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飘红,很平凡的一个名字,事实上,在十年前,她一样是个很平凡的人,只不过,她敢于向前,敢于拼命,而且她还有一份自己的理想,这一切,让她十年间拥有了这样一个身份——彩姿广告公司的总经理。〈
彩姿,隶属于福田集团,但在彩姿这边,飘红可以说是个独当一面的女人。
而这样一个成功的女人,在当年,去福田集团的另一个子公司应聘的时候,同样是因为太过于年轻而被那个面试官否定,而当时,正是福田集团的副总裁,一个同样干练的女人,甚至,那是个比她还要年轻的女孩,她叫欧阳若,飘红永远记得她的名字。在当时如同伯乐相中千里马一般相中了她,然后她才在福田集团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舞台。
所以,此刻她一副姣好的精致面容上浮现了一抹微笑,就当是间接地对当年那个承认和相信自己的女孩子的报答吧,她觉得自己有必要留下林枫,至少,给这个敢跟面试官顶嘴的男孩子一个机会。
有了决定之后,十年间在商业上打滚的飘红很快就把自己的决定执行了下来,推门而进的她阻止了那个面试官的决定,然后对着林枫问道:“年轻人,抛开文凭不讲,事实上,只要你有能力,我就敢用你。但你凭什么让我们公司相信你有能力呢?”
“呵呵……您是?”林枫倒是不着急回答忽然闯进来的这个成熟精致的女人的问话,而是率先问道,他必须确定眼前这个美女的身份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回答,尽管她看起来像是这个公司的头头。
“我叫飘红,是这间公司的总经理。”飘红听到林枫的问话,笑了,这个是有意思的小伙子,但她还是把自己的名字说了出来,然后告诉林枫她在这个公司的职位,也就是她的身份。
“哦,原来是飘红总经理,荣幸啊。是这样的,先,我很佩服你的勇气,你觉得会考虑一下让一个有能力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还没有拿到文凭的人,而不是像某些人一般以一种近乎操蛋的理由来否决我,这点恰好证明了你的睿智与不拘一格。”了解了对方的身份,林枫同志依然不急着回答飘红的问题,而是既然说道,言语之间并没有对一个即将是自己未来的总经理的人该有的忐忑与敬畏,相反,林枫的语气听起来更像是在夸一个属下,或者说好听一点,那就是在夸一个平辈的人。
没办法,虽然准备出来打工,但林枫同志性格中的某些性格是没法改变的,别忘了,这家伙虽然说是来打工,但实际上他是来挖墙脚的,所以,有些态度,你还真得饶恕他的不拘一格,或者说,这家伙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个不专业的商业间谍。
而此刻,他还就看上了这个叫做飘红的女人,或者,更严格地说,他是看上了这个叫做飘红的女人的能力,事实上,不只是飘红看重林枫的自信,林枫也同样看重飘红的异于常人。
林枫用人,本来就是不拘一格的,要不然,他可以直接去清华北大招人了,那里的人虽然说不一定都是人才,但那里的人才,可以说是全国集中最为密集的地方了。
“你应该知道,我最不喜欢别人拍马屁了。”飘红虽然欣赏林枫的自信,但她却是不喜欢年轻人太过张扬,自信而不自大,这其中要有个度,而要掌握好这个度,着实不易,而林枫刚才的话,已经有了偏离“自信”而变得“自负”的趋势了,飘红并不喜欢。
飘红看人有一个原则,她会像常人一般对某个人的欣赏,但不会盲目欣赏,也就是说,她不会因为曾经对某人欣赏,然后就对他盲目欣赏。
除非,这个人,着实不曾让她失望过。
“嗯,我知道,现在我可以告诉你刚才问我的问题的答案了,一句话,我可以保证,在你试用我一个月之后,你就算要辞退我也有些不舍得了。”林枫刚才确实不是在拍飘红的马屁,但既然人家误会了,林枫自然也不好再继续了,而是回答了飘红的问题,或者说,林枫说了另外一句更加猖狂的话。
林枫这句话,以应聘者的身份说了出来,着实当得上“猖狂”二字。
“嗯,我很欣赏你的自信,事实上,这也是我会出现在这里和你直接对话的原因,但,你敢不敢为你的自信买单呢?”飘红点点头,林枫这句话在别人听来是猖狂,但在她听来,配合着林枫说这句话的神情,飘红倒是有些信了,但她信了并不就代表着所有人都信了,所以,她必须给所有人一个交代,或者说她也要给自己一个交代,毕竟,相信林枫,仅仅凭的是她的一个感觉而已,这并不能代表着什么所谓的“事实”,不错,她是要给林枫一个机会,但她更加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而林枫,要得到机会,同样需要付出某些东西。
“呵呵……既然消费了,那就要买单,洗耳恭听。”林枫越来越欣赏飘红了,这个女人不简单,先她有一份别人没有的洞悉能力,也正是这种东西让她在一开始的时候选择了要给林枫机会,其次,作为一个管理者,她还时刻有着一份责任感,就像现在,她同样在考虑着要给其他人,她的属下一个交代。
“好一个理论,林枫,我可以留你下来,并且给你一个平台,让你好好展现自己,但你必须记住,如果一个月之后你不能给我那种感觉,那好,你可以走了,并且你将不能拥有你工作这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这一个月以来,你将是白白为公司打工。”飘红再次语出惊人,对着林枫说道。
要知道,就算是当个学徒,都得象征性地给一些生活补贴之类的东西,要不然,一个月没有收入,还得拼命工作,那岂不是要活活饿死?
当然,那是建立在林枫真的只是一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的前提下,而事实上,这对于林枫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因为这家伙根本就没有惦记着这份所谓的工资,几千块钱,林枫还真是不怎么在意。
所以,听完飘红的话,林枫没有任何犹豫地就答应了,他还就不信了,自己不能拿到工资。
“好吧,现在我要你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十五分钟内给我拟出一份属于你我之间的合同,这是最基本的,我相信你能够做到。”见林枫答应了,飘红笑颜如花地开始了对林枫的第一个考验,这对于一般的办公室职员来说或许有着完成的可能性,但要是让一个大学刚刚读到大二还没毕业的年轻人去做,完成的可能性很低。
“借我电脑。”林枫在飘红说出这个一个要求之后就已经把一切都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林枫拥有了“过目不忘”的本事,又拥有了强大的精神力,其实,这个阶段林枫的大脑可以说是已经得到大幅度的开。所以,他对一切事物的理解能力也在不断地增强,刚才,仅仅是一瞬间,林枫就已经分析好应该怎样快准确地完成飘红的要求,甚至,林枫已经知道了飘红在对自己提出这么一个要求之后的心理活动。
还是那个原因,一来是看看林枫是否真的有能力,二来嘛,则是让大家看看,林枫是否真的有资格让自己破例给他一个机会。
如果林枫真的是草包一个,那飘红只好承认,是自己看走了眼,那么不用等一个月,林枫现在就可以走人了。
要知道,林枫说的话不是“我能够胜任这个角色”,而是“我能够让你舍不得辞退我。”这其中的差别,可谓是千差万别。
也就是说,林枫必须做得非常完美和出色。
而接下来林枫的动作,直接让在场的人有些石化了。
飞快的五指不断地在键盘上跳跃,电脑屏幕上飞快地有字体浮动。当然了,这最多只能证明林枫打字度很快而已,任何一个打字员也许都能够做到。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三分钟,仅仅是用了三分钟,在电脑旁边的一个打印机中就已经在向外滑出一张纸了,当林枫把这张纸拿到飘红面前的时候,正好用了整整四分钟。
“抱歉,我想这台打印机有些过时了。”把那一纸合同拿给飘红看的时候,林枫还一脸的不满意。
确实,要不是这台打印机的质量问题,林枫相信,自己会更快打出这张合同。
没有理会林枫的话,飘红急切地拿过了林枫手中的这张合同书,而事实证明,那上面依然残留着弄弄墨香的合同书上,却是是一份完美的合同,合同上非常清楚地写明了林枫和飘红之间的承诺和约定,这一切,是那么地无可挑剔,没有给人留下任何的空子。
这张合同的专业程度,都快媲美那些专业的律师了,而飘红知道,就是最最专业最最快的律师,都需要差不多三十分钟才能够拟出这样一份合同,而林枫仅仅用了三分钟。
可见飘红的要求之苛刻,而林枫的能力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