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后,冯庆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朝着镇子走去。
这群人中除了他跟小伯尼,还有那几个一直跟着他练习的孩子们。
冯庆本来还想着带着父母一起去吃顿好的,但怎么在营地里怎么都找不到他们的身影,系统目前又处于维护状态,无法使用地图定位功能,只能作罢。
反正机会还很多,等到时候他们有空了,再一起去吃一顿就好。
这一次他们没有穿戴皮甲跟武器,还特意洗了个澡。去吃个饭,没必要带着这么多东西,酒馆老板要是看到他跟小伯尼全副武装的架势,怕不是以为他们是来抢劫的呢。
一群人有说有笑的走在路上,不时引来镇民疑惑的目光。
毕竟这群人全是陌生面孔,难免会引起当地人的注意。而且一行人中大部分都是孩子,要不是一直有说有笑,估计这时候卫兵们就要将冯庆跟小伯尼围起来了。
拐卖儿童在这个时代还是很常见的,但这么帅的两个小伙子拐卖儿童,还是让镇民们倍感稀奇的。
冯庆还不知道,因为他跟小伯尼的外貌不像是拐卖犯,让他们逃过了卫兵的诘问。他们现在一心只想着去吃点好的,完全没有注意镇民们对他们投来的怪异目光。
一般来说这个时代的酒馆会建在城镇的入口处,瞩目的同时以方便商人、旅行者不会错过。而酒馆的用途也跟后世不同,它不仅仅是一处喝酒聚会的地方,同时也承担了娱乐、住宿跟餐饮。
但布尔镇的酒馆就不同了,它们主要坐落在码头跟集市中。
原因自然是显而易见的,布尔镇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外墙,甚至就连城墙都没有。与其说是城镇,更像是一处围绕着男爵庄园建起来的大型聚居点。
因此布尔镇真正的出入口,实际上是位于镇子东南角的通往东边的大道,连接南岸码头的左右两条大桥,以及男爵庄园大门口。
而布尔镇的几座酒馆也就坐落在这几处地方。
码头的酒馆冯庆自然是不考虑去的,太脏乱,而且人员组成太复杂。水手跟力工们消费水平也堪忧,很难说会有什么特别好吃的食物。
相对于吃饭,他们去酒馆更多是去喝酒跟“找乐子”的,这跟冯庆一行人的目的背道而驰。他们真的是去吃饭的,就连喝酒都不行。
要知道一群人中年纪最大的就是冯庆了,但哪怕是他也就才10岁,一群半大的孩子喝什么酒,对身体不好。
而且这种酒馆还会有一些“成人内容”,对小孩子的身心不太好,冯庆虽然心理成年了,但他怀疑以中世纪人的平均样貌水平来讲,自己去看了只会辣眼睛。
这么看来选项就只有两个了,市场里面那个看起来就很豪华的酒店,以及镇子东南方向的那家。
只是东南方向的那家酒店先不说距离问题,他们家主营的是住宿,食物应该就是很普通的家常食物,最多也就比普通人家做的要稍微好一些。
而这个世界中的家常菜,说实话有什么特别需要去吃的必要么……
以冯庆的见识,也就是布尔克村中唯一的酒馆的食物情况来看,一般也就是大块青麦面包配炖煮野菜跟肉块,至于味道,那只能说是能吃。
那选择就只剩一个了,也就是男爵庄园前市场上的那家酒馆,也就是那家让冯庆印象深刻的金蔷薇酒馆。
相比于见过大世面的冯庆,哪怕是第一次来镇子的时候,都只是觉得有中世纪那种风格。但这种景色对孩子们就有些超前了,他们何时见过这么“豪华”的房子,如此“踏实”的街道?一时间不禁看得有些眼花缭乱了。
在叽叽喳喳的吵闹声中,冯庆带着异常兴奋的孩子们抵达了酒馆的大门。与上次上午时分来时的大门紧闭不同,酒馆已经开始营业了。
与上回不同的是,酒馆招牌上架着一根绑着一把麦穗的棍子。冯庆不太明白这东西有什么含义,但周围的客人却好似很看重那根棍子,甚至还有人在看到这根棍子后,主动走进了酒馆。
酒馆门口也不像之前那样门可罗雀,时不时就会有穿着讲究的客人走来,在长相姣好的侍女服务下,施施然走进酒馆。
当然这长相姣好也只是相对而言,实际上这些女的连艾米丽都比不过,在冯庆眼里更是普通至极。但考虑到镇子上镇民样貌的平均水平,这些侍女的长相确实已经算不错的了。
话说回来,布尔克村的人长相好像要比布尔镇上的好上不少,哪怕是被评价为长相最为抽象的硫克,放在布尔镇中也是一个普通水平。
而且布尔克村村民们的身高也要稍微高一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期摄入肉食的原因。布尔克村毕竟背靠大山,村子里的人经常能摄入肉食,但按理说布尔镇的人鱼肉应该没少吃,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差异。
酒馆内部此时已经稍微有些热闹起来了,看起来今天晚上是有节目的。此时天色已经渐黑,酒馆内橙红色的光芒透过略带杂色的玻璃窗户上,在地上留下斑斓色彩。
淡淡的酒香混杂着食物的气息从酒馆里传出,就连冯庆都不得不赞叹一句,这酒确实有酒味。
要知道他之前喝过的酒,都是些酸酸臭臭的味道,别说口感,就是闻起来都让人觉得不舒服。虽然村民们依然视之如甘霖,但对冯庆来说,跟马尿差不了多少。
冯庆唯一一次见识过真正意义上的酒,还是第一次见识叶莉芙那次。那葡萄酒的味道确实醇厚,虽然冯庆不太懂酒,但味道还是能闻得出来好坏的。
而这一次也是如此,这麦酒的味道十分清澈,没有那种酸臭味夹杂其中,明显质量很高。只是自己并不好酒,虽然有心尝试一下,却又怕带坏了孩子们,只能暗道一声可惜。
看见冯庆一群人走近,侍女们热情地围了上来,纷纷为他们带路。不知为何,冯庆觉得她们实在是有些过于热情了,甚至于小手不安分的在自己跟小伯尼的身子上摸来摸去。
要不是她们摸的地方不对,冯庆都以为她们是要偷东西了。
一群人赶紧走进了酒馆,在笑着拒绝了跟侍女同座的询问后,那两名侍女才念念不舍地离开了他跟小伯尼的身边。
只是那一步三回头的幽怨表情,实在是让冯庆有些难受,浑身起鸡皮疙瘩。
“镇子里的女人都这么可怕吗?要不是我身上没钱,我都以为是遇到小偷了。”
小伯尼何曾见识过这种场景,除了自己的母亲,她从未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过任何一位女子。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
冯庆也是有些心有余悸,这世界的女人都这么热情的吗?是不是有些太过了?她们这样子让他不禁想起先前见过的那位男爵的小女儿,冯庆记得她看自己的眼神也十分的不对劲。
这个世界实在太可怕了,冯庆跟小伯尼心中不禁想到。
站在他们身旁的诺亚不禁叹气,艾伯特哥哥跟伯尼哥哥实在是对自身认知有问题,他们是真的不知道自己长得多帅吗?自己被别的女人占了便宜都不自知,实在是……让人无语。
维尔特则是疑惑地看着诺亚,他虽然也奇怪那两名侍女为何如此亲近冯庆他们,但更不能理解为什么诺亚要叹气。难不成是她不喜欢这酒馆的环境?
维尔特觉得这酒馆建的很好啊,不论是氛围还是气味,村子里原先的那座,根本就无法跟这里比,也不知道她在挑剔些什么。
想起之前她还阻止自己加练,但随后自己也开始加练起来,维尔特也忍不住叹息了起来。
唉,女孩子的心思真难懂。
四人各自叹息着,心思却是各有不同。其他的孩子们则是摸不着头脑,为什么哥哥姐姐们突然间就心情低落了起来?来吃好吃的难道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搞不懂。
人类的喜怒哀乐各不相同,要完全理解一个人,哪怕能读心,也是难以做到的。
众人怀揣着各自的心思,在酒馆边上的一处空位上坐了下来。
酒馆内的清洁做得很好,桌子虽然有些年头了,上面有着不少被使用过的痕迹,但干净整洁,没有异味。
地上的石砖被擦得很干净,没有太多的泥土跟污物残留。空气中弥漫着麦酒的清香跟食物的香味,没有腐臭也没有发酵的味道。
大大的水晶吊灯挂在天上,上面挂满了蜡烛,星星点点的烛火闪耀在被精心打磨的吊坠上,散发出柔和但依然夺目的光彩。
水晶吊坠的下方,是一个稍微做了垫高的舞台,看上去是专门用来表演用的。舞台并不算大,但是却足以让十多人在上面进行表演。
只是此时并没有节目,舞台上空空荡荡的,还不时有人员来回走动,看起来应该是在为之后的表演做着前期的准备工作。
酒馆东边的大壁炉正熊熊燃烧着,上面还架着不少的烤肉架。火焰将挂在上面的羊腿烤的滋滋冒油,美拉德反应产生的香味溢满了整个大厅,让人垂涎欲滴。
只是可惜没有放多少香料,只有原滋原味的肉味弥散,让冯庆觉得少了些东西。
壁炉很大,足足能够塞进去一整头大黄牛。但奇怪的是,哪怕如此巨大的壁炉在燃烧着,却没有多少热量从它内部溢出。要知道现在的天气可不凉快,但酒馆内部却保持着令人舒适的温度,这种反常让人感觉奇怪。
想来应该是经过法阵的加持,放在前世在没有空调的情况下要做到这种事情确实比较困难,但这是个拥有魔法的世界,只要愿意付出足够代价,改变温度这点小事应该并不算困难。
跟酒馆优良的装修跟环境设计相得益彰的,是酒馆内部的氛围。不同于嘈杂且热烈的普通酒馆氛围,这里的人们显得矜持且友善。
酒馆内的顾客都小声谈笑着,在享受美食美酒,与同伴交流的同时,没有大声喧哗影响别人。哪怕是喝得上了头的人,也会被同伴或者酒馆的服务员安抚到酒馆外面的长椅上休息。
对比起他们村里的那个酒馆,这家金蔷薇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环境如此好,也怪不得会有这么多衣着优雅的顾客前来用餐。
入座没多久冯庆就完成了点餐,在他完成点餐后并没有多久,11杯热牛奶就被端了上来,摆在桌子上。
这里的食物价格还真不便宜,仅是一杯只有500毫升的热牛奶,就售价2铜福尔,一杯麦酒的价格更是高达6铜福尔。
要知道早市上的牛奶也就只要8枚黑币,这酒馆做了一手转卖,直接就快翻了三倍的价钱。不过从他家的装修跟服务来看,也确实值这么多。
服务员虽然在上餐的时候心里感到无比的诧异,但脸上的笑容依旧,没有丝毫打折,让人如沐春风。
居然有人会来这种地方点热牛奶,还一杯酒都不喝,他哪怕在这家店里工作了3年,也是从未见过的。
装着11杯牛奶的托盘还是有些过于显眼了,以至于它被端出来的时候,酒馆都安静了一瞬。
顾客们也都是见多识广的人,但来酒馆只是喝牛奶,还是一整桌的人都喝牛奶的这种场面,他们也是第一次见。
“唉,你看那边点了牛奶的那桌,那两位少年好俊啊。”
“还真是,他们看起来好像还不到18岁,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少爷,我之前也没听说过这样一号人啊?”
两位穿着讲究的贵妇坐在距离舞台较近的桌子上,手中轻摇装着葡萄酒的杯子,用手帕轻掩着口鼻,小声地交流着。她们死死盯着冯庆跟小伯尼,眼中的火热像是要将他们生剥活吞。
“那边那群家伙,是不是最近新来镇子上的那批人?”
“好像是,那位金色短发的少年我见过两次,他曾经从领主庄园走出来过,好像跟那位猎魔人有些关系。”
坐在酒馆一角的两名男子皱着眉头,他们原本是来商议生意的,这番谈论也只是随意而为。他们知道有一批人来到了镇子上,目前正在北方帮助男爵大人做事。
但这件事情他们插不上手也捞不着什么油水,因此对此兴趣并不大。不过他们倒是对那位猎魔人比较感兴趣,只是苦于没有联系方式。
坐在他们旁边的一名略显肥胖的中年男子,在听到他们的对话后若有所思。他摇晃着手中装着麦酒的橡木杯子,嗅了一口杯中的清香后,将其一口饮尽。
来酒馆喝什么牛奶,麦酒这么好的东西,果然乡下人就是不懂。
也不怪酒馆内的客人们奇怪,要知道就连5岁的孩子都会喝酒,他们这群人明显岁数并不算特别小,却来酒馆喝牛奶,确实让人有些诧异。
不过酒馆内大多数人都是要脸面的自认上流人,他们是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大声喧哗或者出言鄙夷的。
首先没有必要,其次没有收益,而且大家都没表示什么,自己又何必出头呢?酒馆里也没规定一定要喝酒,他们也懒得说什么,只当是这伙人不解风情,不会品酒。
“乡下人还是缺少品味。”
“确实,不过那两位少年的风姿跟气质确实是上佳,我倒是有兴趣认识一下。”
“……”
冯庆一伙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引起了其他顾客的关注,因为他们此时已经顾不上这些东西了——热腾腾的烤肉已经上桌,他们可都饿坏了。
这些肉片是刚从壁炉那边的烤架上剃下来的羊腿肉,虽然只是简单腌制了一下,而且只是给了些粗盐,但足以让孩子们垂涎欲滴了。
这样两大盘烤羊腿,花了冯庆5枚银福尔,也就是一盘2银福尔加6铜福尔。这个价格可不便宜,要知道这只是最简单的烤肉,并没有加什么特殊的调味料跟香料。
而羊肉的价格1蒲尔也就8铜福尔,这两盆羊肉加起来估计最多也就2蒲尔,也就是近1.5公斤重,哪怕是价值较高的羊腿,也依然不算便宜。
虽然套餐里还送了他们两小盆豆子糊糊,但这玩意儿单从外观上看也不值什么钱。
众人并没有急着吃肉,而是等服务员将一大盆巴掌大小的白面包端出来后,将面包切成两半,往里放上豆子糊糊跟肉片,再撒上点粗盐,然后一口咬下。
所谓白面包,实际上就是高端版青麦面包。将青麦精细研磨之后可以得到高质面粉,用其制成的面团烤制而成的面包会不同于青麦面包,形成白色的样子。
这种面包比青麦面包要软很多,虽然还是能够用来当做餐盘,但是口感上更接近前世的奶油面包,只是要更硬一些。
冯庆做好了一个中世纪版本的肉夹馍,不抱期待地狠狠一口咬进去。但随着食物入口,哪怕是吃惯了美食的冯庆,也不由得眼睛发亮。
这食物说好吃也不算特别好吃,毕竟材料就那样,烹饪方式跟手法也是一般,吃法更是普通。但食物间的搭配跟组合很好,相互协调之下让食物的可口程度大大提升。
这其中最让人惊艳的,竟然是那两盆最不起眼的豆子糊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