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奇(方华的字),不,现在我应该叫你黑旋风李逵,或者是天杀星了!”
程处弼给坐在对面的方华,倒了一杯酒,略带微笑,有些玩味的说道。
对人有对人之礼,待客有待客之道,对于出身幽燕的江洋大盗——方华,自然不同于太学生、富庶家庭的刘轩,以茶会友。
对于方华来说,酒,尤其是贞观酒这种烈酒,自然最容易引发男儿的壮志热情。
“大人,说笑了,叫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大人喜欢就好......”
方华都没有望着程处弼,而是一门心思注视着他倒出来的,醇香扑鼻、清如冽泉的贞观酒,咧嘴大笑。
“你啊你......”
程处弼自嘲地摸了摸鼻,摇了摇头,遇上这么个酒鬼,他也不知道说什么。
“算了,你先尝尝这贞观酒!”
“还是大人知道我的心思!我心里的酒虫早就犯了!”
方华大大咧咧,憨憨一笑,连连端起酒杯一口抿下。
“这酒,真他娘的烈......”
喝完酒后,方华艰难地吐出舌尖,扇了几扇清风,同尉迟宝琳第一次喝到这酒的时候,如出一辙。
“这可是老子自酿的贞观酒,你以为是你之前两三百文一斗,随意就能喝的绿蚁酒啊!”
程处弼给方华再倒了一杯,没有丝毫尊卑观念,率然地嘲笑道。
对于方华这样的人,有礼有节,反而会让他感觉不真实,坦率地表现得鲁莽一些,到更能得到他的认可。
每个人在社会上,对于不同的人或者不同身份的人,都会戴在不同的面具,展露自己不同的身份。
面对心爱的父母的乖乖孩子身份、面对尊敬的师长的谦逊学子身份、面对交情至深的兄弟的两肋插刀的死党身份、面对誓言相守的女友的全心全意的恋男身份......
“贞观酒!这就是传说中赫赫有名、一斤三千贯的贞观酒,没想要俺竟然还有机会喝上这种酒!”
方华不顾贞观酒度数高的辛辣,再次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你这家伙,还真是个酒鬼!那我再给你倒上!”
程处弼趣味一笑,摇了摇头,再给方华倒上,依旧是一饮而尽,酣畅淋漓。
酒过三巡,程处弼正式转入了话题:“好了,酒也喝够了,我让你去高丽,有什么想法,说说看?”
“我能有什么想法,自然遵从大人的意思!”
方华无所谓地自顾自地倒了一杯,瘪嘴说道。
程处弼指着方华,笑骂了一句:“你这家伙,不老实是吧!”
“真的,大人又不是不知道我的性子,再说大人对我们有知遇之恩,连我们的性命都是大人救的!”
方华又是一口闷,擦了擦络腮胡子,嘻嘻笑笑的说道。
“去高丽还真不错,以前,我逍遥江海的时候,还真经常去高丽抢劫,为此还真心专门学过高丽的土语,只是没有想到大人连这个都知道!”
“不过嘛,去高丽参军,这个我真的......”
但是,说到去高丽,方华的脸上露出一抹难为之色,眼睛也闪过一抹不配憨厚外表之下的明亮。
“这个,我也知道,的确是有些难为你了,兵场凶险,稍有不慎就会有生命之危......”
程处弼也给自己倒了杯酒,主动向着方华碰了碰杯,一口喝下,然后带着迷蒙的眼神,饱含歉意的说道。
“这个确实是我程处弼对不住你,在此我向你赔不是了,也希望......”
去高丽参军,去战场出生入死,如果可以求生,谁愿意一定要过着脑袋憋裤腰带上的生活。
又不像戍卫京城的十六卫,不是从战场之上归来、尝到甜头的老兵,就是从五俊良家、或者从京畿官员中,挑选出来的勋贵子弟。
“大人,我......俺真的不是这个意思,俺铁牛真的不怕死!大人一心一意为了俺们考虑,像俺这样杀人无数、罪大恶极之人都能够宽大处理,俺真的很意外!”
听到程处弼这话,方华赶忙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憋着因为高度酒喝得发红发烫的黑脸,拍着心脯,急忙解释道。
“从您认同俺们的那一刻起,俺在心里就认定了您,俺这条烂命就任由您驱使了!”
“话不多说,干!我只有一句话,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程处弼凝望着芳华真挚而焦急的眼神,自己的脸上也有些温热,没有多说话,操起酒壶又倒了两杯,双手端在酒杯,敬上方华。
男人,有些时候,一切尽在不言中!
一杯酒,就足够表达,所有的心意!
“放心好了,俺可是铜皮铁骨,号称“铁牛”之人,一定不会有事的!”
一杯过后,芳华喝得是红光满红,酒酣心胆,敲打着资料上,忧愁的说道。
“不过,大人,您这纸上写的什么,泉盖苏文,这个人,俺应该怎么去接近呐?”
这就是他之前,感到为难的原因,因为程处弼交给他的任务是:接近泉盖苏文!
而这,也是程处弼将李逵的称号交给他的原因,李逵不仅为梁山上的步军头领、勇武过人,而且并不傻愣,除了对宋江的死忠之外,其他时候,表面上憨厚盲干,但实际上却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物!
“你去王俭城参军即可,泉盖苏文这个人,虽然年轻,但心思极为细密!”
程处弼指着上面的条条款款,带着手握乾坤的自信之色,淡然却坚定的说道。
“你不用刻意去安排,只要凭借你的勇武和你憨厚的性子,自然就有机会得到泉盖苏文的赏识!”
方华虽然对程处弼的才华佩服得五体投地,但还是有些忧虑:“只要顺其自然就好了?”
程处弼轻擦酒杯,露出一个回味无穷的笑意,幽幽的说道。
“有些人生性多疑,而你的单纯憨厚,又未尝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