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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田赋与三饷

    原来朱太祖创立大明,受元朝统治者的影响,将人根据职业不同分门别类,形成了等级关系。这就是我们老一辈人口中常说的“上九流”和“下九流”。


    上九流通常包括帝王、圣贤(指孔孟朱熹等思想家后世好像“专家”一类的)、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帝王自然处于最高等级,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权威。圣贤备受尊崇,他们的思想和学说影响深远。隐士则是超脱世俗的存在。童仙代表着一种神秘和特殊的地位。文人以其学识和才华受到敬重,武士凭借武力和战功也有一定地位。而农、工、商则是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九流则包括师爷、衙差、升秤、媒婆、走卒、时妖、盗、窃、娼。师爷和衙差在官府中扮演着一定角色,但地位相对较低。升秤、媒婆等也都处于社会较为底层的位置。盗和窃因违法犯罪行为而被人轻视,娼更是处于社会道德评判的边缘。


    这种观念影响中国社会几千年,甚至至今在人们大脑中还有一定印象。


    不知为什么朱太祖将师爷和衙差(捕快衙役之类)列为下九流,和盗、贼、娼并列一起。


    要知道,明代的幕宾(师爷)可是相当于后世的秘书长一类的,是相当有权力的人物,却被列为下九流,而捕头这个治安大队长竟也是下九流。


    一旦被归为下九流,三代之内是不能参加科举的。也就是说你当了捕快,你和你的儿子你的孙子都不能参加科举,这可是一个不小的惩罚啊!


    也许朱太祖小时候曾受到师爷和捕快的欺负,以至于坐了天下,专门整治这两种人吧,当然这是笑谈了。


    虽然捕头张雷是下九流,薪俸也低的可怜,每年只有十两,而手下的捕快便更少了。


    但是捕头手中有权啊!后世一个医院院长买一台医疗设备吃回扣1500万,哪里还用工资?虽然院长工资高的吓人,但和回扣比还差的远。


    所以张雷捕头自然是不靠他的年薪十两俸禄来养家糊口的。


    张雷利用特权这些年来积累了很多财富,可以说在滋阳也算是场面上的人物。


    虽然是下九流,但朱太祖只规定不能参加科举,不能穿丝绸衣服,却没规定下九流不能发财。


    在明清时代,不论做什么生意发财了,或当什么官发财了,所做的投资都是买地当地主,土地在那个时代甚至几千年来对中国人来说都是硬通货。


    可惜后世土地国有,不然的话,就算粮食再不值钱,我估计那些资本家和当官的还是要买的,土地兼并可能还会胜过明清。


    没有别的原因,这是一种情节,据说中国没法买地,这些国人便去美丽国买,吓得美丽国赶快制定法律禁止华人买地。


    所以呢,这个捕头暴富之后也买了地,多不多呢?和鲁王是没法比,但也有四顷多吧,也就是四百多亩。


    四百多亩地在滋阳也是一个不小的地主了,加上捕头的灰色收入,张雷捕头的日子也是过得有滋有味的。


    但是又有谁嫌自己钱多呢?后世贪官一贪十几亿,上百亿,他们能花完吗?儿子孙子一起花也花不完呀!可他们为什么还不收手呢?


    因为人的欲望是无限的。


    张雷的几百亩地要向朝廷交田赋的,交多少呢?滋阳县规定上等地一亩需交0.054石粮食。


    0.054石是多少斤呢?明代一石粮大约150斤乘以0.054便是八斤一两粮食。


    我的天啊!明朝收的田赋也太良心了吧,但是老百姓为什么还要造反呢?


    张居正改革,实行一条鞭法后老百姓的负担更少了,将田赋、徭役、杂税一律折银交纳,全摊入田亩中,那么八斤一两粮食合多少银子。


    明朝物价部门规定一石粮折银0.8两,即800文,即一斤粮食5.3文,八斤一两便是43文,也就是说一亩地需交43文。


    后世专家测算,明朝的一两银子大概相当于后世的三百到五百块钱,就按五百块吧,一文便相当于后世的五毛,所以43文也就是21.5元。


    一亩地上交21.5元,够良心了吧。


    鉴于后世专家都不怎么靠谱,咱就按一文钱相当于后世一元来说,一亩地交43元,也不高啊!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 硝烟弥漫的大明朝廷此时最缺的是钱,崇祯皇帝不敢向这些王公大臣要钱,因为这些王公大臣手中有权啊,可以制定各种法律“合理避税”呀!而且此时东林党掌权,可以随时向崇祯皇帝施压啊,即便崇祯有心向这些权贵要,也要不到啊。


    所以,崇祯皇帝和他的东林党大臣们最终决定还是向贫困的生存亦困难的老百姓要。


    崇祯皇帝决定加征“三饷”即辽饷、剿饷和练饷,以应对日益严重的危机。


    “辽饷”的征收开始于万历四十六年,主要是对付努尔哈赤的造反,当时征收数额大约是全国田赋的三分之一为520万两白银。到了崇祯末年已增加到670万两。


    “剿饷”始于崇祯十年,是为了对付农民军,每年加征大约280万两。“练饷”始于崇祯十二年,每年加征大约730万两。


    这三项加起来,大约1700万两,刚好是明朝一年田赋收入,也就是说“三饷”加征了一半赋税,原来一亩地收43元,现在要收86元,那就有点多了。


    但是明朝官员薪资待遇低,还只给有编制的发,还经常拖欠。


    一个县衙就十来个国家发俸禄的,其他人员呢?也要养家糊口呢。


    羊毛出在羊身上,养活这些官员胥吏的钱还要从农民身上盘剥。


    所以一亩地收86元还要加一半甚至更多,才是农民实际负担的费用,也就是至少172元。


    明朝粮食产量大约两石,即后世的300斤,合多少银子呢,官价合一两八钱,大约相当于后世1800元吧。


    加征三饷后,加了贪官污吏贪污后一亩地大约172元,相当于总收入的十分之一。


    多不多?


    和后世的百分之七增值税比起来真心不多。


    那么,为什么还民不聊生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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