有太多的东西要筹划布置,可再好的筹划布置都不能是呆板的,一成不变的,要因地制宜,随时而变。梅轩即使受伤了,李清还是在这件事上选择他,是因为他足够灵活,随机应变,否者,上次偷袭被围,他不会活着回来。 第七十二章 行动 伏龙山脚下。 旗帜飘飘,军寨连云。 一对对天越军在烈日下操练,喊声阵阵,杀气森森。 莫道明斜躺在中军大帐,手里握着装着半杯尼罗酒的杯子,蓝色的荧光一直在杯子里流淌。 前面,有六个舞女摇动身姿,轻歌曼舞,是西岐特有的采云舞,模仿的是神女采云。 不看舞姿,光看长相,六个舞女个顶个漂亮,再加上舞蹈的功底,气质自然于常人不同。 他的身下,是采自云雾山的玉石,上面覆盖着柔软的白熊皮,即凉爽又柔和。 参将悄悄地饶过舞女,来到他的身边,低下身子,在他的耳边说道:“玄衣铁骑的那支军队已经过了涡河,达到山门县。李总帅发来军令,十万火急,要我们即刻回援围剿。” 屁!要回援,三天前就开始回援了,还要等到这时候?莫道明坐起身子,轻饮一口尼罗酒,眼睛并没有离开舞女。 “河那边的动向呢?”他问道。 “除了玄衣铁骑的五千前锋军在河对岸不动外,它的主力撤离中绵,向东退去。”参将说道。 “拿地图来。”舞女们借机退出,一张巨大的地图被士兵们铺在地上。 “大帅,这已经是李总帅第三次来军令了。”参将劝道:“如果我们一直不动,会被朝廷问责的?” “何况白板城确实危在旦夕。”他继续说道。 “这个小孩,还是有一套的。”莫道明看着地图说道,似乎才反应过来参将在说什么,他回了一句:“被问责,也比被坑杀要强。” “玄衣铁骑的主力要去哪里?”他喃喃自语,很久之后,目光在地图的一个地方停下来,再也没动过,那地方标着三个字“放羊坡”。 “放羊坡。”他说:“这个小屁孩主力东撤,根本就是骗人的,这瞒不过老子,他们要迂回,想在放羊坡设伏,围歼老子。” 那杯酒被他一饮而尽,似乎一切都明晰起来。这些天,看着他一直都在听歌看舞饮酒,其实他一直都在思考,思考对方的作战意图,现在,他终于想通,一切行为都合理了。 “倒酒”他说:“长平谷之战不会在西岐出现第二次。” “大帅,我们怎么办?还是静观其变?”参将请示道。 “当然要带兵去山门县,围堵那支玄衣铁骑。”莫道明说道。 听了这话,参将忍不住心里吐槽,还不是一样吗? “这是唐军想让我们做的,那我们就做给他看。”莫道明又回到半卧的状态,表情轻松,继续喝着尼罗酒。 参将也明白过来说道:“我们表面上出兵去追,实际上陈兵于放羊坡,将敌军反包围。” “不”,莫道明摇着头说道:“我们不去放羊坡,我们渡濮水,东进中绵,切断他的补给,等他回军之时,我们在中绵县设伏,围剿他们。” 这当然比在放羊坡反包围更高明,既然敌人想在放羊坡设伏,那在那个地方他们早有准备,有大量斥候存在,反包围的意图容易被敌人侦查出来。 如果在中绵设伏就不一样了,敌军成了被牵着鼻子的羊,被动,回援仓促,而天越军变被动为主动,以逸待劳,守株待兔。 参将越品越觉得大帅计策高妙。 当夜,有三万天越军出营,直奔白板城而去。 四月二十一日。 玄衣铁骑主力在中绵县消失的第三天,天越军开始行动了。 看着濮水上千帆启动的景象,无力感瞬间涌上吴东风的心头。 大帅啊!恐怕我们猜错了。他想。 自己才五千人,这仗怎么打? 可仗还是要打,要利用敌人上岸时的慌乱迎头痛击,还要利用骑兵灵活性强的特点,对敌人进行骚扰打击,但决不能正面硬刚。 难道,大帅的意图被敌人猜到了?如果那样,事情就麻烦了。他不敢再想。 “不要留人,全员出击,击杀上岸之敌。待敌人多到无法抵抗,直接撤退,不要犹豫。”他下出了出击命令。 岸堤上,玄衣如铁,马蹄声声。 那些刚爬上河堤的天越军直接被斩于马下。 鲜血快速地阴湿了整个河堤。 有成小队编制的天越军上来,直接被铁骑冲散,刀光略过,枪影飞舞,留下一具具尸体。 可天越军越来越多,渐渐地成了战阵,那些冲上去的铁骑,不仅没有冲散,而且自己泯灭在战阵中。 “走!”吴东风高喊,风一样带着队伍向东奔驰而去。 如果梅轩在这里肯定不会选择这个方向。 果然,才走出不到一里,有天越军骑兵从树林中杀出。 看样子不下两万人。 “两万人,也想拦住玄衣铁骑?”吴东风笑了,这也有点太看不起玄衣铁骑了,他几乎连一点停顿也没有,直接杀了进去。 对方是长枪,而玄衣铁骑使用的是陌刀。 借着马力,吴东风拖刀而行,陌刀避过长枪,扫在敌人的腰上,势大力沉,居然劈断敌人的铠甲,将敌人拦腰斩断。 刀势并没有因此停止,迎风而上,带着流淌的血迹,斩在敌军的马头上,马头随风而落。 玄衣铁骑不仅是唐国最强的队伍,也是这个世界最强的队伍,没有之一。它有它的尊严,更有它的实力。 哪怕西岐最强的队伍以四对一,依然不落下风。 陌刀挥舞,人头落地。 在铁血的天越军骑兵队伍里,玄衣铁骑硬生生趟出一条血路。 在真正的骑兵对抗中,没有马嘶人叫,只有兵器对抗声和切割生命的声音。 有成片的天越军倒下,也有玄衣铁骑一个个死去。 终于,吴东风斩断一个敌人的臂膀后,前面一片豁然开朗,杀穿了。 他没有停止战马的脚步,只是回头看了一下自己的队伍,队伍明显瘦了很多。 又跑十多里,见后面没有了追赶的队伍,他才让战马慢下,人要休息,马更要休息。 “点一下人数。”他回头吩咐道,解下水囊,喝了几口。 和自己的安危相比,他更担心李清所带的主力。天越军不按常理出牌,肯定有它后续的安排,不知道主力会有怎样的遭遇?现在看来,在放羊坡伏击肯定是失败了,敌人的主力都在这里,哪还有人去放羊坡? 不久,人数清点完成,才三千多一点,阵亡近两千人。 他来不及悲伤,现在有要紧的事情要做,要尽快派人通知主力,告知真实情况,尽量将损失减到最小。 “轰”,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巨响,路的尽头,有个小小的山岗,一队人马慢慢从那里显露出来。 第七十三章 伏击(一) 境州和瓜州,地势明显不同,境州全是山地,而瓜州以平原和丘陵为主,即使丘陵,地势也较为平缓。 这里,就是坡度极缓的丘陵地带,地势开阔,又有高岗和山林,易于藏兵,也利于大规模作战,是伏击敌人的好地方。 那队人马慢慢地靠近,西岐的天龙战旗映入吴东风的眼帘,在它的旁边,还有一面旗子迎风招展,上面赫赫地写着一个“莫”字,是莫道明的帅旗。 奶奶的,连主帅都来了,这明显是不让自己活的意思。吴东风冲着那面帅旗吐了一口浓痰,看了看周边,不过,莫道明确实有才,这地方选的不错。 后面也传来隆隆的声音,吴东风没有转头,不用看,他也知道,那是后面的敌人追上来了,如果没猜错的话,两边也有敌军。 现在,吴东风有点儿后悔逃跑的时候没有细想,不该选择这个方向,如果是梅轩带兵,也许会选着向北或向南逃走。自己当参将时间太长,带兵还是经验不足。 三千人,被十几万人包围,这怎么逃? 他看了看身边的战士,盔甲上都是血迹,有的是敌人的,有的是自己的,受伤的战士并不在少数。 可他们目光一直坚定,腰杆也挺的很直。 “呜呜呜”,敌人的牛角号响起,这是进攻的号角,前方敌军骑兵战马已经开始小步慢跑,这是为了蓄力,只有到了三百步的时候,他们才会冲刺。 两侧,吴东风也看到了敌人的战阵。 满山遍野的敌人,号角声连连。 这不是四面埋伏,这是十面埋伏。 当年的长平之战是不是这个样子?想到长平之战,吴东风在这个严肃的时刻里居然笑了,笑的声音很大,很放肆。长平之战,是唐军心中的天王山,是他们永远的骄傲。 老子这点人又算什么?就算挖坑埋了,才用多大的地方?他想。 他的眼睛看向远处,在帅旗下,那个家伙盔甲外还披着一个红色的斗篷,十分拉风。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突进去,把他杀了,那样,即使死,也值。 不能让敌人冲锋,自己先动起来,这一直是玄衣铁骑的理念,也是他们制胜的法宝。 “分成两队,不要正面顶,从两翼夹击。”吴东风下达了出击的命令。 两条黑色的龙如旋风般分开,奔驰,沿着两翼冲上前面敌军的战阵,他们人数不多,但气势很足。 “这就是玄衣铁骑!”帅旗下的莫道明感叹地说道:“无论个人素质,还是整体实力,战术打法,都无可比拟。有它在,唐国就灭不了,所以,无论如何,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它灭了。” 他挥了挥手说道:“把两翼的人马压上去。” 这只是一对小小的人马,不是他关注的重点,他关注的重点是玄衣铁骑的主力,必须快速把这支小队伍灭掉,才能腾出更多时间围剿玄衣铁骑的主力。 有两支兵马从天越军的主力战阵分出,迎击玄衣铁骑。 碰撞、厮杀、相互收割生命。 吴东风的陌刀还在拖行,在那把刀的轨迹上血肉乱溅,肢体横飞。 终于有把铁血大枪拦住了他的去路。 那把枪闪耀着光芒,带着风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他刺来。 陌刀滑出诡异地变了方向,劈在对方的枪尖上。 可那把枪变成了棍,在刀锋上滑行,扫向吴东风的手腕。如果扫中,吴东风的那只手会断掉。 吴东风当然不会让对方扫中,因为他的另一只手持着腰刀将对方拿枪的手臂砍下。 前面,敌人似乎还在增加,越来越多,不断地向这边。 应该杀了不少敌人,这样死也够本。他想,顺手帮旁边的战士挡了一枪,腰刀前冲,捅进敌人的肚子。 借着喘息的机会,他瞟了一眼,身边的战友又少了大半。 后面的杀喊声响起,他知道追兵围上短兵相接,可这时候他还能有什么法子?只能尽可能地多杀敌人。 疲惫感越来越明显,陌刀变得也越来越沉重,似乎随时有拿不起来的样子。现在,他更多的使用的是自己的腰刀,更轻巧,更灵活。 终于,他开始受伤,身上不时会被长枪刺中,虽然有铠甲护着,那些长枪总是能从缝隙戳中他的身体。 自己会死在这里,可那也是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死亡,在玄衣铁骑人的心里,没有投降的感念。 “咣”的一声,他的陌刀掉在地上,不是被敌人打飞,而是他实在无力去拿。 那面帅旗下的人端着酒杯,喝起尼罗酒,看见远处的吴东风看他,举起手中的杯子。 “奶奶的,老子都快死了,你还有时间喝酒?”他又骂了一句粗话,他只能骂骂,以他现在的实力,根本无法突进去杀了那个拉风的家伙。 “轰隆隆----------”,这这声音很熟悉,是大队骑兵奔跑的声音,可自己都这样了,还有必要杀鸡用牛刀吗?可见莫道明对自己的重视。吴东风苦笑了一下。 远处,传来厮杀声,并且越来越大。他看到对方的主力战阵出现混乱,情况不对! 那声音是大队骑兵奔跑的声音,可似乎,比这声音更熟。他用腰刀吃力地挡住敌人刺过来的长枪,顺手抹了对方的脖子,又仔细地听了听。这声音太熟悉了,他听了十几年,几乎每天都在听。 玄衣铁骑的声音!绝对是玄衣铁骑的声音!那声音里的独特,只有他这样十几年的老兵才能听出。 “援兵!看,我们的援兵来了!!”身边仅剩的战士有人喊道,声音高亢,激动,充满对生命的渴望。 在敌军混乱的战阵中,出现一面猎猎大旗,那旗帜红色的底子上绣着黑色的雄狮,正是玄衣铁骑的战旗。 吴东风激动之余,眼里出现迷茫,他不明白为什么这里有一支玄衣铁骑,自己的主力不是去放羊坡了吗?但无论怎样,这确实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这些几乎要绝望的战士们似乎打了鸡血,爆发出无穷的力量,陌刀霍霍。 这就是信念的力量,吴东风笑了笑,不说别人,自己还不是一样? 只要生命存在,就会有奇迹。 他挺起腰杆,策马前行,一股气势又在他的身上慢慢升起。 第七十四章 伏击(二) 玄衣铁骑出现在这里的战场,让吴东风疑惑,可更疑惑的人却是莫道明。 他为什么要在玄衣铁骑主力消失第三天才开始行动?当然是为了确认很多信息,他要确认玄衣铁骑主力是否真的离去,他还要确认是否有唐军渡过濮水,向放羊坡方向迂回进军。 直到他确定了这些消息,所以才会觉得,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敌人的主力。 平林岭,是这个地方的名字,因为它足够平,还有林子,也有岭。 这是通往中绵县城必经之路,也是最宽阔的地方。 就像李清会选在放羊坡作为伏击的地方一样,在中绵县,这就是最好的伏击地方。 他看向那支如狼似虎的玄衣铁骑,粗略判断对方的人数并不是很多,大约有一万人。他不明白就这点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气势? 一万人,能吃得下。他想,应该是玄衣铁骑专门留下守卫的部队,如果吃下它,玄衣铁骑主力的人数会更少,更容易围剿。他得出自己的判断。 “不要慌!打旗,让两边的战阵聚过来,前面的骑兵顶住,围死他们。”莫道明下出命令。 “才一万人,有什么好怕的?”他说:“只是敌人的留守部队,不是主力。” 这一万人的玄衣铁骑开始推进的很快,后来渐渐缓慢下来,当天越军两侧的战阵抵达时,它被包围起来。 似乎陷入泥潭。 唯一改观的是,吴东风这里轻松不少。 “让地趟队上去。”莫道明吩咐。 一支几百人的队伍,每个人都是一手拿着如锅盖般的盾牌,一手拿着镰形弯刀,悄然潜入围剿的队伍中去,他们身形比较矮小。 于是出现怪异的一幕,在玄衣铁骑的前面,出现一个个盖着的铁锅,那里不时飞出刀光,奔向马蹄。 顷刻间,一匹匹高大的战马因为失去前蹄而摔倒,从马上掉下的玄衣铁骑士兵也会被刀光收割。 这是莫道明为对付玄衣铁骑,专门训练出来的秘密武器。人是无敌的,马也高大威猛,可马蹄却是薄弱的,经不起一刀之力。 他本来想等围剿玄衣铁骑的主力时用,可碰巧遇到了这支气势十足的队伍,先练练活。看来,效果不错。 大地在震颤,扬起微尘。 似乎有无比沉重的巨兽在地上行走。 路的另一边,最西面也响起“轰隆隆”的声音,这次更加沉闷,类似雷声。 一排排黝黑如铁般的骑兵队伍出现在路的尽头。 “是重骑!重骑!!”不知道是谁喊了出来。 玄衣铁骑的重骑兵部队从西面压了过来。 有帅旗高挂,上面写着大大的“李”字。 “不可能!怎么可能?”吴东风失声说了出来。 “不会的,怎么会这样?”莫道明怎么都无法相信,如果玄衣铁骑的主力在这里,那在放羊坡的部队又是谁的?可面前的确实就是重骑,而且是玄衣铁骑特有的重骑,重骑都在这儿了,还能说主力不在这儿?这一刻他真的想喝酒,因为他怎么想都想不透,真的晕了。 吴东风也想不透,所以他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六皇子是鬼谷子的徒弟,料事如神,神鬼莫测!” 玄衣铁骑无敌于世,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它的重甲铁骑。 那就是钢铁组成的海浪,一波一波向你压来,摧毁一切,泯灭一切。 莫道明没想到决战会在这个地方?没想到自己成为螳螂,后面还有黄雀?李清才是一个半大的孩子,自己是老兵,猜出他的作战意图,是应该的,可他是怎么猜出自己的作战意图?难道他生而知之,真是传说中的天选之子? 他看见敌人的重骑趟入自己的战阵,这些重甲骑士不仅自己从上到下武装的严严实实,连马匹全身也挂上了锁子甲,刀砍不动,枪次不着,没有被杀的份儿,只有杀人的份儿。 有不下两千人的地趟队人员潜过去,可等了很长时间,还不见有成片的重甲铁骑倒下,这说明一个问题:那些战马连马蹄也被武装上了。 凡是黑压压重骑趟过的地方,敌方的战阵成了被收割的麦子,成片倒下,所过之处无人生还,即使不是被杀死,也会被战马踏成肉泥。 天越军的士兵并非是软皮蛋,他们一样在拼命,即使面对强大的玄衣重骑,依然悍不畏死,不要命的冲锋,遗憾的是他们的装备和战力差距太大。 有聪明的士兵并没有去冲锋,而是聚集几十个人,长枪抵地,枪尖斜着向上,对准奔驰过来的重骑。 可他们的长枪还是太弱太柔,枪杆太细,根本抵不住奔腾如雷的重骑,连人带马要近千斤重,而且不止一匹。这些枪阵只会让重骑少有停顿,又瞬间被重甲铁骑淹没。 刚才还是活生生的战士,铁骑之后变成血肉模糊的死尸。 惨烈!! 有些事是可以避免的,当不可以避免的时候,就不要回避,勇敢面对就是。 “把五万后备骑兵压上,不要留,全部压上!”莫道明果敢地说道,既然敌人的主力已经到了,还留着这么多后备部队有什么用?这些部队本来就是他留着伏击玄衣铁骑主力的。 那边。 吴东风终于和李清汇合。 他问出莫道明最想知道的问题:“大帅,你们不是去了放羊坡,怎么会在这里?” “因为我在路上想到一个重要的问题。”战马上李清面色凝重的说道:“我们忘记了莫道明的性格因素。一个人的性格往往会决定他的行为。莫道明这个人实战经验丰富,老辣,细致,狠毒,果断,自负,有谋略。但也心胸狭窄,小肚鸡肠,容易吃醋。在他看来,李天野的位置就是他的,只不过被李天野这个小人争了过去。何况现在从战略考虑不能去救,就是真的能救他也不会救。再加上莫道明是一个善于使用奇谋的人,夜袭我们的先锋营就是一个例子。莫道明会把灭掉我们看做比天大的事情,胜过一切。在路上,我就觉得我们的战略意图太明显,像莫道明这样的人一定能猜得到,而且他会反其道而用之,战场一定不会选择放羊坡,会对我们进行反伏击。” “正巧,有背嵬军的人过来参与伏击任务,我就让他们继续去放羊坡,而我悄悄绕到这里。”李清说道。 吴东风在喝了半囊的水后,觉得身上又有了力气,看着重甲铁骑在敌军的战阵中虎落羊群般肆意妄为,他的手也痒痒起来。“可为什么你知道是这个地方?” 问完这句话,他后悔起来,他想起在大帐中和李清一起分析为什么选放羊坡时的情景,这个地方和放羊坡何等相似,莫道明选在这里,李清当然会猜得到。 第七十五章 伏击(三) 平林岭。 必将因为这场战争而闻名于天下,像当年的长平谷一样。 远处,又有五万骑兵加入了战斗,那是天越军的有生力量,也是他们的精华。 如果说万马奔腾气势相当惊人,那这里的马匹已经超过十万匹。 双方似乎都拿出了自己的家底,现在主帅的谋略并不起到什么左右,要看得是各自真实实力。 玄衣铁骑的重甲骑兵一如既往地前行,无论前方是风,是雨,还是死亡。 晚霞烧满天空,似乎被这里的鲜血染红。 牛角号声一直嘹亮,战歌一直在吹响。 杀气冲天,热血沸腾。 前方,敌人的骑兵也如滚滚巨浪。 碰撞,厮杀,死亡。 人也会麻木,当杀了太多的人后,会失去激动、悲伤和同情,只会如机器般地杀了再杀。 当敌人的长枪刺过来的时候,一个重甲铁骑的战士,本能地躲避,陌刀随手劈出,眼睛连看都不看对方滚落的脑袋,已经继续策马前冲。他的刀劈进一个敌人的肚子,却不幸被敌人的枪尖从缝隙处扎进脖子。 一个又一个生命流逝。 在这里却显得是那么得微不足道。 战争的本质,就是靠死亡来赢得胜利。 “轰隆隆”的声音又一次响起,这次不是在西面,而是东面也出现了玄衣铁骑的重骑兵,对天越军形成夹击之势。 才刚在战场上有些起势的天越军,又被压了下去。 吴东风被安排了新任务,带着轻骑兵去击杀敌人的步兵战阵,不要冲阵,一击就走,慢慢蚕食。 保存自己,杀死对方的有生力量。 他像幽灵一样,截击敌人,尽量把敌人的步骑配合打破。 现在,他轻松的多,不会像刚开战的时候,是敌军攻击的中心。 蚕食完敌军的一个步兵战阵,他停下来略作休息,看向主战场,那边虽然战斗还很激烈,但作为杀场老将的他,还是能感觉到,胜利在渐渐向玄衣铁骑这边倾斜。这就是他骄傲的地方,无论人数多少,野战中,玄衣铁骑是永远的王者。 这边,他露出会心的笑容。那边,莫道明却一脸苦涩,自己二十万人,对方却只有七万铁骑,在三比一的对比下,居然还是出现败迹,如果这么持续下去,无论如何都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 难道要使出最后的杀手锏?他想。 天越军不能再失败了,西岐更不能再失败。当年的长平之战让西岐痛苦几十年,屈辱几十年。只有西岐人才知道能深刻体会这痛苦屈辱有多可怕,它会深深地植入你的心里,甚至骨子里。要苟延残喘地活着,要割地,要赔款,甚至要把西岐最漂亮的女子送给人家。 莫道明的父亲就是在长平之战被坑杀,他的母亲带着四个幼年的儿女生活,那种生活的艰辛,至今想起来都令人心酸。没有劳动力,不得不让四个年幼的孩子在前面拉耕犁,母亲在后面衣衫褴褛地扶着耕犁。他那稚嫩的肩膀破了一次又一次,后来居然起了老茧。 即使这样,家里依然入不敷出,不得不靠野菜裹腹,甚至不好的年份,要在母亲的带领下去富裕地地方乞讨。 那时,这不是个例,而是一种普遍现象,一场战争让西岐失去了七十万精壮汉子。 每个人和别国人相比都会觉得低人一等,整个国家都奴颜婢膝地活着。但国家的脊梁并没有丢,在屈辱的背后是卧薪尝胆奋发图强,慢慢地,国力开始恢复,长久的等待,才得到这样一个反击的机会。 这个机会无论对莫道明,还是整个西岐,都无比珍惜,不容错过,更不能失败! 一个长脸黑衣的汉子一直站在他的身边,这时面无表情地开了口:“可以了。”话很短,却有力。 “好,师兄!”他恭敬地回道,脱下自己猩红的披风,也脱下自己的盔甲,露出内里的黑衣。 又有两个黑衣人来到他的身边,在两人的身后聚集悄然聚集起九十六个紫衣男子,每个人脑后都闪耀着光环。 加上四个黑衣人,正好一百人。这一百人组成一个奇特的图形,似乎是一种剑阵。 一百个人都是二境以上。 他们组成的剑阵,究竟会是怎样的剑阵?威力简直不可想象。 “我们的师父,被唐皇设计陷害,不知所踪。可唐皇死了,老头子也死了,唐国还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挡我们?西岐的复仇机会来了,黎山的机会来了。只要我们破了玄衣铁骑,杀掉李清,就会在洗刷我们耻辱的路上又进了一步,现在,这样的机会就摆在我们面前,就让我们用黎山大阵灭了玄衣重骑,杀了李清,为师父报仇,为西岐复仇!”长脸黑衣汉子对着所有黎山大阵的人说道,声音高亢。 “报仇!” “复仇!” 声音如雷,气冲云霄。 不仅是黎山的人在喊,整个天越军的人都在喊。 剑光闪烁,剑气纵横。 在修行世界里,一百人的剑阵,就是大阵,何况,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修为极高。 隐隐间,剑阵上显出黎山虚影,那是剑气组成的虚影,不仅巍峨壮阔,而且剑气荡漾。 黎山大阵和玄衣重甲还没碰撞,黎山虚影和玄衣重骑凝聚出来的阳刚血气撞在一起,刹那间,火红的晚霞被冲散,无边的风生出,刮得树木哗哗直响,甚至有的树木被吹折,还吹出人间恐惧。 四个黑衣人,包括莫道明,两前两后站在黎山大阵的中间,紫衣人不定地穿插走位,变换方向,让剑气汇集并流动起来。如一句谚语说的那样,你不向大山走去,大山就会向你走来。 剑气如云,滚滚而来。 玄甲似河,浩荡奔腾。 这样的碰撞会让天地变色,山川肃然。 李清一直都在静静地看着,即使对方的黎山大阵出现,即使剑气浩荡。 他静静地看着黎山大阵趟进重甲铁骑。那是要比刚才战斗更加血腥,更加残忍的局面,碰撞的激烈程度前所未有。 “锵-------”,有长剑鸣叫。 “锵-------” “锵------” “锵-------” 黎山大阵所有长剑都开始鸣叫,似乎有了灵性,飞到黎山虚影中,象一群鸟儿,不断变换队形。 第七十六章 刀起 作为大师兄的长脸黑衣汉子明白,黎山大阵即使再强,也无法和七万这个世界上最强的玄衣铁骑抗衡,即使黎山老母还在,也不行。他要的结果一直都不是击败或灭了玄衣铁骑,他要的是黎山大阵冲过玄衣重骑,杀死李清。 擒贼先擒王,这个道理莫道明明白,他更明白。 这个年轻甚至幼稚的唐国六皇子,并不简单,上次的相互袭营就打了个平手,这次竟然能看出西岐的作战意图,没有去放羊坡,而是来到这里,如果再小看他,那只能证明自己和莫道明瞎了眼。 打乱玄衣重骑,杀死李清,在敌人失去首领的混乱中再给予敌人最致命的打击,这才是他们制定的战略。 可任何人对付玄衣重骑,都要付出代价,即使强如黎山大阵也不例外。 那些肆虐的飞剑有的刚冲进重骑,就被强大的气血冲击掉落在地上,有的被战士的陌刀打飞,好在它们似乎都有灵性,会重新飞入队伍中去。 这只是末枝,真正的场面却是无数的剑影形成漩涡,即使玄衣重骑人马具是厚实坚硬的重甲,依然被飞剑无情地切割,那漩涡中不仅有剑,还有粉碎的躯体和重甲。 飞剑时常会兴奋地鸣叫,“锵锵”之声不绝于耳,那不仅是鸣叫之声,还有铁甲被切割之声。 战场上出现最诡异的状况,玄衣重甲一直向前,不停地收割着天越军的生命。而它的最中间,有一剑阵逆旅而行,反向冲锋,不断靠近玄衣重甲的核心,断肢残臂,血肉横飞。 如果玄衣铁骑能挡住剑阵,先一步击败天越军,就是玄衣铁骑赢。如果天越军先一步到达重骑核心,杀掉李清,就是天越军赢。 输赢就是这么简单,战场也逐渐明晰。 很多的时候,战场就是赌场,将领们就是赌徒。 他们的赌资,除了天时地利人和,还有士兵的性命。 恰如人生。 战斗没有因为夜色降临而停止,只是多了两轮红月,也多了如血般的月色,多了人间看客。 可似乎夜晚的战斗更加好看,不仅是月光如波,还有修行者点燃元气发出的光芒,五颜六色,不光照亮战场,而且十分好看。 那座黎山大阵,不仅是好看,简直是辉煌,飞剑划破长空,剑光莹莹。 剑阵如船,在钢铁的海洋中劈波斩浪。 它不仅是天越军的希望,更是整个西岐的希望。 元气是有限的,燃灯也不会永久,不能让对方以生命换取时间,要尽快冲破玄衣重骑,杀死李清。 莫道明刚想提醒大师兄,却看到不可思议的一幕,对方的重甲骑兵向两旁分离,一条径直的路出现在黎山大阵的前面。 天上的白云已经被冲散,所以月色显得更加皎洁明亮,红红的月光铺在地上,和满地的鲜血融合。 除了横七竖八的尸体,这条路已经算是宽阔干净。 难道对方的修为通天,知道自己的想法?可即使知道,也不会为配合让出一条路来。疑惑的表情写在莫道明的脸上,就像自己想睡觉,有人莫名其妙送来枕头。 路的尽头在夜色中。 一个人从夜色中走来。 一把刀被他背在背上。 那是割鹿刀,人间之刀。 天下有鹿,割之。 天下无鹿,以天地为鹿,亦割之。 无甲,一袭青衣,粗衣。 李清静静地行走,像是行走在田间小陌,像是这里热闹和战斗与他无关。 这是干什么?来送死的?莫道明莫名想到,可这怎么可能?敌军的主帅会主动把头颅伸到自己的剑下?不是对方傻了,就是自己傻了。对方当然不会傻,事出反常必有妖,那只能说,事情有了易变,有了自己无法预料的情况。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想会会你们的剑阵。”李清看着黎山虚影和飞舞的剑光说道,他曾在长安见过黎山虚影,那次大的几乎把整个长安城按住,所以面对这个要小了许多的黎山虚影,他并没有什么压力。 “李清?”长脸黑衣汉子问道:“一个人对阵整个大阵?” 李清没有回答,只是点了点头。 长脸黑衣汉子长出了一口气,笑了,也许莫道明也在笑。 还是这个好,他不怕李清轻视他,他怕的是李清过于重视他们。 看来,还是高估了这位六皇子,毕竟还是少年,谁还没有个年轻气盛的时候?看着遥遥的距离,刚才那一阵子长脸汉子都有点丧气,没想到人家会这么贴心,会主动过来。既然这样,自己再客气的话,就有点对不起人家。 飞舞的长剑如群鸟一般围了过来,那座巨大的山影也瞬间把李清吞噬。 在里面的感觉和外面不同,剑气变成无数的风,吹得他粗布衣裳列列作响。人影飞舞,剑气纵横。 李清终于拔出割鹿刀,他的右手反向握刀,刀身没有伸出,而是紧贴他的前臂。 在割鹿刀出现的一刹那,有一种灵动的力量从刀身外溢,那不是天地之力,柔和,生机勃勃,充满人家烟火气,没有无上的威严,只让人觉得亲切。 这是什么力量?长脸黑衣汉子不解,他看向莫道明,莫道明缓缓摇头。 那些飞剑,似乎受这种力量的影响,变得更加欢快,似乎有靠近的打算,看来也很喜欢这种力量。 怎么能让飞剑靠近?长脸汉子双脚下顿,其它三人也是如此,于是大地生出无数的光点,泉涌般流淌到他们的脚下,又经他们的身体流向大阵,对飞剑进行加持。 他们四个人全是四境,是黎山老母的四大弟子,也是大阵的核心。 飞剑摆脱那股力量的影响,变得锐利,杀气森森。 以李清为中心,百剑齐发,势不可挡。 割鹿刀本来被李清反手握住,可他纤细的手指如抚琴般拨动,刀身瞬间向前。 刀起,伴随着的是空气中的阵阵涟漪。 有月色也被缠在刀上,像是裹住的轻纱。 刀起,如微风在在湖中泛起清波,有袅袅炊烟环绕。 一道光滑过刀身,也滑过久久的寂寞。 它不霸气,那是因为它不想霸气,它要的是人间温柔,而不是杀戮。 它不霸气,因为它曾经过于霸气,它已经厌倦那种方式。 刀起,斩落的不一定是生命,也许是因果。 第七十七章 刀落 莫道明不明白为什么李清会单刀赴会,直面黎山大阵?吴东风明白,那是李清不想看着更多的玄衣重骑死去。 吴东风也有不明白的地方,比如他不知道这是李清初试割鹿刀,不知道李清想看看强横的肉体加上四境修为到底会到达什么样的程度?不知道割鹿教导修炼的人间之力会有什么样的效果? 那把刀看上去也不特别,只不过有些厚实,太锋利些。 割鹿的刀当然要锋利,何况它割的是天地之鹿。 李清不仅懂得阵法,他对剑阵也很熟悉,像老头子这样的人,除了人间气十足,肯定也会博学多识,不可能不教他。在流花谷的时候,他也见识过流花剑阵,虽然那时它伪装成飘雪剑阵。 这个剑阵显然与流花剑阵不同,更加深奥博大,那些飞剑像鸟儿一样灵活,会随时变换形状,改变攻击轨迹,让人防不胜防。 刀起,便会有招数,李清的招数并不复杂,只是在空中横竖划了几道,像孩子拿着柳条在随意挥舞。 可莫道明感觉并不是这样,他觉得那是从无数繁华招数中精炼出来最直接最有效的招数,那几道随意的割裂,居然将空间扭曲,让有些飞剑坠落。 那些没有坠落的飞剑也改变了飞行方向,不再攻击李清。 李清的第二刀挥出,带着阵阵炊烟和层层涟漪,这一刀他劈向了大地,劈向那如泉涌般大地之力。 厚重、磅礴的感觉通过割鹿刀传来,似乎要续上割断的大地之力,可刀光化成一堵墙,让它无以为续。 光点慢慢消散,最后化为虚无。 李清的第三刀挥出,直斩红尘。 这世界上有太多的恶欲,比如自私自利,比如贪婪,比如懒惰,比如玷污,比如说谎,比如强抢,比如恶语伤人。 如果斩断恶欲,只剩下良念,比如爱人,比如节俭,比如恭敬,比如仁德,比如守信,那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一刀带着生命的气息改变人间,当然是人间之力。 所有的飞剑都停下来,大地静止,天上出现五彩的光,有白鹿和无数圣人的身影出现在天空之上,这些圣人居然在天空中弯下了腰,虔诚膜拜。 地上,所有的花朵都转向这个方向,低下头颅,表示敬畏。野兽和妖魔鬼怪匍匐在地,无比恭敬。水中的鱼儿把头探到水面,对个这个方向欢跳。 黎山虚影还在,只是黎山大阵里的所有人都楞楞地站着,反思着自己的过去,反思自己一直的卑鄙和偶尔的高尚。 这只是瞬间的事,短暂的如白驹过隙。 可即使这只是一瞬间,也造成万物臣服,神圣膜拜。 有些时刻,哪怕短暂,也会成为永恒。 长脸黑衣汉子最先清醒过来,他的脸上露出惊喜,就是这一短暂时刻,让他感悟深刻,修为从四境中期直接提升到后期。很多年了,他的修为一直停滞不前,今天晚上,在这里,居然提升了。 他转过脸,看到每个人脸上都有欣喜的表情,看来每个人都有收获。 可战斗不能停止,停止就意味着天越军失败,甚至西岐失败。 李清的刀法威势确实厉害,可毕竟是昙花一现,不可长久,何况经此一战,大家修为都有所提升,黎山大阵威力更大,鹿死谁手,还不好说呢? 长脸汉子看向包括莫道明在内的其他三个黑衣人,四个人同时露出决绝的表情。 想用黎山大阵杀死李清,也只有最后一招,那一招如果使出,会让人失去十年的修为。可十年的修为和杀死李清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这个少年太可怕了,不仅战略厉害,连修为也让人叹服。刚才他使用的力量,他们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力量,可那力量也也太恐怖了,看得出,李清才刚掌握这种力量,如果他完全掌握这种力量,会是怎么恐怖的存在?让人想都不敢想。 “杀了他,哪怕我们为之死亡。”莫道明坚毅地说道。 每个人眉心的燃灯开始更旺盛地燃烧,燃烧着的灯盏从各自的眉心飞了出来,相互靠近,汇聚成为一个拳头的的燃灯。在汇聚成功的那一刻,四个人,每个人都吐出一口鲜血。 这是黎山特有的秘术,会将四个人的修为叠加在一起,功力堪比五境。 “轰------”,黎山虚影急剧变大,大过整个平林岭,几乎堪比李清在长安城见到的黎山虚影。 无数星光在夜色中射入大阵,溶解在飞舞的剑气中。 这才是黎山大阵真正的实力,也是最大的实力。 巨大的黎山虚影不仅把玄衣铁骑压得抬不起头,天越军同样如此。不同的是,玄衣铁骑一直直着脊梁,天越军却在顶礼膜拜。 不远处,吴东风在悄悄地集结队伍,一旦李清有危险,他打算不顾一切带着玄衣重骑冲进去。 飞剑在巨大的山影中更加活跃,如同大海中快速游动的剑鱼鱼群,也如同山上飞舞的雄鹰,它的速度比之前提升了一倍,“锵锵”之声更加响亮。它们飞向更高的空中,在那里组成一柄无与伦比的大剑,带着呼啸的风和琉璃的光冲向李清。它不是要把李清斩杀,而是要把李清斩碎,化为虚无。 剑未到,风已起。 这次的风更加激荡,胜过大海中最咆哮的飓风,那些渐渐跟进的玄衣重甲骑士,即使穿着厚而沉的重甲,依然被风吹起,飘落到远处。 李清头上的木簪被吹落,于是他的青发临风飞舞,青衣飘飘,这些让他威武,也俊秀挺拔。 他的刀高高举到头顶,面容平静,眼神刚毅。 割鹿刀发出夺目耀眼的光泽,威势充斥天地,这一刻,即使它再显得普通,也不会有人认为它是一把平凡的刀。 此刻,异象再次发生,玄衣铁骑头上滚滚的血气如同被漩涡吸引一般,开始向割鹿刀方向流淌。 那是多么巨大的血气,堪比天上的云,就这样,带着阳刚,带着悲壮,流向割鹿刀,融进割鹿刀。 “刀落!”李清轻轻说道,是平时说话的语气,平静自然。 可这把刀不自然,它下落的方式更是雄壮。 刀势冲天,直割天幕,汇聚玄衣铁骑血气于一身的它真正成了割鹿天地之势。 这一刀从天而起,割裂大地,斩破人间。 这一刀,斩碎黎山,泯灭大阵。 第七十八章 到处流浪 李清第三刀使用人间之力出现的异象,万物臣服,神圣膜拜,是他没有想到的。 只是一点生命的人间之力,怎会出现这么大的阵仗?割鹿在使用的时候为什么没出现?李清不会自大地认为自己强过割鹿,而是觉得割鹿能控制这种力量,收放自如,自己只是毛皮。 可那种感觉实在太好了,是一种类似把控自己命运的感觉,难道人间之力的感觉就是这样?就是我命由我不由人? 天地并不可靠,只有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才真实可靠。 也许,天地以万物为刍狗,并不到人命当回事儿。 就如同这场战争,天地并不在乎生命,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的命。 赢了,就活着。失败,就死去。 当李清他们为胜利欣喜如狂欢呼跳跃的时候,梅轩却苦不堪言。 四月十六,他带三万玄衣铁骑的轻骑兵,从中绵向南五十里再向西,渡濮水,翻山越岭,绕伏龙山,到涡河岸边。 从这时起,被敌军斥候发现,开始了连绵不绝的战斗、突袭和逃亡的生活。 涡河,并不宽,可由于处于山地,落差较大,水流湍急,没有找到好的落脚点,很难过去。 两岸不少地方有绳索,可人能过去,马却不能过去。 马肚滩,是涡河最浅的地方,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意思是这里的水只有马肚子那么浅。梅轩不敢从这里过去,很明显,这里敌人不可能没有防守的兵士,很有可能会被伏击。 可他又不能不从这里过去,如果他真的是为了伏击白板城,会选择更神不知鬼不觉的路线,更加隐蔽。他的任务重点不在于伏击,而是通过伏击白板城这样一个企图,把天越军引诱到放羊坡。这让他有点难做,既不能有意暴露自己,也不能不暴露自己,要在暴露和不暴露之间,找到一个度。 马肚滩,就是这样的一个度。既能暴露自己,也有不得不渡河的理由。只是这样的渡河让他苦不堪言,因为对岸的敌人出击的时间让他实在难受,半渡而击。 只有一半人过去,而且铠甲武器都在马背上,敌人从不远处的树林里恶狠狠地杀来,就像一个洗澡的人,赤裸裸的时候遇到强盗。 好在,对方的人数不多,素质不强,加上玄衣铁骑都是久经战场的老兵,遇事不慌,从容迎战,只能算的上有惊无险。 一群赤脚裸背手里拿着腰刀的玄衣铁骑战士竟然轻易地杀退了西岐全副武装的军队,可见玄衣铁骑的战力之高。 进入山门县后,抵抗围剿力量越来越多,但战力并不是很强,也没组织起有效的进攻,直到天风军出现,然后又出现天越军的队伍。 之前,梅轩带领的玄衣铁骑一直保持进军白板城的态势,即使因为战术原因,会有些迂回行动,但大方向不变。 明月镇,他们和三万天风军骑兵打了一场遭遇战,战斗异常激烈,从清晨打到黄昏,最后天风大败,他们也付出了近一万人的死伤。 这里的艰苦来自有无后方作战,无论粮草还是救治伤员都要靠自己。 等到在小曼山遇到拦截的天越军骑兵的时候,他们决定不再打对抗战,保存实力,采取迂回战术,拖住敌人。至此,进攻的态势被打断,小曼山距离白板城七十里。 小曼山是一个较小的山脉,峡谷河流众多。梅轩在一个小坡地打了敌人一个意想不到的伏击,歼灭敌军两千人,然后直接进入山区,和敌人玩起躲猫猫的游戏。 陆续又有很多西岐军队加入到游戏里,直到四月二十五日,他获得确实消息,玄衣铁骑在平林岭伏击敌军成功,大败天越军,才决定不再拖延,突围出去。自此玄衣铁骑有生战力不到一万五千人。 可进来容易出去难,这时小曼山已经被围的像铁桶一样,按西岐人的说法,就是一只鸡也不会放出去。 似乎他们要把对玄衣铁骑甚至整个唐国的仇恨发泄到这支队伍身上。 红月当空,密林深处,有隐约的灯火闪亮,这是梅轩他们的藏身之地。此刻,梅轩正心情沉重地看着地图,在小曼山周围标注着敌军的布置,东面,南面,北面都有敌人重兵把守,只有西面空着,那是白板城的方向。 围三阙一,这是军事常识,梅轩不可能不知道,在白板城方向,敌军肯定布置了重兵,放出去,比在山里歼灭容易。突围,其它三个方向都可以突,就是不能从西边突出,那会正中敌人圈套。 “死地啊!”他自言自语道:“怎么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现在不要说伤员,粮草也即将殆尽,只够吃一天,如果再不突围,光饿,就要饿死在这里。 东面是回去的路,敌人布置的兵力最多。北面,敌人布置的兵力最少,可那个方向除了悬崖就是峭壁,路最难走。也许只能向南,那里的路好走些,兵力也不是太多,可再往前,就到了天风军主力地盘,弄不好就进入天风军主力包围圈。 难啊!他忍不住揉了揉眉心,目光最终还是落在向南的方向,最好是从南边突围,在天风军主力地盘边缘向东行进,这样如踩高跷一样危险,但还可行。 树林的不远处有夜枭的叫声,不时会打破宁静的夜空。 这天夜里,在黎明即将来临的时候,这支队伍悄然向南挺进。他们的马蹄被包上厚厚的棉布,马嘴也塞了一根木头。 在黄蜡口,斥候干掉了敌方的暗哨,直到摸进塞门,敌人才觉察到。一番厮杀,拨了寨子,当敌人警觉过来,组织起有效的进攻,他们已经扬长而去。 可在他们南行二十里的时候,遇到了最强的抵抗,一支四万人的天风军正和他们迎头碰上,估计是增援的围剿队伍。 现在不是硬拼的时候,保存实力,活着回去才是重点。 不得已,他们只能向西逃窜,因为东面是大山,没有路。 路是小道,泥泞不堪,蜿蜒于群山之间。 他们成了一群流浪的人。 梅轩莫名想起一句诗了,那是这个世界上着名诗篇中的一句。 流浪吧! 和孤独一起到处流浪。 第七十九章 一路歌唱 这里的山是青山,这里的水是绿水,这里的路蜿蜒曲折,行走的人疲惫不堪。 远处,山歌嘹亮。 歌声欢快,从山的那边的传来。 对于山里人来说,战争是外面人的事,于他们无关。 燕子在林间穿梭,看着天,又要开始下雨。 桃树上已经没有桃花,桃子还小,离能吃还早。 有的士兵摘了几个尝尝,太酸,差点把牙酸掉,顺手扔到旁边的小溪里,在水中沉浮几下,最终还是漂上来,随着流水而去。 人很疲惫,马也需要休息。在战士们停下来,借着山涧的溪水吃着最后一点干粮,马儿也跑到树林边吃起青草。 好在,现在是四月底,接近五月,山里雨水充足,草木茂盛,马儿饿不着。 “将军”有士兵凑过来问道:“我们下一步往哪走?”脸上带着笑嘻嘻的表情。 其实梅轩也不知道向哪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见机行事。 “我们当然去白板城,把李天野活捉,交给大帅。”这话很有气势,也富有斗志,口气很合战士们的口味,充满英雄主义。 周围的战士受到感染,气氛变得热烈起来,不再沉闷。 “等打败他们,我们去西岐找几个漂亮的女子当媳妇。”有人说道,接着引起哄堂大笑,似乎要把这些天的压抑全部释放出来。 军武中,最受欢迎的话题离不开女人。 “就你小子那本事,还几个?一个就让你爬不出门。” 又引起一阵哄堂大笑。 一个好的将军,不仅要带领战士冲锋陷阵,还要有引导战士保持高昂斗志的本事。 只是有很多忧愁一直搁在梅轩的心底,这些世界上最好的战士,不知道又有几个人能回的去?还有,到哪里去找粮食? 停止的山歌又一次响起,这次更加嘹亮,那边的山坡上,有人边走边唱,声音粗犷,内容粗俗。 走近些,看到那人手里还握着葫芦,居然是边走边喝边唱。 他行走在乱石间,穿过茂盛的草丛,径直地来到梅轩面前,把手中的葫芦扔给他说道;“赤甲军,牧野。” 这个名字梅轩当然知道,那是李清来时重点交代的名字。 一大口酒被梅轩喝了进去,酒质低劣,味道不好,可这时候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东西。 “咕咚”他又喝了一大口,并没有把酒葫芦交回到牧野手上,而是扔给下面的战士,这东西,既然送了,就不可能再拿回去。 “你们不能再向东走。”牧野说道,在梅轩身边坐了下来,双手向后,双臂支撑,腰杆挺直,坐姿不端。 “向西十里,是长亭镇,敌人在那里设了埋伏,正等着你们进圈。”牧野悠悠地说道,他扎巴一下嘴,看向那个酒葫,最终还是决定不要回来。因为才不到一圈,酒葫芦已经见底。 “哪支队伍?多少人?”梅轩递给他一块干粮,那是他最后一块干粮。 没有酒,当然要干粮代替。 牧野随手接过,咬下一口在嘴里咀嚼,说道:“天越军,天齐军,六万人,天越军是骑兵。”有干粮碎屑从他嘴里喷出。 地图被摆在前面,梅轩看了起来。 天上渐渐下起了雨,细密,绵长。 一块油布被扯在地图上面。 许久,梅轩说道:“我们还是要向前去。” 他们的后面还有五万追兵,如果不是马儿跑的快,根本甩不掉敌人,更不会有休息的时间。 前面有埋伏,后面有追兵,两边全是山,不往后,就往前,没有别的去路。 “你的打算?”牧野直接问道。 细雨中,有一队独轮车在泥泞的前行,车上披着蓑衣,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这是一支上万人的队伍,再加上是玄衣铁骑,有足够的气势,一般的车辆人马会避开或绕道,偏偏他们径直推向这里。 梅轩转头看向牧野,牧野又咬了一口干粮说道:“给你们送点粮食,我们剩的也不多,就能给你们这些。” 这不是雪中送炭,简直就是救命。前面就要有一场恶战,饿着肚子打和不饿着肚子简直就是两回事。 牧野来时是唱着歌来的,走也是唱着歌走的。 有时候生活需要歌唱,哪怕是最艰苦的地方。 当夜色降临长亭镇的时候,绵绵细雨还没停止,没有月色的大地就是一片漆黑。 风高夜黑连雨天,正是杀人的好日子。 居民王二勇早早地插上门,躲在屋子里瑟瑟发抖,他是因为腿脚不方便,才没有躲进山里逃避战乱。没有来得及的居民大都如他一样,怀着忐忑的心情等待打仗。 这里肯定会有一场恶仗,因为一天前就有西岐的军队源源不断地来到这里,并在这里埋伏,甚至在王二勇的院子里也藏了黑压压一片人。 一道闪电亮起,很久才听到轰隆隆的雷声。 借着闪电,透过窗户,看到阴森森的枪林。 “哒哒哒”,有清脆的马蹄声传来,镇子唯一的那条街是青石板铺成,所有马蹄声才比较清脆悦耳。 渐渐地,马蹄声越来越密,也传来呼喊和厮杀的声音。 王二勇看到院子里的那些士兵还是没动,静静的蹲跪在那里。作为唐国人,他很想冲出去告诉来的那些人,这里有埋伏,可他不敢,爱国之心在死亡面前如此的脆弱。 直到外面的厮杀声响彻天际,他的大门门板被撞的咯吱直响的时候,这伙人才冲了出去,院子空了,外面的仗打的却更加激烈。 有一个士兵跑到王二勇的院子,看他的穿戴应该是唐国的士兵。王二勇还是没敢出去,因为他的后面跟着三个西岐战士。 战斗在院子里激烈地进行,这是正真的搏命。外面的天色实在太黑,王二勇能看见的只是模糊的影子在不停地奔跑移动。 有一个人影到了下去,又有一个人影倒了下去,可战斗并没有停止,这说明倒下去的两个应该是西岐的士兵。 直到又一个人影倒下去,战斗才停止,借着闪电的光,王二勇看到最后走出去的并不是唐国的士兵。那个英勇的唐国士兵在杀死两个人后,最终未能幸免于难。 “我们的援军来了。”有声音喊道。听到这句话,王二勇内心开始焦虑,因为那口音不是唐国的口音。境州和西岐挨着,西岐人说话最后一个字都是重音。 又一支军队要被西岐灭了,难道这次唐国真的会败?他想。 有不少马蹄声在他门前大街上响起,接着是更加繁乱的厮杀,可他似乎听见有人喊道:“这不是我们的援军,是唐国的。” 第八十章 连环 梅轩已经开始手软,他的陌刀钝得几乎砍不动人,上面全都是大小不一的豁口。 如果不是夜太黑,敌人没有准星,他或许早就受了很重的伤。 白天,牧野的到来,救了他的命,可给的消息,也让他极尽绝望。一万五千人不到的伤残部队,前面是六万敌人,后面是五万敌人,这还怎么去活? 还好,牧野手里还有两万收拢的赤甲残军,就在不远的山里。 于是他才想到让他们扮演追来的天风军,和梅轩他们里应外合,趁乱攻击敌人,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也许是上天有意偏向他们,摊上无月之夜,让伪装的这两万人少了些被辨认出来的风险。 当梅轩和伏军激烈酣战的时候,这支伪装的部队到来让敌军心头一松。他们没有怀疑,是因为他们知道一直有一支天风军跟在这支玄衣铁骑后面追击。 他们放这支部队进来,和他们一起围剿,可这支部队进来后,并没有杀向玄衣铁骑,而是杀向他们。 按现在的兵力对比,西岐军队有六万人,唐军加起来不到三万五千人,依然在兵力上占有优势。可很多事并不是这么论的,有时候不是看人数的兵力,而是要看军心。 从背赤甲军攻击的那一刻起,西岐的军心就乱了,如此月黑之夜,谁能判断对方来多少了?有多强的兵力? 混乱一旦蔓延开了,如同瘟疫,后果极为可怕。 顷刻间,玄衣铁骑从被动挨打的份上,变成肆意追杀敌人,所以梅轩才会杀人杀的手软,从被杀变成杀人。 无月的夜,真是可爱!他想。 他们从东面来,敌人当然从西面溃逃。 “这是个好时候,趁着夜色,可以杀死更多的溃逃敌人,不能让他们回过劲儿来。”牧野建议道,却被梅轩拒绝,除了派小股人员继续追杀外,他把大部队留在镇子里。 “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说。 灯光亮起,路边的小亭被放了一张桌子,梅轩拿出地图铺在上面。 战士们没有停下,正在把街上的尸体架到住户的院子里隐蔽起来。 “我们还要再打一场恶仗。”梅轩对牧野说道:“后面的天风军还有两个时辰能赶到这里,我们就着这里设伏。” “情况和刚才那一仗差不多,不过角色要改变一下。我们要佯装在这里被围剿,等天风军偎上来,我们再出其不意给予攻击。”梅轩继续说道:“就在今夜,我们不仅要打败阻挡之敌,还要灭了追击之敌。”这两支队伍,哪一支对拼,他们都不是对手,只能采用这样的奇谋来消灭对手。 “我们的人,这么连续作战能抗的住吗?”牧野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扛不住,也要硬抗!不然我们能怎样?现在我们每一步都是死里逃生,”梅轩站起身来,看着无边的夜色说道:“这是我们唯一能活着出去的法子。” 两人没有再说活,看着大街上忙碌搬运尸体的士兵,只是太暗,看不清楚,被鲜血染红的青石板不用清洗,夜色会把它淹没。 牧野出人意料地又拿出一葫酒,递给梅轩。梅轩喝了一口后,重新递给牧野,两人就在夜色里你一口我一口没完没了地喝着。这也是他们的一种休息方式,因为不会太久,又会有一场大战。 渐渐地,雨有些停。 “报,敌军离这里还有不到十里。”有斥候来报。 “那我们先打起来!”梅轩喝完最后一口酒对牧野说道。 当天风军到达长亭镇时,那里的战斗进行的异常激烈,喊杀声直冲云霄,三里外都可以听到,兵器碰撞声不绝于耳,大街上布满尸体。双方都非常英勇,很多人倒在地上扭打,如果不是天黑,抠鼻子挖眼的动作都有。 有人边打边吐槽:“再不来,我都打累了。” 他们之所以在地上扭打的多,因为这样可以避免黑灯瞎火的被兵器误伤。 “援军来了,我们的援军来了。”有人高声欢快地喊道,听声音是西岐的口音。 可有些人听着有些别扭,这样的声音,这样的语气,刚在几个时辰之前出现过,喊的一点儿新意也没有。 五万人的队伍不小,如海浪般涌进长亭镇,加入到战斗中。有些人兴奋异常,追了两天,总算在这里追上,多杀些敌人,多立军功,封妻荫子,光宗耀祖。 有人指着黑暗处说道:“那是敌人,敌人在那里。” 可黑暗中的那个人又反指回来:“我不是,他是。” 这是什么情况?天风军的战士们有些懵逼,可在夜色里的确难分敌友,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战场连火把都没有? 还有他们更不明白的事,那些相互指认对方是敌人的人,居然同时向他们攻击。 “妈-----”有些懵逼的他们还没明白过来,嘴里的脏话说到一半,便死在敌人的刀枪之下。 明显显地,那些倒在地上的尸体爬起来,拾起旁边的长枪,捅向他们。 这仗打得太莫名其妙了,有的天风军战士扔下武器,撒腿就跑,嘴里喊着:“鬼啊!” 可也有人已经明白过来,喊道:“这是唐军设的诡计,不要上当,顶住。” 一旦人的心里恐慌,哪里还能顶得住?天风军开始慢慢后退,后来轰然崩坍,拼命向东逃亡。 在梅轩心里,这应该是场恶仗,起码要持续很长时间,敌人才会战败逃亡。这次连上次的激烈程度都没有,敌军竟然一击即溃。 这样当然最好,看着自己越来越小的队伍,他一直忧心忡忡,担心随时会被打了,这样起码会坚持更长时间。 牧野没在这里,他被安排带领五千人在东面三里处埋伏,等敌军撤退或溃败的时候进行阻击。围三阙一,不仅西岐人会,梅轩也会。 天已经渐渐转亮,看着蜂拥而至丢盔弃甲的天风军,牧野心里极度舒适,简直舒适的有点儿变态。自从赤甲军被团灭后,他的这种心态越来越重,这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仇恨。 “堵住他们,一个也别放过。”他说道,那把刀被他斜拖在身后,面对万千敌人,他毫无畏惧,如那日在山间行走,一直向前。 只是这次不一样,那次他孤独一人,这次,他身后跟着无数个无畏的战友。这些都是赤甲军残余下来的战士,他们要为死去的战友报仇。 今天,不仅是杀人日,还是复仇夜。 第八十一章 前进,向白板城 若干年后,梅轩老的没有牙的时候,还在津津乐道地谈论着长亭镇一战,他仅带不到一万五千玄衣铁骑,在两万赤甲军的帮助下,击败歼灭西岐十一万大军。在谈论时,他总是显露出叱咤风云的气势。 可,这次战役他败了,败的一塌糊涂, 因为在他认为胜利的时候,遇到狼人的部队。 回想起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狼人部队,他印象最深的就是那颗森然的狼头上长着绿油油的眼睛,即使已是黎明,依然发光。 两万狼人部队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长亭镇,出现在天风军的包围圈外。梅轩撒出去的斥候,居然连一个发觉的人都没有。 狼人身高力大,手里的武器是铁棍,每个都在上百斤,一棍下去,即使有盔甲的保护,里面的人也成了肉泥。 可以想象,在唐军聚精会神围剿天风军的时候,这些家伙,突然蹦出来,居高临下,对着唐军就是一棍,是怎样的情景? 这虽然是梅轩第一次见狼人,可对牧野来说却是第二次,第一次,他是在山谷里和李清一起见到的,那一次,李清一拳递出,将狼人首领打成一堆肉泥。 在李清的吩咐下,他一直在找狼人的主力,没想到,一直找不到的狼人主力却在这里碰到。 是狼,是狗,是人,是妖,在他这里都一个样儿,他就是这种性格,天生无所畏惧。 一刀,刀光如霞,腰斩狼人。 又一刀,劈断一根铁棍,劈开了狼人的肚子。 他的刀没有李清那么大威力,确有一样一往直前的气势。 气势是他的,只是他个人的,对于整个唐军来说,是遇到了天大的麻烦。本来毫无斗志的天风军,在狼人部队刺激下,士气渐渐增高,已经能组织起有效的抵抗。现在,对唐军来说,变成了内来夹击。 就是想逃,外面有狼人的部队堵住,也要付出极大的伤亡,要打,根本没有任何的胜算。梅轩进入到两难的境地。 这样的战斗,才进行不到半个时辰,唐军的人数已经减员一半。 最关键的,没有玄衣重骑的对抗,轻骑根本不是狼人的对手,他们的熟铁大棍,一扫,就死伤一片。 即使像牧野这样一往无前的人也过来对梅轩说道:“撤吧,不撤就全部交代这里了。” 如果没有狼人的到来,这是梅轩打的最漂亮最干净利索的仗,狼人来了,这成了他最失败,且败的一塌糊涂的仗。 三万五千人,最后冲出才一万多人,剩下的全被被围杀在长亭镇。 在明媚的晨光中,梅轩他们在狼狈地逃窜,方向只有一个,那就是向西,跟着那支逃亡西岐部队的脚步。 娇艳的花朵和颓丧的脸,成为今天早晨奇特的风景。 幸运的是,那支逃亡向西的西岐军并没有回转,否则,他们真的会逃生无门,埋没在这片天地里。 前面的路终于分叉,一条继续向西,一条向西北通往白板城。 两条路,他们都没走,而是从这直接向北,奔向山里。 无限的忧伤被抛给了风,因为不是悲伤的时候。 摆脱追兵,潜伏起来,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里的山林茂密,草丛过膝,小心地走,不容易留下痕迹。 只是没有路,路要自己走出来才是。 “从这,翻几座山,再过一条小溪,我们隐藏在那里。”牧野说道,他是赤甲军,长期驻守境州,对这里的地形很熟,地图上没有的隐蔽好地方,他知道不少。 这里的山不高,石头多些,草木更多,如果顺着山涧前行,会一直被高过头顶的灌木层掩盖。 石头多,但不大,马儿可以勉强地前行。 翻过两座山后,他们在一片丛林中停下,有阳光从疏密的树叶中漏下,在地上形成斑驳的光影。 战士们三五成群或坐或躺,有的把紧急处理伤口的麻布取下,用酒清洗一下再重新包上,有的拿出干粮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 玄衣铁骑和赤甲军,两军加在一起才一万多人,其中轻中伤员不少,那些重伤员根本没法施救,更无力带出战场,只能任由生死。 想起那些重伤员,梅轩内心深处生出无比的悲伤,这悲伤从他的心里升起,落在他的脸上,甚至落在他的眼角,落在他流出的泪中。 男儿有泪不轻流,只因未到伤心处。 都是和自己患难与共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战友,就这样悲壮而凄惨地离去,怎能让人不伤心? 牧野没哭,只是在默默喝酒,他喝一口,往地上倒一口。 战士们也大都处在沉默状态,只有偶尔因刀口疼痛传来的呻吟声。 酒没剩下多少,只够牧野喝上几口,可他没有停下,找了一块粗糙的石头磨刀。他的刀虽然是精铁制成,可在上次的恶战里也变钝了不少,有的地方还出现豁口。 他用刀,也爱惜刀。 安静的树林里又多出了磨刀声。 有风吹过,落叶飘飘。 这才四月底,怎么会有落叶? 牧野的刀逆着阳光,对着飘落的叶子劈了过去。 那刀被磨的有了些光泽,这些光泽成了一道刀光。 刀光劈断了飘落的叶子,还劈出一片雨。 血雨。 血雨的后面是倒下的狼人。 有狼人偷袭。 密林中开始喧嚣起来,战斗再一次打响,是混战的局面。 狼人们跳跃着飞进树林,他们的狼嘴中露出尖利的牙齿,散发的腥臭的味道。 梅轩的陌刀上撩,斩断一棵小树,也斩下树后面狼人的头颅。他的陌刀有些长,在树木遍布的林间有些不适应,同样,那些狼人的熟铁长棍也无法施展。 在这里,唐军似乎占着地利的优势,他们的陌刀虽然不能用,可他们还有腰刀,劈砍刺杀都很灵活。 一个高大的狼人跳跃起来,恶狠狠地扑向唐军战士,却被树上落下的一张大网罩住,挣扎中,被唐军伸进来的腰刀捅死。 狼人偷袭的人数不多,看样子也就是一千左右,想趁机偷袭,打唐军一个措手不及,然后再从容离去。 “你的建议不错。”梅轩对牧野笑着说道:“吃掉这支跟踪的狼人部队,我们就可以从容撤离。” 这不是狼人偷袭,而是唐军有意让他们在这里偷袭。 不打掉这支一直跟踪着的狼人部队,他们就无法避过西岐的围剿。 这里树木茂密,不仅限制了狼人的身手,也限制他们的武器。狼人的生活环境是草原,适应在开阔地带战斗,所以,牧野建议把伏击地点选择在这里。 杀喊声从密林外再次响起,这密林里的都是伤员,真正的战士早就潜伏在树林之外,目的就是彻底干净杀死所有的狼人,断了敌人的追踪线索。 也许,恰恰因为狼人看到树林里人数少,又都是伤员,才动了袭击的心思。 一场小小的胜利,也能提升士气,战斗结束的时候,明显感觉士气有所回升。 又翻过三座山,他们在一条小溪中走了很长的时间,把自己的脚步印记全部消除。 天黑之前,他们来到一座山前,那里有茂密的树林,树林里隐藏着一个溶洞,这就是牧野要带他们来的地方。 溶洞很大,足够一万人藏身,这里不仅有水,还有赤甲军以前储备的物资。 可这里没有酒。 一堆篝火在洞中熊熊燃起,火光映红战士们原本苍白疲惫的脸。 “这里,已经是敌军的腹地,我们还能去哪里?”牧野问道。 “白板城。”久久的沉默后,梅轩说道。 第八十二章 等你 既然没地方可去,那就去敌人意想不到的地方。 境州,敌人的兵力中枢是白板城。 这支玄衣铁骑虽然做出佯攻白板城的态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平林岭之战,只要是略懂军事常识的人都知道,那就是唐军诱敌之法,目的是把天越军从伏龙山引出来。现在战略目的已经达到,这支队伍的任务完成,它唯一要做的就是把命保住,逃回去。 逃,当然要向外,向兵力最少的地方,只有傻子才会往敌人军队云集的地方钻。 所以,李天野认为,它最不可能来的地方就是白板城。 可李天野偏偏把所有出去的路都堵住,就是要它往白板城这里引。 死地。 也许会有置之死地而后生。 但更可能的是死亡之地。 李天野把这支玄衣铁骑当成了诱饵,看看能不能钓到李清这条大鱼。 梅轩想去白板城当然有充足的理由,这也是李清选他来的原因,他不仅作战灵活,还有一定的战略高度。 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是他去白板城的理由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是唐军和西岐军事对峙的关键时期,有一支部队对西岐前线军事中枢进行战略威慑,可以极大缓解前线的军事压力,只要他还在白板城附近,敌人就不敢把全部兵力压到前线,就有很大一块兵力被他牵制。 溶洞的生活很惬意,梅轩他们在这里整整修整三天。 只有经过战争和死亡的人,才知道没有战斗的日子是多么的舒适快乐。 溶洞是天然的避暑好地,冬暖夏凉,空气湿润。 洞边的青草茂盛,马儿也饿不着。 没想到,溶洞的暗河里还有鱼,鱼儿不大,最大的也不到半尺,剖去内脏,在篝火边烘烤,撒上一点儿盐巴,倒不失为一种美味。 牧野边吃鱼边巴扎嘴,鱼是好鱼,就是没有酒。 周围的石钟乳上不时有水滴落下,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却被战士们窃窃私语声掩盖。 洞口处光线暗了一下,有人进来,看衣服的样式,虽然破旧的不成样子,应该是赤甲军的斥候。 来人弯腰行礼,被牧野一把拉过来说道:“坐下说。” 这里没有什么大帐,石钟乳太尖不能坐,坐的东西是从外面搬来的几块石头。 一圈人,围着篝火,胡乱地坐着。 火堆旁的烤鱼和麦饼撒发着香气。 梅轩把一块烤鱼和一个麦饼递给那个斥候:“边吃边说。” 山洞吸风,火光飘忽不定,人在山洞壁上的影子时大时小。 从斥候断断续续的讲述里,梅轩他们知道,玄衣铁骑的主力已经渡濮水,过伏龙山,在青龙县城与西岐天越军相持。 平林岭之战,虽然玄衣铁骑围歼了大部天越军,但由于兵力过少,十七万天越军还有有六万人逃脱,其中包括主帅莫道明。在李清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刀落下时,作为黎山大师兄长脸黑衣汉子一掌把他打出大阵之外。 青龙县为山门县北延,两县毗邻而居。 玄衣铁骑大有临青龙威白板之势。 可整个战线并不是太好,天齐军继在虎跳山歼灭虎豹军五千人后,趁势追击。再与陇西北连翘城外与虎豹军野战,再歼虎豹军三万五千人,致使虎豹军不得不向陇西中部后撤。 背嵬军在夔门久攻不下,被天风军突然反攻,措手不及,重新撤回长陵城防守。 至此,双方战略意图暴露无疑。 西岐的战略为南攻北守,避开玄衣铁骑的锋芒。同时玄衣铁骑作为唐国的战略主攻位置也无法掩饰。 现在对唐国最致命的打击就是狼人参与进来,除了知道来两万主力,不知道是否有其它狼人部队? 事情还有很多,谈话一直延续的深夜。 “我们也该行动了。”梅轩伸了个懒腰说道,转身去睡了一个香甜的觉。 五月一日。 这支队伍再次出发。 白板城在境州算是大城,因为在境州很难找到这个大的地方建城。群山环绕的世界里突兀地出现一块二十里长的平地,而且这里水源丰富,土质肥沃,不建城实在可惜。 自古,这里都是境州最富裕的地方,是那些去西岐做生意的商人必经之地。 李天野选在这里,并不是因为这里的富足,而是这里的战略地位。无论去中绵县,还是去长陵,还是到陇西,从这里都很方便。去西岐,不经过这里,只能爬山越岭。 方圆二十里平地,中间却是一座石头山,白板城就建在石头山上,居高临下,凭险而据,是攻守兼备的要地。 牧野在白板城东市的羊肉摊上要了最大份的羊肉泡馍,光羊肉足足二斤,碗的上面飘着红油,还有大量的辣子。他没喝酒,这不是喝酒的时候,不过腰上的葫芦里已经打满了酒。 羊肉泡馍,就着辣子,吃的他满头大汗,连背上的衣裳都湿透,大汗淋漓,真是酣畅。 人生有时也很简单,有酒,有肉。 偶尔,他抬起头,不经意地扫向大街,看见断断续续巡逻的士兵,还有从前线来回送信的骑士。 白板城并没有因为唐国这支队伍在附近突然失踪而慌乱,似乎,每个人都觉得他们不敢来白板城一样。 一支驼队在驼铃中慢悠悠从东门进来,经过这里,向西门前进,骆驼背上装满了货物。即使在战争时期,还是有人冒险贸易,因为这时候挣得往往比平时多得多。牧野也是以这样的理由才进的城。 也许,有一个人觉得他们会来,那人就是李天野,只有他最清楚,出去的路被他堵的死死的,他们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有时候,只要条件达到,哪怕你认为他们最不可能来的地方,他们也会来。 所以,这几天,没有人知道,他一直坐在东门的城楼上的等待,等待这支队伍的到了。 为了让他们来,他不仅堵住了东去的路,还放松了这里的防守,把大多数守卫的士兵隐匿起来,甚至城门的盘查只是问问就放行,目的就是让他们觉得有机可乘,尽快过来。 等待也是一种煎熬,因为你不知道对方是否还来? 可这次,他没有失望,远处,已经看到黄土飞扬,那是骑兵特有的阵仗。 他站起来,像是迎接自己等待的情人到来。 第八十三章 兵临城下 在城外黄土飞扬马蹄声声的时候,在城里,那些隐匿的士兵开始源源不断地出现,每一百人为一队,从小巷里跑出,奔向大街,跑到城墙上。 人群四散,羊肉摊的老板也赶紧收拾摊子,关门。 牧野吞下最后一块羊肉,又把汤喝个干净,抹一下嘴巴,从身边的包袱里拿出一块木板。木板掰断,那把刀藏在里面。 他走出羊肉摊,来到大街上,刀光乍起,血雨立现。这时候当街杀人,当然是敌人的内奸。 有士兵围了过来,喊杀之声震天。 可没有人能阻止他的脚步,他坚定地向东城门处前行。 烈日之下,无数的箭疾从街道两边飞出,这些箭不是射他的,而是射向围剿他的士兵。 即使他勇冠三军,梅轩也不会让他独自一个人前来白板城。他们的战术很明确,就是当骑兵突击到城下的时候,牧野作为内应带人把东门打开。 队伍不大,只有五百人的样子,可全是历经百战的士兵,敢和牧野来这里的,就是死士,是意志最坚定的人。 他们的任务不是战胜敌人,而是以出其不意的行动占领东门,打开东门。 他们在牧野的带领下如尖刀般切割敌人的队伍,目标直指东门,好在,这里距东门不远。 如果能及时把东门打开,他们不仅能迎接战友的到来,还能生还。 陌刀当然他们不能带过来,那个太大,他们用的是腰刀,依然可以做到刀光如雪,寒风阵阵。 牧野的刀如风般刮过西岐战士的脖子,于是生命如叶子般飘落下来,飘落在喧嚣的战场。 血撒在大街上,宛如盛开的花朵。 看到这一切,城楼上的李天野笑了,像这样的事他怎么可能不会想到?他的手轻轻挥了一下,说道:“让调蓝人上去。” 调蓝人,在西岐就是唐国的十方局。 没有人知道它为什么叫这么个古怪的名字? 这是李天野专门为了对付唐国密侦人员,向西岐皇帝申请才调来的,没想到今天用在这里。何况,在此之前,调蓝人已经给他做了一件泼天的大事。 幽幽的胡琴声居然在白板城的上空响起,声音悠扬、婉转,如少女牧羊。 这里已经接近西岐,战前也会经常也胡琴的声音,可从来没有人听过这么美妙的胡琴声音。 像是来到遥远的戈壁滩,那里的羊群如天上的白云,一个轻灵的少女拿着皮鞭在空中挥动。 月色正浓,少女把皮鞭轻轻打在情人身上,那情人就是你。 这声音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让人沉迷其中。 你会跟着音乐幻想,幻想曾经的生死离别,幻想情归何处,幻想内心深处最牵挂的那个人。 然后你会见到蓝色的光,那些光汇聚成蓝色的大海,还会汇聚成你家乡的模样。 牧野就看到了心底最牵挂的那个人。 他的家乡有一条清澈的河,河边有一棵高大的皂荚树,在他参军的时候,小梅就在皂荚树下看着他渐渐远去,挥着手对他喊道:“我等你,回来娶我!” 莹莹的蓝光里,他又看见了她,看见了那条小溪,看见了皂荚树。树下的她幽幽而痴怨地说道:“为什么还不回来娶我?” 小梅早就不在了,没有等到他来娶她。 他知道这是幻术,可他还是不忍心破坏它,他伸出自己的手,想为她擦去脸上的泪迹,想对她说一声对不起。在他倔强的脸上出现少有的温柔。 西岐,有一种蓝色的曼陀罗花,是一种可以让人产生幻觉的花。 他一直没有能回到家乡的那个小村,没能再看一看家乡的那棵皂荚树。 小梅年龄已经很大了,在父母的逼迫下,不得不嫁给邻村的木匠,可在嫁人的前夜,她选择了自杀。 她是为他殉的情。 从此以后,他才染上喝酒的毛病。 一股钻心的疼痛出现在他的心底,让他不可自拔,这疼痛不仅出现在他的心灵上,也出现在他的肉体,出于本能,他的左手抓向自己的腹部,那里插着一把短剑。 还在,他抓的还算及时,短剑插的不深,有血液顺着他的指缝流出来。 恍惚间,他看见一群蓝衣人围住他们。 城外,除了大路上黄土飞扬,其它的地方郁郁葱葱,苞谷长的有半人高,有的已经结了沉甸甸的穗儿,那些种春高粱的地里更是过了人头。 只有站在高高城楼上的李天野能看见,高粱地里埋伏着他们的士兵。 来,让他们靠的更近些吧! 这样才能把他们围的严实,最好一个人也跑不掉。 目光所及,来的人马衣衫褴褛,盔甲也不成样子,可就是这样的一支队伍,居然排着整齐的队形,气势不输于任何一支西岐军队。 几十年前,长平谷唐国胜利,现在的战斗也不落下风,并不是唐国幸运,而是它的军力确实强。李天野想。 号角声在白板城里响起,无数的旗帜在城墙上招展。 那些藏在高粱地里的西岐战阵开始动了,他们并不是向白板城包围过来,而是向东,切断敌人的退路。 一壶茶,放在李天野面前的桌子上,有士兵给他倒上,他拿起茶杯悠闲地喝着。他从不喝酒,只喝茶。他觉得一个人要时刻保持清醒就不能喝酒。 现在,似乎他有欣赏的权力,无论城内的还是城外都在他的控制之内,除了喝茶,欣赏自己的胜利,他没有什么可做的? 可诡异的是,按常理推断,当发现自己的部队被包围后,第一反应是尽快撤离、突破敌人的包围圈,可这支部队并没有这么做,他们还在前进,还在继续向白板城进发。 难道对方主将的脑袋被门板夹过了?他想,可即使夹过也不会继续过来,偏偏,他们就继续过来了。 他想了想,还是没有头绪,于是决定让旗兵打出旗语,命令切断敌人退路的战阵压过来。 一力降十会,无论对方有什么样的阴谋诡计,只要自己的实力够强,没有什么可怕的?他并没有对这种反常有多担心。 尘土飞扬,有的已经飞上城头,这支敌军的部队终于在离城门五百步的地方停下,真正的兵临城下。 一面巨大的旗帜在队伍里被打开,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李”字。 “什么?”李天野惊惧地站起来,颤抖的手没有拿住茶杯,摔在地上碎成几块。 怎么到来的是玄衣铁骑的主力?他们不是有六万天越军在青龙县挡着吗?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李天野的脑子开始烦乱起来。 第八十四章 云烟 按李天野的想法,即使莫道明挡不住李清,兵败青龙县,他也会提前得到消息,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点准备也没有。 现在是他准备一桌饭,来了三桌人,这还怎么吃? 如果莫道明在这里,肯定会骂他,这个老家伙一直对他当总帅耿耿于怀,很是不服。作为主帅,可以根据尘土飞扬的大小判断出军队的人数,是基本常识,这么多的烟尘,怎么会是小股部队呢? 可莫道明真的在这里,他会先骂莫道明,为什么连通知一声都没有就把敌人放进来?他甚至怀疑莫道明有意为之,把李清放进来杀了自己,他好顺其自然地当上主帅。 所有的事情似乎一瞬间反转,城外的敌人强悍到凭他目前的兵力根本无法围剿,而城内,他看了看,那个拖着刀前行的家伙还没有被杀死。刚才他一点儿不担心,现在心里却生起某些不安,如果调蓝人杀不死他们,真的被开了东门,他真的会有城破人亡的危险。 幻觉慢慢退去,真实渐渐到来,牧野的刀已经劈断那个握着短剑的手臂,刀锋反转,将蓝衣人拦腰斩断。 忧伤会让人沉沦,有时也会转化为悲怆的力量。 他终于进入自己的境界里,一边喝酒,一边杀人。 有蓝色的烟雾飘荡过来,淡淡的,犹如蓝色的梦,被他的刀光驱散。刚才那些蓝衣人就是用胡琴吸引他们,悄悄放出这些蓝色的烟雾,才让他们着道。 他不知道这些烟雾是什么,但他知道绝不是什么好东西。 前面本来是路,却突然长出许多花朵。 那些花朵在风中摇曳,像是在笑。 离愁的刀,总是带着忧伤,总会如秋天的风雨一样,不惜花,不恋月。 一刀,花落,花瓣飘散。 一刀,吹尽迷茫。 蓝衣人在花瓣纷飞中不断倒下,他们会做世界上最长的梦,那是永远醒不来的梦。 一口酒,醉眼朦胧中,牧野看到前面的城门。 那里,站着一个蓝衣飘飘的女人。 牧野的身后,一朵巨大的蓝色花朵正在开放。 和李天野猜测的相似,李清确实是莫道明放过来的。但他没有猜对的是,莫道明放人并不是因为私心。 莫道明十七万大军被李清七万玄衣铁骑击败,如今,玄衣铁骑要绕着他们过去,他们这六万人又怎么能拦的住?唯一能反败为胜的法子,就是把玄衣铁骑放过去,和李天野大军对抗时,自己再从后面夹击。 如果说莫道明有私心,那就是没告诉李天野这件事,他担心,如果告诉李天野,他会跑掉。只有唐军突如其来,才能让李天野没法跑,硬着头皮战斗,自己才有机会从后面袭击,才有获胜的战机。 平心而论,他是公心,一切都是为了西岐。 他担心的是,李天野是否有能力,给出他机动的时间,他最怕白板城被顷刻间攻破。像白板城这样的地方,有天然的地利优势,易守难攻,哪怕一个平庸的将军也能守的住,可莫道明怕的是李天野还不如一个平庸的将军。 城外的战场上,玄衣铁骑终于和西岐的战阵短兵相接。葱绿的庄稼被奔腾的马匹踏平,战场由一条直线被拉宽拉平。战阵在相互冲击着对方,相伴而来的是惨烈的厮杀。 本来的计划,当唐军被包围后,白板城的军队也会出城而战,一起围剿敌人,可现在的形势,李天野哪还敢让队伍再出来? 吴东风下出命令:“先把右边的敌人消灭。”他看得出右边的敌人弱些,那就集中兵力先把他们歼灭。 这里是平地,就是有小溪也都不深,一匹战马可以轻易跃过去,是骑兵作战的好地方。 玄衣重甲骑兵已经摆好战阵,战马开始小步慢跑,渐渐加速,待到敌军战阵之前才开始加速。 一个冲刺,让敌军战阵混乱起来,没多久,战阵被掘穿。那些轻骑兵趁机杀入,靠着自己的灵活追杀敌人。 右边的敌军战阵被冲散后,玄衣重骑转过马头,重新整理队形,小步向左边转移。 果然,吴东风判断的很对,左侧的西岐军队对抗性较强,被重骑掘穿四次,依然酣战不退。 渐渐地,大规模有组织的战阵被打乱,除了唐军还有一部分后备军保持队形外,剩下的都是以小战阵为单位相互对冲作战。 总的来说,战场上的天平在向唐军倾斜,也许再过半个时辰,西岐就会溃败。何况,唐军还有预备军存在。 可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一直在指挥玄衣铁骑作战的吴东风抬起头,看见战场的东面,有战旗飘扬,那是天越军的战旗。 六万天越大军来到战场,这不是莫道明碰巧在这个时候出现,而是他有意选择这个时机。 “还不错。”莫道明满意地点了点头,对于李天野能坚持到现在他比较满足,他是知道李天野的,所以对他的期望并不高。 “派人过去告诉李天野,就说我来了。等我们攻击上去后,他派人出城夹击。”他对自己的部下命令道,似乎,他才总帅。 战马奔腾,被注入新鲜血液的战场,天平再一次倾斜,这次倾斜的是西岐。 在白板城下,不到二十里的大地上,战斗如同火里添油,越来越激烈。 唐军不得不把自己最后的后备部队添加进去。 “奶奶的,和大帅料想的一样。”吴东风骂了一句,抽出自己的陌刀,加入战斗。 莫道明作战意图明确,就是唐军已经作战一段时间,自己再拖它一段时间,等它疲惫至极的时候,李天野趁机出城,给予致命打击,彻底击败敌人。 所以,这次作战,莫道明要求不要保存体力,拿出最大的战力,哪怕和敌人拼成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 这样的要求下,战斗不可能不激烈。激烈的对冲换来的就是生命急剧的逝去,就是鲜血染红的大地。 在吴东风加入战斗的同时,莫道明也早早地加入了战斗,在他的带领下,天越军居然神奇地挡住了玄衣重骑,连很多天越军的战士都觉得不可思议。可,他们真的顶住了。 激烈的战斗就是一种煎熬,莫道明在斩杀一名唐军后,吐了一口血痰,看着还在紧闭的城门皱着眉说道:“怎么还不出来?” 他知道李天野胆小,谈起战争来夸夸不绝,实际缺乏实战经验,这才是他一直看不起他的原因,可现在这个时候,不是计较个人恩怨的时候,击败唐军才是大局,他要做的只是把门打开,把部队放出来。 他的眼睛再次看向白板城。 “轰轰轰轰”,白板城突然出现巨大沉闷的响声,像是巨石塌陷的声音,接着有大量烟尘腾空而起。 “吱吱-----”的声音响起,东城门终于被缓缓绞开,莫道明露出微笑,他很疲惫,可玄衣铁骑更疲惫,只要李天野能出兵,他们就稳胜,只要能胜利,他并不介意把这天大功劳让给李天野。 可是,接着他目瞪口呆起来,怎么出来的是唐国士兵? 第八十五章 蛰花 李清没有出现在战场上,那是因为他一直都在城里。 他在城里的原因是担心牧野无法从里面攻破东面的城门,他把自己当成攻破东城门的最后一道保险。 当牧野到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城内待了一整天。 具体来说,他一直待在一朵花里。 他并不想待在那里,却不得不待在那里。 他有很多事要做,比如即将发生在白板城下的这场战斗,那是他费尽心思的布置,为此付出极大的牺牲,让背嵬军和虎豹军佯败,战略撤退,引诱更多的兵力离开这里,目的就是把白板城拿下,切断敌军后撤的路。这场关键的战斗,主帅不可能不在,偏偏他去不了。 他不得不待在花里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姑娘,一个穿着蓝衣的姑娘。 所以,牧野来到白板城在羊肉摊上一直没等到他,即使他一直在吃,喝了两大碗羊肉汤还是没等到李清,只能自己行动。 事情还要回到一天前,回到围山而建的白板城里。 这座山叫白板山,所以后来建的城叫白板城, 山脚的岩石已经被开采垒成城墙,山腰的石头也盖了房子,只有山顶处还有一些山的风光。 这里可以看到辽阔的大地,整个被群山环绕的平地都可以尽收眼底。那碧绿的田地,被小溪割成一个个方块,排列整齐,如翡翠般晶莹。 微风吹动,便生成一层层绿色的浪。 从这边的山荡漾到那边的山。 当李清到达山顶的览风亭的时候,那里正巧坐着一个蓝衣姑娘。 亭子苍老古朴,一看就不是新建的亭子,从漆的颜色和石阶上的苔藓可以看出,至少有几十年上百年的历史。那个写着“览风亭”的匾额也斑驳出岁月的痕迹,名字和风景很贴合。 那身蓝色的衣服在风中飘荡,像蓝色的云,也像海里的波浪。 姑娘迎风而坐,脸上被风吹出了微笑。 李清见过很多女人的微笑,如柳轻柔村姑般的微笑,白白圣洁的微笑,风二娘让人欲罢不能的微笑。 这个姑娘的微笑和她们都不一样,是那种一笑,便落入人的心底,让人觉得无比舒适的微笑。 在这种微笑面前,你不会有提防,只会觉得亲切,会把心拉近。 “好美!”姑娘说道,她当然不是在夸李清,而是在说风景。 “如果一个人有好心情,他就能看到很多的美。如果一个人心情糟糕,再美的地方他也不一定能看的到。”姑娘说道:“想看美丽的地方,首先要有一个美丽的心情。” 这话说的有点儿深刻,有点深刻的女人气质不会太俗。 山下的城里是忙忙碌碌的人们,除了为名,就是为利。正真能放下,欣赏风景的又有几个? 一个人,只要活着,就有很多东西放不下,放不下的时候就会产生很多的情绪,这些情绪大都是负面的情绪,不会美丽。 如果学着放下,会是什么结果? “你来这里是做生意的吧?”姑娘睁着大眼睛问道,看着很天真,很无邪。 “难道你不知道我来干什么的?”李清简直无可奈何地笑了,如果这个女人不知道他来干什么的,为什么还要在这里等他? 姑娘的眼睛眨了眨,有些难以相信地问道:“你看出来了?难道我不像一个天真的小姑娘吗?” 李清无语,一个小姑娘怎么能说出这么深刻的话?关键,他上山的路上,除了这个蓝衣姑娘外居然一个人也没碰上,在这样的城里,怎么可能? “唐国?十方局的人?”见李清点头,女人接着说道:“你胆子很大,敢来这里和我见面?” “男人,有几个胆子不大的?何况并不是我要见你,而是你要见我。”李清说了一句胆子很大的话。他只是等待牧野无聊的时候上山看看风景,也是为了观察地形,没想到有个姑娘在这里等他。直到现在,他也不知道自己如何暴露的? 姑娘居然同意,说道:“你胆子确实不小,敢当面调戏调蓝圣女。” 从情况分析,姑娘看起来还不知道他真实的身份,只把他当成唐国十方局的探子。 “我找你当然是有事情要通过十方局传递给唐国小皇帝。”女人承认她找他的事实,说道:“西岐并非想把唐国灭了,以西岐的实力也灭不了唐国。” “可长平之战的耻辱要找回来,这是我们几十年一直耿耿于心的事。我们要求唐国把境州、瓜州、陇西三地割让给我们,作为当年长平之战的赔偿条件。同时,西岐会承认唐国小皇帝的地位。”姑娘云淡风轻地说着,好像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李清笑了,只说一个字:“好!” 这只是让他传递信息,并没有要求他答复,何况他最重要的事情不在这里。 五月的风,是温柔的风。山上的几棵石榴树正灿烂地开放,如火。 姑娘蓝色的衣裳又在风中飘荡,她的声音也让风送过来:“但我还是不能放你走,要走,得等到城外的那场战斗打完。” 姑娘的声音像风一样温柔,可这温柔中分明是一种不可动摇的坚定。 两层意思被她明白的表达出来:一是西岐已经知道敌人要兵临城下;二是李清要留下来。 李清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留下,所以他没有再和这位蓝衣姑娘答话,径直地向小亭外走起,走向风中,走向石榴花深处。 他没走出小亭,风阻止他,把他已经探出的半个身子又吹了回来。 “哪里也别去,在这里看风景不是更好?”姑娘笑吟吟地说道。 有风向姑娘刮来,这不是山上的风,而是李清的拳风。 姑娘还在那里,风却刮了过去。 “在蛰花里,你杀不了我。”姑娘说道,身影慢慢消散。 在风里,览风亭显露真身,那是一朵巨大的蓝色花朵,与藤蔓相连,有根深深地扎在了白板山中。 如果是白板城的老居民,都知道,白板山上哪有什么览风亭? “李清,你在蛰花里住下吧!没人能从蛰花中出来,除非化成一汪水。”姑娘的声音传来,看来她并不是不知道李清的真实身份,她一直在麻痹他,让他小看她。 花朵在扩大,像一座宫殿,花蕊是一片小小的石榴树林,那里发出浓郁的花香。 第八十六章 似人间 晕晕沉沉,恍恍惚惚。 花香惹人醉。 巨大的蓝色花瓣在空中飘摇,散发琉璃的光。 花蕊用自己浓郁的香气招待他这位远方来的客人。 他递出的拳风被花瓣吸收,又被花蕊消散。 他的割鹿刀劈在花瓣上,就如同劈在虚无中,可就是人出不去。 慢慢地,他陶醉在花香里,像是陶醉在红尘中。 似乎,他又回到人间。 绿草青青,野花遍地,小溪流水潺潺,茂密的尼罗树覆盖人间。 山野里,孩子们在放着风筝,有狗儿在欢快地奔跑,有蚂蚱从这边的草丛飞到那边的草丛。 这里,他成了一个苦读的书生。 有温婉贤淑漂亮的妻子,还有一对活泼可爱的儿女。 他的志愿就是苦读十年,进京赶考,金榜题名,封妻荫子,锦衣还乡。 阳春三月,他和妻儿依依惜别。 他记得妻子泪眼汪汪的样子,也对儿女承诺回来时会带很多很多礼物。 他记得在村口乡亲们的送别,说着苟富贵勿相忘的话语。 当他站在远处再次回头,看见青山之下山村升起袅袅炊烟,暗自发誓一定要混出个样来,无论对妻儿,还是对乡亲们。 一路坎坷,风餐露宿。 当那些有钱的考生一路风花雪月的时候,他始终简朴,他知道妻子给他的每一文钱都不易,都是从牙缝里省出来的,甚至孩子想吃个鸡蛋都不让,要拿到镇子上卖钱。 家里很穷,可在他赶考前,妻子还是拿出钱给他买了新的蓝色儒衫,再穷,在人前,也要他场面。 他翻过了山,趟过了河,走过了平原,一路看尽风景,一路苦读。 破庙里,柴堆旁,篝火下,都是他睡觉的地方,对别人或许是辛苦,他却甘之若饴。 一卷书,一杯水,胜却人间无数。 六月初,他终于来到京城,来到人间最繁华之地。 在这里,他长了眼界,也多了见识。 红灯绿柳,酒山肉海。 酒楼的热闹,春院的歌舞,茶馆的叫好声,丝绸馆的吆喝声。 这些热闹是他们的,和他无关。 六月底,三年一次的京考开始,满腹经纶的他发挥出色,甚至妙笔生花,引经据典,谈古论今,煌煌大言,写尽安邦定国之策。 可张榜的时候,他落榜了。 那些整日风花雪月的有钱人却高中,他在茶余饭后听到过他们的文章,和他的文章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他甚至鄙视过他们。现实是,他们中了,他落榜。 有风声渐渐传来,只有贿赂主考官,才会高中。 他出自山村根本不懂这些,何况,即使他懂,也没钱贿赂。 如果是这样的社会?他苟于做官,更苟与和他们为伍。 也许,自己还是回到那个山村好,采菊东篱,悠然见山。 等他回到山村的时候,已是十月初,秋高气爽,黄叶正浓。 山村就在黄叶之中,只是他没有看到炊烟,也没看到放风筝的孩子。 一种不好的预感落到他的心头,又沉入他的心底。 满目残垣断壁,到处都是火烧的痕迹。 他不要命地向自己家跑去,他的家在村子的最西边,院子里有一棵巨大的尼罗树。 尼罗树只剩下烧枯的躯干,房子屋顶的茅草也被烧光,屋子一个人也没有,即没有他的妻子,也没有儿女,只有苍凉和凌乱。 他到处找啊找,整个村子没有一个人,连一条狗都没有,只有山坡上无数的坟茔。 从别的村子他打听到,在他走后的那一个月,黑虎山下来一伙人,在村子烧杀奸掠,无恶不作,将这个村子灭了,当然他的家人也没剩下。 他不知道哪一座坟是他妻子和儿女的?这里的坟太多,没有墓碑,只有枯黄的茔草。 他的哭是无言的哭,因为他的声音沙哑到无法出声,他的泪已经流干,后来流淌的是一行行血痕。 他一次次睡去,又一次次醒来。在梦中,他和妻子儿女相聚,妻子还是那么温柔体贴,儿女偎依着他问这问那,即使他一路艰辛,省吃俭用,还是给孩子带了礼物。醒来时,一厥枯草,无数坟茔。那流淌在枯草里的风发出呜呜的声音。 七天后,他离开了山村,决然地离开,没有回头。 一年后,一个蓬头垢面的怪人出现在黑虎山上,一个人,一把刀,屠戮了黑虎山土匪六百余人,连老幼妇孺也无一生还。 他的刀不够快,刀法也不精绝,但够狠,都是不要命的招式。 他不躲,刀子直来直去,永远往最要命的地方戳。 他在屠戮中已经伤的很重,可还是没有停下,一直有强大的意志在支撑着他。 直到,他杀光最后一个敌人,一个拿着刀子向他冲来的妇人。 他烧了整个的寨子,把黑虎山烧成一座火山。 他下山,用血画出一条路。 那条路一直画到小山村,画到那片坟茔。那里的草更加枯黄,风的哽咽声一直都在。 “可以团聚了!”他对着坟茔说道,手里的割鹿刀抹向自己的脖子。 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没有,他的亲人们都在那个世界,所以,既然仇已经报完,他也要去那个世界和他们团聚。 过去的一年,对他来说是痛苦得不可自拔的一年。一年里唯有疯狂地练刀,他才能停止对妻子儿女的思念,才能停止一天比一天增长的仇恨。 疯狂地练刀,睡觉,再练刀,就是他一年的生活。 他找过官府,换来的是二十杀威棒和被赶出去。 所以,他只能靠自己报仇。 仇报了,这个世界已经了无牵挂,让自己也变成一座坟茔。 李清的割鹿刀已经放在脖子上,刀锋在皮肤上划一条浅浅的线,只要片刻,他就会成为一个死人。可就在这时,一种能量从他的燃海传遍全身,那能量清冽,让他瞬间恢复清明。 “好险!”看着割鹿刀上的血迹,李清的头上冒出了汗。 他仔细体会,那股能量正是人间之力,没想到会成为自己救命的力量。 恢复清明的他看到自己依然在这朵花里,蓝色的花瓣和红色的花蕊,只是里面的空气变得粘稠许多,像是处在大雾里。 蛰花是一种让人致幻致死的花,可蓝衣姑娘还说过,人会在里面变成一汪水。 第八十七章 修炼 有雨在花中落下。 落雨本来是一种浪漫,现在却成了要命的事,因为那雨是一种可以让人化成一汪水的雨。 雨滴很美,蓝色的,还发着莹莹之光,落下时很梦幻。 可落在身上会升起一片烟雾,衣服融化,接着是血肉。 才下没几滴,李清的衣裳成了筛子,下面的皮肤会被融化出豆子的眼儿。 还是那股能量,当皮肤被侵及后,又一次开始运转,在皮肤上形成一层晶莹的膜,像雨衣一样把雨滴挡在外面。 看来,蓝衣姑娘并不是在吹,如果不是有充满生命活力的人间之力,他真会成为一汪水。 雨淅淅沥沥下着,雨水越积越多。 李清在花朵里赤裸裸面对人间,他的衣裳早就化为虚无。 不时有蛰梦袭扰,可有人间之力的保护,他不再坠入红尘,保持清明。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他的人间之力本来就少,总会有用完的时候。 他盘膝坐在石榴树上,因为下面已经变成一个池塘,有蓝色的水荡漾。 眉心处的天地之力不少,可人间之力缥缈如烟尘。 割鹿告诉过他,修炼人间之力就要体会生命的力量体会人间百态,去人间最热闹的地方修炼。在长平谷他修炼的很慢,后来到了战场,人间之力又快速的增长,他觉得也许战争也人间百态的一种,所以才快。 他记得在上一世,有一种吃人花的东西,就是把爬进来的动物卷在里面,分泌一种消化液,把动物消化成水,再吸收掉,和这朵花很像。 这里一直有风,吹的池水涟漪阵阵,只是少了蓝衣姑娘。 突然,李清的眉心一震,他的燃灯居然被自动点燃,黄色如油般的火苗照亮整个花的世界。 一丝微弱的能力从池水中升起,融向李清的燃海。那不是天地之力,居然是人间之力? 这里面怎么会有人间之力?李清无法理解,一朵花里居然有人间最不可思议的力量。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人间之力竟然可以自动进入李清体内。 李清不知道这朵叫蛰花的花朵到底是什么东西,但他知道这绝对是一种奇宝,是调蓝人,甚至西岐的重宝。 难道,它用的蛰术就是一种人间力量?比如刚才李清梦幻的一生,不就是人间吗?或者它的蛰术杀了太多的人,把人间之力留存在这里。 只是一丝丝的人间之力进入李清的燃灯,很慢,可这是人间之力啊!哪怕是一丝都是极不容易修炼,像割鹿,穷极一生,才修炼多少人间之力?如果修炼快的话,他早踏入六境。 这些雨,刚才在李清眼里还是恶毒的存在,现在却变成珍贵不能再珍贵的东西。 随着他体内人间之力的增多,那些被溶解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直到晶莹如玉。 这是不多的机遇,要尽快多吸收人间之力。 他深吸一口气,强行把割鹿教的法门运行到极致,“轰轰”,有响声从他的身体里传出,那盏黄色的燃灯比刚才明亮几倍。 一丝丝白烟在池水中缓缓升起,像秋冬交替的时候水面上飘着的雾,这些雾在水面上停顿一下,又以李清为中心慢慢聚集过来。 这么多人间之力?连李清都无法相信,目瞪口呆,这也太多了吧?怎么会比天地之力还多? 人间之力从他的燃海进入,在他的体内运行,让他整个人都变得晶莹起来。可这些人间之力在体内运行一周天后,居然没有回到燃海,而是奔向肚脐下三指的位置。 这更不可能?那是丹田的位置。这个世界的人经脉根本没有丹田,只有燃海,所有的能量储存之地只有燃海。丹田,是李清上一世人才具有的东西。 乱了,全乱了。可人间之力不问这些,只一味着吸收后向丹田这个位置聚集。 一个巨大蓝色的花朵中,一个裸体少年坐在红色的花蕊里,下面是波涛阵阵的蓝色池水,池水上飘荡的淡淡的白雾,那些白雾以少年为中心,越来越浓,最后把少年裹在了浓雾里。 李清一直闭着眼睛,他的关注已经不放在外面,而是放在丹田那个地方。 在那里,人间之力越来越多,最后汇聚成一个蓝色的花朵,样子和蛰花很像。 李清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恐惧?如果这是他以后储存人间之力的方式,那就是好事。可他担心是否会是蛰花在他体内种植,甚至以后会控制自己? 蓝色的花蕾由模糊渐渐地变得清晰,含苞欲放的样子很美丽。在它的下面长出藤蔓,藤蔓又生出无数的根,那些根沿着经脉扎进李清体内各个部位。 终于,李清睁开眼睛,外面的雨已经停止,蓝色的池水还在,石榴树上的花朵更加娇艳。 看着自己赤身裸体的样子,李清无奈地笑了,还好,那枚空间戒指还在,有他储存的衣服。那把割鹿刀平时不用时也会被他储存在里面。 雨停的原因,或许是蓝衣姑娘认为他已经变成一汪水,不用再下雨,因为从来没有进来的人能挡得过这场雨。 骤风起,他的割鹿刀又一次劈向蓝色的花瓣,试图割破这片蛰花的世界,割鹿刀里有更多的人间之力,可还是没用,人间之力会被花瓣轻易地吸收,刀光依然会掠向虚无。 直到牧野来到东门附近,这朵蛰花向他开放。 蓝色的花瓣在风里摆动,似乎是向他招手,然后一股无法抗拒的吸引力量出现,把他卷向空中,卷向花蕊。除了他,还有那些跟随他的战士。 可他还没有卷入花蕊,一个青衣少年逆风而行,缓缓地从花蕊中走出。那些风随着他的到来便骤然而止,烟消云散。 少年手中的刀劈了出去,他不是劈向那朵花,而是劈向白板山。 山石崩塌,露出无数的根系,割鹿刀斩在根系上,那些根冒出咕咕的鲜血,还发出凄厉的惨叫。 那朵无法战胜的蛰花,连割鹿刀都拿它无法,随着这些惨叫,变得萎靡不振,蓝色花瓣上琉璃的光也开始消散。 突然,它腾空而起,花瓣旋转着飞向空中,连带着那些藤蔓和根系,断裂的根系一直在流血,在白板城上空洒下血雨,最后消失在蓝天里。 白板城因山而建,也因山而毁。 第八十八章 占白板 蛰花随风而去,随蛰花而去的还有蓝衣姑娘。 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城里一直没有找到李天野,他的战略不行,逃跑的技术确实一流。 如果他不逃跑,凭白板城西岐的兵力,不仅可以一战,而且还有战胜的实力,可惜他逃跑了。 也许他不信任莫道明,不相信莫道明会拼命,更不相信莫道明会来救他。 带着无比希望的莫道明看到从白板城出来的是唐国士兵,当然也会无比失望,对李天野的评价又降一层。 当他看到白板城出来的唐国士兵不到五百人,心里气得简直牙痒痒,这还什么总帅,狗都不如! “撤吧!”他下出命令,心如死灰,悲痛欲绝。 他精心策划的战略被打破,他的战士也白白流血牺牲,天越军,西岐最强横的部队,二十万人仅剩下六万,现在恐怕连着六万人也剩不下。 对于一个将军,不怕遇到强横的对手,最怕的是遇到一个猪队友,就像这时候。 水牛角的号声在战场上此起彼伏,天越军吹的是撤退的号声,玄衣铁骑却是追击的号声。 正在激战的双方,如果有一方撤退,肯定会付出惨重的代价,一旦撤退,就会形成溃败,根本组织不了反击。 现在的情况,就是天越军战士素质再强,也经不住玄衣铁骑追着打,压着打。玄衣铁骑的轻骑很灵活,哪里组织起有效的抵抗,它就追过去冲散他们,打乱他们。 战场渐渐向东转移,因为那是天越军逃跑的方向。 玄衣重骑这时候已经用不上,他们的优势是冲阵,身穿重甲的他们根本无法长时间奔跑,而轻骑才是追击的最好部队。 一马,一刀,从后面快速掠过敌人,不用用力去劈,只让马速带着腰刀抹过敌人的脖子,这样即快又省力气。 追逐战,有时候要用一天的时间,甚至几天,不节省体力不行。 莫道明的头盔不知道掉在什么地方?他马上的护甲也被解下来,这样节省马力,跑的更快。 山就在眼前,茂密的树林也离的不远,进了山,会好些,逃脱的机会更大。 他的马是狼人送的汗血宝马,不仅会流出红色的汗,脚程也在日行六百里以上。 听声音,那些喊杀声离的越来越远。 事情变得越来越严峻,如果白板城被唐国占领,那么西岐军整个后路断了,不光他,天风军、天齐军后路都断了,粮草供给怎么办?天风军还好些,天齐军在陇西,那里十年大旱,几乎寸草不生,怎么吃饭? 号角声把他从忧愁的思绪中拉回,前面的树林,又冲出一支唐国的兵马,打着的背嵬军的的旗帜。 “呸”,莫道明对着地上狠狠地吐一口痰,他知道这支队伍的来源,是那只冒名顶替在放羊坡的队伍,在他从平林岭败退时,给他制造不少的麻烦。后来,这支队伍消失,他一度怀疑是回到嵬军主力,没想到在这里埋伏自己? 如果后面没有追兵,他很自信会轻易击败这支部队,可现在他没有时间,每一息时间都很珍贵,不能让敌人堵在这里,被堵住就意味着有可能被围杀。 “向南”,他说道,首先驭马急驶。 憋屈。从和玄衣铁骑接触的那一刻起,他就感到仗打的憋屈,不知不觉中,自己二十万天越军快没了!难道长平之战的结果又要重现? 每一次战斗他都是想了又想,精心布置,为什么还会这样?那次反偷袭这样,平林之战是这样,白板城之战还是这样。 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是巨大的打击。 他一直都是自负的人,胸怀大略,现在,却被打击的一塌糊涂,一败再败,一逃再逃,不是在失败的路上就是在逃跑的路上。 北面是大河,所以他只能向南逃。 从这里向南,在向东,那里是天风军的地盘,两军合为一处,稳定下来,再想法子。 他回过头,看向后面,跟上来的队伍粗略估计还不到两万人,想来,后面的两股敌人已经合兵一处。 长亭镇,古道边,吴东风正焦急地等待。 如果不是李清的命令,他会一往无前打到白板城,活捉李天野,可偏偏李清让他来这里。 在这里,他已经打了两仗,难道还要打第三次仗? 白天的长亭镇很好看,是两面青山相对应青草碧连天的样子,只是两次战斗,有些古老的房屋被破坏,连那个亭子也残缺不全。也不知道,再经历地三次打仗,会把它破坏到什么程度? 部队经过在山洞的修整和这几天的休息,无论体力还是士气都有了明显的恢复。特别是听说有可能围歼天越军主帅莫道明,更是战意十足。 “嘿嘿”,想想可以亲手去捉西岐最强部队天越军主帅莫道明,吴东风忍不住笑出来,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开眼,这样的好事竟然能落到自己身上? 如果能在这里活捉或杀死莫道明,他一定要把这个镇子修复好,还要立一块碑,上面写上:吴东风斩莫道明于此处。 “将军,敌溃军已达到镇西五里处。”有斥候来报。 果然来了,果然走这里。吴东风双手兴奋地无处安放,不停地搓手,说道:“好,把人隐蔽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他自从被安排任务,一直在敌人的包围圈里被围堵,今天终于转了风向,他也有围堵别人的时候,这怎么能让他不兴奋? 五月三日,中午刚过。 一支两万人的天越军风驰电闪般从长亭镇经过,被早就埋伏此地的吴东风部堵个正着,一场突围和反突围激烈战斗就此展开,这是十天之内这里进行的第三场战斗,而且一场比一场激烈。 在吴东风部坚决的阻击下,天越军激战一个时辰依然没有突围,原因很简单,所有前进的路都被堵住,有的用砖石,有的挖深沟。 一个时辰后,玄衣铁骑的主力到达,天越军彻底陷入包围之中。 这是一场无比惨烈的围剿战,因为天越军无处可逃,还因为天越军至死不降。 战斗一直打到两轮红月高挂,血色把月光染的更红。 最终,六万天越军无一生还,莫道明抵死不降,力尽而亡。 至此,白板城被占,李清关门打狗的战略完成。 第八十九章 凋零 现在的形势,白板城被玄衣铁骑占领后,西岐的天风军和天齐军被唐国的背嵬军、虎豹军和玄衣铁骑夹在中间。同时玄衣铁骑的处境也很危险,它的一边是天风军和天齐军,另一边暴露在西岐之下。除却天越军全部阵亡,剩下的两只部队伤亡并不大,还有二十余万人的实力,如果西岐还有其它待命的部队,玄衣铁骑不可谓不危险。 因为,到目前为之,狼人的主力部队还没完全暴露。 夜色正浓。 白板城西面五十里有一个叫瓦窝子的地方,有五万狼人主力正潜伏在这里。 即使在一里地之外,已经可以闻到浓重的血腥气,因为狼人喜欢吃肉,喜欢吃牛羊生肉。 李天野也在这里,当李清的割鹿刀劈塌白板山,砍断蛰花根系的时候,他已经悄悄带人从潜出,来到这里。 不是他怕死,也不是他不知道有一拼的实力。他只是不想打无把握的仗,不想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因为他有后手,他对任何事都留有后手。 这一仗他们败了,却得到两个结果:一是莫道明死了,以后在排兵布阵上就没人违逆他;二是把李清放进白板城,那就为他创造出围歼他的条件。在山野里,玄衣铁骑可以乱跑,在白板城,只要把四个城门看住,他们能逃到哪里?五万狼人部队他一直没动,为的就是等李清他们住进白板城,给他们致命一击。 还有,西岐倾国之力调集的的二十万天梦军正赶向这里。这样的布置,如果还围歼不了玄衣铁骑还有天理吗?何况,经过连续的战斗,他们的减员也不少。此消彼长,胜利的天平会偏向西岐。 如果再往长想,唐国的小皇帝会让李清做大做强吗?最后成为尾大不掉之势。现在,小皇帝只是迫于形势不得不用他,等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不仅是西岐针对他,连唐国朝廷也会针对他。也许小皇帝真实的目的就是要李清和西岐军两败俱伤,把玄衣铁骑打光,或许可以用一下离间计。 瓦窝子十里外的小山脚下,有一座凉亭,凉亭周围开满石榴花。 那些花朵虽红艳似火,但总是让人觉得阳气不足,有些恹巴。 蓝衣姑娘正坐在凉亭中览月观风。 她怎么都没想到,李清的刀会如此厉害,一刀劈塌白板山,一刀斩下蛰花。她至今也不明白李清为什么能在蛰雨中活下来? 远处,一人悠然前行。 难道李清会阴魂不散跟过来? 来的人不是李清,而是一个比女人还漂亮的男人。 这里怎么会有人?本来是有几个村子,只是蛰花为补足精血,它的根系已经把那些村民吸成干尸。反正这里是敌人的国土,那些村民也是敌国村民。 悠扬的胡琴声响起,依旧有诱人心魄的味道,琴声总能引起人无限的思念与眷恋。 路上开出无数的花朵,这些是蛰花的幻像。 男人冲着远处的亭子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只是太远,蓝衣姑娘并看不到,接着男人从自己的腰上掏出一个玉箫,自顾自地吹起来。 他不仅长得比女人漂亮,还是一个吹箫高手。 琴声像水波荡漾,箫声如鲜花怒放。 一个让人沉醉,一个让人从沉醉中清醒。 像溺水的人时沉时浮,也像人生的高潮与低谷。 这既是一种对抗,也是对抗中的一种和谐。 曲子在对抗中成就一种完美。 那些开在路中间的花朵,在箫声中现形,是一个个调蓝人,他们的剑光在花朵的掩护下,已经到达男人的身边,打算让男人在箫声中泯灭。 于是亭子里的风更大,呼啸起来,要助那些调蓝人一臂之力。 这些风也加入到剑光中,让剑芒更加凌厉。 箫声在剑光中突兀地拔起高声,如流星陨落,如银河坠地,似乎这不是箫声,而是一种天威,靡靡中从天际而来,杀人于无形。 剑光泯灭,调蓝人口吐鲜血倒下。 只有路边的青草和野花还在摇动。 一路前行,以箫作歌。 “悠蓝,你不该如此肆无忌惮。”作为十方局的老人萧如花不会不知道调蓝人圣女的名字,他说道:“让蛰花去吸食村民精血,这是有违天伦的事。” 他站在亭子外面,已经把玉箫重新插回腰间。 这个叫悠蓝的姑娘静静地看着萧如花说道:“如果不吸食这里精血,它会凋零,对西岐损失更大。” 这里是唐国地盘,找不到太多的牲畜给蛰花吸食,在这种情况下她只能采取这种不人道的方式,总不能看着蛰花死吧? “既然它在唐国做这样的事,那它就必须死在唐国。”萧如花认真地说道。 悠蓝从亭子里站了起来,她的手负于背后,有风环绕,吹荡她的青丝乱飘:“你觉得可以杀了它?”一脸玩味的表情。 “杀不了,也要杀!十方局总不能看到在唐国的地盘上有妖孽作乱,不管不顾吧?”萧如花无奈地说道。 悠蓝玩味的表情更加浓重,说道:“既然这样,为什么陇西还会大旱十年?” 这绝对是恶狠狠打人脸的话。 “既然你们唐国治理不好,不如换我们西岐治理看看?”悠蓝继续说道。 “换新帝了,也许会好一些。”萧如花说道,不过这话说的一点儿也不硬气,甚至心虚。 萧如花还没开始和悠蓝真正战斗,已经处于下风。 悠蓝看到萧如花憋屈的样子有些好笑,似乎有点儿看不下去,说道:“你想过没有?唐国最需要的是什么?就是安定。如果西岐赢了,唐国肯定不会安定。如果西岐输了,唐国会安定吗?那样李清会做大做强,他和李红月就有一争胜负的实力,唐国依然会乱起来,血流成河。最好的法子就是唐国和西岐和平共存,西岐的要求并不高,只不过把长平之战的损失让唐国给还回来而已。如果李红月是个有脑子的人,他会想清楚。” 如此重大的话题,被悠蓝说的云淡风轻,还听起来很有道理。 萧如花认真思考悠蓝说的话,最后还是摇头说道:“不行。” 似乎他想明白的事情,说道:“我说不行,是因为无论如何唐国都不会接受这么屈辱的条件,还有就是这些不是我能决定的,那是新皇的事。不过,作为一个唐国人,任何人都不会把个人的利益置于国家尊严之上。另外,我今天来的目的不是和你谈这些事情,而是来杀蛰花的。” 果然,萧如花在大事上不糊涂。 悠蓝突然皱起眉头,显出很为难的样子说道:“我很为难,如果我要杀了你,刚才和你说的那些话就算白说,没人带给唐国朝廷。如果不杀你,又觉得实在可惜!”她一直没把萧如花看在眼里,那怕蛰花受伤,也不是萧如花可以杀的掉的。在她眼里萧如花就是一个死人,只是她想杀不想杀的问题。 “要不,还是杀杀看?”萧如花提出建议。 “也好。”悠蓝居然接受他的建议。 萧如花把玉箫重新拿到手里,想了想,没吹,说道:“说真的,你是可以杀掉我的,可你能杀掉她吗?” 他说的她,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半年前还是七、八岁的样子,现在居然长开两、三岁。 此刻玄晴就站在亭子的不远处,静静的,亭亭玉立,有点像大姑娘。 一个大活人,出现在亭子边上,悠蓝竟然没发现? “如果不是你和这朵花要害李清哥哥,我不会来杀你们。”玄晴腼腆地说道:“既然你们要杀他,我当然要杀你们。” 悠蓝发现不了玄晴,因为玄晴根本不是人,她只是灵体而已。 悠蓝笑了,如春风般和煦地说道:“小妹妹你确定可以杀死我,而不是被我杀?就是李清也差一点没有逃出这朵花。”,她看见萧如花突然转过身,飞一般向远处跑去。 幸亏萧如花跑得快,蛰花只把玄晴裹在里面。 那场雨又开始淅淅沥沥下起来,只是雨滴直接穿过玄晴的身体,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李清哥哥杀不了这朵花,是因为它会飞,现在你试试,它还能飞起来吗?”玄晴说。 果然,蛰花拔动自己根系的时候,根系如同被固定一样,一动不动。 “萧如花大模大样地过来,就是吸引你的注意,腾出时间,我们趁机用阵法固定蛰花根系,让它无法逃脱。”玄晴美滋滋地说道:“再好的花朵,也经受不住寒冷的摧残,我的玄武之气就是蛰花最大的克星。” 有白雾从玄晴身上生起,那是至寒至冷的玄武之气。 雾气不仅冰冻落下的雨,也冰冻整个蛰花,于是,蛰花开始凋零。 第九十章 一个坏消息 一朵花在山脚下凋零。 惊蛰的时候,是万物复苏的时候。蛰花代表着生机活力,也代表着人间万象。 它除了把天地之力作为养分,也吸收很多人间之力,才会幻化人间。 可它最无法忍耐的就是寒冷,如同花朵无法逾越冬季。 蓝色的花瓣在白雾中片片落下,又化成蓝色的光散落人间。 花蕊的火红也变成春泥融入五月。 悠蓝的青丝还在飘荡,这次吹动的风却是山风,她的头发本来就长,竟然飘荡出垂柳拂风的味道。 幽幽如兰的她看见萧如花又跑回来,只是速度没有跑时快。 这里很美,有很多怪石,也有流水,还有烂漫的山花。 这朵蛰花被她整整养了十年,才成为调蓝人的圣花,她也是凭此成为调蓝圣女,她们不能说是生死与共,也是血肉相连。 而今,花已逝,人还在。 如果它的根系还在,也许还能再次绽放,可,可恶的十方局用阵法把它的根系已经绞的粉碎。 她只看过别人的离别,今天终于知道离别的滋味。 “杀了我。”她平静地对萧如花说道,对于杀死蛰花的玄晴,她一点儿都不想理她,年龄不大,心肠太狠。 蛰花在别人眼里就是梦魇的存在,独有对她,温顺地如同小猫,而且特别依恋,像雄鹰对养鹰人的依恋。 她在对萧如花说话的时候,一道蓝色的剑光也向他奔去,剑光如天空一样湛蓝,也像她现在的心情。 她并不是要杀萧如花,而是要阻止萧如花救玄晴,因为无数道剑光在玄晴脚下升起,她最恨的人当然是玄晴。 本来她留下这些力量是杀萧如花的,可现在她改变主意,既然有人敢杀蛰花,那她就要接受杀它的后果。 那些剑光编织一张网,要把玄晴当成一条鱼。这些剑不是普通的剑,除了灵力,还有符籇的力量,即使玄晴是灵体,也不会轻易逃脱。 可这时的玄晴正在卷袖子,她的动作几乎和李清一样,一个小姑娘居然要卷袖子干架? 这些符剑遇到玄晴的白雾,开始燃烧,火焰是蓝色的,看样子确实有克制作用。 环绕在玄晴周围的白色光点,被剑光压缩到玄晴体内。 调蓝人和十方局一样,对付不同的敌人有不同的法子。 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用符剑,只有在遇到妖魔鬼怪的情况下才会用上,这对灵体也很有效。 玄晴终于递出一拳,那一拳打在一道剑光上,剑光泯灭,那把剑也飞出去,很像李清的拳法。 拳影在剑光编织的网里游动,把每一道剑光当成一条鱼,每一拳都会有一条鱼消失。 网眼越来越大,直到整个网消失。 那些持剑的蓝衣人也一个个倒在地上。 “轮到你了”,玄晴对悠蓝说道,向她递出一拳。 拳风覆盖悠蓝,也覆盖蓝色的剑光,那剑光正和萧如花的箫声斗在一起。 “你不能杀她。”一个声音说道,声音是从怪石后面传来。 白白的身影出现。 自从经历小重山的事,玄晴对白白就没有了好印象,所以即使白白说了,她还是又向悠蓝递出一拳。 那一拳竟然被蓝色的剑光接住,还反击过来,因为萧如花已经停手。 “听听”萧如花对玄晴说道,因为他知道白白还有话说,不杀悠蓝要有不杀她的理由。 “一个坏消息。”白白说道:“醉人之国出兵了,二十万大军,已攻破蓟州城。” “醉人之国出兵了?”萧如花禁不住反问一句,他的眉头紧皱,觉得事态非常严重。 这边和西岐正在酣战,狼人王庭已经出兵,在加上醉人之国,让唐国怎么生存?想想,都让人觉得没法呼吸。 相比西岐,醉人之国边界离长安更近,加上所有重要的部队都在境州,醉人之国的兵锋会直指长安。 “新皇的意思,和西岐休战,答应他们的条件,集中兵力对付醉人之国。”白白说道:“所以,你们不能杀悠蓝,我要把她带去长安。” 刚才,萧如花还对悠蓝说新皇不会答应西岐割地的要求,这才多长时间?已经得到确切消息,新皇同意割地赔偿,变化也太快? 可谁能想到醉人之国会在这个时候出兵?这一出兵,打破整个唐国的战略部署。 就这样,悠蓝被白白带走,带去长安的路上,在那里,唐国要忍辱负重,把境州、瓜州、陇西割让给西岐,作为长平之战的补偿。 可白白只把悠蓝带出五十里就停下来,看着悠蓝一脸疑惑的表情,白白说道:“我把你带出来,不是真的要带你去长安,而是为了放你。” 悠蓝还是想不明白放她的理由,就像同样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带她去长安一样。 “为什么?”她问道。 “你又不是西岐朝廷的使者,我带你去长安没有任何意义?”白白说道:“我之所以要把你带出来并把你放掉,因为我想让你给李天野及西岐朝廷带个话,唐国可以答应西岐的条件,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在白板城灭了玄衣铁骑,灭了李清。” 这话让悠蓝有些迷惑,旋即明白过来,说道:“在李红月的眼里,他最大的敌人,恐怕不是西岐,也不是醉人之国和狼人,而是李清。以玄衣铁骑的实力,怎么会好对付的?李红月的意思是不是让李清和西岐拼个两败俱伤,他再集中兵力对付醉人之国,这样内外之敌都消除了,他可以安心做他的唐皇。真是完美的计策,很歹毒!” “不过,我想西岐朝廷乐意效劳。”悠蓝继续说道。西岐当然愿意,对西岐来说,唐国对它最大的威胁就是玄衣铁骑,如果能灭掉这支部队,付出再大的牺牲也值得。既然李红月也想除掉李清,那何乐而不为呢? “从你们包围白板城那一刻起,唐国兵部会以无法送进粮草的名义停掉供给,还会以保驾长安的名义把背嵬军和虎豹军回撤。这样你们围杀玄衣铁骑的时候就不会有后顾之忧。”白白说道。 悠蓝想了想,问道:“有一点,问一下,李红月怎么保证自己的承诺?别等我们两败俱伤,李红月突然反悔,拒不承认?” 白白说道:“不会,我们现在就可以撤出境州、瓜州和陇西,提前把它们交给西岐。” 第九十一章 空城 形势比人强。 李天野已经等不及天梦军全部到来,五月十三日,当天梦军前部十万人到来的时候,他迫不及待地领着五万狼人部队、七万从白板城撤出的部队及十万天梦军,共二十二万人,从西面向白板城迂回包抄过来。 于此同时,天齐军和天风军也于昨日分别集结到山门县和青龙县,形成从东面对白板城合围态势。两军共二十余万人。 至五月十四日,东西两方面军兵临城下,完成合围。 自上次战斗已经近半月,那些被践踏的庄稼有的居然顽强地重新长起来,只是山野间多出很多的坟茔。 五月十五日清晨,朔风野大,李天野来到东郊一座大坟边上,坟是唐国人埋的,立着一个简陋的木牌,上面写着五个大字:莫道明之墓。 莫道明,这个几乎是自己在西岐最大的对头,最后战死沙场,马革裹尸。不仅获得敌人的尊重,也获得他的尊重。 “拿酒来!”他大喝道。 单膝跪地,三碗酒被他依次泼在坟前。 纸灰如蝴蝶般在空中飞舞,也有少许迷了他的眼。 他说道:“老莫,你不要觉得死的怨?你不会白死的,我会让整个玄衣铁骑给你陪葬,让李清为你陪葬。” “正是你的死才为西岐创造出歼灭玄衣铁骑的机会,你会是是西岐的功臣,永远的功臣。”他看着坟头说道,那里已经长出细细的草芽。 “我们不会忘记你和天越军,就像我们不会忘记长平之战死去的那些西岐将士们一样。”他用手轻轻地抚摸那些草芽说道。 接着,他站起身来,对着所有的坟茔泼下三碗酒,说道:“这是我敬你们的,所有西岐捐躯的战士们。这里是你们的覆灭之地,明天它会成为玄衣铁骑的灭亡之地,你们就在这里看着,看着我们是怎么为你们复仇!” 号角声连绵不断地响起,这不是战斗的号角,而是寄托对死者的哀思。 白板城上旗帜招展,对于攻占白板城他制定十分详细的攻略,不仅提前制作很多的攻城梯和投石机,还准备不少冲车、巢车、床弩和撞木。 在他撤出白板城的时候,在白板山下挖了四个藏兵窖,其中一个被李清割鹿刀劈塌,剩下三个埋伏着不下两千士兵。如果城外响起特殊的号角声,他们会直接冲出地窖,攻占城楼,打开城门。 即使攻不下白板城,城里原本的粮草早就被他们搬空,玄奇铁骑粮草不会太多,加上唐国兵部断了他们的供给,饿也饿死在里面,不会撑太长时间。 西岐等待这一刻太久,从长平之战就开始等,一直等到现在。 他也等的太久,几乎和他的军龄一样长。 夜色来临,红月临空。 城外一直在时断时续地响着牛角号声,只是在某一时刻,牛角号声有些特殊。 白板山脚下,茂密的草丛被移开,露出黝黑的洞口,一个个西岐士兵在夜色中悄悄爬出。 远处,有忽明忽暗的火把,还有巡逻的唐国士兵。 “尽量不要暴露太早,往暗处走,一旦被发现,直接冲向城门。”有将领低声吩咐。 地窖虽然够大,粮食也够吃,就是屎尿不能往外扔,只能积着,那味儿特大,呛人鼻子。 好在,现在终于出来,深吸一口气,他们又重新融入到黑夜中。 “敌袭!”夜色里有人喊道。 暴露了,这些隐匿在城中的西岐战士不再小心翼翼,按照原本的计划,快速杀向四座城门。 战斗很激烈,可他们隐隐觉得,对方的战力不是太强,因为他们很容易杀到城门,也太顺利,可黑灯瞎火的,根本看不清唐军有多少。 白板城里燃起熊熊大火,李天野觉得那应该是西岐隐匿的士兵烧的。有喊杀声从城内传来,很快,四座城门被依次打开。 这应该是好事,可李天野总觉得有什么不对。 连夜攻城的计划,是他和天风军天齐军大帅共同商定的,因为夜间那些隐匿的士兵更容易偷袭。大主意他拿,在莫道明死后,没有人再忤逆他。 即使他觉得有什么不对,这时候也不是犹豫的时候,随着命令的下达,西岐的军队从四座城门源源不断地进入。 西岐的战士们训练有素,在城内寻找敌人并歼灭敌人,有空闲的士兵开始灭火。 “不对,绝对不对!”这里的战斗虽然激烈,规模并不大,抵抗力也不强。从这些情况可以明显得出,敌人的主力不在这里。 可敌人的主力能去哪里?从天上飞走了?更不可能。 当黎明渐渐到来的时候,数字被汇聚过来,城里被杀死的唐军不到三千人。 三千人?人呢,去哪里了?自从让出白板城,一直有斥候监视这里,根本没有发现唐军有撤离的迹象,这不是几百人几千人,是几万人,怎么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可,事实就是,他们真的消失了。 李天野回到自己原本的帅府,那里居然被保持的干干净净,可他哪里还顾得上这些,他的心思一直放在神秘消失的几万人上。 夏天的热和心情的烦乱让他在屋子里来回走动,人到底去了什么地方?到底在那里?烦躁让他从屋子里来到外面,突然,他一拳捶在大树上,那棵大树居然折断倒地,他的手也在流血。 对于一个主帅,突然失去敌人的主力,是一件严重的事,也往往意味无法驾驭战争。到底去了那里?一直有斥候监视着,不可能从地面上走的,那只能上天入地,上天不可能,入地呢?李天野停下脚步,看着自己流血的手,却神游物外。 只能入地,只能从地道中逃走。 这里本来就是唐国的地盘,唐军知道的东西会比自己多的多, “去,把军营所有的地面挖到三尺。”他下出命令。白板城有他的奸细,那些军队是看着进入军营的,后来没出来过,如果有地道,那肯定在军营。 一个时辰以后,有人来报,果然在马厩附近发现地道入口,那地道通往白板山下,那里有一个岩洞,可以越过这片小平原,直通外面的山里。 三天后,有西岐快马来报,在翡翠谷发现玄衣铁骑主力,歼灭天梦军后部十万大军。 第九十二章横击 翡翠谷已经是西岐地盘,和境州相邻,它的西面是十二连城。 翡翠谷的名字很好听,却是一片戈壁滩。 也许,若干年前,那里水草丰美,绿树成荫,才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可现在,这里干枯,几乎没有雨,很多的地方起着盐碱,那些土石堆被风长期雕刻,奇形怪状,如同魔鬼,再加上有风吹来时会发出呜呜的声音,似鬼叫,又称魔鬼城。 作为天梦军的主帅格里一直在后军,戈壁的风把他的脸吹的发干,也吹出无数道沧桑。 这几乎是西岐最后一支主力部队,原本安排在西岐北线防备狼人,可现在狼人已经和西岐交好,派队参战,他这支部队再留在北方也没有意义。何况,天越军被玄衣铁骑覆灭,战争进入到最关键的时候,他不来不行。 他和玄衣铁骑从来没有交过手,不明白像天越军这么强悍的军队,为什么不是对方的对手。他觉得还是主帅的问题,兵强强一个,将强强一窝,莫道明虽然足智多谋,也很果断,但不够彪悍,很多的时候都要用计谋去作战,可世界上哪有那么多计谋?更多的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勇猛。他在西岐北疆,和狼人作战的时候,就是靠硬拼,顽强的作风,才让狼人部队害怕,不敢进犯。 这是戈壁荒野,几乎没人,脚下是烫人的沙子和石块,其它的部队或许这是会松懈下来,可他的部队依然军容整齐,队形完整。这就是士气,是一支军队的底气,只要这士气在,它就是一支强军,就是可战之军。这也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他是一位正真的大帅,正真的将军,并不畏惧玄衣铁骑,相反,他渴望于之一战,将对方击败。这不仅仅因为为了西岐的尊严,为长平之战报仇,而是一位正真的将军不会畏战,要敢于硬碰硬,敢于面对强敌。 他看到前面的戈壁上刮起一阵风,尘土飞扬,一匹快马飞驰奔来。 很快,斥候下马飞报:“大帅,前方十里有大量唐军出现,直奔我军而来。” 唐国军队?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格里皱起眉头问道:“哪支军队?” “看旗帜,应该是玄衣铁骑。” 这更不可能,玄奇铁骑的主力在白板城,李天野已经带着他的前部去围歼,怎么会在这里? 他又问道“多少人?” “不下五万。” 五万人,他沉思一会儿,他很自信,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可以用五万人对抗他的十万天梦军,玄衣铁骑也不行, 既然对方敢过来横扫,那就怼过去,天梦军没有怕过谁。 “整军,准备迎战。”他下出军令。 队伍又原本的行军状态变成作战状态,十万人被分出前军、中军、左军、右军、后备军,各自组成战阵。 弓箭手和盾牌手前置,做好战斗准备,骑兵被置于两翼,随时准备冲锋。 作为北疆的老牌部队,临战时他们并不慌张,有条不紊地做着自己的工作。 前面,黄沙滚滚,伴之而来的是如雷般的马蹄声。 一支铁流出现在翡翠谷,出现在戈壁滩。 是重骑,所有锋线上的骑兵都是重骑,不仅人全部武装,带着面甲,连马儿都武装到马蹄,他们的陌刀斜挎,不停有光影闪动。 对方没有射箭,也强弩也没有,就是靠重甲冲击。这是玄衣铁骑的重甲骑兵,不会错。 “把弓箭手和盾牌手撤下,让长枪队上。”他命令道。对付重甲骑兵,弓箭手和盾牌手一点用也没有,只有靠长枪手和骑兵出击。 他的轻骑兵有三万多人,但重骑兵不多,只有不到三千人。 没什么可怕的,他遇到的遇到的狼人部队要比这凶残的多,可怕的多。 “让重骑兵在前,轻骑兵在两翼,步兵战阵跟在重骑后面,等对方重骑被长枪兵阻止后,随我冲阵。”他又一次下出命令。 可事情和他部署的并不一样,那轮长枪兵根本阻挡不住玄衣重骑,只一轮冲阵,长枪兵即溃不成军,很多人在马下成肉泥。玄衣重骑如惊涛骇浪般压过来,无法阻止,永不停息。 他的前军不到半个时辰即被敌军击溃。 这一刻,他才明白为什么天越军会覆灭,这哪是军队?简直是钢铁怪兽,是杀人机器。自己队伍高昂的士气被对方冲天的杀气冲击的荡然无存。 他并不是一个怕死的人,一生彪悍,悍不畏死。他没有选着后撤,而是抽出自己的纯铁大枪,冲上去。那些被杀的有些畏惧的将士们,这是也像头上打鸡血,变得无比英勇,跟着他杀回去。很多次,天梦军要败的时候,正是他,力挽狂澜,败中求胜,把局势挽回来,今天也会这样。 终于,他和玄衣重骑接上阵,猛劈过来的陌刀被他挑飞,他的长枪化成一条铁棍,砸在一位玄衣重骑身上,连人带马被砸倒在地上,他从这个缺口突进去。 可第二条巨浪又向他奔腾过来,接着是第三条,第四条------,简直是无穷无尽。 渐渐地,他身边的呼喊声越来越少,那些跟随他而来的将士也慢慢凋零起来。 他的重骑只跟着他冲击到第三轮,即使人数众多的轻骑兵,也在第六轮消失殆尽。他这才认识到,有些战斗硬拼会赢,有些战斗,硬拼只会让你全军覆灭。 远远地,他看见敌人的轻骑兵出动,追杀那些逃亡的西岐士兵,而他这里人数已经不到三千。 死就死罢!一个将军,死在战场是一种荣耀,和自己的士兵死在一块不会孤单。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携带大枪再次冲入敌人的战阵,在如铁般的巨浪里逆行。 如果说,内心深处有一种不甘心,他肯定有,也有对西岐的深深担忧,西岐倾巢而出,国内兵力空虚,没人能挡住这支唐军,可他担心又有什么用,因为他快死了。 这一天,翡翠谷,玄衣铁骑横扫而来,除极少数人投降外,十万天梦军几乎覆灭,天梦军主帅格里战死沙场。 战争再一次扩大,从唐国境内燃烧到西岐。 巨大的“李”字帅字旗在西岐飘扬,并向西岐都城青川进发。 第九十二章 横击 翡翠谷已经是西岐地盘,和境州相邻,它的西面是十二连城。 翡翠谷的名字很好听,却是一片戈壁滩。 也许,若干年前,那里水草丰美,绿树成荫,才起了这样一个名字。 可现在,这里干枯,几乎没有雨,很多的地方起着盐碱,那些土石堆被风长期雕刻,奇形怪状,如同魔鬼,再加上有风吹来时会发出呜呜的声音,似鬼叫,又称魔鬼城。 作为天梦军的主帅格里一直在后军,戈壁的风把他的脸吹的发干,也吹出无数道沧桑。 这几乎是西岐最后一支主力部队,原本安排在西岐北线防备狼人,可现在狼人已经和西岐交好,派队参战,他这支部队再留在北方也没有意义。何况,天越军被玄衣铁骑覆灭,战争进入到最关键的时候,他不来不行。 他和玄衣铁骑从来没有交过手,不明白像天越军这么强悍的军队,为什么不是对方的对手。他觉得还是主帅的问题,兵强强一个,将强强一窝,莫道明虽然足智多谋,也很果断,但不够彪悍,很多的时候都要用计谋去作战,可世界上哪有那么多计谋?更多的是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勇猛。他在西岐北疆,和狼人作战的时候,就是靠硬拼,顽强的作风,才让狼人部队害怕,不敢进犯。 这是戈壁荒野,几乎没人,脚下是烫人的沙子和石块,其它的部队或许这是会松懈下来,可他的部队依然军容整齐,队形完整。这就是士气,是一支军队的底气,只要这士气在,它就是一支强军,就是可战之军。这也是他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他是一位正真的大帅,正真的将军,并不畏惧玄衣铁骑,相反,他渴望于之一战,将对方击败。这不仅仅因为为了西岐的尊严,为长平之战报仇,而是一位正真的将军不会畏战,要敢于硬碰硬,敢于面对强敌。 他看到前面的戈壁上刮起一阵风,尘土飞扬,一匹快马飞驰奔来。 很快,斥候下马飞报:“大帅,前方十里有大量唐军出现,直奔我军而来。” 唐国军队?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格里皱起眉头问道:“哪支军队?” “看旗帜,应该是玄衣铁骑。” 这更不可能,玄奇铁骑的主力在白板城,李天野已经带着他的前部去围歼,怎么会在这里? 他又问道“多少人?” “不下五万。” 五万人,他沉思一会儿,他很自信,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可以用五万人对抗他的十万天梦军,玄衣铁骑也不行, 既然对方敢过来横扫,那就怼过去,天梦军没有怕过谁。 “整军,准备迎战。”他下出军令。 队伍又原本的行军状态变成作战状态,十万人被分出前军、中军、左军、右军、后备军,各自组成战阵。 弓箭手和盾牌手前置,做好战斗准备,骑兵被置于两翼,随时准备冲锋。 作为北疆的老牌部队,临战时他们并不慌张,有条不紊地做着自己的工作。 前面,黄沙滚滚,伴之而来的是如雷般的马蹄声。 一支铁流出现在翡翠谷,出现在戈壁滩。 是重骑,所有锋线上的骑兵都是重骑,不仅人全部武装,带着面甲,连马儿都武装到马蹄,他们的陌刀斜挎,不停有光影闪动。 对方没有射箭,也强弩也没有,就是靠重甲冲击。这是玄衣铁骑的重甲骑兵,不会错。 “把弓箭手和盾牌手撤下,让长枪队上。”他命令道。对付重甲骑兵,弓箭手和盾牌手一点用也没有,只有靠长枪手和骑兵出击。 他的轻骑兵有三万多人,但重骑兵不多,只有不到三千人。 没什么可怕的,他遇到的遇到的狼人部队要比这凶残的多,可怕的多。 “让重骑兵在前,轻骑兵在两翼,步兵战阵跟在重骑后面,等对方重骑被长枪兵阻止后,随我冲阵。”他又一次下出命令。 可事情和他部署的并不一样,那轮长枪兵根本阻挡不住玄衣重骑,只一轮冲阵,长枪兵即溃不成军,很多人在马下成肉泥。玄衣重骑如惊涛骇浪般压过来,无法阻止,永不停息。 他的前军不到半个时辰即被敌军击溃。 这一刻,他才明白为什么天越军会覆灭,这哪是军队?简直是钢铁怪兽,是杀人机器。自己队伍高昂的士气被对方冲天的杀气冲击的荡然无存。 他并不是一个怕死的人,一生彪悍,悍不畏死。他没有选着后撤,而是抽出自己的纯铁大枪,冲上去。那些被杀的有些畏惧的将士们,这是也像头上打鸡血,变得无比英勇,跟着他杀回去。很多次,天梦军要败的时候,正是他,力挽狂澜,败中求胜,把局势挽回来,今天也会这样。 终于,他和玄衣重骑接上阵,猛劈过来的陌刀被他挑飞,他的长枪化成一条铁棍,砸在一位玄衣重骑身上,连人带马被砸倒在地上,他从这个缺口突进去。 可第二条巨浪又向他奔腾过来,接着是第三条,第四条------,简直是无穷无尽。 渐渐地,他身边的呼喊声越来越少,那些跟随他而来的将士也慢慢凋零起来。 他的重骑只跟着他冲击到第三轮,即使人数众多的轻骑兵,也在第六轮消失殆尽。他这才认识到,有些战斗硬拼会赢,有些战斗,硬拼只会让你全军覆灭。 远远地,他看见敌人的轻骑兵出动,追杀那些逃亡的西岐士兵,而他这里人数已经不到三千。 死就死罢!一个将军,死在战场是一种荣耀,和自己的士兵死在一块不会孤单。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携带大枪再次冲入敌人的战阵,在如铁般的巨浪里逆行。 如果说,内心深处有一种不甘心,他肯定有,也有对西岐的深深担忧,西岐倾巢而出,国内兵力空虚,没人能挡住这支唐军,可他担心又有什么用,因为他快死了。 这一天,翡翠谷,玄衣铁骑横扫而来,除极少数人投降外,十万天梦军几乎覆灭,天梦军主帅格里战死沙场。 战争再一次扩大,从唐国境内燃烧到西岐。 巨大的“李”字帅字旗在西岐飘扬,并向西岐都城青川进发。 第九十三章 十二连城 “把天梦军主帅的坟堆大些,至少要比莫道明的大。”李清对吴东风说道。 他对天梦军主帅还是有好感的,如果他不采取硬刚的战术,天梦后军不会全军覆灭。这里是戈壁滩,苍凉宽阔,正适合骑兵作战,再加上天梦军主帅没有选着迂回战术,而是正面作战,这些恰恰把玄衣铁骑的战术威力发挥到极致,才有了八万人歼灭十万人的丰功伟绩。 其实在几次战斗中,玄衣铁骑已经减员近四成,后来把赤甲军补进来,才达到目前的八万人。 在开战之前,所有的玄衣铁骑战士都没吃饭,不是他们不想吃,而是已经没有粮草。也多亏这场战斗,他们得到了天梦军带来的粮食,所以,战后第一件事就是生火做饭。 天梦军补给不错,除了麦饼还有牛肉干,那些牛肉干可以直接吃,也可以放在锅里烧汤。 一碗牛肉汤,加上麦饼,对于饥饿着的战士们绝对是美食。没有什么比大战后吃一顿饱饭更惬意的事,如果有,那就是再睡上一觉。 对牧野来说,那是再加上一口酒,在军武中本来是不能喝酒,他是李清特批的,但规定每顿饭不能超过一口。 李清喝一口牛肉汤,问道:“十二连城是什么情况?” 有风吹过翡翠谷,传来鬼哭狼嚎的声音。 “不好过。”牧野说道。 长平之战,西岐连战杀加坑杀,共失去七十万战士,那时正是它国力空虚的时候,为什么唐国没有乘胜追击,把西岐灭了?原因就是去西岐腹地要过三关:翡翠谷、十二连城、黎山。翡翠谷虽然是戈壁无人无水,还算好些,后面两关就很难过了。黎山那关,有黎山老母,当然不会好过,但最难过的还是十二连城。 因为十二连城是建在方圆五百里的沙漠里,那里只有十二座井,所有建了十二座城,这些城都不大,却被长城一样的东西连在一起,有四百里长,几乎贯穿整个沙漠。据说城下有坎儿井相连,但没有人能找到坎儿井的位置。 当遇到敌人的时候,十二座城会齐心协力,聚兵在一起,共同抗敌。 想想,五百里沙漠,要近二十天才能走出去,如果不走十二连城,只能困死在里面。同时,还要时刻防备十二连城的随时偷袭。 当年并不是唐国那些先辈不明智,而是因为他们太明智,所以才没进攻西岐。 李清也不想进攻西岐,却不得不来。 事情被逼到这种情况,他没有退路。 白板城被西岐和狼人大军包围,回唐国的路也被堵住,只有这个方向空虚。 如果不是玄晴是灵体,偷偷跟着白白并偷听她们谈话,他到现在为止也许还不知道已经被李红月卖了。 好在,从牧野嘴里他知道白板城军营里有一条密道,这密道的方向向西,他只能向西岐突围。 这条路不好走,他知道,千里无后方挺进,没有供给,九死一生。可,也许能走出一条路,毕竟,和唐国相比,这里更空虚,兵力布置更少,未尝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我们不能从沙漠里走,无论如何都要拿下十二连城。”牧野边吃麦饼边说道:“没有人能不靠十二连城走过沙漠”。 这是大家的共识,可怎么拿下十二连城?强攻吗?玄衣铁骑是长途作战,自然不能带攻城设备,那怎么攻城?只有智取,可采用什么法子智取? 翡翠谷不仅风大,白日里温度也高,他们选在一个巨大的魔鬼石下面的阴凉处,有风不断吸来,不是太热。 “我们的时间不多,李天野不会任由我们往西岐的肚子里钻,他们会很快过来,留给我们攻击十二连城的时间不长。”梅轩说道。 “如果新皇真的把境州、瓜州和陇西割让给西岐,李天野会把大部分兵力用在接管三州上,不会派太多的兵力来追击我们。”吴东风分析道。 “不,他不会把太多的兵力用在接管上,会把追击我们当成重点。”梅轩不同意吴东风的分析。 大家还是比较同时梅轩的分析,西岐受到威胁,只要李天野没有反心,他就会用最快的速度回撤护驾,否则,西岐朝廷一定会治他护驾不力的罪名。 “也许,我们还可以用攻占白板城的战术。”吴东风说道。 李清摇摇头,十二连城每一座都很小,如果有生人进去,会很容易被发现,再说,现在是战争时期,那些路过的商人们是进不了城的,只能沿着城行走,只有需要的时候,才能从城门处购买些水和食物出来。 还有一点梅轩他们没有想到,拿下十二连城,只要派不到两万人在这里把守,就能切断李天野回来的路,李清这些兵力可以在西岐腹地自由折腾。 兵贵神速,即刻出发。 五月二十一日清晨,玄衣铁骑在进入沙漠五十里后,终于到达十二连城东面的第一座城龟兹城。 站在龟兹城墙上,城守郭毅看到巨大的太阳正从沙漠里一下一下跳起,它的下面有琉璃的空气。在大漠里看日出有时候和在大海里看日出差不多,都可以看到太阳的跳动。 接着他看到在晨阳为背景的沙际线上出现模糊的人影,人影渐渐变大,还趟起沙尘。 不是商队,比商队规模大得多。没有驼铃声,只有马蹄声。 直到他看见旗帜,那是唐军的战旗。 “敌袭!快撞钟,烧烽火。”他大声喊道。 钟声急促而悠扬地响起,接着烽火台上的干草也点了起来,现在是白天,要的是白烟,晚上才会点干柴。 烟雾袅袅升到天空,一直升到和白云相融。更远处,有白烟陆续升起。 龟兹城本来就是十二连城中最重要的城,不仅兵力最多,占十二连城三分之一兵力,也是最大的城。 “上强弩,上雷石和火油。”城墙上不时传来喊叫声,那些平时闲散的士兵们慌乱起来,开始披甲,找兵器,向城墙上跑去。 唐军终于到了城下,郭毅粗略估计一下,应该不下七千人,都是轻骑兵,有些空骑的马上还携带这简易的攻城梯。这些人数对龟兹城已经不算少,因为龟兹城总兵力才七千。 按理说,唐军才七千人,他们也七千人,还是在城墙上,足够和唐军抗衡,可龟兹城几十年没有战乱,他的这些兵几乎没经历过战斗,这还没开始就已经慌乱,和唐军百战之兵没法比。 第九十四章 进龟兹 玄衣铁骑带队的是梅轩,之所以全部轻骑,就是要在天梦军败兵来之前赶到这里。在翡翠谷之战,天梦军重轻骑已消亡殆尽,零星逃亡出来的也都是一些步兵,不会走的太快。 清晨的阳光下,龟兹城显得巍峨高大,并被阳光涂上一层光泽。这些石头都是从黎山拉来的,为建十二连城,西岐费尽国力,动用五十万人,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目的就是为防卫唐国的进攻,成为西岐永远不可攻破的长城,而今,终于迎来唐军的进攻。 经过短暂的休息后,梅轩直接下出命令:“攻城!” 几十架简易的攻城梯被靠在城墙上,有的刚刚够上城垛,有的里城垛还很远。那些短梯上的人爬到头后,会甩出绳索,套向城垛,索绳而爬。 箭疾、雷石、火油顷刻间从城头上倒下,落在攻城梯上和攻城的唐军士兵头上身上,有人不断地从梯子上落下,有人浑身着火,落在沙地上后,打起滚,企图把身上的火扑灭。 看到唐军第一波攻城被轻易挡下,郭毅才深深地舒了口气,还好,城池够坚固,可以弥补士兵战力的不足。他知道,龟兹城不可失去,龟兹城丢失就意味着十二连城守不住,十二连城守不住,就意味着西岐的国门被唐军打开,也意味着有灭国的危险。 人员在不断地伤亡,不到一个时辰,已经有近一千人在攻城中伤残,可梅轩并没有停息下来的意思,他现在就是要给龟兹城压力,他知道凭这些简单的攻城梯根本攻不下龟兹城,可他的目标一直不是攻下,而是给他们压力。 渐渐的,龟兹城上的士兵慢慢地适应了这种节奏,没有刚开始的慌乱,变得井井有条起来,还有从其它城过来的士兵,正向这里聚集。 他们攻不进来,郭毅也逐渐有了底气,这毕竟是西岐花费十年国力才建造起来的,怎么会那么被轻易攻破?城里有水源,有粮草,有箭疾雷石火油各种物资,他们有什么?连口水都没有,只要坚持三天,他们就不得不退回去。如果他们坚持的时间长些,郭毅甚至有反击的打算,因为那时他们肯定疲惫不堪,正是歼灭的好机会,作为西岐人,哪有不恨唐国人的? “城守,你看!”有士兵指着城外一个方向对郭毅说道。在那里,又升腾起一片黄沙。 怎么,唐军还有人过来?他的脸上露出凝重的表情,如果这只是唐军的先头部队,还有大量的后续部队,那龟兹城就麻烦了。 也全是骑兵,升腾的黄沙和唐军第一伙规模差不对。 “让后备军全部上城墙,另外,再催促,让其它城的士兵抓紧过来。”他说道。 似乎,事情并不是他想的那样,这伙人还没到城下,已经和第一伙人打起来。城外黄沙飞扬,战马奔驰。 “我们的人,是我们的人,是天梦军的旗帜。”有的士兵激动地大叫起来。 果然打的是天梦军的旗帜,天梦军才从他们这里经过没几天,他们的旗帜郭毅不会认错。 天梦军过来回防也很合理,毕竟天梦军离这里最近。 城下战斗激烈,轻骑对轻骑,在黄沙漫天里开始混战,不再有队形,几乎是捉对厮杀。有些会杀到城下,一掠而过。 “快看,那是天梦军的赵将军。”身边有士兵指着城下说道。 这位赵将军在龟兹城休整的时候,喝多酒,赤裸着身体在大街上发酒疯,弄得出了名,龟兹城里的士兵没有不认识他的,为此,被格里整整打了十军棍。 有赵将军这个标志性人物在,可以确定城下的就是天梦军。 城下的战斗还算是旗鼓相当,可似乎还是唐军略强一些,因为单兵作战时,天梦军伤亡更大。 赵将军又一次从城下飞驰而过,居然对城头上骂起来:“你们这些鳖孙,还不下来帮老子,难道要老子死在城下?”和那次他赤裸着在大街上骂人语气很相似。 现在确实是出兵的好机会,只要城里出兵,就会对唐军形成压倒下优势,再说,人家是来救自己的,自己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城守,如果这时不出兵,等唐军击败天梦军,我们就没有出兵的机会了。”有将官说道:“有赵将军在这里,不会有假的。”将官似乎知道郭毅在犹豫什么。 郭毅想一下,毅然说道:“留两千人守城,其它人跟我杀出去。” 吊索吱呀呀响起,城门被缓缓打开,一对对西岐士兵鱼贯而出。 天梦军加上龟兹城士兵,对唐军形成二打一的局面,半个时辰不大,唐军崩溃。梅轩直接下令:“撤退!” 来时,他们带着滚滚黄沙而来,走时,依然如此。 城下,郭毅在马上双手抱拳说道:“赵将军高义,龟兹城将士们谢过将军救城之恩。” 赵将军也抱拳回礼:“些许小事,不足为道。只要郭城守不记恨足下酒后无德,已是感谢。” 两人相视一笑,郭毅伸手相邀:“府里已备薄酒一杯,请将军切勿推辞,一来为此战贺,二来亦为把酒言欢,感谢诸位。” 赵将军豪放,哈哈大笑,说道:“那恭敬不如从命,城守请!” 一场胜利让龟兹城的士兵们兴奋异常,他们早已没有经历过战争,却第一仗就打个胜仗,意义重大。 大街上张灯结彩,城守府也挂上大大的红灯笼。 “听说,唐军已经答应议和,把境州、瓜州、陇西割让给我们?”郭毅问道,见赵将军点头,他疑惑地问道:“那为什么在这里会出现唐军?” 龟兹城即使是十二连城最大的城,那也是相对其它十一座城,其实它真的不大,当郭毅和赵将军来到城守府门前,天越军的才全部进城。 “报!”有士兵跌跌撞撞跑过来说道:“那伙唐军又回来了。” 没等郭毅说话,赵将军把话接过来说道:“这个我知道。” 在郭毅疑惑的眼神中,赵将军说:“因为我带的也是唐军。” 五月二十一日晚,夕阳从西面沙漠落下的时候,李清带着玄衣铁骑主力正式进入龟兹城,十二连城的第一座城。 那天,夕阳如血,大漠孤烟。 第九十五章 沙人 十二连城下,最难找的就是坎儿井通道,那是藏在地下,十二连城最秘密的地方。 为了保持秘密,连那口井也成了秘密,生活在龟兹城的人只会在一个水池里取水,并不知道水的来源。水池是在很深的地下,由一个竹管引来的,至于竹管通往哪里?没人知道。 那条坎儿井通道,和十二连城一样长。 如果玄晴和高暮云没有在队伍里,寻找坎儿井通道很难,可他们正在队伍里,一个是灵体,一个是阵法高手,找到坎儿井通道对他们来说是小菜一盘。 正当李清他们忙着寻找坎儿井和占领更多的十二连城的时候,牧野却行走在沙漠里。 他已经走很长时间,足足离十二连城有一百五十里。 热,太热。 好在他身边有一匹骆驼。 脚下是起伏连绵不断的沙丘,有一沙鼠从荆棘中跑出,跑向远处的沙丘,留下细细的脚印。 有沙鼠,说明这里有水源,离的不远。 干燥下,他的嘴唇起了皮,那葫芦酒已经被他喝光。 脚下的沙子烫人,即使他在靴子里加一层牛皮,还是烫得慌。 他扎巴扎巴嘴,从骆驼身上拿过水囊,拧开盖子,狠狠地喝一口,水质并不甘冽,有些苦,可在沙漠里有水喝已经不错了。 他想,如果有块面,加些水,放在沙面上烤,应该很快会熟。 那头骆驼,驼峰还没塌陷,看来还有不少储藏。 前面沙峰还算大,背面较陡,有避凉的地方,他打算去那里休息一会儿。 可他迈出的脚停下来,因为地上突然窜起一团沙子。 沙子里是一个人,一个拿着砍刀的人。 那人已经在沙子里埋伏很长时间,耐心地等到牧野来到跟前才动手。 刀光被沙子遮住,隐匿地飞向牧野。 刀子够快够狠,飞向的部位是牧野的脖子。 当刀光到达牧野脖子时,那团沙子也落下来,露出沙子里的人。 土黄色麻布衣裳,脏兮兮的脸,除眼睛还算明亮,几乎看见真正脸的颜色。 不过,他的刀很快,是牧野见到为数不多的快刀。 只是这刀还没沾到牧野的皮肤,已经被他伸出手指捏住,就是食指和拇指轻巧地捏着,像捏着一只蝴蝶。 “沙人?”牧野问道。 那人没有回答牧野的问题,而是嘴里发出怪异的啸声。一张从天而降的大网,一下子罩住牧野。 牧野手里有刀,虽然他是用手指捏住的刀头,却一样可以用。刀身一震,那人的手已经为无法握住刀柄,在他的目光中,牧野捏着这把刀割破那张大网。 随着啸声,沙地里跃出无数个人,都很凶悍,手拿劈刀,如狼似虎般攻击牧野。 可没有人能挡的住牧野一刀,全是一刀放倒,只不过他一直用的是刀背,而不是刀锋。 直到一位老人的出现,那是一位披着黑袍,手拿法杖,头上插着鸟的羽毛的老人,牧野才收刀。 老人在吟唱,曲调苍茫古老。 随着老人的吟唱,沙漠里刮起旋风,旋风把无数沙子刮到空中,居然组成一个五丈高的沙人,这不是人,是沙子组成的人。 在旋风中沙人咆哮,伸出巨大的拳头砸向牧野。 牧野只是对老人说了一句话:“我是唐国人。” 这是一句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一句话,而且是牧野平静地说出,可老人听后却愣住,嘴里停止吟唱,那个巨大的沙人也随着吟唱的停止重新变成沙子。 “唐国人?你来这里干什么?”老人声音沙哑地说道。 牧野看着老人的黑袍和他斑驳的脸,说道:“当然是要和你谈谈。” 看着老人迟疑的表情,牧野解释道:“也许你还不知道,唐军已经攻占龟兹城,正在攻占十二连城的其它城镇。” “如果你们真的攻占龟兹城,其它十座城也会轻易拿下,可最后一座城斑鸠城你们拿不下。”老人依然声音沙哑地说道。 “所以才来找你。” 谈话在边走边谈中进行。 直到天黑时,他们越过一个巨大的沙丘后,看见有一片盆地,还有胡杨林。 胡杨林不大,一亩见方,可在这样一片寸草不生的沙漠里已经算是奇迹。 一块草皮被掀开,露出一个一人身长大小的洞,早有沙人点起灯笼在前面引路。 地洞倾斜着向地下,牧野估计在百丈左右才走到底,这里居然有个巨大的岩洞, 沙人们东一家西一家靠着岩洞壁建起自己的家,看样子不下两三千人。 有条地下河从岩洞中缓缓流过,传出哗哗的声音。 孩子们在河边奔跑戏耍。 墙壁上挂着无数的灯笼,所以岩洞里并不黑暗,黑暗的只是那个走廊。 “你们平时怎么吃饭?”牧野很好奇,在沙漠里他们靠什么养活自己? 老人说道:“在沙漠里,只要有水就饿不死。我们会用这些水去灌溉沙洲,就能长出我们吃的粮食。”老人说道的简单,其实很辛苦,不说别的,从这个洞底到地面就有百丈,还要把水运到远处开垦的绿洲,更难。 老人的屋子在岩洞的最里面,很宽敞,地上还铺着毛皮,只是这地方阴湿,那毛皮破败不少。 一盏油灯放在屋里的桌子上,光线充斥整个屋子。 除那张桌子,还有一张床,再就是床边的凳子,简朴,干净。 “如果你来找我,说明你已经知道沙人的历史。”老人给牧野倒了一碗水递过去,说道。 牧野当然知道,他知道在西岐建十二连城之前,这片沙漠的主人一直都是沙人,如同雪原属于雪人一样。那十二道泉就是沙人最大的财富,沙人就是用它养活整整十万人。 可西岐为建自己的长城,将沙人赶出十二泉,独占那里,让沙人在沙漠深处自生自灭,整整十万沙人,最后只剩下两三千人。沙人的历史,就是一篇血泪史。 对于他们来说,每时每刻都想夺回自己的十二泉。 那时老人还很年轻,才十几岁,跟着当沙人祭司的父亲向沙漠里逃亡,一路上,除了被西岐人杀死的族人外,就是渴死饿死的族人,尸骨遍野,一路绝望。 即使已经过去几十年,老人想起来依旧眼圈发红,因为他的母亲和姐姐都死在逃亡的路上。 “说说你们的条件。”老人说道。 第九十六章 斑鸠城 地下岩洞很凉快,有溪水流淌就会有风。 这里从来不喝热水,因为这里的水很干净,喝了不拉肚子。 一碗水被牧野喝个干净,很甘甜,比自己水囊里的水好喝的多。 他擦一下嘴巴说道:“很简单,如果我们胜,会把整个十二城还给沙人。”他说的是还,没有说送。 真正的谈判并不是非要翻来覆去的谈,只要知道对方的需求,有时候一句话就能解决。 牧野只用一句话就让老人沉默。 他们想要什么呢?无非就是把失去的十二泉夺回来,现在对方直接答应,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有沙人少女走进来,手里托着盘子,上面有刚烤好的囊饼,散发着这诱人的麦谷香气,可这种馕饼并不好吃,除麦谷外,还掺不少麦糠,吃起来渣子太多,味道不好。 看来他们的粮食并不多,只够勉强裹腹,这是沙漠腹地,能坚持活下来已经很不容易,只要能不饿,哪还能在乎吃好不好吃? “斑鸠城虽然也是十二连城之一,可作为最后一座城,也是防守最强的一座城。”老人看着正在吃馕饼的牧野说道:“在和其它十一座城有长城相连,可在长城上却建一座斑鸠关,就是为防止有一天十二连城有一城被攻破,敌人可以迅速占领整个十二连城。” 老人起身,也拿起馕饼吃起来,看他的样子吃的很香甜,老人继续说道:“建斑鸠城的地点是黎山山脚延伸过来的,只有从斑鸠城过去,通过那条山谷,才能过黎山,才能到达西岐腹地。” 这片沙漠的西边就是巍峨险峻的黎山山系,那些山都是直上直下的那种,比横断山还陡,只有通过斑鸠城去黎山那条路才是通的,只此一路,所以斑鸠城才显得重要,才与其它十一城不同。 “当十二连城破防时,斑鸠关不仅会关闭,连那条坎儿井也会被堵死。”老人说道:“所以才难攻。” 可老人也明白,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使是唐国,也不会白白地把十二连城拱手让人,让给沙人,那沙人必须给出相应的报酬。 唐军的意图已经说明白,这次唐军人数不多,留下来守护十二连城的人更少,需要沙人帮忙守城,还有就是需要沙人帮忙破掉斑鸠城。 所以牧野请教老人是否有法子破斑鸠城的时候,老人直接了当地说:“有。” 当牧野在岩洞和沙族祭司老人亲密聊天的时候,李清带领玄衣铁骑已经攻占十二连城的第八城,白水城。梅轩没有跟随部队,而是带一万五千人留在龟兹城,目的是阻击西岐回援之敌。 第九城,是金桥城。 事情并不像沙人祭祀说的那样,可以一直攻击到斑鸠城,在金桥城他们就遇到麻烦。 在得知龟兹城被占领后,敌人提前在这里挖断长城,那是长约百丈的断裂,金桥城那边的断裂口被修成城墙。 同样,坎儿井通道也被沙土填个严实。 大军被迫在白水城休整,可现在并不是休整的时候,作为千里跃进无后方作战的唐军,要的就是出其不意,兵贵神速,因为时间拖的越长,西岐勤王之兵就会聚集的越多。 “如果敌人都像这样,把长城挖断,我们一个个打下来,要耗费太长时间。加上李天野派来追击的兵马,会让我们被堵在这里,腹背受敌。”吴东风说道。 李清没有说话,他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是否可以饶过这些城,从沙漠里,直奔斑鸠城?从白水城到斑鸠城,有四段路,每段路三十到四十里不等,这样算来应该在一百二十里到一百六十里之间。可有一段路可以除去,就是白水城到金桥城这段路,因为这段路可以走长城,这样算,最多是一百二十里路。 在沙漠里,因为每一步都要陷入沙子里,再拔出来,很费力。即使像玄衣铁骑这样的强军,每天走出去的路也不会超过四十里。 这样,三天就能到达斑鸠城,对玄衣铁骑的战士来说,带上三、四天的干粮和水,不是难事。 可问题是,如果到达斑鸠城下,攻不下来怎么办?到时会陷入弹尽粮绝的境地。 而且三天的沙漠行军,会让玄衣铁骑的战士们非常疲惫,还有没有攻打斑鸠城的战力? 作为主帅,不能不考虑这些方方面面的东西,因为每一项都能影响胜负。 他的思绪又从这里飘到长安城,似乎想到一件重要的事情,他皱起眉毛,眉心处出现川字形。 他转过头对身旁的高暮云说道:“我需要你带着玄晴去长安办一件事情,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已经长大,变得有些腼腆的玄晴噘着嘴说道:“我不想去。” 只要李清不在的地方她都不想去。 “那事情对我很重要,高暮云一个人根本办不了。”李清对玄晴笑着轻轻说道。 既然对李清哥哥很重要,既然必须自己去才能办成,那说明自己在李清哥哥心里很重要,玄晴笑颜面顿开,高兴地说道:“好!” 五月二十七日。 李清带领玄衣铁骑大军,出白水城进入沙漠,绕金桥城、喊泉城、玉石城,直奔斑鸠城。 五月三十日,中午。 玄衣铁骑兵临斑鸠城下。 从这里,可以看到黎山连绵不断的山影。 还能看到长城和那座雄伟的关,斑鸠关,就在斑鸠城的前方。 这里离黎山很近,可以省力地采更多的石头,所以斑鸠关的城墙居然修的有十丈高。 即使在百丈外的城下,都要抬起头。 有强弩被排列整齐地摆在城墙上,数量极多。 吴东风苦笑着说道:“不好攻!” 城墙高大到他们最长的攻城梯靠上去,只到城墙的三分之一处。而对方的强弩,在百丈之内可以射中任何东西。 这简直是白来,真是进退两难。吴东风想,对着斑鸠关叹口气。 “让战士们下马,休息一个时辰,一个时辰以后准备攻城。”李清下出命令。 明明是一座没法攻下的雄关,无论攻城设备还是战士们体力都不准许的情况下,偏偏李清下出攻城的命令。 也许还会有奇迹?像他曾经创造的那样。 第九十七章 能喷出人的泉 这片沙漠紧邻黎山,有十二道泉,说明沙漠下水脉旺盛,有很多地下河。 这些水只能是黎山雪水融化流入到这里的地下。 有地下河的地方往往会很多溶洞,沙人为什么会在沙漠的中心顽强生存下来并找到岩洞也是这个道理。 沙人在这片沙漠生存几百年,这里几乎没有他们不熟悉的地方,不光地上,也包括地下。 如果在这片沙漠生活,不能不掌握这里的水脉,哪里有水,哪里有泉,哪是有溶洞和绿洲,都要熟记于心。 沙族祭司老人斩钉截铁对牧野说有,那是因为他确实知道有条地下河通往斑鸠泉。 斑鸠城是因为斑鸠泉而得名,斑鸠泉之所以叫斑鸠泉,是因为最早沙人发现一群斑鸠落到这里,等他们走进,斑鸠飞走,映入眼帘的是一口水光潋滟的清泉。 沙族祭司老人的家就在斑鸠泉附近,这里是他的家乡,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告诉了他斑鸠泉名字的来历。 老人知道有条暗河和斑鸠泉相通,那是他用生命换来的。在他七岁那年,在斑鸠泉边上玩耍,不小心掉进斑鸠泉,被暗流卷入水下,幸亏他有些水性,才没被立刻淹死。 在他被暗流转得晕晕沉沉几乎要憋死的时候,那股暗流又把他重新推上水面。 他到现在都记得,等他从水里爬出来,发现那地方很黑,除了水流声,静的可怕,他喊破喉咙也没人理。他在那里找啊找,就是找不到出口,也不知道找多少天,只记得很饿,没有吃的,只能喝上一肚子水。 终于在他几乎绝望的时候,看到光明,那抹光很淡,可在当时的他眼里是天上最亮的星星。 洞的出口在一个沙丘的荆棘丛里,洞口小到还没有一个拳头大,如果再来一场大风,那个洞口会被完全堵住,也许他就真死在里面。可幸运的是,那时没有大风,他也就幸运地活下来。 他一点一点把洞口的沙子挖走,直到身子能从洞中爬出来,那一刻即使是沙漠,在他眼里也是绝对的美丽。 他是沙人的孩子,天生就会在沙漠里辨别方向,他记住那个洞的位置,也找到自己的家。几乎不可想象,这个洞口离斑鸠泉有十里。这是说那个洞的长度,当然不是指斑鸠泉到暗河水面的长度。 从那时起,他就深深地记得有条暗河和斑鸠泉相通。 三天前,他们出发的时候,在牧野的请求下,已派沙人骑着那匹牧野带来的骆驼去和玄衣铁骑主力联系,那是一头很壮实的公骆驼,每天的脚程不会少于六十里。 老人看看地方,沙丘的形状已经变了,那丛荆棘草也不见。好在,他做的标记还在,那是一棵细长的胡杨木树干,现在也只剩下头梢露在外面。 “往下挖。”老人说道。 用半个时辰沙人们才挖到胡杨木的底部,那里果然有一丛荆棘草,只是已处于半烂的状态。 荆棘草被拔掉,又向下挖一会儿,有风从下面吸上来,湿润而凉爽,果然有一个洞。 在火把照耀下,他们沿着暗河前行,走很长时间,道路崎岖蜿蜒,很多的地方要趟过暗河的河水,直到那条河又重新消失。 “这里就是我小时候掉入斑鸠泉游出来的地方。”老人说道:“后来我从这里又游过,可以回到斑鸠泉水面。” 他们又返回洞口等待,直到联系的人骑着骆驼回来,约定好进攻的时间。 斑鸠关外,喊杀声震天,可斑鸠关城墙上的西岐士兵却十分纳闷,这些唐军难道是吃春药了?精力无处安放。就是精力无处安放,也会真的攻城,可为什么只是喊,并不靠近城墙? 难道是在沙漠里遇到妖魔,精神错乱? 总之,这些唐军干的事不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 西岐士兵也很急,手里的强弩已对准唐军,可他们就是不到城下一百丈之内。 这只是斑鸠关的热闹,斑鸠城依旧平静,有的士兵酷热难耐,把水桶放进斑鸠泉打起水来,打算冲个凉,爽一下。可水被打上来的同时,还打上来一个人。 那是一个湿淋淋的男人,从水桶下突然冒出头来,一道刀光后,那个打水的人没有了头。 人头一个个从斑鸠泉里冒出,就像这不是喷水的泉,而是喷人的泉。 如果说斑鸠关上的士兵感到不可思议,斑鸠城里的士兵简直是傻了眼。难道斑鸠泉改变功能,不再吐水,开始喷人了? 很快,有的士兵明白过来,高喊道:“敌袭!敌袭!” 从斑鸠泉出来,虽然很不可思议,可还是抵不过人类的智商。 牧野的刀杀起敌人来很从容,毕竟这是一群武装不全的士兵,有的士兵不仅没穿铠甲,似乎连贴身的衣物都不全,只穿一个大裤衩。 沙人的刀是劈刀,很像砍柴的刀,只是比那长,长条形,靠近刀背的地方有凹槽。对于西岐的士兵,沙人们没有一点儿同情心,这些人把他们从家园中赶出,让他们在沙漠里自生自灭。在他们记忆里,每个人都有屈辱的历史,即使他们在沙漠里艰难生活,西岐这些士兵依然会不时猎杀他们,就像草原上的狼群猎杀羊一般。那时他们全部武装,沙人们穿着简陋的衣服,甚至连皮甲都没有,在他们无情的屠杀面前就是待宰的羔羊。 今天,情况变了,仅凭这一点,就让沙人们扬眉吐气,杀人和被杀的感觉怎么会一样?他们何曾如此痛快舒心地杀过西岐士兵。 根本不用牧野指挥,他们风一般杀向西岐士兵。 战斗由斑鸠城渐渐向斑鸠关蔓延,士气一旦形成,即使人少些,依然会有势如破竹的气势。 当第一个士兵开始逃跑,就会有一大群士兵跟着逃跑。 也许,现在那些认为唐军神经错乱的斑鸠关士兵终于明白过来,人家不是春药吃多了,而是用这种方式吸引他们的注意,好偷袭斑鸠城。 小丑根本不是人家,而是自己。 五月三十日,斑鸠城破防。 唐军回转,向由西向东对玉石城,喊泉城、金桥城攻击,西岐军弃城而去,逃向沙漠腹地,又被沙人不断拦截杀戮。 至此,十二连城被玄衣铁骑全部攻占。 第九十八章 黎山守门人 六月二日。 龟兹城有快马来报:李天野携二十万大军抵达龟兹城下。 李清面无表情,久久没有说话,只是临风而立。 一个时辰后,他只说一句话:“告诉梅轩,就是死也要给我顶一个月。” 同日,玄衣铁骑急出斑鸠城,经峡谷向黎山进发。 谚语云,自古黎山一条道。 这里的巨石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刀砍斧劈。 这座山脉可以用两个字称呼:险绝。 一条道,连四个人都排不开,两边几乎是壁立千尺的山峰,有松柏从石缝中长出,成为黎山最美丽的风景。 黎山闻名于世,不仅是奇绝的风景,还因为这里是黎山老母的修炼之地,似乎在这里修炼,可以获取更多的天地之力。 如今,黎山总有一种凋零的味道,不仅黎山老母殉于长安,而且它的剑阵也被李清割鹿刀埋葬。 即使,再着名的宗派也有落魄的时候,像唐门。 似乎,再落魄的宗派也有崛起的机会,如现在的唐门。 风水总会轮流转。 像唐国与西岐。 才刚刚讨伐别人,却又变成被别人讨伐。 梅轩的危险李清比谁都清楚,他不仅会死,而且很可能死无葬身之地。可李清不得不狠下心来,只有置之死地而后生,玄衣铁骑才有一线生机。 把西岐的兵力挡在十二连城之外,他才能直捣黄龙,将整齐西岐朝廷拿下。不打下西岐都城青川,不俘虏西岐皇帝,战争不会结束,最终只能以他失败阵亡而结束。他自己还不怕,但决不能让整个玄衣铁骑为他陪葬。 黎山就是西岐的天然铠甲,只有穿过黎山,才能看到赤裸裸的西岐。 黎山很大,就是每天不停地走,也要七天才能走出去,何况,是人都要睡觉,哪怕睡觉的时间很短,走出黎山也要十天。 一路上,风光确实不错,可没有人会把这些风光放在心上?特别是顶替梅轩做先锋官的吴东风,更是心急火燎,恨不得现在就杀到青川城下。 不过,他还是连一步都无法前进,因为道路被一位驼背老头堵住,老头背驼的厉害,不得不拄着一柄斩马刀才能站稳身体。 他的衣裳破旧,似乎很长时间未洗,一头白发蓬乱地像麦草,看样子如一个看门的普通老头。 驼背是真的驼背,老头却不会是一个普通老头。 一个人,手持斩马刀,堵住千军万马,这样的老头怎么会是普通? 一队铁骑风驰而过,陌刀扬起,却被老头一刀斩落。 那是足足有三十人的队伍,居然会被老头一刀泯灭。 没有人活下来,连马儿也没有活的。 “你们别送死了,让李清过来。”老头说道。 李清过来时,老头用浑浊的眼睛看着他说道:“我即将老去,也杀不了多少人,像这样的士兵最多杀一万。” “我是守门人,黎山的守门人。”老头继续说道:“黎山老母死了,剑阵的那些人也死了,只剩下我这个守门人。可只要我还活着,就得守住黎山这道门。” 说这话的时候,老头眼里放出一样的光彩,那些浑浊顷刻间不见。 “我让你过来,其实想让你做个选择。我的实力只能杀死一万人,或者杀死你。当然最后我也会死。”老头很诚实地说道:“我的愿望还是想杀死你。” 老头拿刀的样子很不专业,这把斩马刀在他手里像是拐棍,也像扫把,就是不像杀人的刀。 是的,他真的几十年没有摸过刀,而是每天拿着扫把从山门处一直扫到殿堂。这把刀,还是他在武库里顺便拿的一把。 他站着的地方是整个黎山道最窄的地方,只能容许一匹马通过,两边依然是山壁,只不过不同的是,这里的山壁都是一整块石头。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杀人。”他抚摸着斩马刀说道,这句话不像是对李清说的,而是像对那把刀。 吴东风不服,陌刀横拖,催马上前,却被李清喝住。 即使两边全是石头,还是一整块石头,依旧有松树倔劲地石缝中长出,只要有一点儿土,它就不会放弃生命。 “黎山老母为什么敢从黎山出去?那些黎山大阵的人为什么敢从黎山走出去,那是因为她们都知道,黎山还有我,有我这个守门人。”老头咳嗽一声说道,他也觉得今天说的话有些多,这些年来他很少说话,今天很可能要逝去,说多些也无妨。 李清已经让所有的人马后退三百丈,在这个地方前进还容易些,后退有些拥挤,有些乱。他从马上下来,拿起割鹿刀横握在手,脚步缓慢地向老头走来。这个老头无论从身形还是从气质,都比老头子差得远,却让李清莫名其妙地想起老头子,有些心酸。 “好,我很你打一场。”他对这个老头说道。 老头眼里闪出几分赞许和欣赏,一个少年,居然有如此气魄,他也说道:“好!”这不是答应战斗,战斗本来就是他提出来的,没必要答应,他是在赞扬少年的风采。 慢慢地,他开始站直自己的身体,几十年来,他身子弯的越来越厉害,以致于背上弯出一个包来,没人知道,那个包并不是他驼背,而是他积攒的黎山山势。 随着他的站直,他的气势也越来越大,有强风在山间形成,旋转在山道上,有光点从大地深处溢出,从山石间向老头汇聚,更有星辰的光辉,透过日光,灌入他的头顶,使他变成一个光人,光洁,明亮。 五境,在黎山,除黎山老母,还有一个五境存在。 他背后的包越来越小,他身上的山势越来越大。他每天都在扫地,要经过无数的台阶,无数的山石,他扫的不是别的,是整个黎山山势,他把山势扫进他背后的那个包里。 斩马刀劈出,似乎劈出的不是斩马刀,而是整个黎山。这座世间名山,带着整个西岐国运,劈向前面那个少年。 即使像老头这样的五境,也承受不住整个黎山,在他劈出这一刀时,狂吐鲜血。鲜血喷在斩马刀上,让山势更胜。 可在这无边气势下,老头看见李清递出他的割鹿刀,没有气势,只有柔和的人间温情,那种力量,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是一种与天地斗其乐无穷的人间意志。 他简直无法相信,世间居然有这种力量?他更不能相信这把割鹿刀竟然可以轻易穿透黎山层层山势,递到到他的身前。 可他并不害怕,本来他已有死志,又何惧死亡?又一口鲜血从他嘴里喷出,他的斩马刀再次劈下,这次他劈的不是李清,而是劈向黎山。 “轰隆隆”两边的巨石粉碎,落下。 他埋葬自己,也关上黎山的门。 第九十九章 游荡 龟兹城上,三百架强弩依次摆在城墙上,每一次发射,都会伴着呼啸而尖锐的风声。 即使玄衣铁骑把自己带来的强弩都留在龟兹城,梅轩还是不敢浪费每一支强弩铁箭,因为一个月的时间,他的箭会越用越少。 所以,他定下规矩,只有射击狼人的时候才用,好铁要用到刀刃上。 十多天,即使狼人,也被他杀死不下四千人,后来,那些狼人索性不再攻城,毕竟他们是来帮忙的,没必要为了别人丢掉自己的性命。 没有狼人的帮忙,守城压力小不少,可依然掩不住大家的疲惫,十多天没日没夜地被攻击,任谁也得疲惫不堪。估计,李天野那边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沙人会经常在夜间偷袭他们。 一万五千人,有战力的还有一万多一点人,损失极为严重,可这里又不是唐国,哪里去补充兵源?他们不知道的是,即使在唐国,他们也不会被补充。 城东五里的沙漠上是李天野的大营,夜色里,他的中军大帐点着牛眼大灯,亮堂到可以看见一根针。 一直无法攻破龟兹城,让他内心的颓废气无处发泄,简直达到极致。这几天,他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居然亲手用到劈死一名亲兵,在劈死那名亲兵后,他幡然悔悟,着相了! 他不着相不行,这些天,西岐朝廷连番催促,甚至西岐皇帝亲手写的诏书也过来,要他尽快回军救驾。皇帝语气没有呵斥,全是恳求,可越这样越令人害怕! 他也想,如果能飞回去他早就飞回去了,可十二连城让他一步也走不动,这是西岐为唐国而建的长城,没想到,有一天,却把西岐军队挡在外面。 原本,他觉得在白板城,能打一个漂亮的围歼战,把玄衣铁骑覆灭。谁能想到李清如此狡诈,居然会千里无后方大跃进,直指青川。这一点,他没想到,西岐朝廷没想带,几乎所有人都没想到。可这一点也让他陷入无法自拔的被动,这几乎是致命的被动。 本来,他可以在唐国境内从容作战,那里是唐国的地盘,打的再厉害,也殃及不了西岐的百姓。现在,他不得不带着人来追击玄衣铁骑,在西岐的地盘作战,而且是极为被动的作战。 唐军已经突破斑鸠城,正在通过黎山,只要过黎山,就是平坦而广袤的山西平原,那是一片沃土,方圆千里,青川就在平原上,被赤裸裸地暴露在唐军兵锋之下。那是怎样的情景?不可想象。 更可怕的是,他都不知道怎么来面对西岐皇帝,陛下信任他,倾国之力交给他,现在却有一支唐军要攻击青川,他怎么推脱责任?无论如何都推脱不了。可这不是推脱不推脱的时候,而是怎样能让西岐不至于灭国? 必须尽快拿下龟兹城,不惜一切代价。可只会抢功不敢拼命的狼人部队已经从攻城的队伍里退出,当下有什么法子把龟兹城攻下呢?李天野在烦恼中陷入沉思。 六月十五日,玄衣铁骑兵出黎山,抵达山西平原。之所以叫山西平原,因为它在黎山以西。本来他们会在十二日到达,因为黎山守门人把山击塌,他们不得不用三天的时间把道路重新清理出来。 这里阡陌纵横,河流遍布,方方块块的地里长着绿油油的庄稼,很像唐国的江南,又有塞外江南之称。 玄衣铁骑刚出黎山,达到巴彦县,居然在这里遇到十万人的敌军。可这些军队明显是新军,不仅铠甲不全,连普通的军衣都不全,武器更没法说,有的人手里居然是一根木棍。 时间太仓促,西岐只能组织起这样的部队,更没有训练的时间。 没有用重骑,轻骑只一个冲刺,便把敌人的战阵杀穿,顷刻间,这些才刚从农民变成士兵的百姓,又变成农民,放下自己手里的武器,各自拼命往自己的家乡方向逃跑。 遍野都是逃亡的人,轻骑兵打算阻杀,被李清制止:“算了,都是西岐百姓,没必要去杀!” 在境州,他们处处面对敌人的军事压力,有时候甚至是被动挨打,这一刻,他们无比轻松,简直就是游荡。 “不要放松!想想梅轩他们。”这是李清对这支玄衣铁骑的的警告。 确实轻松,可这一刻是梅轩他们用生命换来的,如果不是梅轩那一万五千人在龟兹城冒死阻击,他们还会如此轻松?恐怕已经陷入腹背受敌的两难局面。 所以没必要骄傲,更不能放松。要尽快攻到青川,擒下西岐皇帝,不浪费一点儿时间,才能对的起梅轩他们。 这里兵力不强,可他们走的不快,因为河流遍布,原本有很多的桥,可现在这些桥都被破坏殆尽。浅的溪水,他们可以趟水过河,可有些深的,他们不得不重新搭桥。在他们搭桥时,会被敌人阻击,虽然他们的兵力微弱,依然会阻击,这里是他们的家乡,他们避无可避。 等他们到达巴彦县城,那里已经是一座空城,除了少数百姓,粮库里连一丁点粮食都没有,更没有财物。 看来,敌人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坚壁清野,让唐军的不到粮食。 吴东风匆匆来到县衙,这里是李清临时大帐,说道:“敌人的粮草被我们截到,够吃七天的。” 李清一直在看西岐的地图,这时转过身来说道:“那就不再耽搁,直接向青川进发,越快越好。” 山西平原除东面的黎山,它的南面是一座更大的山系岐山,那里有无数的雪峰,这些雪峰的雪水融化后汇聚成一条流淌的河----岐河,那是一条巨大的河,有三百丈宽,浩浩荡荡,由南向北,从山西平原穿过,又流向北方狼人的草原。正是靠它的滋润,才有了西山平原和狼人的草原,它是西岐和狼人的母亲河。 青川在岐河西岸一百里的地方,要到那里,必须要过岐河,所以李清对吴东风说道:“我打算让你带领一队轻骑,直插岐河。西岐会在我们到达之前把河里的船只破坏掉,你的任务就是保住那些船只,让大军有船过河。” 第一百章 有骨气的人 玄衣铁骑主力出巴彦县,经马默县、果里县,到达鱼米县,在这里他们遇到最顽强的抵抗,因为这里有个有骨气的人。 冯清池,一个青衣秀才,连地也没有,平时靠私塾教孩子读书勉强度日,有时候不得不到街面上摆摊代人写信补贴家用。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县令开城门逃跑时,被他拦截在城门内。 他笔直站在城门前,抱拳,铿锵有力地说道:“县尊,您是是朝廷派来的官员,更是我们鱼米县的父母官、我们的主心骨。在这个国破家亡的时刻怎么走呢?请你为朝廷想想,为鱼米县的百姓想想,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守卫这个县城,守卫我们的父老乡亲。如果敌人一来,我们就要逃,没有去抵抗,那朝廷会亡,西岐会灭亡!” 他说到最后,几乎声嘶力竭,却大义凌然。 有百姓慢慢向这里汇聚,那些守城的士兵有的羞愧地地下头。 县令的队伍很长,光马车就有几十辆,听吱吱呀呀的车辙声,应该是装满货物和财宝。 冯清池大义凌然的规劝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换来的是被拉到一边,毒打一顿。这顿殴打即严重又残酷,让他浑身上下全是伤,鼻骨骨折,肋骨断了两根,也让他彻底地对朝廷绝望。 当他抱紧自己的头,被那些衙役仆从死命殴打的时候,他的心一直在悲伤,心里比身上更加痛。 车队渐渐远行,不光带走鱼米县的财物和士兵,也带走乡亲们的希望。 有人扶起他,为他擦去脸上的血迹,有人拿来凳子,让他坐着说话。 “我们怎么办?”有人问道。 随着这声问话,他看到无数道聚过来的目光。 他挣扎着从凳子上站起来,在他站起来时,有咔吧声从胸口传来,接着是剧烈的疼痛,让他脸色蜡黄,额头上冒出汗滴。 “既然朝廷不管我们,那狗官跑了,那我们就自己管自己,自己救自己。”他说道:“这是我们自己的家园,我们不能看着被唐人践踏,更不能让唐人来奴役我们。大家动员起来,我们自己守城,决不能让唐人踏进城池一步!” 接下来,整个县城动起来,很多秀才、乡绅乡勇、侠客成为主体班子,分工,组织人手,各司其职。 城墙被修复加高加固,城外的树木被砍伐,制成滚木,寻找到的石头被堆到一起,成为雷石。那些大铁锅被征集来,架到城墙下,倒上屎尿,熬成金汁。 让人欣喜的是,那县令只带走县衙库房的的财宝,武库里的兵器一件也没动。那些兵器虽然陈旧,有的锈得不成样子,可总比没有强,磨一磨还能用。 “我们的城墙本身就高,现在又加高一丈,敌人想攻击上来不易。再说,他们是远道而来不会带太多的攻城设备,只会带一些简易的,大型的不会带,这给我们带来机会。我们不是一座重要的城,只是一座小县城,没有军事地位,敌军唯一的目的就是从我们这里得到补给。他们不会在我们这里浪费太多的时间,只要我们能守住三天,敌人就会撤,就会放弃我们,绕城而过,去往下一座县城。”冯清池面对自己的班子分析道:“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守三天。我觉得,只要把事情做细,把人充分发动起来,我们一定能守得住!” “工作要做的细,事情尽量考虑周全。能拆的房子拆掉,不能拆的,把门板拆下来,尽量准备更多的滚木雷石。让那些乡绅们捐出更多的粮食和财物,告诉他们现在不捐,等唐人来到,那些粮食和财物都是唐人的。不光壮丁,妇女和十岁以上的孩子也要组织起来,做饭、搬运物资、救治伤员,哪一样也离不开人手。你们现在就要尽快熟悉自己的分工,一旦唐军来了,就要各自把自己的工作干好,到时候很忙,没人会帮助你,只能靠你自己。”他在有条不紊地布置工作。 “城外,一百里之内的树都要伐掉,不能留给唐军建攻城梯。能运来城里的就运来,不能运来的就把木头藏起来,实在连藏都没法的,就烧掉。”似乎,他又想到一点,说道。 班子里,也有以前认识他的人,那时只觉得他就是一个寒酸的书生,除了读书教书外,无一技之长,没想到他的组织能力这么强,问题想的这么细。 即使他工作想的很细,几乎面面俱到,可在落实中,还是出现很多的混乱,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有很多的争吵,甚至打起来。这些在冯清池看来,并不是坏事,而是好事,说明工作有人在做,出现矛盾,正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好时候。 他的肋骨断了,每走一步都伴有强烈的疼痛,可在整个县城会经常看到他穿梭的身影,那是一边急急地赶路,一边紧紧捂住自己胸口的身影。也就是这样一个身影,迅速获得鱼米县老百姓的爱戴和尊重。 等李清带领玄衣铁骑主力兵临鱼米县城下时,他皱起自己的眉头。这里的城墙高大到几乎是其它县城城墙的两倍,而且石头和砖头制成的城墙,不是土墙。更令人想不到的是,自从到鱼米县境内,他连一棵碗口以上的树都没看到,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到这里,他们的粮草殆尽,需要补给。鱼米县一直是西岐最富足的地方,这里水域丰富,鱼米产量很高,所以才叫鱼米县。谁能想到,这里会有这么高一座城?外面连一个大树都没有。 可李清并没有把这件事看得很重,毕竟这里不是郡城,也不是州城,即使难攻一些,对于玄衣铁骑这样可以横扫西岐的强军来说,也不是太难。毕竟,这还是一座县城,无论人力无力,还是有限的守城资源,无论如何不能抵挡住如此强军的进攻。 他们带的攻城梯虽然不多,也不够高,但可以把两把梯子接在一起用。只要能爬上去城墙,凭借玄衣铁骑的单兵素质,即使是西岐正规军都挡不住,何况这些县兵? 可现实活生生打了李清的脸,让他永远记住鱼米县。 第一百零一章 拼命的城 因为水源丰富,鱼米县的护城河很宽,宽到可以放一条五丈的船。 这里的树已经被砍伐干净,连城外庄户的门板也被拆除,唐军只能用带来的梯子连在一起当浮桥使用。 光架浮桥就用半天的时间,因为城墙上一直在射箭,在扔雷石,似乎滚木他们没动,害怕敌人用来架浮桥。 本来攻城梯就不多,又拿一部分架浮桥,更加不够用,当士兵们来到城下,用盾牌挡着飞来的雷石,拼命把两架绑在一起的攻城梯靠上城墙的时候,还没上人,从城墙上已经泼下火油,还扔下火把。 片刻间,熊熊大火在城墙下烧起,那些正要爬攻城梯的先登们被困在火海里,他们不得不跳进护城河,才把身上的火浇灭。 似乎,城上的人战斗经验并不丰富,一上来就用最强烈的防卫手段,那些射下来的箭也歪歪扭扭,杀伤力很低。可没有人能从火海里攀登,更别说攻占城池。冯清池要求很简单,他们只守三天,只要这三天守住,敌人就会自动退去。 没有什么战术,何况他们也不会什么战术,他们只要把城里的防守物资均匀分配在三天里,每天定时定量往下投就可以。县衙里火油不多,可鱼米县是一个富县,这里的人们每家都储存很多的食用油,只要把这些油集聚起来,那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可事情还是出现变化,也不知道是计算错误,还是疏忽大意,那些被计算三天才投掷完的火油,不到一天就被投完,当冯清池看见城下的火渐渐熄灭,询问时才被告知火油已经被用光。 看见那个自诩为豪侠的乡勇不停地挠头,冯清池才恍然大悟,这位几乎不认得字,哪里会算东西?只是好面子,糊弄罢了,可这一糊弄让鱼米县的火油一天殆尽。 失去火油的鱼米城劣势明显显露出来,守城的只是普通百姓,即使之前培训过几天,可时间太短,不足以让他们形成行为习惯。一个好的士兵,最重要的素质就是行为习惯,当战争爆发时,他们除了会听从命令外,会习惯性应对各种战场出现的情况,冷静,不慌乱,这就是战士素质。 可这些人实在谈不上什么素质,还没看到敌人,就胡乱向下面投石头,撒金汁,有的人居然会把头探出城外,看看敌人爬到哪里?被飞来的箭疾射中咽喉。 幸亏冯清池把这层原因想进去,他把守城的人分成很多小队,每一队都有一位退伍老兵带着,让剩下的人有样学样。 “不要胡乱扔雷石,等敌人爬到梯子一半时,再对准梯子扔石头。还有你们几个,拿叉棒的,对准梯子头部把梯子退下去。”有老兵不停地呵斥指导。 “你们几个到这边来,从梯子中间泼金汁,对,把金汁烧滚烫,往敌人头上泼!” “石头还够吗?”冯清池问道:“不够的话,就扔滚木。” 渐渐的,城墙上由开始的混乱变得有秩序起来,对于一位战士来说,最好的训练就是战争,它可以让一名战士以最快的速度成熟。 城墙的高大,滚木雷石的充足,攻城梯数量不多,这些条件弥补了城墙上守城人员的经验不足。 李清眉心上川字纹越来越深,他已经看出来,城墙上的那些人根本不是什么县兵,就是普通老百姓。他们没有什么守城经验,毫无素质可言,可他看到他们的奋勇当前,他们的拼死抵抗,他们的保家卫国的精神。甚至,他看到有妇女和儿童的身影在城头上穿梭。 从攻城开始到现在,整整两天,这座没有士兵的县城依然没有被拿下,恍然间,他感觉出在这座普通的县城上空充斥着一种力量,那是人间的爱、包容、意志共同组成的力量,这力量他熟悉,这就是人间之力。 惶惑中,他有一种明悟,对人间之力有更深刻的认知,也许这才是人间之力真正的精髓。就像这座小县城里的人们,用自己的爱、包容和意志居然可以把一支无敌的军队拦住,而这支军队几乎战胜过所有西岐的军队。 这才是生命不屈,人间之力的力量所在,用爱和包容建立起强大的意志,那意志不畏惧一切,有战胜一切的勇气。 他觉得以他的修为,是可以成功登城甚至是可以占据这座县城,即使他们形成的人间之力,会让他受损。 可这一刻,他不想再去登城占领这里,也许就是因为人间之力。 因为他知道如果占领这里,就会死很多人,从鱼米城老百姓的抵抗积极性来看,他们会一直抵抗战斗,这样就会死很多人,很多的平民,而不是战士。 “撤吧!”他说道,眼睛一直看着城墙那个抱着石头往下扔的妇女。 一座连妇女都要拼命的城最好不要占领。 “快看,唐军撤了!” 城墙上有人看到唐军如潮水般后撤,激动地大喊起来。 “撤了,撤了。”然后无数人开始叫喊拥抱,有的双眼通红流出泪来,更多的扔下手中的武器坐到地上,这两天他们太疲惫,也太紧张,每天每时每刻都看到有人在死去,有的是身边的亲人和邻居,好在,这些努力没有白费,敌人终于被击退,鱼米县城保住了。 大家相互庆贺着,诉说着杀多少多少敌人,有的抱住自己的妻儿,庆幸终于逃过这一劫。 有人在找冯清池,这个守城的最大功臣,终于在一个城墙角的地方找到了他,看见他正坐在地上,靠着城墙轻轻微笑。 “我们赢了。”有人对他说道。 “是的。”他微笑着回道。 众人怀着感激的心情把他架起,扔向天空,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对他的感激和敬意。 此刻,气氛热烈,全城庆贺。 可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待大家把冯清池放下的时候,发现他一动不动,眼睛紧闭,只是面容上的微笑还在。 冯清池被打的很重,这几天又是超极限工作,被大家这么一折腾,终于油尽灯枯。 鱼米城赢了,冯清池死了。 他的死带走西岐最后的良知。 第一百零二章 夜沉沉 六月二十五日。 玄衣铁骑绕鱼米城,到明城县,占领明城县城,得到粮草补给后,继续西行,过巴古县,二十八日抵达梅郡郡城-----梅城。 当大军抵达时,有郡守携众官员出城投诚。 这里粮草充足,大军在此修整一日。 李清简单安抚投诚的官员,又查看大营的布防,已经到夜晚。也许是昨天才下过雨,今夜天空中只有淡淡的云,两轮红月在淡云笼罩下,显得朦胧,大地也黑暗些。 从这里到岐河不到二百里的路程,已经离的不远,也不知道吴东风他们现在怎么样?更不知道梅轩他们是否已经守不住? 月色暗淡,看不见李清的表情,只能看到他坐在院子里静静喝茶。 这一刻这里很静宁,连院子里的尼罗树也很沉默。 这是郡守的院子,现在成李清的临时住的地方。 六月的风,几乎没有一点清凉,吹出来的全是闷热。 从目前看,山西平原真的兵力空虚,李清在这里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抵抗,可在青川,还有一支不可小觑的军队,那就是西岐皇帝的御林军,整整十万人,是西岐京都最后也是最有力的力量。再加上,青川城池高大,甚至有阵法保护,防御力极强。如果不能快速拿下青川,等李天野的军队追击过来,他就真的进入两难境地,所以,以后的路会更难,每一步走不好都会掉进深渊。 夜色里传出脚步声,一位哨兵匆匆过来说道:“大帅,有人求见。” 这么晚,会是谁?那些疲惫的将士们早已进入梦乡,投诚的西岐官员这时候也不敢打扰。 哨兵说道:“对方是坐着一辆破旧马车来的。没有看见马车怎么到的,突然出现在门口。” 这样的马车,李清必须去看看。 果然,他看到坐在马车前的老把式,还是把鞭子抱在自己的怀里。 “你小子场面,连见个面都要通报。”老把式和他打招呼道。 车子里传来咳嗽声,老把式及时停止自己的说话,下了车,抬手把车帘掀起。 那次在云端,李清只听过他的声音,这次终于见到人。 文静、清秀、三绺白须的老人。 不像启教教主,倒像一个满腹经纶的文人。 “我姓柳,叫柳河东。”老人自我介绍。 他一直很文雅,这文雅不像褚齐天有些装,这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文雅。 “我找你有重要的事。”老人边走边说,似乎知道李清在想什么。 院子被挂上红灯笼,尼罗树下有石桌和石凳,他们就在那里坐下。 老把式没有进来,抱着他的鞭子蹲在车上打盹。 李清坐在老子对面,身体笔直,双脚并拢,看着老人。 “这个世界已经开始乱了,战火和杀戮在蔓延。”这是老人正式开始说的第一句话,让人沉思。 “唐国乱了,西岐乱了,狼人加入进来,醉人之国也对唐国出兵。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老人问道。 李清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 “这意味着这个世界开始进入红月世界的模式,红月会提前降临。”老人说道:“红月的世界就是杀戮的世界,我们这个世界杀戮正越来越多。” 这确实是一个事实。 李清低头沉思,然后他抬起头向老人问道:“既然杀戮在蔓延,为什么醉人之国还要参与进来?” “因为醉人之国要击败的不是唐国,而是要击败甚至杀死李红月。”老人回答:“这也是我今天来找你的原因,如果你愿意,醉人之国愿意和你联合推翻李红月,扶你登上大位。这并不是为了让你给醉人之国什么好处,而是为阻止红月降临,阻止整个人类被屠戮。” “现在的你已经被李红月抛弃,被唐国抛弃,如果不是李红月和西岐的勾结,你能把自己处于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地步?可你想过没有,李红月为什么这样?单单为对付你?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原因,更深层次的意思是他想让这个世界乱起来,想让这个世界成为一个杀戮的世界,那样红月才会更快地降世。”老人继续说道。 推翻李红月,李清没有任何意见,可和醉人之国联合用战争来推翻唐国的朝廷,那会死很多的人,会让很多老百姓生灵涂炭。这,李清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这不仅让他良心上接受不了,也会让他成为一个叛国者。 就是不论这些,现在李清在西岐怎么脱身?他有他的打算,有他自己对抗李红月的方式,所以,对柳河东的提议他果断拒绝。 老人一直在以人类的大义和李清谈,可老人是否有私心存在?西岐本来就和醉人之国交好,凭黎山老母和圣者的关系,两国一直是联盟,这里面是否有给西岐解围的意思?如果李清同意老人的意见,就会停止进攻青川,和西岐罢兵,转向进军唐国,西岐的危机自然解除。 兵者是政治企图的延续,如果政治上的贪婪不去除,所谓的一切谈判都会成为花架子。 老人没有强迫李清的意思,也没有说出威胁的语言,一直彬彬有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在尼罗树下,月色朦胧,边喝着清茶边聊天,几乎聊一夜。 可,这一夜,老人终究没有说服李清,没有达成老人的意图。 老人温情告别后上了马车,一点儿也不像没谈成的样子。 马车的帘子被放下后,又重新掀起,老人对李清说道:“忘了告诉你,西岐的皇帝芈五城也是五境,所以你要注意。” 随着老把式鞭梢在空气中炸响,那匹老马开始在大街上拉着车缓缓向东行走。 此时,晨光泛起,朝霞染红东天的云彩。那头老马才走几步,四脚已经腾空,悠悠然带着马车去追逐东面的朝阳。 马车的影子在天边渐渐消失,马蹄踏在青石板上的声音却越来越响,一匹快马急驰到李清身前,斥候半跪说道:“报,十二连城已于七日前被敌军攻占,梅轩将军生死不明。” 终究,梅轩那支部队还是没有撑到一个月。 晨光里,玄衣铁骑主力又一次出发。 第一百零三章 活着 没有十二连城的阻挡,敌人会以最快的速度前来救援。 李清不知道梅轩是死是活,想来九死一生,因为他让人给他捎过话,让他就是死也要挡住一个月,如果梅轩是一个死板的人,会战死在那里。可他知道梅轩不是一个死板的人,这也是他欣赏他的地方,他的那句话,梅轩应该明白用意,就是表明他的态度,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守住龟兹城,可一旦守不住或者没有守的价值,也不会让他默守陈规送命。 本来梅轩是可以守的住十二连城的,没想到李天野会那么狠绝,采用大迂回战术。 李天野在久攻不下龟兹城的情况下,派出一万人的队伍向东出发,回到翡翠谷,折向北行一百里,从那里进入沙漠,兜一大圈,直奔白水城和金桥城之间的长城。 在西岐大军附近的沙漠里,有很多的沙人,他们负责监督西岐军的动向,谁能想到西岐军会走出沙漠转这么大一个圈子,敌人都出沙漠了,不能再监视了吧?他们总不能跟着敌人进入翡翠谷。 当然这一圈会花费很长的时间,需要大量的粮食和水。李天野的狠绝就在这里,他居然下出命令,每走一段路程就杀掉一部分士兵来节省粮草和水。就这样,当这支部队到达目标的时候,只剩下三千人。 白水城和金桥城中间的那段长城,本来被西岐士兵拆断,又被重新垒上,时间太短,来不及精工细作,墙体有些粗糙,参差不齐,石头之间的缝隙也没填好。 西岐那三千士兵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不顾疲劳,夜里从沙漠潜入到这里,沿着石头缝攀爬,占领白水城。从这里,他们一路向东攻击,和城外的西岐大军内外夹击,一举夺取龟兹城,最终占领除斑鸠城以外十二连城。 即使李天野铁石心肠,看到那不到三千的破衣烂衫的士兵,也忍不住掉下泪来。 不下五百里沙漠的路程,他们居然能活着回来?可在西岐危在旦夕的时刻,他不采取这样的办法,又能怎么办呢? 有的人死去,他们毕竟已经活下来,可有的人却正在为活着奋斗。 梅轩就是为活着而奋斗的人。 他一直都在计算时间,在他的计算里自己这支部队是可以撑到一个月的,一旦一个月完成,他就可以带着部队全身而退。 敌人攻不破龟兹城,如果饶过龟兹城攻击其它城,会被一直监视的沙人发现,他会时刻针对性地部署军队跟踪对抗,还可以在夜晚和沙人配合不时偷袭他们。他们在沙漠,没吃没喝,而他的军队一直待在城里,吃饱喝足,以逸待劳,绝对占有优势。只是没想到敌人会做如此大的迂回,即骗过沙人,也骗过自己。 当他听说白水城被攻下来,已经晚了,敌人已经至少占领三座城,他的兵力本来就少,而且伤亡严重,经受不住敌人的内外夹击。他也试图组织兵力把失去的城夺回来,现实就是失去的城没有夺回来,龟兹城也丢失。他的军队,包括伤残,最后从龟兹城逃到沙漠里的人不到八百,几乎算全军覆灭。 这场战斗就是抵死,捉对厮杀时很多人都是同归于尽,梅轩他们不仅要和从白水城来的敌人战斗,还有冲出城外敌人的包围,从城外逃出来,那是几千人对十几万人的战斗,何况敌军中还有凶恶的狼人。 好在,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狼人似乎出工不出力,在他们从狼人队伍杀过时,狼人竟有意无意闪出一条空隙,这才让他们有逃脱的机会,冲出包围圈逃出来。 可终究是逃出来,在沙人的帮助下,经过数次的追击和逃亡,围剿和反围剿,他们摆脱西岐军队的追击,躲到沙人的那个岩洞。看见沙人祭司内疚的眼神,他拍了拍他的手告诉他,那不是他的错,这样的大迂回没人能想的到。 两天后,他把伤员全部留在沙人部落,带着仅有没受伤的三百名战士,星夜奔驰,赶在西岐军队占领斑鸠关之前通过斑鸠城,过黎山路,进入山西平原,寻找玄衣铁骑主力。 过巴彦县的时候,他们被西岐一支两千人的武装力量围住,敌人似乎觉得他们人数不多,可以一口吃下。这是一群县兵聚集起来被玄衣铁骑主力打败逃亡的新兵,主将倒是一个有勇有谋的人,打算在乱世中建功立业,只是他小看了玄衣铁骑的实力,哪怕这只是一个三百人的小支队伍,也不是他们能惹得起的。 一场不算激烈的战斗由此发生,不到半个时辰,梅轩就击败这次武装,领兵的主将也命丧黄泉。 从俘获的士兵嘴里,梅轩知道了玄衣铁骑的轨迹,他并没有急着追赶,而是在行进中不断破坏那些刚刚重新建起的桥梁,他要尽量拖延西岐军队追上玄衣铁骑主力的时间。 在巴彦县的时候,李清只给吴东风三千人马,并不多,却一人双马。而且,在这里,他们打一场大仗,这场仗让他们收获很多西岐士兵的衣服,这三千人出发的时候就穿着西岐士兵的衣服。 这些衣服起了大用处,他们以勤王的名义一路畅通无阻,甚至在路过有些县城时,会被主动献给补给。 印信他们有,也有会说西岐话的俘兵,这些都是那场大战的收获。 六月二十二日,他们到达岐河的东岸,终于看到这条浩荡的河,西岐的母亲河。 河边有成片的芦苇丛,青青的,随风飘荡。 不时有野鸭从芦苇丛里飞出,落到水面上。 河的岸边种满柳树,即起到防洪固土的作用,又成为一道风景。那柳枝垂到水面上,于是荡起一片片涟漪。 一个小亭建在水边,有蜿蜒的廊桥和它相连,从岸上走来,两边是摇曳的芦苇,一直走到亭子里,看浩荡的水从南向北流淌。 宽口的水面,让这里的水流变得缓慢,可那只是错觉,如果你扔下一支枯木,会见到它很快漂到下方。 对岸,被树林覆盖,看不到隐藏着什么。 这里肯定是文人吟诗作画的好场所,很多人会在这里留下绝美的诗篇,可现在一个人也看不见,更没有在河里飘荡的船。 第一百零四章 激战 船都在一个叫枫林渡的渡口上。 天上飘起细雨,他们终于在岸上找到一个穿着蓑衣的老人家。有俘兵上前客气地问道:“老人家,我们是勤王的军队,急着渡河去青川护卫皇城,不知道这里的船都去了哪里?” 看来老人是本分的庄稼人,脸上诚惶诚恐,有些畏惧,小心地说道:“各位官人不知?唐军快到了,所有的船都被征召到枫林渡,不日都会运到河西,各位官人要渡河就去那里找。” 从老人口中得知,枫林渡是西岐的水军大营,那里除了船,还有三万水军,离这里有十里的路程。 雨越下越大,等他们到达枫林渡的时候,已经变成瓢泼大雨。 水军营门哨楼上的士兵在雨中大喊:“什么人?” “我们是天新军,要渡河去青川回护皇都。”有人在雨中答道。 “有印信调令吗?”水军营门哨楼上的士兵继续问道。 “混蛋,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哪来的调令,只有印信。”在雨中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 印信确实是真的,哨兵仔细验证后,并没有打开门,而是有人冒雨去营里汇报。 “妈的!这么大的雨,让老子们在外面干等吗?”声音变得愤怒起来。 这些话让哨兵有些顶不住,一来印信确实是真的,二来外面的雨也确实大,让自己兄弟淋这么大的雨确实不好,所以,没等大营回信,哨兵便打开了营门。 一队队人马从营门穿过,看服饰确实是西岐兵,哨兵们才真的放心,长出一口气。 可他们这口气还没出完,有人摸进哨楼割断他们的脖子。 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喊杀声也营地响起,里面还掺杂这呼救声。 这里是水军大营,正要在这几日搬到河西去,营地一片繁乱。水军的战力在水面上,陆战和骑兵部队有很大差距,何况敌人是偷袭,在雨中,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才一接触,西岐水军便已经乱了,不能阻止有效的抵抗。也就是像吴东风这样从玄衣铁骑出来的货,才敢干出面对十倍的敌人偷袭的事。 可这事干的似乎很顺利,无论天时地利都站在玄衣铁骑这边,那些西岐水军将士们也没想到,明明唐军离这里很远,为什么会突然冒出一支唐军? 玄衣铁骑如此强横的一支部队,面对一支连铠甲都没穿,只穿着单衣在帐篷里躲雨的水军,它的杀伤力表现出极为豪横的一面,像泥石流一样,淹没一切,摧毁一切。 目前不仅要灭掉这支水军,更重要的是不能让码头上的那些船只逃走。 已经有逃兵向码头奔去,有的上了船。 玄衣铁骑被分成两支,一支继续追杀大营之敌,一支吴东风带队,杀向码头。狂风骤雨下,船只在码头上飘摇。 “逃到船上,去河西。”有人喊道。 营地里全是奔逃的人群,方向是不远的码头。 但人跑得再快也不如马快,何况还是玄衣轻骑。 轻骑所过之处,成了一条血道,留下无数残肢断臂。 吴东风跳下马,丢弃陌刀,抽出腰刀,斜拖于身后,快速登上栈桥,一刀劈翻前面阻拦的士兵,箭步向前搭上敌船的揽梯,又一刀劈断敌人刺过来的长枪,翻身上船。这是敌军最大的一条战船。 船身摇摆,让他站立不稳,差一点被敌人的长枪刺中,好在他的腰及时扭开,用臂膀夹住长枪,腰刀横扫,抹过敌军的脖子,看对方的穿戴,应该是一个将官。 陆续有玄衣铁骑的士兵登上船,护住吴东风的两翼。船上的水军并不是很多,不到十个呼吸,已经将船上的敌人杀光,接着他们奔向下一条船。 即使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毕竟人数太少,没法阻止更多的敌人登船,码头上的船只还是有一半逃到西岸,幸运的是,那几条最大的船被他们控制在手里。 雨渐渐停息,战斗也接近尾声,营地的杀戮已经停止,只有部分的船上还有打斗的声音。 不辱使命。吴东风抹一把脸想,看到从营地流向岐河的水成一条条红色的小溪。 可他没想到的是,真正的战斗才刚刚开始,一支一万人的西岐强军正向枫林渡靠近。 事情即是巧合,也是必然。 巧合的是这支御林军奉西岐皇帝之命去河东征集粮草,正好回转,必然的是只要它渡河,必然会来枫林渡。 这是一支骑兵,是皇帝身边的骑兵。 很像螳螂扑蝉麻雀在后的安排。 雨刚停,营地的战场还没打扫,吴东风才刚从战船上下来,这支御林军就到了。 为彻底歼灭西岐水军,营门被早早地关闭,还派出一百五十人守护,让敌人不能一下子进入营地,打玄衣铁骑一个措手不及。 一个激战刚刚过去,另一场更激烈的战斗已经来临。 “怎么办?”有部下向吴东风询问。 摆在面前的有三种办法:一是守住营地,和军地打防守战;二是把敌人放进来,关门打狗;三是冲出去,和敌军对冲,打野战。 防守不行,外面的敌人会越聚越多,会被敌人困死,再说这也不是吴东风喜欢的战法,对玄衣铁骑出身的他来说,也显得太软弱。冲出去固然行,可士兵们刚打完仗,疲惫不堪,再说自己自己的人数也太少,对冲明显吃亏。于是,他选择第二种。 “让哨兵想法拖住敌军半个时辰再开营门,我们尽快把营地打扫出来,做好伏击准备。另外,把俘虏的士兵都带到船上,看好,给我们驾船,几条主要战船靠近河心,只留几条小船在码头,一旦我们不敌,立即上船逃走。”吴东风安排道。 “我们的战马呢?” 问话的家伙被吴东风罩头打了一巴掌:“猪脑子吗?我们在营地里伏击,难道还需要战马?先迁到战船上去。” “把条木多准备些,放到哨楼里,不要把敌人全放进来,只放一半,然后让哨兵从哨楼上向外扔条木,堵住敌人,再趁机关上营门。还有从库里搜到的那些火油,全部运到哨楼里,到时候扔到门前,一起点了。等我们把进来的这里敌人杀光,再冲出去,杀光外面剩余的敌人。”吴东风继续说道。 第一百零五章 乘风破浪 吴东风作战计划很好,可事情并没有按照他的计划发展。 就像生活的美丽就在于它会不断出现意外,出现奇迹。 如果梅轩在这里,他也许会把这些意外考虑经常,吴东风的作战经验还不主意让他做到面面俱到。 比如营地战斗的喊杀声是否被敌人听见,比如让御林军在外面停半个时辰是否引起敌人的怀疑,比如那些漂到江面上的尸体,比如对岸的敌军是否有传递信息的方式。 所以,当营门打开时,敌军不是走进来的,而是冲进来的,不是来修整和坐船,而是来作战。 吴东风的玄衣铁骑不多,只有三千人,又被他分去一千到船上,营地里的战士不足两千。 “点火油!”吴东风喊道,他不是对哨楼里的士兵下命令,而是对营地里的战士说道,因为,第一时间,敌军就攻占了哨楼,那些哨兵根本没来及行动便被扼杀。 熊熊大火从营地升起,伴之而来的是火油生出的黑烟。 双方都是有备而来,铠甲齐全,唯一对御林军不利的是营地被安了很多拒马,还放了蒺藜和铁钉,不利于战马驰骋。他们的长枪也不如对方的陌刀好用,很快,双方都扔掉长兵器,开始短兵相接。 一名唐军战士挡住敌人的短刀,灵活地把自己的刀扎进敌人的腹部,可就在这个时候,有敌人从他背后袭来,短刀砍向他的脖子,却被一把腰刀架住,刀身一划,砍断那名袭击敌人的手腕。 这名战士抬头看到,救自己的正是吴东风将军,只是他还没来得及道谢,将军已经杀向另一个地方。 玄衣铁骑是边军出身,要比这些御林军出身的敌人作战经验更丰富,战力更强。 但对方人数太多,达到五比一,而且也都是老兵,这样下去最终吃不消的还是玄衣铁骑。 这场战斗和刚才那场完全不同,刚才那次是屠杀,是碾压式战斗,而这场却是势均力敌的战斗。 玄衣铁骑一直处于下风,可玄衣铁骑是强军,强军最大的特点就是韧性,是百战不殆的精神。 战斗变得混乱,各自以自己的习惯形成战斗团体,往往玄衣铁骑是三人一组,而御林军为五人一队。在配合上居然玄衣铁骑占优势。 火光里,是不断厮杀的身影,是躯体和兵器不断地碰撞。 涌进营地御林军的人数越来越多,渐渐地把玄衣铁骑向水边压缩。 突然,从几个未着火的帐篷里冲出二百人的唐军士兵,凶狠地冲向围过来的御林军,这次突兀的冲锋让敌人乱了阵脚,向后退去一百丈才又稳定下来。 趁此时机,吴东风喊道:“上船!” 这当然是安排好的战术,等御林军再次冲过来的时候,玄衣铁骑的战士已经登上小船,并竖起盾牌挡在自己身前。 小船灵活地从码头离开,在浩荡的岐河水中驶向河中心的大船。有无数箭疾为他们送行。 船上粮草丰富,那是西岐水军留给他们的礼物。 两岸翠绿如黛,长帆远影碧尽处。 在西岐母亲河----岐河中,十几艘战船带着上百艘小渔船乘风破浪。 河的两岸,有骑兵在追逐,只是这里河流众多,不时有小溪汇入岐河,于是便中断了骑兵追击的路。 第一场大战对吴东风来说,几乎没有伤亡,但第二次战斗,足足让唐军伤亡不下六百人,在不到半个时辰里,已算是极大的损失。 按在巴彦县和李清的约定,李清的部队会在七月二日左右到达凌云渡,离现在还有十天,他的任务就是把这些船保存下来,在七月二日前抵达凌云渡。 从降伏的士兵口中他知道这里距离凌云渡还有一百七十里,按现在的船速每日四十里算,不到五天就可以达到,剩下的时间怎么办?怎么能保证这些船在十天后还在自己手里,这确实是一个头痛的问题。怎么把船藏起来,藏到哪里? 西岐有两座着名的山,黎山和岐山,一个在东面,一个在南面,所以山西平原的水系只有两个方向,向西流淌和向北流淌。这两大水系在山西平原的中心汇聚成一个湖----巢湖。 这座湖并不是很大,方圆只有百里,却孕育了西岐的祖先,是西岐文明的发源之地。 与其说是湖,不如说更像沼泽,因为有成片的湿地,茂密的芦苇丛和红柳林,更有无数的水鸟和野兽。但最多的还是一片片的水面,把所有的河流都连到一起,无论是来自黎山,还是来自岐山。 当然,岐河也流经这里,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注入这里,又从这里流出,流向更北方的草原,在那里,它又孕育狼人和草原其它生灵。 连片的沼泽、芦苇和红柳林,是藏纳污垢的最好地方,巢湖不仅孕育了西岐文明,还养活很多水匪。这里的鱼儿很多,随便找个地方,一网下去,就能拉上来很多的鱼,有鲤鱼、白条、鲫鱼、花鲢等等。那些沼泽,撒上一把种子,就能长出绿油油的庄稼。 因为这里是河流的中心,来往的商船很多,四通八达,随便抢劫一次就能吃上半年。 西岐的水军也围剿过,可每次当他们来到这里,那些水匪们就会消失在沼泽里、红柳林间和芦苇从中。甚至已经抓到水匪的船,可对方一个猛子扎进水里,便消失了,只留下荡漾的波光。这里,实在芦苇树林太多,太过于茂盛。 巢湖里有很多的水匪好汉,但最着名的还是红柳娘,传说这个女人是鱼精化身,能兴风作浪,那些不听话试图逃跑的商船,她吹口气就能打翻。西岐朝廷每次追杀她的关键时刻,她摇身一变,变成一条青鱼,扎进水里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巢湖,她的着名来源于她的实力,据说,她有两千多人和上百条船,不过她从来不打劫渔船,也不欺压穷人,只对那些为富不仁的人下手,所以,颇有侠义之名。 红柳娘的水寨在什么地方?没有人知道,可经常在巢湖行驶的人,都听过她的渔歌声,特别是夕阳西下时,有夕阳落在湖中,这时有歌声在水面上响起,悠扬,婉转,和芦苇、红柳一起随风飘荡。 第一百零六章 如花红柳娘 有的湖,碧波万里。 有的湖,三面荷花一面柳。 巢湖,是水泽、芦苇、红柳三分天下。 去凌云渡,必须经过巢湖。 吴东风的船队来到这里,很快被这些芦苇和红柳吞没。河道由一条变成无数道,把芦苇和红柳分割。 船队经过时,便惊飞水鸟无数。 柳枝垂垂,轻拂水面,有落叶随流水而去。 芦苇的叶子只会在风中招摇,也许是鱼儿在水下晃动芦杆。 这里有匪患,吴东风知道,因为有殷勤的俘兵告诉过他。郁郁葱葱的茂密遮住水面,也遮住人们的视野,如果没有匪患,这里确实是藏兵的好地方。可现在吴东风不敢在这里藏兵,一是听说红柳娘水上战力极强;二是,他们都是陆战兵,目前驾驶战船的都是西岐俘虏过来的水兵,一旦开战,他不能保证这些降兵不趁机发难。 如果红柳娘不前来骚扰他们,已经谢天谢地。 船儿满帆行驶,一条鲤鱼竟然跃到船板上,因为有红柳和芦苇的遮挡,这里的风不大,船也不快。 “水清清 柳荡漾 鱼儿跳在水面上 郎啊郎 何时才收网 -------------” 有渔歌被风捎来,伴着风吹芦苇的沙沙声。 几条小渔船出现在前面的水道上,有人在芦苇边上撒下一网,晃一晃水,一把一把,把网收回,鱼儿在网中跳跃。 打鱼的是渔夫,鱼娘却在唱歌,一边摇着橹,一边对着夕阳歌唱。声音悠悠,柔情似水,和这水、这树、这风融为一体,似乎,它本来就是这天地风景的一部分。 船队靠近,却被几条小船阻挡,终于看起鱼娘的样子,夕阳的余光映照在她的脸上,那是一种天地灵秀生出来的美丽。有的人本来不美丽,却把自己打扮的美丽,有的人从不打扮自己,却天生丽质。 巢湖是一个灵秀的地方,孕育出西岐文明,当然也能孕育出绝色美人。 她不是五大三粗的女人,而是像红柳枝条一样修长柔软,湖里的水和湖上的风把她的脸雕琢成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形状,所以才能和这湖水柳色相宜。 船队停下来,鱼娘唱完歌,睁着灵动的眼睛很认真地向吴东风问道:“好听吗?” “好听!是我听到最好听的歌。”吴东风如实回答。 “可有人觉得我唱的不好!”鱼娘噘着嘴说道。 吴东风没有回答,他觉得一定是那个人的耳朵有问题。 “知道我是谁吗?” “红柳娘?” 红柳娘叹息一声说道:“我当然是红柳娘,在巢湖,谁还能唱出这么好听的渔歌?” 随着一声哨响,从芦苇丛中冲出无数条小船,把船队围住,还有人从船上偷偷下来,潜入水底。 “我虽然是西岐人,可我痛恨西岐的腐败和那些贪官污吏,如果不是他们,我怎么会落草为寇?在这里当土匪?”红柳娘说道:“我家的地被富豪霸占,我的父母被收了富豪钱财的贪官活活打死,所以我才不得不被迫如此。”听得出,她充满怨恨和悲愤。 可她话头一转:“我是西岐人,再怎么样?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国家被侵略,老百姓被践踏,成为亡国奴,所以才会在这里截住你们。” “在巢湖里水战,没有人可以打赢我,西岐的水军也不行,更别说唐国的军队。而且,我已经看出,你们根本不会打水战,在这样的一个时候,你们战船连队形都没有排出来。”她继续说道:“我灭掉你们很容易。” 他们聊他们的,那个渔夫一直低头在打鱼,又撒下一网,居然打到一条十几斤大的鲤鱼,那鱼在渔船里折腾,让小船不停地摇晃。 “可我不能灭你们,因为他。”红柳娘无限深情地看着那个打鱼人。 渔夫终于抬起头,给吴东风一个迷人的微笑,那居然是一张如花似玉的脸,竟然比红柳娘的脸还要漂亮。 “我喜欢他的吹箫,也喜欢他这个人。”红柳娘柔情似水,极尽温柔地说道,这时候,她的眼里没有天地,更没有旁边的船队,只有这个男人,她在想他的箫声,那是可以把人融化的声音。 几天前,这个吹箫的男人来到这里,带着他的箫。红柳娘在巢湖水面放歌的时候,他的箫声应声而起,就像夕阳伴随着的云彩。 无论她的曲调怎样婉转,他的箫声都能合上,而且还会补上她声音的不足。从来没有人这样,从来没有人能做到这样?那是高山流水的雅致,那是琴瑟相和的欢愉,她的歌声是流水,而他的箫声就是风,风行水上,畅快淋漓,自然和谐。 那一夜她唱了很多的渔歌,而他的箫声也一直没停,雅致的欢愉,在黑夜里变成一种缠绵。 即使黑夜遮住他的容貌,她已经被他的箫声折服,可第二天,当第一缕阳光泛起时,她看到一张绝世的容颜,这样的脸,居然会长在男人身上?简直不可思议。 他的箫已经征服她,何况又加上如花的容颜,女人喜欢一个男人无非两点:容和才,两点这个男人都有,当然红柳娘会陷入其中,不可自拔。 “我是十方局的萧如花。”这个男人说道“李清让我来这里等你。” 他放下渔网,牵起红柳娘的手说道:“我对柳娘承诺过,唐军只会杀西岐军队,不会屠杀西岐平民。我们的船队可以藏在巢湖里,柳娘已经给我们找到地方。” 那一片水域,周围全是芦苇丛,芦苇丛的厚度至少有五、六里,除非是很熟悉巢湖的人才能发现,可对巢湖很熟悉的也只有红柳娘和她的手下,因此这绝对是一个安全的地方。 夜色来临,渔火泛起,吴东风吃到红柳娘亲手做的鱼,舀一瓢湖水,加上简单的佐料,少许盐,稍加烹饪,一锅美味的鱼汤便呈现在面前,鱼肉滑嫩可口,鱼汤清香四溢。这,他要感谢萧如花,因为他知道自己沾了他的光。 一个蒸馍被萧如花扔过来,一口蒸馍,一口鱼汤,绝色美味。萧如花说道:“你用这些浮兵操船,风险很大,一旦出现水战,这些人根本靠不住。” “我知道,但没法子。”吴东风边吃边说。 “怎么会没法子?法子就在你面前,用柳娘的人把这些水兵换下来就行。”萧如花看着红柳娘说道,红柳娘点头。 趁着红柳娘离开的一会儿,吴东风对小声萧如花说道:“你的美男计不错!”说罢,哈哈大笑,笑声让远处的红柳娘有点儿莫名其妙。 第一百零七章 凌云渡 说实话,吴东风在巢湖过得日子不错,每天不仅有美味的鲜鱼吃,还经常能听到红柳娘唱的渔歌。每当歌声在水面荡漾,总会有箫声缠绵,珠联璧合的味道表现得十足。 有时,吴东风忍不住劝萧如花几句,不如隐居在这里,过神仙般的日子,何必再去打打杀杀?这只是玩笑话。 这些日子,那些玄衣铁骑的士兵没闲着,有的学习游泳,有的学习驾船,将官们也在给那些俘虏过来的西岐水兵洗脑。最令吴东风心喜欢的是整整有一千名红柳娘的部下加入到玄衣铁骑里,这即补充他的兵员,也有可靠的人驾船,甚至可以打水战。 这全是萧如花的功劳,没有他的舍身取义,换不来今天的成果。为表达感激,吴东风用红柳娘的酒请了他一顿,当然不会光请他,也让红柳娘作陪。喝酒时,吴东风说了很多恭维的话,什么珠联璧合、郎才女貌、琴瑟相依、花好月圆等等都说出来,连他自己听着都有点儿肉麻,可把红柳娘听得喜上眉梢,喝很多的酒。 修整五日后,船队再次出发,出巢湖,驶向山西平原北部。 七月一日夜间,到达风陵渡。没想到玄衣铁骑主力已经达到这里,并在这里打了一场小小的歼灭战。 因为上游的枫林渡已经被吴东风破坏,西岐军队无法在那里过河,有的便转移到这个渡口。玄衣铁骑前锋来到时,正有一支军队从这里渡河,见唐军来到,渡船慌忙逃离,那些没搭上船的西岐士兵还没来得及逃跑,便被包围在渡口上,一番厮杀,全歼敌军一千余人。 吴东风见到李清是在河岸上,在汇聚来自黎山的河流后,岐河比上游更宽阔,这里两岸已经没有芦苇,只剩下浩荡的河水。 李清问道:“船够吗?” “船是够渡河的,只是战船不多,只有十多条,剩下的都是渔船。”吴东风实事求是地回答。 “河西的情况你知道多少?”李清问道。 “我在巢湖的时候,听红柳娘讲过,凌云渡对过是白马渡,有守军三千人,战船不多,只有不到十条。”吴东风说道。 “不”李清纠正:“敌人在枫林渡逃出的船,已全部到达白马渡,现在那里的大型战船不下二十条。”这是李清从在这里俘虏的西岐士兵嘴里打听到的,再说,李清进军意图明显,西岐不会猜不出玄衣铁骑主力渡河的位置,这也是西岐水军回防到白马渡的原因。 “我不会在白马渡登陆。”李清转过身,面对大河说道:“我打算在夜里出发,向下游行驶五十里,在河西的官湖渡登陆,那里驻兵很少,只有一千人,他们大概不会想到,我们不去就近登白马渡,而且舍近就远,去官湖渡登陆。从官湖渡,我们经无极县,过韶关,直抵青川。” 五十里,要一天的路程,即使天刚黑就走,也会在第二天天黑时达到,是否会担心敌方通风报信?实际上,这里河流密布,走陆地要饶过很多河流寻找桥梁,并没有坐船快。 “这些事情并不是我最担心的,我最担心的还是李天野的部队,也许你还不知道,他们已经进入山西平原。”李清说道。 “梅轩呢,他怎么样?”吴东风突然插嘴道,那是他的老弟兄,他不能不问。 李清的声音有些低沉,他从树上折一段柳枝仍在河里说道:“梅轩没事,可那支玄衣铁骑活下来的还不到八百人。有战力被梅轩带来的才三百人,正在后面破坏桥梁,阻止敌人前进。可这些阻止用处不大,真正能阻止李天野大军的是这条河。”他又重新转过身,面对吴东风。 “所以,我让梅轩尽快回来,做玄衣铁骑主力前锋,而你,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说道:“如果阻止李天野的军队渡过岐河,首先要做的就是除了我们敌人的手里不能有船,而现在整个西岐水军的战船都在白马渡,当然他们的目的是阻止我们过河。和我们过河相比,消灭这支水军,烧毁他们的战船更重要。想想,如果李天野的军队渡过岐河,我军就会陷入御林军和李天野部的夹击之中,战略态势十分不利。只有把他们拦截在岐河以东,我军击败御林军,占领青川后,再回过头打李天野部,才能消灭他们。” “我应该怎么做?”吴东风问道。 “这正是我要重点说的,我为什么要选择夜间出发?就是要在夜间行军途中用小船把你们放到对岸,也会给你们留出一部分战船。我会在出发时制造出动静,让白马渡的敌人认为我们不敢强攻白马渡,而是转向下游渡河,这也是真的,我们确实是这么做的,他们也会认为这样的做法很合理,会放松警惕。你们就要趁着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候进行攻击。具体的做法是,你从陆地攻击,萧如花和红柳娘从水路攻击,一举歼灭他们的水军,留下他们的船,封锁整个岐河,不让李天野部渡河。”李清继续说道:“还没完,我会给你三万玄衣铁骑,等你完成这里的任务,除留五千人协防红柳娘外,立即带领剩下的部队去无极县和我会合,合围韶关。” 岐河的水烟波浩荡,依然带不走李清的忧愁,他的军队,虽然在进发西岐的时候,有赤甲军的补充,达到八万人,可在十二连城,梅轩带的人几乎全军覆灭,再加上翡翠谷死的人,目前也就六万人的样子,就着这六万人,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要征服整个西岐,谈何容易? 决不能让李天野部咬住,一旦咬住,后果不堪设想,就是硬拖,也会把李清这支部队拖死。 不过,既然李清敢来,他肯定留下不止一个后手,只是这些后手有几个管用的他不知道。 当然,他也不会认为西岐这样堂堂大国,会躺平,一个大国的底蕴肯定不止这些,对于这一点,他是有心里准备的。 各有各的准备,可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历史的前进,就像是这河水,无论怎样,都无法阻止它向前流淌。 第一百零八章 青川的皇宫 青川的皇宫是芈五城的皇宫。 青川依大青山而建,有川水穿城而过,因此取名青川。 有水的地方就有灵韵,有山的地方就有气魄,所以青川是一个既有灵韵又有气魄的地方。 芈五城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四方大脸,雍容华贵,有上位者的气势。 皇宫里,此刻,芈五城正抓一把米撒在地上,立即引来无数的鸽子,边咕咕叫边觅食。 “唐军过河了吗?”他向旁边的兵部尚书周青峰问道。 周青峰鞠身回答:“已在河东,正在过河。” “李天野呢?” “已抵达鱼米县。” “速度太慢,让他抓紧时间,尽快过河!” “是,陛下。” 李乾死了,唐国处于新旧交替之际,正是西岐复仇的好机会,所以,芈五城才力排众议,倾全国之力,发兵唐国,报长平之仇。可没想到,居然有一支唐军千里跃进,直奔青川,这让他有点措手不及,也有点失面子。不说别的,就凭这一点,他对领兵的唐军将领刮目相看。 后来,听说来的是玄衣铁骑,他不仅没感到紧张,反而有点释怀,也许就是天意,让这支当年杀害西岐的军人最多的唐军来到这里,那就让他们在这里泯灭,告慰长平之战死亡的西岐战士在天之灵。 西岐确实空虚,山西平原所剩兵力也是寥寥无几,可还没空虚到连一支几万人的唐军都抵抗不住的程度。玄衣铁骑势如破竹地在山西平原挺进,一来的确是它的战力很强,更重要的是芈五城有意放他们进来。进来的越深,他们的补给就越困难,他们的兵力就越少。 无极县地势平坦,连那些溪流也不多,正是打围歼战的好地方,它的西面是大青山,大青山是东西弯月走向,把青川如明珠一样环护在里面。大青山的最东面就是韶关,像一把锁一样,锁住去青川的路,只要这里有重兵把守,没人可以进入到青川。 当李清在想尽千方百计地封锁岐河,让李天野部受阻于河东时,芈五城却一点儿也不担心。这里是他的国,他的城,他的河,还有谁比他更清楚这里?那些船让他们去夺就是,夺的越多,他们损失就越多,死亡就越多,他一直都秘密地藏了一些船,就是怕出现现在这种情况,在他自己的国藏一些船,难道很困难吗? 要把这支玄衣铁骑主力引到无极县,在山西平原他不能不抵抗,也不能抵抗力度太大,这个度确实有点不好把握。就像现在他们渡河,不抵抗,他们会怀疑,抵抗大了,他们又无法渡河。 现在的战机,就是要把敌军引到西岐最平坦的土地-----无极县,李天野的军队再快速过河,堵住他们的退路,御林军和李天野部同时从东西完成合围,像饺子一样把他们包围在里面,然后再吃下去。 不要说十万御林军,光李天野带来的军队就有十万以上,其中还有五万凶残的狼人,再加上各地的勤王的军队,那就是铜墙铁壁,这支不足七万的小小军队怎么跑?只能泯灭。所以。芈五城才很期待,才很自信,才盼望着告慰先烈的那一天尽快到来。 有一只颜色纯白的小猫趁着那些鸽子觅食时,一个猛扑,叼着一个鸽子,迈着小步,悠闲地走向僻静之地,打算饱餐一顿。 “陛下,醉人之国的使者我们如何答复?”周青峰请示道。 前些天,醉人之国的使者来到青川,要求和西岐连兵,共同征服唐国,一旦事成,两国各占一半领土,醉人之国要东北,西岐要西南。 “继续出兵肯定会的,不过要晚一下,现在不要答复醉人之国,想法子拖到两个月以后。”芈五城说道:“我们已经拼的很厉害,把唐军主力都引到西岐来了,还要怎么拼?也该醉人之国出出力,让我们歇一歇,何况就是出兵,也要等把这支唐军消灭掉再说。” 芈五城很清楚,就是当前的唐国,凭醉人之国的实力也很难吞并,找他合作是必然的结果。可他不会那么着急,一则已经被他吞下的那三个州需要消化,二来需要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只有唐国和醉人之国拼的厉害,西岐才能成为最大得利者。何况,之前,西岐最强的部队已经在和唐国的战争中拼没了,西岐真的需要修养一下。更有力的证据就是唐国的玄衣铁骑还在兵锋直指青川,这时候他哪有心情理会其它的。 他会和醉人之国合作,也会继续向唐国出兵,只是时间要向后拖一拖,要让唐国和醉人之国再打一阵子。对于唐国,没人比他更仇恨,当年的长平大战,是西岐的耻辱,更是西岐皇族的耻辱,但最耻辱的还是西岐皇帝。他的叔父,当时的西岐皇帝,无子,只有一个女儿还被送到唐国和亲,所有他才有机会当上太子。就是因为这种耻辱才饮恨去世,临死的时候,最后遗言就是要他奋发图强,有一天一雪长平之耻,他才能瞑目。 他暂时不出兵,不仅是他要等一等看一看,还有就是他确信醉人之国没有能力独自吞并唐国。因为他得到一个可靠消息,在唐国,又出现一支玄衣铁骑。这支部队已经达到北河州与醉人之国的军队对峙。他不清楚为什么在唐国还是有一支玄衣铁骑?可从能和醉人之国大军对峙这一情况看,它的战力并不弱。这样最好,对峙才是消耗兵力的最好办法,作为西岐皇帝,他最乐意的就是看到唐国和醉人之国的兵力消耗,虽然,醉人之国和西岐是盟友的关系,可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自己的国力兵力强才是王道。 也许,有一天,唐国灭亡,西岐和醉人之国会打起来。 那只纯白的小猫,吃饱喝足后,细心的把自己的爪子和白毛添干净,跳向宫墙,走了一会儿,从墙阴处跳下,慢慢走进芈五城,“喵”叫一声,用力一跳,跳到芈五城的怀里。 芈五城并没有意外,而是轻柔地抱着它,用手抚摸着它无暇的白毛说道:“快到你出力的时候了。” 那条川水,不仅穿过青川城,也穿过皇宫,如同一条玉带。 芈五城在他的皇宫里抱着他的猫。 第一百零九章 七月的战火 七月一日夜间,玄衣铁骑主力坐船从凌云渡出发,没有攻击白马渡,而是一路顺流而下,向北漂流,于七月二日酉时攻占官湖渡,没有任何停留,直奔无极县。 西岐水军探明唐军不再攻击白马渡,向北而去,心情大为放松,终于不用提心吊胆,可以好好睡一觉,可就在当日亥时,突然有唐军攻营,而且是水路同时进攻。 西岐水军大乱,不敌,除少数人向西逃去无极县,大都被围歼俘虏。 有两艘战船夜里趁乱逃向岐河中心,却被红柳娘带来的战船团团围住,所有出路均被堵死,最后不得不缴械投降。 夺取白马渡成功后,第二天一早,吴东风即带领两万五千玄衣铁骑继续出发,向西北方奔驰,无极县城就在那个方向。 七月四日,在无极城与玄衣铁骑主力会师。 七月五日,梅轩带领玄衣铁骑先头部队达到韶关,攻关,不利。 同日,李天野部达到岐河东岸。 七月,一年里最热的天,今年七月,是战斗打得最热烈的月份。 无极县是山西平原最热的地方,别的地方河流很多,而这里却没有那么多河流。遮阳最好的地方就是尼罗树下,因为尼罗树干高大枝叶茂密。 李清皱起眉头,最近他很习惯于皱眉头,这和他少年的身份不太相符,他已经十六岁,或许可以称之为青年。无论他现在的年龄是多大?加上他上一世,他心里的年龄至少是青年。 他皱眉的原因并不是梅轩没打下韶关,那是他预料之中的事,他之所以皱眉,因为他得到确切消息,李天野部渡过了岐河。 他原本觉得岐河里所有的船已经被玄衣铁骑抢到,并控制在萧如花和红柳娘手里,那些西岐军队只会在河东的岸上打圈干着急,谁知道,一夜间,岐河上冒出无数的战船,只用一夜,李天野部全部从河东渡到河西。 他觉得出现这种情况,还是自己太自负的原因,兵无常形,势无常态,任何事都是在发展变化中的,只要是个人,就不可能把什么都算在里面。而自己过分觉得岐河的船已经被清理干净,对敌人突然渡过河想的太少,对应的措施不多。 有时候,你最不想出现或者认为最不可能出现的情况,偏偏出现的就是这种情况。 战火理所当然地会首先在白马渡展开,四天前才经战争洗礼的它,又一次经历战火。七月五日夜间,白马渡码头的水面上突然燃起蓝色的大火,那火焰在红色的月光下显得异常诡异。很快,火焰蔓延到停靠在码头的战船上,虽然已经有水兵警觉,不停地用水去浇,可根本就浇不灭这火。 似乎这不是一场普通的火,而是要把整个无极县点燃的火。 火光中有花朵开放,花蕊中飘出淡淡的清香,更有胡琴声在天空悠扬响起。 红柳娘上前,被萧如花一把拉住,说道:“调蓝人来了,你不是对手。”这次他没有吹箫,而是一手负于背后,一手持箫,走向火焰,踏波而行,样子很酷,有些拽。 一道无暇的光圈在他脑后亮起,他的箫被他当成剑使用,剑光点在花上,那花泯灭,有蓝衣人落在水中。 火焰中有朵最大的花边开放边“咯咯”地笑着:“萧如花,既然你想在西岐找老婆,为什么找她不找我?” 随着这朵花的开放,蓝色的火焰更盛,有的战船已经被火焰吞没。 “因为我还不想被火烧死。”萧如花无奈地说道:“我想找的当然是像水一样的女人,而不是像火一样的女人。” “咯咯”的笑声更像,蓝色的火焰已经从水面蔓延到码头上,有士兵在火焰中挣扎。“我在生活里也很温柔,不是你现在看到的这个样子。”那声音说道。 萧如花的玉箫横扫,熄灭那些蔓延到岸上的蓝火,叹息一声说道:“如果你是我,愿意娶这样的女人吗?一边说要嫁给我,一边在杀我的人。” “不愿意。”那声音再次传来:“所以,我的选择不是嫁给你,而是杀了你。” 一直没有没有说话的红柳年突然说话:“如果你只是想嫁给他,我倒没有杀你的理由,可你现在却要杀,那我只能先杀你。我确实很温柔,可我的温柔只是对他,因为一个土匪,无论如何也温柔不到哪里去?” 随着红柳娘的话音,水面上,那些火光中突然长出很多的长矛,向春竹笋一样,从水面上长出,越长越长。红柳娘虽然被萧如花拦住,不代表她的人没有行动。 那些人悄悄潜入水底,从水底骤然刺出长矛,看来萧如花还是小看了她。 长矛刺中盛开的花,如同花朵长了根茎。花朵在河里的微风中消散,变成一个个人影,有的调蓝人被长枪刺中,更多的是卷曲在长枪上,他们的剑刺向水里。 战斗在火焰里打响,水面上有红色的花朵不断盛开,那是巢湖水匪被刺中流出的血液。 战船被完全点燃,熊熊大火在水面上燃烧,给人以火烧连营的感觉。 萧如花的箫点在那朵最大的花上,说道:“悠蓝,你今天来最大的目的恐怕是想烧这些战船吧?你的目的达到了,只不过我想问问你为什么这么做?” 河上的蓝色火焰渐渐消失,既然这些船已经点燃,就没有必要再在河面上燃烧。那朵花也变成悠蓝的模样,不过失去蛰花的她不如以前光彩,但依旧美丽。 “当然是我们大军要在今天晚上渡河,只有破坏掉这些船,才能让我们渡河更加顺利。”悠蓝微笑着说道,没有看到河上飘荡着的尸体。 “你们哪来的船?”萧如花诧异地问道,这问题也在红柳娘心里环绕。 “船一直埋在土里。渡河的船不一定是战船,也不需要很大,只要数量多能渡人就行。我皇早就想到这个问题,偷偷造了很多小渔船,抹上桐油防腐,每年不知不觉地埋一些,时间一长,数量就多了。埋藏的地点也多,就是被敌人发现一两个,也不影响全局。现在做的很简单,只要把它们扒出来就行。只不过,这些小船是承受不住战船摧残的,所以我要在他们渡河之前,来烧掉你这些战船。”悠蓝说道。 第一百一十章 小股骑兵的碰撞 七月的高粱还是青色的,那些长着高粱的田地还没被践踏,它们并不知道自己即将到来的悲惨命运。 这场发生在无极县空前的战斗在白马渡被点然后,渐渐由岐河西岸向无极县腹地蔓延。只是现在双方还不知道它的规模,它的惨烈,它的历史地位几乎和长平之战媲美。 七月的雨说来就来,来的快停的也快,留下的只有一路的泥泞。 一支十几人的李天野部斥候小队,在青色高粱地之间的小路穿行,速度不快,他们的任务就是侦查敌军的兵力部署,不是冲锋陷阵杀敌,对他们来说侦查保命比杀敌更重要。 “也不知道,这些唐国人是怎么想的?跑到我们肚子里来,难道怕我们吃不饱吗?”一个斥候说道,嘻嘻笑起来,把手里的酒壶扔向另一名斥候。军队一般是不准许饮酒的,可斥候例外,一般是可以带半壶酒的,因为他们风险高,容易受伤,带酒的名义是消毒,而不是喝的,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 “脑子有水的,不光我们西岐有,唐国更多。”那个接过酒壶,拧开盖子,喝一口酒的斥候应和道,又把几乎扔过去。 “打完这一仗,看看能否请假回家看婆娘,想孩子了!”那人接过酒壶说道。这里离他的家乡很近,骑马不到一天的时间。 “球!地荒的时间太长,想耕地吧!”大笑声响起。 就在这时,有箭疾声从高粱地里传来,瞬间有四个弟兄被射落在地。 “有埋伏,快跑!”有斥候大声喊道。 马蹄声响起,大约有四、五十个唐国轻骑从高粱地里冲出,手里的腰刀已经扬起。 这些西岐斥候没打算拼命,再说,敌人四、五十人,自己这里才十几个,就是拼命也拼不过。 在又被劈倒三人后,这只小斥候队伍终于摆脱伏击的敌人,驾马在泥泞的路上向东逃窜。 玄衣轻骑的斥候郭虎对自己的队长说道:“头儿,追不追?” “奶奶的,这时候不追什么时候追?”队长是一个大胡子中男人,身材魁梧,瞪着眼对郭虎骂道。 一场追逐战在青纱帐里展开,如果不是泥泞的路,马儿会跑的很欢快,可现在,不仅马儿跑起来费尽,人也浑身溅得都是泥巴。 两边都是各自的斥候,以前大都是一接触就各自撤开,而当下的情况不一样,特别是玄衣铁骑知道,自己正陷入腹背受敌的危险之中,能在大战前多杀些敌人更好。 相比较,唐军的马力更好,而西岐的斥候对地形更加熟悉,所以追逐一直在进行,整整跑了十里,除郭虎一箭射倒对方的一名斥候外,双方没有其它大的损失。直到来到十里林子这个地方,西岐斥候往这里地方跑,是有意为之,因为有他们的斥候大部队。 十里林子是一个树木连片的地方,这里的树不是柳树,全是杨树,是那种除一根主干外周围还有一丛的那种。这样的林子肯定很茂密,杨树叶子是成片的,不像柳树一溜溜的。 郭虎杀的兴起,见敌人直接飞驰进到林子,他想也没想,也跟着往里冲,被大胡子队长一马鞭抽回来。“不想回家娶媳妇,就进去找死。”队长依然是斥责的话,可郭虎一点怨言也没有,他知道,头儿就是一个话粗心善的人,那些话听起来刺耳,其实全都是为他好。 果然,还没等头儿下命令撤退,成群的西岐斥候已经从树林里冲出来,黑压压一片,看样子不下五百人。如果不是头儿拦住他,他已经在对方的人群中被砍成肉泥。 这就是经验!他想,快速调转马头,随着头儿逃向来时的路。 “娘的!”他嘴里嘀咕一句,抽出背上的弓箭,转身回射,有敌人应声落马,他对自己的骑射功夫很自信,全队里没有比他射的更好的,包括头儿,头儿的临战经验比他丰富,射箭绝不是他的对手,这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那条本来就泥泞的路又被趟了一遍,马蹄带的泥几乎糊住整张脸,只剩下黑白分明的眼睛,这些泥不是自己的马带起来的,而是前面的马。 自己这面的人太少,和敌人相比为一比十,如果能有二百人,郭虎相信头儿会立即转过马头,和敌人对冲,玄衣铁骑就从来没有怕过谁? 前面,出现一群灰不溜秋的家伙,身上的泥巴糊得看不清衣服,对方是从西往东来,郭虎觉得应该是自己的人,这太好了,冲回去,出口鸟气。 “不是我们的人,冲过去!”头儿呵道,马儿一点没有停,直接冲向前面的战阵。头儿是老兵滑子,他的话在这支队伍就是权威,没人不信,这不是说他的话多有理,而是他的话每次都能经得住战争的检验。如果是别人,或许迟疑一下,马儿也会停一下,可想他这样的老兵滑子,一点儿迟疑都没有,立即做出最快最正确的反应。 这种没有一点儿迟疑的反应让前面那群家伙迟疑的一下,这一迟疑对唐军很有利,顷刻间形成对冲,一个加速马力全力冲刺,一个却因为迟疑让马儿停顿一下,结果就是对方二百人的战阵居然被他们五十人冲散,在密布的战阵中杀出一条血路。 前冲,低头,挥出腰刀,劈对方的马头,在对方倒下的一瞬间,拖刀抹过对方的脖子。这是一连串的动作,郭虎做的行云流水,没有一点儿凝滞。在没开战的那些日子里,头儿让他每天至少练习三千遍,平时没少因为动作变形骂他,才有今天的成就。 不过,在战斗中他也受伤,被敌人的长刀在左臂划出一个半尺长的口子。他在马上把刀放在嘴里咬住,右手腾出来,从身上撕下一块长布,单手把长布裹在伤口上,加压裹紧,把刀交到左手,用右手和牙把长布打了个结。 唐军斥候还在撤逃,经过他们埋伏的地方,继续向西逃亡。郭虎很庆幸自己伤的是左臂,这样不耽误提到作战。 又逃了五里,郭虎看见前面有支队伍向这边疾驰。头儿这次没有说话,而是直接调转马头,向西岐战阵冲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 小高潮 郭虎很累,因为这条路他来来回回奔驰好几趟。 吴东风却在笑,他没想到就是斥候零星的战斗,最后能变成几千人的对决。可见双方都没有了耐性,也不再想忍耐,一点捻子就会引起大战的爆发。 小小的斥候拉锯战变成现在六千轻骑的对冲,玄衣铁骑是两千人,李天野部为四千人。 对战的地点居然是唐军最早伏击西岐斥候的那个地点。 成片青色的高粱被践踏的倒在地上。 一比二的对战,对吴东风来收没有任何压力可言,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享受。 只要不是狼人的队伍,其它任何的队伍对他来说都是绝对的碾压。 两支队伍都是黑不溜秋,几乎看不出军服,不过从气质和队形上还是能看出来的。两支队伍都是斥候为主,平时斥候就是队伍里的宝,一般不会这么拼,可现在战机在这里,自己是斥候,对方也是斥候,既然都是斥候,同样宝贵,同样损失很大,拼一拼又何妨?何况,不久就会进行围剿和反围剿的战斗,斥候的多少对战场影响很大,这个时候,如果有条件,不妨让敌人多损失一些斥候。 吴东风没有把整个部队都压上去,而是先让一千人冲阵,对方的心思也是如此,派两千人上来。 地上本来泥泞,不过有高粱杆倒在地上,比原先好走许多,马儿也比较容易起速度。 大胡子队长和郭虎都在第一波冲锋的队伍里,大胡子抽出自己的陌刀,对郭虎说道:“跟紧我,别像没有头的苍蝇似的胡乱冲!” 轻骑兵的对冲虽然不像重骑兵那么强横,但也足够激烈,两支骑兵在高粱铺成的地面上进行毫无顾忌的对撞,当都把马速在对撞前调到最高速度,轰然碰到一起的时候,如果是没有经验的新兵会即刻装成肉泥,可两边的人不仅是老兵,而且是老兵里最精锐的斥候,他们懂得在碰撞的一刹那如何躲闪马匹的冲击力和兵器,可即使这样,依然有大量的轻骑兵在碰撞的刹那间泯灭。 大胡子队长碰撞的那一刻身子突然歪斜到一边,后面的郭虎接着这个缝隙射出一箭,那箭正射中对方的咽喉,而此时,大胡子队长的陌刀横劈过来,砍下对方的马头。在对方的马倒下的瞬间,他们的马越起,趁着这个空隙冲进敌方的阵营。这不是他们临时起意,而是长期训练出来的战术,几乎每一次冲战阵,他们都用的这个法子,一直有效。 “左边有空隙,往那里冲!”郭虎听见头儿说道,然后看到他的马冲向那里。轻骑的冲阵不像重骑,重骑要一直保持队形不能乱,要平扫过去,而轻骑不是这样,轻骑更灵活,但也无法保持有效队形,一旦对冲,以后的战斗是灵活发挥,往往都会向对方薄弱处攻击。 这支斥候小队一直没有被打散,以大胡子队长马头是瞻,像一支箭向对方的薄弱处冲锋。如果不是他们在反复拉锯消耗太大,战斗力或许更好。 一把刺杀郭虎的长枪被大胡子队长挡住,旁边的队友借机一刀斩杀攻击之敌,配合默契。 显然从对冲的情况来看,虽然玄奇轻骑才一千人,可无论从气势还是从战力上看,都站优势,这种优势还在不断扩大。 这种压制,让西岐的军队不得不把剩下的两千人全部压上来。 “将军,我们的后备队是否现在就上?”有将领向吴东风请示。 “不急,再等一会儿。”吴东风说道,他想看看自己这一千人到底能抵抗对方多长时间?更是想多消耗对方一下,等对方再疲惫些,到时候自己这一千人上去,会势如破竹。 可对于战场上的唐军来说似乎很难熬,从刚刚的压着打,变成现在的边打边撤,看来敌人也是真得拼命,变得更加疯狂,完全不顾队形和配合,一味前冲杀敌。不到半个时辰,大胡子这支小队伤亡不下八人。在劈倒一名敌人后,郭虎觉得自己的手有些软,禁不住说道:“我们的人怎么还不上来。” “少说话,注意身后。”大胡子喊道,在郭虎分神的时候,敌人趁机向他背后劈过来一刀,幸亏有战友帮他挡开,可那个战友却被敌人刺中小腹。 大胡子也在皱眉,因为他知道这一千人已经油尽灯枯,有的连刀也提不起来,如果后备军再不上来,随时会崩溃。 从一开始在青纱帐伏击敌人,快一白天了,一直在跑啊杀啊,一刻也没闲着,如果不是他们都是老兵,知道在追逃时在马上偷闲休息一下,早就没有战斗的力气。再说,就是人还行,马儿也不撑了! 终于,他听到期盼着的马蹄声从背后传来,这些生力军在他们即将崩溃的那一刻加入战斗, 一千人的玄衣轻骑如旋风般从郭虎身边冲过,如秋风扫落叶般收割着敌人的生命,只有久经战场的人,才能体会到这种铁血的美。 “我们跟上!”头儿下出命令,他们并不是跟着后备队疾驰,而是让马儿小步前进,边前行边休息。有的士兵从口袋里掏出炒熟黄豆,他们舍不得吃,却探着身子,喂给马儿。作为老兵,他们知道,在这个时候,人可以不吃,但马儿不能不吃,马儿要比人重要。 连吴东风都认为,这场反复拉锯,越打越大越打越激烈的战斗最终的胜利应该属于唐军。看着那些如丧家之犬的西岐军逃亡的狼狈样子,他心底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舒服,仇视对方,也许这是两国长期敌对,被深深植入心底的观念。 可他没想到的是,这并不是这场拉锯战的终点,还有更大规模的战斗在前面等待着他,追击不到三里,一支两万人的西岐军从两翼突然包抄过来,不仅拦住他们追击的路,还堵住他们回去的路。 怎么会有这样一支西岐大军出现在这里?难道对方一直在钓鱼?就是等唐军越聚越大,然后再吃掉他们。 两千人对上两万四千人,这个要被歼灭的节奏。 面对人山人海的西岐军,大胡子队长有些遗憾地地对郭虎说道:“恐怕你没法回家乡娶媳妇了。” “突围吧?”有将士问道。 吴东风没有回答,他总觉的这事蹊跷,李天野的大军主力还在岐河西岸的边上,为什么这支军队会这么快来到这里?事出反常必有妖,一定有他不知道的原因。 灵光一闪,他似乎猜到什么,边抽自己的陌刀边说道:“既然后路被堵住,那我们就往敌人最想不到的地方去。”敌人最想不到的是什么?当然是前冲,不到两千人的队伍,要冲击对方两万四千人的队伍,别说敌人想不到,连跟着吴东来的战士们也没想到,这也太猛了吧?敌人十打一,还有拾帽子的,居然还敢冲阵?也就是玄衣铁骑的将军敢这样,其它的军队的将军连想都不敢想。 “头儿,将军威武!”郭虎说道,他不仅没有感到害怕,还一脸兴奋。在玄奇铁骑内部,嗜血不怕死的将军总会获得士兵的崇拜,这和这支军队的风格有关。 在悍不畏死的吴东风带领下,这支两千人的玄衣轻骑凛然杀入如海般的敌军。 只要心中没有畏惧,就不会畏惧,那畏惧的只有敌人。 无论从心理人数战力上都保持优势的西岐军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这支本该逃亡,被他们追杀的小小唐军会如此的无畏无惧,敢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主动向他们攻来,一点怯懦之心都没有,就像他们本来就是强者,而西岐军是弱者一样。 在经历短暂不太适应的惊慌以后,有些西岐士兵开始愤恨不平起来,这么点人数还敢冲过来,这要不把他们无情灭掉,还有天理吗?自己这支部队哪还有脸活在世界上? 于是,一场更激烈更血腥的战斗便在双方的无畏和愤恨中开始。 经过短暂的休息,郭虎似乎又有了些力气,他必须护住头儿的左翼,那是他的使命,也是他的习惯。 他不知道吴东风为什么这么做?可作为年轻人,这种反思维的做法让他兴奋,大概年轻人心底都会有这种冲动。只是和激情相比,他现在更多的是麻木地杀人,因为他确实太累太疲惫不堪。 一把刺向头儿的长矛被他挡了一下,似乎他的动作太慢,力气也小,那把长矛只是改变些方向,没有刺中头儿的要害部位,还是在他的肩膀上刺中一枪。 头儿没有怨他,因为现在不光是他,这支小队的所有人的情况都是如此,眼看得真切,手却跟不上。 “靠近些,躲到队伍的里面。”头儿还是有经验,适时地说道。 吴东风当然不会白白送死,他在赌一种情况,果然,被他赌对了,这支队伍进入对方战阵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有人听见,在敌军的后面,也就是最东面,传来喊杀声,接着看到对方的队伍开始混乱起来。 敌人这支两万人的军队急不可耐地来到这里,当然不会是为吴东风这支队伍,一是他们不知道吴东风的队伍会出现在这里;二是,就是知道,也不足以让他们出动一支两万人的队伍。这只能说,对方来这里是为堵人,除在无极城的玄衣铁骑主力外,在西岐的土地上还有一支唐军队伍,那就是从白马渡撤回来的萧如花和红柳娘。吴东风判定这支队伍就是来堵截萧如花他们的,只是碰巧遇到自己罢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不能让敌人真的把路堵住,只能强硬地冲上去,为萧如花他们留条后路。 这一天,在吴东风的配合下,萧如花部大败两万多围堵之敌,歼灭敌人一万有余,冲出敌人的围堵。战后,两军不敢逗留,在敌人追兵到达之前即刻回转,撤向无极城。 第一百一十二章 幽灵 无极城,红月当空。 一股压抑至极的气氛在无极城上空弥漫。 李天野部不仅来到,而且堵住玄衣铁骑所有退路。 李清预料的最糟糕情况,此刻已经出现。 这是西岐,他们的土地,粮草是他们的,百姓也是他们的,他们不需要快速来围堵,只需要步步为营,不断压缩这支唐军就可以,时间越长,对唐军就越不利。 御林军还没有出韶关,李清想那也是很快的事。 这里是宽阔的平原,在李清看来这里就是一个巨大的笼子,自己和玄衣铁骑的主力便被装在笼子里。 西岐在打仗,唐国在打仗,醉人之国在打仗,狼人也在打仗,也许真像启教教主柳河东说的那样,整个世界都进入到李红月的调调里,变成杀戮的世界,那轮红月会很快降临。 有缥缈的声音从暗夜里传来:“生是一场空,可空何止是生,风花雪月是空,位高权重是空,醉生梦死是空,悲欢离合是空,高山大河是空,尔虞我诈是空,这整个世界都是空的,只有死才是真实的,才能让你看到什么才是真实的世界?” 从黑夜里走出来的居然是一位老妇,手里还拿着炒菜的铲子,腰上的围裙也没脱下。长相普通平庸,任谁看都不会觉得她有什么不凡的地方,可偏偏她说出如此不平凡的话来。 李清认识这个人,正是给他做饭的厨娘,他已经吃过她好多次饭,手艺不错,他从来没有想过,她会以这种状态出现在他面前。 “你是谁?”李清皱着眉头问道,已经感觉出事情的诡异。“我问你是谁?并不是说厨娘的身份,而是藏在厨娘身体里的你是谁?” “千阙楼,幽冥。”老妇同样皱着眉回答。 可怎么看这个老妇人都不像有修为的样子,他试探性地问道:“难道千阙楼现在杀人的方式都不是采取暗杀,而是明杀了吗?” 老妇人把手在围裙上擦干净,她的手刚打扫完厨房,所以有些脏。“暗杀的方式有多种,并不是只有拿刀杀人才叫暗杀,你比如下毒,也是暗杀。”她之所以打扫完厨房才出来,就是给他留充足的时间,等待他的毒发作。 “你说的是那盘菜吗?”李清指着在黑暗里的桌子,那上面放着一盘完整的菜,看样子一动未动。 “你怎么发现的?”老妇人诧异地问道。 李清没有回答,他跟老头子生活那么多年,如果会被突然毒死,在九泉之下老头子也会把他骂个狗血喷头。 白光在灯光的闪动,被李清一拳打飞,同时打飞出去的还有老妇人的躯体。白光落在地上,是老妇人手里的铲子,老妇人倒在地上不停吐血。看来她真的不会武功,也没有修为,即使她已经奄奄一息,还在咯咯地笑,边吐血边说道:“你是杀不死我的。”,然后,死了。 她死的时候,表情依然诡异,居然是一脸笑容,似乎是在开心中死去。 听见动静,有卫士快速跑来,在李清的示意下,他们把老妇人的尸体抬出去。只是在经过李清身边的时候,一个卫士突然放下尸体,抽出腰刀,捅过去。这一刀是背对李清捅的,距离很近,几乎躲不过去。而且捅李清的这个卫士是李清的贴身卫士,从战争开始就跟着李清。 突然而出人意料,让人防不胜防。 刀确实捅出,不过那个卫士握刀的手却被李清抓住,那把刀是贴着他的身体过去。李清的另一只手没闲着,已经站住那个卫士的脖子。 “为什么杀我?”李清看着这位卫士的眼睛问道,他看见这位侍卫的眼神里充满迷茫,而且不聚焦。 “难道你只会问为什么吗?”卫士咯咯地笑起来,一副十分开心的样子说道:“我说过你杀不死我的。” 李清一脸郑重,他放下自己的手,因为他已经明白,这是一种很奇特的幽灵,可以不断地附在不同的人身上,很难杀死。他不明白千阙楼为什么还会有如此古怪的恶灵杀手,看来千阙楼真是一个邪恶的组织。 “你不杀我是不是?”那位卫士继续笑着说道:“那我就自己杀死自己。”他的刀抹向自己的脖子,热血喷出,撒在坚实的大地上。 依然,他的脸上最后留下的是幸福的欢愉。 人可以防一时一刻,但不能防一生一世。 如果这个幽灵一直在你身边,会是你身边的任何人,那怎么防? 一天里,有侍女、百姓、战士、官员、游侠等等身份出现在李清身边,无一例外地要杀死李清,以致于,李清最后爆粗口“麻蛋,这样下去,不被杀死,也被折磨死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李清受此影响,看谁都像杀手。 鬼气李清是可以吸收的,可这个类似鬼的幽灵,更像玄晴那样的灵体,像是鬼和灵体之间的生物,李清无法吸收它身上的气息。 李清除担心自己的安危,最害怕的还有,怕这个幽灵会附在那些将官身上,然后让他们自杀,好在那些将官气血特别强大,幽灵根本附不上去,就像李清,如果幽灵附上李清,直接自杀不太省事了,可李清强大的气血,让它根本附不上去。它现在仰仗的就是李清没办法杀死它,而它可以利用一切机会来杀死李清。 当第二个红月之夜来临的时候,李清已经非常疲惫,如李清一般强大,也无法应付无休止的刺杀。 一个歌女,唱着快乐的歌声,拿着一把杀猪刀,杀了两个看门的卫士,一步迈进李清院子的时候,李清正在赏月。今夜无云,两轮月亮很圆,发出幽幽的红光,透过柳树的叶子,撒在院子的地上。“月色很美!”李清说道。 歌女提着杀猪刀,婀娜强行,笑意莹莹,说道:“有我美吗?” 这个歌女确实很美,轻纱下凸凹有致,确有一种风情,一种让男人欲罢不能的风情。 “当然比你美!”声音不是李清的声音,而是一个柔柔女性的声音,缠绵如烟。 “他说的不是天上的月色,说的是我,我叫月色。”月色站在月色中,让月色逊色。 第一百一十三章 陪你 这世界上有很多种美,但能和月色比美的很少。 如果歌女是她自己的灵魂,会自惭形秽,可她现在不是自己的灵魂,而是一个叫幽冥的幽灵在她的灵魂里面。 这个被幽灵附着的歌女认真地看了月色老会儿,竟然说道:“你确实很美,比我美!” 月色的美已经强大到如此地步,让幽灵也不得不承认。 月色误会李清的意思,李清说的是天上的月色。 看见月色,李清不解地问道:“你怎么会来这里?” “人家既然嫁给你,总不能一直独守空房吧?来这里当然是为陪你。”月色含情脉脉地说道。 那个手拿杀猪刀的歌女咯咯地笑起来,说道:“拜托,我是来杀人的好不好?你们却在那里打情骂俏。”这是真的不尊重人,不尊重千阙楼杀手职业。 “夫君不要担心,我有杀它的法子。”月色柔情似水地说道,转过脸去,却冷若冰霜。 随着月色的变脸,那轮红月也变成血色,其实红色和血色是一种颜色,只是心境不同罢了。 “你很好!”月色说道:“缠了我夫君一天,觉得没有人能杀你?确实没有人能杀你,我是鬼,所以我能杀你。”她的衣袖轻舞,有绵绵的鬼气在空中飘荡。 “好啊!”歌女欣喜地说道:“我盼望着有人能杀死我,因为我在这个世间已经游荡一千年,看透人间冷暖悲欢离合,早就想着离开这个让人痛苦的世界,只是我是不死之身,没人能杀死我。求求你,快杀死我吧!”真不知道这个幽灵说的是真话,还是装逼的话。 月色轻笑,踏足而行,她的手似乎抓住一缕月色,投进那片荡漾的鬼气中,边走边说:“真以为你是杀不死的?你只不过把鬼气换成灵力,可以不惧阳光,可以长期独自存在,就凭着这些优势,你开始肆无忌惮地占据人的躯体,吸收他们的真气变成你的灵力。”那片带着一丝月色的鬼气飘进歌女的身体,歌女突然脸色大变,出现痛苦的表情,继而一脸恐惧。 “这灵力既然不是你的,是你从人身上借来的,我可以把这些灵力抽走。”月色说道,又一股带着月色的鬼气飘入歌女身体,歌女脸色更加痛苦。 突然间,那歌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从她身上飘出一团白雾样的东西,那东西向逃走,却被鬼气像墙一样拦在里面。 继而,白雾里生出一双绿色的眼睛,有声音从白雾里传出:“放我走吧,我保证以后千阙楼不会在暗杀李清。”声音带着明显的乞求的味道。 “这不够。”月色说道,妩媚一笑,美丽动人。 “如果不放过我,我就在这里自爆!你们全都给我陪葬。”那声音又狠狠威吓道。 “那你就试试看。”月色说道。 白雾里的声音又变软:“你们说,怎么才能放过我?” 终于,李清开口:“只有一个条件:千阙楼效忠于我。” “那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千阙楼不会效忠任何一个人,死都不会!” “那你就死吧!”月色冷冷地说道。 “我可以把条件降低一下,不让千阙楼对我效忠,但要你为我服务三年。”李清改口道。 白雾沉默一会才说道:“不行,最多一年。” 一年,足够!李清的目标就是一年,之所以狮子大开口,那是他的谈判技巧。 月色很美,月亮很大,从地面上,那两轮月亮一个正在柳梢头,一个却被浓密的柳叶挡住。 幽灵不知道飘向什么地方,院子里只有月色和李清。 “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月色说道。 “我知道。”李清淡淡地说道,在躺椅上坐下,双手放在脑后,舒缓地喘一口长气。 任何人现在都能看出李清带领这支玄衣铁骑的危险,那是全军覆灭的危险。 可从李清身上看不出有紧张的样子,他一直都很淡定,是他真的胸有沟壑还是少年老成让人看不出紧张? 夜很静,只有淡淡的茶香在夜色里飘荡。 月色看看周围说道:“那时这里会死很多人,也许会打开第二鬼门?” 李清没有接话,月色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她说道:“要我怎么帮你?如果是夜晚作战的话,我可以带一些鬼兵过来。” “谢谢!”李清坐起身说道:“不需要,这是人的战争,我不想让鬼参与进来。”这只是一种婉拒,当真正战争到来的时候,会产生宏大的气血,那些由阴气凝聚而成的鬼兵根本承受不住。 “我并不是在等死,我一直在等一个契机的到来。”李清继续说道。 月色没有问那契机是什么?如果李清想说他会主动说出来。 “从现在的形势看,我似乎处于绝对的劣势,甚至在战略上处于死地。在敌人的国土上,我们没有任何的外援,没有供给,又处在层层的包围中,所以,割鹿才会不放心,让你过来帮我。”李清说道:“可你知道我当下想的是什么吗?我想的是如何把韶关的军队调下来。韶关太雄伟坚固,有御林军把守,我们根本无法攻进去,最好的法子就是把他们调出来打。我来这里的目的一直都是攻破青川。为此,从进入山西平原,我就把牧野派出,让他一直在做韶关的事,可御林军不调出来,他就是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法做事。” “我并不畏惧李天野部,一直都不畏惧,如果不是等韶关出兵,我早就打他了,不会等到现在。我在这里龟居,就是让敌人认为我畏惧,来包围我,让韶关出兵,不把韶关的兵引诱出来,我就无法达成自己的战略目的。”他站起身来,在院子里边走边说。 “我觉得我不会等待太久,芈五城压不住他心中的欲望,他的御林军会很快出韶关来到这里和李天野部一起围歼我。”李清在说这话的时候,非常自信,他相信自己的判断。 “那好,我就在这里陪你,看看一个绝世英雄是怎么崛起的?”月色微笑说道。 匆匆的脚步声从门外传来,有斥候来报:“大帅,西岐军已出韶关,梅轩将军被迫回撤向这里。” 月色嫣然一笑说道:“你猜的真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无极之战(1) 七月十二日。 在得知西岐御林军出韶关后,玄衣铁骑除留五千人守城,一万人在梅轩带领下继续和出击的御林军边战边撤外,剩下的五万余人全部出动,向东而行,直击李天野部。 当日吴东风带领的前部在无极城东四十里处和李天野部接触,双方进行小范围的战斗后,战略性回撤。可不到一个时辰,吴东风部又前来攻击,这次没有退,直接向西岐军大营杀来,西岐军出动一万大军,不敌,后有五千狼人部队出动,吴东风才撤退。等西岐军回到大营,他们也跟着回来。 中军大帐。 李天野坐在虎皮椅上沉思,不对啊,这时候为什么玄衣铁骑突然从无极城出来攻击自己?难道李清想突围?即使他们能突破自己,岐河怎么过去?他们没法过岐河,那他们攻击自己的意义在什么地方?李天野想不透,所以他决定不急着对攻,先防守,等御林军过来再说。 虽然玄衣铁骑很强,但打野战比打攻城战要好很多,如果是鲁莽的人带兵,这时候已经开打了,无论怎样,毕竟西岐军加狼人的军队在数量和战力上都站优势,那时候开打不会吃亏。可兵者,大事也,不能以儿戏视之,一切都要三思而后行,慎重再慎重。 “敌人的主力到达哪里?”他问参将。 “离这里二十里,没停,还在前进。”参将答道。 这意味着敌军不是来对峙,而是来进攻的。 “做好决战的准备,开始造饭,半个时辰内吃完,披甲整队,把战阵排出来。”他沉思一下说道,虽然想的是防守,不打算打决战,可还是让人按决战准备起来。 他登上观战台,看到玄衣铁骑前军有一万人停在大营前二里的地方,很多的士兵下了马,正在休息,不仅人要休息,马儿也要休息。 是轻骑,全部披甲,他的脸上出现凝重的表情,敌人不是骚扰,是有备而来,按大战准备来的。难道李清真的狗急跳墙,打算死之前也要拉个垫背的,非要和他拼个你死我活。作为强军主帅,最重要的素质就是沉着冷静,从李清一贯表现看他一直很冷静,果敢坚毅,为什么会有这个不冷静的表现?李天野猜不出来,也无法理解。 在没有理清头绪前,没有看明白敌人的意图前,他不会贸然出击,也许,等一等会水落石出。 大营前没有树,也没有庄稼,凡是遮挡之物,已经被清除,这是一个将军必须具备的素质,目的就是为防备敌人袭营。 七月中旬的天,真热,即使观战台上有凉棚,李天野还是出一身汗,湿漉漉,发粘。这样的天,如果是中午作战,不要很长时间,双方都会中暑,所以,李天野认为就是敌人打算大战,也会选在早晨或者晚上,这样的天谁都受不了。 有士兵递过来水囊,他拧开盖子,咕噜噜整整喝了半囊的水才停下来。 “派两万人加五千狼骑过去,把他们赶走,在眼皮底下,心烦!”他说道,这心烦既有天热的原因,也有玄衣铁骑的原因。 “如果敌人逃跑,记住不要追的太远,不要离开大营五里以外的距离,切记。”他又补充说道。 在玄衣铁骑先头部队不远的树林里有一支斥候小队,小队的人全都下马,正坐在地方吃着干粮。 “头儿,我们这么和李天野部硬刚,很悬!”郭虎喝口水对大胡子队长说道。 每个玄衣铁骑的士兵都清楚,如果硬拼的话,是打不赢的,可长期形成的习惯让他们绝对信任主帅,绝对听从命令。 “这里面有道道,大帅不是一个蠢人。”大胡子队长说道:“他不会白白让我们送死的,我有感觉。”这并不是他能掐会算,而是来自长期在战场上养成的直觉。 “可我怎么看不出来?”郭虎在地上拔一棵茅草在手上说道。 “吃你的饭,你要是有那能耐,早当大帅了。”大胡子队长狠狠瞪他一眼说道。 “轰隆隆”,有声音传来,他们停止吃饭,抬起头来,看到,从敌营里走出一个个战阵。 “有狼人!”郭虎看到最后走出来的是狼人队伍,忍不住喊道。 “没吃完的,抓紧!”大胡子队长说道,他已经把水囊挂到马背上。他们是斥候,这样大型的对战一般不需要他们,可如果对方有斥候出来,他们就需要截击战斗。 吴东风带领一万铁骑不仅没逃,反而向敌人的战阵冲击过来。敌人是步骑结合,见对方的骑兵冲击过来,步兵向前,支起盾牌,有长枪兵把长矛从盾牌的空隙中伸出来。 快到阵前,郭虎看见玄衣轻骑没有直接冲阵,而是分成两队,掠向敌军战阵的两翼,并借着马速,搭弓射箭,成片的飞羽射向敌人。 堪堪,玄衣铁骑从敌军战阵边上掠过,如二龙戏珠,贴着敌人的战阵飞驰回转。 战斗是假的,真正的意图就是吓唬敌人一下就撤。 “我们也撤!”大胡子队长说道,然后带着小队钻进树林,消失在树林深处。 可他们的视野一直没有离开这支追击唐军的部队,再追远些,郭虎心想,因为前面还有一万埋伏着的部队,可敌人似乎在防范这些,追到五里的时候,他们就停止追击,返还大营。 “狡诈!”郭虎生气的说了一句,一拳砸在旁边的树上。 “没事,我们的主力快到了,一旦主力到,会强推过去。”大胡子队长安慰他说道。 “嗖!”竟然有野兔从草丛中窜出,以极快的速度从小队马前跑过,又消失在前面的草丛里。 “敌人的斥候来了,准备战斗!”大胡子队长抽出刀下命令道。 果然不远处有疾驰的马蹄声,很快出现一支队伍,不大,有几十人,应该是敌人的斥候。 郭虎的弓箭早就准备好,他连人带马隐藏在一个树后面,这样既可以掩护好自己,也可以满角度射箭。 弓弦声响起,郭虎的箭准确无误地射在领头的敌人斥候的脖子上,那人一头栽下马来。 “上!”随着大胡子队长的一声吆喝,玄衣铁骑的斥候们如狼似虎般驾马冲向敌人的斥候,箭雨下,有十余个敌方斥候落马。 “撤出树林,这里有埋伏。”郭虎在奔驰时听见有对方的斥候在用西岐话呼喊。 第一百一十五章 无极之战(2) “报!”,有斥候急报:“玄衣铁骑主力并没有来这里,正向白羊口进发。” 白羊口,李天野的目光落在地图上,那是一个岐河的渡口,在大营的东北方,李清为什么要去那里?那里会有船吗?难道巢湖里还有敌人的内应,会把船开到那个地方,他们想从那个地方撤去?可上游的凌云渡和白马渡都有西岐战船,就是巢湖有船也不会驶过去,整个河边被封锁了。 他们的意图是什么?如果那里根本没有船,他们去哪里有什么用?为什么要去那里?没有船他们还偏偏要去那里,灵光一闪,李天野似乎明白过来,不!他们根本不是要去占领白羊口,也不是要在那里渡河,他们就是摆出这样的战略,骗自己带兵阻击他们,引诱自己出击,然后在半路截杀自己。 可他们的兵力够吗?李天野算算,自己要留一部分兵力在大营保护老巢,还要用一部分兵力对付玄衣铁骑的先锋部队,那样自己最多只能出三分之一的兵力,八万兵力,而敌军会在自己出兵后,快速集中兵力吃掉自己这支军队。分散截击,各个击破,好计策。李天野露出轻蔑的笑容,他觉得李清也太低估他,自己会是那么好对付的吗?自大的人总会为自己的自大付出代价,他正好借机行事。 他刚刚采取防守的态势,那是因为还没明白敌人的战略目的采取的谨慎态势,现在明白了,他当然会更大胆的用兵,该用兵时不敢用兵,同样是庸才。 “营寨里只留一万人守护,对付玄衣铁骑前锋部队留两万人和五千狼人部队,派四万人直奔白羊口阻击玄衣铁骑主力部队。剩下八万主力部队和四万五千狼人部队,待阻击玄衣铁骑主力部队出发半个时辰后,全部出发,对西延村进行迂回包抄。”在中军大帐,李天野召集全军将领安排部署。西延村就是这里和白羊口中间的位置,那里两边都是茂密的树林,正是截击的最好地点。李天野判断,李清的埋伏部队就在那里,他要做的就是采取更大的迂回,把那两片树林和西延村一起包围。 在那四万人的队伍即将出发的时候,李天野喊住主将,说道:“你们在阻击的途中很可能会遭到敌军的埋伏,要事先有准备,不能乱,一旦被伏击,要组织起有效的抵抗,无论如何要给我坚持半个时辰以上,否则,军法从事!”很明显,这是一支被当成诱饵的部队。 中午的日头渐渐向西偏移,树林里有风吹来,似乎要凉爽许多。大胡子这支斥候小队在杀退敌人斥候小队后,也跟着吴东风部向西撤退,很奇怪,敌人在离大营五里处停下来。 “我们的主力呢,怎么还不来?”郭虎问道,按时间算,这个路程不长,应该早就到了。 大胡子队长还没答话,有号令兵过来传话:“将军命令,所有部队向东北转移,目标西延村。” 更远处,在玄衣铁骑的先锋部队里,吴东风已经调转马头,脸上露出讥笑,自言自语道:“不追是不是?老子去西延村,看你们还追不追?” 而此时的李天野大营里也一片混乱,有大批在机动,准备出发,因为玄衣铁骑前部及斥候已经被撵走,所以他们并不担心行为被暴露,何况,现在双方的战略意图越来越明晰,快要达到无须掩饰的地步。 有一部西岐军悄悄出营,饶过营寨,从营地后方向东北方进发,直指白羊口。 领队的主将是天越军残留下来的将军杜子豪,路上,他一直在揣摩李天野的话,他不是傻子,很明白李天野话中的含义,那是让他做诱饵,当炮灰的意思。可他没得选择,他是天越军出身,大帅莫道明和李天野本来就不对付,当下大帅死了,他也是残军,给他小鞋穿是正常的事。从心里讲,即使让他当炮灰,他的怨言并不是很多,整个天越军都毁灭在这支玄衣铁骑手里,他的战友、他的士兵很多都死在他们手里,他恨他们,是那种咬牙切齿地恨,如果能杀死杀光他们,他不惜自己的生命。 他的部队行动速度不快,既然是送死,为什么还要那么快赶着投胎?他的慢不仅因为这些,他还要留出友军包抄的时间,让他的牺牲更有意义。 好在,即使他们是残军,这支部队不仅仅是他们的人,还有收拢的其他残兵,依然是以天越军为骨干建立起来的,天越军毕竟是西岐最强悍的军队,在这支军队里依然能看到天越军的影子。他们的战阵很整齐,士兵虽然铠甲不全,但能武装的全部武装上了,长矛和大刀已经准备好,可以随时战斗。 西延村,他们出发的目的地虽然是白羊口,可李天野已经提醒他们,敌人会在西延村伏击他们。李天野的原话没有用大概也许等词语,直截了当地说敌人会在西延村伏击,这应该是确定的事。 前面,还有一里就是西延村。他看到路边的村庄,庄子不大,居然还有渺渺炊烟升起,他有些悲伤地想,或许不久,这些人家就会在战乱中泯灭,这么巨大的战场,一个小小的村子怎么在战争中残存下来?他是西岐人,死的是西岐百姓,和唐军无关,所以他才有些悲伤。 也许,被泯灭的,不仅是小山村,还有他和他的这支军队。 和小村庄相比,两边的树林却是巨大的茂密的,这些树以杨树为主,间或还有柳树和槐树。如果是牧童或者是砍柴的老者,这个时候进入树林,在树荫和清风中乘凉应该是一种惬意的事。可他和他的士兵不能进去,他知道那里有磨刀霍霍的唐军等着他们。 “准备战斗!”他对将士们下出命令。战阵由行军状态变成作战状态,由条形战阵变成方形战阵。有斥候快马驶向两边的树林,进行侦查。可还没等他们到达树林,树林已经传来马蹄声,那声音响亮整齐,不像轻骑的马蹄声那么繁杂。 重骑,是重骑,凭多年的战斗经验,杜子豪听得出这是重骑的声音。这声音让他想起死去的战友们,他无数次被这声音从噩梦中惊醒,所以,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种声音,更厌恶这种生硬。 既然玄衣重骑出现,那出现的的肯定是玄衣铁骑主力。 “长矛手向前,准备!”他大声地吆喝。 一队队长矛并走到队伍的前面,半蹲,长矛成半斜状态,后端抵于地。这是一丈长矛,专门对付骑兵。其后是弓箭手,弓弦上已经挂上箭支。 玄衣重骑小步从树林里出来,在平坦的草地上整好队后,开始加速,越来越快,等到达西岐大军的战阵前,已经变成一股钢铁洪流,汹涌澎湃。 那些一丈长矛对付轻骑还行,对付重骑似乎弱很多,何况,这还是闻名天下的玄衣重骑。 一息的时间都没撑到,玄衣重骑已经冲过敌军的长矛防线,那些长矛兵在重骑的铁蹄下成了肉泥。 这是杜子豪预料到的情况,他并不感到惊讶,他本来就是来当炮灰的,他的任务就是要坚持半个时辰,拖住敌人。 “不要和敌人对冲,散开打。别让这些重骑发挥它的优势,拖住他们,重骑是撑不了时间长的。”杜子豪喊道,重骑对付战阵会有巨大的优势,但它的人和马都是重甲,持久性不强,只要拖住,他们的战力就会大幅度下降。 可杜子豪的军队拖不住,即使他的队伍全部都是天越军组成,也没有能力拖住这支玄衣重骑,同等人数下没有任何一支部队能拖住它。 有西岐士兵开始逃亡,但更多的西岐在奋力抵抗,他们知道他们的战力不如玄衣铁骑,最终的结果会被收割生命,可他们依然在奋力抵抗。杜子豪看到,那些奋力抵抗的士兵大多是天越军的残兵。他们的素质让他们不能后退,这已经到无极县,后面就是青川,还能退到什么地方? “该我们上了。”杜子豪摸出马背上的重枪,对自己的亲兵说道,跃马提枪,直奔杀场而去。 半个时辰,现在已经过大半了,只要在挺一挺,不成问题。 他的长枪挑翻劈过来的陌刀,反手回刺,避过敌人的重甲,一枪刺进敌人的喉咙。 第一百一十六章 无极之战(3) 西延村的一块高地上,李清正观察战场。 战斗虽然很激烈,可来的敌人有些少,和他估计的不符。他觉得来的敌人应该八万左右,实际上只有四万。这四万人虽然少些,可也不算太少,无论会发生什么情况,先吃下这四万人再说。 战场上,敌人已经不再大规模作战,变成一个个小队,相互配合作战,看来敌军主帅很有作战经验,这样可以扬长避短。 李清对玄衣铁骑绝对自信,长期和这支军队一起生活战斗,他知道这是一支怎么的军队?它的军事素质和强悍无人能敌。这是一支有内涵有毅力的铁血部队。 在玄衣铁骑持续的压迫下,他看到敌人的主将已经上战场,那人的枪是重枪,类似马槊,即可以当枪使,也可以作为重棍。那主将重枪横扫,居然把一名重骑打落下马。 可这只是整个战场的一角,总体上还是玄衣铁骑压着对方打,敌军已成溃败之势。 李清收回自己的目光,他在思考,为什么敌人只派这么多人过来?李天野不会不知道这里有多少人?他只派这么多人过来,难道是让他们送死?剩下的那些人他用到什么地方? 送死也要有送死的理由,李天野的真正意图是什么呢? 就在他思考的时候,有斥候紧急来报:“大帅,有敌人包抄这来。” 嗯,原来点在这儿呢,李清问道:“多少人?” “不清楚,但不会少于十万。”斥候答道。 不下十万,加上战场上的四万,就是十四万人。看来敌人的主力终于从营地里出来了。 “吴东风的人呢?”李清问道。 “已赶往这里,距离西延村不到五里。” 这支迂回包抄的李天野主力部队首先遇到的不是玄衣铁骑主力,而是吴东风赶来增援的部队,部队一接触便进入最激烈的战斗状态。吴东风当然很明白敌军的目的,所以他才坚决阻击,给玄衣铁骑争取更多的时间来吞掉杜子豪部,而李天野主力也想以最快的速度吞掉这支玄衣铁骑前锋,对玄衣铁骑主力进行包抄,完成战略部署。 战斗一开始就是换命的态势,不像在李天野部大营前的相互试探。 “不要和他们过多纠缠,留少部分人堵住他们,其它部队抓紧进入指定位置。去通知那支阻挡他们的部队,尽快过来。”看着这支玄衣铁骑前锋部队这么快过来,李天野也些生气,战前,他已经通知那支阻挡部队,不知道怎么的竟然把敌人放过来,这必须军法从事,绝不姑息! 指示被快速执行下去,一支西岐部队迎面顶上,其它部队撤出,从两翼向西延村包抄。 就在这个时候,李天野抬头看见在西南方向,一支大军滚滚而来,看旗帜正是那支阻挡部队,总算来的不晚,他舒了口气。 西延村的方向,可以听见杀声阵阵,应该还在战斗,李天野选着杜子豪部来当诱饵,并不是因为杜子豪是天越军的残部,而是因为这是一支有天越军底子的部队,战力很强,可以和玄衣铁骑对抗更长的时间,这样他会有更多的机会歼灭敌人。作为总帅,他的心胸还没有那么狭窄,从现在的情况看,效果似乎不错。 不知不觉中有阴云密布,天气由炎热变得憋闷。 杜子豪的重枪在唐军中飞舞,在这个时候,他重枪的威力就显示出来,敌人的重甲是那些利刃无法伤及的,可他的重枪可以轻易伤到他们,他的枪和杆都是玄铁的,整体重量达一百二十斤。在战斗的时候,他的枪不是当枪用,而是当成铁棍来使用,那些铠甲他的枪头可能刺不进去,可再坚硬的铠甲也经受不住钝器的捶打,所以,他每次抡起长枪砸在对方身上,敌人非死即伤。 这里的敌人都是最大恶极者,都是杀害他战友亲人的人,对于他们他没有一丝仁慈之心。长平之战不光是西岐国的耻辱,也是每一个西岐人的耻辱,他们这一代军人都是在这种耻辱中长大的,一直怀着深深的仇恨。这一次,如果在无极战败,不仅在耻辱柱上增加一笔,而且有可能亡国,这是杜子豪不能接受的,死也不能接受的,所以当天越军覆灭的那一刻,他就有了死志,打算为国捐躯。 杀戮的血染红了他,他抬头看看四周,不可置信的看到,才半个时辰,他的四万部队已经所剩无几,跟随他的人也变个越来越少。 可他看到凡是天越军出身的人,没有一个孬种,没有一个逃跑的,要么死亡,要么战斗。 一个天越军将领已经没有武器,却抱住敌人,用牙齿咬断敌人的喉咙,即使他的头颅被斩断也没松口。那人他熟悉,跟了他十年,一直是他的部下,平时他没少熊他甚至打他。想想,他不应该啊,有时候并不是对方的错,可作为部下他从来没有怨恨过他,一直对他敬重亲近。 他哭了,无声的泪从眼睛里流出,滑过脸颊,滚落到地上。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他很多很好的战友弟兄们都走了,去到另一个世界。那都是他打屁发酒疯的兄弟,一个个离他而去,就是被这伙唐人杀死。 “呸!”他对着大地狠狠吐一口痰,眼神重新变得凶狠起来,他现在已经完成任务,已经支撑半个时辰以上,这伙唐军没能逃脱。 杀喊声中,他看见一个年轻人向他走来,平静,安详,走在杀戮不断的战场上如同走在寂寞无人的大街。 “好胆!”他暗赞一声,这人他认识,正是玄衣铁骑的主帅李清,是他做梦咬牙切齿都想杀掉的人。 上天啊,对他不薄,居然在他临死的时候把对方的主帅送到他面前。 一道闪电划破天空,接着传来“轰隆隆”的雷声,一场大雨如约而至。七月的天就是这样,说晴就晴,说阴就阴,晴也快,阴也快。 狂风和雨带起飘落的叶子在天空飞舞。 “驾!”杜子豪催动战马,带着风雨飞驰向李清,他用自己的毕生之力刺出一枪,这一枪带着天地之威和无穷的血气飞向李清,在风雨里刺出一片空间。 一刀,一刀人间之力。 面对满世界的风雨和无穷血气的枪,李清劈出一刀。 斩尽风雨无数。 李清抗住杜子豪的一枪,而这一刀杜子豪却没能抗住,死前最后一眼看到,风雨中裹着无数杀来西岐士兵。 第一百一十七章 无极之战(4) 吴东风在杀戮,在前后夹击中左突右冲。 似乎战争态势对玄衣铁骑不利,似乎在战略上处于劣势。 没有不想好的将军,没有不想赢的将领,可只要是战争,总会有一方输一方赢。 这暴风骤雨在他的心里已经微不足道,快速冲出去,和主力部队汇合才是他最焦急的事。 他的刀不断翻飞,斩落敌人无数,可这些敌人似乎无穷无尽,怎么杀都杀不完。 雨伴着泥,泥伴着血。 终于在杜子豪泯灭的那一刻,李天野主力包抄上来,它像一双巨大的手,从两翼伸来,紧紧掐住玄衣铁骑主力的脖子。 重骑在李清杀杜子豪的时候又一次排出战阵,只是他们的铠甲上沾满鲜血,这些鲜血在雨水的冲洗下,变成一溜溜红色的小水流儿。 在给梅轩和吴东风各自分兵后,再加上留在无极城的人和刚刚的战斗,现在的玄衣铁骑只有四万余人,兵力很是捉襟见肘,而敌人却有十二万五千人,其中还有四万五千人狼骑。这这样的兵力对比下,怎么会有胜算? 就像准备一桌菜,却来两桌人。 吴东风还没来,看样子他那里也不好过,李清不希望在这个时候见到梅轩,因为梅轩一旦出现在战场上,那意味着西岐御林军也会在战场上出现。 重骑的士兵在整列队伍后,并没有立即冲锋,而是停下来坐在马上喂马,刚才的战斗已经让这些马儿非常疲惫,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它们休息好,有体力进行第二次奔驰,那些重甲太重,即使这些马非常强壮,对它们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重骑兵每一位战士都是调理马儿的高手。 吃了些炒豆,又喂些水,那些马儿明显精神多了。可敌人也上来,最近的在一百丈之内。 “出击!”李清高声说道。 雨有些停,风还在刮,那些落叶依然在天空飞舞。 前面敌人的战阵黑压压一片,遍布整个树林,正从树林里向这块平地弥漫。 西南方向,李清听见喊杀声,也看见玄衣铁骑飘扬着的旗帜,看来吴东风在拼命杀向这里,可敌军阻力重重,他的前进速度很慢,李清很担心他在前进中消失。 起步,加速,碰撞。 玄衣重骑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强悍的部队,没有之一。面对如此众多的敌人,它依旧无惧无畏,从容对阵。 喊杀人不绝于耳,但这些喊声都是从西岐军人嘴里发出的,玄衣重骑就像不叫唤的狼一样,只知道默默杀人。 铁骑如浪,所过之处只会剩下残肢断臂。 敌人如麦浪一样,在风中一茬一茬倒下。 似乎,李天野的战术就是人海战术,他就是要用自己士兵的性命把这支重骑喂饱,喂累,他要让它累到不能再杀人。 李天野并不在乎死亡,也不在乎死亡的人数,因为已经有勤王的军队源源不断来这里。这是决胜至关重要的时刻,再多的牺牲和死亡,只要能灭掉这支玄衣铁骑都是值得的。 不灭掉它,谁敢言能灭掉唐国? 重骑杀灭一个个战阵,杀死一层又一层的敌人。 终于它慢下来,马儿已经浑身是汗,疲惫不堪。 战士们的陌刀也卷了刃,每劈完一个敌人,要大口喘几下,才能去砍下一个敌人。 敌人狼骑部队还没动,李清皱起眉头,可在敌人狼骑还没动的情况下,他的部队已经有些抗不住了。好在,吴东风终于杀进来,和他会师。可看到吴东风部满是伤员的样子,情况似乎并没有好到那里去。 吴东风背后的铠甲被生生看出一道裂口,有血不断从里面流出。 “大帅,给我三千人,我去擒拿李天野。”吴东风请命。 李清没理,而是安排人给吴东风包扎止血。 敌人一直有部队加入,虽然战力不强,但却无休无止,说明李天野把能调来的兵都调过来了,就是用人海来淹没这支军队。 “让后备队上吧!”李清说道,那是玄衣铁骑最后的隐藏力量,不多,只有五千人。 远处,李天野看到玄衣铁骑的后备军出动,不仅没有担心,反而欣慰地笑了,敌人已经是强弓之末,没有后手了。 “往里面再添军队,让他们杀够!”,此刻,他说的如此冷血。 可战场上,从来没有耻辱的冷血将军,只有耻辱的失败将军。 半个时辰过去,那支后备军也开始疲惫,战场上已是尸体遍地,惨不忍睹。 这里的惨烈,几乎媲美长平之战,只是这里的战争还远远没有结束。 “到时间了,让狼人上吧!”李天野终于下出无数西岐士兵最想听的命令。 他们之所以敢和玄衣铁骑对峙,因为他们知道还有一张最大的底牌,那就是这支狼人部队,这是他们用无数金银财宝和各种妥协才换来的,是他们在无极县打仗的最大依仗。 人高马大的狼人终于出现在战场的视野里,它的出现伴随着无数西岐士兵的欢呼,在那些西岐士兵看来,这就是胜利的宣言,胜利的标志。 “狼人终于开始登场了!”李清说道,他的割鹿刀再次出鞘,他一直在等待着这一刻。 每个狼人都高大一丈多,手里握着熟铁大棍,在并不整齐的战阵里前行,离的很远,已经可以闻到浓重的腥臊之气。所过之处,西岐军队纷纷让路,在他们的眼神中既有畏惧又有期盼。 郭虎和大胡子队长在和玄衣铁骑主力汇合后,被编到轻骑队伍里,面对高大雄壮把气十足的狼人队伍,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头,这怎么打?”他对大胡子队长说道。 玄衣重骑可以可狼人对抗,可他们是轻骑,在狼人的熟铁大棍下几乎支撑不了一个回合。 “我觉得这次我们挺不过去!”郭虎说道。 以往这个时候大胡子队长会斥责他,可这次大胡子队长什么也没说。 有些马儿嗅到狼人的腥臊之气,变得不安起来,不停地踩踏着前蹄。 “一个战士最好的结果就是马革裹尸,能死在西岐,死在和西岐作战的战场上,是我的骄傲!”大胡子队长终于说话,虽然话说的很壮烈,可他承认一个事实,这场战争唐军不会赢。 第一百一十八章 无极之战(5) 远远地,玄衣重骑开始向狼人部队迎击。 这次显得更加庄严肃穆。 可情况突变,让郭虎和大胡子队长目瞪口呆,一脸不可置信。 “啊!” “啊!!” “啊!!!” 连那些一直不开口,只知道埋头杀敌的重骑战士也全都发出声音。 没有人相信,气势汹汹的狼人部队最先攻击的不是玄奇铁骑,而是西岐军。 不仅是玄衣铁骑这样,西岐的人更是傻了,无论如何都不能相信,一直和自己一起作战的狼人部队,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候会背叛自己杀向自己。 难道这些狼人疯了? 李天野脸色惨白,身体晃动几下,一口血从嘴里喷出。 没有人比他更加不能相信,没有人比他知道后果的严重性,这场战斗,西岐不能输掉,输了就意味着灭国。 可这些狼人是怎么回事?他看到狼人肆无忌惮地用熟铁大棍在西岐战阵里横扫,一片又一片的西岐战士倒下,看到西岐军惊慌失措的样子,他的心在流血。 他们来真的,这是临阵倒戈,是有预谋的背叛。 他看见唐军在欢呼,更看见玄衣重骑滚滚而来。 他的脑海有东西一闪,在白板城为什么这支唐军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城直击西岐?龟兹城下,为什么这些狼人放弃攻城?在整个的战争中为什么狼人一直处于出工不吃力的状态?他在这一刻有了答案。不是没有痕迹,只是自己太粗心,太专注于战争,没注意到这些细节。 可一切地都太晚,在这个时候已经没法力挽狂澜。 “还能这么玩,真太爽了!”郭虎兴奋地大叫起来,一切疲惫似乎突然间消失,那久久的疲惫感像是被这场雨冲走,此刻他如打鸡血一样,浑身上下充满力量。 “头儿,我又能回家娶媳妇了。”他对大胡子队长说道。他们小队随着轻骑自动成为重骑的两翼,像一只大鸟一样,和狼人一起夹击李天野部。他的弓已经拿到手上,不时地射出箭支,似乎有神仙帮助一般,总能从空隙间射到敌人致命部位。他不知道的是,此时敌人已经军心大乱,处于不知所措状态,所以才能轻易着他的道。 本来处于必败的局面,顷刻间被反转,这也太快了吧?可战争就是这样,会有随时不可预料的因素决定战争的胜负。 狼人和唐军似乎有事前约定一般,只要遇上,便会转身,寻找西岐军厮杀。 吴东风终于有喘息的机会,几乎瘫软在马背上,从早晨到现在,他一直在厮杀,几乎没有停止过。当自己和玄衣铁骑主力被西岐军层层包围,他和大多数玄衣铁骑战士一样,几乎认为自己会死在这里。 李大帅实在太牛,他什么时候说服狼人的?哈哈哈,这个时候狼人叛变过来,他不知道李天野和那些西岐士兵是什么感受?可对他来说那实在是太棒了,比当年娶老婆洞房花烛都棒。这时候,狼人会叛变过来,想想,让人能在梦中笑醒。 现在,他太崇拜李清,让他去添李清的脚指头都干,如果他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妹妹,他会心甘情愿地让她嫁给李清。 他的头趴在马脖子上,看着西岐士兵被屠杀,满场奔逃,心中充满欢愉感,也许真的如大帅说的那样,他们能攻占青川,灭掉西岐。那是什么样的成就啊?功劳不功劳的无所谓,关键那是可以让他吹一辈子的东西,永远的骄傲和荣誉。 可能是这种无形力量的支撑,才没几个呼吸,他便觉得恢复很多的力气,这么荣光的时刻,他决不能让自己一直歇着,杀人啊,为荣誉而战。 陌刀又一次被他举起,“驾”,他吆喝一声,冲向逃溃的敌人。 战马疾驰,他的陌刀借着马速斩落一个敌人的头颅,接着他奔向下一个敌人。 事情已经发展到李天野部必败的局面,除非出现奇迹。 能出现奇迹吗?李天野认为可能性为零。因为事情发展到现在,并不是出现奇迹,而是李清一直在准备,引而不发。如果李清在白板城就说服狼人,在那里他完全可以歼灭李天野部,可他没有,他就是要让战火烧到西岐,烧到无极城,烧到青川城下。这招太狠毒了,不仅要把李天野部一网打尽,还要把已经在路上的御林军吃掉,这是要灭掉西岐啊!此刻,他已经想明白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完全是一条灭国之计。 本来,他已经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拼着把自己的部队打光,也要灭掉玄衣铁骑,可现在他的军队确实快打光了,可玄衣铁骑的主力部队还在。 他恨狼人,西岐付出那么多的代价,最后换来的是背叛和灭国,这一刻,他恨狼人的程度不比唐人差。 “命令部队撤退,不要恋战,能多逃一个人就多逃一个人。快马通知御林军,狼人叛变,尽快撤回韶关,守住韶关。”他轻轻下出命令,掏出手帕,擦掉嘴角的血迹。他是主帅,即使到现在这一刻,他依旧保持一个主帅该有的冷静。 远处,一队唐军在像这里疾驰,他的卫队和亲兵在拼命阻拦,卫队长急切地对他说道:“大帅,我们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他笑笑摇摇头说道:“走?往哪走?在这里失败我们已经没地方可去。”国都要亡了,还要去哪里?去青川吗?怎么去面对皇帝? 他已有死志,所以没走,一直在等,等待着那支唐军的到来,因为他看见领头的是一位少年,一把黝黑的刀在他手中翻飞。 这个少年李天野见过,在白板城,他破城而出,他就是玄衣铁骑的主帅李清。 李天野目光所及的地方全是杀戮,此刻的他却心如止水,他留在这里就是想问一下,李清用什么法子让狼人叛变臣服?这并不影响大局,可李天野觉得似乎自己不问一下,死不瞑目。 “咳咳”在两声剧烈的咳嗽后,他有吐一大口血,脸色苍白的他不得不扶着马鞍才能坐稳。 “不要让他们再送命,都散了吧!”他对侍卫长说道:“你也走!” 侍卫长没有走,他跟李天野二十年,已经生死与共,既然李天野想死在这里,他便与他患难与共。 看到侍卫长如此坚决,李天野没有再说话,只是叹息一声。他的目光看向已经来到跟前的李清,淡淡地点头微笑,算是一种招呼。 “我想到过自己会在战场上死去。”他对李清说道:“只是没想到整个西岐会为我陪葬。”他淡淡的声音里分明有一种悲哀,一种对天地不公的哀怨。 “我记得你杀过狼人的将领?”李天野问出他心里的话。 那次,为救牧野,李清确实杀过一个狼人的将领。 李清微笑,他的割鹿刀回鞘,说道:“我确实杀过狼人将领,可你为什么没有注意到我怎么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那个地方?” “轰”,有东西似乎在李天野的脑海中炸开,他明白了李清这句话的意思。李清出现在西岐军腹地,当然不是为救牧野,那只是他随手而为之,他是去谈判的,和狼人谈判。也许杀狼人那一幕,是双方有意安排的,对于狼人来说,在巨大的利益面前死一个小小的将领并不算什么?也是从那次起,自己彻底放弃对狼人的猜疑。想想,多么的可笑,自己最应该猜疑的时候却放弃猜疑。看来,狼人的背叛远远在白板城之前。 又一口鲜血被李天野喷出,他的面色金黄,这次他没有用手帕擦嘴,而是直接问道:“你们给狼人什么承诺?能胜过西岐的珠宝黄金。” “我们的承诺很简单,只是答应把西岐的北疆割让给狼人。” 狼人即使是以王庭的形式出现,也算是一个国家,它最需要的不是黄金白银,而是开疆扩土,西岐不能承诺把唐国的国土分给狼人,因为唐国和狼人的草原并不相连,而李清却可以承诺一旦征服西岐,把西岐北疆的领土割让给狼人。 有风吹来,竟吹的李天野在马背上晃动,幸亏侍卫长扶住他。 “可不可以最后向你提一个要求?”他的声音越来越弱,几乎听不清楚:“这是一个将死之人最后的要求,请你善待西岐百姓。” 李天野从马背上直挺挺摔下,气息全无,他不是战死的,而是悲愤而死。 卫士长扑到他身上大哭,然后挺直身子,拔出腰刀,抹向自己的脖子,却被李清一拳击飞腰刀。 “你不能死!”李清面无表情地说道:“就凭他最后一句话,我需要你把他的尸体送回他的家乡安葬。” 西延村的战斗就此结束,可整个的无极之战还在延续,需要提一下的就是,在狼人出现的那一刻,李清已经悄悄派人离开战场。 第一百一十九章 无极之战(6) 御林军是一支很场面的军队,因为它是皇帝的亲军,也因为它护卫整个青川,更因为能在御林军当兵的都是达官贵人子弟,很多人来这里,不是为了战斗,而是混个出身,成为以后当官的资本。 所有的部队里,最安全的就是御林军,这是皇帝身边的军队,只有在皇帝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它才能有用上的地方。那些达官贵人把自己的孩子放在这里很放心。 如果不从实际战力看,这里的人每一个都高大英俊,显得孔武有力,如果排成战阵,铠甲齐全,步伐整齐,十分雄壮。所以说这是一个很场面的军队。 可御林军的大帅楚目却不这么认为,有时候为此借酒消愁,一醉方休。 是的,这里的战士都是场面人,但不是真正的战士,看着他们平时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似乎每一个都有以一敌百的本事,可楚目知道,他们都是花架子,从没有和敌人格斗的经历,而且身子也被酒色掏空。如果真的在战场上,几乎一个回合就会被敌人杀死。 他们这些人觉得会像父辈那样,平安地在御林军里待上几年,攒足名头和人气后,可以安稳地做官,最少也是一个富家翁。 所以,他们在军营里做的,不是刻苦训练,而是拉帮结伙,呼朋唤友,攒足人脉。 当然,每次皇帝阅兵的时候,还会看到高大威猛整齐划一的队形,可楚目知道,御林军,糠了。 偏偏,现在到御林军出动的时候,还没出发,已经有人哭爹叫娘,临阵脱逃,被楚目斩杀祭旗,部队才慢慢平稳下来。 这样的军队怎么打仗?可西岐危急,已经到了他们不来不行的地步。 楚目知道这是一支没有斗志的部队,他最担心的就是一旦开打,很多人会不战而逃,动摇军心。原本他打算固收韶关不出来,那样还好些。 可皇帝诏令来了,要他和李天野部合围唐军,他不听不行。好在,他听说玄衣铁骑的主力已经被困住,他的任务只是对付一支人数不多的偏骑,就是在韶关前攻关的那支部队,人数才三千人,就是加上守卫无极城的人,人数也不会太多,他还是很有信心对他们进行压制。 他的军队行进速度不能说是龟速,但绝对不快。一是他的这些兵老爷一直找各种理由拖延,不想上战场;二来,那支唐军偏骑一直在骚扰他们。 从本心讲,他也不想走的也太快,争不争功劳无所谓,关键是别出事,他太了解这支军队,根本就不是能打仗的主。唯一能用上的只有从边军调过来的那群一万人的骨干,可人数太少,只能用来保命。 整整用一天半的时间,居然还没走到无极县城,因为这些老爷根本不想在中午行军,只在晚上和清晨的时候,才会走一个半时辰的路,剩下的时间全都在树下乘凉,有的居然还带来仆人,边乘凉边吃瓜果,十分享受, 慢走也好,让李天野把玄衣铁骑消灭后他们再到,这样既能占军功,还不用战斗,确实是最好的法子。 唐军一直在袭扰,可他们只是用轻骑兵靠近射上几箭就走,威吓不大。而且一旦御林军有轻骑出击,他们就会躲得远远的。这种情况让那些老爷兵胆子慢慢打起来,认为唐军也不过如此,有的会骑马追老远,然后骂骂咧咧回来。 楚目也很奇怪,他不明白为什么敌人会一击就退?这简直不是阻击他们,而是引诱他们前进。唐军主力被围,这支唐军不仅不阻挡他们,反而引诱他们前进,这不很奇怪吗? 雨后的夜里,路上还很泥泞,有云彩遮拦住两轮红月。 已经是三更时分,楚目让亲兵吹灭油灯,打算好好睡上一觉,带着这支拖沓的队伍,说实话,他也很累。 突然,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有人门外急报:“大帅,李总帅派人过来,有十万火急的军情向您汇报。” 油灯被重新点上,楚目披上内衣,边穿鞋子边说道:“抓紧让他过来。” 门帘掀起,一个狼狈的身影几乎是爬着进来,灯光下,那张脸上显露出急剧的惊恐和紧张:“大帅,狼人叛变,李总帅部全军覆灭,总帅让您紧急撤回韶关,坚守韶关。” “什么?”楚目再也顾不得穿鞋,赤着脚几步来到信使的跟前,一把抓住信使的领子,把他提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说道:“你再说一遍。” “千真万确啊,大帅。狼人叛变,李总帅部全军覆灭,总帅让您紧急撤回韶关,坚守韶关。”这次,信使流着泪说道。 “噔噔噔”,楚目回退几步,一下子坐到床上,双眼无神,喃喃说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事情反转太快,超乎他的想象,以致于让他无法相信。可他看了印信,那绝对是李天野的印信,没错。 “你把事情经过一字不漏说给我。”他对信使说道。 等信使把事情讲完,他还呆呆地坐在军床上,此刻,他明白了为什么唐军会一接触即退,那就是引诱他们,引诱他们离玄衣铁骑主力更近。幸亏他们走的慢,这一刻他有点庆幸。 不能等,必须马上回转,回到韶关,守住韶关。 “击鼓,聚兵。”他下出命令。 抛弃帐篷,抛弃铠甲,抛弃粮草,只带兵器马匹,对那些拖延的士兵立斩。 即刻出发,用最快的速度赶回韶关。 不到半个时辰,御林军已经开始出发,这是御林军史上最快的速度,只是伴随着整个大营的混乱和嘈杂。 那些士兵更没法说,有的居然只穿着内衣,连鞋子也没穿,更让楚目生气的是,有个帐篷里竟然跑出女人。 “驾!”楚目没有闲心管这些,他的马第一个冲出营寨的大门,身后跟着的是那一万人的边军骨干还有能整理出来的其他两万人。 即使他奋力抽着马鞭,可在泥泞的道路上,他的前进的速度并不快,不时有骑兵滑进路边的水沟里。 过了一片树林,前方竟然灯火通明,一队人马在那里等着他们。 梅轩在马上大喝一声:“来的容易,回去难了!” 第一百二十章 无极之战(7) 火光下,梅轩带领的人不多,不到三千人,却敢横刀立马。 此刻楚目身边就有三万兵马,还不包括正在从大营里源源不断来的人。 对于这点兵力,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也许是这些天梅轩不停地示弱,让他觉得这支部队的战力不强。即使强又能怎样呢?他必须杀过去,回到韶关。 他派出一万老爷兵过去,那支边军骨干他没有动,那是他保命的力量。 对于这一万老爷兵,也是御林军中的优秀者,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整装出来。 他们居然没有害怕,呼啸着冲向梅轩他们,一脸轻松。在他们的认知里,这就是一群会逃跑的部队,只要他们一上,这支部队就会转身逃溃,这种事情已经不止一次发生。 说实话,冲锋的他们非常威武,马是高头大马,人也魁梧,在火光下,铠甲闪亮,手中的马槊更是发出光泽。 他们并没有让马儿逐渐加速,而是一开始就脚上的马刺刺向马腹,把马儿提升到最快的速度。但等他们到了敌人跟前,马儿力竭,速度竟然降下来。 “一群笨蛋!”梅轩轻笑说道,他的手挥下,玄衣轻骑开始出动。 一边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一边是充排场不懂战斗的老爷兵,可想而知,会是什么样的战斗? 这群魁梧有型的老爷兵把马槊武出花样,马槊制造成本很高,连玄衣铁骑都不能人手一把,他们却每人都持有一把货真价实的马槊,因为他们不差钱。马槊在他们手里上下翻飞,时快时慢,既有节奏变化,又有美感,相信如果让那些不懂世事的小姑娘看到,会冒出一眼的小星星。实在是太有气势,太入她们的眼缘。可这是实打实的战斗,在他们飞舞的马槊下,敌人一个冲锋,简单直接,陌刀随着马速,像风一样,一瞬间割开他们的喉咙。唐军的动作一点儿美感也没有,粗暴,可很实用,胜过那些花里胡哨的武技。 三千人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便凿开敌人一万人的战阵,梅轩觉得这是他打得最轻松的一仗。这群张牙舞爪的家伙,就像纸糊的一样,才轻轻一碰,便碎了。 这就是老爷兵的特点,来时有多威风凛凛,逃时就有多狼狈不堪。相比之下,他们只是比那农民兵强一点点。 满战场的哭爹叫娘,他们扔下贵重的武器,卸掉亮堂堂的铠甲,什么也不顾,拼命向战场外逃跑。看到这些情况,连楚目都觉得脸红,毕竟这都是他的兵。 像这样的兵,能打的或许只有顺风仗。 借着火光,这些不顾一切逃亡的士兵身上掉出银子、金子,还有骰子。 西岐人一直都认为,在西岐,最能打的,除天越军,就是御林军,他们被它华丽的外表和花里胡哨的武技给迷惑了,被迷惑的人里面也包括皇帝芈五城,其不知,这就是一支烂透了的部队,连一般部队都不如。 “你们上!”楚目无奈,对那支边军骨干说道,他知道除了这支部队,没有人能和这支玄衣铁骑抗衡,虽然这只是一支玄衣铁骑偏骑,不可想象,他们的主力部队有多强?现在要做的,在对方主力部队没追上来的时候,冲过去,否则就真的死翘翘了。 这支被充做御林军骨干的边骑,果然和其它御林军不一样,就是这支军队在枫林渡遭遇吴东风他们,并让吴东风萧如花红柳娘他们驾船逃跑。 战阵的气势不足,可梅轩一眼看出,这是一群历经百战的老兵,在他们身上总能看出一种熟悉的味道,那是只有老兵才能感觉到的东西。 这次,他不再像刚才那样,而是脸上出现郑重的表情,让战士们快速恢复到战阵状态。这是面对真正对手才表现出来的慎重。 但梅轩不会逃,他要硬顶到援兵到来。 浓夜渐渐被黎明稀释,依稀可以看到远处的人影。 由慢变快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对梅轩来说,听着马蹄声的密疏便能准确选择的时刻。 前面的马还不是最快的时刻,梅轩就选在这个节点冲阵,不能让对方的马真的跑起来,最好的对抗时机就是自己的马是全速,而对方的马在快跑起来的时刻。 双方都是轻骑兵,轻骑兵不会像重骑兵那样,硬碰硬。他们盘旋飞驰,避开敌人的尖锐,冲击敌人的薄弱点。重骑会顷刻间决定胜负,而轻骑有时候能战斗一天。现在对梅轩有利的是,他能拖起,而对方拖不起。 战斗从黑夜打到黎明,满战场都是奔驰的骑兵。 楚目脸上的阴霾随着黎明的到来却越来越重,他拖不起,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大军会被这小小的三千人拖住。那些拖沓在营地里的老爷兵此刻也全部聚集在这里,几乎每个人脸上都有惊恐的表情。 黎明的光照在他阴郁的脸上,让人无法描述那是一种什么表情? “不要顾及这些唐军,所有部队,向韶关挺进!”他下出命令。这是迫不得已下的命令,命令的意思是不必保持建制,无论采取什么形式,只要到达韶关就行。这里面存在极大的风险,一旦有强敌来攻,根本无法阻止有效的抵抗,可好处在于,对方只有三千人,无法阻拦大军的前进。 于是遍布田野都是军队,与其说是军队,更像是逃难的平民,太乱太散。 “将军,我们可以撤了。”有斥候向梅轩汇报。 “好!”梅轩看着敌人漫山遍野的军队说道,他知道斥候这句话的意思,那是已有玄衣铁骑的主力达到。他不再纠缠,带着自己的一千人随风而去,这场阻击,让他整整损失两千条生命,战斗不可谓不壮烈。 像水流被堵一样,一旦阻挡物去除,那水流会打着旋前进,甚至一泻千里。 终于,那支玄衣铁骑退逃,也让楚目深深明白玄衣铁骑战力有多强,这只是一支偏军,那主力部队会是怎么恐怖的战力,他不可想象。好在,在经历这场缠斗后,他又可以前进,已经离韶关不远,从这里可以清晰地看到韶关高大的城墙。 那些老爷兵在他身边衣冠不整,不过跑的挺快,拼命不行,逃跑却是第一名,在经历刚刚的那场战斗,更让这些老爷兵们使出吃奶的劲儿,速度丝毫不亚于那些强军。 是的,韶关很近,也就三、五里路的样子,只要进入韶关,他和御林军的命都可以保住,甚至还有阻击之功。 可就在这时,突然他听到“隆隆”的声音,继而看见一支铁流从地平面出现,似乎要淹没世间的一切。 第一百二十一章 无极之战(8) 重骑! 楚目的眼中出现一丝绝望。 三千轻骑已经让他费尽心血,而现在出现的重骑看样子不下一万人,这还让他怎么抵抗? 他虽然有十万人,但在这泥泞的路上拖沓整整有十里路长,均被打散打乱。 在路的尽头,铁流出现的地方,已经有御林军的士兵淹没在铁流里。他们像真正的叶子一样,在铁流中漂泊几下,然后沉没。 楚目心中突然有一丝痛快,虽然他不应该有这种感觉,可这种感觉真实地在他心中流淌。在青川的日子里,每当他要严格纪律,加强训练,总有那些达官贵人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说情,让自己的孩子不去受罪,继续吃喝玩乐。他总是碍于他们的面子,更碍于他们送来的财物,往往最终的结果流于形式,不了了之。楚目想,如果他们知道会有今天,一定会很后悔不让孩子训练。 在铁流的逼迫下,逃命的老爷兵步伐变得更快,连楚目都觉得奇怪,这些被酒色掏空的人会爆发出这么的潜力。可对方是骑兵,即使他们跑的再快,也跑不过马儿。 韶关在正西面,这群重骑却是从东面的赶来,一路上有无数的御林军老爷兵阻挡,想来他们的速度不会很快。 他的身边还有七千成建制的边军老兵,在和梅轩战斗的时候,已经有三千边军伤亡。按这个速度,他是完全可以达到韶关的。“让路上的那些散兵闪开,凡阻挡着,格杀无论。”他对这支边军下命令道。 有一点,他不明白,为什么这支玄衣重骑不赶到韶关前去截杀他们呢?那样不就把他们的逃亡的路堵住了吗?也许和李天野部的那场大战,让他们腾不出来更多的时间来阻击自己,也许他们担心在韶关前阻击他们会腹背受敌。四面围堵不如围三阙一,就像现在,追着自己打,会让自己伤亡更大。 泥泞的路,疲惫的马和逃亡的人。 那支铁流的速度不快,似乎是放羊的人,驱赶着自己的羊群,不像是来杀戮他们的。 韶关如巨人一样守卫着大青山山口,城门一直关着,似乎对关下的战斗一直无动于衷。 如果不是关口上还飘扬着西岐的旗帜,楚目甚至觉得有点儿不正常。 从军事常识上讲,在敌情不明的情况下,守住关口是最重要的事情。韶关是重要的关隘,它一旦破防,青川会暴露在敌军之下,不容有失。 楚目很理解守关将领的处置措施,甚至有点欣赏。可很快他就不再欣赏,甚至开始骂娘。 他已经到关下,而敌人的玄衣重骑还离的很远,韶关依旧不开,那些守城的将士像石头人一样站在城上一动不动。 如果是怕敌人使诈,他都已经站在关口处了,难道守关的人连他都认不出来吗? 御林军的将士一直在喊关,甚至他不得不亲自出面,点名道姓让守关将领出来见他,后来气得骂娘。 城门没开,只是从城墙上探出一个头来,一脸笑意对楚目说道:“我彻底知道为什么御林军不堪一战?因为它的主帅太愚蠢,在这种情况下,还在这里叫喊,难道你还不明白吗?” 随着声音,一个物件被从城墙上扔下来,那是一颗人头,韶关守将的人头。 刹那间,有东西在楚目的脑海里炸开。 他完全蒙了,他不明白这么坚固的韶关,敌人是怎么攻下来的?近二十丈高的墙,两边是直立的岩壁,敌人神不知鬼不觉把它占领? 这时候的他也明白了,敌人为什么不截杀他们,而是把他们向韶关赶?韶关下是最好的围杀场地,前面是无法越过的韶关,后面是敌人无法战胜的玄衣重骑,两边是千尺岩壁,在这里就是鸟儿也很难飞出去,何况是一群不会飞的老爷兵。绝境,绝对的绝境。唐军根本不是放他们走,而是要对他们赶尽杀绝。 一股悲哀在他的心底生出,那悲哀中还带着深深的恐惧。 “我们没法子逃。只能拼命。”他对那些边骑将士们说道。 远处,那铁流已经席卷而来,楚目悲哀地看到,很多的老爷兵已经跪地求饶。他们的父辈是西岐朝廷的达官贵人,中游砥柱,是受皇恩最多的人,可在敌人来到的时候,他们比谁投降的都快。 反倒是这些边军将士笔直地坐在马上,没有人说话,也没有人投降。他们知道这就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可他们依旧有着军人的气节,有着西岐的骨气,用沉默和对抗来面这场突如其来的死亡。 死亡才是检验气节最好的东西,有些人整天大义凌然,说着冠冕堂皇的话,当真正死亡到来的时候却是软骨头。有些人平时一声不吭,在被人眼里甚至窝囊,可真正死亡到来的时候却是铮铮铁骨。 “你们也许不知道,我虽然是御林军的大帅,却一直是一个很窝囊的人。因为在这个位置上,你不委曲求全,不圆滑做人,就根本存活不了。”楚目凄惨地笑着说道:“在京城,有很多的权利滔天的人我惹不起,甚至会像狗一样巴结他们。可今天,我想做一回人,做一回不窝囊的西岐战士。” 他抽出自己的马槊,看着寒光闪烁说道:“我也是边军出身,我很怀念和狼人作战的日子,有一次,我一个人杀过三个狼人。那时的我好威风,是我最荣光的时候。而今,兄弟们,再让我们一起杀敌,夺回属于我们的荣耀。” 他没有等些边军回应,独自一人,逆流而上,杀向铁骑。 马蹄声阵阵,七千边军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明知前面是死亡,他们偏偏向死亡冲去。和那些跪地求饶的老爷兵成了鲜明对比。 前面是连面甲都齐备的重骑,陌刀飞舞,楚目没有一丝犹豫,马槊如棍,横扫过去。 那感觉似乎又回到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有用不完的力气。可他毕竟老了,在杀掉一个玄衣重骑后,他没有挡住敌人劈来的陌刀。 至此,无极之战结束,李天野部和御林军全部覆灭,韶关被玄衣铁骑占领。在西岐已经没有任何军队可以阻挡玄衣铁骑前进的脚步,青川完全暴露。 只是,所过之处留下一具具尸骸。 第一百二十二章 一只小猫 牧野行走在去往青川的路上。 一路上都是逃难的百姓,拖妻携子,惨不忍睹。 这让牧野想起瓜州时百姓的惨像,何其相似。 一个两岁的女孩,面黄肌瘦,被女人抱在怀里,向他伸出手,他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在瓜州时他遇到很多,那是饿的实在不行,向他乞求吃的。孩子的母亲把孩子伸出去的手揽回来,对他抱歉地笑了笑,却引起孩子的哭声,嘴里喊着“饿,饿。” 他从包裹里摸出一个蒸馍递过去,还没有等到母亲呵斥,孩子脏兮兮的小手已经把蒸馍搂在怀里,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谢谢先生,孩儿太饿了。”女人感激地对牧野说道。 “没带粮食吗?”牧野问道。 “带了,是一家人一起逃的。”女人抹着泪说道:“被人抢了,孩子她爹争粮食也被人杀了。” “你们去什么地方?”牧野又问道。 “想去青川找口吃的。” 牧野想了想,说道:“别去那里,那里也要战乱。”说着,他从包裹里掏出一把碎银子递给女人。 牧野在玄衣铁骑主力达到韶关修整的时候离开那里。李清一直没有让他带兵作战,派给他的活儿类似斥候的角色。从出黎山,李清便让他带着二百斥候来韶关,他们不是一块来的,而是跟着商队,三五人一伙,渐进式进韶关,像是添油战术,当商队离开前,他的小队对趁着夜色潜入山里隐蔽起来,等二百人全部凑齐用了很长时间。 和御林军十万大军相比,他们的人实在太少,只能继续潜伏,好在后来御林军离开,他们才敢趁机发动进攻,占领韶关。说实话,他们高估了韶关守军的战力。这群守军,平时只知道吃拿卡要,享受惯了,遇到突如其来的攻击,居然大多数直接放下武器,选择投降。特别是负隅反抗的将领被砍下头颅,这帮人投降的热情更大。 整个夺关战斗下来,无法想象的是,才有一个人受轻伤。 看着玄衣铁骑逐渐向青川逼近,牧野内心就有一种欣快感,赤甲军的战友没有白死,他们的死让整个西岐为他们陪葬。 随着战争的推移,他对李清的推崇也越加厉害。他没有想到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居然有直捣黄龙的气魄和胆识,关键不仅是气魄和胆识,更重要的是他的谋略。在刚开始挺进西岐的时候,他没有一丁点信心,他之所以跟他来,主要是因为他不怕死,也想死,这里有很多的西岐士兵,可以让他杀个够,谁能想到会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局面,居然真的有可能灭掉西岐?想想,太令人兴奋,太激动人心。 前面就是青川,城门处站着很多的士兵,每一个进城的人都会被严格搜查。这些牧野不怕,路引他用五个蒸馍就换到了,而且现在他的西岐话也说的惟妙惟肖。 他是从东门进入的,在街道的两边有很多的乞丐在乞讨。伴随着战争不断深入,西岐有很多地方也乱起来,发生大大小小的起义,有的地方甚至发生劫富放粮的情况,正是这些情况才造成难民成倍地增长。 穿过三条街,他见到川水,河并不是很宽,但清澈如碧玉,两边种着杨树和尼罗树,特别是尼罗树开满蓝色的花,有的落花在水面上飘荡,便荡漾出一河的悠蓝。 由于川水不仅穿城而过,也穿过皇宫,所以这里的水系很发达,那些人家便效仿皇宫,分流出很多的小河小溪从家中穿过。这就造成每条小巷,每条街道,都有溪流相伴,那溪流边种着各种各样的花朵,除了哗哗的流水声,还有各种颜色的鲜花相伴。 如果从适宜居住的角度来讲,青川胜过长安。 除了不断巡逻的士兵和熙熙攘攘运送物资的人,青川还算平静,这归结于牧野行动速度太快,无极之战的结果还没有传来,相信不会多久,青川就会封城,而他急急地赶来,就是为了在封城之前进来。 就在牧野来到青川的夜里,街面上先是不停地有骑兵跑过,然后全城响起胡琴的声音,声音还是那么的凄美婉约。 很快,从那些大户官宦人家中传来哭声,接着是混乱掺杂声,不到一个时辰,有马车从这些大户人家出来,打算趁夜逃出城去,车辙声低沉,看样子车上拉了不少财物。到城门后,却发现前面的马车已经排很长的队伍,被告知陛下已下令封城,任何人不得进出。于是马车上传来妇女和儿童哭泣的声音,却不得不调转马头回到家里。 大约又过一个时辰,平民也全都知道西岐战败,有更多的人出现在街面上,全是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粮店被不停地敲门,人们想在家里存更多的粮食,可没有一家粮店能被敲开门,于是有胆大的,把粮店的门撬开,进去哄抢粮食。 最后,士兵不得不杀人净街,青川的骚乱才慢慢平息下来。可这平静下,是忐忑不安的心。 客栈中,牧野睡得正香甜,这些骚乱也没有把他从美梦中警醒。 可有一个人无论如何都睡不着,也不可能去睡,那就是皇宫里的芈五城。 夜色深沉,红月当空。 那些商量事情的大臣已经退出,而他还是一个人坐在龙椅上,一动不动。 没有人劝他去休憩,因为劝他的人已经被杀了,他此刻静静地坐着,因为他的愤怒已经到极点。 他算过,围剿玄衣铁骑的是四十万大军,最后居然被七万人打败。李天野该死,楚目该死,这些蠢货,死当其所。 尤其让他愤恨的是狼人的背叛,为了他们,他几乎把自己的国库清空,把心掏给他们,他们就是真正的狼,狼子野心。 他信心满满,觉得无论无极之战怎么打都是他赢,因为无论是从付出,兵力数量,还是外援粮草,他都占有绝对优势,他计划着一旦打赢,他会和醉人之国连兵,灭掉唐国,一刷国耻,成为一代明君。可一切都成了泡影,无极之战败了,敌人就要兵临城下,他不仅成不了一代明君,而且会成为亡国之君。 当下,他怎么办?军队几乎打光,各处起义声不断,唐军兵临城下。那些起义,源于他为了这场大战,征太多的苛捐杂税,让民不聊生。如果这场仗能打赢,这些起义并不算什么事,他完全有足够的兵力镇压下去,然后休养生息就是。如果他真的能打赢,西岐的人民会理解他,站在他这一边,可现在,他打输了。 那只纯白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过来,跳到他怀里,他抚摸着它如丝般顺滑的毛皮喃喃地说道:“没人能让我省心,没有人能帮我,也许只有你!” 一人一猫在漆黑的大殿里静静地待着。 有月光从窗户射进来,那是一道血色的月光。 大概是有些累,小猫轻巧地从芈五城怀里跳出,走出大殿,又越过几道墙,来到宫外,在川水边,一棵尼罗树下,它遇到一个女孩。那女孩伸出手指,有无数光点在手指出聚集,很快有鸡蛋大小。“张嘴。”女孩说道。 白猫张开嘴,那个光团被女孩送到它的嘴里,被它一口吞下。 第一百二十三章 蓝阵 七月十五日。 在韶关修整一天的玄衣铁骑和狼人连兵,没有任何犹豫,兵锋直指青川,当日抵达青川城下。 在他们到来的时候,一道蓝色光幕冲天而起,青川城启动了它的保护阵法------蓝阵。整个青川被罩在莹莹的蓝光中,十分好看。 “每一国的京都都有自己的保护大阵。”李清感叹道:“不知道西岐的护阵神兽是什么?” 梅轩摇摇头说道:“西岐的防护大阵很久没用,没人知道它的护阵神兽是什么?” 此刻,芈五城正站在城墙上,透过蓝色的大阵看城外的玄衣铁骑。这支军队并不光鲜亮丽,光从外表看,和自己的御林军没法比。可这仅仅是外表,因为他能从这支军队身上感觉到强大的血气,那是直冲云霄的血气,那强大的血气不仅冲击天地,而且对蓝阵也有很大的冲击,平时安稳坚固的蓝阵在这股血气的冲击下竟然开始微微的荡漾。这些,也只有他能感觉出来。 他也看到那个要灭他国的少年,那少年手里的刀,别人不认得他却认的,那是割鹿用的割鹿刀,想当年割鹿曾用这把刀打赢过他。那少年就是用这把刀灭了黎山大阵,灭掉黎山守门人,算算应该有五境的实力。 可黎山守门人本来是四境巅峰,后来他用积攒的黎山山势强行把自己提升到五境,只能算五境初期,黎山剑阵虽然有五境的威力,同样也是五境初期的实力。而他和唐皇李乾一样是五境中期的实力,只是李乾心太急了,想直接跃过五境后期达到六境,才走火入魔。所以,单从修为上来说,他对这个少年还是很有信心的。 一个少年,居然有五境的实力,这究竟是怎么样的天才妖孽?关键他不仅在修为上厉害,在排兵布阵谋略上也是当仁不让,更胜一筹。在无极之战之前,他无论如何都不会信心,一个少年,只带着七万人会兵临青川城下,覆灭整个西岐。可这个少年做到了,让奇迹变成现实。难道他真是天选之子?是上天专门派来对方李红月的?可笑的是,还没对付李红月,已经对付他了。 他不知道李清是怎么收服狼人的?如果他要是知道李清说服狼人的条件就是用西岐的北疆作为交换的条件,一定会被气疯。 现在,他几乎无兵可用,他唯一的盼望是能用阵法守住青川,有更多的勤王之兵到来,把这支玄衣铁骑耗死在这里。 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有一天,有人会把他逼到这样的绝境,他可是堂堂的西岐皇帝,而逼迫他的人还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就在他的面前,而他却不得不启动蓝阵保护自己。 透过蓝光,李清也一眼看见站在城头上的芈五城,虽然他不认识芈五城,可看见那个人,他就确定他是芈五城,相貌是可以模仿的,可一个人的气质和气势是无法模仿的。 芈五城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却给人以雄霸天下的感觉,那不是故作姿态,而是多年自然养成的气势。 两人在蓝阵内外相互注视,最先开口的还是芈五城,“你定亲了吗?”芈五城问道。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问题,两军甚至是两国生死存亡之际,作为西岐皇帝的芈五城一张口便问出这样的问题。 “如果我有女儿一定会嫁给你。这倒不是因为和亲政策,不会像我的叔父那样委曲求全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你父亲,而是因为我真心欣赏你。”他继续说道:“可惜我没有女儿。” 芈五城侃侃而谈,说话自然轻松,甚至他的双手负于背后:“很多年里,我一直憎恨叔父,觉得他不够强势,更不够自强。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欺负,不应该靠委曲求全和亲,而是要靠发愤图强,增强国力。而现在我似乎理解他了,理解他内心的苦楚,在发动这场的战争的时候,我太急于求成,也许还不到发动的时候,想来像叔父那样韬光养晦更好。那样的话,我就不会在青川城下看到你。想想,自己被一个十六岁的小子逼迫到兵临城下,是何等汗颜的事,可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平民还是皇帝都一样。” “两次战争,均源于西岐的侵略,长平之战那次是,这次依然还是。西岐要反思的不是雪耻,而是如何扼杀自己的欲望。”李清平静地说道。 芈五城笑了,说道:“如果我说西岐会反思,你会放过我吗?你不会,到了这个时候,无论西岐反思不反思你都不会放弃这次机会,所以,说什么反思没有任何意义。” 李清在马上坐直身子,正色道:“你错了,我会给西岐机会,我只不过不会给你机会。” “嗯,不会给我机会,说来听听,你是怎么不给我机会?”芈五城有些轻蔑地说道。 “你现在仰仗的就是蓝阵,认为我一时半会儿破不了。”李清说道。 “你能破掉?” “当然能,而且现在就破给你看看。”李清说道“蓝阵是大青山为骨,以川水为肉,是一座山水大阵,正是借着山魄水灵构筑整个大阵。” 既然是山水大阵,破阵的法门肯定在断山截水上。 李清的右手张开,有四面符旗突兀地出现在他的手上,那是从空间戒指里拿出的他早已准备好的旗帜。符旗缓缓升到空中,在蓝阵上空向北飘去,在大青山上落下,变成十余丈的大旗,落在大青山的刹那,传来“轰隆隆”的声音,那是在镇压大青山山势,整个山高竟然下降十丈。 他的左手张开,有四柄符剑出现,那符剑飞到川水上游,变成巨剑插入河中,一时,那河中之水不在向下流淌,反转向上游,竟然流向大青山。 芈五城见到此情,脸色变得阴晴不定。十息后,蓝阵内传来轰鸣声,那蓝色的光膜渐渐看时变淡。 “你确实精通阵法,可你觉得这样就可以轻易破掉蓝阵吗?”芈五城说道:“如果这样就可以破掉蓝阵,它就不应该叫蓝阵。它确实是一座山水大阵,但你不知道川水是一条阴阳河,你能找到的是阳河,还有一条阴河你不会找到。只要你找不到阴河,就无法破坏它。” 果然,那蓝色的光膜在变淡些许后又稳定下来。 第一百二十四章 我的小弟 蓝阵变淡,让两人互看时变得更加清晰。 李清提马向前几步,说道:“我当然知道,而且一直知道。当年,老头子在教我阵法的时候,就是把蓝阵当范例教我的。后来我想他一定知道,有一天我会兵临青川城下,才不厌其烦教我破阵之法。不错,川水是一条阴阳河,也就是说除地上的这条川水之外,在它的地下还有一条地下河。相信我,那条河也会很快截流。” 没有听见轰轰烈烈的声音,可在李清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那蓝色的光膜又开始继续变淡,那只能证明一件事,那条阴河也被截流。 城里的骚乱声变得越来越响,那些守卫的士兵也变得惊慌失措起来,本来京城有十五万御林军,被调走十万人去无极县围剿玄衣铁骑,这么大的城池只有五万人把守,而且还都老爷兵,这让他们不能不慌。 “该你了。”芈五城终于叹息一声说道。 他说话的对象是一只跳到城墙上的白色小猫,那猫儿居然懂事地点点头,它的身子从城墙上猛地一跳,竟然跳到空中,它在空中行走,越走越大,无数的白光涌进它的身体,赫然成为一只白虎。白虎一直走到蓝阵光膜的顶部,它张开大嘴嘶嚎,声音沉闷,让天地山川震荡。 在震荡中,大青山的四面符旗被震落下来,又重新变成巴掌大小,飞回李清手中。那川水里那四把符剑被形成漩涡的水拔出,还有四把符剑从地下飞出,回到李清手中,想来是截流阴河的那四把。 守卫蓝阵的神兽白虎终于出现。 那层蓝光又开始有淡变浓,而且有琉璃之光闪耀。 有神兽加持的大阵几乎无法破解,这也是芈五城最大的依仗。 城墙上,芈五城一直在看李清,他想看到李清悲观失望的样子,可惜,他一直都没看到。 白虎在蓝阵顶端停下来,卧倒,悠闲地舔着自己纯白的毛皮。 李清从马上跳下,抽出割鹿刀,用人间之力对蓝阵劈去,那些琉璃的光一阵闪烁,刀光居然被蓝阵吸收。 玄衣铁骑的血气也在不停冲击着大阵,可有神兽白虎坐镇的蓝阵只咣当几道波纹。 有风吹来,那风把一个白色的光点吹到它的面前,它抬起头,顺着风看去,看见在城外那个少年旁边走出一个可爱的女孩,已经不用称之为小女孩,因为她的个子已经很高。 “过来。”女孩说道。 白虎从蓝阵顶端站起,伸个懒腰,看看芈五城,又看看女孩,最后还是来到女孩身边。 什么?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西岐的神兽居然回合对方的一个女孩如此亲热。 在芈五城不可思议的目光中,女孩把一个光团放入白虎口中,白虎吞下的时候一脸享受。 他这时注意到那女孩双脚一直悬空,看似在地上行走,其实一直行走在空中。 这是谁?她和神兽白虎是什么关系?芈五城想。 “白虎,来这边!”他对白虎招招手说道。 那头白虎听见后,向他走了几步,然后又回到女孩身边,然后变成一只白猫,跳进女孩怀里。 “他不会回去。也许他是你们西岐的神兽,可对我来说,他是我小弟,在他认识你,甚至是上一个皇帝之前,他就是我的小弟。”玄晴解释道,一边说一边轻抚着白猫。 芈五城笑了,那是近乎绝望的笑,原本他觉得即使所有人背叛他,白虎也不会背叛他,可现在看来白虎也背叛了他。一个人被所有人背叛的滋味绝不会好受,因为那等这个世界背叛他,会让他产生离开这个世界的想法。 轰鸣声从皇宫里传来,整个的青川城开始颤抖,水中的鱼儿似乎感觉到异常,在水中激烈地跳动。突然蓝阵戈然而止,那层蓝色的光膜消失。 “你除了截山断水外,居然还安排人进入皇宫里的蓝阵枢纽进行破坏?”芈五城惨笑着问道:“可我不明白除了监阵人和我没有人可以进去,你们的人是怎么进出的?” 监阵人是他最信任的人,那人的性格他知道,那是一个即使死也不会背叛他的人。 “你说的是他吗?”李清问道,一个人出现在城墙上,看样子是个正常人,只是眼神是直的。 “连你都要背叛我吗?”芈五城愤怒地对那人喊道。 那人却咯咯地笑起来,边笑边说:“不要怨他,他是无辜的,只是我附到他身上他才这样。” 事实也是如此,幽冥附在这个男人身上,控制这个男人的身体,让他带着高暮云达到阵心的位置,对大阵进行破坏。这个时候,高暮云肯定不会在这里,幽冥在这里,因为他是杀不死的,要来动摇芈五城的心神。高暮云还没蠢到来这里等死。 “你是不是真的十六岁?” “这些是不是你来西岐的那一刻就已经算到?” “你怎么让它环环相扣的?” 芈五城一连串地问道,这时候他冷静了,就像一个人,等待判决时会急躁不安,一旦判决完成便会冷静。可他内心深处真的有很多不明白,他最不明白的是一个这么年轻的人为什么会如此冷静判断安排这一切?他还是人吗? 可他不知道的是还有更多的东西在等待着他。 “开城,我要一战。”他大声喝道。 城门被吱呀呀打开,西岐皇帝芈五城骑着一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缓缓从从城里出来,他的后面跟着五万御林军,除了御林军,居然还有一个调蓝人方队跟在芈五城后面,全都一脸悲壮。 在城门打开的那一刻,李清已命人后退五里,给西岐军腾地方。对方既然愿意野战,那太好了,玄衣铁骑最喜欢的就是野战。 不过,对于芈五城,李清从内心里还是有点佩服的,君王死社稷,在最后的时刻,他敢于出城一战。 芈五城持戈在手,依旧是雄霸天下的气势。他看见李清挥动手臂,于是铁流开始缓缓向前移动,马蹄声让大地震颤。 渐渐地,马儿开始加速。只是马儿还没跑起来,芈五城身后已经乱了,“轰”的一声,御林军开始四散,有的跑向旷野,有的跑向城门,哭喊声求饶声四起。到现在,芈五城终于知道他的御林军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部队。 最后,在他身边的只有那个蓝色战阵。 第一百二十五章 这是西岐皇帝 悲壮。 也是一种悲凉。 有的人在悲壮前连死的勇气都没有,芈五城不缺这种勇气。 调蓝人很强,那是指在暗杀、谍报、侦查上,在陆战上,没有任何一支军队强的过玄衣铁骑。 满打满算五百人的蓝色战阵,顷刻间消失在七万人的铁流里,这还不算那些狼人部队。 整个战场,还有一个西岐人还活着,那就是西岐皇帝芈五城。 一个人面对一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大军。 有人在哭泣,那是还在守城墙的仅有的几个老兵。 他们西岐的命运而哭,也为皇帝而哭。 一个拥有一个国家的人,最后剩下的只有手里的长戈。 芈五城下马,持戈在手,静静地向前走去,他所过之处,玄衣铁骑纷纷避让,居然在他和李清之间腾出一个巨大的空间。 他本想一个人对抗整个玄衣铁骑,看样子李清却是想和他决斗。 即使他是五境,也不可能对抗整个玄衣铁骑,他只是想死之前杀更多的敌人。可李清却要和他对决,难道李清真有五境中期的实力? “很好。”他对李清说道,有天地星辰之力在向他的身体凝聚,那种不断被充实的感觉很美妙,甚至比他掌握权利的感觉更好。 慢慢地,他整个人飘向空中,飘到川水的上空,从这里可以看到整个青川,那城下的玄衣铁骑也就一小块儿,也没那么雄壮。 他还看到,李清一步跨出,来到他的对面。 他的白虎,还在那个女孩的怀里,似乎掉进温柔乡。 终于,他挥出长戈,带着山魂水魄,带着整个西岐的气运,划向李清。 长戈的光芒在青川上空闪耀,光芒后面跟着一明一暗两道龙影,那是川水阴阳河的魂魄。 李清的割鹿刀便在这时候出鞘,一种柔和的力量从刀身上外溢出来。 这是什么力量?芈五城感知到一种力量,亲切柔和,那是一种他不知道的力量。 那把割鹿刀又出现在他的面前,那是一把曾经战败过他的刀,所以他熟悉它。 但愿这次,他能战败它,一雪前耻。 那把刀和他的长戈碰到一起,两条龙影随着碰撞也缠绕到割鹿刀上。 可他认为亲切柔和的力量却从刀身冲出,搅碎两条龙影,压制住倔强的长戈。 没有人可以压制他,更没有人可以压制他的长戈,这就是他的性格,即使在他成为皇帝前,他的叔父,原先的西岐皇帝也无法压制他,何况他现在已经是皇帝。他身上的光在这一刻如大河一样流淌,灌入到他的长戈。 刹那间,长戈璀璨如星辰,冲破那把刀,也冲破那股力量。 似乎天地间唯长戈独尊。 “刀起”,芈五城听见李清说道,那把割鹿刀被收回,高高举起,似乎他举起的不是一把刀,而是一座城,甚至是整个世界。 有力量聚集,还是那柔和亲切的力量,可这力量即不是来自于天,也不是来自于地,似乎是来自青川城内一座座房子,就是从房子里缥缈地飘来,如雾尘般向刀身集聚。 “刀落”,李清说道。 于是,黝黑的刀身像黑夜一般在切割光明,那长戈上璀璨的星辰之光被它切割的支离破碎,像漫天的烟花,比烟花还明亮。 满天的光,蒙蔽了人的眼睛,也蒙蔽了世间的一切。 它似乎是一刻的时间,也像过去一世纪。 待光明消退,人间恢复。 人们看到西岐皇帝芈五城如流星一样坠入大地,坠向皇宫。 岐阳殿,是皇宫最大的殿,芈五城就坠落在岐阳殿前。 他的气息不稳,甚至微弱,只有拄着长戈才能勉强站立。身上的战袍早就破败不堪,战袍下是无数流血的刀口。 “你赢了。”他喷出一口血对站在不远处同样狼狈不堪地李清说道:“不过,你也输了。自从你跟我来到这里,你就输了,我们终将同归于尽。” 他的脸色苍白,精神萎靡不振,惨笑着说道:“皇宫里不仅有蓝阵,还有毁灭大阵,我不会把西岐给你,更不会把皇宫里的财宝给你,我宁愿让它毁掉,让皇宫给我陪葬,甚至让整个青川为我陪葬,当然你也会为我陪葬。” 李清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他的疯狂,看着他手中的光线沉入底下,那是他在启动毁灭大阵。可很长时间过去了,除了风,什么也没出现。 李清的割鹿刀已经回到刀鞘,“我说过,我会给西岐机会,但不会给你机会。你只注意到我不给你机会,而忽视我会给西岐机会这句话,现在,我告诉你,你不是一个好皇帝,我已经给西岐选了一个更好的皇帝,这就是西岐的皇帝,这就是我给西岐的机会。”他指着一个走过来的人说道。 那人竟然是李染,他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一个是牧野,一个是高暮云。 李清让玄晴和高暮云去长安办一件重要的事,那事当然是把李染偷出来。 “你确实算无遗漏啊!居然占领皇宫,连毁灭大阵都给破掉。”这一句是芈五城对李清说的,然后他骤然转头,厉声说道:“李染,我是你舅舅,难道你要篡权夺帝吗?” 李染鞠身行礼,淡淡地说道:“按辈分,我确实应该喊你舅舅。如果外公不是你害死的,我会真心实意地喊你,可你狼心贼子害死外公。他把你扶植起来,你却为更快地得到权利,趁着外公病重的机会杀害了他,我想问你,良心何在?我并不是篡权夺位,而是要拿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 对于李染说的事情芈五城居然没有否认,他已经是将死之人,何必再去伪装。 “既然你知道了,我可以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杀死他?叔父太软弱了,他的存在就是西岐走向富强最大的绊脚石,他只会一味妥协,一味承让,如果让他继续当着皇帝,西岐只会越来越弱,怎么能富强起来?我做这一切不是私心,是为这个国家。”芈五城说道。 “可对我呢,你为什么要如此狠毒?你制造假象,让父皇一直认为我和西岐有勾结,最后逼的我不得不反?还让黎山老母配合我,你并不是真的想帮我,你一直想把我置于死地。”李染问道。 “因为你是唐国人,决不能来西岐做皇帝。但有很多的西岐人认为你才是西岐皇帝的正统,想让你来做皇帝。我决不能让一个唐国人来做皇帝。”芈五城坚定地说道:“你的反不是西岐造成的,造成你反的是你内心的野心,是你不想让李红月做皇帝。” “谁做皇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谁能让西岐富强。你看着冠冕堂皇大义凌然,可内心深处一直在霸占权利,享受权利。你的统治真的让西岐富起来了?让西岐强起来了?不仅没有,反而最后成灭国的局面。”李清插话说道,这话像锥子一样深深地扎进芈五城的心里,也残忍地把他的脸面撕下来。 “你为强兵,不顾人们的死活,看看有多少平民被饿死冻死?请你去那些偏远的地方看看,看看那些破衣烂衫骨瘦如柴的人有多少?再想想你的能力真的比外公强?”李染又加一把火,兄弟合心其利断金。 “咣当”一声,那把长戈从芈五城手里滑脱掉落地上,芈五城也仰面倒下去,他的眼里流出泪来说道:“是的,也许我真的是一个无用之人,一个天生的失败者。” 他的眼睛直直地看着已经走到一处的李清和李染说出最后一句话:“这样,你们就可以以西岐为基地和李红月抗衡了。” 他的眼睛慢慢闭上,和他的时代一起离去,一代西岐皇帝,就此泯灭。 第一百二十六章 月色更浓 东鲁州。 在冀州的南面,它的西面是豫州,过了豫州,就到了长安。 醉人之国的大军已经到达东鲁州的济县,在那里,有一支玄衣铁骑和它对峙。济县在济水的北岸,因济水而得名。两军便是隔着济水对峙。 夜色中,柳轻柔坐着济水的岸边,两岸垂柳依依,月色轻拂流水。 她并不是率领大军而来,她只是随大军来到这里。 醉人之国领军的是大将军卫明,是醉人之国勇猛善战的第一将军。这次醉人之国派出的部队除了一直在蓟州城和玄衣铁骑对抗的摩可军,还有因狼人撤出而空闲下来飞羽营,共二十万大军。摩可军的战力是不用说的,一个可以常年和玄衣铁骑对抗的军队,战力会差到哪里?飞羽营也是强军,强到可以抵御狼人入侵。 这次醉人之国出兵,是人心所向,连柳轻柔这样的妥协派都认为这是上天赠给醉人之国的机会,天予之,而己不取,是为蠢也。 在唐国的强军都去抵抗西岐的情况下,他们趁机入侵蓟州城,一路南下,势如破竹。谁料新唐皇李红月也足够恨,居然忍辱负重,和西岐议和,割三地给西岐,把背嵬军和虎豹军调回来对醉人之国大军堵截,更狠的是打算和西岐合力把玄衣铁骑灭掉。好在,李清也不是一个素人,居然千里跃进,直击青川,这要多大的毅力勇气和气魄?每每卫明和柳轻柔聊起这件事的时候都感慨万千,曰我不如也。 李清的直捣黄龙,让唐国和西岐都烽火连天,除东莱国外,唐国、醉人之国、西岐、狼人王庭都卷入到战争中来,形势变得复杂许多。 在冀州的时候,他们和背嵬军及虎豹军相遇,经野战对抗,大败唐军于良乡。自此,敌军节节败退,直到抵达东鲁州,他们遇到这支玄衣铁骑。 初始,他们并不明白这支玄衣铁骑从哪里冒出来的?因为玄衣铁骑主力一直在西岐。后来他们才弄明白,李红月一直在秘密建新玄衣铁骑,从他没上位的时候就在建,他要建一支真正属于他能指挥动的强军,被李染控制的玄衣铁骑从一开始就被他抛弃。直到这时候,柳轻柔才明白李红月为什么要灭掉玄衣铁骑?因为那是一支不让他放心的部队,也因为他的新军已经建成,不再需要那只旧的部队。 月色除了撒在河面上,也撒在柳轻柔的身上,那是一种浓浓的红色,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月色变得越来越浓。柳轻柔想想,应该是从这次蔓延越来越大的战争开始的时候。 她来到李清的国土,而李清却去了遥远的西岐。 也不知道现在的李清怎么样?应该逃脱不了失败甚至战死的命运。在去醉人之国救玄晴的时候,柳轻柔就知道他是一个胆大的家伙,胆子大的都能把天装下。就是这个家伙让醉人之国丢失了神兽玄武,让这个国家颜面扫地。 想想,她应该恨他,甚至是厌恶他,可不知道怎么的,她就是忘不了他,那段在雪崩遇难的日子里,他把裹在怀里取暖,那画面让她始终无法忘怀。她还记得那个清晨,他坐在青石上,她紧紧地靠着他,有阳光撒在他们的脸上。 她来唐国,明面上是协助卫明和唐军作战,可在内心深处,她知道她是想见他一面。 她怎么见呢?唐国内根本没有他。他的事迹和消息一直都在不断地传来,过翡翠谷,灭天梦军,取十二连城,越黎山,杀黎山守门人,渡岐河,现在应该在无极县。还有一梦三境的故事,在这个世界里,他已经成为最大的传奇,在人们的话题里他要胜过唐皇李红月。 她知道他在修炼上有缺陷,甚至不能修炼,怎么会突然之间能修炼了呢?而且还是一梦三境,短短的时间里,居然达到四境,这是怎样的奇迹?她不知道原因,可她为他高兴。其实他的日子并不好过,新皇李红月排挤他猜忌他,容不下他,所以他才会冒险去西岐,死里求生。 似乎,他在西岐一直都很顺利,可柳轻柔从启教得到的消息,西岐在无极县埋伏,打算在那里对玄衣铁骑围杀。她相信这个消息的真实性,一个只有七万人的军队打算去灭掉一个国,这怎么可能? 他真的会死在那里,虽然她希望有奇迹发生,像他在红尘城干的那些事一样,可这种奇迹出现的可能性太小了,小到没有人会相信奇迹会发生。 但愿他真的是天选之子,老天会帮他。柳轻柔想。 这支玄衣铁骑无论从战法和习惯上都和玄衣铁骑相似,当然,既然李红月要成立新的玄衣铁骑,这些玄衣铁骑的传统他们肯定要继承和保持。 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按卫明讲的,貌似而不神似,这支部队的战力也不弱,可玄衣铁骑不畏战视死如归的气质它没有。卫明是和玄衣铁骑作战的老将,这一点他还是能分辨出来的,所以,他才对芙蓉公主柳轻柔保证到,他能战胜这支部队。 今夜就是偷袭敌营的时间,除了大营里的士兵,河边只有柳轻柔和她的卫队,她的那根烧火棍还别在腰间,她在这里即是看月色,也是看如约而来的战斗。 摩可军和飞羽营已经上游偷偷渡河,敌人撒出去的斥候也已被飞羽营干掉,下半夜丑时就是他们的偷袭时刻,今天浓郁的月色会指引他们取胜。 可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整个世界的人变得更加嗜杀,特别是在月色里。 一群红衣人融在月色里潜行,无羽箭无声无息地射向哨兵,让那些哨楼上的哨兵时悄无声息地死亡。直到营门被打开,才有人高呼袭营。 柳轻柔在对岸笑了,似乎热闹是他们的,和她无关。这支玄衣铁骑和真正的玄衣铁骑不是差一点,而是差太多。一个擅长野战的军队为什么要把部队建在河边,难道要和对方打水仗?居然被敌人摸到家门还没发现?如果是真正的玄衣铁骑,醉人之国的军队敢这样做吗?当然不敢! 她脱下鞋子,把脚伸进济水里,河水凉爽,正可以消去七月的暑热。 第一百二十七章 诡异的军队 夜袭的醉人之国将领是吴缺,今夜他带了两万摩可军和两千飞羽营的人。 和这支玄衣铁骑他们是打过几仗的,互有胜负,成拉锯状态,所以才会隔河对峙。 今天是七月十五日,月圆之夜。 让吴缺没想到今天的袭营会如此的顺利,按理说这支大军也很强,怎么会这么轻易被打开营门?有些超乎寻常,也有些诡异。 有风吹来,白色的雾气在浓郁的月色中飘荡。 有刺耳的声音从风中传来,尖锐,高低起伏,不像是笛声,更不像是人声, 不知不觉中,吴缺的头上起了冷汗,也起一身鸡皮疙瘩。 那些帐篷被刀割开,里面没有人,被褥被叠的整齐。 这可是十万大军,会突然消失? 营地靠近河岸,有很多的树,受夜袭的惊扰,树上成片的乌鸦呱呱叫着飞向远处。 为什么这个地方只有乌鸦没有其它的鸟? “不好,撤!”吴缺说道,可他看到无法相信的一幕,没有人回撤,所有的醉人之国士兵都在前进。 那刺耳的声音像一根绳一样,牵着所有人前进,吴缺发现不光是他们,自己也不由自主地前进。 营地很大,敌营的中心却被白雾笼罩,那白雾被月色染红,像在空气里沸腾的血雾。那声音就是从雾中传来。 刺耳的声音突然停止,白雾渐渐散去,吴缺看见了白雾里的状况,倒吸一口凉气。原来那些士兵全都在这个,他们整齐划一盘膝坐着,全都闭着眼睛。 月色如瀑布,在为他们洗礼。 让人畏惧的不是这些,而是他们每个人都是光头,在他们头顶上长出一支角,像牛角,有大有小,全都发出红色的光芒。那些月色会被牛角吸收。 七月十五,是中元节,阴气最重,月色也是阴气的一种。 似乎,这是在进行一种仪式,也像是完成某种蜕变。 吴缺心里有一种不详的感觉。 在这群人中间有无数个台子,每个台子都坐着一个人,他们的角更大。 突然,那些台子上的人睁开眼睛,嘴里发出“啧啧”的笑声,他门的眼睛是红色的,目光妖异。 “太好了,居然送来这么多血食。”其中一个人伸出舌头舔着嘴唇说道。 跟着,那些盘坐在地上的人全都睁开眼睛,均是红色。 没有刺耳声音的牵制,醉人之国的士兵终于恢复对身体的控制,“妖怪啊,快跑!”有人喊道。 喊叫的人却被吴缺一刀斩落头颅,这时候已经不能再跑,逃跑就等于自杀。 “排好战阵,和我一起杀敌!”吴缺说道。 在进营的那一刻,他们可以逃,因为敌情不明,他们在营门口,逃出生天的可能性很大,这个时候,在敌人营地中心,一逃,便失去任何组织抗衡能力,只能是敌人待宰的羔羊。这么诡异的敌人他们还没见过,可他们见过狼人,既然他们连狼人都能抵抗,为什么不能抵抗这群诡异的军队? 又有几个试图逃跑的胆怯士兵被杀后,醉人之国的战阵终于稳定下来,吴缺提着自己的马槊第一个冲向敌人。 他把马槊当枪使用,快速刺向还在坐着的头上长角的敌人。可他的枪刺空,在他的枪几乎刺中敌人的那一刻,敌人居然站起来扑向一旁的士兵,一口咬住醉人之国士兵的脖子。那动作太快,以致于在地上还留下盘坐的虚影。 这还是人吗?那些修行的人类也有这样的速度,可绝不会咬敌人的脖子。 这些长角的人全都跳跃起来,扑向醉人之国的士兵。他们不仅要咬断醉人之国士兵的喉咙,更要吸干他们的血。 这些诡异的士兵远远要超过狼人,甚至比狼人凶残十倍。 吴缺头上光圈亮起,他的马槊划出一道白光,割断一个诡异士兵,可那个士兵并没有因此死亡,反而是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愈合。 这还怎么打?对方是不死之身,吴缺现在很后悔没有一开始逃跑。不过即使他一开始选择逃跑,看这个诡异士兵的速度和战力,他们也逃不出去。 红月下,整个战场完全是一片残忍的杀戮,那些头上长角的士兵在杀死敌人后,并不离开,而是趴下身子,吸食敌人的鲜血,还有的会挖出敌人的心脏吞食。像是修罗战场。 吴缺崩溃了,和所有的崩溃士兵一样发疯地向外逃亡,这就是一群不可战胜的魔鬼,杀不死他们,而他们却能吸干你的血,吞食你的心脏。 吴缺一步踏出,发现身子居然没动,因为一个犄角较长的人掐住他的脖子。 “你们这群魔鬼。”他声嘶力竭的喊道,手中的马槊捅向对方的肚子。他的马槊很锋利,还有他的修为加持在上面,可他的马槊不仅没有捅进敌人肚子,只仅仅在敌人的肚子上划出一道白线。 “不适应是不是?”那人用怪异的声音说道:“以后我们会越来越多,你们会慢慢适应的,可你已经没有适应的时间了。”那人说话时头上的犄角一直在闪耀,他的嘴张开,一下咬断吴缺脖子上的血管,大口吸食,直到吴缺成为一具干尸。 柳轻柔并不知道,李红月建立这支玄衣铁骑不仅是要替代旧的玄衣铁骑,更是要建立一支真正杀戮世界的军队。今天碰巧,七月十五,正是他们脱变的时刻。 月圆之夜,偷袭的醉人之国士兵全被杀戮,没有一个人生还,柳轻柔还不知道的是危险正在向她悄悄靠近。不知不觉中,这里已经不是她原先的那个世界。她听见杀戮声,却不知道被杀戮的是醉人之国士兵,更不知道在这月色里,新玄衣铁骑士兵会出现这种诡异的变化。 她的脚还是济水里戏着水,在等待醉人之国偷袭成功,今夜等待成功的不仅是她,还有大将军卫明。唐国除了这支新成军的玄衣铁骑,已经没有能和醉人之国抗衡的力量,如果今夜能偷袭成功,灭掉这支军队,就是没有西岐的加入他们也能灭掉唐国。一个唐国罪人组成的国家,有一天居然会灭掉唐国,成为唐国新的主人。 荡荡的济水在向东流淌,不是传来“哗哗”的流水声,一个人影,踏着河水从对岸向这里走来,奇怪的是在他的头上长着一支发着红光的犄角。 第一百二十八章 谁说杀不死你 济水不宽,流水也不澎湃,在月光下更像一面镜子,只有在有水草的地方才泛起一阵阵涟漪。 那人走来的时候,柳轻柔已经穿上鞋子站在岸边,她的身边环绕着无数卫士。 一个头上长着犄角的男人从对方的营地出来,那是在喊杀声结束的时候。这时候如果醉人之国的军队偷袭成功,应该是出现欢呼声然后是无数醉人之国的勇士涌出。这些都没出现,连这边营地大将军卫明也没出现。 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意味着不是一个好结果。 二里地,太远了,传来的声音很弱,不会让人听清。 那人在靠近岸边时,已经变成在水面上奔跑,那奔跑的姿态不像是人,像是奔跑的猴子,四肢着地,奔跑几步便会跳跃,每次跳跃都有十丈高。 “护卫公主。”卫士们大喊,纷纷抽出武器,可那人动作太快,快过风。护卫的动作才刚做出来,脖子已经被咬断。 一把刀,被那人抢到手里,如风吹动月色,空间泛起一片涟漪,涟漪过后,除卫士长,其他人全部倒下。 那人似乎不会武技,或者说他不屑用武技,只是一个快字,便杀死了这些卫士。 他挥出最后一刀,红色的眼睛里透出不屑,然后侍卫长也直挺挺倒下。 月色里,河畔上,只剩下亭亭玉立拿着烧火棍的柳轻柔。 “你是什么物种?”柳轻柔直率地问道,她的问题确实很直率,就差骂对方不是人,可也含有对方不是人的意思。 看她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不害怕,也或许她就是这么大大咧咧的性格。 “我当然不再是丑陋的人类,而是比人更神圣的神。”那人居然回答道,只是声音怪异。 “这么美好的地方,人类不配拥有,就像猪不能住在人类的屋子里一样。”那人说道,舔了一下嘴唇。 “切!”柳轻柔嘴里发出鄙视的声音:“如果神都是你这个样子,我们宁可不要神。” “玷污神会让你万劫不复!”那人用嘶哑的声音威胁道。 “去你的神!”烧火棍随着柳轻柔的声音突然出击,依然粗糙的招式,可并不比那人的刀慢。 烧火棍是黑色的流星,一下子击中那人的手臂,手臂顷刻间骨碎。 “啧啧”那人说道:“你不知道神是不死的吗?” 借着月色,柳轻柔真的看见手臂在不停地蠕动,一会的功夫,又恢复到原先的样子。 “我们是神体,不是你们这些凡人可以杀死的,相反,我们会把你们杀死杀光。”那人眼里的红光更盛。 “这玩意挺麻烦!”柳轻柔皱着眉说道,她的烧火棍一直没停,用力地从各个角度向那个人砸去,似乎在验证那人说话的可信度,难道真砸不死? 两人都是以快取胜,济水北岸上人影重重,那些树已经在打斗中粉碎,留下的只有月光。 在砸了无数棍后,柳轻柔身上也留下很多伤口,她终于得出结论:“这玩意确实不好杀!” 不仅不好杀,随着对月色的吸收,那人的实力一直在增长,从刚刚的下风,慢慢地变成上风。 他不会被杀死,而她,只要被对方在脖子抹上一刀,随时会死翘翘。 而逃跑呢?柳轻柔悲哀地发现,自己被对方粘上了,连逃跑的机会也没有。 “死吧”嘶哑而怪异的声音再次响起,刀光掠向柳轻柔的脖子,这次她避无可避。 可刀光连并那把刀被一个人用手指捏住,那是一个老人,在醉人之国甚至比圣者还着名的人。 这人是启教教主柳河东。 “爷爷,你怎么来了?”柳轻柔竟然欢喜地说道。 如果李清在这里一定会懵掉,柳河东怎么成了柳轻柔的爷爷?难道他是皇帝的爹? “我不来,你已经死在这里了。”柳河东没好气的说道,声音里充满溺爱,完全是一个长辈的口气。 那把刀虽然被柳河东捏在手里,可那个人却张开嘴露出尖尖的牙齿,一口咬向他的脖子。 柳河东就是用他捏着刀的手轻拂一下,就像拂灰尘一样,把带犄角的人拂到地上。 “你觉得你真的不会被杀死吗?”他淡淡地问那个人。 “老匹夫,你知道这次我们有多少人蜕变吗?即使是你这样的人也挡不住我们的攻击。”那人没有回答柳河东的话,反而开始威胁他。 “看来你是知道会被杀死的。”柳河东说道:“我也从来没杀过你这样的东西,今天想试试。” “圣光!”他说道,右手伸开,一道耀眼的白光从他的手心冲出,把那个长犄角的人罩在白光里。 不可思议的情况出现,在白光中,那人头上的犄角开始融化,变得越来越小,那人也在白光中打滚,显得万分痛苦。 突然那人开始燃烧,火焰中传来不停地哀嚎,只一会的功夫,火焰熄灭,地上只剩下一堆灰烬。 这时,柳轻柔才注意到柳河东脸色苍白,犹如大病一场。 “爷爷,你怎么了?”她向前扶住,急急地问道。 “快走!”柳河东说道:“卫明他们已经撤了。” 不远处,老把式的马车等在那里。 随着一声鞭烧响起,马车渐渐融入到暗夜里。 马车里,柳河东急剧喘息几次,呼吸才平稳下来,只是脸色依然苍白。 “今夜是中元节。”他对柳轻柔说道:“是这些玄衣铁骑蜕变的时候,我才会让卫明去袭营,试图打断和阻止他们蜕变,可我们失败了,所以,我已经让卫明带着主力部队撤退,因为他们已经不可战胜,再不走,我们会全军覆灭。” “连爷爷你也战胜不了他们吗?”柳轻柔问道,她看见圣光对那个人很有效。 “他们蜕变的人太多,修为增长更快,不会很久,会有超过五境的人出现。”柳河东似乎知道柳轻柔想问什么,他继续说道:“傻孩子,那些圣光,是我十年才修出来的,在这一个人身上便已用尽。” “他说他们是神?”柳轻柔问道。 “他们不是神,是修罗,是一群几乎杀不死的修罗。”柳河东叹息一声说道。 七月十五日夜,醉人之国大军突然回撤,连辎重粮草也不要了,用最快的速度回撤到醉人之国界内。 第一百二十九章 去找他 淡淡的月色很美,但现在的月色浓到如血。 马车偶尔传来咳嗽的声音,还传来祖孙俩窃窃私语声。 “轻柔。”柳河东抚摸着孙女的头说道:“连绵的战争和杀戮改变了这个世界,世界的大劫到来的时间正在加速,修罗已经降临,不会等太久,那轮红月也会降临,我预测会在一个月之内。” “那些变成修罗的人你看到了,根本杀不死,作为人类的士兵无法和他们抗衡,摩可军不行,李清的玄衣铁骑也不行。我们要撤出唐国,因为唐国已经开始魔化,不再适合人类待在这里。”他又轻轻咳嗽一声,眼里充满忧虑说道:“这只是唐国,很快会蔓延到西岐、醉人之国、狼人王庭、东莱国,甚至这个世界的角角落落,那时我们人类能去什么地方?整个世界的人类会被他们屠杀圈养,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地。” “谁能救我们,是李清吗?” “从当下的情况看,也只有他。”柳河东肯定的说道。 启教说李清是天选之子的十个候选人之一,那时为保护他而撒的谎言,这个世界根本不可能有十个脚踏红月的人。一梦三境,直捣青川,这样的人不是天选之子谁是天选之子?可柳河东还是很担心他被芈五城杀掉,毕竟芈五城是五境中期的实力。 如果是以前,柳河东还会犹豫,可今夜他看到那杀不死的修罗,看到三万摩可军被杀戮的惨像,他没有任何的犹豫判定,红月世界就是一个邪恶的世界,不惜一切代价也要阻止他们。阻止他们的方式之一便是找到李清,保护李清。 他还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割鹿把自己修炼人间之力的法门教给了李清,据说,那有别于天地之力的第三种力量不仅可以让人升到六境,而且用来对付修罗比圣光更有效。 “我要你去西岐找他。”柳河东看着柳轻柔说道:“如果他还没有围杀,那你就告诉芈五城,不准杀他,杀他就是和整个醉人之国为敌,告诉芈五城不能再打下去,我们要合起心来对方红月世界。然后你告诉李清来醉人之国找我,我会用醉人之国倾国之力帮他。” “如果他死了呢?”柳轻柔问道。 “那他就不是天选之子,天选之子不会死。”柳河东轻轻说道。 “这个世界已经进入到李红月预谋中,和我们相比,他想的做的更远。”他叹息地说道。 他们坐在马车里,马车行走在云端。 却有哭泣声从马车外传来,那不是一个人在哭,而是无数人在哭,以致于哭声传到云端。 “谁在哭?”柳轻柔问道。 柳河东缓缓地闭上眼睛答道:“是鬼在哭。” 那一夜,万鬼齐哭。 青川城,西岐皇宫。 月色一直在哭,李清好奇地问她为什么哭? “不知道,只是内心悲伤,觉得这个世界很凄惨!”月色边哭边说。 当然哭泣的不光月色,青川城的鬼魂都在哭泣,特别是那些刚刚死去的战士。 青川被占领,那些士大夫对李染来接任皇位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血脉上都能接受,不能接受的家族已经被李清无情地镇压。 “我心里有不祥的感觉。”李染对李清说道,他虽然没有那些鬼魂敏感,但还是隐隐觉察到什么,这是他们的世界,和他们血脉相连,这种感觉不光李燃有,李清也有。 “你要回去和他对抗吗?”李染问道:“要我怎么做?” 李清没有说话,他就是现在回去,也不能带玄衣铁骑回去,因为李染才登基,需要有强军镇压那些心怀叵测的人。 他回去和李红月对抗,怎么对抗?上次柳河东的到来,说了很多让他沉思的话,是的,这个世界在变,在向不好的方向变,杀戮之气越来越重,人们也变得越来越嗜杀,不光是别人,自己也是这样,李清反思,在这几个月里,他杀了多少人?从开始还有些不忍之心,到后来变得铁石心肠,看到几百、几千,甚至上万人被杀,几乎一样不眨,从开始杀人的惶恐,变成后来杀人的欣悦。 他要回去一趟,回长平谷看看割鹿,也看看老头子的坟。还要去陇西的小重山看看,那个迎月台是否重建?如果有时间,他打算去长安一趟,看看李红月是否像他承诺的那样是个好皇帝。当然,在白板城李红月害过他,可他觉得这只是个人恩怨,如果李红月真是一个好皇帝,带着唐国走向更加繁荣富强,他打算放过他。说实话,他对权利和金钱的欲望不大,和那些权欲相比,他更想在长平谷平淡生活一辈子。 最关键的是,他要回去看看柳河东判断的是否对?是否那轮红月会更快坠落? 几个月来,他的修为进展很快,人间之力更是突飞猛进,当下已达到四境巅峰,隐隐有突破五境的迹象。 所以,在芈五城挑战的时候,他才敢和他战斗一场。他修为战力可以和五境初期相当,加上他的肉身,这就是他和芈五城抗衡的资本。 自从领导玄衣铁骑,他一直在战斗,战斗中一直在死人,他也一直在吸收鬼气,身体素质在不断增强。 他打算修整几天就走,不带任何玄衣铁骑的士兵,和他一起回去的只有玄晴、萧如花、高暮云和月色,当然那个幽冥他要带上,如果红柳娘愿意跟萧如花走的话,他也不妨带上。 “我想留着这里。”一边的萧如花突然说道,红柳娘听到后却喜上眉梢。 萧如花留着西岐有他的原因,红柳娘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在唐国,他无法面对十方局,更无法面对效忠李红月的白夜行和白白。最后一个是微不足道的原因,李染想让他留下重组调蓝人。这样也好,当有些事我们无法面对的时候,最好的选择就是逃避,何况这逃避还有爱情伴随。 “五哥,这不好吧?才建国,就挖我墙角。”李清对李染开玩笑地说道。 “六弟,我一直有不祥的预感,这次你回唐国会有很大危险,要不,别回去,和我一起在这里。”李染没有在乎玩笑,反而关心地说道。 “你在这里已经找到家,而我的家在唐国。”李清看着李染认真地说道:“所以,我必须回去。” 第一百三十章 遇见 七月三十日。 李清和新西岐皇帝李染辞行,出青川城,过韶关,到无极县。 在这里,李清祭奠了死去的玄衣铁骑战士。 本来富裕繁华的无极县已被战争摧毁,变得满目疮痍不成样子。 本来满目翠绿的田野,现在映入眼帘却是一座座坟茔。 夜晚来临的时候,会有野鬼哭泣。 八月二日。 李清等人过岐河,经梅城郡、巴古县、明城县,于八月八日抵达鱼米县,在这里,他们休息一天。 上次带兵来的时候,他们在这里遇到有骨气的冯清池,没有机会进城,而这次他们布衣而来,可以趁此机会再这里转转。 由于城里没有经过战乱,还是原先古香古色的样子,城里的路无论宽窄,都是青石路,平滑光整,是岁月形成的样子。 这里本来就是西岐的富裕之地,鱼米之乡,而这次战乱起的快,去的也快,似乎对它影响不大。这些可以从那不断的吆喝声看出,也可以从楼上花枝招展的姑娘身上看出,更可以从人来人往的老百姓脸上看出。 鱼米县最美丽的风景就是鱼米湖,看鱼米湖最好是在晴朗的夜里,因为每当红月高照时,鱼米湖里会有很多鲤鱼高高跃起,有点鲤鱼越龙门的意境。 站在湖边,看着熙熙攘攘热闹的人群,李清想,这才多长时间,冯清池已经被人们忘记。记住一个人很难,忘记一个人却很容易。 果然,当月色照在湖面上的时候,那些大小不一的鲤鱼开始此起彼伏地跳跃,场面热闹,寓意很好。 这里的湖边,种的不是柳树,而是尼罗树,尼罗花在月色里发出莹莹的蓝光。 本来这就是一个很热闹很平常的场面,可对于经历过无极之战的李清来说,这就是太平盛世,是一种幸福。只有经过死亡的人才知道平淡的生活就是一种幸福。 如果不是白白突然出现在这里,今夜绝对是一个美好的夜晚。 白白出现的时候非常狼狈,全身是血,衣冠不整,没有一点儿原先美丽的样子,让李清几乎没有认出来他,直到她喊出李清的名字。 这还不是他们最吃惊的事情,他们最吃惊的事情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修罗。 一个头上长角的家伙,以极快的速度在人群中跳跃,残忍至极,所过之处不是咬断人的脖子,就是用弯刀砍下人的头颅。 看得出,他的目标就是追赶白白,杀死白白。 人群瞬间炸开,惊慌失措逃命。 李清看见那人咬断人脖子后,几息便将人吸干。 看到人群中的李清,白白脸上露出一丝喜悦,“救我!”她说。 “他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玄晴在一边肯定地说道。 湖边除了李清几个已经全部跑光,月色站在那人的前面,堵住他的去路。 “一个鬼灵。”那人啧啧笑道:“一个低等生灵也想挡我的路。” 月色的长袖善舞,如刀般飞向那人,那人躲避不及,在腹部留下长长的刀口,可刀口在快速蠕动,很快愈合。 “不死之身。”月色惊异地说道。 “有点修行。”那人说道,犄角不断红光闪耀,从他的嘴里发出刺耳的叫声,又有四个长犄角的人从黑夜里出现,将月色围住。 这时的白白已经倒下,昏迷不醒,气息微弱。 “你去救她。”李清对高暮云说道,他抽出自己的割鹿刀,走到月色身边。 “你下去,我来!”他对月色说道。 “真体贴!”月色调侃一句,引来玄晴无数白眼。 “你好香!”带头的那个人说道,他闻到从李清身上撒发出一种诱人的香气,就像人类闻到美味的食物。 李清没有说话,可他的刀已经动了,刀光绚烂如一片霞光。 五个人里,一个被斩断手臂,一个被斩断大腿,剩下三个全部被腰斩。 “好刀!”带头的那个人说道,他们不怕,他们都是不死之身,即使被腰斩,也会重新长到一块去,所以,他才会从容淡定地评价。 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根本没有见到伤口的蠕动,相反,那些伤口的边缘居然在融化,他只是被斩断手臂,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从伤口处向身体里钻,随着这股力量的是身体不断融化,而且痛苦万分。 “不!”,他听见被腰斩的那三个人在不停地嘶喊,很快地便没有了动静,气息全无,竟然死去。 不可能,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带着剧烈的痛苦看向那把杀人的刀,黝黑,却传出让人心悸的气息。 那蕴含着的是一种什么力量?居然会让他们感到心悸?除了圣光,这世界上应该没有这种力量,偏偏,这种力量出现在他的面前。 带头的这人也足够狠,本来伤口在前臂,他的刀光略过,将自己的整条臂膀砍下,但他还是砍晚了,人间之力已经进入他的躯干,他的躯体还在融化。 又一个人的哀嚎声停止,那是被斩断大腿的人死去。 他确实是冥王化身,是这些修罗的克星。月色在想。 “你到底是谁?”带头的那人厉声问道。 李清没有回答,割鹿刀一闪,那人的头颅被斩下。 玄晴说这些人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那他们是什么人?是哪个世界上的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这些人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意味着什么?李清在想,他的眉头皱得越来越紧。 一个可怕的念头涌上他的心头,已经有红月世界的人降临,那意味着红月也很快降临。这个世界的大劫不是即将降临,而是已经降临。 那现在的唐国呢?是一个什么样子?是不是已经遍布妖魔?从那些人能出现在西岐,说明唐国的妖魔肯定不少。 “白白醒了。”这时,李清听到高暮云声音传来。 鱼米湖边,红月朗照,那些鲤鱼还在湖里跳跃,只是湖边已经没有游客的影子。 躺在尼罗树下的白白缓缓睁开眼睛,她的身上虽然布满伤口,身体虚弱,可她的眉毛依旧细长,那还是她的眼睛。 似乎这些天受了很多的苦,本来修长的身体现在更加消瘦,颧骨也突起来,白色的衣裳被干枯的血痂变成盔甲。 “我来就是找你的,就是告诉你一句话:不要去唐国。”白白说道。 第一百三十一章 理想与真相 白夜行死了。 上次是假死,这次是真死。 也许是因为上次的原因,当白白说白夜行死了的时候,李清总觉得不够真实,有点滑稽。 可白夜行这次是真的真的死了。 按白白的讲述,事情大概是这个样子。 白夜行不是李红月的人,他一直都忠于唐皇李乾。 他只不过是李乾布置在李红月身边的一颗棋子。 李乾在自己死后放置这枚棋子的原因,还是在防红月降世那个传说。 他给白夜行的指示就是:如果那个传说是假的,就全力辅佐李红月;如果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找机会把李红月杀掉。 作为一个父亲同时又是皇帝的李乾做出这个决定并不让人奇怪。李红月是他儿子,虽然传说他是红月下凡,会给这个世界带来厄运,甚至有很多人建议把他扼杀掉,可作为父亲李乾一直在保护他,爱他,一直不相信那个传说是真的。比如那次顾城要杀掉李红月,也是他护住他。 可他不仅是一个父亲,还是唐国的皇帝,他不仅要对李红月负责,还要对天下的百姓负责。所以,在他死前把皇位传给李红月,同时传下来的还有给白夜行的一道密旨。对于父亲来说,这是一个残忍的决定,可他不得不这么做。 七月十五这天夜里,不仅是新建的玄衣铁骑的人在蜕变,在长安,也有很多人在蜕变。 这天夜里,不仅验证红月降世的真实性,也打破白白心中的理想国。因为这天夜里,长安城出现无数的干尸,不仅是老百姓家里,连大街上也是,如同地狱。 皇宫的卫士很多人长出犄角,那都是禁军的人。 皇宫里,很多的侍女和太监也变成干尸。 七月十七日这天,他带着十方局的人潜入拂柳阁,打算杀掉李红月,可他遗漏一件事,忘记在十方局让人脱下帽子查看,因为在这时候,王迎春的头上已经长出犄角。 刺杀当然失败,除王迎春外十方局全军覆灭。即使没有王迎春的叛变,凭那些修罗的实力,十方局也不会成功,死之前,白夜行找到白白告诉她,李红月的修为远超这个世界,没有人能战胜他,所以他让白白告诉李清不要来唐国。 那场战斗李清没见到,李红月修为到底有多高他更不知道,可作为十方局的头领,四境巅峰修为的白夜行能说出这样的话来,那绝对是一个恐怖的存在。 十方局的实力要远远高于调蓝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人才,精于逃遁的人才很多,但却没有一个人回来,可见对方的实力有多强,那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战斗场面。如果不是白白本身就在皇宫,她连见白夜行最后的机会也没有。 也许在那些修罗出现在皇宫里杀人并吸食人血的时候,她已经心灰意冷,一个人遇到最可怕的事,不是躯体的贫困,也不是情感的缺失,而是理想的破灭,对白白来说那是比死亡还可怕的事情。长久以来,在李红月的描绘下,她对红月世界充满幻想,也充满期待。如果说她的父亲是为了诺言,而她却是为了自己理想国。 理想有多期待,现实就会有失望。李清曾经说过她,红月世界不是她的理想国,可她不愿意相信,她选择继续相信李红月,相信他的红月世界。 现实照进梦想,那一幕幕残忍的景象她不能忘记,那些称自己为神的怪物,根本就不可能是神,如果神都是这个样子,世界上哪还有地狱的存在?那就是妖怪,是魔鬼,是世界上最丑陋恶毒的东西。 父亲告诉她,逃出去,去西岐找到李清,告诉李清真相,告诉他不要来唐国。想来,父亲更深层的意思不想让她死在那里,给她任务,让她放弃死志。 可父亲还是不了解她,她的理想破灭了,还成为李红月的女人,这是比她死还耻辱的事情,所以她不打算苟活。 可她还是打算完成父亲的遗嘱,把信送到。从长安出来,经陇西,过境州,进入西岐,走翡翠谷,过十二连城,穿黎山。一路上被修罗追杀,险像连生,历经千辛万苦来到这里。她已经油尽灯枯,如果不是在这里遇到李清,她会死在这里,好在她遇到了。 一路上,她不仅被不停地追杀,还看那些修罗在杀人,吸食人血,增加修为。离长安越近,现象越多。她路过一个村庄,那里没有一个活着的人,连几个月的幼儿也被吸成干尸,他们身上的衣服还鲜亮,头上的虎头帽在风中响起铃声。 她把自己在十方局学的本事几乎全部用上,她反偷袭过他们,甚至斩掉过他们的头颅,可他们仍旧会长到一起,无论她用什么样的法子都无法杀死他们,最后她不得不放弃反击,一味逃亡。 这里很好,空气新鲜,有尼罗树,还有湖,景致不错,可以在这里死去, 她笑了,她笑的原因在于她看到那几位一直追杀她的修罗的尸体,终于有人能杀死他们,这个世界终于有可以杀死他们的人。 “你杀的?”她问李清。 见李清点头,她又说道:“在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你曾经和我说的话,如果那时我听你的话就好了,把那个迎月台毁掉,也不至于发展成现在的局面。那时的我是那么的信任他,那么的渴望红月世界尽快到来。” 今夜,白白的话特别多。 “不要恨我父亲,他是欺骗你,可他的心中一直有唐国,一直在为这个国家奋斗,甚至不惜命。他的一生都在忠于你的父亲,忠于大唐,很多的时候,他都在忍辱负重。他最快乐的时刻,就是和我聊他和唐皇在少年时怎样怎样,他的一生都在崇拜你父亲,追随你父亲,忠诚你父亲。有时候,他也很累,真的很累。”白白说道:“他走的时候很孤独,不过很快他就不会孤独,因为我要死了,我要去陪他。” 白白脸上的血迹已经擦净,她白皙而美丽的脸庞再次呈现在月光下,和刚才相似,她又一次闭上眼睛,只不过这次她不会再睁开。 这天夜里,白白也死了。 第一百三十二章 红月坠地 李清没有听白白的话。 无论唐国变成什么样子?他都要回去,因为那里有他的家。 长平谷就是他的家,老头子被埋在那里。 八月十五日这天。 他们来到黎山。 又是月圆之夜,东南的那轮月亮已经大如桌面。 如血般的月色淹没整个黎山古道。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重,李清的步伐也变得更快。 “那枚月亮快掉下来了。”玄晴指了指东南的那轮月亮说道。 和李清上一世的月亮不同,上一世的月亮里可以看到很多沟壑山谷和陨石坑,可这里的月亮就是一团血红,看不见里面任何的东西。 远处,一群野狐正在路中间,后腿着地,身体直立,前腿抱在一起,对着血月膜拜,看见人来,快速地钻入旁边的草丛。 “我心里有一种悲哀,很想哭,比上次还重。”月色对李清说道。 李清没有安慰月色,而是一直看着前方,那里站着一个头上长着犄角的男人。即使那个男人头上长了犄角,还变成光头,他依然认出他,那人是王迎春,十方局的副统领,一个善于分析的人。 他的角很长,超过被李清杀死的那个带头人一倍,足足有半尺长,看着非常怪异。 “我不能杀白白。”他站在那里对李清说道:“下不去手,那是我看着长到的孩子。” “所以你才叫你手下杀她,你却远远地看着。”李清说道:“这和你亲自杀她有什么区别?” 从王迎春这句话里,李清还是得到一些东西,这些修罗虽然嗜血残忍,可也有情感和理智。 “他们不是我的手下。如果不是我找借口偷偷跟来,暗中保护白白,她能活着走到鱼米县吗?”王迎春说道。 “可白白还是死了。”李清看着王迎春说道。 很久,王迎春没有说话。 红色的眼睛看起来有些悲伤。 “知道我的借口是什么吗?”没等李清回答,他接着说道:“我的借口就是来西岐杀你。” 玄晴很生气,对于任何一个要杀李清的人,她都会生气,生气的她开始卷自己的袖子,却被李清制止。 “我来。”李清说道。 “我知道你很强。”王迎春说道:“可和红月世界的修行方式相比,这个世界的修行就是垃圾。即使是你,已经有五境的实力,也无法对抗。” 说这话的时候,王迎春突然在月色中溶化,又突兀地出现在李清面前,让李清来不及抽到,只能对王迎春刀光递出一拳。 现在,李清的肉身已经非常强横,普通的刀剑根本伤不了他。 可王迎春的刀光让李清炸飞出去,整个人深深嵌入到石壁里,周围足足有十丈的蜘蛛裂痕。 高暮云无法抑制自己张大嘴巴,李清的实力他太了解,即使是用拳头也有五境的实力,却被人一刀砸飞出去,这也太可怕了,王迎春的修为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一口血从李清的嘴里喷出,在石缝里,他的割鹿刀终于抽出来,“刀起。”他说道,有人间之力涌进刀身。 “刀落。”,伴着滚滚红尘,黝黑的割鹿刀的刀气如大江大河一样向王迎春奔腾。 可刀气在淹没王迎春的那一刻,他再一次消失,李清却在这个时候背后发凉,一种本能让他把割鹿刀从肋下刺向后背。 两人的刀碰到一起,狭长的古道里光芒乍起,伴随巨大的撞击声,李清再次嵌入石壁,而王迎春之后退五步。 如果第一次还是巧合,不能体现实力,第二次足足说明问题。王迎春当下的修为要远远超过李清。 “就你这样的修为也敢来唐国送死?不如就死在这里。”王迎春讥笑道,他眼里的红晕越来越浓。 “没想到你会这么强?”李清从石缝中走出,步伐踉跄,用手擦了一把嘴角的血迹,静静地说道,他的刀又一次挥出。 随着这一刀的挥去,大地震颤起来,无数生灵哭泣声响彻天地,有霞光从大地升起,接着地面出现裂缝,那些裂缝不断变长变大,蔓延整个峡谷。 更惊人的是,黎山开始崩塌,这是正真的黎山,而不是黎山虚影,一个几乎把西岐和唐国隔开的千里山脉竟然崩塌。 有大石从石壁上落下,然后整座山峰千仞崖壁如骤雨般崩塌,其声势之浩大惊绝天地。黎山守门人制造的那次崩塌和这次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玄晴在躲闪中惊呼:“李清哥哥这一刀厉害!” “不是李清的原因。”月色面带惊惧地说道:“是红月坠地!” 果然,那轮如桌面大小的红月已经消失不见,天空之上,只剩下西北方那轮月亮。奇怪的是那轮月亮也不再血红,撒下来的是白色的皎洁月光。 黎山还在继续塌陷,大地露出宽阔而幽深的裂口,如同深渊。那些巨大的山石从山顶滚滚而来,伴随着漫天的灰尘。 这时候根本不可能再战斗,每一个人都在为活着挣扎,生命在这里显得极其渺小。 这是末日的景象。 随着骊山崩塌,大地上那如同深渊的裂口有岩浆涌出,有的如火山喷发一样有百丈至高。 这并不是只有黎山是这个样子,此刻整个世界都处在这样的状态。红月坠地让整个大陆开始崩塌,那因撞击而产生的巨大能量,在改变着这个世界大地的面貌。很多的山沉沦到地下,很多的平地突然升起成为新的山脉。树木被点燃,庄稼被毁掉。有的城连城里的人整个沉沦消失,那些大江大河被突起的山脉阻挡,变成湖,变成洪水,吞灭平原和人类。 火灾、地震、塌陷、洪水、雷电,此刻全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不到两个时辰,这个世界已经被毁掉七成人口。 一切像炼狱一样悲惨。 活着的人看到的世界是一个新的陌生的世界,到处都是燃烧的火,到处是岩石和深渊。他们绝望地哭泣,那是懦弱的生命无奈的反抗,只能用这种无力的方式表达。 天上被黑烟凝聚的黑云笼罩,那变得皎洁的月色照耀不到地上。 “轰隆隆”,黑云中不断有闪电和雷声,然后下起黑色的雨,掩盖着那仅剩的绿色。 掉落的尼罗花还能在这样的黑夜里发出莹莹的蓝光。 有数的蓝色光点在黑夜中飞舞,渐渐汇聚,最后汇聚成一朵如天地大小的尼罗花,慢慢沉入大地。随着这朵尼罗花的深入,大地开始变得稳定起来,那些火山喷发越来越小,大地也不再有更激烈的变化。 没有人想到,尼罗树是这个世界的真正守护神。 第一百三十三章 苏醒 黝黑的大地上,一棵巨大的尼罗树下静静地躺着一个人。 他的脸被一层灰尘遮盖,看不出死活。 天上被黑云遮盖,闪着淡淡蓝光的尼罗花是这里唯一的光线。 周围是漆黑的岩石,再远处却是深不见底的深渊。 偶尔传来鸟叫声,那是夜枭和乌鸦的声音。 漆黑的大地变得和原先几乎是两个世界,河流里的水全是黑色的,还没找到它应有的出口,只能在这个世界弥漫,和岩浆相遇时会发生爆炸,让世界更加凌乱。 没人看见这棵巨大的尼罗树在地下生出无数的虚根,伸向世界的各个角落,将世界牢牢固定,否则这个世界会真的崩塌。 还有风,风从尼罗树下吹过,吹走那人脸上的灰尘,露出一张年轻而苍白的脸,在那张脸上看不到扭曲惊恐,平静的如同睡眠。 突然,那人的手指动了一下,十个呼吸后,他缓缓张开眼。 疲惫,浑身疼痛,没有力气。他试图坐起来,挣扎几下,还是没有成功。 这是什么地方?他不知道,只借着淡淡的蓝光看到一个巨大的尼罗树,还有树上漆黑的天空。 他的身边没有人,玄晴、高暮云、月色不知道在何方? 他的身下是坚硬的岩石,不平,有点硌得慌。 空气闷热,带着烧焦的味道。 直到一个时辰以后,他才勉强坐起身体,传来的疼痛让他不由地喘几口粗气。 红月坠地会引起如此大的灾难,让他没有想到,如果这个世界都变成像他身边这个样子,那么之前他所有的努力又有什么意义?但愿改变的只是这里,而不是整个世界。 这确实是一场大劫,在这样的天地之威下,人类渺小到只能任听天命,即使他是五境实力,依旧无力抗衡,只能听取命运的安排,何况是高暮云他们?李清不知道他们的死活,想来结果不会太好。 虽然玄晴是灵体,月色是鬼体,不知道是否可以逃脱大劫? 很多人猜到或者预测到大劫会到来,没想到它会来的这个猛烈,这么残忍,这么悲情。 这是在什么地方?应该还是在黎山,可这里已经没有山,有的是岩石和深渊。 这里居然还有一棵如此大的尼罗树,让李清惊异不已。 第三天,他才能站起来走动,只是不能修炼,也不能吸收鬼气。 他探测了整个地方,除这棵树和参差的岩石,和偶尔飞来的夜枭和乌鸦,没有其它的活物。这里只有一里见方,周围全是漆黑的深渊,像一个孤岛飘荡在黑夜里。 好在这里还有夜枭和乌鸦,虽然他不能运行元气,可强壮的身体可以让他勉强拾起石块击中飞鸟裹腹,不至于饿死。 足足半个月的时间,身上的伤慢慢愈合,他的肉体恢复到可以吸收鬼气的程度,他能感知到天地间的鬼气要浓郁很多,应该是这次大劫世界死掉很多的人。 现在是什么日期他不知道,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长时间。 他顺着崖壁向下攀爬,虽然崖壁光滑、陡峭,可对他来说难度不大。 因为一直是黑夜,也不知道爬了多长时间,只是觉得越来越热,有气浪不断从下面冲来,是闷热的蒸汽。 渐渐的他低头看去,可以看到火光,那是沸腾的岩浆,从空中飘落的碎木和枯草会在岩浆上燃烧。 终于抵达深渊,这里布满巨石,那些岩浆如小溪一样环绕巨石流淌,只是有的岩浆被一层薄薄的石皮覆盖,石皮上有无数道裂纹,可以看到下面流淌着的岩浆。 这里很热,热到李清身上的衣服全部燃烧,如果李清只是一个普通人的话,已经被烧成灰烬,但他的肉身强横到不畏惧这些岩浆。 深渊之下,一个全身赤裸的少年在岩浆间的大石行走,他的身体匀称,肌肉有力,犹如大理石雕刻。 好在这里没人,李清想。 他的空间戒指有几套衣服,一旦从这里出去他会换上,可这里他不能换,即使穿上,也很快被烧掉。 这里没有淡淡的蓝光,却有岩浆的红光照耀,可以借着光线行走。只是没有天上的星星,他不能辨别方向,只能按直觉向一个方向行走,他行走的方向是岩浆越来越少的方向。 渐渐的没有了岩浆,前面的路也有了斜坡,只是没有红光照耀。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出衣服,穿在身上。 “咔嚓”,雷声响起,伴之而来的是一道闪电,闪电中,他看见远处漆黑的崖壁。 那是深渊的崖壁还是像自己待的那样的孤岛?他不知道,却只能盲目地攀爬。 雷声渐隆,下起黑雨,也有闪电给他指路。 他看见崖壁上挂着一个尸体,借着闪电,他辨认,那不是他认识的人。 他攀爬很长的时间,要比他下来的时间长的多,这是好事,有更大的几率这是出深渊的崖壁。 在攀爬中,他新换的那身衣服早已被刮破,他甚至有些后悔,应该爬上去再穿衣服。 雨越下越大,他攀爬的这个地方都成了瀑布,下面还有岩浆啊,这些雨水和岩浆混在一起,会引起火山喷发。 他刚想到这里,下边已经传出巨大的声音,无数的烟雾、岩浆和蒸汽混在一起,剧烈地向天空喷涌。他想躲进石缝中,抓住岩石,可巨大的力量连他和巨石一起推向天空。 无数的翻滚碰撞,让他再一次受伤。这次怕是没命了,他在空中想。 他被抛进黑云里,又随着岩浆巨石落下,那些风在他耳边发出刺耳的声音,证明速度极快。 看来自己真的不是什么天选之子,会在这次大劫中死掉。 看着漆黑的大地,毫无疑问,自己会在和大地的亲密碰撞中死掉,即使他的身体再强横,这样的碰撞也会让他变成一堆肉泥。 “扑通”,巨大的水花被溅起,他竟然掉进水里。这里太黑,让他没有看到这里居然是一片湖,而且是一片深达几十丈的湖。 他如巨石一样沉到湖底,又缓缓升起,湖水很凉。 他的鼻子灌满水,甚至喝满肚子,可当他从水里探出头的那一刻,他知道他没死。 终于在精疲力尽的时候,他游到湖边,躺在岸上几乎没有一丝力气。他的头仰望天空,黑黑的云层里居然看到一丝光明。 第一百三十四章 遇见 黑云在逐渐地变淡,已经有微光让大地显出朦胧的影子,像大雾里的样子。 裸露的岩石,黑色澎湃的湖水,化为灰烬的树木,还有远处的深渊,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似乎来到另一个世界。 这里没有生机,一切都是灰黑色的,是死亡和悲伤的颜色。 不过这里有声音,那是湖水奔腾的声音。 李清抬起手,他的手是紧握着的,如果不是他躺着,这应该是递出的一拳。 这就是递出的一拳,因为这一拳打在一个人身上,那人被他这一拳打中后飞出十丈远。 “你是有意骗我?。”那人看到李清缓缓坐起来,说道:“假装这样,让我过来,然后袭击我。” 那是一个头上长着犄角的人,只是他的犄角断了一半,虽然他是不死之身,依然可以看出他很虚弱。如果是在大劫之前,就是李清出刀,他也只会退五步。 “你也很幸运,居然没死。”李清看着王迎春说道:“可你的修为却下降很多,连我的一拳也接不住。”说着,他从地上站起来。 “而且你的兵器也丢失了。”李清看着两手空空的王迎春说道。 “你的难道没丢?”王迎春反问道,因为这时候他看见李清手里也是空空如也。 “我的当然还有。”李清从空间戒指里拿出割鹿刀在王迎春眼前晃晃说道,有些孩子气。 “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不是想把我吓走?”王迎春说道:“因为你已经受了很重的伤,没法战斗。”如果李清不这么说,他或许已经走了,可李清这么一说,他反而停下来。 李清把割鹿刀拄在地上,不停地喘着粗气,叹息一声说道:“没想到让你看出来了,不错,我确实没有力气了。”他直接了断地承认。看他的样子,就是待宰的羔羊,连反抗的力气也没有。 王迎春没有向前,反而后退两步,看他的脸色很犹豫。 即使像他如此善于判断的人,也弄不清李清的真假。 李清拄着刀居然向他走来,他的每一步都踉跄的几乎走不成,可他还是坚定地走向王迎春。“来杀我吧,这个世界既然大劫来临,我也不想独活,不会像你一样贪生怕死,卖友求荣。”他边走边说。 可偏偏他前进一步,王迎春就会退一步,而且眼里的警惕性越来越高。 “你不是专门来杀我的吗?我就摆在你面前,为什么不杀?”李清说道。 “呼”,一声尖锐的声音响起,那是黝黑的烧火棍速度太快,在空气中留下的声音。烧火棍从身后袭击向正在后退的王迎春,却被他转头一把抓住,然后大笑起来说道:“我居然被你骗了,你是真的没有力气,引着我后退,然后让人袭击我。不过,我一直警惕着,你还是没有成功。” “是吗?”他听见李清说道,那声音竟然是贴着他传来,这时他才发觉,那把割鹿刀已经从背后捅进他的腹部。从割鹿刀中不断传出一股柔和而倔强的力量,让他的刀口没法愈合痛苦万分,也让他的生命在不断地流逝。 “你有修为?”他指着李清说道:“你一直在骗我。” “这是我这么多天好不容易才攒出来的一点人间之力,今天全用上了。”李清说道,这次他说的是实话。 王迎春死了,死在一座无名湖边。 李清发现王迎春不久,也发现了他身后的柳轻柔,所以才会引诱王迎春后退,让柳轻柔对他发动攻击,而他自己就趁着这唯一的机会,用仅有的一点人间之力对王迎春予以致命的一击。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柳轻柔? 他还没来得及问,他的人已经倒下。黎山塌陷加上火山爆发的连续打击,让他本就虚弱,现在又杀王迎春,更是雪上加霜。他能撑到这,还活着,已经算是生命力旺盛。 大劫之下,他们还能相遇,算是老天对他们不薄。 “死了太多的人,人类几乎快死绝了。”这位一直开朗乐观的姑娘居然哭了,而且是很伤心的那种。她是按爷爷的指示来找李清的,走到斑鸠关的时候遇到红月坠地,她看到十二连城顷刻间塌陷,化成一片胡泊,那些城里的人全部死亡。好在她刚出斑鸠关进黎山,塌陷时她到的地方成了湖的边缘。面对多日漆黑的夜,她彷徨忧虑,不仅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危,更担心醉人之国的命运。 漆黑一片的天地,山川变异,没有方向,她只能在这里等待,她竟然真的遇到李清。或许,这是一种必然,因为她在的地方是李清的必经之路。可面对山川异变,谁又能找到原先的路? 和十二连城一起沉陷的还有那片沙漠,那些为自由而奋斗的沙人们,为重新获得十二连城付出极大的代价,却一天也没拥有便全部沉入地下。人生往往这样,盼望着,盼望着,便死去。又有几人能死而无憾? “以前是我照顾你,这次要你照顾我了。”李清笑着对柳轻柔说道。 作为修行高手,柳轻柔背着李清走一点问题都没有,只是在心理上柳轻柔总觉得有点别扭。想想,自己曾躺在李清怀里很长时间,她又很快释怀,她本来就是大气的女子,不必在这样的小事上作儿女态。 翡翠谷,原先是一片戈壁,现在却成了一座山,一座黝黑而挺拔的高山。 乌云在散去,有无数阳光从云隙穿过,撒在大地上,那是久违的阳光,让人觉得亲切。 在高山上,柳轻柔把李清放下,休憩一会儿。 算算天,现在应该在九月里,所以那风已经有了几分凉意。 “我们去哪里?”柳轻柔撩一下飘散的头发问道。 “我想先去长平谷看看。”李清说道。 “爷爷说不让你回唐国。”柳轻柔见李清诧异地看着她,解释道:“我爷爷是柳河东。” “要不,你和我一起去醉人之国?”柳轻柔说道,说实话,她现在很担心醉人之国。 “你身体很弱,还没有恢复,这样回去会很危险。不如先到醉人之国修养一段时间,等身体养好,修为恢复了再回去。”柳轻柔难得这么温柔,她蹲下身子对李清说道。 第一百三十五章 被圈养的人类 境州的那些山没有被改变,被改变的是那些河流,当河流被堵塞的时候,变成一个个堰塞湖,堰塞湖继续弥漫,让那些山变成岛。 走的时候,这里的山一片葱绿,植被茂盛,生机勃勃。而现在那些植被早已不见,只剩下裸露的岩石和黑色的土地,像是黑色的海里长出一个个黑不溜秋的包子。 要感叹生命力的坚强,太阳才重现没几天,那黑色的土地上居然冒出一个个嫩黄的草芽,这里的土地已经被火烧的有些坚硬,它们还是倔强地向上生长。 走到境州,李清已经有自理能力,不需要再赖在柳轻柔的背上。 虽然柳轻柔说的话很有道理,理由充分,可他还是决定先去长平谷看一看,在他心里也想看看现在的唐国到底变成什么样子? 如果是以前,他们可以在水面上行走,可当下李清身体太弱,所以柳轻柔找到一棵巨大的枯木,让李清坐在上面,她来撑船。 “这些水有一天会变得清澈,这些山也会重新长起来树木。”柳轻柔一边撑船一边说道,她一直都是乐观的姑娘。 说这些的时候,她在想红尘城,那里有强大的红尘大阵,也许会撑过大劫。 枯木悠悠地随波荡漾,在这黑色的海里走的不快。 没有绿色的景致,周围的一切显得枯燥无味,他们枯燥无味里整整划了两天的船,直到他们遇到一条真正的船。 船很大,竟然装了一百多人,那都是大劫的幸存者,面黄肌瘦,衣裳破烂,被装在船上的大笼子里。在船上自由的只有三个人,那是三个头上长角的人,他们的犄角不长,只是微微高过头顶,眼睛也不是太红,只是比正常的略为红一些。 大船慢慢靠近,一个头上长犄角的人对他们喝道:“你们过来。” 现在的两人和那些关着的幸存者没有什么两样,都是衣裳破烂,一脸的灰尘,还有柳轻柔腰上别着的烧火棍,更做实他们难民的身份。 “去笼子里!”当船和枯木搭上,凶恶的声音再次响起。 柳轻柔看李清一眼,李清轻轻摇头,然后温顺地弯着腰走进笼子,柳轻柔无奈地跟了进去。 “你是哪里人?”有人轻轻地捅李清问道。 “白板城的。” “嗯,我是长亭的,离你那不远。” 地方狭小,人不得不拥挤在一起,柳轻柔被李清揽在怀里。 汗味和脚臭味混在一起,让这里的空气污浊不堪。李清不在乎,上一世他挤公交常常闻到这种气味,柳轻柔也不在乎,在贾苑里她经历太多人生百态,当下她很享受在李清怀里的温暖。 “他们说会带我们去一个人间圣地,有吃有喝。”那个长亭人在李清的耳边说道,声音里充满向往。 这里的人有不少脸上呈现惊慌的表情,但更多的人像这位长亭人一样,脸上充满毒未来的向往。 “他们说的挺好,可都两天了,连一口吃的都没有。”有人嘟囔道,肚子里开始鼓鼓地叫。 终于在第三天的时候,有人已经饿的在地上起不来,他们看到一座岛,一座很大的岛。 那岛上的建筑很奇特,圆形,尖顶,很高,像那些人头上长的犄角,和这个世界的建筑格格不入。而且是鲜红的颜色,像涂上一层血。 “你说他们会给我们吃的吗?”那个长亭人显然有些心虚,下船时不安地向李清问道。 这是一座城堡,里面每一个自由行走的人头上都长着一只大小不一的角,这些角都不长,最长的才三指左右。 看见这群破衣烂衫的人进来,他们眼里充满饥渴的味道,眼里的红光更盛。“血食,血食。”有人说道。 在城堡的角落里,有一个巨大的笼子,里面的面积有五亩地的样子,那里面已经关了很多不长角的人,看样子不下两千。 笼子边上放着成袋子的发霉的谷子和玉米,还有一些动物尸体,发出恶心的臭味。 “你们在这里养好养壮,我们每天会选择二十个最壮的人加入我们,那时你们就能过上神仙般的日子了。”一个头上长犄角的人对新来的这些人说道,然后统统把他们关在笼子里。 那个长亭人向一个正在啃食生肉的笼子里中年人问道:“他说的是真的吗?” 那人一嘴鲜血,停止了啃骨头的动作说道:“应该是,每天都有二十个人被选出来,洗个干净,穿上干净的衣服出去过神仙的日子。你看,我的身体也快强壮到能过好日子的程度了。”他挺了挺胸脯,又继续啃他们骨头。 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吃着发霉的粮食和生肉,向往着即将到来美好的生活。 李清眉毛皱的越来越紧,他没有去吃生肉,在他的储物戒指里还有食物。 “愚昧啊!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出去会被吸成干尸?”柳轻柔轻轻说道。 “这怨不得他们,一个平凡的人越是在最艰苦的环境越是对未来抱着最美好的盼望,那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李清叹息一声说道:“如果我们是他们,我们也一样。” “起来起来,选人了。”开门的声音响起后,一个声音说道。 分散在笼子各个角落的人们开始兴奋起来,特别是那些比较壮实的人纷纷向门口涌去。 “选我,选我。” “你看我多壮实!”有人露出自己的肌肉。 “我比你壮实多了。” 评选很严格,进来的人有些失望,那些说自己强壮的人其实都很瘦骨嶙峋,没有几两肉。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来回搜索,终于看到李清两个人,还算胖些,于是说道:“你们,过来。” 犄角人把选出的二十个人带到一个很大的房子,房子上有很多宽敞的窗户,上面镶嵌这琉璃,琉璃上是一些诡异的画儿,都是杀戮的场面。看来红月世界是一个杀戮的世界,柳轻柔想。 “首领,肉食到了。”那个带他们来的犄角人匍匐于地,双手掌心向上,行了一个怪异的礼说道。 “这些人越来越瘦,没有几两血,告诉你们要精心饲养,为什么就是不上心?”一个不满的声音传来。 “是,我尊贵的首领,我们一定更精心的饲养。” 第一百三十六章 你也要学 一个头上闪着红光的犄角人半卧在大堂里的躺椅上,他的犄角有三寸,是李清在这里见到犄角最长的人。 他的周围有三个人类的少女正在战战兢兢给他按摩,或者说是四个,因为第四个已经被他吸成干尸,此刻正躺在地上。 这是除李清和柳轻柔以外十八个被洗的干干净净的男女,终于不再幻想面对现实,他们是凡人,但不是傻子,残酷的显示就摆在面前,他们就是食物,和那个被吸干的少女一样会变成干尸。面对这样的现实,他们全都颤抖起来,胆小的开始哭泣。 “好香!”那个首领突然嗅了嗅鼻子,他闻到一种特殊的香味,那是食物的香气,一种让人欲罢不能的食物香气。 那香气就是从这群肉食从出来的,大补啊,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这种大补的食物。 修罗对大补的血食会有一种天生的嗅觉,能分辨出哪些才是最好的血食。 在这个腌臜的地方,这些人都是凡人,他们血都是臭的,那只能勉强进食,没想到会在这里也能遇到美妙的食物。 兴奋的他从躺椅上坐起,推开正在给他按摩的三位少女,目光在这群食物中逡巡。 “是谁?这么香!”他问道。 柳轻柔想了想,觉得应该是自己,于是她自告奋勇地站了出来。一位公主,而且是芙蓉公主,难道不香吗? 没想那位首领居然一脸嫌弃的样子说道:“滚回去,不是你。” 最后李清无奈地站了出来。 身材魁梧高大的首领走到他身边,绕着他转一圈而,鼻子闻了几下,满意地点点头,算是确认。 “你真的很香。”首领说道,他的眼神是那种人类看到人参灵芝的眼神。 “全都是宝!血可以吸食,肉身也可以拿到月宫市场上售卖,价值一定不菲,就是骨头也可以用来泡酒。” 其他的那些人在他看来就是一群糟粕。 “你想把我的血吸干?”李清认真地问道。 那首领也很认真且真诚地回答:“想。” 说着,他的獠牙已经露出,以一种快到不可思议的速度咬向李清的脖子。 他没有咬到李清的脖子,反而是被李清用手掐住他的脖子,把他从地上提起来。 “把人当成牛羊来圈养,然后像牛羊一样宰杀?”李清的手上传出一丝人间之力,挤进首领的身体。轰的一声,那首领炸成一团血雾。这里的修罗级别太低,连一丝人间之力也承受不住。 他皱着眉从大堂出来,一路杀戮不停,遇到修罗总是一拳递出,将对方打爆。 整个城堡,被他打爆三百多个修罗,才将他们全部杀掉。 这个被人类血涂红的城堡,也终于沾满修罗的血。 “你来这里就是要杀光他们?”柳轻柔问道。 李清摇摇头,他的眉毛没有松开,神情依然严肃:“我来这里主要的目的是看看修罗是什么样子?他们为什么要来这里?” 现在看来,很明确,他们就是把这里当成他们的殖民地,把人类当成他们圈养的动物。 “这只是他们最低级的存在,他们很强,嗜杀,热衷战斗。”李清说道:“他们有大量高于五境的存在。”这句话,他是从王迎春那里得出的结论。 关在笼子里的那些人被放出来,那十八个还没有被吸食的幸运人告诉了大家真相,特别是他们亲眼看到一具具干尸,全都激动的欢呼跳跃,对李清两人感恩戴德。 “这里有船,你们去西岐,去青川,找西岐皇帝李染,这也许是你们唯一能活下来的法子。”李清告诉他们。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这里除了李清两人已经全部走光,剩下的还有那些死去的修罗。 月光是白色的,很好看。 “这里是境州,是唐国的边疆。”柳轻柔说道:“连这里都这样,那些内地只能更差。” 李清点点头,看着月光不再说话。 那个首领曾提过月宫,那是一个什么地方?这些修罗的实力很强,可到底强到什么程度? 很久,他转头看向柳轻柔说道:“我学过一种法门,可以修炼人间之力,这些人间之力可以杀死修罗。我想你也要学。” 柳轻柔见过他杀死王迎春,也见过他杀死这里的三百多修炼,这种神奇的力量她当然愿意学,之前没开口,是因为不知道李清愿不愿教? 再说,李清的伤很重,如果她修炼了人间之力,这里根本不用李清出手,可她不会,所以李清不得不出手,这让他刚有些恢复的伤情又加重。 在这个红色的堡垒里,李清两人又待了五天,其中第三天又一条捕捉血食的船回来,那些修罗被两人联手斩杀,特别是柳轻柔正好拿来练手。 直到柳轻柔全部掌握人间之力的全部修炼法门,两人才驾着一条小船继续向东南行驶。 水渐渐清澈起来,只是那些灰尘沉到湖底,还是让人觉得水有些黑。 十天后,他们抵达陆地,那是一片连李清也认不出来的地方,平坦,荒芜,毫无生机,像翡翠谷,但绝不是翡翠谷。 按方位推测,这应该是陇西的地盘,可陇西他来过,地容地貌绝不是这样,如果是红月坠地导致的地貌改变,那应该是被冲击不平的样子,也不会是这样?那红月坠地的地点是哪里?是陇西,还是长安? 小重山,如果红月坠地,最有可能降落的地方就是小重山。可现在茫茫戈壁哪里去找小重山?就是能找到,凭现在李清的实力能去吗?在没有摸清情况之前,去那里无异于危险重重。 炙热的阳光照在戈壁滩上,除了一阵阵热浪,就是无限的荒凉。那些曾经的河流已经消失,消失的还有那些忍耐十年饥饿的人们。 终于在第三天的时候,他们在戈壁的尽头看见一群奔跑的人,当那群人越来越近,他们能看清楚一些,发现这是一群头上没有长犄角的人。 看得出,他们很慌乱,更看得出有人在后面追杀他们。 渐渐的,在戈壁的尽头,又出现一群人,他们的速度明显更快,有些人甚至采用跳跃的方式前进。 “这是一群被修罗追杀的人,我们去帮他们。”柳轻柔说道,因为她已经看到后面那群人的犄角。 李清摇摇头,只是站在戈壁上静静地看着。 第一百三十七章 月宫 李清没有动手,是因为现在还不是他们动手的时候。 跑在前面的那群人,虽然看着慌乱,一路上还丢弃很多东西,可李清觉得他们的奔跑路线和丢弃东西动作很规律,有一种故意的样子,所以,他要再看一看。 果然,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那群修罗即将追上前面那群人的时候,看着根本无法藏人的戈壁滩突然冒出一群人来,把那群修罗围在里面,而后,前面那群逃跑的人竟然也折返回来。 “好厉害,这群人竟然敢围杀修罗,难道他们能杀死修罗?”柳轻柔说道:“但无论他们能不能杀死修罗都令人佩服。” 这群围杀修罗的人不是普通的凡人,很多的人眉心点起燃灯,还有记得脑后带着光圈,那个领头的居然化身光人。 战斗进行的很激烈,很快有几个人类倒下,那群修罗也有人受伤,有的被刺中胸口和腹部,还有的被砍下脑袋,不过他们会很快愈合,那砍下的脑袋也又重新长到一起。 不过,接下来那群人的行动出人意料,他们有人竟然带着绳子,趁着那些修罗受伤体弱的时候,用绳子把他们捆起来,那绳子也不知道用什么作的?居然可以困住那些修罗。 看到这里,柳轻柔忍不住说道:“他们太聪明了,会有这么好的法子来降服修罗。” 看得出,这是一次有预谋的围杀,人类无论从数量还是从战力,都占优势,战斗也是慢慢开始倾斜。 整个战斗最出彩的还是那个领头大哥,他用的是刀,一把门板一样的大刀,带着炙热的光在戈壁滩上飞舞,犹如展翅的雄鸡。 那些修罗速度很快,可他的刀太大,大到一刀下去那些修罗没有躲避的空间。 渐渐地,有尘埃飞扬。尘埃里,有越来越多的修罗被捆绑。 在飞扬的尘埃里,一匹马带着更多的尘埃飞驰过来。 “快跑,我们中埋伏了。”马上的人大声喊道。 明明中埋伏的是那些修罗,马上的人为什么要这么喊? 答案就在即将到来的时间里,才几个呼吸,一群更加强大的修罗出现在这群人类的视野里。他们奔跑的速度比马儿奔驰的速度还快,那个马上呼喊的人类竟然顷刻间被他们追上,咬断脖子。 “撤!”带头大哥当机立断说道。 从这场反包围看,修罗的智商并不比人类差。 这群人类在向李清两人站着的方向奔跑,作为修行的人类,他们的速度也很快,可和包围过来的修罗相比,他们就像小孩和大人的区别。 不断有人被追上,咬断喉咙,也有人被修罗手里的武器杀害。他们离李清的距离不远,可就在这段距离中有三分之一的人类被杀害。 “快跑!”显然带头大哥看见了两人,因为他们是人类,他才好心提醒他们。 李清没跑,他不仅没跑,反而站到路中间。 “跑啊!” “你想死啊!” 那些路过他的人类不时提醒,觉得这个怪怪的人类是不是傻了? 这个时候不去逃命,不是傻子还能是什么? 直到他们听到身后痛苦而怪异的哀嚎,那不是一个声音,而是无数个哀嚎声。 他们回过头来,傻了。 原来傻子不是人家,而是自己。 那个他们认为傻子的人背对他们,手里拖着一把黝黑的刀,那刀身上在不停地流血,血液从刀身上滑落,掉在干枯的戈壁上。那些不是人类的血,而是修罗的血,因为在那人的前面有无数个修罗倒在地上哀嚎,痛苦万状。让他们惊奇的是,那些断肢根本无法蠕动重新长到修罗的身体上,还有那些割断的头颅也是这样。 居然有人能杀这些修罗,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人能杀死这些修罗。 激动的心情让他们的眼里洋溢出泪花,特别是那个领头大哥,居然迈着踉跄的步伐回来,他不是受伤,而是激动的。 毫无疑问,那些哀嚎着的修罗在哀嚎中渐渐死去,打算围剿人类的他们因为李清的到来反被围剿。 渐渐地,李清转过身来,他们看到一张俊美而坚毅的脸。 领头大哥单膝跪下,抱拳说道:“谢谢大侠救命之恩。” 酷热的戈壁滩上是一群单膝跪地表达谢意的人。 戈壁滩看着平坦苍凉,可仔细看的话,这里有很多的裂缝,刚才这群人类便是躲在地缝里围杀敌人。 这是红月撞击大地留下的如蛛丝般的裂隙。 此刻,领头大哥正带着两人行走在裂缝中。 有些裂缝很浅,但有些裂缝却深到看不见底。 他们进入的裂隙,开始很窄,很浅,一个人要侧着身才能过去,渐渐裂隙变成一条斜着向下的通道,经几个拐弯后,变得越来越宽。通道的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盏油灯,虽然亮度不大,也足以照亮前面的路。 当他们到达底部的时候,已经离上面的戈壁滩有几百丈远。这里不大,也就有二亩见方的样子,好在有一条暗河流经这里,他们不缺水。 伤员被人抬到一边正紧急处理伤口,有人三三两两靠在墙壁上休息,李清估计应该在二三百人的样子。可在一个墙角里,有个大铁笼子,那里面居然关着十来个被捆着的修罗。 “你们在这里怎么吃饭?”李清问出他心中最关心的问题。 领头大哥笑笑,拿出一个红色的丸子,说道:“这是用修罗血炼制的,一颗可以让我们十天不吃饭也不饿。” “我们的一个战士被一个修罗吸干,他老婆在愤恨之下咬断修罗的脖子,开始吸修罗的血,哪知道这让她一个月不吃饭也没饿。”领头大哥解释道:“这些修罗把我们当成血食,哪知道他们也能做我们的食物。所以,从那以后,我们会经常捕猎一些修罗回来,抽他们的血,炼制这种丸子。” “不过这些修罗最多能撑十天,就会枯萎掉。我审问过他们,他们不仅要吸人血,还要经常到去月宫用血月之光净化自己,才能提高自己的修为,否则修为不仅不能增加,还要不断降低,最后枯萎死亡。所以,我要经常捕捉一些修罗补充,才能有源源不断的这些丸子。”领头大哥继续说道。 这确实是极好的法子,不仅有吃的,还能让那些修罗死去。 李清沉思一下,又问道:“他们的月宫在什么地方?” “他们有很多月宫,月宫是他们的基地,最大的月宫在长安,但真正的月宫在小重山,那是红月坠地的地方,红月之门也在那里。”领头大哥说道。 第一百三十八章 一直奋斗 微弱的灯光下,一个蒸馍被领头大哥分别递给李清和柳轻柔。 “我们这里真正的食物已经不多,尝尝,这麦香味多诱人!”领头大哥说道。 “你们是怎么活下来的?”柳轻柔问道,她咬了一口蒸馍,很硬,味道不好,看来被搁置很长时间,但却是这里最好的食物。 “当时很惨,那时我看见一个巨大的红月从天上压下来,然后是巨大的撞击声,接着没多久是一股澎湃灼热的气浪,那些凡人就是在这个时候几乎死光,剩下的只有我们这些有修为的人。更可怕的是接着出现漫天的大火,那火把人烧的连骨头都没有,只剩下灰烬,一阵风,又把这些灰烬吹的无影无踪。我幸运的被吹进一个地缝里,再加上我修为的保护,才活下来。其他幸存下来的人也和我的情况差不多。”领头大哥平静地讲述:“气浪和大火过后就是漫长的长夜,修罗开始出现在这里,一遍遍搜寻活着的人类,有的被他们杀死,有的被他们捕捉当牛羊一样圈养,最后变成血食。” “我们是一群没有被搜捕到的人,大都有一定的修为,为了活着,我们团结在一起,为生存而战,为命运而战。没有人不恨修罗,我们家人、朋友等等要么死在大劫里,要么被这些修罗杀死或圈养。如果不是他们,我们怎么会有这样的命运?我们没有多高尚的理想,但我们知道是谁害的我们这样,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会一直奋斗,一直和他们战斗下去,直到把他们赶出这个世界。” 这是最朴素的语言,却表达出最炙热的斗志。 “像你们这样的人群多吗?”李清突然问道。 “应该不多,我知道的仅有三四群人。”领头大哥想了想说道。 这样暴烈的大劫,剩下的人怎么会多呢? “关于月宫的事,你知道多少?”李清又问。 “月宫就是从天上降下的红月之门出来的修罗建立的基地。它自成一界,但和这个世界相通。那些修罗有一半是被种了修罗种子,在圆月之夜脱变而来,还有一半是直接从月宫下来的。”领头大哥顿了顿继续说道:“据那些被俘的修罗说,红月世界的人是分等级的,最低等的是修罗,再往上是罗刹、尼古、帝奎,一共四个等级,帝奎是他们最高贵的种族。对那修罗来说,那些从红月世界来的要比这个世界蜕变的高贵。甚至,这个世界蜕变的修罗连进月宫的权利都没有。” “到现在除了这些修罗,那些高贵的种族还没有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听说他们的修为通天,一个手指头就可以把我们的五境捏死。”领头大哥说道:“虽然这些修罗很丑,可听说那些罗刹都很俊美,俊美到我们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人也比不上他们。” “对了,还有件事忘了告诉你们。”领头大哥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事来说道:“不要去南方,那里正打仗。” “打仗?打什么仗?”难道现在还有能和红月抗衡的力量?柳轻柔好奇地问道。 “听说长平谷的鬼门被打开了,从冥界出来很多的恶鬼和修罗抢地盘。”领头大哥摇着头说道:“这是什么世道?修罗和恶鬼都来了,哪还有人活的地方?” 鬼门已经被打开?是被迫打开还是主动打开?如果是割鹿为了对抗修罗主动打开鬼门那还好说,李清最担心的是割鹿和玄武有生命危险,那鬼门是镇压不住被迫打开的。 这个世界确实在变,在向着更复杂更不可预料的方向发展。 原本李清还想去月宫看看,即使进不去,也可以在周围转转,可现在,长平谷出现这样的情况,他必须尽快赶到长平谷,去看看那里的真实情况。 “听说,越靠近长安情况越惨!”领头大哥嘟囔了一句。 “醉人之国呢?你知道那里的情况吗?”柳轻柔问道。 “不太清楚,不过听说也很惨,红尘城没保住,整个城池全部被摧毁。” 领头大哥的话让柳轻柔一时失了神,眼里充满担忧,不过这里的灯光太暗,把她的忧伤掩饰。 一只手拍了拍她的肩膀,有声音轻轻安慰说道:“等长平谷的事处理完,我陪你去看看。” 李清的手心传来柔和的人间之力,让她忐忑的心情慢慢恢复,这人间之力不仅有杀敌除魔的能力,更带有人间温情。有很长时间了,李清便发现这人间之力不用在杀敌,用在人身上会让人感觉一种爱和信心,会让绝望的人产生希望。 这些天,他的伤不仅自愈,而且感觉修为在不停地增长,不仅是肉体,人间之力也在增长,这次阻杀修炼,他可以瞬间将那些修罗杀死,如丝般滑顺,这在以前是办不到的。经历大劫和自身的劫难,让他对这个世界和自身的感悟更深,这让他修为的增长有了更好的基础,隐隐有突破五境的迹象。 李清转头,对柳轻柔说了一句奇怪的话:“如果你找不到我,就去长平谷等我。” 这句话很有柳轻柔以前的风格,不着调,很多的时候大家不明白,为什么正说着一件事,突然跑到另一件事上来了。 连柳轻柔也不明白为什么李清话题转变的那么快?难道是自己的长期影响。 战斗就是在这样的语境中炸开,在戈壁滩的地下,大家没有看到人,看到的是连串的影子,没有预兆,也没有语言,直接开打。如果说有预兆的话,那就是李清那句话。 虽然两亩的空间够大,却突然像爆开一样塌陷,等幸存者从废墟中爬出,看到一个笔直的洞直通天穹,从那里竟然有阳光射下来。 幸存者里有柳轻柔,而李清早已不见,显然有强敌来袭,强到李清也没有保护住他们的信心,所以,才说出那句话。 这里的战斗短暂到只有三个呼吸,却让这里死去一半的人,这还不是那位强者有意为之,只是在战斗中殃及他们,也或许是根本不屑去杀他们。 站在炙热的戈壁滩,柳轻柔理一理自己凌乱的头发,又把腰带烧火棍捆紧,她要去长平谷等待李清,可内心最担心的却是李清的安全。 第一百三十九章 逃亡 这是李清重生以来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的最强的敌人,远远强过鱼米县时王迎春的实力。 如果不是他有一种天然的直觉,对强敌极度敏感,或许现在他已经被埋在深深的地下。 这人不是修罗,他能感觉出来,这人的武技和修炼方式也修罗完全不同。这人也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因为这人的战斗风格和这个世界上的方式迥异。 可悲的是,到李清到现在也没看清这个人的脸,因为这个人的速度一直很快,快到李清也跟不上这人的速度。 这人怎么会出现地下?应该是在围杀和反围杀的时候就一直跟着,可这人没出手,没有在乎那群修罗的死活,选择在地下的洞穴里动手,无非是认为这里是死地,没有逃生的路。 可这人没想到李清居然发现自己的踪迹,更没想到李清能在绝地中逃脱。 这个在红月世界也能算上俊美的少年,虽然比自己慢,可他的刀里有一种让人畏惧的力量,总能缠住自己,在最危险的时候让他化险为夷。 按这里修为划分来算,自己应该是六境中期的实力,可在这个低级的世界竟然还有杀不死的人?米娜有点困惑,她蓝色的眼睛里流露出不可置信。 李清终于停下来站住,这里距离那个洞穴至少有百里以上,他才有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那个一直如影附形追杀自己的人也显露出真身,让李清大吃一惊,几乎不敢直视,因为她太美。 不光是大长腿,还长着一头金色的长发,蓝色如大海般的眼睛,如玉石雕刻挺拔的鼻子,关键是她穿着一身紧身的武士服,太火辣,太性感,很像前世的美少女战士。 “你逃跑是因为想救下那群人的生命吗?”米娜提着一把如月亮一样的弯刀边走边问,尤其是她走路的样子给人以波涛汹涌的感觉。 “你是罗刹?”李清直接了当地问道。 “那是一个不好听的词儿,你应该称我神女。”米娜微笑着说道,那微笑给人以春风荡漾的感觉。 “如果你答应做我的仆人,我可以饶恕你,并把你带回月宫。”米娜看着李清说道,一脸的自信,就像这是她给他的仁慈、恩赏,他一定会答应一样。 李清笑了,露出自己白皙很好看的牙齿,说道:“如果你改变一下条件,我也许会答应。” 米娜好奇,问道:“什么条件?”、 “条件是你做我的女佣。”李清意味深长地说道。 “你这是在侮辱我尊严。”米娜有些愤怒地说道。 李清予以纠正:“这不是侮辱,这是调戏。”这句话不是这世界的话,而是李清上一世的语言。 现在是夜晚,本来明月当空,没想到却从戈壁滩上升起一轮红月。那红月成了米娜的背景,映照出一个美少女拿着圆形弯刀的画面,极唯美。 米娜的刀刹那间出手,刀光融进红月,变得无影无踪,诡异。 可人呢?米娜愣住,刀光到了,人却不见。 老头子是这个世界最奇葩的人,他教过李清这天下最精妙最有效的招式,那就是逃。世界上一切的招式都可以用这招躲过,深合李清心意。 老子惹不起,能躲起。 逃跑是一种享受,这是老头子说道,因为老头子已经把它变上升到一种艺术,创造出各种逃跑的花样。如果只是一味着逃,那就太枯燥死板,太没有艺术性,而且容易丢失性命。首先逃跑的途径很多:地上、空中,水里,地下,树林间等等,其次是逃跑的方式:有打完再逃,也有逃完再打,还有边打边逃,连兵法都能用上,那计策里居然还有色诱这一项。战略也有,战术更多。 米娜如果知道自己遇到这个世界最会逃跑的人,一定会叹息命运的不公,可她不知道。 从戈壁追到高山,从高山追到河流湖泊,又从河流湖泊追到谷地深渊。米娜感到她追的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鱼,一条最粘滑的鱼。这反而激起她的斗志,在一个低等世界里,她竟然连一个人都抓不住? 一片石林,里面居然还残存着低矮的树木和草丛,丛草里有花朵在开放。李清就是在这个石林里消失,这里太容易藏人,不仅有树木草丛,连那些石林上也有很多的空洞,随便钻进那个洞里就找不到。 米娜皱着眉,突然闪电般向一片草丛奔去,那草丛一直在动,不像是风吹的样子。可她半路却改变方向,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那把弯刀带着红月的光泽向一侧石头飞去,石头炸开,露出打算里面伏击的李清。 这时的他,割鹿刀已经出击,在纷飞的石块中割鹿刀逆势而行,有星辰之力从天上落下,加持到李清身上。 碰撞毫无例外地出现,按惯例他会飞出百丈之外,可这次他才飞出去有一半距离。 “你竟然晋升到五境了?”米娜一脸惊讶地问道,这家伙实在天赋异禀,居然能在战斗中把修为晋升完成,这样的天才即便在红月世界也不多。 “我会越来越强,直到打败你!”李清说道,说着却吐出一口血来,说的大义凌然,却又一次消失在石林中。 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不能让他继续活下去,否则他真有可能打败自己。 红月缓缓在米娜背后升起,一股无与伦比的气势出现在米娜身上,她的弯刀开始自动旋转起来,化成一片风暴,风暴飞出,这片石林便由近及远随风暴炸开。这是方圆五里的石林,居然会刹那间粉碎,原本怪石林立,现在却变成一片平坦充满石屑的戈壁。整个陇西是不是就是这么形成的? 尘雾被风吹走,这里寂寞无人,只有声音从远处传来:“你这样是杀不死我的。” 又失败了,这个狡猾的家伙已经让她失败上百次,幸亏她不是修罗,不需要经常用红月之光净化自己,否则已经饿死。 虚影闪过,这片由石林变成的戈壁又一次变得寂寞。 又过百里,前面是一个城镇,残瓦断强,早已空无人烟。 米娜才走到街上,便被一群恶鬼围住,看他们身上的生人气,也就是在这场大捷中死去的人。 这群恶鬼灵性不大,只会蹦跳过来咬人脖子。她并没有把这群恶鬼放在心上,只是随意地走随意地斩杀他们。 可有一只鬼的速度实在太快,竟然差一点咬到她的脖子,她的弯刀来不及用上,只能一拳递出,却被对方一把抓住。这哪是鬼啊?鬼不会这么灵活。 第一百四十章 追你 在风驰电掣中,两人交手无数。 李清没有出刀,他紧紧抓住这次先机,双手给出最猛烈的攻击,让米娜没有机会出刀,一直处于压抑状态。 当下的米娜十分憋屈,李清的近身攻击让她手慢脚乱,这是短打小巧功夫,那把弯刀成了摆设,根本用不上,关键她舍不得扔掉,白白浪费一只手,这让她非常捉襟见肘。 近身搏击不免要躯体碰撞,米娜感到自己的敏感部位被对方碰到,也不是对方是不是有意这样? 她是高贵的种族,怎么能让对方如此放肆地羞辱?此刻米娜心里充满愤怒,蓝色的眼睛几乎冒出火来。可没法子,这种近身搏击她不擅长,即使她拼劲力气还是处于下风。 他们从城镇战斗到原野,从原野战斗到湖泊,从湖泊战斗到高山。 一行千里,不停地战斗搏杀。 在那些生灵眼里,只能看到两个快速移动的影子,所过之处,一片狼藉。 终于,米娜腾出自己的另只手,“我要杀你,一定要杀掉你!”她悲愤且羞怒地说道。 搏杀变成追杀,战斗时断时续。 一片湖泊,李清义无反顾地跳进去,身后愤怒的米娜也不顾一切地跟着跳进去。 湖水清凉,湖底沉淀着很多黑色的灰尘,当两人落到湖底,那灰尘便升腾起来,像是被卷入黑夜。 在如黑夜的湖水里,战斗再一次开始,显然李清更有经验,在战斗中占了上风,这里的地利被他充分地用上。 割鹿刀在水中变成一条鱼,会无声无息地随着水流攻击米娜,甚至是她特殊部位。 一轮红月在米娜背后升起,照亮湖底,她看到出来黑暗里的李清,红月照射下,他脸上的线条棱角分明,他看着米娜微笑一下,手中的割鹿刀突然出击。那微笑居然让米娜心神恍惚。难道这就是老头子交给他的美男计? 水被割鹿刀分开,带着人间之力的刀光瞬间而至,它劈向米娜,也是劈向那轮红月。 它没有劈到米娜,更没有劈到红月,却被一轮圆月托起,那是弯刀产生的圆月,有足够的力量对抗人间之力。 湖面的湖水开始沸腾,然后向天空炸起,两人从湖底打斗到空中。米娜没有注意到的是,李清和她打斗的时间越来越长,对抗能力越来越强。 当然厮杀的结果还是以李清失败而告终,逃亡的再一次继续。 路上,他们见到一处处城堡,那样式和李清在境州湖上见到的差不多,只是规模更大,建筑也更加精美。 人类被圈养在城堡里,只是白天的时候也准许他们到田地里干活,毕竟养这么多人类需要粮食。 他们也遇到过抵抗的人类,有些抵抗的人类组织见到李清被追杀,打算救下李清,可这些人要么被李清救下,要么被米娜杀死。 李清一直在逃,直到他来到汹涌澎湃的水边。 “这里是海,你还能怎么逃?”米娜在后面说道,她也疲惫到极点,从来没有人能让她费这么大的力气追杀?还好这里到了尽头,终于没有逃的地方。 她到现在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对于低贱的人类,一般她不像知道他们的名称,可对于这个人,她很想知道他叫什么?也许即使她杀死他,那个名字也能成为她对这段深刻记忆的回忆。 “这是陆地的尽头,不是我的尽头。”李清更正,然后踏波而行,边行边回头对米娜嫣然一笑,似乎在说,有种你来。 孰可忍孰不可忍,已经被气昏头的米娜再也无法忍受,不顾一切冲向大海,如果能把这个可恶低贱的人类杀死,她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命。 这里是大海,远离大陆的地方,似乎受红月坠地的波及不大,还有依然有成群的鱼儿,还偶尔可以遇到一些还怪,只是这些海怪被两人身上强大的威势影响,会远远地避开。也有一些未开化的庞大海洋动物,会凶残地将他们吞进肚子,可最后的结果会让它们肚子炸开一个大洞,身死葬海。 李清有时会沉入海底,有时会在海面上疾行,可已经被他气成一根筋的米娜就是紧追不放,无论他到那里她都紧紧跟随,哪怕去死地,颇有点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意思。 李清在海面上奔跑,他跑到一片森林边停下来。那是一片长在水上面的森林,远远望去,无穷无尽,这些树林的树不是真正的树而是一个个海带,它们每一个都有十几丈宽,更是高大上百丈。这还是海面上的情景,海水之下更不知道有多长。 李清在这里停下来,转过头,微笑着说道:“其实在我下海的那一刻你就不该再追的。其实我在五天前就可以甩掉你,可我没甩。我是有意把你引过来,引到这片蓝森林里。” 这些巨大的海带是蓝色的,所以才叫蓝森林。 “这里能救你?”米娜说道:“这里一定能救你,所以你才把我引到这里。或者说这里有东西可以杀我,你才愿意把我引到这里来。” 她的话还没说完,那些参天的蓝色海带便弯曲着身子向她卷过来,如果仔细看得话,海带上有一层密密的尖刺,把人卷住后,它会把刺扎进人的身体里,注射进去一种透明物质,让人融化,再把人吸收。蓝森林就是一片杀人的海。 “这些愚蠢的植物会把我杀死?”米娜不信,她的弯刀化成圆月在海面上飞驰,所过之处,这些巨大的蓝色海带纷纷被斩断,落入海里。 “吱吱”,从海带的断口处爬出一群猴子,这些猴子和陆地上的猴子差不多,只是他们的身体时透明的。这是一群海猴子,是蓝海带之灵化成的猴子,他们是一群有毒的猴子,只要被它们咬伤一口,顷刻间就会化成一汪水。 米娜愤怒,她觉得李清用这些无聊的东西来骚扰她,就是对她的侮辱。作为高贵的种族,最让人不能接受的就是侮辱,在红月世界,那是杀人还恶毒的惩罚。 那轮红月便在米娜愤怒中升起,月光似血,可是杀人,月色所过之处,那些海猴子发出凄厉的惨叫,开始融化,又变成一滩水,流进那些断裂的蓝海带里。 第一百四十一章 青龙 “你,必须死。”米娜愤怒地说道。 “我记得这句话你说很多遍了,而我现在还一直活着。”李清边退边说,向蓝森林深处退去。 米娜以极快的速度追去,这次她燃烧了自己的精血,一定要杀死李清。 又有无数蓝海带挡来,却被她的圆月弯刀瞬间绞碎。 可蓝海带后面出现一个如山般的大物将她撞飞一里开外,那是一条比十个鲸鱼还大的鱼,大不是关键,关键它是一条有灵性的鱼。 它的身体坚硬到连红月之光也无法伤害。 “呼----”,它的嘴张开,那喷出来的水化成一把把利剑,飞向一里外的米娜,对于它的体积,那水剑是铺天盖地的存在。那些水,不是普通的水,而是水之精华,胜过修行者的利剑。 此刻,米娜看见李清正悠闲地站在大鱼的头上。 “这个世界已经被我们征服,无论你是什么东西都要臣服,否则,等待你的只有死亡。”米娜说道,从她身后的红月里喷出一股月潮,居然将整个水剑群泯灭。 “放屁!”这条大鱼竟然能开口说话,而且说的还是脏话。 “哪来的鬼东西,快从这个世界滚出去!”大鱼说道,又一口水剑被它喷出来。 米娜的愤怒终于达到巅峰,她身后的红月开始燃烧,庞大的力量再海上掀起巨浪,附近的蓝海带全部化为虚无。 隐隐间,月色如血撒在海面上。 空中,米娜的金色长发开始飞舞,她蓝色的眼睛看上去空洞而无情,一种怪异的声音从她的嘴中传出,是一种神秘的吟唱,无人听懂。 随着吟唱声,一道月色从红月飞出,那月色射进大鱼的身体。 “轰”,那如山一样大小的大鱼竟然化成血雾,让红色的月光变得更加鲜红。 “你,也要死!”米娜指着被血雾染红的李清说道,吟唱声继续。 这一刻,李清觉得自己身体陷入到一种奇异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每动一下都要费很大的力气,而且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吸收月色,随着月色的吸收,身体在膨胀,也许自己会和那条大鱼一样爆炸。 他转头看向森林深处,他来到这里后一直在期待,期待着他的到来,可到现在他还没来。 “嗷嗷嗷--------”,这是李清听到最震撼的声音,响彻天地,那吟唱声活生生被着啸声淹没。 一条巨龙慢慢从蓝森林中抬起头,光一个龙头都比整个蓝森林要高。他的眼神冷漠,只看了红月一样,红月便暗淡许多。 “是你杀死了青鱼?”巨龙张开嘴缓缓说道,这声音让海平面开始颤抖,蓝海带开始摇摆。 “你这异世界的脏东西,居然敢杀死我的部下。”他的身体还在升高,龙头已在云端,从那里探下头颅。 “一条龙而已,在红月世界里我见的多了,正好我还缺一条坐骑。”米娜居然没怕,顶着无比威严的巨龙的目光,回怼说道。 巨龙是一条蓝色的龙,他的每一片鳞片都比房子还大,这片蓝森林就是他栖息的家。此刻他巨大的龙眼简直在冒火,鼻子一直在喘着粗气,这些气流在海面上吹起滔天巨龙。 “爬虫,居然想让我当坐骑!”他悲愤地说道,天地间风云骤起,电闪雷鸣。他的身体在云雾间飞腾,堪比巨大的山脉。 一条高贵的龙,居然有人想把他当坐骑,在这个世界,他一直是高高的存在,是四大神兽之首,更是东莱国的守护神兽,就连东莱国的皇帝都对他敬如神明,更不要说那些臣民,而今,一个外来的邪物居然有这种非分风想法,让他游离愤怒之外。 “咔!”他张开嘴,一道闪电从他嘴里喷出,击向燃烧着的红月,那红月居然在闪电中颤抖一些,上面的火焰也暗淡一分。 此时的米娜嘴角出现血迹,脸色也变得苍白,可她的眼光依然倔强,吟唱的声音更大。她知道如果今天她打不过这条身体和法力都强横的龙,就只能死在这里。 那个卑鄙无耻的人类,内心是如此的恶毒,居然有意把自己引到龙的家园,还好,这条龙不是金龙,而是一条蓝色的龙。如果是金龙她就真的死翘翘了。 突然,她的弯刀割破自己的手腕,一股鲜血从她的手腕喷出来,落在红月上,刚暗淡的红月又剧烈地燃烧起来。 “无上的月神,请赐予我力量。”在吟唱中,米娜呼喊道。 一股杀戮之气从红月中蓬勃而出,冲进米娜的身体,她本来飞扬的金色头发变成红色,蓝色的眼睛也变成浓郁的红色,如杀神一样矗立在空中。 “锵锵”,她手中的圆月弯刀,自动旋转,化成一轮血月,飞到天空,和那轮燃烧着的红月遥相呼应。 “呼”,血月如陨石般向巨龙飞去,穿过风雨,穿过雷电,穿过滔天巨浪,击中巨龙身体。 巨龙竟然被血月击飞,有无数鳞片脱落,一大片龙血撒在海面上。 这杀戮之力威胁太大,远远超过巨龙所有认知的力量,那血月虽然大,可对他巨大的躯体来说就是一个小小的血球,没想到可以把他击飞。 好在那片伤并不大,是他能承受的范围。 一个白胡子老者出现在巨龙的龙头之上,那是他的灵体,叫青甲老人。 老人身上泛起青色的光芒,那光芒的浓度比玄晴多的多,青光融进巨龙,然后以巨龙为中心,青光如潮水一样向周围蔓延,这是巨龙的本命法术,青潮。青潮是海洋之灵化成的潮水,它代表着整个海洋的力量,永不停息,不可战胜。 “那就让我们看看谁的威力更大?”米娜毅然带着燃烧着红月飞起,向青潮碰撞过来,毫不犹豫,毫不畏惧。 白胡子老者突然打了个哆嗦,他感觉到红月里的视死如归的杀戮之气,那是一种极为霸道不顾一切的气势。自己的青潮很强,可是否强的过这杀戮之力,他没有底气。这种不自信让青潮变得有些缓慢,气势不足。 就在这时,一股力量注入到青潮中,那力量不霸道,柔和稳定,让人觉得舒服,像父母兄弟姐妹的关爱,也像情人间的爱抚。 这种力量青甲老人没见过,可能感觉出这是这个世界的力量,而且是和海洋之灵配合最默契的力量。 此刻,青潮和红月终于碰到一起。 第一百四十二章 人间大阵 青甲老人把李清领到他的住处,那是一座巨大的蓝色宫殿,飘荡在海面上,整个宫殿是用蓝海带织成,那些蓝海带的根深深扎在海底。 老人给李清到了一杯液体,无色透明,有些粘稠,喝到嘴里苦涩,像上一世芦荟的味道,却让李清原本浮躁的心安静下来,而且目明耳聪。 “没想到只是一个罗刹,就这么难打,如果不是你的人间之力,我差点落败。”老人叹息地说道。 老人是五境巅峰,一个强大的巨龙,加上他强悍的肉身,足以抗衡六境。 即使这样,仍被米娜逃走,只不过她受了很重的伤。 “不好意思,让您受连累了。”李清歉意地说道。 被老人摆手制止,“我和老头子的关系,没必要说这些话。”老人说道:“况且,我也想知道红月世界的战力。” 在蓝海带编制的宫殿里,很凉爽,吹进来的风很湿润很舒服。 “现在的陆上世界如人间地狱。”李清说道,他把在唐国所闻所见一一讲了,特别是人类被圈养的事,引起老人叹息不已。 李清来这里当然不只是向把祸水引到这里,他还有更重要的目的。 “我来这里是因为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向您请教。”李清对老人说道:“老头子在世的时候,我们曾聊过一个想法,如果有一天红月降临,这个世界被奴役。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天地大阵去阵杀他们,这个天地大阵将以四座大阵为基础:醉人之国的红尘大阵、唐国的困神大阵、西岐的蓝阵、东莱国的青龙大阵。” 老人沉吟一会儿,说道:“听说红尘城已经被摧毁,那红尘四象大阵在不在还不知道?长安的困神大阵在李红月手里,想建立天地大阵很难。” “红尘城虽然是四象大阵,但其它三阵都在地面上,可能被摧毁,但玄武大阵是在百丈地下,很难被摧毁,即使有些损坏,我们也可以修好,玄武神兽目前就在长平谷。长安的困神大阵虽然掌握在李红月手里,但父皇也告诉了我阵法核心机密,何况,对于朱雀神兽,我有信心把他争取过来。”李清说道。 “如果建立天地大阵就需要这个世界本源的支持,你能找到吗?”老人问道。 “我有一种直觉他会直接来找我。我们世界被红月世界入侵,作为本源不能不反感和抗击。我在大劫时没死,醒来的时候躺在一棵巨大的尼罗树下,那时我就想一定有什么东西在冥冥之中保护我。如果我们的天地大阵建到一定程度,需要本源出来的时候他自然会出来。” “这天地大阵不仅能阵杀红月世界降临这个世界的人,还要封锁坠地的红月之门,把红月世界通往这个世界的通道封掉。”李清说道。 “前辈,天地大阵不仅需要四座大阵,更需要以您为首的四大神兽。您不仅是东莱国的守护神,也是这个世界的守护神。现在这个世界到了最危急的时刻,希望您念在老头子和这个世界众生的份上出手。”李清站起身鞠躬说道。 青甲老人凝视前方,那是一片蔚蓝的大海,无边无际。有海鸥在海面上飞翔,从蓝海带旁掠过,不时传来它们的叫声。 老人转身,看着李清说道:“它们很强,即使我们建立起大阵就能杀死他们?红月世界是比这个世界更高级的世界,我们有把握阻杀他们吗?和这个罗刹的战斗,让我感觉到他们比我想象的还强。” “正因为他们强,我们才更要奋斗,更要拼搏。您感觉到了吗?您原本停止几十年年的修为又开始增长,因为这个世界的本源感知到危险,释放出更多的本源力量化为天地之力,所以我们的修为增长才快,您很快会突破五境,达到六境,甚至七境,八境。那时我们就有实力和红月世界抗衡。”李清走向老人说道,目光坚定。 “老头子曾说过:天不足道,事在人为。您和老头子是好朋友,我想您更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李清说道。 老人在海风中皱起眉头,白色的胡须在风中飘荡,突然,他的眉头散开,似乎想通事情。 “你加入到青潮里的人间之力是什么力量?”他问道。 “那是割鹿的创造的修炼法门,是生命的力量,是人间气恨情仇的力量,是一种永不放弃永不言败的力量。。我可以把人间之力的修炼法门告诉您,也可以告诉整个东莱国的修炼者。”李清说道:“这种力量可以杀死修罗。” “我并非是贪生怕死,也不需要你用珍贵的修炼法门交换。我所顾虑的是,一旦我们反击失败,这个世界的人类会灭种。”老人叹息一声说道:“人老了,不像年轻人那么有勇气,考虑问题会患得患失。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我既然是这个世界的守护者之一,我反击红月世界的决心一直都在,绝不会动摇。只是在具体的办法上,我会思考更多,顾虑更多。” “您也说错了,我并没有怀疑您的决心和意志,也没有用法门换取您支持的意思。这修炼人间之力的法门,我不仅会告诉东莱国的修炼着,这个世界所有的人类修炼者,只要想学,我都会告诉。”李清说道,他喝了一口老人倒给他的液体,居然在苦涩中喝出甘甜的味道。 “老头子在死之前告诉过我,这个世界上他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是您,一个是割鹿。”李清轻轻地说道。 青甲老人眼角有些湿润,似乎在回忆他和老头子的往事。 “老头子这家伙一贯都是推脱责任的人,记得那年他调戏西岐小寡妇,非得赖在我头上,让小寡妇整整追骂七天。还有偷人家鸡那次,非说是我偷的,他从来不偷人东西。现在可好,为了逃避红月世界这些家伙,去装死,把责任压倒自己徒弟和我身上。”老人狠狠骂道,似乎新仇旧恨一起算。 可骂着骂着,他有些哽咽,说道:“其实这家伙也有不错的时候,有一次我被人暗算,是这家伙舍命救我。还有一次为了让我修为提高,冒险从天尽头给我找来无根草。” 那天,青甲老人一直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大都是和老头子在一起干的事儿,有些让李清大开眼界。可听着听着,他留下泪来。 第一百四十三章 一朵鲜艳的小花 沈冲在天黑的时候才敢从石缝中探出头,看看左右无人,又仔细听一会儿,没有动静,他才跃出石缝,沿着墙影黑暗处小心翼翼地行走,不时停下来,听一听动静,再继续行走,像一只警觉的猫。 这里已经没人,除了大劫死去的人,剩下的人全部被修罗劫走,而他幸运地躲到一座假山的石缝里没被发现才幸存下来。 即使现在是夜里,依然有修罗出没,他前几天就听见有人在夜里惨叫,透过石缝他看见那人被修路吸成干尸,从此,他出来觅食时更小心翼翼。 那是镇子西边的高二蛋,自从高二蛋成为干尸后,他就成这里唯一幸存的人。 镇子的东面有一片稻田,稻子已经被两个月前的大劫摧毁干净,不过地里长出一些野菜,还有一些在大劫中活下来的田鼠。作为本地穷苦孩子,虽然他才九岁,已经有了捕捉田鼠的本事。以前是作为娱乐,现在却成了生存的技能。几根竹条,一根细绳,便做成捕鼠夹子。天黑后把夹子放在田鼠洞旁,第二天天黑来取。有时能捕到,有时捕不到,有时还能捕到好几只。 今天不错,居然捕到三只,有一只死了,两只活着。那只死的,他不敢吃,怕传病。对于两只活的,他先把头扭断,省得它们吱吱乱叫。稻田不远处,有一条小溪,是活水,他掏出怀里的刀子,在小溪边把田鼠剥皮,冲掉血水,洗干净,一口口地生吃,血腥味很重,可对于一直饥饿的他来说,就是美味。虽然他会生火,可他不敢生,怕被修罗发现。 那把小刀,是在他夜里在一户人家找到的,成了他的宝贝。那次他去人家时,首先摸到的不是小刀,而是一具干尸,当时被吓个半死。 两只田鼠,勉强裹腹,他又捧起几捧水喝了,然后赶紧从河边离开,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躲起来。 他的父亲是在大劫中死去的,而母亲却是被修罗捕捉走的,走之前把他塞进那个石缝里。 石缝只够塞一个孩子的身子,而且是勉强塞下。好在它的下面有一个坑,一个孩子卷曲着,正可以蹲下。现在那里就成了沈冲的家。 把捕鼠夹子重新下上,又在地里找了一些能吃的野菜吞下,他按原路回到自己那个小窝,卷曲着蹲在那里。开始的日子里,他还经常会哭,会无声的喊父亲母亲,后来他便不哭了,因为哭不能当饭吃,也因为他的泪流干。 即使他才九岁,他已经知道以后的日子没有人能帮他,一起要靠自己,饭来张口的日子不复存在。 他的两次经历让他快速成熟,一次是大劫,一次是修罗捉人。面对亲人的死去,面对无数人被吸成干尸,他很庆幸自己还活着,如果不想让镇子里的人死绝,他就得无所不用其极地活着。人活着,才能有将来,才能为死去的亲人报仇。这一切的基础,那就是活着。 有月光顺着石缝撒下来,是白月光,皎洁。除了月光,还有一朵鲜艳的花在石头缝出摇曳。那是一棵在大劫中幸存下来的草,在十月的天居然开出了野花,也许是因为红月坠地的碰撞让现在的温度比往年高。它本来开在田野间,被沈冲移到这里。花朵不大,也没有香味,却陪伴沈冲渡过孤独的夜。 今夜似乎注定不会平凡,石缝里的沈冲居然听到喊杀声,他把自己的身子缩的更小,身上还有轻微的颤抖。等一会儿,那喊杀声并不有向这边转移,他才敢慢慢伸直身子,从石缝中探出头,小心观看。 借着月光,他看见战斗的双方都不是人,一边是修罗,一边是青头鬼和夜叉。他之所以认识青头鬼,因为这些鬼和他娘亲故事描述的青头鬼一模一样。 战斗很激烈,青头鬼和夜叉的人数明显比修罗多,但修罗战斗更强。连沈冲都可以看出,一个修罗几乎可以对付七、八个青头鬼和夜叉。那些青头鬼和夜叉被修罗斩杀后会变成鬼气消失,而修罗却打不死,即使头被砍掉也能长上。 作为对修罗充满无穷仇恨的沈冲当然会站在青头鬼和夜叉这边,尤其是他发现有几个青头鬼就是他们镇子才死去不久的那几个人,心中更加偏向。 “杀死他们,杀死他们。”他握紧拳头,小声喊道,此刻他很想跳出去加入到战斗队伍,可怯弱又让他停下来。 在堂堂的人间大地,却是非人在战斗。 在沈冲的眼里,那些青头鬼夜叉在战斗中总是跟不上,总是慢半拍,作为一个只有九岁的孩子,他的声音在不知不觉中越喊越大:“杀死他们,杀死他们!”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一个头上长犄角双眼通红的修罗正在不远处静静地看着他。 “啊!”他大叫一声,把头缩回石缝,可一切都晚了,那个修罗居然站到石缝前,看着蜷缩在里面的他。 惊恐让他瞳孔开始放大,“别杀我!”他在石缝里边哭边喊。 他好后悔自己太蠢,看忘形了。 此刻,他竟看见那朵小花,在花朵的后面还出现一张人脸。那是人类,因为头上没有长犄角,也不是青头,而且还对他说了一句话:“别怕,有我在。” 那人显然是在修罗的后面,他在对沈冲说话的时候,他的刀已经从背后插进修罗的肚子,刀口没有愈合,反而扩大,那修罗居然倒在地上痛苦翻滚,然后死了。 那是一张长满胡子的脸,胡子有些邋遢,脸上也有很多灰尘,不过这人的眼睛很亮,笑起来眼睛便会变成月牙。 那人伸出手,把沈冲从石缝里拉出来,他的手有很多的老茧,但很温暖。沈冲被拉出来时还在流泪,不过不是害怕的泪,而是激动的泪,终于有人来救他,终于他得救了。此刻的他看到这个大胡子感觉是那么的温暖,让人亲近。 他擦一把泪水,看向那片战场,已经有人类加入到战场中来,那些人很多都带着一种像渔网一样的东西,会出其不意地撒到修罗头上,罩住他们,也不知道这些网是用什么材料做的?那些修罗用手撕、牙咬、刀砍斧劈都不会坏。 他从石缝中被拉出来的时候,战斗已经向青头鬼和人类这边倾斜,渐渐的有更多的修罗被活捉,既然杀不死他们,那就活捉他们。 沈冲看向大胡子,目光无比的崇拜,因为他看到他杀死修罗,他居然能杀死修罗? “我带你回家!”大胡子牵着他的手说道。 第一百四十四章 悬崖壁上的家园 那一夜很美,是沈冲记忆中最美好的一夜。 月光早已不是红月,而是白色的月光,撒在地上要比红月明亮的多。 他们行走在十月的夜里,虽然还很小心翼翼,但每一个人的步伐都很欢快。那些人类战士的步伐欢快的原因是他们打了个胜仗,沈冲欢快的原因是他找到家,而青头鬼和夜叉虽然在行走,根本就没有声音。 有凉风吹过,沈冲觉得一点儿不冷,反而很凉爽,而在石缝里的时候,他曾经被这风无数次冻醒。 这是他的家乡,已经改变模样,以前是宽阔的平原,现在出现高山峡谷,成了一样的风景。没有大树,所有的大树都被毁灭,这两个月里,只有一些小树苗从地下钻出,要像成材,还要几年。 乌鸦很多,野狗也多,大劫成了它们的盛宴,也繁荣了它们的家族。 深夜,乌鸦已经睡眠,而野狗却在觅食,旷野的远处不时传来它们的嚎叫声。 可即使这样,沈冲依然觉得今夜很美,那些在明月衬托下的岩石,过去他觉得就是魔鬼,今天他却觉得像一幅画。 一个蒸馍被大胡子递给他,咬一口真香,大胡子怕他噎着,又把水囊递给他。 多少天了?他都是靠生吃田鼠度日,没吃过熟食。 队伍过了几条河,又过一座山,然后进入一个裂隙中,那裂隙很宽,在月光下居然看不到对岸。 他们一直沿着崖壁行走,有时攀爬岩石,有时会被绳索吊下去,有时会穿过悠长的深洞,知道天快亮的时候,他们来到地下几千尺的崖壁上。 这里是一片光滑的崖壁,几乎看不到任何生灵,直到大胡子的手在崖壁上快速地摆动,一个洞口慢慢显露出来,原来这里有阵法掩饰。 里面的世界不大,但觉得不算小,居然生存着两万人。这里的石头被凿出至少十层,有连廊,还有很多的房间。有泉水在石槽里流淌,被送到各层的房间。 离这里不远有个岩浆池,从那里可以得到能量烧火做饭。由于两边的崖壁距离很宽,这里白天光线充足。更令人高兴的是在往下去五百尺,就到崖地,那里居然有土壤,而且有水,因为岩浆的原因,这里温暖,可以种四季庄稼,第一季已经被种下,很快就会收获。 人类永远是最勤奋的种族,才两个月,已经把这里建造的如花园一样美丽。外面是十月的天,秋寒阵阵,这里却是温暖如春,百花竟开。这里每一个人都有大劫带来的伤痛,他们就是用勤奋的劳作去忘记那些失去亲人的痛苦,忘记曾经出现让人永远无法忘记的末日景象。 沈冲被大胡子带到一个最底层一间小石屋里,石屋不大,里面只有一个可怜的老妇人,她的丈夫和孩子在大劫中殉难。 “一个幸存下来的孩子,给你了!”大胡子对老妇人随意说道,转身离去。 在沈冲还在忐忑不安的时候,被老妇人一把拉过去,搂在怀里,哭诉道:“可怜的孩子。” 这不仅是对沈冲的怜悯,也勾起老妇人对家人的思念。 似乎哭了很长时间,老妇人才缓过神来,擦一把泪,在沈冲身上用力闻闻,皱着眉说道:“都长时间没洗澡了,身上全是味儿。” 烧了一木盆热水,老妇人一点儿也不顾及沈冲的腼腆,三下两下把沈冲的衣服扒光。“以后我就是你娘亲了,有什么害羞的?”老妇人边说便把拔下来的衣服放在门外,那些衣服上都生虱子了,要好好烫烫。 木盆里沈冲屈尺屈尺地哭了,不知道是害羞,还是其它原因? 一盆热水根本不可能把沈冲洗干净,洗完后那就是一盆黑乎乎的水,像从碳池子里舀出来的一样。直到洗完第三盆水才勉强干净,老妇人从橱子里拿出一套男式衣裳,沈冲穿着有些大,不过凑活着穿。不知道怎么的,看到沈冲穿上这身衣服,老妇人不知不觉中又流下泪来。 舒服,沈冲身心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终于他又有了家,终于他不需要为自己的性命担心受怕。看见身前这个头发半白哭泣的老妇人,他突然跪下,抱住老妇人的大腿喊道:“娘亲!” 两个苦命的人,相依为命。 “娘亲,我会很快长大,会给你报仇,把那些修罗从这个世界赶走!”沈冲咬着牙对老妇人说道。 此刻,在顶层的一间宽敞的石屋里正开一场重要的军事会议,会议来了很多人,大胡子也在其中。 大胡子的本名叫石岳,正回答首领杨翻山的问题:“我们这里练出人间之力的包括您只有六个人。” 人间之力的修炼法门是从长平谷传出来的,并不容易修炼,他们上千个修行者才只有六个人练出来。 当崖壁上的人们庆幸自己活下来并有一个安逸的家的时候,这群崖壁上家园真正的核心力量却一直处在担忧状态,随着他们外出战斗的次数越来越多,这个家园被暴露的几率也就越来越大。就在他们撤回来的路上,有修罗悄悄跟随,如果不是石岳多长心眼,暗中留下哨兵反跟踪,也许这是他们已经暴露。这可是几万人的据点,如果暴露,后果不堪想象。 “据说红月世界还在增兵,不仅修罗,还有个别的罗刹出现在战场上,鬼兵们也在进行战略收缩。”开会的一个人叹着气说道。 “人间之力太难练,我们在短期内不可能对他们造成大规模杀伤。”石岳说道,大家表示赞同。 “最近要少出去,不必要的出去就不要出去。”杨翻山说道:“六皇子李清已经回到唐国,有人看见他和一个罗刹战斗,这就是一个变数,我们在等等,或许还有机会。” 他转过头看向一个人说道:“用这些俘虏的修炼血炼血食丹的是怎么样了?”,这是从其它部落和家园传过来的消息。 那人从怀里掏出一枚红色的丹药,说道:“炼出来了,确实不错,和传说中的一样。” 众人大喜,因为这样会节省不少粮食。 “头儿,李金秀的小队还没回来,要不要我们派人去找找。”石岳请示道。 “不要去了,这么长时间还没回来,说明凶多吉少,我们再派人出去会增加被发现的风险。”杨翻山说道,他不是不想去找,而是现在这种情况,他不能让人去找。 第一百四十五章 鬼窟 鬼窟也是在崖壁上,离人类家园只有十里,这样他们互为犄角,一旦遇袭,可以相互支援。 这里的鬼窟要比人类家园大的多,居然有十万恶鬼和夜叉,很多人都是在大劫中死去的,有怨气,才成了恶鬼。也有一些鬼和夜叉据说来自于长平谷。 这里很热闹,架起很多熔炉,还建设很多的机器,他们把很多尸体完整的器官拼凑到一起,然后再占据这些尸体,由虚鬼变成实鬼。这样他们就需要很多的武器,那些熔炉就是为他们制造武器的炉子。 当然拼凑起来的这些尸体奇形怪状,不光是人的尸体,还有很多动物的尸体,马、牛、虎、豹、熊、狼都有。有的十分高大强壮,比三个人还高,有的矮小,却灵活迅速。 火光冲天,鬼影忙碌。 他们不仅打造兵器,连杀伤力极大的武器也打造出来,如那些强弩、硬弓,投石器,更可怕的是制造出很多的傀儡,这些傀儡有几丈高,身上包着坚硬的金属,走起路来地动山摇,威力巨大。 领头的鬼将是月仆,强横霸气,有四境的实力。 此刻,他正在来回走动,行走如幽灵。 人类已经找到可以杀死修罗的方法,那就是人间之力,而他们是鬼,不能修炼人间之力,只能修炼鬼气,这让他们杀不死那些修罗,战斗时总是处于下风。 他深深地吸口气,浓郁的鬼气便被他吸到体内。经过战争和大劫后,这个世界的鬼气浓郁到是原来的几倍,所以,鬼修的修为增长很快,他的主人红衣法女已经突破五境。 既然无法杀死这些修罗,是否可以采用人类现在的方法,制作大网,把这些修罗关起来,不让他们吸食人血,更没法用红月之光净化,慢慢饿死他们。法子是好法子,只是太慢,不如直接杀死的快。 他已经命鬼修们在制造比人类还要大十倍的网,用天蚕丝当材料,一旦成功,他们有绝对的把握战胜修罗。 长平谷的鬼门在红月坠地的时候便打开了,他的主人红衣法鬼据说已经回到冥界,在那里冥王会赐给她一副真正的身体,让她成为真正的冥族,那是冥界的皇族,高于一切的存在。 月仆很庆幸自己成为红衣法鬼的仆人,水涨船高,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成为高贵的冥族一员。 当然,这一切的基础要绝对忠诚于红衣法鬼,要为冥界做出巨大的贡献。特别是红衣法鬼不在的这一段日子,他必须独挡一边,在众鬼将里成为最优秀者,最好是能多打几次胜仗,为红衣法鬼多占地盘。 可现在的情况并不乐观,修罗的人数还在增加,已经发现有更高级的种族罗刹出现。最近几次激烈的战斗,除了最后这里,有人类帮忙,其它几次均已失败告终,整体上,鬼族处于防守之势。如果这种情况不改变,一旦红衣法鬼变成高高在上的冥族回来,自己怎么交代?怎么让红衣法鬼以后重视自己? 他压力很大,非常大! 目前的人类和鬼族相比是渺小的,面对更强大的红月世界,他们必须团结,何况人类已经找到杀死修罗的力量。 人类是贪生怕死的,把自己藏在崖壁下的洞里,还要用阵法掩饰,不像鬼族,堂堂正正地发展壮大。 月仆站在悬崖边上,看到巨大的吊车,还看到从制造车间里被推出来的一个个巨大的傀儡,那些换成真身的鬼族士兵排着整齐的队伍在不停地操练,在空中的轨道上不断来往的飞车。其实冥界的机械发达程度远远高于这个世界。 有高达几十丈的傀儡呼啸着过去,这是专门对付旱魃的傀儡。 月仆一直在准备,在增强自己的力量,目的就是在红衣法鬼回来之前给她惊喜,让她对自己刮目相看。 “冥界是不次于红月的世界,既然这个世界已经开放,与其被红月世界占领,不如归于冥界。”月仆对自己说道。 他向身前的巨大桌子看去,那里放着地图。这个世界山川面貌已经变化,所以地图也是新的地图,和原先的迥异。 圣月堡,建立在新突起的山上,是修罗在这个地方的据点,在那里据说有不下三千个修罗。 敌人太多,不好攻击啊,他们现在的实力只能攻击周围的那些子堡,人数在几十个到上百个左右。 鬼将夜曼走来,说道:“首领,有一队修罗在我们基地周围徘徊,像是在侦查,打是不打?” 月仆问道:“数量有多少?” 夜曼答道:“一百个左右。” 月仆继续问道:“具体在哪个位置?” 夜曼上前,指着黑岩坡说道:“在这里”。因为这里的地形已经变化,无法用原来的名字命名,现在这些名字都是鬼将们给胡起的名字,名字有冥界的味道。 黑岩坡离这里只有六里的路程,已经算是非常靠近。鬼族现在是守势,但不等于可以让敌人欺负到家门,何况这些修罗如果不赶走,他们的基地就会很快暴露。 月仆认真地看着地图,黑岩坡右面是石林,左面是靠近崖壁,他们只要堵住三面,就可以把敌人围剿在那里。月仆决定吃掉他们。 随即,他又叫来两名鬼将。 “夜曼,你带三百名鬼兵绕到南边,堵住他们回去的路。你们两个分别带四百名鬼兵从右边和北边包抄。”月仆说道,按一个普通修罗可以对抗七、八个青头鬼和夜叉来算,他派八百个青头鬼足够,为了保险,派出一千一百名鬼兵。 想了想,他又说道:“带十个傀儡过去,派人去人类那里,让人类派一个拥有人间之力的高手协助我们。” 杨翻山派出的人就是大胡子石岳。 这是沈冲来到人类家园的第二天夜里,月高星稀,黑岩坡是一个山坡,山坡上的石头全是黑色的,那是因为红月坠地撞击染成的颜色。 黑岩坡方圆十里地,靠近崖壁,足够大,才让这些搜索的修罗们浪费半个时辰还没搜索完,这也给鬼族的围杀创造出条件。 黑夜里,夜曼已经带着三百名鬼兵悄悄地来到黑岩坡的南端,切断了这些修罗回去的路。 第一百四十六章 黑岩坡的战斗 皎洁的月光下,黑岩坡黑色的石头缝中出现一个个犄角,那是正在搜索的修罗头上的角。这些犄角不时地闪烁着红光,让黑岩坡单调的颜色变得多彩。 领头的修罗迪赛身材魁梧,他的角居然有半尺长。 那些人类和鬼族的藏身之地应该就在附近,因为每次追杀,他们都会在这附近神秘消失。 可这里除了石头就是悬崖,根本没有藏人的地方? 当然能藏人的地方都是最隐蔽的地方,所以他们才耐下性子仔细地搜索。 突然,南边有犬吠的声音。夜里,野狗很多,经常会有犬吠的声音。 迪赛停下脚步,仔细听了一会儿,说道:“不好,有敌来袭,快撤!” 平时野狗的叫声一般都是单叫,偶尔有其它的野狗相应,也不会很多,这次却是有很多的野狗一起吠叫,且声音凄厉。 回去的路在南边,那里出现犬吠声,从犬吠的激烈程度来看,人数不少,迪赛决定向北逃,从北边迂回到南边。 可这支修罗队伍才开始行动,迪赛又下令停止。敌人不会单纯只把南边的堵上,他们阻截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让自己去北边,那就陷入敌人的包围越来越紧。显然,这时候最佳的撤离路线不是向北,而是向南。 他果断地停止了北撤的行动,命令部队向南突击。 这支修罗队伍终于和夜曼带领的鬼兵碰撞在一起,这次碰撞让迪赛一直悬着的心落下来,敌人数量没有他想象的多,看样子只有三百名,对于一百个修罗来说,可以轻松战胜他们。 “尽快杀死他们!”迪赛说道。 两只队伍都是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对方,接着就是抵死的厮杀,第一个照面,鬼兵就有八十余个被杀死,而修罗只有三个被杀死。 青头鬼和夜叉里有人类修士,迪赛明白,因为这个世界唯一能杀死他们的只有人间之力,而人间之力只有人类才能修炼。 好在这种拥有人间之力的修士不多。 迪赛看到一张张大网从鬼兵中撒出,这些可恶的鬼族知道他们杀不死,居然也跟人类学会了用网来捕捉他们。 三百名鬼兵也想战胜强大的修罗,简直可笑!就是加上人类又能怎样?战场上虽然有个别修罗被鬼族罩住,但更多的修罗在奋勇地杀敌,他们不仅救下被罩住的修罗,还杀的敌人节节败退。 不会用很长的时间就会杀穿敌人阵营冲出去,看着一个个倒下去变成鬼气的敌人,迪赛轻蔑地笑了。 可他的笑似乎有些早,因为就在他们即将冲破敌人战阵的时候,又有两支鬼兵队伍杀出。这两支原本等在北面伏击,没想到这些修罗会这么聪明,不向北突围,转而向南,这让他们又费了些时间赶来,幸亏敌人还没杀穿阻拦队伍,否则真的酿成大错。 看着密密麻麻的青头鬼和夜叉,迪赛更确信自己的判断,可眼下让他实在没法庆贺自己的判断,敌人太多了,自己这支还不到一百修罗的队伍怎么冲出去。 他现在有些后悔,后悔一开始没有用上全力。如果一开始他自己带队往上冲,这时应该已经冲出包围圈。 终于,他停止自己的骄傲,开始出手,战场上出现一个个影子,所过之处,那些青头鬼和夜叉纷纷倒下,化为鬼气。 一个巨大的拳头砸向他,那是钢铁组成的拳头,一个拳头居然比他还大。他的刀劈在拳头上,把拳头劈成一个深深的裂口,可他整个人被击退到十丈之外。 一个巨大的钢铁组成的人站在他的面前。 “什么?傀儡,鬼族居然有傀儡。”他失声叫道。 “轰隆隆”,又有傀儡过来,不是一个,而是十个。 巨网在不停地撒向修罗,那位人类修士也在神出鬼没地收割修罗的生命,而他自己也被十个傀儡缠住。 迪赛用尽全身之力,终于斩断一个傀儡的头颅,可他的修炼之力也几乎用尽,急促地喘息几口,他打算逃出去,撇下这些修罗。在红月世界里,最珍贵的是自己的生命,别说一百个修罗,就是一千个修罗也没有自己生命珍贵。 这些巨大且威力无比的傀儡,有一个缺点,就是不够灵活,太笨重。迪赛既然做出逃的打算,他的速度让那些傀儡根本跟不上,他轻易地从傀儡的包围中逃脱出来,在战场上灵活穿插,躲避攻击。期间撒下几次大网,都被他迅速躲过。 可其他的修炼没有他这样的修为,没有达到逃出大网的速度,除了被人类斩杀的七八个外,更多的修罗被大网罩住,在不停地挣扎,无奈大网足够结实,他们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逃脱。 迪赛在大网间穿梭,没有一点儿救人的意思,他的速度极快,却被一道刀光拦住。那不是青头鬼和夜叉的刀,因为刀光中他能感觉出一个可怕的力量。 刀光抹向他的脖子,让他有一种窒息感,他竟然硬生生地由前进变成后退,简直不符合这个世界的规律,不过堪堪都过那一刀。在他后退的同时,他手中的刀却红光一闪,聊向对方腹部,这刀诡异之处,让人看不到它的轨迹。 大胡子石岳已经闪的足够快了,可还是被刀光割开一个长长的口子。 迪赛身形足够快,在那些青头鬼和夜叉看来,就是一连串的影子。他的身体在后退的时候,又斩杀五名青头鬼和三个夜叉。接着,后退中的他突然消失,直接出现在石岳的右侧,红光又起。 可这一刀却被一直等待的夜曼缠住,他竟然不顾自己身体,抱住整个刀身,“快杀了他!”夜曼对石岳喊道。 对于他们这些高手,一刹间已经是很长的时间,迪赛感到钻心的疼痛,石岳那把带着人间之力的长刀刺进他的胸口。 “啊”迪赛大喊一声,修罗之力从刀中脱出,把夜曼斩成数段,夜曼变成鬼气渐渐消散。 迪赛看见胸口的洞,竟然可以穿过一个拳头。 “你居然能杀死我。”他半跪于地上,拄着弯刀说道:“可你还不知道你也会死掉,我们的大军已经出发,很快就会灭掉你们的巢穴。” 果然,在黑岩坡南面,石岳看见连绵不断的红光,那里面还有一轮大月,月色如血。 第一百四十七章 红月下的绞杀(1) 那轮红月发出的光可以笼罩三千修罗。 红月是他们力量的源泉,可以给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 在红月下,他们几乎是不可战胜。 从看到月色的那一刻起,青头鬼和夜叉就开始回撤,甚至顾不上大网里的修罗。 石岳叹息一声,不再看已经死去的迪赛,他站直身子,迎着修罗大军,拖刀前行。现在已经没有逃跑的时间,无论跑还是不跑,都会被红月淹没。 作为人类的修者,从红月坠地的那天起他就做好死亡的准备,这些天他看够了人间的悲欢离合,他的亲人也大都死于大劫,只要他外出,像沈冲这样的孩子每次都能遇见。有时候更惨,他见过如山般的死人堆,尸臭味冲天,成群野狗、乌鸦、秃鹫围着,特别是那些无辜单纯的孩子,就偎依在母亲的身边死去。有个母亲在临时的时候紧紧地把孩子搂在自己怀里,可她依旧没有保护住自己的孩子,那孩子也死去。 和那些已经死去的人相比,他算是够本了,自大劫以来,死在他手里的修罗有二十七个,所以他死,也会瞑目。 就像现在,当那些鬼兵带着傀儡逃跑时,他却从容不迫,面对修罗大军,他迎头而上,逆流而进。 他不再保留任何力量,把所有的人间之力注入长刀,挥刀劈向红月,劈向修罗大军。哪怕他是一棵小草,也要用仅有的力量去阻挡洪流。 然后他在红月中逝去,带着人的尊严死在红月中。 那些逃跑的鬼兵和傀儡没有一个逃出,全部泯灭于红月中。 面对强大的修罗主力,他们就是一块小小的石头,掀不起大浪,顶多会出现一片浪花。 红月照射下的修罗在距离崖壁一里的地方终于和鬼族大军相遇。 远远望去,数量不下两万。有青头鬼和夜叉、拼凑的实体鬼、傀儡,他们已经组成战阵,在十月凌乱的风中等待着他们。 “这些鬼族,没想到才两个月的时间就能组织起这么强的力量。”修罗大军的主将尤里斯说道:“幸亏我们发现他们窝巢。” “进攻。”他挥手说道,有一千个强横的修罗出动,这些修罗奔跑加跳跃,在地上留下一个残影。 只是还没等他们靠近敌人,从对方的战阵中飞出强弩和飞石。弩是无敌弩,飞出的铁箭有小孩手臂粗,带着尖锐的划破空气的声音。那些飞石,没有都有千斤重,有的上面涂着火油,带着火光飞来。 “扑哧、扑哧”,铁箭从一些修罗身体穿过,留下一个个血洞,那些飞石砸到修罗身上,会把他们砸成肉泥,有些带火的飞石,会让修罗全身燃烧。 场面惨烈,可尤里斯并不在意,果然在红月照射下,那些碗口大的洞竟然自动愈合,即使被砸成肉泥的修炼也能重塑自己的身,那些被烧焦的修炼,很快会脱痂,长出新的身体。 红月下他们的不死之身会放大几倍,恢复的更加快速,并且不会脱力。 月仆皱起眉头,这恢复的速度也太快了,简直没法打。 “等这些修罗靠近时用大网。”他说道:“去通知人类,过来帮忙。” 鬼兵战阵开始出动,在他们的后方,是鬼族的实体战阵,这是一个形状古怪的战阵,人头马身子、虎头人身子、鹿身上长出熊的爪子,高大的象身上长出一个个蛇头,什么都有,不过实力强大,远胜于青头鬼和夜叉战阵。 在鬼兵和修罗接触的瞬间,一张张巨大的天蚕丝大网铺天盖地地撒向修罗。尤里斯在远处看到,居然轻蔑地笑了,说道:“这些愚蠢的鬼族,居然跟人类学会用网对付我们,难道他们觉得修罗会和他们一样愚蠢到一成不变吗?” 果然,那些冲锋的修罗竟然掏出剪子,剪子不大,却能把天蚕丝剪开。这些剪子是用红月世界铁晶制成的,刚制成不久,专门对付敌人的大网。 在大网失去作用的情况下,三千名鬼兵的战阵根本不是修罗的对手,不到一炷香的功夫,鬼兵的战阵已经被杀溃,有两千余青头鬼和夜叉被杀死,化作鬼气。那轮红月一直照耀战场。 相比之下,实体鬼的能力更强一些,无论抗击打还是杀伤力更强。红月之下,一千修罗和三千实体鬼酣战,这些实体鬼每个身上至少有四只以上的手臂,即使被砍断一只,也不影响他的战力。 一只实体鬼被拦腰砍断,居然还能战斗,他用两只手撑在地上当腿,另外三只手还能杀敌,直到被完全肢解。 月仆看着面前的战斗渐渐地皱起眉头,战斗虽然在激烈进行,实体鬼的战力也不弱于修罗,可这些修罗根本杀不死啊,特别是在红月下,他们几乎瞬间恢复,在半个时辰的战斗中,已经有一半的实体鬼被杀死,而修罗的一千人没有一个死去,这仗还怎么打? 应该派人把那轮红月摧掉,没有红月的支援,修罗恢复就会很慢,然后在趁着他们虚弱的时候,捕捉他们。 “让五百个傀儡上去,目标是摧毁那轮红月。在派三千实体鬼攻击修罗,对敌人牵制,另外让三千青头鬼在外围骚扰。”月仆下出命令,这几乎是他全部的实力,除了留在基地的,剩下的后备力量已经不多。 五百个傀儡组成的战阵前进时的威势居然造成地动山摇,他们高大勇猛,全是钢铁组成,即使修罗的刀很锐利,在它们身上也只能留下一个淡淡的口子。 傀儡的两边各是一千五百个实体鬼,同样威武。 “他们来真的了。”尤里斯说道,然后下出命令:“全体出动。” 红月在这时变得更加血红。 傀儡的目标是红月,他不需要和修罗战斗。在修罗和傀儡战斗时,由于傀儡不够灵活,修罗可以靠着自己的速度和傀儡对抗,可现在傀儡的目标不是他们,这让他们用不上自己的优势,无法阻挡傀儡前进的脚步。 傀儡的战阵快速地淌过一千个修罗,向红月奔去。可在他们面前出现五百个修罗,这五百个修罗竟然想一对一对抗傀儡。 一个修罗头上的犄角闪烁着红光,他的弯刀也红光阵阵,他跃起,如流星般扑向一个傀儡,一束月色撒在他的弯刀上,弯刀如虹,斩向傀儡的头部。“咔-------嚓”,随着巨大的响声,那个傀儡的头部竟然被他斩落。随后,傀儡庞大的身躯倒下,尘土飞扬。 “什么?”月仆一脸震惊,对方居然能一下子砍掉傀儡的头颅,简直不可思议,那只能说对方是中阶以上的修罗,五百个中阶以上的修罗出现在这个战场上,这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看来对方已经是出全力,既然这样,自己也没有必要再保留实力。他对身边的鬼将说道:“把剩下的一千五百个傀儡全部压上。” 而此时,尤里斯看到对面有很多的傀儡蓬勃而出,说出一句话来:“很好,终于全部出动,我们的行动可以开始了。” 第一百四十八章 红月下的绞杀(2) “轰隆”,一声巨响从崖壁传来,大地激烈地跳动,让战场上很多的战士摔倒在地上。 接着有岩浆从崖壁下喷出,带着无数白色的雾气。 很明显,爆炸是从鬼窟里传来的,随着岩浆的喷出,还传来鬼哭狼嚎声。 基地出事了,出什么事情月仆不知道,但一定是不好的事情。 这时候不能乱,一旦乱了,就是全军溃败的结果。 “不要问下面的事情,我们继续战斗。”他语气平淡,目光坚定。 红衣法鬼选他做首领,也是因为他有临危不乱的大将之才。 把这轮红月打下来,再击败面前的这支修罗大军,才能去救基地。 对方的三千修罗,有两千五百个低阶修罗,还有五百个中阶修罗,很不好打。特别是那五百个中阶修罗,实力强横,第一批那五百个傀儡居然全部被杀。实力对比,自己这面还是弱些,除非人类的援军可以赶到。看看时间,人类的援军也差不多应该到了。 一千五百个傀儡压上去后,鬼族暂时占了优势,那些修罗开始战术性收缩,可这不会维持很长时间,因为修罗根本杀不死,而傀儡虽然强横,却可以杀死,只要有足够多的傀儡被杀,战局会被修罗慢慢扭转。何况,尤里斯并不着急,他在等待鬼窟的结果,只要能拖住当下的敌人就可以。 突然战斗在他的身后乍起,一群人类修士从背后偷袭他们。尤里斯看到,竟然有修罗被人类杀死,即使在红月照射下他们依然能杀死修罗。 他知道那是人类特有的人间之力,是从长平谷传来的修炼法门,有越来越多的人类修士修炼出这种力量。可恶的人类要尽快灭绝,否则让这种力量蔓延,后果不堪想象。 现在的形势,修罗大军被挤到中间,人类和鬼族形成前后夹攻之势。 鬼族的傀儡、实体鬼、青头鬼夜叉牵制修罗大部有生力量,特别是五百个中阶修罗,这让人类援军能腾出更多的力量,针对性消灭那些修罗。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人类援军现在做的,就是逐个杀死修罗。 看到修罗大军后面的混乱,月仆终于松一口气,人类终于来了。他明白自己的任务,就是拖住敌人,给人类腾出时间杀死修罗,现在就看谁的耐力更强。是修罗先把鬼族杀光,还是人类先把修罗杀光? 红月照射下的战场,在不停地杀戮,一边是修罗在杀戮鬼族,另一边是人类再杀修罗。除了死去的石岳,人类这边只有四个人拥有人间之力,杀死修罗的速度并不快,也有很多人类修士被修罗杀死,可毕竟修罗的主力不在这里,人类总体上还占上风。 “拖住他们。”这边,月仆对傀儡和实体鬼说道,他现在的要求不是攻击红月,而是守住自己,拖延更长的时间,等待人类的反击。这样也给他们带来好处,就是减少自己的死亡率。 可他忘记一条,鬼窟的情况。此刻的鬼窟正被两千修罗凶猛地攻击,这是尤里斯专门从其它堡垒调来的修罗,其中有二百中阶修罗。 爆炸的原因是修罗在攻击鬼窟的同时,往熔炉里倒进去很多的水,才引起岩浆的喷发。鬼窟里虽然还有七万多恶鬼,可那些大都是苦力,不是战士,真正的战士被月仆带上来阻击修罗大军。 尤里斯想拖下去的原因是让这些偷袭的修罗把鬼窟里的恶鬼尽量杀光。 上面的杀戮和下面的屠杀是两个概念,上面是战斗,而下面是赤裸裸的杀鬼,经过短暂的抵抗,那些留在鬼窟里的武装力量被杀戮完,剩下的鬼就是待宰的羔羊。 菲克终于杀光鬼窟里所有的恶鬼,带着几乎没有损伤的两千个修罗登上崖壁,来到地面。看着红月下激烈的战斗,他说道:“还不晚!” 两千个强悍的修罗投入到战斗。 从看到修罗源源不断地从崖壁上爬出,月仆就进入绝望的状态。前面是三千修罗,后面又来两千,前后夹击,把他包围在中间。既然有修罗从基地过来,说明基地已经沦陷。 当下的战斗,对于他来说就是绝望的战斗,最终的结果以鬼族全部死亡而告终。 也是都是他太自信惹得祸,如果像人类家园那样小心翼翼,自己的基地也许不会这么快被发现。他制造出强大的傀儡和实体鬼让他过于膨胀,认为已经有和修罗对抗的实力,结果却是以自己失败而告终,关键他还连累人类,看样子杨翻山也是倾全力过来支援,自己难逃厄运,人类想逃脱也很难。 或许这时候杨翻山他们应该逃跑,月仆向远处看去,那里依然在进行激烈的战斗,人类没逃,没有因为修罗来援兵他们就摒弃战友逃跑。 战斗又进行了半个多时辰,外围的青头鬼夜叉已经被杀戮殆尽,实体鬼也死伤一半,剩下的傀儡不到八百个。 “这些愚蠢的人类倒也忠心,没有逃走!”尤里斯惬意地评价道:“他们很有自知之明,知道即使逃也没有用。今夜是个好日子,不仅可以把鬼族灭了,人类也会灭掉。” 杨翻山杀掉一个修罗,对身边的战士说道:“你想法逃回去,告诉家园的人,赶紧逃走。” 他们这群战士可以死,家园里还有很多老人妇女和无辜的孩子,他们不能死,得想法逃出去。虽然逃走的希望很小,可杨翻山还是希望他们尽量逃脱这次厄运。 已经有一些中阶修罗腾出手,开始向人类的阵地转移,他们要把那四个可以使用人间之力的修士杀掉。 那些平时行之有效的大网会被修罗用剪刀剪掉,这让人类又少了一个对付修罗的办法。杨翻山看见一个具有人间之力的修士,被四个修罗包围,最后惨死在包围圈里。 一个头上长着一尺长犄角的修罗杀向他,恍惚中,那个修罗像是会缩地术一样,看着还在远处,突然就来到他的身边。 他的刀凭借本能扎向右侧,正是修罗出现的位置,长刀中的人间之力瞬间喷出,如一道闪电。 修罗诡异地扭一下要,堪堪躲过长刀,他的弯刀却变成一轮圆月击向杨翻山的胸口。 这时候的杨翻山已经没有时间躲开弯刀,他看着弯刀越来越近,已经割开自己的衣裳,划开皮肤。 一只手伸过来,居然握住那把弯刀。 第一百四十九章 红月下的绞杀(3) 一个年轻人。 一张坚毅的脸。 “六皇子,这是我们的头儿。”李金秀在一旁介绍道。 年轻人点头微笑,他的另一只手却对修罗递出一拳,没有疾风,也不见递出的这一拳有多块,却准确无误地击中修罗的咽喉。 “啪”,一声轻响,这个有中阶实力的修罗竟直接被捶爆,化成血雾。天空有红月照射,即使被打成血雾,按说这个修罗还是可以恢复,可等待一会儿,他还是一滩血雾落下,形成的肉泥。 李金秀居然没死,回来了,这个被李金秀称为六皇子的又是谁? 杨翻山来不及多想,他看见这位年轻人手里莫名出现一把刀,就是凭空出现,这把刀浑身漆黑,即使放在兵器铺里也没人认为它是一把奇特的刀。 年轻人就是用这把黝黑的刀向虚无的空中劈去,既不是攻击修罗,也不是攻击修罗手中的武器,太奇怪了。像他这样一拳可以打死一个中阶修罗的高手,怎么会像孩子一样拿刀在空中劈着玩?他疑惑不解。 很快,他就有了答案,那轮高悬在战场之上的红月居然爆开,年轻人的一刀居然将红月摧掉,他的嘴巴张开老大,完全无法合上,很多事超出他的认知。 幸亏李金秀接着说道:“这是六皇子李清,我就是他救的。” 李清,就是那个一梦三境的李清?就是那个千里直捣青川的六皇子李清?就是那个传说中天选之子的李清?那个对抗红月世界的领头人李清? 简直让人不敢相信,可他不能不信,因为他看到李清的刀光,那是充满人间之力的刀光,如旋风般刮向修罗大军,所过之处,无一存活。 真的很解气,平时怎么都打不死的修罗,现在像瓷娃娃一样,一碰就碎,让人看着顺心。 这里的变化,显然引起尤里斯的注意,从李清出现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这里,开始他觉得就是人类的普通援军,没有在乎。像这样规模的作战,无论人类还是鬼族,不可能没有一点儿援军国来,这些他都考虑到了。五千修罗,其中有七百中阶修罗,这样的实力使他并不惧怕对方的援军,相反,他觉得来的越多越好,这样他可以杀死对方更多的有生力量。 直到他看到来人用把黝黑的刀劈向红月,那是他心中充满鄙视,居然想以个人之力摧毁红月,简直可笑,这虽然不是真正的红月,但也是红月的幻化之身,他想这个世界还没有人能摧毁它,可情况出乎他的意料,他看到那把黝黑的刀喷礴出如巨浪般的人间之力,太磅礴,太壮阔,即使他离的很远,依然被压抑的无法呼吸。 巨浪奔腾向红月,红月像沙子堆起来的城堡一样,刹那间爆裂破碎,只有血的月色撒在大地上。 这一刻他目瞪口呆,几乎僵硬在那里。似乎心里有什么都是突然坍塌,那是自信,也是勇气。来的到底是谁?居然可以一刀摧毁红月?人类世界还有能摧毁红月的人吗?有,他今天夜里就见到了。 那人的刀在摧毁红月后并没有停止,它还在运行,还在收割着修罗们的生命,无论是是普通修罗还是中阶修罗,都能被它轻易杀死,是不能复活的那种杀死。 短暂的惊恐,让尤里斯渐渐恢复过来,“把所有的中阶修罗都调过去,杀死那个人类。”他厉声说道。 月仆同样看到人类援军出现的变化,那轮让他憎恨无比,用五百个傀儡都没有摧毁的红月,竟然让人类给摧毁,太好了!他这一刻觉得无比的舒坦,十分的惬意,就像胸前的一块大石被搬下来。 他不知道人类援军为什么突然有这么强的战力?这是好事,无比的好事!在那些中阶修罗撤走后,他感觉战斗的压力骤然减轻。 “所有的鬼族和傀儡,全部前冲,不惜一切代价。”他下出命令。这是机会,不可多得的机会,战场瞬息万变,这样的机会必须抓住,不能给修罗喘息的时间。作为老将,这一点他懂得。 他看到了那澎湃的刀光,刀光所过之处,便会有修罗死亡。他忍不住握紧自己的拳头,说了一句:“带劲!” 此刻的战场更加激烈,杀戮浓重到极点,无论人类、修罗还是鬼族都在拼命,鲜血抛洒,残肢断臂横飞,即使是那些傀儡,一身的零件也散落在地。 对月仆来说,这是他见过最激烈残忍的战斗,没有之一。每个种族都像疯了,奋不顾身地杀人。 现在感觉最好的是杨翻山,跟着李清身后,那些没有被李清杀死的修罗他会跟上去补一刀,很轻松,就把修罗杀死,比杀鸡还容易。他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如此愉快和惬意地杀修罗,第一次他感觉杀修罗也是一种享受。 一直前行的李清终于停下来,因为他的前面站着一个修罗,那是一个犄角长达两尺的修罗,他的眼睛全部都是血色。 尤里斯看着眼前这个摧毁红月的人,年轻,似乎不到二十岁,身材修长,不壮,他能感觉出来对方身体里有一种让他颤抖的力量。 七百个中阶修罗几乎损失殆尽,死在这个年轻人类的黝黑的刀下。 “人类”尤里斯说道:“你很强!” “我并不强,只不过比你们强罢了。”李清说道,对付这些修罗没有问题,可对付罗刹,他还有些弱。 “你可以臣服于红月世界,对于强者,红月世界一向很尊重。”尤里斯说道。 “也可以。”李清居然答应下来,这让身边的杨翻山一脸诧异,直到李清把话说完他的心才又落下来:“我只有一个要求,红月世界所有的种族都要成为我的仆人。”杨翻山不仅想,六皇子还挺幽默。 “你在找死。”尤里斯阴森森地说道。作为高阶修罗的他终于出手,李清在他出手的时候劈出一刀,那一刀没有劈向尤里斯,而是劈向自己身体的右侧,一把弯刀被他斩断,割鹿刀没有停止,又斩下一个修罗的肩膀。修罗队伍里另一个高阶修罗趁着李清与尤里斯谈话的时候进行偷袭,偷袭的结果却是自己的一条胳膊断了。 此时,尤里斯的圆月弯刀已经攻击上来,阴寒的修罗之气让人阵阵发凉,杨翻山的长刀才一接触,便被震飞出去十几丈高。 用菲克一条胳膊换对方一条命,值得!尤里斯心想。 第一百五十章 重建家园 红光阵阵,两个高阶修罗的速度快到连影子都留不下来,只能看到阵阵红光,那是他们的犄角和弯刀发出的光。 在空中的杨翻山看着只能干着急,帮不上忙。高阶修罗的威力太大了,像杨翻山这样的修为抵抗不了一招。 菲克的刀断了,一只臂膀也被斩下,这反倒激起他修罗的本性,张开嘴,露出尖尖的牙齿,不顾一切地咬向李清的脖子。可他的嘴迎面碰在拳头上,拳头不仅打烂他的嘴,也打爆他的头。 拳头与刀就是李清的武器,割鹿刀的刀光变成旋转的风,和尤里斯的圆月弯刀卷在一起,红光被风吹散,同时被吹散的还有尤里斯的身体。 两个高阶修罗在不到十个呼吸的时间均被割鹿刀泯灭。 这幸福也来的太快了些?杨翻山简直幸福的无法呼吸,两个高阶修罗啊,就这样被杀死了?人类居然也能这样对待修罗? “杀啊!”月仆不顾一切地冲向修罗残存的军队,基地里十万恶鬼,被这些修罗杀死近九万,这时候不报仇什么时候报仇?他们鬼族杀不死修罗,却能活捉他们,也能把这些修罗赶向人类,让人类杀死他们,本来已经绝望的月仆哪里能想到最后胜利的竟然是自己这方。 由于大量的中阶修罗被李清杀死,剩下的低阶修罗战力大大降低,就是剩余的傀儡也足以抗衡他们。人类出击的位置在最南边,这里是敌人回去的路,现在被人类彻底堵住,形成对修罗关门打狗之势。 一个时辰后,战斗结束,人类和鬼族完胜。 月仆来到李清面前半跪行礼说道:“谢殿下营救!” 他从杨翻山那里已经知道救自己的是谁,天选之子李清,那是红衣法鬼最亲密的人,和他搞好关系,就相当于向红衣法鬼更靠近一步。 自从大劫以后,李清再也没有见到月色,月色是他担心的人之一,虽然他知道她是鬼体,不会轻易死去,可大劫的威力太大了,谁也不能保证生死,所以他才问道:“月色呢?她的情况你知道吗?” “回殿下,听说法鬼她老人家已经去冥界,在那里冥王会赐予她一具冥体,然后再回到这个世界,和您一起抗击红月大军。”月仆恭恭敬敬说道。 没死就好,李清想,也不知道玄晴和高暮云怎么样了? 杨翻山被尤里斯撞击那一下,受了内伤,吐了不少血,脸色比以前白了许多,可他还是很高兴,走过来说道:“六皇子,我建议现在去突击圣月堡,那里现在肯定空虚,正是我们偷袭的良机。” 李清想了想,点头同意。 “我派些傀儡和你们一起去。”月仆说道。 很快就要天明,作为鬼族不能见到阳光,只能在天黑行动,而傀儡没事,它们不怕阳光。 果然,和杨翻山判断的一样,圣月堡主力全部出动,保内的修罗不到三百人,而且是一色清的低阶修罗。估计尤里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他们会全军覆灭,尤其他不会想到李清会出现在这里。 那轮红月也被尤里斯借出来,这导致圣月堡防御力极差,在人类和傀儡的联合进攻下,圣月堡被轻松地攻下。那里面积攒了很多的武器、钢铁、珠宝和粮食和草料,还有高达三万的人类和数万只牛羊被圈养在那里。 再一次夕阳西下的时候,他们回到崖壁处,带着三万人类和无数的物资。 那些被圈养在暗无天日环境破衣烂衫的人类终于又见到阳光,又能吃到饱饭,特别是在人类家园里见到自己幸存下来的亲人,怎能不让他们泪流满面?沈冲也来到的人群中,没有找到到自己的亲人,忍不住哭出声来,老妇人过来紧紧搂住他。能找到亲人的只是少数,大多数是阴阳分割。也有的人在鬼族里找到自己死去的亲人,有的还有记忆,有的却已经记不得了。 “我们要在废墟上重建自己的家园,不仅要建这一个家园,还要建无数的家园。”李清站在岩壁上对杨翻山说道:“这里将是我们建立家园的起点。”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人类的世界,只有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家园,才能聚集更多残存的人类和修罗们战斗。 他看了鬼窟,那里有很多人类借鉴的地方,比如鬼族对机械的应用就远超人类。当前,如果和鬼族共同把家园建起来,就会补齐很多的短板。用鬼族的机械能力防御,再加上人类的阵法,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这里在东夷州,离大海不远,从这里开始,大劫之后,在唐国的土地上建立起第一座人类的家园。 本来崖壁上的人类家园有两万人,加上新来的三万,足足达到五万,鬼窟里原先有十万恶鬼,这次却死去九万,只剩下一万。不过只有他们打出旗帜,人和鬼会越聚越多。 当然打出旗帜亮明身份,也会遭到修罗攻击,可只要有越来越到类似的人类家园出现,修罗们就腾不出更多的力量来围剿,甚至有可能被人类反围剿。这里的关键还是看人类家园出现的数量和速度。 整个的崖壁和深渊都被用起来,人类和鬼族开始风风火火的大生产运动。更大的熔炉被搭建起来,绞车和轨道被建起来,那些运回来的钢铁被投到熔炉里,一个把整个崖壁和深渊笼罩起来的阵法被建起来。当前的大阵还是简易的大阵,只能起到保护作用,没有攻击能力,和高暮云比起来,李清布阵的能力还有很大的不足。 那些推车子和捶打钢铁的,既有人,也有鬼,在大生产运动中他们结下深厚的友谊。本来鬼是由人变的,很多观念他们相通。 巨大坚硬威力十足的傀儡被不断造出,不仅鬼能操作,也制造出很多人能操作的傀儡,那些本来不是修士的人类,坐在傀儡里操作和人类修士战斗,居然能战胜他们。 期间,李清对人类修士进行培训,人间之力法门虽然从长平谷传到这里,但没人手把手教他们,他们只能凭自己的悟性去练。而现在,在李清的指导下,很多弄不懂的东西豁然开朗,不到十天的时间,练出人间之力的修士增加三倍。 一些优秀的修士被李清培训后,陆续派出,去寻找更多的人类据点和残存的人类,建设新的人类家园,他们作为星星之火去燎原。 一座座冒着浓烟的工厂里,生产出一具具傀儡,分别组成人类兵团和鬼族兵团。实体鬼也在不断生产,不过李清已经告诉月仆,这些实体鬼只能用畜生和野兽的尸体,不能用人类的。月仆想到那些死去的修罗,居然用他们的尸体制造出很多实体鬼,威力比野兽的还大。 阵法材料越聚越多,让本来薄弱的大阵变得越来越坚实。 到十一月中期,家园内不但聚集十万人类,还聚集了二十万恶鬼,傀儡战士和实体鬼也不下两万。 以此为中心,一些人类家园在不断建立,短短一个多月便出现三十余处。有修罗大军来攻击这处人类家园,但数量不多,实力不强,听说,他们的主力在长平谷附近和鬼族战斗。 第一百五十一章 六境 又落雪了,而且是鹅毛大雪,很像去年这个时候在雪原遇到的大雪。李清把手伸出来,有雪花落在他的手心里,他记得风二娘很喜欢做这个动作。 凌乱的大地又一次被大雪覆盖。 山川已不是这个世界原有的山川,雪还依旧。 裸露的岩石被覆盖,残破的房屋被覆盖,连那些被野狗吃剩下的白骨也被覆盖。 北风会不时打着旋儿吹过来。 前面竟然还有一棵落叶的老槐树倔强地生长在那里,只是身上也落了一层雪。 这里原本是最热闹的人间,下雪的时候,会有很多孩子在雪地里撒欢,那些闲下来的汉子也会三五成群去野地里捉野兔,因为这是捉野兔的最好季节,那些野兔正是最肥美的时候。 而现在几乎看不到人迹,除了荒漠就是荒漠,如果不是这里的地势不平,雪也有些薄,李清几乎认为自己来到雪原。 李清在这苦难的大地上已经行走十多天,他从东夷州向西南,饶过长安,从巴山和秦川之间汉水逆流而行,最后到达长平谷。 由于地貌的改变,他已认不得路,只能按大致的方位前行。 如果高暮云还在,会吟唱几首悲凉的诗,来感叹大劫的世界,李清不会,只能默默独行。 一路上,他遇到过搜寻的修罗,会被他杀死。 他也遇到过残存的人类,会告诉他们新建的人类家园在什么地方,也会对人类修士传授人间之力的法门。人数多的话,他会待上几日,帮助他们建立人类家园。 一路行来,除了残缺的大地和悲苦的人类,他最大的感受是鬼族和人类能融洽地相处,配合默契。 隆中,这块富饶的平原,现在却成了一座巨大的湖,有雪落在湖里,然后湖上升起缥缈的烟雾。 抬眼望去,烟波浩渺,无边无际。 “这里有人类。”一个怪异的声音传来,李清看见一群修罗在湖边正追逐一个人类的孩子,那孩子衣裳破烂,也就七八岁的样子,看不出男女,边跑边往嘴里塞东西,看来确实被饿极了,才敢白天出来找东西吃。 这是湖边,也是山边,有很多巨石,也有很多石缝,那孩子在石缝里穿梭,十分灵活。可修罗太多了,他们的速度不是一个孩子能比拟的,很快,修罗们便追上那个逃跑的孩子。 可就在这时,孩子的身影却诡异地不见了。 “肯定藏在石缝里,我们找。”有修罗说道。到现在还没有修罗看到不远处的李清。 挺机灵的孩子,李清想。他暂时没有出手,出于好奇想看看这个孩子还有什么后招。一个可以在大劫后独自生存三个多月的孩子,怎么会是一个简单的孩子? 果然,当这些修罗搜寻到两个巨大的石头之间的时候,突然从上面落下很多的石块,石块不大,却铺天盖地地多,估计是那孩子设置的机关,大一些的石头他也搬不动。铺天盖地的石头竟然将三个修罗砸成肉泥,不过,他们很快复原过来。 有修罗快速来到大石之上,那里没有任何人迹。 离大石不远的一个狭小石缝里,此刻那个小孩正在静静地趴在那里,连呼吸都小心翼翼,生怕被修罗听见呼吸声。 终于,在那些修罗搜索一番后,他听见修罗的撤退声,过了良久,他才慢慢地钻出身子,小心地探出头,可他首先看见的却是一双发红的眼睛,接着一只巨大的手掐着他的脖子。 “卑鄙的人类,终于抓到你了。”那修罗边说边抓住孩子的脖子把他提起来,孩子的双脚在空中挣扎。 那些撤走的修罗纷纷回来,笑道:“一只幼年狡猾的小爬虫!” 他们觉得让这个狡猾的小爬虫死掉太便宜他了,应该狠狠折磨一番再杀掉。 一个拳头出现在掐孩子脖子那个修罗的面前,然后拳头开始放大,击打并击碎他的脸。那个修罗挣扎着想让自己的脸恢复原状,可不仅没有恢复,他的身子也开始碎裂,直到变成一堆肉泥,那是一堆不能复原的真正肉泥。 一个人类,一身青衣,一脸平静地站在那里,他的手里拉着那个正在大口喘气的孩子。 “别怕,我会把他们全部杀死!”李清对孩子说道。 “我们跑吧?”孩子不相信李清能把这几十个修罗全部杀死,觉得还是逃跑活下来的几率更大,何况,这个地方有很多的缝隙都可以藏人,还有提前挖出的几条地道,可以从那里逃到远处。 这句很短的话还没说完,发现牵着自己手的那个大人已经不再眼前,那人赤手空拳地冲进杀来的修罗,一步一拳,一拳一个,所过之处,修罗全部成为肉泥。 李清的速度不快,如同行走在山林间,甚至显露出潇洒的味道,信手拈来,看得出他没有出全力。 啊!孩子真的看傻了,从来没见过一个能这么杀修罗,往日里看到的都是修罗像赶着猪牛一样屠杀人类,亲人和乡亲都被他们这般杀死。 几十个修罗全部死亡,没有一个逃脱,不是说修罗是杀不死的吗?孩子疑惑,不过看李清的目光里充满了崇拜的小星星。 洁白的雪地上开出一朵朵娇艳的花朵,那是修罗抛洒的血。 孩子突然流下泪来,泪水在脏兮兮的脸上留下明显的痕迹。 “如果我父母看到会很高兴,他们就是被这些修罗杀死的。”孩子说道。 剩下的路,变成两个人的路,从孩子口中,李清知道她叫沐流萤,竟然是个女孩。 一路走来,李清发现沐流萤会很多东西,她会捕捉野兔,还会捕鱼,连天上飞的鸟儿她也有办法捉到。在她的怀里还有一个珍贵的火镰子,她能生起火堆,把东西烤熟。一个七八岁的女孩,究竟是怎样的残酷现实会把她变成现在这样?只是她睡的不踏实,会每隔一会儿醒来,看看周围再睡。 岩石下,是浩渺的湖水,天空中,是皎洁的月亮。 岩石上,积雪被清扫,并生起一堆篝火,一旁是打着轻轻鼾声的女孩,波涛声不大,正可以伴着入睡。 痛苦是否是产生人间之力的一样形式?自从大劫以后,李清的修为一直在增长,速度之快让他自己都感到惊讶。坐在青色的大石上,他眉心处的燃灯亮起,有大地之力涌向他的身体,还有星辰之力从天空泄下进入他的身体。大劫后,似乎这片天地打开自己的枷锁,原本被压制的天地之力变得畅通无阻,才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已经达到五境巅峰的实力。那人间之力从世界的各个角落向他本来,如同一条河。 可他能感觉出来,在五境之上有一个如山一样的盖子,似乎就在他的头顶,也似乎在天上,严严实实地盖着,无论身上的元气怎么冲击,都冲不过去。就是因为这个盖子,这个世界的人才无法达到六境,因为那是这个世界的规则,冲破这个规则的人已经不算凡人,会被这个世界排斥。 父皇拼了命也没有冲过去,老头子穷尽一生也没有逾越。 达到五境后,李清一直在尝试,那个盖子坚如磐石,哪怕他用尽人间之力也无法撼动一丝。对于这个不好逾越的极限,李清很明白,他只是把冲击当成平时修行的一种形式。 可今夜似乎不同,当那些人间之力冲击的时候,他看见湖水澎湃而起,一些虚无的蓝色尼罗花在天空中飘荡,渐渐靠向他的身体并融进他的身体。这不是天地之力,也不是人间之力,是一种更原始的力量,像是本源力量,难道是这个世界的本源?可怎么会凝聚到自己身上? 李清不清楚,可他清楚地感觉到,自从这力量进入他身体后,开始对他身体里的力量整合,在他的燃海和丹田形成一个通道,所有的元气汇成一把剑储存在蛰花更加凝实的虚影上,剑锋处就是人间之力。 这把剑对着有世界规则凝聚成的盖子刺去,“轰”的一声,盖子竟然被刺出一个洞,紧接着盖子崩塌。李清感到自己进入一个从没有进入的世界里,世界还是这个世界,只是感觉不一样了。像是有灵魂从自己的头顶上冲出来,让他即使站在地上也能看到这个世界,那些岩石、波涛、云彩、一草一木都是由规则所化,而自己的灵魂和肉体也可以分开,那是神识更加强大的标志。 李清清晰地感觉到,那些进入自己体内的虚幻尼罗花就是世界本源规则,一棵巨大的尼罗树盛开在深渊里,正是自己在大劫里遇到的那颗尼罗树,树里还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在想自己招手,很熟悉,但没看出来是谁? 六境,这就是传说中的六境,一个冲破这个世界规则的境界。李清抬起自己的右手,他看到整个湖的水随着他的手势抬起,露出参差不齐的湖底,那里有很多破败的房屋。 他的心底有一种自由的感觉,那是冲破世界规则的自由,像是在水中游泳,无拘无束。 他现在拥有的不光是天地之力、人间之力,还有规则之力,如果是巅峰时期的米娜再来找他,他会轻易地把她打败。 他现在的感觉也极为灵敏,十里之内的任何事情,哪怕是一只蚂蚁在爬,他都能清晰地感觉到。 那些填山移海,过去对他来说就是神仙之笔,可现在他也可以轻易做到。 还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一直能感觉那棵尼罗树的存在,和他心灵有一种奇妙的联系。 他觉得,那棵树就是这个世界的本源。 第一百五十一章 带你飞 沐流萤蹦蹦跳跳在前面行走,后面跟着青衣李清。 也许是脱离苦难的生存环境,沐流萤又恢复灿烂的本性。 一路上他们没有再遇到过修罗,因为修罗会被李清杀死在沐流萤看不见的地方。 他们达到汉水的时候,地面上已经没有雪,可天气却越来越冷,奇怪的是,沐流萤一直没有感觉冷,似乎只要待着李清身边永远是春天。 李清没有飞,他只想在大地上行走,从寒冬走向春天。 沐流萤拿着竹叉在汉水边走动,不一会儿竟然插上来一条十来斤的大鱼,她手里有一把小刀,剥皮去内脏干的很利索,又在水里洗净血水,在附近找了些枯木,用怀里的火镰子点上后,把鱼插在竹签子上烤起来。 “我请客。”她对李清说道。 洗漱后的沐流萤已经有了女孩子的样子,而且是漂亮灵动的女孩子,特别是她的眼睛,比汉水清澈。 烤鱼慢慢发出香气,沐流萤神奇地又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黑乎乎的,是粉状,被她撒在烤鱼上。 “这是我从岩石上刮下来的盐。”她看着李清得意地说道:“我厉害吧?” 李清的空间戒指里有好盐,但他没有拿出来,他看着女孩带着骄傲的表情在烤鱼上撒着自己收集来的土盐,没有出声。 鱼烤的的很好,只是盐有些苦,带着一股土味。但李清吃的很香,似乎这是他吃过的最好的烤鱼。 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三个月不吃盐会头发变白,甚至生病死掉,而沐流萤居然能用这种方式找到盐,活了下来。所以,李清吃着吃着,眼睛有些湿润。 看着李清吃着香甜的样子,沐流萤挺着胸脯保证说道:“只要我们一直沿着这条河走,我就可以一直给你做烤鱼。” 似乎有些烫嘴,李清边吃边用右手在自己的嘴边扇了扇,沐流萤在一旁如大人般说道:“慢些吃。” 其不知,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一条有二十丈长虎视眈眈打算把他们吞掉的大蟒已经被李清扇成肉泥。 这顿饭很香,但李清不能按照沐流萤保证的那样一直沿着汉水走,从这里他们要向西南,那里是宽阔的沼泽。 前面没有路,即使是有路,也没有人敢行走,因为只要走上去,就会陷入深深的泥潭。 李清弯下腰对沐流萤说道:“我可以带你飞。” 他牵着沐流萤的小手,向天空跨出一步,竟行走在天空里。 “啊”,沐流萤惊惶地叫出声来,她发现被李清拉住后,身体变得轻飘飘的,像一朵云,居然能跟着李清向天空的更告诉行走,像爬山,但比爬山更惬意舒适。 慢慢地,她从高空的恐惧中解脱出来,看向辽阔的大地,水、冰和湿地构成的沼泽渐渐展现出它的全貌,从天空看,那些冰和水像散落的琉璃碎片,月色下不时有光影晃动。 那些在在她眼里一直神秘的天上的云,走近时竟然真的和雾一样。 此刻她看向李清的目光更加崇拜,一个能带她飞的人,无论怎么崇拜都不过分。 “你是神仙吗?”她紧紧地抓着他的手问道,生怕一旦抓不住她会掉落地上。 如果这个世界有神仙,突破天地规则的李清也算是神仙,此刻他没有回答,而是一直看着前方,因为在天空中飞翔的不光他们。 一群双眼通红,长着犄角和一对血色翅膀的东西正向这边飞来,他们的样子像修罗,只是比普通的修炼多处一对翅膀,那是一堆血色像蝙蝠羽翼一样的翅膀。 “飞天修罗。”李清说道,这是一群变异的修罗,有飞翔功能,李清听说过他们,叫飞天修罗。 “人类!”飞天修罗中有人说道,声音怪异尖锐,有点像石块划瓷器的声音。这声音让沐流萤紧缩身子,靠向李清。 飞天修罗吱吱呀呀地围过来,像一群巨大的蝙蝠。 “逃吧?”沐流萤小声说道。 李清摇头说道:“不用。” 他静静地看着这群飞天修罗,似乎在等待他们来收割他的生命。 “卑鄙的人类,还敢留在这里,吃掉他们!”有飞天修罗说道。虽然这是两个可以飞的人类,可对于强大的飞天修罗来说,这并没有什么稀奇,已经有一些在天上飞的人类被他们吃的只剩下骨头。这两个看着很新鲜,应该很肥美,味道不错。 李清一直没动,看着他们飞向自己,看着他们露出尖尖的牙齿,感觉沐流萤的小手抓的更紧。 突然,一个飞天修罗爆开,像是在天空中盛开一朵鲜花,接着又有一个修罗爆开,很快,这些修罗不断地在天空中爆炸,一朵朵鲜花在天空中绽放,像是节日里的焰火。 “好看吗?”李清低头问道。 沐流萤有些惊吓地摇摇头,不过很快,她又认真地点起头来。 “我们离战场越来越近,像这样的情况以后会更多,所以,不要害怕!”李清淡淡地说道。 “哥哥,你教我修行好吗?我以后也想像你这样。”沐流萤抬头看着李清说道。 这丫头天赋很好,不仅有坚强的意志力,李清探查过她的身体,燃海宽阔,是天生的修炼胚子。 “好。”,李清说道,他拉着沐流萤一步他踏上云端,在月色下踏着白云行走。 月色如水,他们便在白云上趟水而行。 有李清的保护,虽然是冬天,沐流萤如同行走春天的夜色里。天上繁星闪烁,如同人间无数的灯笼。 一座山出现在他们的前方,只不过这山有些特殊,竟然是飞翔在天空中,混迹在月光下的白云里,像一座仙山。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能飞的山,冥界却有,月仆告诉过李清,在冥界,有一种飞石,可以组成一座山,可以当船用。这座山很像月仆说的样子,岩石黝黑,在月光下可以反照出光来。 关键是,有无数飞天修罗在围攻这座飞翔的山,他们如鸟儿一样,在白云中穿梭,不停地攻击着这座山,而山上有河流在流淌,那是一条剑河。在白云中,河水围绕着飞山急速流淌,那些飞天修罗的攻击被剑河阻挡,还有一些飞天修罗被剑河吞没。 这条剑河,李清很熟悉,是顾城的剑河,只不过要比以前规模更大,也更加汹涌澎湃,隐隐带着人间之气。 这是五境的的剑河,看来顾城这一段时间也晋级了,而且掌握了人间之气的修炼方法。李清脸上出现笑容,顾城进不进级并不重要,关键他还活着。 第一百五十二章 天空之战 月色、白云、天空。 飞翔的山。 如鸟群一样的修罗。 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战斗,不远处还有一座飞翔的山,和这座战斗着的山互为犄角,相互配合。 那座山,没有剑河,却有很多的剑气从山中冲出,无数黑色的圆石从山上像炮弹一样被发射出来,这些都是飞石,它们被发射后,会自动飞回山中,可以重复使用,这是冥界的机械技术。 战斗很奇异,是李清从来没有见过的场面。 沐流萤兴奋地不停眨着眼,“那些会飞的山是我们的?”她问道。 李清没有回答,他的目光一直在看着升起的两轮红月,在红月的背景下,出现两个娇媚的身影,那是两个罗刹,一男一女,女的他认识,正是把他追到东海的米娜。 两轮红月慢慢靠近,竟然融合成一轮更大的圆月。一段诡异的咒语声从两个罗刹嘴里响起,他们的弯刀飞向空中,组成圆月,红月之光充斥到圆月弯刀中,以一种无法想象的速度击向飞山。仅速度带出的风已吹散周围的白云,让整个黑黝黝的山体暴露在月色之下。 似乎感觉出攻击的凌厉,那剑河更加激荡,发出炙热的白光,山体从飞出无数的黑色圆石,每个都有房子大小,迎着圆月弯刀飞来。 “轰隆隆”之声不断响起,那是圆石和圆月弯刀碰撞的声音,结果是所有和圆月弯刀碰撞的圆石都化成粉尘,纷纷扬扬从天空中飘落下来,像一场落雨。 澎湃的剑河不再围着飞山流淌,而是逆流而上,迎着圆月弯刀流淌上去。 这是月色与河流的战斗,河水带着激昂的斗志迎向那轮弯刀组成的圆月,那轮巨大的红月一直有月光注入到圆月弯刀中。 红月的月色如无底洞一般不停地吞噬着剑河,河水就像流入到异世界一样,进入圆月中变得无影无踪。 终于,它吞噬了整条河,依然没有停止的迹象,继续前行,伴着血色月光。 那座山,由坚硬黑色飞石组成的山,随着剧烈的晃动和响声,被它劈成两半,在两个半山之间散落着无数的飞石。 站在右侧半山之上的顾城喷出一口血来,脸色无比苍白,他黝黑的剑上已经已经没有白色的光芒。他没想到敌人的进攻如此的犀利猛烈,作为剑道高手的他即使到了五境,也没有挡住敌人的一招。他的身边除了那些化为鬼气的鬼兵,还死去很多的人类修者。当然,如果他知道对方是两个六境联合发出的一招,没有死去,对他来收已经很幸运了。 “真是一个顽强的人类。居然没有死去。”那个男性罗刹啧啧地说道,俊美的脸上露出残忍的笑容:“不过,你终将会死去!” 这次他没有和米娜联合出手,因为他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对付一个重伤的五境人类修者,他一个已经足够。 背后的红月分成两个,男性罗刹的弯刀飞出,带着血色的月光飞向顾城,给人以缥缈的感觉,却很快飞到顾城身边。 这本来是顾城的意境,却被男人罗刹用的惟妙惟肖,顾城苦笑,刚才那一击,他已经用出全部功力,现在的他如同普通人,是一个待宰的羔羊。人类已经在这场大劫中死去很多的人,多他一个也不算多,何况他不一定能死,因为他看到一道刀光飞来,斩向弯刀。 这道刀光充满人间之力,是他见到人间之力最充沛的一刀。而且这一刀很特别,似乎打破了这个世界的约束,没有声音,更没有天地的震荡,突兀出现,如鬼魅一般。 刀光瞬间斩断那柄弯刀,也斩断血红的月色,最后将那罗刹的一只胳膊斩断。 白云深处,李清带着沐流萤缓缓走出,他的割鹿刀已经出鞘,被他拖于背后。 “李清!”米娜惊呼:“你已经到六境了?” “好久不见!”李清说道,这句话他不是对米娜说道,而是对顾城说道。 顾城微笑低头,说道:“你来的正是时候。” 当然李清来的正是时候,再晚些,顾城已经死去。 “卑鄙的人类,竟然偷袭。”男性罗刹狠狠地说道,他的那只被斩断的手臂怎么也无法长出。 “我要杀了你,把你剁成肉酱。”他银色的头发在风中飞舞,在月色里如同天魔。 “好,来杀我吧?”李清平静说道,他的一只手还牵着沐流萤。 “你一个人不是他的对手,我们联合。”米娜冷静地说道,她身后的红月向另一轮红月靠近。 “不要让他们融合!”顾城急切地说道,接着开始剧烈地咳嗽。 李清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两轮红月融合成一轮更大的月亮,那是一轮如同房子般大小的红月,里面的血色不停涌动。 “你很自信,觉得很有把握战胜我们?”米娜问道:“可自信和自大只是一线之隔,自大的结果你会被我们联合杀死。” 李清即使是六境,也是六境初期,怎么能挡得住两位六境的联合攻击?何况他们还有红月加持,米娜实在不明白李清的自信来在于哪里?难道被自己追杀这么长时间,疯了? 那轮斩伤顾城,斩断飞山的圆月已经形成,这次要比之前那轮更大,比斩断胳膊的男性罗刹几乎倾尽全力。 李清出刀,他出刀之前,有星光之力融进割鹿刀,还有丝丝缕缕的人间之力向割鹿刀汇集,更有虚拟的蓝色尼罗花瓣聚入刀身。 刀起,刀落。 云卷,云舒。 花开,花谢。 “什么?”米娜简直不可相信,他们的圆月弯刀似乎被这个世界的规则约束,如同进入泥潭一样,几乎不可自拔? 那把刀里除了人间之力,居然还有这个世界的规则之力?这怎么可能?可确实存在。 才多长时间,之前李清一直被自己压着打,每天几乎都在逃命的路上,现在却可以对抗两个六境的合击。 李清的刀光是淡蓝色的刀光,很像夜晚尼罗树发出的荧光。 无声无息,却悄然而至。 血色的圆月弯刀在接触到刀光的一刹那,便被斩断,有红色的月光溢出,化成一团红雾。 刀光没有攻击米娜两人,而是直奔他们身后的那轮红月而去。 “轰”,刀光一划而过,在红月上出现一道淡淡的蓝色痕迹,那痕迹越来越大,当痕迹足够大的时候,红月破裂,消失在无尽的黑暗里。 “走”,米娜一把拉住那位男性罗刹,从这片时空突然消失。 第一百五十三章 烽烟四起 在长平谷一百里以内的地方,战火连天,烽烟四起。 战斗在地下,地上,天空同时进行。 那座被劈断飞翔的山,重新被鬼兵们连接起来。 顾城拄着自己的剑坐在大石上喘着粗气,嘴角留着血迹。 李清很奇怪,像顾城这样的人应该是抗击红月力量的核心,为什么会出现在战场的边缘地带? “还不是为了找你。”顾城说道。 因为有人传来消息,在靠近东夷城的位置出现李清,所以顾城才冒险试图冲出突围。 地下的战斗情况看不见,借着月色,可以清楚看到天空和地面的战斗。 天空中不再是低级飞天修罗,而是出现更多的中阶甚至高阶修罗,飞山的数量也增多不少,也出现一些骑着飞石作战的鬼兵和人类修者,还有很多长着翅膀的傀儡在天空中飞翔作战。地上,除了修罗,还出现大量的旱魃,偶尔还可以看到罗刹,对战的另一边有青头鬼、夜叉、鬼魇,实体鬼,傀儡和人类修士。在人类联盟这边,出现很多机械武器,如那些飞石炮弹,不断地射击敌人,还有很多的喷火机,会不断地喷出火焰。那些驾驶飞石的鬼兵和人类会更加灵活地和飞天修罗作战,旁边还有飞翔的傀儡协助。 飞天修罗因为自己有翅膀,相比之下更加灵活,速度更快。 战斗轰轰烈烈地进行,很像李清过去的梦境。 “开始的时候,我们被压制。后来鬼兵从鬼门运来很多的飞石和傀儡,我们渐渐开始占上风。再后来,也就是最近,有很多罗刹加入到战斗中来,我们又开始被压制。”顾城说道。 战斗一直在进行,虽然顾城寥寥几句概括,但战争已经进行很长的时间,而且还在向更激烈的方向进行。 他们这座飞山一直向长平谷方向飞行,既然李清已经找到,当然要返回基地。 脚下,是一座不大的山头,已经被无数修罗和旱魃围困。人类修士和傀儡及实体鬼在不停地战斗,那些青头鬼和夜叉已经全部被杀光。傀儡的实力很强,可和更加巨大的旱魃相比,它们仍然被碾压,在对抗中,往往会被旱魃一口咬碎。那些修罗,无论是飞天修罗还是普通修罗,全是中阶以上的实力。 无穷无尽的的旱魃和修罗让山头上的人类联盟的数目越来越少,可他们依然酣战,没有停止的意思。 一个粗布青衣年轻人轻轻落到山顶,他的右手牵着一个女孩。他领着女孩穿过人群,来到战斗的最前沿,走进修罗和旱魃中间。 然后那些修士和鬼兵看到一道刀光,刀光所过之处,一切成了虚无。那些如山般大小的旱魃,居然挡不住一刀,在刀光中像沙堆一样倒塌。 “啊!” “啊!” 无论人类修士还是鬼兵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那些在他们看来不可战胜的修罗和旱魃居然如此不堪一击?这人该有多强啊?他是谁? 疲惫而紧张的他们一下子感到无比轻松,有的竟然坐到地上,没想到一个死局居然活了。他们得救了,被一个人所救。那人的刀光轻柔的没有一点儿声音,还泛着淡淡的蓝光。 更远处,有更多的旱魃和修罗向这里围来,不知道这个神一样的年轻人是否有能力把它们全部杀死?正在他们遐想的时候,一股柔和的力量拖住他们飞向天空,那里有一座飞翔的山。 “撤吧!”一个淡淡的声音传来。 “是顾城大侠。”有人认出那个说话而且嘴角有一丝血迹的人是顾城,于是无比激动地说道。 “地下还有一座防御阵法,那里还有不少人被困在里面。”有人说道。 那个救他们上来的年轻人轻轻地点了点头,牵着女孩的手再次从飞山上跃下。 有人忍不住向顾城问道:“他是谁?” “李清。”顾城淡淡地说道。 “六皇子李清?” “天选之子李清?” 人们纷纷问道。 顾城没有回答,这时也不需要他回答,沉默就是一种承认。 “不是他,谁会有这样的能力?”有人说道。 “我们终于盼到了,可以杀灭这些修罗。”有人兴奋地说道。李清对于他们来说有太多的传说,是他们翘首以盼的人物,他们天真地认为,只要李清到来就可以把红月世界的恶魔杀光。 可他们等待很久,也没有等来李清,连顾城也皱起眉来。那些地下的修罗固然凶狠,可对现在的李清来说杀死他们并没有什么难度,那只是一瞬间的事,为什么这么长时间还没有回来? 月色下,顾城的剑再次成了一条河,因为又有无数飞天修罗围了过来。 李清没有出来的原因不是他走进阵法,而是他走进一个结界。 那是米娜布下的一个结界,谁能想到,逃跑的米娜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还在这里布下自己的结界。 李清不明白米娜为什么会知道自己会出现在这里?居然提前在这里等待自己,如果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在她追杀自己的时候,自己早死无数次了,难道是巧合?但不像。 地下的阵法虽然功能强大,可对李清来说并不是复杂的阵法,这个世界顶级的阵法他都见过,红尘城的红尘大法、长安的朱雀大阵、西岐的蓝阵,他都亲身经历过,所以这些阵法在他看来就是小儿科。 他来到地下,唯一让他震惊的是,在这里他居然见到米娜。看得出,米娜一直没有参加战斗,悠闲地坐在那里,看着修罗们攻击阵法,那,明显是在等他。 他的割鹿刀轻易收割了所有修罗的性命,米娜只是悠闲地看着,直到他完成所有的收割。 “月神告诉过我你会来到这里,所以我才在这里等你。”米娜油优雅地抬起她高傲的下巴说道,金色的头发嚣张地飞舞,眼睛依然如大海般湛蓝。 她的手指纤细白腻,在空中带着某种韵味的飞舞,犹如美妙的舞蹈。 一阵红光,犹如月色。 李清发现自己已经不再地下,而是在一个奇妙的空间,好在他的手里还牵着沐流萤。 空间不大,只有十亩见方,却充斥着白色的光,里面有白色的房子,还有奇迹的果树,上面结满各种各样的果实,都是李清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在青色的草上,有三张座椅,样式奇特,很像李清上一世的沙发。 “这是我自己的结界。”米娜姿态优雅地邀请李清坐下,又拿起桌子上的水果递给沐流萤,说道:“在这里说话,除了我们没人知道。而你们是唯一被我邀请来结界的人类。”她用自己蓝色的眼睛看着李清。 李清坐下,整个人陷入到座椅里,很舒服。沐流萤没有坐,她的手一直牵着李清的手,那枚拿在另一只手里的水果一直没有吃。她的眼睛里虽然有惊吓,但更多的是好奇,眼睛在不停地打量周围的环境。 第一百五十四章 结界里的谈话 相较外面战火连天的环境,这里就是天堂。 成熟水果发出诱人的香气一直弥漫在空气里。 对于红月世界的贵族来说,每一个人都渴望拥有这样的一个自己的结界,可遗憾的是只有极少数才会拥有。 拥有结界的都是高不可攀的存在。 “你让我来到这里,难道就是邀请我来吃水果的?”李清平静的问道。 当然不会,米娜笑了,居然非常迷人。 “我把你带到这里当然有重要的事情和你谈。”米娜说道:“作为人类,你是唯一有资格让我如此谈话的人。” 结界里有小溪,潺潺的流水声很悦耳。 李清没有说话,只是淡淡地看着米娜,从他被追杀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这是一个非同一般的女人。不久前还和他拼死拼活,现在居然可以心平气和地和自己坐下来谈话。 “有些事情你并不清楚。虽然红月世界的大门已经打开,可从红月世界进入到这里的只能是是修罗和少量的罗刹,更高级的尼古和帝奎会被这里的世界规则阻挡,进不了这里。就像冥界的冥族进不了这里一样。”米娜说道。 李清沉思,然后问道:“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米娜递给李清一种色彩斑斓的水果,见李清摇头,自己咬了一口,说道:“李红月是以灵魂的形式进入这个世界的,他是高贵尼古种族,也是这个世界唯一的尼古存在,所有来到红月世界的种族都会被他节制,除非有更高种族出现。月神派他转世来到这里的目的,就是让他改造这个世界,打开红月之门,使之成为红月世界的附属世界。” “他确实也做到了,可现在情况出现变化,他最近似乎有些不太听从月神的指示,有自立的倾向。红月之门停止进一步打开,他强迫来到这个世界的修罗和罗刹由效忠月神改为效忠于他。”米娜说道,一脸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和你谈的目的是想,”米娜探起身子看着李清说道:“我的力量无法战胜李红月,如果你们人类可以和我一起联合起来对法李红月,我们会扶植你成为这个世界人类的王者,并且会给人类划出一块生存的地方。条件是你和你们人类必须臣服红月世界,效忠月神。” 李清坐直身子,脸上出现淡淡的笑容,说道:“谢谢你!” “我说的谢谢你,并不是我同意和你联合,而是你让我知道了你们的矛盾,这对我来说是天大的好消息。”李清说道:“给我们划出一块生存的地方,简直是可笑,这本来就是我们的世界,是人类的家园,你们这些异世界的恶魔应该统统离开这里。” 米娜没有因为李清的话而生气,说道:“你想过没有?在这个世界,你的修为最多只能达到六境,如果你臣服并效忠月神,月神会降下恩赐,把你转化成高贵的罗刹甚至尼古,你不仅会提高修为,而且会给予极大的物资享受,甚至我都能成为你的女人。”米娜挺起胸脯,波澜壮阔。 “这个世界已经被打开,即使不被红月世界征服,也会被冥界甚至是其它世界征服。人类已经回不到原先的世界里,你们要学会的是怎么在大潮里尽量争取更多的利益。我觉得月神已经拿出最大的诚意。”米娜边吃水果边说道。 李清在思考,久久没有说话,米娜也没有说话,只有哗哗的流水声。 “当洪水到来的时候,不要试图阻止洪水,而是要学会游泳。”米娜突然说道。 “我可以和你联合对抗李红月,但有条件:一是把你们捕捉的人类全部释放;二是以后红月之门不能再扩大。”李清缓慢地说道。 “好!”米娜带着迷人的笑容说道:“我可以答应你,不过那只能是推翻李红月以后的事。现在的我还没有执行这些条件的力量。”这是实话,因为这个世界整个红月世界的力量掌握在李红月之手,米娜能控制的力量有限。 “要我们怎么配合你?”李清问道。 “首先,我们的合作不能让冥界知道,而且我需要你借助冥界的力量和李红月抗衡。”米娜说道:“我需要你们使出全部的力量,把李红月的主力吸引过来,甚至把李红月吸引过来,当他把全部注意力和力量都用在你们身上的时候,我会集中力量在关键的时候给予他致命的打击,和你们里应外合击败他。” 李清突然打断米娜的话问道:“你觉得我是一个幼稚的孩子吗?” 米娜说道:“不是!” “那你为什么要说出骗孩子的话?我们全力而出,你们正可以把我们全军覆灭。我又怎么能确信你帮的是我而不是李红月?”李清说道。 “我当然不能让你确信,就如现在我同样不能确信你会和我合作一样。任何事情都有风险,真正的智者要学会在风险中寻找真实,我是这样,你也是这样。”米娜说道。 红光泛起,结界和米娜一起消失。李清和沐流萤站立的地方布满修罗的尸体。 “哥哥,这些恶魔说的话是不可信的。”沐流萤拉着李清的手说道。 “我知道,同样我说的话也不可信。”李清看着沐流萤说道。双方都在试探,都在是试探中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 米娜说李红月背叛月神这句话同样不足于让人信服,现在的李清无法判断米娜是真和李红月闹翻,还是配合李红月使出的计策。就如同米娜说道那样,任何事情都有风险,真正的智者要学会在风险中寻找真实。 “有一点,我们一定不会做,那就是全力而出。”李清对沐流萤说道,这话更像是他对自己说的。 无论这是不是对方的计谋,都是一次机会,关键如何正确的判断和利用。 阵法里的人已经不在,估计已经被顾城接到飞山上。他觉得飞山应该早就飞走,因为不能停留在一个地方时间太长,太长会被飞天修罗集中攻击,等他来到地面的时候,却发现飞山还在,周围是密密麻麻的飞天修罗,看来顾城一直在等他。 第一百五十五章 云耳山上的天空之城 云耳山是长平谷东面的山脉。 一座巨大的城悬浮在云耳山的天空之上。 很多的飞石从鬼门源源不断地运到天空之城,在这里制造出大小不一的飞山和单体飞舟,再运到战场。 在距天空之城三十里的一处结界里,男罗刹格底正恭敬地对米娜问道:“神女,您是怎么知道李清会出现在那座山的地下?” “很简单,他们的飞山走的是去往长平谷的径直路线,那座山上有人类,是他们必救之地,他们救山上的人,怎么会丢下地下的人类?所以我才在那里等李清。”米娜不屑地说道:“难道你也和人类一样愚蠢吗?居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是,睿智的神女,您说的很对。只是您觉得李清会上钩吗?”格底继续问道。 “李清是这个世界最狡猾的人类,他的智谋不低于我们,一个高贵的罗刹不会低看任何一个敌人,何况是李清这样的敌人。”米娜拿起镶嵌着宝石的酒杯,轻轻地抿一口酒说道:“红月大帝这么安排有他更深层次的考虑,如果李清上当最好,我们正好灭掉他们;如果他不上当,以他的智慧,也会利用我们的这个局来反击我们,我们可以设计一个更深的局,把他们陷进去。这次谈话,起码有一点已经成功,那就是他认为我们内部已经出现矛盾,这是一个很好的起点。” “这个世界,我们已经攻占了整个唐国,和大部分醉人之国及少部分西岐。在醉人之国还有少量地方在抵抗,西岐我们只占领了黎山以东,黎山以西才是真正的西岐,凭我们现在的实力,还腾不出手去占领。还有整个的东莱国,全在海上,到现在还是一个完整的国度。”米娜荡漾着杯子中的酒问道:“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占领的实力吗?” 格底躬身说道:“神女,我不知道。” “因为这个世界的规则已经排斥我们,它开始反抗我们和保护那些人类。你应该已经注意到,规则已经放宽对人类的约束,割鹿和李清都越过五境,同时我们在这个世界的修为增长速度却大大降低。”米娜放下杯子站起身来说道:“红月之门已经被这个世界的规则死死控制住,我们更高修为的强者和种族无法进入到这里。即使月神出手也没有办法,只有一个人能帮我们真正打开红月之门,那人就是李清。你已经发现在他身上有这个世界的规则之力,就是那道淡淡的蓝色之力。我们要想全面打开红月之门,要么让李清帮我们打开,要么以李清为线索找着这个世界的规则真身。这就是为什么我要靠近李清的原因。” “何况,长平谷的大阵,我们无法破解,那座天空之城我们也无法攻破,冥界还不断从鬼门源源不断运来鬼兵、傀儡、飞石。这些对我们非常不利,因此红月大帝才从李清下手,试图从内部攻破他们。这些愚蠢的人类难道没有想过,即使我们失败,冥界会放过他们吗?”米娜嘲笑地说道。 格底想到一个问题,突然说道:“如果李清真的投降我们,神女,月神会给他承诺的地位吗?” 米娜愣了一下神,缓缓说道:“那不是月神承诺的,不过如果李清真的投降过来,我会如实向月神禀报,因为他确实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记住,我们心中的神只有一个,那就是月神,红月大帝也是月神的使者。” “传令下去,对天空之城发动一次强攻。”米娜说道。 看着格底离开的身影,她又喃喃地说道:“我想看看李清的反应。” 飞山进入天空之城,就成了天空之城的一块石头。 这里到处传来轰鸣声,有各种各样的机械在运动,像是李清前世的工业区。雾气腾腾,各种材料被运进来,制造出成品被运出去。 天空之城的上空是滚滚的乌云,阳光找不到这个地方。雾气里穿梭着鬼兵、傀儡、人类的身影,他们忙碌却很有秩序。 李清领着沐流萤从飞山上下来,在顾城的带领下穿行在热闹的城市里。一个个很像大炮的东西被从轰鸣的工厂里运出,去往另一个工厂。 “这是发射飞石的炮台,会被运到生产飞山的工厂里进行安装。”顾城感叹地说道:“和冥界相比,我们的机械技术太落后了,如果不是这些飞石大炮,我们也许早就败了。” “那些”,顾城指着不远处正在行走的傀儡说道:“是为我们人类专门使用的傀儡,驾驶它们战斗,可以大大降低我们的伤害,而且我们的人间之力也可以使用上。” 一个个被刻成舟船模样的飞石从城市的大街上飘过,每一个都不大,只有一丈见方,外面还包裹着一层铁皮,船身的前面被安装了强弩。 “这是我们新研制的飞舟,比飞石更加灵活,更有利于战斗。和那些飞天修罗战斗不落下风。”顾城自豪地说道。 “李清哥哥。”一个声音从白雾中传来。 那声音李清无比熟悉。 一个女孩的身影出白雾里出现,只是和原先相比,又大了一两岁。 是玄晴,玄晴还活着。 有了大姑娘的模样,可她的身体不像原先那么结实,似乎虚弱了许多。 “看看,我是不是又高了?”玄晴转着身对李清问道。 看到李清眼里有些湿润,玄晴安慰道:“我是灵体,不会被杀死的。即使被杀了,也会在本体重新复活。现在有些虚,不过很快就会恢复,关键,你看,我又长大不少。” 李清默默走过去,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抱住玄晴,很久。 旁边的沐流萤也没有说话,好奇地看着两人的拥抱。 分开,李清扶住玄晴的肩膀问道:“高暮云呢?” “不知道,一直没有他的信息,也许他真的死了。”玄晴黯然地说道。 高暮云不是灵体,连玄晴这样的灵体都不能幸免,何况高暮云这样的肉体,如果他还活着,这么长时间了,不会一点儿消息都没有,看来他已经在大劫中死去。 高暮云不仅是一个阵法高手,更是一个诗人,在他疯癫的外表下是一个赤诚的心。想着和高暮云相处的点点滴滴,想着他那类似打油的诗句,心中升起无名的忧伤。 高暮云最喜欢喝的是尼罗酒,最喜欢做的就是对这个凄凉世界的感叹。 第一百五十六章 美丽的世界 天空之城的中心是一个巨大的圆形房子,通体黑色,在黑夜里会和黑夜融为一体。 这是由飞石雕刻出来的房子,是整个城市的指挥中心,也是天空之城的阵法中心。 房子里镶满白色的萤石,让整个房子亮如白昼。虽然是冬天,房子里却温暖如春。 这里不仅有流水,还有花草树木。 这里的人类最高指挥将领就是顾城,只不过为了找到李清,他才冒险出去。鬼族的最高指挥将领是普修,一个修为相当于五境的鬼族。 大厅中心摆放着一个巨大的沙盘,上面标注着敌我双方的态势,不停地有参谋人员更新军情。 看得出,人类和冥界联盟的主力被压缩到长平谷十里之内,呈防守态势。 “正东方,有两万飞天修罗大军强攻过来,地面上还有两千旱魃和一万普通修罗配合。”参谋莫纳迪拿出长长的杆子,指着敌人的行军路线说道:“据估计,里面还有不下四个罗刹。” “我军的飞山、傀儡、实体鬼、人类修士加起来实力不足以和他们抗衡,要派出部队增援。”参谋继续说道。 普修看着沙盘沉思一下说道:“增援当然要派,可派多少去?这仗怎么打?选在哪里打?” 他指着一处丘陵地带说道:“这里离云耳山不远不近,可以布置防御阵地。”那原本是一片沼泽地,大劫之后才变成一片山地。 “问题是我们要打阻击战,还是歼灭战?我觉得敌人来的并不是太多,我们完全有能力吃下去,集中兵力歼灭他们。”顾城握紧拳头说道。 “歼灭他们,至少需要我们一半的兵力,如果敌人有意引诱我们,后面还有埋伏怎么办?”普修问道。 参谋莫纳迪扎嘴道:“我们的飞骑兵已经侦查到方圆五十里没有敌人大股部队集结。” 普修说道:“作为参谋官,你的意见是什么?” “我觉得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我们一味着被动防守会永远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不如打一次反击战,打掉敌人的嚣张气焰,让他们以后有所顾忌。”莫纳迪直率地说道:“我们最少动用二十座飞山来阻挡飞天修罗的进攻,假装打阻击战,在对抗的同时快速吃掉敌军地面部队,于此同时派飞舟部队绕到飞天修罗的后方阻击他们。一旦飞天修罗警觉后撤,就用飞舟部队咬死他们,不让他们逃脱,我们的飞山赶上,彻底消灭他们。” “这里面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那些罗刹谁来对付?”普修皱着眉头说道。 “我来。”李清说道。 “还有我。”玄晴欢快地说道。这时的沐流萤已经被送到长平谷里,在那里有柳轻柔,会帮忙照顾沐流萤。 “殿下大人,您确定可以对付四个以上的罗刹?”普修问道。 “不确定,我会尽力。”李清平静地说道。 从现在的情况看,这是一个悲惨的世界,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美丽的世界,只要心中的世界还在,奋斗就不会被终止。 二十个飞山对抗两万飞天修罗和十多为罗刹,场面不可谓不壮烈,何况地面上还有还有两千旱魃和一万普通修罗。 此刻的李清和玄晴却坐在黑黝黝的山石上闲聊,因为对方的罗刹没有动手,他们也没有必要动手。 “好热闹!”玄晴居然说道,看的兴致勃勃,如同那次在长安,李清带她去朱雀大街一样。 飞石大炮不停地发射,人类修士的人间之力也在不停的催发。无数飞天修罗变成一个个影子不断地攻击着飞山,中间还有很多的飞舟在疾驰。于是不停地有受伤和死亡的战士从天空中落下,可地面上也不平静,旱魃的嘶嚎声和傀儡的杀喊声不断响起,那些落下的战士很多被他们踏成虚无。 看着热闹的场面,玄晴转头对李清说道:“李清哥哥,我知道你一来我们就会战胜他们。” 李清也在看着战场的变化,嘴里说道:“过几天,我带你回红尘城一趟。” 玄晴愣了,有点不想去的样子,那里留下她太多痛苦的记忆,从内心讲,她真的不想去。 “我们要把红尘大阵重新建立,这样才能把这个世界的天地大阵建起来,就能把红月世界的恶魔从这里赶出去。红尘大阵重建离不开你。”李清解释道。也许还需要高暮云,可高暮云已经不在了。 玄晴噘着嘴说道:“好吧。” 两万飞天修罗有一多半是中阶以上,他们的战力达到恐怖的程度,在他们锲而不舍的攻击下,不断有飞石从飞山上脱落,在天空中滚动远去,其中一条飞山竟然被打散。 “我们出手吧?”玄晴说道。 李清摇了摇头。 果然,还不到他们出手的时候,那些飞山居然相互靠拢,组合成一个巨大的飞山。飞山内出现轰鸣的声音,一个巨大的飞石炮弹从飞山中飞出,炮弹是有很多小的飞石组成,那里面含有李清无比熟悉的力量,竟然是人间之力。 炮弹急速地向攻击的飞天修罗飞去,在靠近他们的一刹那,猛然爆裂开来,炸向敌人。 惨叫声不断响起,伴之而来是残肢断臂和抛洒的血雨。 密密麻麻的飞天修罗中间,出现一个巨大的空洞,炮弹的轨迹里没有修罗,只是一炮,让飞天修罗至少死去两千。 “厉害”,玄晴拍手欢笑,因为这是含有人间之力的炮弹,那些被打碎的飞天修罗无法再重组生还。 “再来几炮,根本不要我们出手了。”玄晴说道,转变的很快。 “这才刚刚开始。”一旁的顾城说道,他也没有出手,他的目光一直在注视那些罗刹,那些罗刹背后的红月已经升起,开始两两融合,最后融合成一个巨大的血月,血月中有澎湃的血浪奔腾。 轰鸣声又一次响起,第二颗带有人间之力的炮弹被发射出来,这是由人类修士和冥界鬼族共同完成的炮弹,由人类修士把人间之力储存进出后,再由鬼兵用飞石发射出去。经过无数的实验失败,才换来今天的成功。 炮弹发射出去后,迎接它的却是那轮血月。 “炸掉它”,玄晴喊道,然后她看见灿烂的烟火,有无数的红雾腾起,飞石飞向四面八方。 红雾渐渐撒开,可那轮血月还在。 第一百五十七章 出手 又有几轮炮弹飞出,均被血月接住。 没有飞石炮弹的阻挡,飞天修罗开始了更加猛烈的攻击,有的飞天修罗已经攻到飞山,和上面的人类和鬼族短兵相接。 “这回该出手了吧?”玄晴急不可待地说道,因为李清说过只要对方的罗刹出手他就出手。 “不急,因为我还没出手。”说话的不是李清,而是顾城,别人也许看不出来,他却看得非常清楚,那轮血月已经变得摇摇欲坠,这正是他出手攻击罗刹最好的时候。李清是杀手锏,不但最后时刻不会让他出手,这时候的李清也没有出手的打算。 顾城的剑河从飞山上飘出,像流淌在天空的银河,这正是那轮血月被炮弹炸完的那一刻。剑河流进血月,和澎湃的血浪相遇,原本觉得这应该是一场恶仗,不料,却听见一声巨响,血月直接破裂。 血月已经是强弓之末,剑河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 如果这时有人把目光转向地面,会看到两千旱魃现在还不到五百,那些地面上的修罗几乎全军覆灭。可他们只顾在天空中激战,哪有人会顾及地面。 四名罗刹刹那间脸色苍白,摇摇欲坠。 “撤”,领头的罗刹下出命令。 “我就说嘛,李清哥哥你只要来,我们就会胜利。”玄晴兴奋地说,眼里全是小星星。可她没有看到李清一脸凝重。 这里确实没有伏兵,在这空旷的天空,如果有大规模的敌人,那些飞翔在天空的斥候不可能看不到。 一切如战前预料的一样,这证明他们的计划很完善完美,可顾城不知道怎么的和李清一样内心深处出现隐隐的不安。 撤退的敌人,没有逃走太远,便被联盟的飞舟部队阻击,人类修士和鬼兵不惜命地涌来,不让这些逃亡的修罗和罗刹前进一步。 为了确保这里胜利,顾城放出去很多的斥候,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方向出现警示。 他的心情渐渐放松下来说道:“也许这次我们真的可以全歼他们。” “不能”,李清说道,他的目光看向虚无的空中,那里什么都没有。 一扇门突然在虚无中打开,就像天空突然被割开一个口子。 这扇门李清见过,而且还在里面做过客。 有源源不断的飞天修罗从里面飞出来,还飞出不下于十个罗刹。 这是米娜的小结界,可米娜并不在这里,带领队伍的是格底。 还是被埋伏了,顾城立即下令所有参战的战士回到飞山附近。撤退已经来不及,飞山虽然也可以飞翔,可体积太大,和那些飞天修罗相比,速度太慢,现在撤退,只能被动挨打,还不如就地抵抗。何况,看李清的样子,没有后撤的意思。 直到敌人的援军全部出来,竟不下三万,加上十多个罗刹,敌人的兵力增加近两倍。 这还怎么打?顾城才体会到为什么李清说“不能”这两个字,看来不是他们全歼敌人,而是敌人会把他们全歼。 这样的战斗,几乎不用猜测,即使自己拼尽全力,也只有失败的结果。战力悬殊太大,尤其是那十几个罗刹,那恐怖的战力,不是他们可以承受的。 顾城的头开始疼。 突然,他看到李清从黝黑的石头上站起,一步踏入空中,缓缓地走向敌人庞大的军队。 一个人面对四万多飞天修罗和十几个罗刹。 和铺天盖地的敌人大军相比,他简直微小到看不见,可他就是从容不迫地挡住敌人,而且还在向敌军不断靠近。 直到他站在罗刹首领格底面前。 格底用自己悠蓝色的眼睛看了他很久,才说道:“你很勇敢,不过我不明白你的底气来自于哪里?” 难道这个被称之为人类未来和希望的人天真地认为,凭他一己之力可以战胜十几个罗刹和四万多修罗大军?他的脑子被驴踢过吗? 格底不可谓是个不慎重的人,可他穷尽脑汁也没有想出来李清有什么办法可以战胜他们。他不明白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成为人类的未来和希望呢? 李清看起来很悠闲,连割鹿刀也没有出鞘。 他气定神闲,像是面前不是敌人的大军,而是一处绝美的风景。 在他的身边,玄晴也跟了过来,正在认真地卷着自己的袖子。 李清没有回答格底,他的右手在天空中随意拨了一下,天空像一块布,被他扯到一边。 一座阵法突兀地出现在飞天修罗大军中间。 格底无法相信,满眼不可思议。 “既然你们可以把结界隐藏在空间里,我当然也可以把阵法折叠在空间里。”李清说道:“这就是我的底气。” 现在的李清已经具备这个世界的规则之力,当然可以进行小范围的空间折叠。 可格底不可思议的原因不在这里,他不明白为什么李清能在他们出口附近隐藏阵法,显然这个阵法的布置要比他们隐藏结界的时间要早,难道李清有预知未来的能力?那也太可怕了。 当下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格底看到阵法在不停止闪耀着光芒,似乎会随时爆发。 “知道我为什么一直没有动手吗?”李清突然说道:“那是我一直没有动手的能力,因为我的人间之力都输送到这个阵法里面去了。我需要恢复,需要重新凝聚人间之力,所以你们战斗的时候,我不得不在旁边看着。好在现在终于恢复了一点。” 这是一个雷霆阵法,拥有人间之力的雷霆阵法,会突然爆炸,释放出令人恐怖的杀伤力。 格底想下命令让修罗大军四处逃散,可来不及了,一道蓝光,让天空变成大海,照耀的让人睁不开眼睛。 无比巨大的力量从阵法中爆发出来,不仅毁灭了周围的修炼大军,也毁灭阵法自己。雷霆阵法就是一个同归于尽的阵法,为了让阵法充满人间之力,李清没日没夜输送了两天,不停收集人间之力,再输送进去。没有人知道当他来到天空之城那一刻,几乎油尽灯枯,连一境的修者都可以把他置于死地。 爆炸后有蘑菇云升起,和天空的乌云连成一片。 如果不是李清修为有所恢复,用规则之力挡在前面,保护了他和玄晴和后面的飞山,也许人类和冥界联盟也会在爆炸中覆灭。 爆炸让飞天修罗大军全部化为虚无,罗刹还剩四个,不过正在融化。 残存者有格底,他的一只手和半条腿已经融化,带着巨大的痛苦他厉声问道:“为什么你知道我们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你会在这里埋伏?” 刀光乍起,四个罗刹便在刀光中泯灭。 “有些事不需要你知道,何况现在你知道和不知道又有什么区别?”李清说道,割鹿刀入鞘。 第一百五十八章 原来是这样 白色的空间。 米娜依然在吃着色彩斑斓的水果。 李清依然静静地坐着。 结界很稳定,即使雷霆大阵也没有损伤它分毫。 “为什么要杀死他们?”李清问道。 米娜很诧异李清这么问他,说道:“难道你不想杀死他们吗?” “当然我想,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杀死他们?” “因为他们是李红月的人,不是我的人。”米娜咬了一口水果,随意地说道。 “那些罗刹也是吗?” “当然。” 似乎时间过了很久,李清才开口说道:“幽冥,别装了,我知道是你。” 米娜停顿一下,继续吃着自己的水果说道:“你说的什么,我听不懂。” “真正的米娜不会和我谈判,更不会杀死自己的同族。从在这里第一次见你,我就觉得在你身上有一种熟悉的东西。直到现在我才确定是你。”李清说道,因为他在米娜身上看到曾经幽冥刺杀他的习惯性动作。 “好吧,是我。”米娜直接承认:“不过,也是她,到现在也没有完全融合,这具躯体即是我,也是她。”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李清问的当然是从什么时候占据对方身体的? “是她从东海战败逃走最虚弱的时候我才有机可乘。”米娜说道:“我感知到你,在去找你的路上遇到她。” 那时,米娜极其虚弱,虚弱到灵魂都在摇晃。 处于本能,见到如此虚弱的灵魂,幽冥本能地打算占有一下,就像很多的酒鬼,见到好酒总想品尝一下一样。她还从来没有占据过修罗的身体,更别说是罗刹。 可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她占据这具躯体后,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再从这具躯体里逃脱,而且米娜的灵魂在不停地攻击和吸收她,从而来壮大米娜的灵魂。 就像逆水行舟,她不抗争和融合米娜的灵魂,便会被米娜的灵魂吸收融合。 那也是一场战斗,只不过是一场争夺躯体的战斗。即使米娜的灵魂如此虚弱,但依然比想象的强大,幽冥和米娜的灵魂就像太极的阴阳鱼,不停地同化对方,也被对方同化。 最终的结果却是她们融合在一起,同时拥有两个人格,也拥有相互的经历记忆和情感。因此才会出现奇怪的行动和不和常理的言语。 幽冥再也不能像以前那么自由,去占据别人的躯体,米娜的躯体成为她永远的家。整日霸占别人躯体的幽冥终于有一天被别人的躯体霸占,这似乎就是一种天道轮回。 从现在的情况看,幽冥略站上风。 “米娜的父亲是红月世界的罗刹王,所以她才被成为神女。”米娜说道:“她是这个世界除了李红月以外第二号权力人物。” “我在和你沟通的时候,有时候会受到她的限制。”米娜继续说道:“所以为了平衡也会说些维护她利益的话。”。 “李红月目前去了醉人之国,在那里有圣者和启教的抵抗力量,他要趁机清除这些力量,再转过头集中力量灭掉长平谷。”米娜自信地说道:“我的计划就是利用米娜的身份,在李红月回来之前歼灭包围长平谷的有生力量,攻下长安,彻底封住红月之门。等李红月回来的时候设计把他围杀。” 如果有米娜这个内应,事情要变得简单的多,也许不需要建立世界大阵也能把红月世界的恶魔杀死。 李清看着侃侃而谈的米娜,他也没想到事情会出现如此戏剧性变化。 “这里”,米娜的手指如跳舞般拂动,一个由光组成的虚无地点出现在他们面前,米娜指着一个地方说道:“是他们的基地,里面有不下六万修罗和二十多个罗刹,我可以带着你在基地内设置如你今天设置的这个阵法,等阵法爆炸后,再从外面包围进去,彻底消灭他们。” 那个地方是一个要比米娜结界大的多的结界,被隐藏在空间里,如果没有米娜引导,根本找不到它。 “如果有可能的话,你可以把天空之城调过来,这样歼灭他们更有把握。”米娜看着李清说道:“当然在你信任我的情况下。” 米娜应该说的是实话,不然她不可能用四万修罗和十几个罗刹来换取他的信任,那样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李清觉得幽冥作为一种特殊的冥族,即使不是站在人类的角度,也会站在冥界的角度考虑。在这样的一个时期,冥界和人类的利益是一致的。 “红月世界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李清突然问道,既然幽冥拥有米娜的记忆,这是一个了解红月世界的机会,李清不可能不问。 “那是一个五重天的世界。最上层是真正的月宫,那里住着月神和她的神仆。这里的月宫是仿制品,只是为了净化修罗。第二层是高高在上的人帝奎种族居住,虽然他们只有一千人,却是被受命担任治理红月世界的核心,那些王侯大臣几乎都是由他们担任。第三层是尼古族,有一万人,他们的任务就是统治罗刹。第四层就是我们,有一百万人,除了治理那些修罗,就是带领他们去征服那些小世界,就像这个世界。第五层是修罗世界,大约有几十亿人口,他们的繁殖方式是用修罗种子种在培养液里,待成熟后,会在不停地厮杀中成长,去征服其它小世界,收获修炼资源和血食。”米娜说道:“修罗的世界很残酷,除了杀人就是被人杀掉。” “被你们征服的小世界有多少?”李清问道。 米娜想了想说道:“不多,有一千多个小世界,还有几十个中级世界。” “既然你是罗刹王的女儿,为什么会被派到这里?”李清继续问道。 “因为父王的儿女很多,一共三千多个,我只是她们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存在。”米娜苦笑着摇摇头说道:“我们的世界很残酷,不像人类社会这么温馨,到现在父王认不认识我都很难说。”这一段时间,似乎带入的是米娜本人。 “李红月呢?他在红月世界里是什么地位?” “李红月只是尼古族普通的一员,但他是高于罗刹族的存在,即使我是王女,依然要低他一等,听命与他。”似乎,米娜想到什么,说道:“在征服小世界的时候,很少派出尼古,这征服这个世界的时候月神竟然会把他派过来?难道这个世界有不为人知的秘密?” 第一百五十九章 虚无 李清直起自己的腰,脸色苍白。 可让他欣慰的是一座比原先更大的雷霆大阵即将完工,这座大阵耗费了他十天的时间和无数的人间之力。 他不仅要布置大阵,还要折叠空间隐藏自己。 米娜是一个说话算话的人,务实地完成她的承诺,给予李清创造出最大的机会,否则在修罗遍布的世界,他怎么可能从容布阵。 这里太危险,他只能一个人,连精通阵法的玄晴他也不可能带来。 乌云压顶的黑夜,他从折叠空间出来,外面没有一个修罗,只有站在虚空中静静等待着的米娜。 “你很辛苦。”米娜极尽温柔地说道。 有风吹过,让李清皱紧自己的眉头,除了脸色苍白,还有一丝痛苦。 这些被米娜看在眼里,觉得是他劳累的原因,于是体贴地说道:“我们不妨去外面走走,透透气也好。” 他们在黑夜里踏着黑暗前行,有寒冬的风吹拂他们的脸。 “你带我去什么地方?”李清问道,他脸上的痛苦更加明显。 “一个热闹的地方。”米娜边走边说。 果然,他们看到璀璨的烟火,在黑夜里绚烂开放。 不时的有光传来,让他们的脸一暗一亮。 “你为了骗我,不惜把四万修罗和十几个罗刹搭进去?”李清突然问道。 “当然,要不然怎么能骗的了你?又怎么能把天空之城骗到这里?”米娜在暗夜中看着李清诚恳地说道。 李清苦笑,无可奈何地问道:“你是米娜还是幽冥?” “她当然是米娜,一个高贵的罗刹神女怎么会被低贱的鬼族融合?她想吃掉米娜的灵魂,没想到的是却被米娜的灵魂融合,所以米娜才会恢复的如此之快。而这也成了我们击败你的一个契机。”一个人从黑暗中走来,居然是李红月。 李红月还是那个李红月,借助于不断闪动的光亮,李清看见他脸上温和的微笑。 “你没去西岐?” “当然没有,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我怎么可能离开这里?”李红月说道。 那座天空之城在经历着敌人饱和式的攻击,战斗在黑夜里激烈地进行,便如长安城大年三十夜里满城的烟花。 “你不是什么天选之子,相反你是人类的灾星,正因为你的到来,才让我们有了可乘之机,才让天空之城陨灭,甚至还会陨灭整个长平谷。”李红月淡淡地说道:“这也是我让你过来看烟花的原因。” “任何胜利都需要付出的,世界上从来没有不劳而获的结果,和泯灭天空之城相比,我们的牺牲和付出是值得的。和天空之城相比,我们还有更大的收获,那就是你。”李红月说道:“按这个世界的血脉来说,你是我的兄弟,我们有血脉相连,还有亲情存在。” 他指着米娜说道:“知道米娜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吗?她当然是为了追随我,按亲情来说你应该喊她嫂子。红月世界太大了,等级太严格。即使米娜是罗刹的王女,我也没法娶她,我只能娶一个尼古当妻子。所以我们才来到这个小世界,打算封闭红月之门,过我们独立的世界。在红月世界,我们只是低微的存在,而在这里我们就是王,能过上我们想要的世界。” “白白呢?”李清鄙夷地对李红月说道:“你不是承诺让她成为你的皇后吗?你不是承诺给她一个公平光明的世界吗?” 李红月叹息一声说道:“她只是一个傻女子!她没有等待的耐性,如果是现在,我会给她一个皇妃的名号。老六,你不要认为我就是一个虚伪的存在。因为我是从红月世界出来的,我比谁都痛恨红月世界的种族制度,如果不是它,我和米娜不会出现相爱而不能在一起的痛苦,所以我是崇尚平等光明的。可凭我个人的武力是无法统治这个世界的,必须借助红月世界的力量,但白白没有给予我这样的时间。如果你愿意给予我这样的时间,我可以做出这样的一个世界给你看!” 李清笑了,说道:“三皇子还在的时候,说你是这个世界最虚伪的人,看来还是他最了解你。好,我听你的,请你立即放了天空之城,放了长平谷,放了所有被你奴役的人类。你能吗?你不能!” 李红月看着前面漫天的烟花,那里有无数飞石从天空之城散落下来。 “老六,你有些激动了。”他平静地对李清说道:“现在还不到这个时机。任何新次序的建立,都要有强力甚至残酷的手段,否则就不会稳定。我会给人类比较舒适的生活,但这个世界也需要他们劳动和为我们服务。” 远处,突然一声巨响,天空之城在烟火中碎裂。 “老六,要么臣服我,要么和天空之城一样碎裂。”李红月说道。 “锵”的一声,割鹿刀出鞘,只是上面的人间之力淡如薄雾。 “难道你现在还有动手的能力?”米娜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说道:“你从阵法出来的那一刻就知道一切了吧?所以你的脸上才出现痛苦的表情,因为你内心充满绝望,你的人间之力都用在阵法上了,连战斗的实力都没有。” “你的雷霆大阵有什么用呢?那个地方现在连一个修罗也没有。”米娜继续说道,一轮巨大的红月在她身后升起。 刀光挥出,一抹蓝色飞向米娜,她的圆月弯刀竟然被蓝色的光击出十余丈。 蓝光继续延伸,居然把米娜的右手切割下来。 “我虽然没有人间之力,可我的规则之力还在。”李清边咳嗽边说道,一口鲜血从他嘴里喷出来,他的脸色更加煞白。 “是的,我上了你们的当,从出来的那一刻我看不到一个修罗士兵,就知道这次我上当了。但我不会上第二次当,不会再被你们的谎言迷惑。”他的割鹿刀再次挥出,只是刀身晃动的厉害,那抹蓝色也变的更淡。 刀光还是奔向米娜,却被李红月伸手拦住,他的手平常无奇,却捏住那抹蓝光。 “倔强是双刃剑,有时候会把人引向胜利,有时候却会把人引向死亡。”李红月淡淡地说道:“现在你的倔强等同于宣布自己死亡。历史只会记住成功的人,不会记住倔强的你。” 他没有立即去杀李清,还在等待什么。 也许他觉得李清已经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不在一时。 也许他觉得李清会在最后一刻屈服。 烟火还在天空凌乱地飞舞,天空之城却被黑夜泯灭。 终于李清知道李红月在等待什么,他看到一个巨大的尼罗树虚影从黑云密布的天空中降落下来,树身散发着蓝色的光,像天空中的星云。 “我一直在找你,今天终于见到了。”李红月目光炙热,这话他是冲那棵尼罗树说的。 如梦幻般的蓝光落在李清身上,让他沉沉地睡去。 有月色撒出,那是李红月身上发出的月光,月光如血,照耀在蓝色的尼罗树上。月色不断跳动,似乎要进入尼罗树,把蓝光同化。 一股高贵且不屑一顾的气息从尼罗树上传来,蓝光震动,月色如雪片一样纷纷落下,没有月色的缠绕,蓝色的尼罗树显得更加圣洁。 在震荡中,蓝光突然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那棵尼罗树和树下的李清。 李红月的面前,只剩下一片虚无。 第一百六十章 回归人间 就像一场梦,李清梦见高暮云在尼罗树上和自己说笑,他的手里端着一杯尼罗酒,作了一首忧伤的诗,只是意境并不太高。 “这个世界快成了别人的世界,所以你要加油。”高暮云故弄玄虚地说道。 为什么是自己加油,而不是高暮云加油,李清觉得不公平给了高暮云一个大大的白眼。 高暮云妥协,说道:“我们一起加油好不好?” 然后他做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动作,把李清从尼罗树上推下来,大概是嫌弃李清不够努力。 于是李清醒了。 他看到一双美丽的眼睛,还看到旁边一个已经不算小女孩的女孩在哭泣。 那双眼睛他认识,更认识她腰间的烧火棍。 他的眼睛看向屋子,屋子里还有他和老头子生活的痕迹,这里是长平谷的茅庐,他回到了自己真正的家。 “我怎么会在这里?”他问道,自然地坐起来,没有疼痛,也不觉得身体很弱,人间之力和规则之力都很充沛,就像他从来没有虚弱过一样。 “不知道,是柳轻柔在谷里拾到的你,拾到你时你就不省人事地躺在地上。”说话的是玄晴,她已经停止哭泣,一副懊恼的样子,似乎在恼怒拾到李清的是柳轻柔,而不是她。 外面有喊杀声不停地传来,天空中不停地闪耀着火光。借着火光,李清看见了割鹿,他没有说话,连抬头向这面看一眼的动作都没有,只是默默地喝着自己的茶。 “天空之城被敌人摧毁后,长平谷便暴露在敌人的攻击之下。这几天敌人在不停地攻击长平谷的阵法。”柳轻柔解释道:“顾城和普修在天空之城被摧毁时,也和天空之城一起陨落。” 她话说的很慢,也很轻,看得出情绪不高。 阴雨纷飞,有白花在坟茔上开放。 微光里,那坟茔静静地躺在黑暗中。 即使老头子用自己的生命来支持李清,他依然没有改变这个世界,世界再次向更加黑暗更加糟糕的方向发展。 “我很没用!”李清在坟前轻轻说道,他的声音和细雨一起落在坟茔上。 “如果不是我,天空之城不会陨落,顾城和普修就不会死去,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类修士和鬼兵死亡,长平谷更不会被攻击。”他说道,伸出手拔掉白花中的一株杂草。 小溪的流水声传来,如同有人在哽咽。 柳树上还有很多的乌鸦,只是听不见它们的叫声。 “不过,我不会放弃!只要我活着,我会和他们战斗到底。”他坚毅地说道,这是在老头子坟前说的话,如同是一种誓言。 有一股旋风刮过,吹散李清的头发,像是在抚摸他的头顶。 “虽然难些,但还有到我们失败的时候,更没到人类灭亡的时刻。”一个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割鹿高大的身影从暗夜里走出,说道:“就像当年的长平之战,有很多时候,我们觉得已经败了,可最后胜利的却是我们。因为我们即使觉得败了的时候,依然没有放弃,还在拼命。” “人类已经没有退路,要么死亡,要么拼命。”割鹿站在李清的身边看着老头子的坟茔说道。 他转过头接着说道:“当下的形势,我们不可能凭借和冥界联盟就能战胜他们,必须去建立天地大阵,去阵杀他们驱赶他们。这或许是唯一能取胜的方法。” “长平谷呢?我们能守住吗?”李清问道。 割鹿笑了,没有说话,转过身,径直走了,可走几步后,他转过头对李清招了招手。 他们先是在小路上慢走,两面的云耳山和割鹿山布满战斗的人类修士和鬼兵。天空中的阵法在不断地闪耀着流光,只是光膜越来越薄。 渐渐的,他们行走在空中,远离谷地的沉寂,这里是忙碌的身影和激烈的战斗。 怎么看,长平谷的阵法都不像能支撑很久的样子,外面的修罗大军太多,不下十万,那些罗刹穿梭在修罗大军中,圆月弯刀不时发出凌厉的攻势。 “你知道人间之力是什么力量吗?”割鹿突然问道。 见李清茫然摇头,他继续说道:“那虽然是一行生命的力量,但更是一种爱的力量,人类之所以有人间之力,那是因为人类有爱,爱自己,也爱别人,爱人类,也爱万物。我行走人间,经历过很多奇怪的事情,但最令我感动的还是爱。我无数次感动于他们爱父母、爱子女、爱妻子、爱别人。一个小女孩竟然在饿了一天的情况下,把自己刚得到的食物送给一只饥饿的小狗。我体会着,感动着,渐渐地感悟出这种力量并寻找到修炼他的法门。” 他的身体站在长平谷的天空之上,散发出耀眼的光,那是人间之力,爱的力量。 “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力量就是爱的力量,甚至胜过规则的力量。你现在觉得它不如规则之力,那是你对它还不熟悉,没有参透它的本质,还不会运用它。”割鹿说道,他身上的人间之力更胜,一波波向外荡漾,犹如海浪。 海浪竟然能穿过阵法的光膜,继续向外荡漾,所过之处,传来修罗的惨叫声,那是他们泯灭之前的呼救。 海浪一点儿也不凌厉,相反,很温和,如荡漾着春水。 它又像是冬日草原上的野火,所过之处,一切修罗都化为灰烬。 无论人类修士还是鬼兵,全部停止战斗,惊讶地看着海浪翻滚,他们停止战斗是因为和他们战斗的修罗已经死亡,他们没有了战斗的对象。 割鹿身上似乎有无尽的人间之力,一浪接着一浪向外荡漾。 李清眼里突然留下泪来,他不是一个轻易哭的人,现在却哭了。 “为什么要这样?”他哽咽地问道。 “我的人间之力来自人间,当然要回归人间。”割鹿的身影越来越淡,可他还在说话:“人都会死去,何况我并不是死去,只不过化为阵灵,会永存下去,和老头子相比,你不应该难过,反倒要祝贺我。” “想想,有我这样的阵灵在,大阵就有了攻击性,会不断发射人间之力杀死他们,谁也别想攻破长平谷,多好的事情!”这是割鹿最后一句话,轻的几乎让人听不见,然后他化成一个个光点,散落到长平谷各个角落,正真融入大阵。 第一百六十一章 沦落的红尘 欲望之城还在,这里既没有变成高山,也没有变成湖泊。 只不过成了一片废墟,原本的它繁华的程度不下于红尘城。 坍塌的房屋,断裂的墙壁,满大街的尸骨,在寒冬里显得特别荒凉。 不时有野狗、恶狼、狐狸等动物出没在薄薄的雪地上,搜寻着食物。这里对它们来说曾经是美食的天堂,那时满地都是人类的尸体,根本吃不完。 终于一只野狗兴奋地看到一个人躺在地上,那是一个瘦骨嶙峋的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应该是刚死。对一个饥饿多日的野狗来说这就是最好的美味。 它颠颠地跑了过去,在那人身上嗅了嗅,没有臭味。它抬头看了看周围,还好,没有其它动物和它争食。这人全身被厚厚的衣服包裹,只有脖子和脸裸露,所以这只野狗跑到他的头部,打算从脖子入手。 它的嘴张开,狠狠地咬向那人的脖子,一股难闻的唾液从它嘴边流出来。 只是它的嘴还没咬到那人的脖子,它的脖子却被一双大手掐住。那双手带着长长的指甲,掐进它的肉里,从肉里掐断它的脖子,无论它怎么挣扎,那双手都没有松开。看来这是老手,很有捕食的经验。 野狗倒下,那个躺着的人却爬起来,那双手就是他的手。 拍了拍身上的土和雪,他抓住野狗的前爪用力一甩便背在肩上,踏着残砖碎瓦向废墟更密集处前行。 如果有认识他的人在这里,一定会大吃一惊,这人竟是王蜜蜜,一个纨绔子弟,女人都玩腻了,要玩男人的人。 如果有人知道,他冒死捕猎野狗是为了一个妓女,而且曾经是欲望之城最丑的妓女的话,会惊讶的把眼珠子掉下来。 那个女人现在在他眼里是最美丽的女人,因为她救了他。 大劫后,又被修罗搜捕屠杀,他幸运存活下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是那个女人把他从倒塌的房屋中扒出来,用米粥一点一点地喂他,每天为他换药,冒险从药材铺子扒出药材,凭着自己微薄的药物知识为他配药、煎药、喂药,最终救活了他。 在他被救活以后,女人却得了重病,似乎有瘟疫缠上她。他没有抛弃她,像她救他那样去救她,幸运的是,那瘟疫并没有传染他。 路很曲折,几乎就没有路。 他哈了哈手,把身上的衣服紧一紧,背着死去的野狗爬过一片废墟,在一间倒塌的房子里消失。 这里并不是他的终点,他还要在另一片废墟缝隙里穿行,再爬过一段地洞,才能到达他住的地方。 那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地下室,很大很宽敞,有幸被他们找到。 具体来说,应该是那个女人找到的地方,那时他的伤很重,不仅有外伤,还有内伤,是那个女人不嫌弃他,不在乎他身上的臭味,也不怕他身上的脓液,坚持每一天给他清理伤口,并且不知道从那里找到一瓶酒撒在他的伤口上。 酒撒在伤口上是一种钻心般的疼痛,每次他都疼的咬牙切齿,满身大汗,可他心里却是舒坦,他知道虽然她嘴里一直骂骂咧咧,可她的心一直很善良,一直在救他。也是从那个时候,他觉得他很美,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女人都美,奇怪的是为什么他以前没有发现。他以前就认识她,那时他觉得她真丑,很讨厌她的靠近,甚至一只脚把她踢到很远的地方。 “春草,我来了,看,多大一条野狗!”王蜜蜜炫耀地对那个女人说道。 女人没有说话,白了他一样,一脸的鄙视。 “还发热吗?”他体贴地走到她的身边,伸出手在她额头摸了一下。 “走开,你这个脏东西。”女人嫌弃地说道。 王蜜蜜笑了笑,并不在乎,她总是这样,喜欢骂人,在他病着的时候,她没有少骂他,可她救了他。 “我就不该救你,知道在欲望之城被你糟蹋的女人有多少吗?你不仅糟蹋女人,还糟蹋男人,想想,真让人恶心。”女人还在不依不饶地骂着。 王蜜蜜在她的骂声中剥掉了野狗的皮,用清水洗净,剁成一块块儿,放在瓷盆里,倒入清水,放上少许盐巴,点火烧水。盐巴是他从地面上的倒塌的屋子里找到的,那些柴火也是他从外面拾来的手里的菜刀,是从很远的一片废墟中翻出来的,刀背太宽,用在猎杀上很不趁手。 女人的骂骂咧咧他早就习惯了,如果仔细想想,春草说的并不错,自己以前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真的霍霍了很多的女人,当然还有男人,连那个萧如花都差点被他霍霍了,想想,真的很脏。 他看见面前的火光,已经开锅,有香味从瓷盆里传来,只是肉还不烂,要在煮一会儿。 他很后悔,为什么那时候会那样生活?奢侈腐败,简直就不是人。特别是面对那些男人,想想,自己是怎么下得去嘴的?他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想去洗个澡,真的太脏了。 他不仅后悔以前的生活,还后悔以前没有早和春草这么熟,如果早认识到春草的价值,早听她的话,也许自己就不会这么脏了。特别是他痛恨自己曾经踢春草一脚,自己是多么穷凶极恶的存在?居然连春草都踢。其实他并不记得踢过春草,那时候他踢过打过的人多了,是春草一遍一遍地提醒,让情景深深地移植到他的脑海里。 野狗肉烂了,王蜜蜜把最好的肉放在碗里,又加了些汤汁,用嘴吹了吹,端到春草的面前,说道:“慢慢吃,小心烫。” 春草挣扎着坐起来,说道:“把碗放下,我自己来。”依然嫌弃。 王蜜蜜只好放下碗,回到瓷盆前,为自己盛了一碗狗肉吃起来,他的眼光还不时地向这边瞟,见春草剧烈咳嗽,他赶紧放下自己的碗,快步走到春草的身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明天我去外面找找,看看能从药铺里找些草药回来吧。”他说道。 附近倒塌的药铺已经被他们找完了,要去更远的地方去找,那就意味着更加的危险。 咳嗽完后,春草又开始吃饭,只是吃着吃着她开始哽咽起来,说道:“我是一个卑贱的人,不值得你这么做。” “不,你比谁都高贵,胜过这个世界任何一个人,为你做任何事情都是值得的。”王蜜蜜边拍着背边说,声音轻柔。 第一百六十二章 爱恨 这里很暗,好在有油,还有油灯。 在微弱的灯光中,王蜜蜜真诚地说道:“如果我们还有未来,在这场大劫中还能活下来,你能嫁给我吗?” “当然不能,因为你太脏了。”春草毫不客气且直截了当地说道。 这是王蜜蜜预料中的结果,在他的想象中会被春草无情地拒绝,春草一直嫌弃他,怎么会嫁给他?可他还是要说出来,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未来,不想给自己留下遗憾。 很久,春草才悠悠地说道:“你不嫌我脏吗?我是一个妓女,而且是一个很丑的妓女。” 啊!王蜜蜜没想到春草会问出这样的话,看来自己有戏。 他有些激动,抓起春草的一只手说道:“你怎么会脏呢?你是这个世界最圣洁的姑娘,反倒是我,从内到外都不干净。如果说配不上,只能是我配不上你。” 王蜜蜜说道这里,不知道春草在想些什么,眼睛亮起来,突然咯咯地笑了,说道:“那时你连男人都要,怎么想的?不嫌脏吗?” 似乎她感觉到自己在这样的场合说这样的话很不对,很伤人心。她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我不该这样说的,没忍住。” 时间在慢慢地过去,他们的聊天也时断时续。 “其实,你向我求婚,我很高兴,真的,我一直渴望有人向我求婚,渴望有一个家,生很多的孩子,欢欢乐乐过一生。”春草说道。 “我们会生很多的孩子。”王蜜蜜插嘴说道。 这次春草没有说他,继续着自己的话题:“我想要的家,不需要太大,有一个院子,院子里有一棵尼罗树,开满蓝色的尼罗花。外面有一个池塘,池塘边种满柳树。最好有五六个孩子,有儿有女,我每一天做最好的美食给他们吃。春天的时候,我们一家人去踏青,秋天的时候,我们一家人去采果实。” 以前,王蜜蜜觉得这些俗不可耐,现在却非常向往。 “我们还可以带着孩子们钓鱼、捉蚂蚱蜻蜓,还可以在风大的时候放风筝。”王蜜蜜说道,他觉得做这些要比风花雪月好太多。 “所以,你答应我的话,这些我都可以办到。”他趁机再次提出自己的请求。 “你办不到。”突然一个声音说道:“因为你很快就会死掉。” 在这个地下室里出现一个人影,他长着犄角,双眼通红。 “狡猾的人类,居然藏了这么久,如果你不是出去觅食,还真不好找到你们。”这个修罗用尖锐的嗓音说道。 王蜜蜜第一个反应是拿着菜刀把春草护在身后,他的眼睛同样红了,那是在他心里起了拼命的念头,虽然他知道遇到修罗他们不会有活下去的机会,可他会死在春草的前头。 “王蜜蜜,我答应嫁给你。”他的身后传来春草的声音:“从你第一次提出来的时候,我的心里就答应你了。要死,我也会和你死到一块。”声音轻柔,语气坚定。 “好,这个恶魔就是我们的见证人,死亡就是我们的婚礼。”王蜜蜜声音欢快地说道。在强大的真爱面前死亡又算得了什么? 修罗头上的犄角亮起红光,他的刀变成一道光,对于卑微的人类,他简直一句话也不想再说,他很忙,屠杀完这两个人,他还要搜寻其它人类。 刀光掠向王蜜蜜的脖子,却被一朵花挡住,那是一朵盛开着的梅花。然后,更多的花飘来,旋转成一条花河。 有人踏花而至,雍容华贵,如花中仙子。 “流花谷?”修罗有些惊诧地问道。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来人正是流花谷主赵嫣儿。 “我一直在找你们,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那修罗啧啧地说道。 “并不是遇到了,而是你跟着他进来的时候,我也跟在了后面。”赵嫣儿在河流中说道,她的长袖轻挥,繁花在河流中沉浮,带着各色的花香流淌向修罗。 地下室很大,可对于一条河流来说却很小。这条河先将王蜜蜜和修罗分开,然后才流向修罗。 这个修罗是一个高阶修罗,他的刀有红月之力,撒出去的是一抹月色,月色照在河流上,便让河流泛起一阵阵波,波光和月色充斥了整个房间,看上去很美,那是可以要人命的美。 突然,花瓣脱漏,有星光融进河流,于是河流变得更加温暖,也更加如梦如幻。 那根本不是什么星光,而是人间之力,修罗脸色剧变,他的刀光淹没在河流里,连波澜也不再泛起。 他急忙后退,可房间里全是河水,哪还有他后退的空间? “不”,他急吼道,然后被流水淹没,那是无情的流水,荡漾着人间之力,不仅淹没他,还将他融化。 花落,流水也退去。 此刻的王蜜蜜正紧紧地抱着春草,他确定自己的大富大贵的大命之人,不然不会大劫不死,这次也死里逃生。 “我们能结婚,也能生孩子。”他居然对春草说出这样的话来。 没人看见有一种无形的东西从他身上散发出来,那就是人间之力,人间之力便是在人类的爱恨中产生。 赵嫣儿没有注意这些,她的目光一直盯着入口的方向。 “出来吧。”她说道。 入口处,一个俊美的男子出现,金色的头发,湛蓝的眼睛。 “你很不错,居然能发现我。”男子说道,身上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王蜜蜜觉得胜过萧如花。 “罗刹?”赵嫣儿问道,她没见过罗刹,可她听说过罗刹的样子。 “是的,我叫莫罗斯。”男子点头,用蓝色的眼睛看着赵嫣儿说道。 “既然你早就来了,为什么不救那个修罗?”赵嫣儿问道。 “一个低劣的种族,不值得去救。”莫罗斯说道,他不是不救,而是懒得去救,这样的修罗别说死一个,就是死几百个上千个他也不一定会救,无情,永远是红月世界的特质。 “救不救他不重要,重要的是杀死你。”莫罗斯说道:“作为罗刹永远都要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他边说边升起自己的那轮红月,红月撑开地面,荡开那些废墟,让这个地方暴露在天空之下。 他的手捏住一朵飞来的小花,那是一朵金黄色的菊花,香气淡雅。 在他的手捏住那朵菊花的同时,整条花河也停止了流淌,像是被固定在这片空间里。 “美好的东西大都美好,这里的花竟然和红月世界里的一样漂亮。”他边说边走,捏着花向赵嫣儿走去,此时的赵嫣儿也和那条花河一样不能动。 他一直很优雅,捻花行走,周围的废墟掩不住他倜傥风度。 “去你的美好!”烧火棍凭空袭来,带着人间烟火和对优雅的不屑,它尖锐的破空声音就是人间的呐喊。 “柳轻柔,你怎么来了?快逃,你不是他的对手。”赵嫣儿身子不能动,她的嘴还能动。 烧火棍和那朵菊花碰在一起,花,完好无损,烧火棍却带着柳轻柔后退十丈。 “很好,既然都来了,不用我再去找你们。”莫罗斯说道,他觉得来的这些人也是流花谷的人。流花谷是醉人之国反抗力量之一,杀了他们不少的修罗,今天竟然被他碰到这么多。 红月下,他一手捻着花,一手抽着弯刀。作为罗刹的他,虽然顾忌对方的人间之力,但对方的人间之力太弱,并不让他害怕。 流花是天下最美的事物之一,赵嫣儿的流花又是流花谷最美的流花,如同她这个人一样高雅。柳轻柔舞动烧火棍的时候,还是毛糙的样子,和美不沾边儿。可两个的人的配合却很好,甚至可以用天衣无缝来形容。那个烧火棍成了一棵树,而流花成了树上的花。 无风树自动,落花如浮萍。 让人伤感之情油然而生。 那不仅是一种武技,更是一种舞蹈。 看来这种舞蹈她们跳过不止一次。 莫罗斯抽出的弯刀停在空中,他内心有一种渴望,想把这支舞蹈看完。 一把刀就在这时袭击了他,出刀不快,也没有什么招式,却劈中他的肩膀。 那是一把菜刀。 王蜜蜜竟然用菜刀砍中了罗刹,一个可以轻易击败流花谷主赵嫣儿的罗刹。 即使他被那支舞蹈迷惑,他也没有劈中他的可能,偏偏他劈中了他,而且有血从伤口中流出,也没有见到伤口愈合。 简直不可想象,连王蜜蜜也愣在那里,不敢相信地看着手里的菜刀。 一轮圆月在他不可置信的时候,略过他的脖子。 他离罗刹太近了,没人救得了他,即使那棵摇曳的花树变成暴风骤雨。 他倒下,在倒下时一直看着春草,眼里充满温柔,还有一丝丝的歉意。 不远处的春草,泪流满面爬向他,嘴里呼喊着他的名字。 那轮圆月回旋着飞了回来,和花朵组成的暴风骤雨相撞,和那个充当树干的烧火棍撞在一起。 夜雨中缓缓升起一道明月。 夜雨的外面还有一轮更大的红月。 卑微的人类居然伤了他,莫罗斯极为愤怒,不仅是对王蜜蜜,也是对赵嫣儿和柳轻柔,如果不是她们迷惑他,他怎么会受伤? 圆月是残忍的圆月,不惜辣手摧花。 红月发出如血般的光芒,催动圆月弯刀。 花摧,树倒。 圆月却被一只手抓住,那是一个蓝衫人的手,没有任何修为闪现,简简单单平平凡凡伸手抓住圆月。蓝衫人带着无比的歉意对春草说道:“太突然了,所以我没来得及救王蜜蜜。” 王蜜蜜他是认识的,他印象最深的还是王蜜蜜白白的屁股,比他的脸更为深刻。王蜜蜜的脸他也记得,即使王蜜蜜瘦了许多,有些营养不良,他还是能认出他。 只是他没想到王蜜蜜会转变如此之大,一个连男人都玩的纨绔,被人脱裤子在大街上打,会变得这么有情有义。 他还注意到那个细节,平凡的王蜜蜜竟然能用菜刀伤到罗刹,那一刀肯定没有爱,而是充满悲观和愤怒,是决绝的一刀。 难道恨也是爱的一种,是爱的一种表现形式?恨和爱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恨是对爱的保护。恨敌人,抵抗敌人,才能保护自己爱的人。 割鹿说李清对人间之力理解的还不深刻,还不能发挥人间之力最大的威力。王蜜蜜的那一刀似乎给李清打开了一道大门。 “不过,我会杀死这个罗刹给王蜜蜜报仇。”李清说道,他并没有抽出割鹿刀,而是用手里的弯刀割向那个修罗,依旧平淡无奇,简直还比不上王蜜蜜劈出的那一刀。 弯刀割破红月,割在莫罗斯的身上,将莫罗斯割成两半,那是再也不能合在一起的两半。 “谢谢你!”爬到王蜜蜜身边并抱着他的春草对李清说道:“其实我已经病入膏肓,没有多长时间可活,在死之前能遇到一个愿意娶我并为我死的人,我很幸福。我答应嫁给他就一定会嫁给他,我们会在阴间成为一对正真的夫妻。” 有人在哭,那是玄晴哽咽的声音。 第一百六十三章 大日城 流花谷还在,只是被阵法遮挡,没人能找到,除非流花谷自己人。 不是赵嫣儿带着他们,面对数不清的折转和穿越,柳轻柔感叹就是神仙也不好找。一路上她对赵嫣儿搂搂抱抱,十分轻浮,实打实的登徒子。 “我们不会在这很长时间,将转移到大日城。”赵嫣儿说道。 流花谷的地理已经改变,特别是谷底那条清溪,水越来越少,再过些时日,不足以养活流花谷的人。 还有那些修罗和罗刹如苍蝇般在搜寻他们,即使她们如此隐蔽,也不能保证不被发现,不如早些撤离安全。 过了断云山脉不再是雪原,而是一座比断云山脉高三倍的山,醉人之国的反抗力量叫它天山,意思是天上的山,它的山峰在白云之上千尺,只要是白天,一直有阳光照射。 那座城就建在天山之巅,所以叫大日城。 高处不胜寒,高高在上的大日城肯定寒冷,甚至比曾经的红尘城寒冷十倍。好在,圣者和启教把红尘大阵的阵法材料全部搬到这里,重新建起红尘大阵,隔绝寒冷。叫它大日城还有一个原因,在大日城里夜晚还有一个太阳,那是用阵法和燃石组成的人造太阳,即使在黑夜里,它也能照亮周围百里。 只是由于没有神兽守护,这座红尘大阵不是特别稳定。 赵嫣儿说到这里,柳轻柔看向玄晴。 “看我干嘛?但得你们当年对我好一点,我也不会出走。”玄晴白了柳轻柔一眼,反击道。 柳轻柔无语,因为玄晴说的是事实。 原先的红尘城已经被摧毁,李红月在那里建立一个基地,修罗大军不下五万,还有不少罗刹。他们不仅占据了红尘城,还占据了燃石矿,那些燃石不仅对人类游泳,对他们也有用,据说燃石被开采后,会源源不断通过红月之门运到红月世界里。 大日城里的燃石是原先积攒的,最多只够用两年。 “如果红尘大阵被搬到大日城,那是不是可以说,我们不用去红尘城了,也不用再重建红尘大阵,只需要玄武来改造一下红尘大阵就可以。”李清沉思一下说道。这次玄武真身也跟来了,经过一年多的修炼,她的修为大长,可以随意缩小自己的身体。 玄晴点头,认为是这样,说道:“只要把玄武之气注入到大阵中,红尘大阵就能稳定下来。只是玄武真身不能再离开这个地方,因为四座大阵要想合成天地大阵,需要四大神兽的神识交流,才能配合如一。” 她说完这话,似乎心情不好,说道:“我不想让玄武真身留下来。” 在红尘城的地下,玄武真身遭受到非人的折磨,每天被抽取玄武之气补充醉人之国的国运,所以玄晴这么想这么说,是自然的事。 李清走过来扶住她的肩膀,感觉她又长高许多,几乎快到自己的鼻梁,看着她说道:“我保证他们不会,也不敢。” 映月湖的水明显比过去少了许多,现在还没有一个池塘大,那些发着荧光的水母在水面上飘荡,也没有原先欢快。 柳轻柔突然说道:“玄晴,其实我一直欠你一个道歉,虽然我以前并不清楚你的遭遇,可醉人之国这样对你不对,很不对!我替醉人之国对你说一声对不起。” 这里被阵法遮蔽,没有月亮,当然看不到映月湖的月色,只有映月宫巍然地矗立在那里。 玄晴哭了,声音哽咽,像李清第一次在醉人之国皇宫里听到的哭声,那时是小女孩的哭声,这次的哭声却是大姑娘的声音。有泪水从她的眼睛里滑落,化成光点,飘落到大地上。 “没事,都过去了。”玄晴潇洒地说道,有风吹过她的青丝,也吹过她满是泪水的面颊。 那条穿过断云山脉的路还在,只不过它通向的不是雪原,而是白雪皑皑的高山,也许那是另一种形式的雪原。 李清在这个世界见过了很多的山,断云山脉、黎山、大青山,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巍峨高大的山。这山从地上耸立而起,直插天际,那不是山,而是无数耸立着的剑。 李清路过黎山的时候被黎山的气势折服,黎山守门人竟然能借助积攒的山势强行从四境提升到五境。可黎山的山势也这里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可同日而语。 巍峨兮高山,与天相连。 这里看不到山顶,也看不到皑皑白雪,只能看到数不清如剑般的巨石。 除了寒冷,再也找不到雪原的一丝影子。 流花谷的人惊奇地发现,她们并不冷,在李清方圆百丈内温暖如春。 算算日子,现在也到了过年的时候,李清也从十六岁变成十七岁,成了真正的男人。经历过战争和大劫,他早已退却少年的青涩,脸上棱角分明。 “很抱歉,本来应该在流花谷过完年再来大日城的,可形势逼迫,不能让大家过个好年。”赵嫣儿抱歉地说道,却被柳轻柔一把搂在怀里。如果高暮云和萧如花在这里会羡慕死,可他们不在。 山势便是地势,是天地之势的一部分。在地势里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山势和水势,天地之力来自天地之势,所以黎山守门人才能借势晋级。 天地之势由谁创造出来?当然是规则之力,了解山势,掌握山势,便对规则之力的理解更靠一步。何况,这些大石如剑,直插云霄,刀剑相通,是否可以凭此悟出自己的刀势。李清割鹿刀有刀势,那是割鹿人间之力创造的刀势,不是他自己的刀势。 通过王蜜蜜的事情,李清对人间之力了解更深刻了一层,这个世界爱与恨都是人间之力,那其他情感呢,会不会也是?无论是爱,还是恨,都来源于人的意志,是平凡人的精神力体现,虽然它微不足道,可所有凡人的精神力集中到一起,那就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甚至可以影响这个世界的规则之力。 刹那间,李清觉得自己对人间之力理解的更加清晰了,而且自己身上的人间之力和规则之力隐隐相互靠近,有交融的现象。 那山势呢?既然是规则之力所化,是否和人间之力相通的地方?他想不明白,眉心处燃灯却点燃,体内的元气也在运转,磅礴的山势被他运转到体内积攒起来。 历经艰辛,他们穿过云雾,终于看到太阳,阳光下,是白雪皑皑的山峰,一座光明的城市赫然坐落在山峰之巅,那就是大日城。 第一百六十四章 柳苏 大日城是一座新城,一座被红色光膜包裹的新城。 在这里李清终于见到醉人之国的皇帝柳苏,这是一个不太勤政的皇帝,大部分时间都用于修行,所以李清在上次醉人之国之行中一直没有见到他。 这个修炼勤奋的皇帝没有白白修炼,已经从四境晋升到五境。 与其说这是一个城市,不如说这是一个石头城堡,因为所有的房子都是把巨石挖空建成,连皇宫也不例外。由于被红尘大阵保护,这里温暖如春,那些雪水被引进来,成了这里的河流,有花草在城市茂盛地生长,只是树还太小。 让人想不到的是启教教主柳河东竟然晋升到六境,圣者因为和老头子那场战斗,伤的太重,还在五境徘徊。 李清这才明白为什么醉人之国敢光明正大在天山之巅建城,一个六境,两个五境,实力强大啊!足足有和红月世界抗衡的实力,何况,李红月把自己的主力放在长平谷的战场上,还顾及不了这里。 李清总感觉柳苏看自己的眼光怪怪的,有点像岳父看女婿,让他浑身不自在。 “我做错了事。”柳苏第一句话竟然这样说道:“对玄武神兽犯了大罪,不该为了醉人之国的国运折磨她。” “所以,我恳求你原谅,也会尽可能地去想法补偿。”柳苏看着玄晴说道。 李清不知道柳苏是一个怎样的人,但作为醉人之国的皇帝他这样说话是合适的,也是有分寸的。大敌当前,即使他说的是违心的话,他也必须这么说,否则玄晴怎么会真心实意地帮忙? “我知道我已经老了,以后这个世界还要靠你们。”他对李清和柳轻柔说道。 整座石头刻成的宫殿,在山的最顶端,即大又凉爽,窗户宽敞,透过红尘大阵,可以看到城外的白雪。落雪宫已经在大劫中不复存在,这里也是落雪宫圣地。 “爷爷呢?”柳轻柔突然问道。 柳苏看着自己的女儿,觉得又成熟不少,在他为数不多的子女里,柳轻柔是最令他满意的,没有之一。这个如村姑般大大咧咧的女儿,其实心思非常细腻,从她和李清的关系上可以看出,她是一个能抓住主要关系和顾全大局的人。按柳河东的说法,抓住李清就等于把醉人之国从水里救了上来。 “你爷爷不在这里,去做一件重要的事。”他随口说道。 这次只是礼节性见面,很快便结束,李清被安排在一间绝壁雕刻出来的房子,朝阳,通风,有天台,天台上有条小溪,两边种着花草,有的花正在盛开。 这里的水很好,是雪水,用它泡出的茶,清香中带有一丝甘冽。 李清一直在静静地喝茶,一直没有说话,直到柳轻柔给他续上第五杯茶,他才开口说话:“你认识赵嫣儿很久了吗?” “嗯,从小时候就认识。” 柳轻柔有些奇怪地抬头问道:“怎么了?” 李清沉思一会儿才说道:“我觉得她有些怪,并不是说她出现在欲望之城有些怪,而是在她身上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她的落花流水剑河里有一种奇怪的东西,我能感觉出来,却说不出来。” “是不是她加入了人间之力的原因?”柳轻柔说道。 李清摇头,果断地说道:“不是。” 突然,柳轻柔想起什么说道:“确实有点不一样,以前我抱的她的时候,她会很自然地揽住我的腰,这次她却没有。” “你有没有发现你父皇在调兵?”李清问道:“在我们出皇宫的时候,有很多人类修士从我们旁边匆匆走过。” “大日城一定出了什么事情?你父皇一定隐瞒了我们什么事情。大日城并不大,如果圣者在这里,一定会和我们见面,为什么他一直没有出现?还有你的爷爷到底去做什么事了?”李清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让柳轻柔有些头疼,可她知道大日城似乎真的出现了问题。 “虽然李红月的主力在长平谷,可割鹿成为阵灵后,即使他兵力再强大,也不可能打下长平谷。我们能出来,他们的人为什么不能出来?他们的主力不可能一下子过来,可他们的高手有的和我们同期过来的可能。”李清分析道。 李清想了想,又问道:“想破坏大日城,就要先破坏红尘大阵,而破坏红尘大阵只能从内部着手。我想说的是,如果红尘大阵遭到破坏,你和玄晴是否可以快速接收红尘大阵?” 柳轻柔面带尴尬地说道:“不能。 旁边的玄晴也认真地摇了摇头。 这座红尘大阵虽然是红尘城那座大阵的复版,可谁能保证他们会一模一样?所有的大阵阵法都要根据具体的地形来设定,所以这座大阵会和红尘城的大阵不同,这就是她们不能的原因。 只要是城市都会有喧嚣,开始李清他们并没有注意外面的喧嚣,可后来喧嚣声越来越大,已经超过正常的范围。 有人在喊:“有敌人进城了。” “我们知道会有大事发生,没想到会来的这么快。”李清苦笑着说道。 透过另一面墙上的窗户,他们看到大街,有成群的人类修士在搏斗,有花雨在大街上飘落,里面有流花谷的人。 “没想到赵嫣儿会背叛我,背叛醉人之国。”柳轻柔有些生气,没想到最好的闺蜜背叛了她。 “你和醉人之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有可能背叛了整个人类。”李清叹息一声说道。 有脚步声急匆匆过来,一个太监行礼后说道:“皇上有旨,让芙蓉公主携李清等人尽快入宫面圣。” 在他们进皇宫的路上,红尘大阵的红色光膜震动几下后又稳定下来。 太监传旨说道面圣并非是面对皇帝,因为他们见到皇帝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圣者便来到皇宫。 这个倔强的老头,带着他那把奔雷刀过来,刀身布满裂痕,那是前年老头子一巴掌扇的。 柳苏一直对圣者很尊敬,这次却懒洋洋坐在宝座上没有起身。 “带刀上殿,你想谋反吗?”柳苏问道,语气阴森可怕。 圣者叹息,纠正他说道:“不是想,而是已经谋反,陛下。” “为什么?”柳苏问道:“你是圣者,是醉人之国神一样的存在,为什么要背叛醉人之国?” “当然是为了修行。”圣者说道:“也为了对我的不公。” “我的一生都在为醉人之国奉献,为了醉人之国的安危,我不惜和老头子两败俱伤,最终导致我永远停留在五境,不可晋升。可我得到的什么?得到的是让你和你的父亲像狗一样把我抛弃,特别是柳河东晋升六境和你晋升到五境后,可曾把我当人待?可曾有一天真心对过我?”圣者缓缓地说道。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你趁着我父亲外出的时机,勾结李红月,里应外合,背叛醉人之国背叛人类,进行谋反吗?”柳苏问道。 “你知道我这一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修行,当我知道自己自己只能停留在在五境上,再也不能晋级,对我来说是多大的打击?特别是现在,天地规则放宽,晋级六境是很容易色事,而我却不能。当我知道柳河东已经晋级到六境,我是怎样的心情?那是一种比死还难受的感觉。你们,你和柳河东从来没有在乎我的感受,从来没有想法帮助过我,大概你们会因为我无法晋升而感到欣喜吧?而李红月不一样,他知道我在想什么?知道我想要什么?他承诺过我,只要臣服于他,就会让我晋升六境,甚至更高。”圣者说道。 “所以你就反叛,不顾醉人之国的人们的生命,不顾曾经他们把你当成神一样崇拜,也不顾你徒弟的脸面。”柳轻柔愤怒地说道,眼里却有一丝泪花。 看到柳轻柔,圣者眼中出现一丝温情。 “作为一个小世界,我们无法阻挡红月世界的入侵,面对敌人的刀,如果我们没有反抗的能力还要强硬地反抗,那只有死,臣服他们才是能让我们活着的最好办法。”圣者对柳轻柔说道。 “真是圣者,居然能说出这么圣洁的话来。”柳苏不无讽刺地说道。 粉红色的光在天空缭绕,他启动红尘大阵封闭整座城市。 第一百六十五章 真阵 皇宫外面,红尘大阵之下,大街小巷,正在进行激烈的厮杀。 流花在风中飘荡,无羽箭在流花中穿梭。 太阳落山,红尘大阵结成的那轮大日骤然亮起,让整座城和城下的白云沐浴在光明之下。 有人在战斗中死去,有花朵在剑气中凋零。 圣者在微笑,他的奔雷刀没动,他的手却在掐诀,有流光从他的手中飞出,飞向远方。 粉红色的光震动,如波浪般起伏。 “你在大阵上早就动了手脚?”柳苏面色阴沉地问道:“你在建城时就有了谋反之心?” “那时我并没有和李红月接触,只是给自己有个后手。”圣者淡淡说道。 红光波动时圣者也开始出手,奔雷刀的裂缝中充满雷霆,老头子那一掌对奔雷刀不仅不是伤害,而且成了它成长的契机,让它有了雷霆运行的纹路,如同人的经脉。 柳苏从宝座上站起,凌空踏步,穿日剑挥出,直奔那道雷霆。 雷霆四起,大殿的穹顶被雷霆炸开,闪电如蛇,从大殿四散,飞向天空。 柳苏回到宝座,只不过是被震回来的,宝座化为粉尘,他猛地咳出一口血来,急促喘气,面如金纸。 “你的刀势里竟然有规则之力?你已经晋升到六境?”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圣者说道。 “没有晋升到六境,我怎么敢孤身一人来皇宫?只是陛下太蠢,没有明白我刚才说话的意思,李红月答应过我,只要我臣服,就会让我晋升六境。我已经臣服,所以已经晋升六境。”圣者说道,他的奔雷刀还有残余的雷光闪动。 “陛下的蠢,不光于此,还在于看不透大势。为了自己苟延残喘地活着,为了自己的皇位,不顾醉人之国老百姓的生命,宁愿死绝,灭国,也不远投降,这是一个圣君干的事吗?天下大势,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一个连大势都看不透不能顺从的国君又何必活在这个世界上?”圣者继续说道。 这不是打脸,这是在剥皮,圣者不愧为圣者,连反叛都可以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粉红色的光膜越来越淡,渐渐有了崩溃的迹象。 柳轻柔扶着柳苏坐起,他还在不停地咳嗽,不时有血被咳出来。 五境是人间境,六境是天上境,两者有天壤之别,实力相差巨大。何况,柳苏才是刚晋级五境的初级。 圣者看向李清,这个之前对他来说不堪一击的小伙子,才一年多,已经成为世界顶级高手。 “你一直都没出手,是不是你有绝对的自信可以胜过我?”圣者问道。 圣者叹息一声,说道:“我也没想到老头子能交出你这样的弟子来。我有很多的徒弟,已经被你杀了两个,剩下的也没有一个能比的上你。”说着他有意无意地看了柳轻柔一眼。 “在我的一生中,老头子就是我的克星,是压住我的天。他死了,如果你再能胜过我,我简直是真的没法活了。”他感喟地说道:“好在,即使你的战力比我强,我也有后手,已经有十几个罗刹高手在大日城周围埋伏,一旦红尘大阵破了,她们很快就能进来围杀你。” 轰鸣声响起,红尘大阵便在这个时候破裂了,那些粉红色的光膜化成一个个光点散落到空气中。 可轰鸣声居然没有因为红尘大阵破没而停止,反而变得更响,那轮大日没灭,变得更加炙热。大日里出现一个姑娘的身影,竟然是玄晴。 大日发出耀眼的光芒,在粉红色的光膜破裂后,一层更厚重的白色光膜出现,覆盖了整个大日城。 圣者的眼睛发直,一脸不可思议。 “你们还有阵法?”他几乎是凭着本能问了出来。 “我们当然有。你破坏的是副阵,也是假阵。从我们开始在这里建城,你不断召集人类修者的时候,我们就发现不对,就开始防范。虽然让你参与到建设大阵中来,可核心的东西并没有让你知道,我们把正真的阵心偷偷转移到大日里,原先的那个阵心变成副阵心,或者说是假阵心。所以,当你破坏时,它才能重新启动。当然启动如此之快要感谢玄武神兽,不是她的玄武之气相助,我们不会启动这么快。”柳苏伸手掏出丝绸手帕,边擦着嘴角的血迹边说道。 “所以,我的反叛是对的,你们一直在防着我,早就把我当成了外人,甚至敌人。”圣者苦笑着说道:“陛下,我还是小看了你,我千辛万苦设下的计策,没想到还是落在你的陷阱里。” 他的刀化成一道闪电直奔李清,却在半路上折个弯,奔向柳苏。于此同时,圣者自己一步踏入空中。 他要跑,如果大日城被红尘大阵封闭,凭他一人之力根本无法战胜李清和柳苏两人。他的刀击向柳苏,李清必然去救,他趁机拼全力用奔雷刀的雷霆和规则之力劈向红尘大阵,只要能劈出一道小缝隙,他就能逃出红尘大阵。 他自信满满地觉得他一定能劈出一条缝隙。 他看见李清仅凭一只拳头便将他袭击柳苏的那道闪电打散。没想打李清的修为达到这么高的程度?好在,他去救柳苏,给他赢得了时间。 他全力挥出奔雷刀,一条状如手臂粗的雷霆发出,击在炙热而浑厚的白色光膜上,雷霆之力顺着光膜游走起来。可光膜并没有裂出一道缝隙。 身后,李清已经站在那里,十分关切地说道:“要不再劈一刀试试?” 这种不顾廉耻的嘲笑,连老辣的圣者也不免脸红。 第二刀圣者没有劈出,而是看向漫天的花雨。 大日城所有的花朵自动从花蒂上脱落,飞翔在天空之上,伴随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芬芳。 一道无形的剑气在花雨中袭击李清,却被李清伸出两根手指弹开。 花雨中一条流花剑河流淌而至,赵嫣儿站在一朵娇嫩的桃花之上。 “米娜?”李清试着问道。 赵嫣儿娇笑,全然没有了端庄的样子:“还是被你认出来了。” “如果你的灵魂能占据别人的身体,你应该是幽冥而不是米娜。”李清感到疑惑。 赵嫣儿咯咯地笑着,眼神妩媚,说道:“幽冥被我同化后,我的精神力增长不少,她的神通当然也归我所有。我费了老大的劲儿才能分出一抹灵魂来控制别人的身体,你看我成功了。”她转了一个身。 李清明白过了,这应该是米娜的分身,幽冥被她吸收后,她的灵魂异常强大,强大到可以分出一丝灵魂来控制别人。 可如果说赵嫣儿只是被米娜一抹灵魂控制,那抹灵魂怎么会如此强大?竟然可以让整个城市的花朵飞起。 他的割鹿刀终于抽出,挡在他的背后,挡住了悄然而至的弯刀。 流花谷的剑阵里一个女人走了出来,开始走的时候她还是一个普通姑娘,只是有些漂亮,可走着走着,她变成米娜的模样。 同化幽冥,不仅让米娜有了强大的精神力,也让她有了掩饰隐藏的能力。米娜就在流花谷的人群里,李清竟然一直没有发现。 那些满城飘飞的花雨,不是赵嫣儿造成的,而是由米娜真身用强大的精神力控制。 她意图通过花雨来转移李清的注意,再趁机袭击他,可还是被李清发现。 从割鹿刀上传来的人间之力,似乎又有了些新的变化,和上次战斗时有一丝不同。 “神女!”圣者鞠身致敬。 割鹿刀划出流星般光泽,飞向虚无的空中,有血在空中绽放,两个罗刹的残躯出现在天空中,然后陨落在地上,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红尘大阵重开的太慢,还是让这两位溜进来。”李清说道,割鹿刀上闪出白蓝两种光,挡住了奔雷刀上的雷霆和米娜的圆月弯刀,然后刀光飞向米娜身后的红月。 突然有一股神识往李清的脑海里钻,试图占据吞噬李清的神识,却有人间之力从李清的丹田发出,刹那间将这股神识搅碎。 米娜发出痛苦的叫声,割鹿刀趁机将她身后的那轮红月斩破。 回转的割鹿刀再次和奔雷刀相碰,雷霆响起,闪电四射,刹那间,原本布满裂隙的奔雷刀,碎成一块一块,圣者也在割鹿刀前泯灭。 两位六境联手,竟然还不是李清的对手。如果是前些日子,他们可能还会旗鼓相当,可现在的李清无论对人间之力还是世界规则理解的更加深刻,运用起来威力更大。 第一百六十六章 那树那人 红月破裂时,爆炸的方向对准的是红尘大阵,与其说是李清用割鹿刀把它斩破,不如说米娜有意引导李清来斩破红月。 红月爆炸的力量很大,远远大的过圣者奔雷刀的力量,即使是红尘大阵也被它炸出一个小洞。 一瞬间,米娜从小洞里遛出。 李清摇头叹息,还是上当了,他不能出去追,外面还埋伏着不少的罗刹。 花朵落满城市,赵嫣儿姿态曼妙地倒在地上,被柳轻柔抱起。神识控制一个人,距离不能太远,太远的话神识会自动消失。 “好!”柳苏看着露顶的大殿却哈哈大笑起来,去掉他心中最大的刺,让他心情很好。 自己还是太自信了,认为晋升到五境足足可以对付圣者,如果不是柳轻柔和李清回来,不仅大日城保不住,自己也会身死道消。 难怪父亲会那么推崇李清,他不仅是人类的救星,也是醉人之国的救星,看来确实是这样,如果他能成为自己的女婿就更好了。看柳轻柔和他亲密的样子,柳苏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很难实现的目标。 “父皇,请您授权让我和李清来改造红尘大阵,让玄武神兽再次成为护阵神兽。”柳轻柔站在露天的大殿里急切地说道。 “好,玄武神兽本来就是我们的护阵神兽,她能回归,是我们醉人之国的无上光荣。”柳苏高兴的说道,这真是想什么来什么,真是体贴的闺女,说话总是往父皇心里碰。 “把整个大阵就交给你和李清,把它改造好,最好成为天地大阵的主阵,把那些从红月世界来的妖魔全部赶出去。”柳苏霸气地说道,他心里还有小算盘,在改造大阵的时候,闺女和李清朝夕相处,可以把感情培养的更加深厚,那就离自己的小目标就更进一步。这个世界哪有比把天选之子变成自己女婿更如意的事情? 红尘大阵的改造有两个关键性的地方:一个引入玄武之气让阵法稳定,增大威力;二是借助玄武的神识找到世界本源所在,与其沟通。其它的三座大阵也是同理,这样,通过世界本源的联系协调,四座大阵便能沟通形成一体,以世界本源为根,是四座大阵为梢,把天地之力规则之力形成一体,通过四座大阵施展出来。如同一个人,世界本源如同人的大脑和丹田,四座大阵如同人的四肢。四肢的行动要靠大脑指挥,靠丹田给予力量。 改造整整用了七天的时间,在阵心处,玄晴让盘膝坐下,她坐在了李清后面,双手放在李清头部的两侧。 “启动吧。”玄晴对柳轻柔说道,柳轻柔纤细的手指在阵心处飞舞,刹那间流光闪烁,有流光进入玄晴身体,又有白光不断从玄晴的手心冲出进入李清的脑海。 “轰”,李清觉得自己的神识飞出,沿着大阵能量运行的方向进入大阵,和大阵融为一体。这一刻仿佛他就是大阵,大阵就是他。 红尘大阵带着他的意识不断向外扩展,方圆五百里的地方都在他笼罩之下,似乎在有意地寻找什么,大阵带着他的意识不再向地面扩展,一直向下,穿过沙土,穿过岩石,穿过流水,再穿过更坚硬的岩石,接着是炙热流淌的岩浆。 一片黑暗,无穷的黑暗,最终他的意识来到一个发着淡蓝色光的空间,那里有一棵参天的尼罗树,开满蓝色的尼罗花,莹莹的蓝光便是尼罗花发出。 这棵树,李清认识,是在大劫里救过他的那棵树。 那时李清还没达到五境,根本感受不了尼罗树的本质,就觉得它是一棵在大劫中残存下来普通的树,现在他却能感觉到这棵树拥有澎湃的规则之力,简直就是规则之力幻化出来的树。 只是在在树下停留很短的时间,他感觉到自己的神识在凝聚,比以前更加强大。 这就是世界本源,居然是一颗尼罗树。 不可思议的是,他在这棵尼罗树上看见一个人影,那是一个无比熟悉的人影,一个喜欢吟诗的人。 高暮云没死,居然出现在这里,他的影子有些虚,不像是一个真正的人。 高暮云明显感知到他,冲他招招手,一脸灿烂。 “你小子竟然在这里。”他用神识对他说道,如果是肉身,他会给他一拳。 “老子想吗?谁想待在这黑了吧唧的地方,这才刚能化出人形,要不然老子早就出去了。”高暮云愤愤地说道,还是那副德行。 目前事情很能说明问题,高暮云就是世界本源幻化,他是比玄晴更高级的灵体,正是他太高,才让人觉察不到他是灵体存在,只把他当成普通人。 “你小子都是世界本源了,为什么还要跟着玄晴和我?”李清不满地说道。 高暮云坐在一截树枝上,悠闲地晃着双腿,说道:“还不是你有拯救这个世界的能力,老子在历史长河中看过未来,只有你才能拯救这个世界,所以老子才赖上你。何况,我只是一个小世界的本源,规则里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这些不完善的地方我只能从人间之力中寻找,而你就是那个最适合的人。” 高暮云挥动一下自己的手,让李清的神识变成人形的存在,看着和李清的真身差不多。 “这个世界最奥妙的便是人间之力,那里面有爱恨情仇,有生离死别,有人会因为爱创造一片天地,也有人会因为恨毁掉一个天地。那种不可琢磨和玄妙,简直无法形容。有时我想,至高神创造宇宙,便是借助情感把世界创造出来,包括我。”高暮云说道:“我现在很渺小,很可怜,连红月之门都关闭不了,才会被红月世界欺负,所以我要成长,借助人间之力不断完善自己的规则,让自己强大起来,让欺负我的世界被我踩在脚下。” “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很悲伤吗?因为我知道这些我孕育的人类,不久之后会被红月世界的魔鬼杀死,而我作为这个世界的本源却救不了他们,所以我悲伤。”高暮云说道,他看上去非常悲伤。 他做了不少的诗,无非是对人类浩劫的担忧和对人类即将遭遇的怜悯。 “所以,我才会不惜一切地救你,帮助你。那次大劫,如果不是我舍身救你,你早就死翘翘了。看看,我为了救你,连好不容易炼出的躯体都被毁灭了。”他对李清说道,似乎对李清没有表达感谢很是不满。 李清还是没有说出对他表示感谢的话,只是搂了搂他的肩膀。 “你已经为这个世界做了很多的事情,加下来你还需要我做什么?”李清问道。 “我需要人类创造出更多的人间之力,我需要你把四座大阵不断完善,我需要你---------。”高暮云一点也没有把自己当成外人,说了很多的需要,以致于李清不得不打断他。 “你是本源,又不是我是本源,你这么多需要谁也满足不了你!能不能说些给予的事?” “你满足我,我会给予你整个世界。”高暮云说道。 第一百六十七章 我的困神大阵 在深深的地下,坐在那棵泛着莹莹蓝光的尼罗树上两人闲聊。 高暮云手上莫名其妙地多出两个酒杯,那里面盛着蓝色的尼罗酒。 高暮云将其中一个酒杯递给李清时,李清用疑惑的目光看着他,这小子不知道自己是神识幻化的吗?怎么能喝实质的酒? 高暮云还是在递给他,说道:“这里面装的是本源,你能喝的,一般人我还舍不得给呢。” 果然,李清能用手接过酒杯,也能品尝里面的酒,酒是尼罗酒的味道,可喝到嘴里会变成一股奇异的能量,让他的用神识构成的身体更加真实。 “我现在把所有的力量几乎都用在了对抗红月之门上,那上面的的神性太强,我不得不拿出吃奶的劲儿。”高暮云荡漾着自己酒杯里的酒说道。 他是本源化身,哪有吃奶的机会?可他还是说出人间的话,李清在和他相处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发现他的异常,除了他法力高强外,还在于他所有的表现都是人类的正常表现,一言一行都表明他是个人,而不是神。他有欲望,爱炫耀,有爱心。 或许,他不仅需要人间之力,也喜欢人间之气,他想把自己当成一个真正的人,真正融入到人间来。这样便能更好地体会人间的悲苦,爱恨情仇。 有人想成神,有的神却想成人。 成神是为了拥有更大的能力,成人却是为了体会人间真情。 “现在我能感受到玄武、白虎和青龙,独独感受不到朱雀。”高暮云喝了一口尼罗酒说道。 “西岐的蓝阵在大劫之前,我已经让他们改造了。青龙大阵在我到东莱国的时候也开始改造。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长安的困神大阵。”李清说道。 “那是李红月的地牌,很不好搞。” “好搞,因为父皇临死之前留了一手,真正掌握困神大阵的不是李红月,而是我,而且只有我知道朱雀被藏在什么地方。”李清看着高暮云轻轻地说道。 “那就好,因为尼古会有一丝月神的神识,连我也不敢靠的太近。”高暮云说道,他的腿一直在树上不停摇晃。 “你还有多久能出去?”李清问道。 “不知道,也许几天,也许要很长时间。”高暮云答道,他的尼罗酒一直在喝,而李清的早已喝完。 “这次大劫不仅对我损伤很大,对这个世界也有很大伤害,所以我不仅要自我疗伤,还要修复这个世界。和你们相比,我更憎恨红月世界,自从我在这个世界苏醒,我用了几万年的时间才把它变得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可现在全毁于一旦,变得面目狰狞,和我刚苏醒的时候差不多。如果是你,你会不会生气?”高暮云问道。 “会。”李清说道,他觉得高暮云真的比他可怜。 “所以,我会不惜一起代价把他们赶出去。”高暮云坚定地说道。 李清觉得和高暮云聊的时间并不长,也就是一顿饭的时间,可他醒来的时候,看见柳轻柔一脸焦急地等在旁边,玄晴倒在地上,身体虚化的有些透明。 “你怎么会那么长时间不出来?”柳轻柔有脸诧异地问道。 李清整整在阵法里待了七天,七天里玄晴一直在坚持,她怕中断会让李清的神识回不来变成一个傻子。 那肯定是里面的时间和外面不一致,才会造成现在的结果。李清有些后怕,自己再晚些出来就真的出不来了。高暮云明显在恶作剧,自己不了解,他还不了解吗?他就是在里面穷极无聊捉弄自己。 想想,李清只能苦笑,因为高暮云的事暂时还要保密,不能说出去。 这家伙,哪怕是再悲愤,也不忘记游戏人间。 虚弱的玄晴睁开眼睛,问道:“李清哥哥,你没事吧?那太好了。” 现在的李清何止没事,简直是精力充沛,特别是他的精神力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整个的大日城全部被他的神识笼罩,无论路上的行人,还是待着家里的人们,他都能清清楚楚地感觉到。 他的神识延伸到大日城外,在白雪之下,有十多个高阶修罗潜伏在那里,他们正在监视大日城的一举一动。 突然,他们全部从雪里悬浮到空中,无论他们怎么挣扎都无法逃脱,一丝丝人间之气从虚无中出现,钻进他们的体内,无比的疼痛引发他们声嘶力竭的嚎叫。 他们的身体一点一点膨胀,像是被打进气体,接着嘭嘭的声音传来,他们如爆竹一样在天空一个个爆炸。 有守城的人类修士看到这肉体烟花,不明所以,认为是修罗大军开始大规模进攻,于是全城响起钟声,士兵和修士们各就其位,准备战斗。 李清看着玄晴久久没有说话,玄晴误认为李清在担心自己,安慰他说道:“我也没事,这里有红尘大阵,还有玄武真身,我吸收几天玄武真气就好了。” 李清神识回到体内时,正听见这句话,他当然不能说是自己神识离体的缘故,那也太让玄晴伤心了。 他没说什么,走到玄晴身前,伸手抚摸玄晴的长发,一丝本源的规则之力从他的手心悄然进入玄晴体内。 这只是一丝本源,却让玄晴瞬间不再透明,变得血肉丰满起来,似乎还长高几分。 “李清哥哥,你怎么会有本源的力量?”玄晴睁着她那本来就很大的眼睛说道,面色中带着无尽的惊喜。 她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她知道李清哥哥的修为又强大了,强大到连她都望尘莫及的地步。她是神兽,有直觉,正是直觉让她跟定李清,从事情的进展来看,她的直觉很对,李清就是那个她能一直依靠的人。 曾经的她可以救治李清,而现在李清成了可以救治她的人。 有人类修士过来禀报:“城外发现修罗大军进攻,皇上让诸位赶去皇宫,协商防守事宜。” “没有什么修罗大军,连罗刹也没有,只是几个修罗侦查而已。”李清摆手,淡淡地说道。 这话如果是别人说的,哪怕是守城大将军说的,也没有人肯信。可这话是李清说道,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更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知道城外的情况?但大家就信了他,连那个来禀报的人类修士也相信他的话。 第一百六十八章重逢 有李红月在长安,没有人觉得李清会来长安,也没有人觉得李清敢来长安。 可他偏偏来了。 单从战力来说,李红月是这个世界上战力最高的人,算得上是天下第一高手,因为从红月降世后,没有人战胜过他,甚至没有人能从他的手中活下来,无论是冥界还是人类高手。 他是李红月,是红月世界的代言人,是神的先行者,他身上的神性,连本源都顾忌三分。 也许有人从李红月手里逃脱,那人只能是李清。 长安的柳树发芽很早,一月中旬便有柳树开始发芽,特别是霸上的柳树。 渭水河畔,霸上的柳枝已经在浩荡的春风中招摇,显摆它枝头的嫩芽。 只是它发芽再早,也不如拂柳阁的柳树。 霸上的风景没有在大劫中改变,就像在岁月中有人变老,有人依旧青春常在。 霸上风光无限好,只是旧曾荫。 一个青年,穿着粗布青衣,孤独地行走在霸上的杨柳岸边。 他负手前行,边走边看,看春风,看流水。 霸上的河岸已经少有人类,即使有人类,那也是变异的人类,他们还是人类的样子,也会观看风花雪月,但他们的头发里隐藏着大小不一的犄角,他们的眼睛也有些淡红。 今年春色来的特早,似乎是高暮云有意为之,在他的世界里,他想着尽快恢复世界的生机,让春色盎然。 女人是风情万种的女人,如沐春风行走在阳光下。 当她看到李清的时候,笑了,那风情万种便随风荡漾。 “我知道你会回来的。”她说道,眼神流离,有一丝绯红。 “看看。”她掀开自己的头发炫耀,那里面有一个小小的犄角,才刚过头顶。 李清看着她,眼里充满温情。在这些被种上修罗种子的人类里,有很多人是被迫的,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他们不得不接受。也有些人心甘情愿,因为修罗种子只有够条件才能种,他们种修罗种子,是为了高人一等,是为了像修罗一样放牧人类,是为了得到更多的权势和享受。 风二娘和他们都不一样,她是为了人类甘心做卧底。原本她是可以和萧如花一起去西岐的,可她偏偏留了下来。在大劫到来后,所有留在长安的人类修士都要种上修罗种子的时候,她拿起种子义无反顾地吞了进去。 “那时我能怎么办?不吞下就得死。如果我当时知道会这样,我肯定会跟着萧如花去西岐。”风二娘对李清解释道,心境很真实。 “我现在几乎不再修炼,如果头上的犄角长大,也太难看了。”她说道,哪个女人也不想让自己的头上长出一个长长的角。 “你很美,即使头上有犄角。”李清安慰地说道,他知道现在的风二娘心情一定不是很好,需要抚慰,在任何时候夸一个女人漂亮都是最好的安慰剂。 “当然。”风二娘瞟了一眼李清自信地说道:“就是当下,也有很多的男性修罗在追求我。” 她没有在这个话题停留很长时间,虽然她很想让李清这样的男人多奉承几句,可她知道李清最想听什么。 “长安城也实施了和红月世界一样的制度。最下层的是人类,成了修罗们的私人财产,被他们分割拥有,上面一层是几十个罗刹,最上层便是尼古,只有李红月一人。那个叫米娜的罗刹神女协助李红月统治。”风二娘轻轻地说道:“人类就是奴隶,不配拥有所有权利,却承担着所有义务。他们唯一的权利就是劳动的权利,所有的收获都属于拥有他们的修罗,连他们吃的饭也是修罗赐给他们的,他们要表示感谢。被杀掉,被当成血食吸掉,都是修罗们应有的权利。” “太悲惨,我一点儿也不想待在这里。”风二娘摇着头说道。 “李红月在长安吗?”李清问道。 “在,他从长平谷回来后一直都没有外出。昨天我还在皇宫里看见他。”风二娘说道。 “他住在哪里?是否在拂柳阁?” “从先皇去世后,拂柳阁一直空着,李红月现在住的地方是明月殿。” “如果我想进皇宫,去拂柳阁,你有法子让我进去吗?”李清问道。 “有。” 路边有一个铺子,热气腾腾,里面有长安最有名的羊肉泡馍,还有酒,连尼罗酒都有。 “我们进去吃些,我很好这一口。”风二娘邀请李清。 虽然是铺子,却是两层,因为李红月规定修罗不能和人类一起进食,铺子不得不改成二层。有些修罗,如风二娘一样,是原先的人类,他们还不会如红月世界来的那些修罗那么无情,会来到这里吃饭时,也给带来的人类一碗。 风二娘直接把李清带到二楼,这里的桌面坐满修罗,有一个桌面只坐着一个俊美的的人,那人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竟然是罗刹。风二娘在角落里找到一个闲桌坐下,要了两个小菜,两碗羊肉泡馍,一壶尼罗酒。 风二娘是风尘出身,吃遍天下的山珍海味,却独好这一口。把泡馍掰碎,用热腾腾的羊汤一浇,吃一口小菜,喝一口老酒,再来一口热腾腾的羊肉泡饭,十分享受。 离风二娘最近的这一桌,坐着五位修罗,他们的头发要么散开,要么剪短,露出头顶大小不一的犄角。 他们不像风二娘这桌这么寒酸,桌子上布满各种菜肴,脚下摆着几个空空的酒坛子,还在觥筹交错地拼着酒。 里面的一个修罗一直眼色迷离,自从风二娘进来以后,他的目光就不再放在酒上,眼光一直瞟向这里。 风二娘喝了一整杯尼罗酒,对他风情万种地一笑,那修罗便醉了,是美人醉。 “想死?”风二娘温柔地问道,她看着摇摇晃晃端着酒杯过来的修罗。 “当然想死,只不过是想死在你身上。”修罗啧啧地笑道。 “其实想死的不光他,还有我。”另一个修罗也过来了。 两个人的犄角都不算太短,足足有三寸高。 他们看过风二娘两人的头发,都没有犄角冒出,说明修为并不高,所以有了调戏的勇气,甚至有了占有风二娘的想法。这娘们曼妙的身材,气质风骚,只要是个男的,谁不想占有? 弱肉强食是红月世界的风尚,他们也慢慢学会了。 他们觉得这时候李清会出手,也做好出手的准备,一个男人,自己的女伴被调戏,无论如何都不能当缩头乌龟。 他们没想到李清根本没有出手的意思,一直在认真地吃着自己的羊肉泡馍,不过有人出手,正是他们心目中风情万种的女人。 女人的手如刀,绽放出红光,骤然而至,一记手刀,切断了两个修罗的脖子。 脖子被切开,好在还能愈合,只是太没有面子。 那桌上最强者的一个修罗,头上的犄角有五寸长,拍桌怒起,将一桌菜肴拍个稀烂。 “恶毒的女人,也敢在这里逞强。”他说道,抽出自己的弯刀。 “坐下。”一个声音传来,声音不严厉,甚至不大,那个抽出自己弯刀的修罗竟然脸色大变,颤颤巍巍,把自己的弯刀又插了回去。 第一百六十九章 柳河东 说话的是一位年轻的修罗,说完这句话,他并没有下一步的动作,依旧慢条斯理吃着自己的饭。 他桌子上的菜肴既不寒碜,也不丰富,正够吃也可以吃好。 吃过饭,他掏出丝巾把自己的嘴擦干净,一丝不苟,因为他一直都是一个认真的人,即使成了修罗,依然认真。 “他们吓到你了。”他对风二娘诚挚地说道:“对于他们的无礼我向你道歉。” “我西城捕手陈一手。”他说的很慢:“你要跟我走一趟,因为你的修为与你的实力严重不符,要调查清楚。现在敌人奸细很多,我们要时刻提防。” “陈一手,我知道,是xc区第一捕快,战力很高,据说抓捕敌人只要一招,所以才叫陈一手,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风二娘看着他笑盈盈地说道:“不过,你的名声不是很好,抢夺财产,奸污民女,似乎无恶不作。” “徒有虚名,不足挂齿。”陈一手腼腆地说道:“有些事都是传言,不一定是真的。如果你跟我过去,我会让你看到一个真实的我。” “我知道,应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风二娘承认,她突然出手,挡住从陈一手袖子里飞出的一道光,那是一把短剑,剑锋上传来甜腥的味道。这是一把有毒的短剑,如果风二娘不小心,真的会一招致命。 “果然够泼辣。”陈一手舔了舔嘴唇说道:“不过,我喜欢。” 和那些从红月世界过来的修罗不一样,他一直用短剑,招式永远是最狠辣的招数,也是不要命的招式。 比如现在他说话的时候,他的短剑已经飞出,不是一柄短剑,而是四柄短剑,飞向风二娘最致命的部位。 除了一把飞向风二娘的咽喉,另外三把都是飞向风二娘的隐私部位,不仅狠毒,还很下流。 他不会因为风二娘是个女人就下不去手,在他的世界里对敌就是杀人,不是人杀我,就是我杀人。很多人怕他,不是因为他武力强,而是因为他的下三滥式的狠毒。 四把短剑明明飞向风二娘,却在空中拐了个弯,飞向一直沉默坐着的罗刹,那位罗刹一直低头,陈一手的飞剑经过他的身边突然转弯,让人防不胜防,他的剑上有毒,不仅能杀人类,也能杀修罗和罗刹。 那位罗刹抬起头,用自己湛蓝的眼睛看了飞剑一样,四柄飞剑竟然全部落在地方。 “为什么要杀我?你不知道在红月世界里,杀上一级种族会被扔进炼狱里烧死吗?” “我当然知道,但我还是要杀你,因为我知道你是来杀我的。”陈一手苦笑着说道。 那位罗刹笑了,竟然很迷人,他站起身说道:“你确实很聪明。知道我是来杀你的,让你的手下去调戏那个女人,然后你再出手假装杀那个女人,实际上会在半途偷袭我。” 他边走边说,像是在闲庭信步。 “你不仅杀不了我,还会被我杀死。红月世界有很多规矩,有些可以碰,有些是绝对不能碰的。比如你可是杀死这个世界异变的修罗,但绝对不能杀从红月世界过来的修罗,更不还能杀罗刹。而你,胆大包天,不仅杀了红月世界过来的修罗,还毒死一个罗刹。这些罪无可恕,你必须以死谢罪。”他的手抓向陈一手,却被一个女人拦住。 他不明白这个差点被陈一手带走强奸的女人为什么会拦住自己?难道她有被虐待的倾向? 即使他是一名高贵的罗刹,看着她也有些无语。 “你不想让我杀了他?”他问道。 女人点头。 “你不想让他死?”他又问道。 女人摇头。 “我只是不想让你杀了他而已。”风二娘说道:“因为他必须死在我手里。” 他看着她,觉得她是一个很奇特的女人。 “我叫迪奥,是神女的手下,或许我们可以认识一下。”他说道。 他知道米娜的口味,对于这样别具一格的女人,米娜一定会感兴趣。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介绍你成为神女的女佣。别看这个名声不怎么样,可你会获得无穷的修炼资源。”他说道,不急着去杀旁边的陈一手,在他看来那就是一个跳蚤,他只需伸一个手指头就可以把他杀死。 风二娘没有回答,却有人替她回答:“她不能跟你走,更不能成为神女的女佣,因为你也会死,这里的修罗除了她都会死。” 说话的不是李清,而是一个坐在一个不起眼角落的修罗。 李清眼睛一亮,他看出那人是谁,是柳河东。 这位启教教主没有在大日城,竟然跑到长安,跑到李红月的眼皮子底下。 柳河东头上的犄角化成粉末,他的脸型也在变,成为正真的柳河东。 “人类,是人类。”那位男罗刹说道,他的身后开始升起红月,可红月还没升起时,一片皎洁的圣光便散在二楼上。李清能感觉出来,那里面充满人间之力,只是没有自己的醇厚。 在圣光的照射下,无论修罗还是那位罗刹开始融化,如阳春白雪在阳光下溶化。 风二娘被李清挡在身后,那些圣光照不到她。 “是有意还是巧合?”李清问道。 被圣光净化过的二楼他们当然不能再待下去,悄悄地走对于他们这些人间高手没有任何难度。 “当然是有意。我知道你肯定回来,所以一直在等你。”柳河东说道,边说边不停地剧烈咳嗽。 “你受伤了?”李清看着他静静地问道。 “嗯,和李红月打了一架,差点没逃出来。”柳河东说道:“如果不是他也受伤,我们弄出这么大动静,他会不来?” “我觉得自己到了六境,或许能抗衡李红月,就偷偷跑到长安,看看能不能杀死李红月?即使杀不死他,至少我可以逃跑。哪知道李红月的修为比我高太多,我拼了老命,也不是他的对手,甚至连逃生的希望都没有。万幸的是我带了启教的圣器过来,拼着圣器毁灭才逃出一条生路。圣器爆炸时他也受了伤。”柳河东讲述着这些日子的经历。 看得出柳河东受了很重的伤,也许他是在给李清创造机会,毕竟李红月受伤,让李清更容易击败他。 只是他不知道这是不是李红月的圈套? 第一百七十章 拂柳阁的柳树 拂柳阁的柳树不仅发了芽,还长出嫩绿的叶子。 就像那年渭水之上那段击走顾城的翠绿柳枝。 拂柳阁的柳树发芽很早,那是因为这里不仅是朱雀大阵的阵心,还有一个聚灵阵,可以把天地之力聚集到这里,浓厚的天地之力滋养着这里的柳树,所以它生长的速度要比外面那些柳树快的多。 这里是李乾的生活故地,还留有李乾的生活气息。无论是柳林里那条小路,还是拂柳阁里那些简朴的家具,依稀还能感觉到他的影子。 那条小溪,还有积聚成的池塘,有红色黄色的锦鲤在里面游动,悠闲自在,它们也知道春天已经来临。 池塘的边上有观鱼亭,亭子里有一壶茶,正在炉子上煮着,煮茶的人却是李红月。 整个拂柳阁除了他没有别人,而他似乎拥有了这片天地。 茶是好茶,因为清香已经从小亭荡漾出去。 李红月一脸疲倦,他伸出白皙而纤细的手指将茶壶从炉子上拿起,将茶水倒进对面的茶杯里,同时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有风吹来,那是春风,吹在他的脸上,青丝飘荡。 “老六过来。”他对着整个寂寥的拂柳阁说道,李清却从春风中走了出来。 李红月轻饮一口淡茶,说道:“你知道,我并不是单纯红月世界的尼古,现在的红月之门还不能让尼古进来。我是灵魂降临,按你们世界的说法就是投胎。我占有李红月的身子,也经历了李红月的人生,所以,我具备的不仅是尼古的思维,还有李红月本身的情感和思想。按这具躯体来讲,你是我兄弟。” “所以你才在这里等我,要和我谈一谈亲情,没有立即杀我。”李清来到他的对面坐下,但没有喝茶。 “你和柳河东战斗过,但没有真的受伤,你之所以装作受伤,就是要引诱我来拂柳阁?”李清问道。 李红月点头,说道:“是,我是想和你谈谈。在长平的时候我和你谈过,但没有谈透。如果我最终目的就是让这个世界变成红月世界的小世界,那我现在就没有必要和你谈。恰恰我不想让这里成为红月世界的附庸,才认真和你交流。我虽然在红月世界是高贵的尼古,但上面还有帝奎,在等级森严的红月世界里,我只是一个弱小的存在,对修罗和罗刹我虽然有无上的权利,可在帝奎眼里我就是一条狗,甚至连狗都不如。我不想再回到红月世界,只想停留在这个世界做高高在上的王。我们可以联手把红月之门封住,借助你的规则之力。”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战争,不和我合作,但你要想到后果,这个世界已经满目疮痍,再战斗下去会被毁灭。你们不要觉得自己会胜利,我的体内有神性,如果我不惜一切地去引爆它,没人可以挡住,本源也挡不住。我们本来就是兄弟,何苦两败俱伤?如果你愿意与我合作,你便会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享受无上的权利和富贵。”李红月边品着茶边淡淡地说着。 李清看着他说道:“刚才我还不能确定你是否受伤,现在我完全可以确定你受了很重的伤。像你这样的人,说出这样的话,只能说明你没有截杀的我能力。当然,我也知道你说这些话的另一个目的,你想完全控制困神大阵,甚至你想借助我找到朱雀。虽然你能控制困神大阵,可你能感觉到,你控制的并不灵便,一直有一种无形的东西在阻挡你。” 李红月没有接话,一直在静静地喝茶,整个拂柳阁却刮起风,柳枝在风中张牙舞爪。 水中的锦鲤似乎感到天地间的威压,不安地在水中跳跃。 很久,李红月才说道:“我们确实是兄弟,看来很多事瞒不过你。你知道我是一个谋而后定的人,不会轻易地把你放进来,更不会轻易把你放出去。我想得到这个世界,你就是我最大的威胁,不能降服你,我会杀了你,不然我不会得到这个世界。” 李清在笑,他的笑同样迷人:“我来这里,就是为了让你杀我吗?我明知道你在这里,依然来了,难道我不知道你会杀我?我来这里,一是想听听你会说什么,二是想试试你的战力,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必须来这里。”他的割鹿刀已经出鞘,随着割鹿刀的出鞘,拂柳阁的天地之威骤然消失,随之而来的是春天般的温暖,是生机勃勃的春意,是柳枝快乐的招摇,是锦鲤欢愉地游动。 “你的修为又进步了。”李红月站起身来说道:“不仅人间之力,连规则之力都进步不少,你的精神力也更加凝实,所以你才有了信心,要挑战我。柳河东来的时候也是这么想的,可他最后差点死在我手里。” 面对震荡的人间之力,李红月白衣飘飘,毫无畏惧,迎风而立。 他的右手食指迎风点出,点破割鹿刀的刀光,点在迎面而来的刀刃上。那柄黝黑的割鹿刀竟然被他点了出去。 “咔嚓”,小亭开裂,然后炸飞出去,不远处的拂柳阁也开始坍塌,只有那片柳林居然没有一点儿损伤,柳枝还在风中摇摆。 原本天空飘荡着的白云,也被他们这一击撞散,在厚厚的云层中出现一个一里见方的大洞。 李清全力而出的一刀,竟然被李红月伸出的一根手指头挡住。李清知道自己那一刀的厉害,充满人间和规则之力,却轻飘飘地被李红月一根手指头挡住。他现在想,柳河东没死,不是他的幸运,而是李红月根本不想让他死,就是要他活着给自己报信。 就像一个人面对一只蚂蚁,并不在乎它的死活。 他也怀疑自己刚才的的话,这样实力的李红月怎么会受伤? 割鹿刀被击飞,击飞的还有李清,他正好落在柳树林的边上。 青衫,白衣。 一对兄弟。 一个持刀,一个双手负后。 双手负后的人在踏空前行,持刀的人却不动。 “这一招并不是你真实的实力,而是你有意而为之,你的目的就是要退到柳树林的边上去。”李红月看透这一切,说道。 “确实不是我的实力,可我也确实打不过你。我还没有愚蠢到来这里和你打架,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这片柳林。”李清承认。 “是控制困神大阵的关键在柳林?还是朱雀藏在柳林里?”李红月有些好奇地问道,他已经感觉到这片柳林的不凡,当年李乾在这里种很多的柳树,看来并不光是爱好所在,而是隐藏很多东西。这片柳林并不大,如果朱雀神兽藏在这里肯定能发现,他觉得柳林应该是控制大阵的关键所在。 只是凭这片柳林,李清真的能对抗自己吗?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一个空间 蓝色的刀光在绿色的柳枝边发出,如一帘幽梦。 这一刀的刀光,没有锐气,更像波光,波光粼粼,有温情,也有生机。 上一刀是世俗之刀,这一刀是人间之刀。 两者之间天差地别。 看到这一刀,李红月觉得李清确实有来这里的底气及抗衡他的根本,因为他看到这一刀也有心颤的感觉。他停下了走向李清的脚步,开始认真对待这一刀,就像他对待李清这个人也开始变得尊重。 “啪”,他打个响指,看起来很随意,像是无聊时候的玩笑动作,但响指里飞出一个拳头大小的红月,与人间之刀撞在一起。刀光和红月同时泯灭,这次李清没有后退,只不过吐出一大口血。 他一直没有对李清痛下杀招,他一直想看到李清为什么要来这个地方?如同李清说的那样,他来这里绝不是为了找死。既然李清不是在找死,他肯定会有动作,李红月在逼他,逼他出招。 如果本源敢来皇宫里救李清,他早就有了布置,会把本源留下来。 李清的那口血不是吐在地上,而是转头喷向柳林,他的血变成一片血雾,蔓延进入柳树林,竟然被柳林顷刻间吸收。 李红月不可置信地看到,整个柳林竟然活了,所有的柳树枝干变得翠绿如新,柳枝如玉,柳叶成刀。 同时,他能感觉到,整个长安困神大阵的能量在向这里聚集。他匆匆掐诀,把指令打入大阵,试图控制大阵。先皇李乾死后,阵心一直掌控在他手里,按说也只有他能控制困神大阵,为什么现在整个大阵不受他的控制? 指令如泥牛入海,根本不见动静。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你能控制大阵?”李红月问道。 “父皇虽然把阵心给了你,却提前把我的印记刻在大阵上,只要我滴血相认,就能摆脱阵心,正真拥有和控制整个大阵。”李清说道,他整个人向柳林深处走去,那里有无数如玉般的柳枝笼罩着他。 早知道是这个情况,应该先杀掉他,李红月想。可他并不知道发生的是这种情况。 “那又怎么样呢?如果我不能拥有整个困神大阵,那我就毁掉它。”他霸气地说道。 没人回答他,只有柳条随风摆动。 整个柳林不像是柳林,变成困神大阵的一把刀,所有的柳枝都荡漾着朱雀之气,炙热,锋利,无惧。 这便是对李红月的回应。 一个人,对阵整个大阵,李红月无畏。 他的气势在不断的攀升,整个皇宫在他的气势下轰然倒塌,只有这片柳林安然无恙。 他终于拿出了自己的武器,他的武器竟然是一个巨大的腿骨,和他这个人一样高。那是月神赐给他的帝奎的腿骨,具有神性,可以发出血月之气,甚至可以发出一丝月神之力。 巨大的腿骨带着血红的月色扫过来,月色如潮水,蔓延向柳林。 在柳林里的李清觉得那不是潮水,而是恶魔大军来袭,即使他的精神力如此强大,依然一阵阵恍惚,果然那里面有一丝神性,能影响他的精神力。 幸亏有柳条护住他,那些柳条有时像手指,有时如枪,有时像箭。当巨大的腿骨袭来时,它们变成柔软的带子缠住它,其它的柳条化成枪箭刺向李红月。不仅有灵性,而且配合默契。 现在李红月对难缠这个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磅礴的朱雀之气不断地从柳条里冲出,化作剑气,整个柳林也成了一座剑阵。 “嗯,没想到困神大阵不仅是一座护城大阵,攻击力居然如此锐利。”李红月说道。 这并不是困神大阵本身就具备如此大的攻击力,而是李乾改造的结果,而他做出这样的改造,本身就是为了对付长安城可能出现的劫难。 “一座没有神兽护卫的大阵,算不了什么。”巨大的腿骨里散出一丝白光,竟然将那些缠绕的柳条全部切断。切断柳条后,白光并没有消失,又切断一个个柳枝,有几棵柳树被它拦腰斩断。这只是一丝神性,便有如此大的威力。 “我说过能将整座大阵毁掉。”李红月说道。 进入柳林深处的李清居然走回来。 “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拂柳阁的柳林吗?因为我必须来寻找一件东西。”李清说道:“唐国有空间戒指,是唐国的国宝,没有人知道唐国的空间戒指其实是两枚,一枚在我这里,一枚在父皇那里。我这枚空间很小,父皇那枚空间却很大,大到可以盛下一座小山,自然也可以盛的下朱雀神兽。那枚戒指便被父皇死前藏在柳林的柳树里,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寻找戒指。” 他伸开手掌,一枚戒指静静地躺在他的手心里。 “那里面空间很大,也很舒服,应有尽有,连我都想进去。关键是朱雀神兽对父皇有过承诺,会一直守护在这里,守护这座大阵。父皇在拂柳阁种了柳林,设置聚灵镇,就是为了把灵气通过柳林聚集到空间戒指里,让朱雀神兽不仅过的舒服,而且可以修行。”他看着手里的空间戒指说道。 炙热的感觉从空间戒指里出来,接着是一声悠长的鸟鸣声,一只浑身火焰的红色鸟儿出现在天空中。 垂柳的枝条不再低垂,而是伸向空中,如众星捧月般护卫朱雀。 本来沉闷的大阵,瞬间变得灵动起来,像是有了灵魂,它确实有了灵魂,因为朱雀已经到来。 又一声鸟鸣声响起,李红月感觉到他彻底和困神大阵失却联系。本来他虽然无法控制大阵,但一直能感知大阵,这一刻他彻底断了联系。 看到李红月手中那条巨大的腿骨,朱雀似乎认识那是什么东西,眼里充满愤怒,“嗖”的一声,竟以无法形容的速度冲过去,再回来时,巨大的腿骨上出现一个圆圆的洞,那是用它尖利的喙啄出来的。连李红月都能看出,这只鸟儿和帝奎有仇,是那种变成骨头也不放过的那种。 “困神大阵,真的威力巨大!”李红月整个人飘向空中,他的长发在风中飞舞,如同。 “可它再强大,能挡得住修罗大军吗?能挡得住罗刹军团吗?能挡得住月神吗?连这个世界的本源都挡住不,难道它能挡住?”李红月轻蔑地说道,在已经变成一片废墟的皇宫上面,传来无数的奔跑声,如雷声滚滚,从天空望去,无数的修罗正急速向这里奔来。 第一百七十二章 这算不算决战? 李红月知道李清肯定有后手,他之所以不怕,是因为他才是唐国的皇帝,长安是他的城。 长平战斗的修罗大军已经撤出,大都汇聚在这里,这里拥有红月世界最强的力量,所以他才敢放任李清,让他把自己的后手都使出来。 困神大阵虽然强大,但能抗衡十万修罗大军吗?何况还有一百多人的罗刹军团。 现在,在他的身边便有米娜带领的一百多人的罗刹围着,这样的力量,他又何惧李清?何惧困神大阵?作为他,渴望决战,也渴望决战尽快来临。 一个人,一只鸟儿,一座阵,便企图和整个红月世界抗衡,真是妄想。 柳树林里,走出一个老人,他认识,是柳河东。 接着走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他还认识,是风二娘。 又走出一个如水般的女人,身上还带着一条河,他也认识,是唐水姑娘。 陆续有一千多人类修士从柳林中走出,站到李清的身边。 这里面既有人类,也有变成修罗的人类,这一刻他们回归到人类的队伍中。 困神大阵既然已经被李清控制,他当然可以利用阵法把这些人运进来。 “你这个叛徒。”李红月指着风二娘呵责道。 风二娘嫣然一笑,说道:“我本来就是人类,只不过被迫做了修罗,可无论怎样改变,也改变不了我胸膛里那颗人类的心。要说叛徒,你才是人类真正的叛徒。” “你”,李红月指着唐水姑娘说道:“我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还要背叛我?” 唐水姑娘淡淡地说道:“因为你不是人,也做了很多不是人的事。” 人类修士的队伍中有很多修士来自醉人之国,李清这才明白为什么在大日城人类修士会那么少,原来都被柳河东带到这里。 非我族类,必有异心。这是月神的名言,李红月现在才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为什么红月世界要用杀戮来征服世界,而不是笼络人心,因为有些人心是根本无法笼络的。 怎么看这都像一场决战,李红月斥责完风二娘她们,居然地满意笑了,就像一匹狼遇到送上门的肉。 朱雀神兽带着满身的火焰投进柳林,消失不见,这一刻它完全融入阵法。 流光在长安城泛起,皇宫的废墟上燃起熊熊大火。 修罗大军在火焰里燃烧,伴随着阵阵哀嚎。 “这就是困神大阵的威力吗?”米娜面带鄙夷地说道,她的身后升起红月,她身旁的罗刹全部升起红月,一百多轮红月照耀在大地上,那激烈燃烧着的火焰在红月的压制下,全部熄灭。 红月的月色不仅将火焰熄灭,也让那些被烧伤甚至烧残的修罗大军全部恢复。他们本来就有恢复能力,只不过现在恢复的更快。 修罗大军如蝗虫般围向柳林,围向那群人类修士。 已经有人类修士和修罗短兵相接,才刚刚几个呼吸,已经有几十个人类修士在战斗中死亡。 “退到柳林里。”李清说道。 他才刚说完,一个巨大的朱雀虚影从柳林升到天空,它用自己巨大的翅膀护住整个柳林。那些柳条也开始疯狂地延长,如枪般刺向本来的修罗。 有的修罗被柳条刺中,接着出现他们熟悉的一幕,修罗竟然被柳条吸干,如同他们吸干人类那样。 曾经把人类当成血食的修罗,却成为柳条的血食。 目睹这种残忍,李红月和米娜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当下就是消磨战,用几万修罗消磨掉困神大阵的能量,他们并不心疼。 这边人类修士却看得心惊胆战,他们曾经被修罗们屠杀过,却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场面。那可是战无不胜的修罗,却变成一个个干尸倒在柳林边上,如同堆积起来的羊皮。 只是当有一万多修罗变成干尸以后,那些柳条似乎没有了开始的灵动和锐利,天空中朱雀的虚影也变得淡了许多。 毕竟,一座大阵的能量有限。 而敌人还有九万修罗大军,罗刹军团还没有出动。 “我们看来还是要全军覆灭。”柳河东笑呵呵地对李清说道。 他发现李清反应都没有,似乎神游物外。 李清的神识确实不再这里,他的神识已经借助大阵和朱雀神兽来到深深的地下,那里有一棵高高的尼罗树,还有一个喜欢卖弄诗歌的人。 “你再不出手,老子要交代在这里了。”此刻他正没好气地对高暮云说道。 高暮云真不是东西,居然说:“不急,慢慢来,朱雀还有实力没使出来,况且我也有些东西要完善。我发现除了李红月身上有一丝神性,这个世界居然还有一个地方存在神性,而且比李红月强很多。”他深深地皱着眉头。 李清不会不急,可他急也没有用,当他的神识回到躯体里,发现那场被月色浇灭的火又燃烧起来,只不过这次不是普通的火,而是朱雀真火,那些红月无论怎么照耀,也不能扑灭。 真火里有人间之力,李清这才看到那是柳河东把自己圣光投入到里面。 柳河东记忆深处有这样的经历,那是他年轻的时候去过狼人的草原,而草原正经历一次大火,无论的动物在漫天的大火里奔跑,然后接连不断地倒在火里,就像现在的情景。 “烧吧,尽情地烧吧,我不信这只鸟儿有用不尽的真火。”米娜站在李红月身边说道。 真火燃尽后,又有一万多修罗被烧死,这次是真的死去,那月色根本救不活他们。 天空中,朱雀的虚影已经透明到几乎看不出来,柳枝也垂下头。 “把修罗全部压上,罗刹也全部出击,杀光他们,不留一人。”李红月淡淡地说道。 一把来自人间的刀带着人间的力量强横地扫过来,李清终于出手,这次的刀光居然是红蓝相间,规则之力和人间之力交叉着出现,如同盘旋着的两条龙。 奔袭在最前面的一千多名修罗和三个罗刹瞬间被腰斩,然后他们整个人从刀口处开始融化,最后变成一滩血水,流进刚被火烧过的干枯的大地。 一刀之威,居然如此? 李红月感到有些口渴,看来保留力量的不光是他,李清也保留了自己的力量。 知道现在,李清才开始释放他的力量,那是他在大日城感悟的人间之力和在高暮云那里感悟的本源力量,同时又加上他的精神之力。 既然到了拼命的时候,他为什么不拼命? 鸟鸣声传来,困神大阵变得活跃和沸腾起来,布在长安城各个角落的大阵触角居然在吸收人间之气,这一丝丝的人间之气汇合成一条大河奔腾到柳林,那些柳枝延伸到到李清的背后,并刺进他的血肉里,人间之气最终汇聚到他的身体。 于是,他劈出第二刀。 第一百七十三章 代表人间 李清第一刀,已经把柳河东彻底震撼住了。 李清是六境,他同样是六境,为什么差距这么大呢?那一刀滚滚如大江大河,不仅刀势强,似乎还有用不完的力量。 面对这一刀,如果是劈向自己,自己就是待宰的羔羊,连一丁点儿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一刀,他觉得这一刀不仅颠覆了他,也颠覆了这个世界,不可能有人在劈出这样的一刀,即使是李清。 偏偏李清劈出他的第二刀。 长安城是人类最活跃的地方,虽然有的人已经死去,有的人化成修罗,可人类在这里聚集生活上千年,把太多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留在这里,它积聚太多的人间之力。 今天这些人间之力终于有了汇聚之地,有了用武的地方。 第一刀,霸气,浩荡,却让李清体内的人间之力用去三分之一,这样的刀,他最多只能劈出三刀,没想到朱雀这么善解人意,直接替他收集人间之力。 看到第二刀,柳河东彻底无语,他感觉李清已经不是人,而是代表人间的神,因为这一刀的力量不是人能发出来的。 这一刀还没发出,便听见天地哭泣的声音,有风声,有雨声,也有雷电声。有乌云从天上落下,大地皲裂,地光泛起。 人的力量和天地相比何其弱小,现在人间之力却能让天地哭泣。 地下深处,高暮云自言自语:“这小子用力过猛,可别把我刚有点儿恢复的世界又砸回原状。” 割鹿刀劈出,带着人间的温情,这些温情直接进入到修罗的心里。在他们那个冰冷无情的世界,何曾体验过这种情感,那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原来生活还能这样,原来除了杀戮还有这么多活着的方式。亲情、爱情,爱好、享受,多么奇妙! 修罗们几乎放下自己的刀,一脸的幸福和向往,如同真正的人类。 可他们没有享受的资格,他们杀了太多的人类,他们最多是在享受中死去。 李红月悲哀地看到,这一刀,李清斩落修罗一万多人,几乎是第一刀的十倍。 这是超越的一刀,不仅李清超越了他本人,也超越了这个世界。 如果这一刀劈向的是李红月,他不敢保证自己能活着。 此刻,他信了李清的那个传说,这个世界如果有天选之子,肯定就是李清,因为天地已经在选择。 太强,李清强大到连一直勇往直前的修罗也露出畏惧的表情,开始犹豫,不敢前进。 于是李清劈出他的第三刀,仅仅割鹿刀带出的风就让整个长安崩溃。 这一刀直接泯灭一万五千名修罗和十几个罗刹,似乎他一刀更比一刀强。 他的第四刀还没有劈出,看见李红月一步跨出,来到他的身前。 “老六,我还是小看了你。你知道我是尼古,是比罗刹还要高贵的种族,可你知道尼古的高贵之处在什么地方吗?”李红月问道,他的双眼已经不再像眼睛,而是两轮血月。 此刻,除了死去的三万多修罗还有六万修罗,让人无法想象的事情出现,这些修罗竟然全部爆炸,化成血雾,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除了米娜,那些罗刹也开始爆炸死去。 所有的血雾在向李红月凝聚,他已经被血雾笼罩,看不见影子。 “尼古最大的神通便是必要的时候,可以把所有的血月之力集中到一人身上。”血雾中传来李红月的声音。 太可怕了,这是什么诡异的神通,可以把所有修罗和罗刹的力量和修为合到一个人身上。 “撤!”李清大喊道。 “已经来不及了。” 血雾中显出李红月的身影,一身通红,有十人高,状如恶魔,他喋喋地说道。 “我本不想这样,本来我想在这里做一个愉快的王,可你非逼我这样,非要我把人类全部杀光。”李红月说道,声如洪钟。 “那又怎样?就是你变成魔神,我一样会杀了你。”其实李清根本没有杀李红月的信心,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样的时候,他不能退缩,他希望能在他的掩护下,人类修士可以逃走。 他的第四刀终于劈出,刀光从天际浩然而下,这不是整个人类的人间之力,而是长安城千百年来聚集的人间之力,里面不仅有爱,还有恨。特别是大劫后被修罗屠杀的那些人类,他们带着委屈、怨恨、不甘死去,带着对红月世界最恶毒的仇恨死去。这些恨和爱一样变成滚滚浩荡的人间之力,人间之力就是一种意志,是爱恨情仇的意志,只不过有时某一种情感占了上风。 李清的第四刀便是仇恨占据主导的人间之力,浩荡中含有一种凄厉,一种绝望后的绝情,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和爱主导的人间之力相比,它更像红月世界的力量,凶残、凄厉、无情,那是情到至深处的绝望,是爱的另一种展现。 爱如春风,恨如寒冬。 这是一把轮回的刀,带着无边的仇怨劈向李红月。 那个巨大的帝奎腿骨还在李红月手里,只不过和李红月的身躯相比,它就是一个真正的狗腿骨头。 割鹿刀一刀斩断帝奎腿骨,却迎面遇到李红月的拳头。 那不是一个拳头,而是一轮血月,因为拳头里彭拜着血月之力。这是人间的恨和血月的真正碰撞,结果却是人间的无奈。 李清还记得那次雪崩,那时他的境界还很低微,面对自然的力量,他拼尽全身之力还是微不足道,就像一个凡人遇到自然灾害一样,只能无奈地面对承受,甚至被吞噬。 李清的刀遇到李红月的拳头,就是这样的感觉。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低级规则,那些人间之力也只是一城之力,而不是整个世界的人间之力。和李红月六万多修罗和上百个罗刹集中的力量相比,还是存在巨大差距。 这一拳不仅打飞李清,也彻底摧毁柳林,人类修士也被泯灭一半。 柳林里柳树的躯干和枝条变成粉尘,只剩下它的根,那些根像管子一样伸到深深的皇宫地下,和朱雀大阵紧密相连。 “一座小阵,一个小鸟而已,没什么了不起。我一拳就可以毁灭。”如同魔神般的李红月说道,他抬起巨大的拳头砸向地面皇宫的废墟。 第一百七十四章 天地大阵 李红月的拳头还没到,他的拳风已经渗入地下,引起朱雀凄厉的叫声。 在叫声中,一道光冲天而起,那里有阵法的力量,还有朱雀之气及唐国的国运。竟然把李红月的拳头冲击到一边。 那道光没有停止,继续冲向天际,在高空中化成巨大的朱雀。 与此同时,在东莱国上空出现巨大的青龙虚影。 大日城的上空显现出巨大的玄武虚影。 青川的上空出现一个咆哮着的白虎虚影。 一棵巨大的尼罗树从深深的地下升起,散发着阵阵蓝光。 升到地面后,它的四个枝条开始无限延伸,于天空中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连在一起。 刹那间,整个世界被蓝色的光笼罩。玄武之气、朱雀之气、白虎之气、青龙之气通过枝条传入树干中,让树干继续增大,直到顶天立地。 蓝色的光在树干里流转,被输送到巨大的玄武、朱雀、白虎、青龙的虚影中,巨大的虚影像是活了过来一样在天地之游动。 一丝丝人间之力从世界的各个角落飘起,飘向空中,在四大神兽中间形成一张可以覆盖整个大地的大网,网的四个角固定在四大神兽身上。 瞬间,大网飘落下来,罩向整个人间。 它对那棵尼罗树没有任何影响,对人类也没有任何影响,可只要是修罗和罗刹,它便能网住他们,把他们变成血肉,而且不能复活。 只要是在这个世界,无论在哪里,在任何一个地方,哪怕是深深的地下,哪怕在高山大河,它都能准确无误地网住他们,杀死他们。 这就是天地大阵,这就是天地大阵的威力。 那些修罗和罗刹想把这个世界变成人类的炼狱,没想到最后成为他们的炼狱。 大地上,一座座修罗的城堡里,人类被关在笼子里,像猪一样地养着,成为他们的血食。那些高高在上的修罗和罗刹喝着美酒享受着荣华。 一张大网从天而降,片刻间让修罗和罗刹变成血肉。 那些被圈养被欺压的人类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久久不敢从笼子里出来。 “这难道是梦?”有人掐着自己的胳膊,很疼,不是梦。 很久,有胆大的人砸开笼子上的铁索,打开铁门,战战兢兢从笼子里出来。 外面没有一个修罗,只有一堆堆血肉。 “他们全死了,我们自由了。”有人哭泣着说道。 他们见到久违的阳光,阳光真好,明亮温暖,空气里还有春天的气息。 终于他们开始欢呼起来,在欢呼中夹杂着哭泣。很多人开始想念自己的亲人,那些人有些死在大劫里,有些被修罗们当成血食吸食。 “老天开眼啊。”他们跪在地上磕头,表示感谢,不仅感谢老天杀死这些恶魔,还感谢让他们重新成为这片土地的主人。没有经过苦难,就不知道幸福的滋味,这一刻他们内心深处充满甜蜜的幸福,很多人已经开始打算以后的生活,开垦出田地,把自己的家重新建起来。 天地大阵并没有杀死所有的恶魔,李红月它就杀不死。 当那张网笼罩李红月的时候,他竟然用双手直接将大网撕开。 李红月不仅聚集所有的血月之力,还拥有月神的神性,所以天地大阵奈何不了他。 此刻李清才刚从柳树根里爬起,他的肋骨应该是被震断两根,内脏也有出血,从他苍白的脸上就可以看出来。 老子已是人间无敌,却被李红月一拳打得趴下,李清很是无奈。 可他无奈的是还在后面,李红月见所有的大阵连成一体,无法破坏,便将目标对准他,血色拳头又一次袭来。 那是六万修罗和上百罗刹汇聚的力量,是拥有神性的拳头。 李清不能躲,他的身后还有五百多人类修士。 有蓝色的光拦在他的面前,还有一些摆动的尼罗树枝条。 可这些根本拦住住李红月的拳头,唯一的作用只是拖延些时间让那些人类修士跑得更远。 天地大阵太大,根本无法集中起来对付李红月,即使它放弃捕杀这个世界所有的红月恶魔,也不一定可以对抗李红月的神性。 那些阻拦李红月的尼罗树枝条,被李红月的拳头打成一个个蓝色的光点,重新回到尼罗树上,看来即使高暮云出手,还是拦不住他。 结局和上次一样,甚至更惨,一个深不见底的沟壑里躺着全身是血的李清。 这样下去,真的会被李红月打死。 打死李清后,他会摧毁天地大阵,征服本源,那些修罗和罗刹死去又算什么?只要他还活着,依然是这个世界的王,何况,米娜还活着,可以和他相伴。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个世界的人类和本源会对他反应如此激烈,也许只有把李清杀死,他们才能消停,才能臣服与他。 可他最近一直有一种不安,似乎这个世界拥有神性的不仅仅是他,还有其它存在,他试图找出,可找不到。 人要一步一步的走,饭要一口一口的吃,现在不必想那么都,先把李清杀死再说。 顶天立地的尼罗树上,高暮云一直在犹豫不决,看到李红月强横的实力,他的内心更加犹豫。 “非要让老子失去对这个世界的控制权吗?不甘心啊。”他看着步步向李清紧逼的李红月,又看看躺在沟壑里不停吐血的李清,喃喃自语道。 这是他的世界,为了这个世界,他历经艰辛劳苦,这个世界就像他的孩子,他那能心甘情愿地让出来。 可如果不这么做,一旦李清死掉,更是失败,那个时候李红月会拥有这个世界,还不如李清。 横竖都要失去,与其被李红月夺去,不如让给李清。 这一刻他终于做出决断,一脸决绝的表情。 “命运啊!”他感叹道:“即使作为本源的我也不能改变。” 尼罗树泛起阵阵蓝光,变得越来越小,竟然飞到李清的身体里。 于此同时,天空中四大神兽虚影开始仰天咆哮,也跟着尼罗树进入李清的身体。 正在吐血,等待李红月杀死自己的李清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简直无话可说。现在的他几乎连动都不能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李红月过来杀死自己。李红月还没到,那棵尼罗树带着四大神兽却进入自己的体内。自己小小的身躯能盛的下这么多东西吗?会不会撑死? 第一百七十五章 终极一战 高暮云太变态,居然想占有自己的身子。 事实让李清不得不这么想。 高暮云是那棵尼罗树之灵,尼罗树占有他的身子,不相当于高暮云占有他的身子吗? 没想到高暮云好男风? “老子不是你想得那种人。”在李清的识海里出来高暮云的声音,他就在李清的体内,当然能感知到他龌龊的想法。 “你觉得老子想吗?如果不是为了救这个世界,救你,我会心甘情愿这样做?”高暮云悲愤地说道。 李清已经无法顾及高暮云的话,因为他感到体内“轰”地一声巨响,那棵尼罗树占据丹田的位置,那朵蛰花竟被他吸收到体内,并延伸出无数条蓝色的光线,和他体内的每一个细胞都连接到一起。 他能实实在在感觉到那棵树蕴含的本源规则之力是如此的浩荡,似乎那棵树就是他,他就是那棵树。 “还说老子占有你的身体?是你占有老子的身体,这棵尼罗树是你的了,本源也是你的了,整个世界都是你的了,老子只剩下这具灵体,还只能在你的识海里不能出去。”高暮云带着无限的烦恼说着。 他的神识通过这棵树向外延伸,延伸到四座大阵里,这四座大阵就像他的手足。 神识还在延伸,延伸到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仿佛他和天地成为了一体。 他看到高山大河,看到大海森林,看到草原荒漠。 他看到无数人在欢呼,在歌唱,在庆祝,在哭泣。 从深渊,从地洞,从阵法里走出很多的人,他们在寻找着自己的亲人,也在规划自己未来的家。 那座他参与建立的人类家园,所有的人类从深渊中走出,来到地势平坦的地上,那里有肥沃的土地,有清澈的流水,他们正在那里建设自己的城。 沈冲正卖力地搬着石头,他要那个收养自己的婆婆建成一个真正属于他们的家。 也有人在哭泣,春风吹起燃烧的火纸,向飞舞的蝴蝶,他们在祭司自己的亲人,愿他们安息。 李清用神识看到,一个长相凶恶的人,正拉着一个少女欲行不轨之事,他只是轻轻动一下神念,那人便灰飞烟灭。 李清切实感觉到他就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是他。 这时他彻底明白了为什么高暮云会懊恼?因为这个世界从此以后不再属于高暮云,只属于他。 看着这段时间很长,其实就是一刹那的事。 他的身上都出骨折,内脏破裂,现在却全好了,不仅好了,他感觉那是从未有过的好,身上充满澎湃的力量,神识强大到完美的地步。那些规则之力和人间之力根本不用向他身体汇聚,因为那些规则之力和人间之力本来就在他的身体里。 李红月的拳头来到的他的面前,他只是把手伸开,轻轻一挡,那拳头就再也无法前进。 感觉真实奇妙,他几乎不用手,只是意念一转,远处的大山便凭空飞起来,撞向李红月。 “轰隆隆”的巨响此起彼伏地在耳边响起,尘埃散尽,显现出李清潇洒的身影和李红月狼狈的身子。 柳河东一等人类修士已经不能用震惊来形容他们,一个个把嘴张的老大,即使吃了很多土,也没有让他们把嘴闭上。很多修士早就跪在地上,对李清顶礼膜拜,预言是真的,李清就是天选之子,是拯救这个世界的神。 李红月巨大的身体上出现了裂口,不断有血色月光从他身体溢出来。 “你掌握了这个世界的本源?掌控了这个世界?”李红月苦涩地问道,他很像听到李清否认的回到。 “嗯”李清承认,事实就摆在这里,不承认不行。 “我费尽万苦来获得这个世界,没想到最后获得这个世界的却是你的。”李红月沉痛地说道,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心情,但肯定不会是好心情,就像是追求了十年的女人,最后却成了别人的老婆。 “也许,我们天生就是对头,从出生那一刻就决定我们的命运。”他巨大的手掌张开,嘴里开始虔诚地念着咒语,每一个人都不想死,只要还有一丝机会他都会拼搏到底。何况他不能死,米娜就在他的身边,为了米娜他也要拼搏。 一个巨大的血月在他身后出现,只是这轮血月和其它血月明显不同,在血月里出现月神的影子。 月神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虽然只是一个影人,已经让人感到颤抖,感到无限的威压。 那影子是个女人的影子,给人以无限的圣洁。 “伟大的月神,用我的灵魂向您献祭,请赐予我力量,让我拥有您的神力,打败这些卑微的人类。”李红月吟唱的声音怪异,有一种奇特的韵律。 “别做这些无谓的吟唱了,那座红月之门已经被我用阵法关闭,不会有神力加在你身上。”李清静静地看着他说道。 但事实和李清判断的不一致,就在李红月吟唱结束的时候,一道光明从西南方向射来,进入李红月的身体。 本来李清的规则之力一直在镇压的李红月,当那道光明进入李红月体内后,镇压他的规则之力竟然有的融化,有的退到后面。 那是神性,是更高世界的规则之力,会让这些低级的规则之力退避三舍。 “好吧,既然我的规则之力压不住你,那就用我的人间之力杀了你。”李清的割鹿刀出鞘,黝黑的刀身居然闪耀出光明,这一刀,李清没有用本源的规则之力,他只是把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间之力都聚集到这把刀上。 人为什么要活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就是为了改造这个世界,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完美,人类在改造这个世界的过程中会把自己的情感加进去,会影响这个世界,甚至改变这个世界。带着情感的人才会有坚强的意志,会带着爱和很征服世界。如果说人间之力的力量在哪里?这就是力量所在。 割鹿刀化身白色的光,劈在了那轮红月上,有人间之力进入红月,那个模糊的月神影子竟然也在人间之力下变得越来越淡,最后消失不见。 红月炸开。 白色的人间之力继续飞向李红月,进入他的体内,这不是一座城的人间之力,而是整个世界的人间之力,特别是那些得到自由的人类,他们的喜悦和痛苦让人间之力又增加几分威力。 人间之力泯灭了李红月体内的神性,斩断他的经脉,也斩落了他的生机。 第一百七十六章 离歌 李红月还活着,之不过像凡人一样地活着,他的生机已经被斩落,即使活着,也不会超过一个时辰。 没有生机的他已经变成人类的形状,此刻正躺在米娜的怀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天上落起了雨,米娜的脸上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雨滴。 “不要哭泣”,李红月对米娜说道:“我很庆幸能死在你的怀里。我一直害怕会孤独地死去,在死的时候会见不到你。” 他温柔地问道:“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记得,那是一个夕阳西下的时候,天上烧着晚霞,我在卡迪山中遇到你,那时你受了很重的伤,和这次一样,那次是我救了你。既然你上次没有死,这次也不会死!”米娜紧紧地抱着他说道。 “这次真的会死,因为我已经没有生机。”他笑了笑,平静地说道。 他们第一次相遇,确实是在红月世界的地二重天----罗刹世界的卡迪山。 那时米娜正在卡迪山历练,而李红月还没转世来这个世界,甚至可以说是他最寥落的时候。 虽然他是高贵的尼古,可他是一个很小就被抛弃,找不到父母的尼古,是尼古种族里最被看不起的存在。 从小他吃尽苦头,尝遍时间炎凉,即使他屈辱地活着,依然被欺压、被剥削,被霸凌,那一次,他终于忍无可忍,如火山爆发一样拼命地反抗。可他的力量太弱小,竟然被那些残暴的尼古恶徒打成重伤,而且还丢到下界,坠落到卡迪山中。 在那里,他遇到了米娜,那时的米娜虽然是罗刹王的女儿,却是一个单纯的少女,没有嫌弃他,不顾一切地救治他。为了他,不惜和卡洛山最凶恶的妖兽战斗,才把灵草采到。每天为他换药,包扎伤口。 其实从第一次见到米娜,他便被她金色的头发及湛蓝色的眼睛深深吸引住了,她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女人,没有之一。相处之后,他更被她的善良和体贴打动。 他们在卡洛山里相爱,那是他们过得最好的一段时光。 每天他们有聊不完的话题,一起看朝阳和晚霞,一起打妖兽。 他们一起在那里历练,一起进步,那也是他们修为增长最快的时候。 被爱情滋润的李红月不仅修为提高不少,也变得更加自信。他下定决心,要回到尼古世界,要打拼一片天地,要给予米娜幸福。 修为的强大和信念的坚定,让他有了斗争的资本,贫穷也给予他拼搏的毅力。经过不断的努力,他终于在尼古世界打出一片天地,有了一定的名气。 可他还是娶不到米娜,他没法娶。 一个高贵的尼古是不能娶罗刹的,即使她是罗刹世界的神女。 这是红月世界的规则,是月神亲自制定的规则,不容许违反。 两个相爱的人却因为种族的原因不能在一起。 这就是为什么李红月冒着转世的危险来到这个世界,他真正的目的并不是把这个小世界合到红月大世界里,而是征服这里,封闭这里,远离红月世界,让这里成为他和米娜的家。 只是他用错了方法,如果他默默地隐蔽在这个世界的一个角落,和米娜过甜蜜的二人世界,没人管他。可他想拥有这个世界,成为这个世界的王,杀害奴役人类,凌驾于人类之上。 也许在尼古世界,他被那些尼古霸凌惯了,也许他穷怕了,也许他想给予米娜更多的幸福和资源,总之他用了不该用的方法。 他对于这个世界过于霸道,让整个世界满目疮痍,他对人类过于残暴,让几乎九成以上的人悲惨死去。这些让整个世界容不下他,也人类更无法饶恕他。 如同老头子以前说的那样:有因必有果,该来的必将来到。 淫雨霏霏,春雨绵绵。 这是一场及时的春雨,会把红月世界留在这里的肮脏冲洗干净,会把人类的耻辱洗掉,会送走一个旧世界,迎来一个生机勃勃的新世界。 在春雨里,米娜还在不停地哭泣。 李红月伸出自己的手,轻轻擦去她的泪痕,他的手并没有离去,还在她脸上温柔地抚摸。 “我来到人间的这些年其实很享受人间的生活,虽然这里也有争斗,也有残忍,可这里有人间温暖,有烟火味,有人间之爱。”他轻轻地说道:“我一直幻想着和你一起过这样的生活,我们生一大堆孩子,可以一起春游,放风筝,捕鱼,捉蚂蚱。每天都有一堆孩子围着我们喊爸爸妈妈,这是普通人类的生活,可我非常向往。” 他拉着米娜的手说道:“我们那个世界太残酷了,太无情,我不喜欢。如果说那个世界还有让我留恋的地方,那只有你,我也很想回到卡迪山,回到和你在一起的时光,那时多好,虽然有很多妖兽,可只要你和我在一起,什么也不怕,那时你经常会给我唱一种十分好听的离歌。” 他的声音越说越小,最后消失在春风里。 那首离歌是罗刹世界的传统歌谣,是送情郎上战场的离别歌谣。 唐国的皇帝,红月世界的先知李红月终于逝去,被一场春雨带走。 米娜跪在地上抱着他,嘴里吟唱着古来的歌谣: “寒风带你离去 也带走我的心 不知道战火会不会烧掉你对我的思念 不知道弯刀会不会劈断你回家的心 暮色里 我一遍遍地远望 你的背影消失在远方 消失在我心碎的地方 -----------------------” 声音幽怨而又婉转,回荡在春天的雨里,让春雨也有一丝惆怅,一丝凄凉。 这本该是一场生机勃勃的雨,却让这首离歌变成忧伤的雨,连风也发出呜呜的声音。 “我知道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知道你的一生都很辛苦,可有一点你并不知道,我只想和你在一起,并不在乎什么荣华富贵,但我不能说出来,怕伤害你骄傲的内心。”米娜轻轻地说道:“现在我能说了,你放心,从今以后我们会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伴随着她越来越小的声音,她的生机也在一丝丝地散去,既然她的爱人已经离去,她何必还留在这让人悲伤的世间。 她抱着他慢慢倒下,倒在他的怀里,那里已经冰冷,她却觉得温暖,似乎她和他一起又回到卡迪山,回到那个承载他们相爱的山里。 离歌也随着春风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