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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也没叫过自己阿秋

    城外混乱血腥,城中大路上的安防却极严。


    走在路上能看到守卫。


    公告墙上粘贴着北方基地的纪律,或者叫做铁则。


    因为使用最多的刑罚,是死刑。在拐过两条街道后,像是从商业广场走进了城中村。


    眼前的景象全然变了模样。


    破败的茅草屋。


    街道上到处都是杂物,倚着乱七八糟的流浪汉。


    裹着一堆破烂衣料,从油腻腻的头发中,斜着眼睛看人。


    章秋这才恍然,


    刚刚的街道是北方基地的主干道,是对外的门面。


    眼前才是基地真正的气象。


    一男人低着脑袋冲撞过来。


    余溪风先一步拉着章秋避开。


    然后毫不客气地抬腿,一脚踹了过去。


    这人被踹倒在地,也没什么脾气。


    站起来拍拍屁股就跑了。


    “帅哥长怪好看的勒,是不是要找地方落脚呀?跟我来,我带你去,包便宜又舒心。”


    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大婶,话是对着章秋,手却去摸余溪风。


    余溪风捏住她的手:“滚。”


    “小妹子好大的脾气。”


    余溪风说:“你和刚那男的是一伙的,再摸我的包,我断了你的手。”


    “这是?”章秋说。


    “夫妻档的扒手。”余溪风绕过地上的垃圾,走进左手边的窄道。


    分明两人都是第一次来,但余溪风熟门熟路,像是回自己家一样。


    章秋问:“你以前来过这儿?”


    余溪风含糊不清道:“算吧。”


    “唉,小心。”


    章秋话音未落,余溪风已经跳开了。


    一盆污水从二楼泼出来,倒在余溪风刚刚落脚的位置。


    余溪风闪避的及时,污水并没有粘到身上。


    倒是落了不少到章秋的裤腿。


    章秋骂道:“什么人没长眼啊?”


    余溪风从地上捡起一块土坷垃,从打开的窗口狠狠扔了回去。


    里面传来吃痛的哎哟声。


    二楼传出各种对生殖器和十八代祖宗的问候。


    余溪风道:“不管他,走。”


    “我们是去哪里呀?”章秋问。


    余溪风指着远处的高楼:“当然是去真正的城区。”


    “哟,你***还想去城区呢,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晚上做梦的时候,问问你爹,看你***祖坟上冒烟没有?


    那可是城区,光是门票就***够你吃一个月饱饭了,***你们先活到那个时候再说吧。”


    二楼的人探出头来,露出半张被火烧伤的脸。


    话还没说完,楼便塌了。


    是的,塌了。


    本来就是一个破草屋,


    里边靠着几块捡来的木板苦苦支撑。


    余溪风扔进去的土坷垃,恰好碰到其中一块木板。


    整间屋子,便塌了。


    放眼望去,基本都是这种摇摇欲坠的草屋。


    余溪风说:“今天来不及,先找个地方落脚。”


    又走了一会儿,这边的街道要好上许多。


    大部分都是水泥砖房。


    章秋也发现了,幸存者是参差的。


    余溪风把章秋带到了一栋红砖房面前。


    红砖房墙漆斑驳,像是过去那种,没有接轨现代文明的农村建筑。


    但和刚刚的茅草屋相比,这间红砖房,简直就是豪华别墅。


    至少红砖能真正做到遮风挡雨。


    余溪风走进去。


    难得的,她语气里带上了一点欢快:“阿嬷。”


    孩子后边坐着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妇人,


    戴着制作粗糙的眼镜,眼光从镜片上方穿过来:“做衣服吗?”


    房间里摆着一些布料,扣子。


    进北方基地之后,老妇人是章秋见到的第一位老人。


    “不做衣服,我找阿越。”余溪风道。


    “这样啊,那边有凳子,你坐着再等一会儿,她今天出城了。”


    老妇人重新戴上眼镜,目光落回眼前的布料上。


    针与线在其中穿梭。


    余溪风点点头。


    说是凳子,其实就是两个相对平坦的石墩。


    余溪风对章秋道:“阿越是我朋友。”


    朋友,章秋闻言心中一动。


    除了在唐家屯,介绍自己是她男朋友的那一回。


    这是章秋第一次听余溪风提及自己的朋友。


    还阿越。


    也没叫过自己阿秋。


    他问:“男的女的?”


    余溪风看他一眼:“女的。”


    大约过了半个钟头,


    阿越姗姗来迟,拎着一条血淋淋的猪腿。


    阿越是个20来岁的年轻女人,有一头很利落的短发。


    颈部还有没擦干的血迹。


    老太太站起来,一巴掌拍在阿越身上:“你个瓜娃子,怎么敢去招惹野猪?那是要人命的。”


    阿越满不在乎道:“我也没想碰到,这些野猪自己跑到山脚下,不宰它宰谁?”


    “这些?还不止一头?”


    老太太急眼了:“我的个老天啊,我迟早要被你气死。”


    “哎呀呀,没有没有,就一头,一头。”


    阿越转移话题,她看向两人:“你们谁啊?”


    余溪风道:“你也许不记得了,你救过我一次,我来还你的人情。”


    阿越哦了一声,摆摆手:“不用了,我不缺你那点东西。”


    她常年在外打猎,顺手从野兽嘴里,救过不少半死不活的幸存者。


    她只当余溪风是其中一个。


    余溪风拿出两包膏药放在桌上。


    阿越眼前一亮。


    她神色一顿,盯着余溪风看了两秒,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哦,是你啊。”


    余溪风有点想笑。


    阿越确实救过她,是前世的事。


    北方基地再往北,是最大的天然林区。


    北方基地依托着这片林区的资源,成为了发展最好的基地。


    前世,因为一张能卖上好价钱的狐狸毛皮,余溪风遭了同伴暗算。


    她受了重伤,被抛弃在深山里,秃鹫闻着味儿,在她周边盘旋围绕。


    偏偏这个时候,一只猞猁盯上了她。


    后边,她就叫阿越捡回来了。


    两人年龄相仿,脾气也算相投,结伴了很长一段时间。


    这膏药是给阿嬷的。


    暴雨过后,很多人都患上了关节炎。


    老太太本就有风湿,更是雪上加霜。


    阿越一直在市场上给她搜罗膏药。


    也找来赤脚大夫,给老太太开各种止疼的方子。


    止疼的方子,是药三分毒,老太太年纪大了,不胜药力。


    市面上的膏药更是用一盒少一盒。


    相比于过去的药物,现在流通的药,


    因为工艺等多方面原因,在药效上往往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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