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大公鸡说的好消息是这,李峰点了点头,不过心里还是不舒服。
“这孩子现在人在哪里?她太可怜了,年纪那么小就被人那样欺负……”
“我把她安排在旅馆里,我去沪市把她带走惊动了黑狗,黑狗好像知道了什么,一路追我到了通城。虽然陆志明已经被抓起来了,可是他们在通城还是有势力的。而且如果黑狗和黄明觉勾结上了,这个莺莺对黄明觉也是不利的,我就怕黄明觉会杀了莺莺灭口,所以我才想让你把莺莺安排到安全的地方。”
“就算你不这么说,我也是要这么做,陈雪交待我安排好莺莺,我绝不会放着她不管的。”
李峰叫上了徐兵,他们马上就出发,把莺莺接来家里,总比留在招待所里要好。
李峰他们先去丽锦园,把自己的车开上,然后再开车去大公鸡说的地方。
与此同时,黄明觉来了公安局,昨晚和黄小丽两个人交心一谈,父女之间的隔阂已经解开。
五年来的担心,全都放下,黄明觉说不出的心里畅快。
“局长,这是昨天的笔录,你都看一下。”
因为这件事,是发生在了黄明觉的家里,所以手下就把笔录记录给了黄明觉看。
按照正常的程序,黄明觉是要避嫌的,可他做局长这五年,早就已经任人唯亲,把所有的规矩都视若无物。
“你放下吧,我一会儿看看。”
黄明觉这样说完,忽然眼睛瞟了一下,放在最上面的,是李峰的笔录,他的表情一下子严肃了起来。
“这一行字,是李峰签的?”
“对啊,这一行承诺,都是要亲手抄写的。局长,有什么问题么?”
黄明觉干咳了一声,说:“没事,我一会儿看看,你先出去吧。”
等到手下出去了,他疯了一样开始翻找自己的柜子,然后翻出了“主人”写的一封信,他把那信上的字,和李峰的字仔细对比,越看浑身越发抖,额头上的冷汗越来越多。
这,这难道是巧合?
不,这世上没有这样的巧合。
这两个字实在太像了,可是并不完全一样,某些笔锋特别像,只不过主人的字看上去更加稚气一点。
到底是不是一个人的字迹,还是要送去给专门的部门鉴定。
但是,如果送去部门鉴定,说不定会引起那主人的警觉。黄明觉想到,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能够确定分辨这自己到底是否出自同一人,他就是李峰!
黄明觉拿起了那封主人给他的信,然后开上警车就匆匆离去。
他走的时候,黄小丽正好来到了警局,本来是来复职的,看见黄明觉这么匆忙地离开,她心里一惊,难道爸爸又是去找李峰了么?
黄小丽不敢耽误,骑上了警用摩托,马上也跟了上去。
黄明觉在李峰的家附近,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他正要放弃的时候,在街上看见了李峰的车。
这个年代,街上的车不多,所以他一下子就认出来了,偷偷地跟在了李峰的车后面,李峰这到底是要去哪里?他车上好像还坐着一个奇怪的人,过了一会儿黄明觉认出来了,是大公鸡!
对了,李峰为什么会和大公鸡混在一起?难道说,李峰和主人真的有什么千丝万缕的关系。
为了不引起李峰的主意,黄明觉跟了一会儿后,故意把警察停了,然后打了一辆车继续跟着,这个举动,让他躲开了徐兵的警觉。
车子开到了一家招待所,大公鸡和李峰直上了楼,他们敲了敲莺莺的门,却没人开门。
“去楼下找服务员要钥匙。”
大公鸡听到李峰这么说,摇着头说:“用不着这么麻烦,你让开。”
然后他自己就掏出了一根钢丝,在钥匙孔里捅了两下,门就开了。
徐兵嘀咕:“果然不是什么好人,什么歪门邪道都会。”
“一会儿再说这些吧,先接人要紧。”莺莺不开门,李峰担心她出事了。
可是他进了房间,却没有看见莺莺的身影,房间里空空如也。
“有个女人来过了。”大公鸡拿起桌子上的一个女人包,递给了李峰,“莺莺跟我来的时候,身上什么都没带。”
“我们下去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吧。房间里没有打斗的痕迹,而且这门锁也没被撬过,如果莺莺出去了,一定是自己出去的。”
李峰的提议,另外两个人都同意,他们下来吧,一问前台的服务员。
服务员果然说:“我记得,那两个女人真漂亮,她们说出去玩玩,过一会儿就回来。”
三个人扑了个空,有些失望,大公鸡低声骂道:“都什么时候了,刀架在脖子上,竟然还要出去玩。”
“算了,你让她一个小女孩独自待着也可怜。”徐兵说,“这不还有一个女人么?她原来就是通城人,带她走的说不定是她的朋友。”
“她有个屁的朋友,她家人把她卖给红姐的,她的同学朋友还在读书呢,谁愿意和一个这么小就出来卖的做朋友。”
李峰嫌大公鸡说得难听,就打断了二人的对话,“埋怨也没用,我们去旁边喝点儿茶等等吧。”
三人正好有不少的事要商量,于是就去旁边的茶馆包了一个包间。
李峰让大公鸡正好说说,自己在沪市带走莺莺的故事。
“你在那里人生地不熟,怎么能够一个人带走莺莺,而且莺莺怎么会愿意和你走?”
大公鸡刚才说莺莺被黄永民糟蹋过,李峰怀疑那就是大公鸡的安排,那莺莺怎么敢和她走的?
“说来话长,有个奇女子帮了我一回,她劝莺莺和我走的。我带莺莺逃走的时候被黑狗发现了,她帮我们挡住了黑狗,只不过不知道她现在情况如何了。对了,她好像认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