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初彤朝着甘滢挤眉弄眼,那意思:看吧,很好说话吧。
甘滢:「...」
你认真的?你怕不是眼神有问题!
康初彤显然没有这个觉悟,蹦蹦跳跳地跳到荆川身边,笑嘻嘻地问:「你去哪里啦?刚回来吗?你有没有报社团啊?感觉都挺有意思的,我刚刚报了个烹饪与美食社团,等我学会了做好吃的给你吃啊。」
像支聒噪的小麻雀,荆川想,从来没见过这么能说这么吵闹的人。
荆川:「我哪个都不想报。」
甘滢瞪着眼睛,尽量减低自己的存在感,真不知道自己的亲亲舍友是哪来的勇气和荆川谈笑风生,闻言一惊,该不会是发怒了吧?
康初彤苦恼道:「为什么?」
荆川说:「无聊。」
「怎么会!」康初彤说,「你要不要和我报一样的,到时候我们俩比赛,看谁做的更好吃,嗯——就让甘滢当我们的见证人!」
甘滢当众表演了个黑人问号脸,纳尼纳尼,怎么就扯上我了?我一点也不想当什么劳什子见证人!
还有,「见证人」这说法怎么怪怪的。
荆川没有说话,但「你很幼稚」的想法已经明明白白的摆在了脸上,康初彤假装没看见,把荆川的名字写在了报名表上。
报名「烹饪与美食」社团的人并不算多,荆川名字上方就是康初彤,并列在一起,说不出的和谐。
这种感觉很少见,只是看着两个名字而已,就觉得有些开心。所以荆川只是盯着看了一会儿,并没有划掉。
荆川走后,甘滢仿佛大病初癒还打了鸡血的病人,嘴巴不停地说着荆川长得多帅,不知道是不是有加成buff,本来就觉得荆川超帅的康初彤回想了下,差点流口水。
晚上十点钟,荆川从打工的地方回寝室。
周围的光很暗淡,人烟稀少,走在路上只能听到自己「吧嗒吧嗒」的脚步声,呼吸可闻,胆小的肯定得被吓哭。
荆川不信鬼神,神色淡然,背着双肩包,双手插在裤兜里。
忽然,停住脚步。
对面站了一排人,人高马大,胳膊上纹着刺青,大金鍊子小手錶,有几个手里拿着钢管,为首是卢昆。
卢昆:「你小子胆子很大啊,敢和老子抢女人!」
荆川不说话,用看智障的眼神看着他。
卢昆被激怒,原先准备好的威胁之言全都抛在了脑后,极有气势地一挥手,一群小混混蜂拥而上。
这些人都是混社会的,群架最在行了,经验丰富,这小白脸看着弱不拉几的,肯定没两下就趴在地上跪地求饶喊爸爸了。到时候他一定要让他知道惹怒自己的代价!
十分钟后,卢昆胸有成竹的得意不再,目瞪口呆地看着躺了一地的「兄弟」。
荆川随意地把钢管扔在地上,钢管和水泥地碰撞出清脆的响声。
荆川抬眼。
卢昆咽了口口水,下意识地往后退,色厉内荏道:「你别过来啊,这次只是你运气好,只要你放过我,我就当今天的事没发生过啊——」
荆川一个利索的过肩摔,卢昆就眼冒金星躺在地上了。
荆川:「康初彤是你的女朋友?」
卢昆:「不,不是!」
荆川:「我和你抢女人?」
卢昆:「没有没有,是我瞎说的!」
「听说你一直在找她麻烦?」荆川语气轻飘飘的,听得卢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连忙否认,「没有,我都是和她闹着玩的,我哪敢呢。」
「不敢就好。」荆川一只脚踩在卢昆胸口,没用多大力气,卢昆轻易就能掀翻,可见识过荆川打架的狠劲和厉害,他根本不敢动,只怕还没爬起来就已经被开瓢了。
荆川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打火机和一支烟,红塔山,七块五一包,点燃,呼出一口白烟,居高临下道:「你说如果我把你杀了我会被抓吗?反正这里也没有人,只要嫁祸给那群混混就好了,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和一群为祸乡里的混混,你说警察会听谁的?」
卢昆悚然,荆川的神色太认真,好像真的在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死亡面前,人人平等,卢昆恐惧极了。
荆川却忽然把压制他的脚撤了,捡起自己扔在一边的书包,走了。
明明灭灭的火光逐渐越行越远。
卢昆猛地松了一口气,后怕地想,这是个什么人?
第十四章 征服那个男人
周末,甘滢想找康初彤一起去逛街,康初彤说自己还得去打工,很不好意思。甘滢虽然失望,却也是没办法的事。
这两天都没看到荆川,康初彤早就等急了,这天八点多就醒了,去买了杯粥和两个包子,吃完后在操场散了会儿步消食,时间过得飞快,康初彤回宿舍拿了东西就出门了。
这是国庆假期后第一次工作,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国庆期间生意虽然也不错,但并不算火爆,因为这里并不是什么景点。现在则是学生都回来了,寝室联络感情的,班级聚餐的,打得火热的小情侣,全都冒了出来。
老闆的店评价很好,吸引了不少客流量,而且有康初彤和荆川在。一个吸引小男生,一个吸引小女生,客人络绎不绝,老闆嘴都乐的合不拢,忙说要给他俩包个大红包。
「哎,你手怎么了?」康初彤无意间瞥到荆川手背上有一处擦伤,微微红肿,连创可贴都没贴。<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