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香,沈云溪吞了吞口水,正准备下口时,余光瞥见一旁的楚君,堂堂开阳王,当然不会去抢一块鸡肉。
「爷,要不奴婢分你两根脚趾?」
不是沈云溪小气,一只鸡脚就四根趾,她都给他一半了。
楚君殇嘴角上扬,「不用。」
「那奴婢就不客气了。」
除了楚君殇,一群人都吃的油手油嘴的,正意犹未尽时,突然传来几声狗叫声,紧接着就是一个孩童的声音。
「偷鸡贼在这里。」
一群老老小小的村民,把他们围了,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拿着菜刀,有的攥着块砖头。
沈云溪一伙人,面面相觑,此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他们刚刚下肚的那只鸡,是人家村里的。
沈云溪他们理亏,自然是道歉,赔钱,可是村民不同意,说那只母鸡,是村里一个孤寡老奶奶的,就指着那只老母鸡天天下蛋。
最关键的是,老奶奶对那只鸡有了感情了,当孩子一般看护,这要是让老人家知道了,还指不定会怎样呢。
反正,最后的解决办法就是,他们赔了一匹马给村里当脚力,才算了事。
赔的那马是木枫的,谁让那鸡是他杀的呢?
木枫一脸郁闷,这一天,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
木枫死乞白咧地让沈云溪把踏雪给了他和虎子,马车也坐不下那么多人,谢萱那匹马瘦弱,承受不住两个人的重量,让楚君殇把马让出来,那也是不可能的。
最后的结果就是沈云溪和楚君殇,共乘一骑。
沈云溪也不是没有跟楚君殇共乘过。只不过那是在战场,生死均在一线之间,哪里顾得上其他的。
此时,春风拂面,春意盎然,春光明媚,春色撩人,难免春心萌动。
身体之间若有若无的接触,耳边楚君殇呼出的温热气息,扑在脸颊上,是滚烫的,灼得她心发慌。
那战场上疾如雷电的追风,此刻却如小脚老太太似的,慢悠慢悠地踢着蹄子。
别说追不上木枫和谢萱了,就连拉着一车孩子的老马车都赶不上。
楚君殇沈云溪两人一路也没说话,就这样任由追风慢悠悠的晃荡着,总算在酉时末回到了王府。
只是远远地看见,好像开阳王府门前站着一个妙龄女子。
近了些,才看清女子容貌,肤如凝脂,眉如墨画,神若秋水,气质如兰,宛如王府兰园里的那一株白玉兰。
是的,就是白玉兰。
多年前,沈云溪曾听石岩说起过,楚君殇年少时喜欢过一个姑娘,那个姑娘就如白玉兰一般。因此楚君殇专门从江南移植了两株白玉兰栽种在府里。
兰园的名字也是因此而来。
所以那时候,楚君殇让她选一个园子住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选了落园。
沈云溪没想到的是,用不了多久,她就会后悔当初的选择。
「暮白。」「你怎么来了?」
女子没答,而是看了一眼沈云溪手中的风筝,微微一笑,「暮白,你还记得这扎风筝的手艺啊,小时候,你学什么都快,扎风筝,我教一遍,你就学会了。」
此刻,沈云溪脸颊不烫了,倒是觉得手中的风筝烫手得很。
第44章 难道王爷是存了要纳沈姑娘为妾的心思?
「爷,奴婢先回去了。」
沈云溪翻身下马,动作那叫一个利落。
楚君殇身前骤然一空,胸腔没来由地涌动着烦躁。
沈云溪回到王府,路过王府中那个池塘时,毫不犹豫地把手中的风筝扔了进去。
那一池春水,很快就浸透了风筝,也冷却了沈云溪那颗刚刚滚烫起来的春心。
第二日,沈云溪发现王府里多了许多丫鬟、婆子,都是兰园侍候的。
第三日,沈云溪便知道了这女子的来历。
女子名叫云朝落,是楚君殇姨母家的女儿,楚君殇年幼失母,幼时曾在外祖母家住过一段时日,最喜欢与姨母家的表姐一处玩耍。
后来楚君殇回京都的时候,外祖母还带着这个表姐一起到京都住过一段时日。后来楚君殇常年在外征战,她们才回了江南。
年前听说楚君殇回京都了,云朝落便要上京的,是外祖母说北方冬季寒冷,路上结冰,不安全,这才等到开春之后才上路的。
第五日,沈云溪又听说了,开阳王府里这仅有的两处园子,兰园和落园,都是为这个云姑娘准备的,一个兰园是以她最喜欢的白玉兰命名,一个落园更是直接以她名字命名的。
沈云溪此刻就想把石岩从军营抓出来,狠狠揍一顿,说话为什么要说一半留一半。
自从知道落园的来历后,沈云溪每天都觉得膈应得慌,红椒姑姑劝她说,这些话八成都是别人故意让她知道的,让她千万不要上当。
沈云溪又何尝不知道对方是故意放出这些消息的,不过想想,她又有什么资格,什么立场去计较这些呢?她不过是楚君殇的奴婢而已,能给她一个单独的园子住,已经是莫大的恩宠了。
近日,沈云溪早出晚归,可那些关于楚君殇是如何在乎云朝落?对云朝落是如何的有求必应?诸如此类的一些事情,还是会传入她的耳朵里。
同住一个屋檐下,再怎么避着,也总归会碰面的。
这日,沈云溪正准备出门,在门口碰见了正在迎客的云朝落,客人正是岑阳侯夫人,岑阳侯夫人与云朝落的母亲是闺中密友,与楚君殇的母亲也相熟。<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