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行!”俱乐部经理转忧为喜地答应了。随后洛蒙扶着满身酒气的老汉克回了家,老家伙一路上兀自大着舌头骂人:“别拦着我,我要揍死那个狗|娘养的!”洛蒙敷衍着说:“我已经替你把他揍死了,你就安心吧。”“有钱就了不起吗?!老子除了没钱,哪一点比那个卑鄙小人差了,露娜为什么要背叛我!”“不差不差,你拔根腿毛都比他帅,是那个女人没眼光。”“没错!小洛蒙,还是你有眼光!”“那是当然了,我是你养大的嘛。”到家后,洛蒙把老汉克放在床上,给他倒了杯水,又把毛巾打湿了给他擦脸。老汉克清醒了一点,回想刚才发生的事也怪不好意思的,摸了摸洛蒙的脑袋说:“唉,这几年是我这老不死的拖累你了。”洛蒙习惯了老家伙怼天怼地,现在听他这么一说反而觉得别扭,“说什么呢,真是猫尿灌多了。”老汉克摇摇头,又认真地说:“洛蒙,有机会你一定要离开垃圾星。”“肯定的,要不了多久咱们就可以一起移民去盖亚星享福了。”盖亚星以古地球的别称为名,是帝国皇室及上层机构所在的主星,距离垃圾星非常遥远,据说那里像天堂一样美好,是全帝国人民的向往之所。然而往来于星球之间的跃迁飞船最便宜的三等船票也要60万信用点,而洛蒙到现在为止一共只攒了15万,差的有点多。要是再加上老汉克的船票,那更是差了老远。不过洛蒙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攒够钱的,说不定哪天他就发大财了呢。“你要记住了,再亲密的人也有可能背叛你,只有钱最实在----当然,还有我这个老家伙。”“知道了,啰嗦,睡吧。”老汉克总算躺下了,没过几秒钟就睡着了,呼噜打得震天响。洛蒙躺在外间自己的小床上,对着灰扑扑的天灰板粗略算了一下,刚才赔了至少三百个信用点,加上老汉克的酒钱,这个月严重超支了。明天得想办法赚回来才行,不然移民计划又得推迟了。翌日早上,里间呼声依旧,老汉克醉了酒至少要睡到中午。洛蒙爬起来啃了个面包,穿上自己的工装外套后就去a01地下城耀星矿业的调度总部找活干。他也算是这家能源公司的一名员工,只不过不像老汉克和大部分矿工那样每天钻井挖矿筛选矿石,这些纯粹是体力活,既辛苦工钱又低,很不划算。洛蒙虽然力气不算小,但只是瞬间的爆发力比较强。omega的先天条件决定了他的力量难以持久,所以他干的都是讲究技巧和技术的工种,一般人干不来的,薪水相对来说也要高一些。一个叫马克的胖经理见到洛蒙就笑眯眯地跟他打招呼:“哟,小美人儿,又来啦!”“呸!什么小美人,老子是纯爷们儿!”洛蒙往地上啐了一口,大大咧咧地往他办公桌上一坐,“今天有没有什么高级点的活儿?”“有啊,刚刚来了一个。”马克调出光屏点了几下,“昨天探矿无人机在安托山一带探测到有红辉矿,正好需要有人过去实地勘察,确定大概储量,再采集一块样本回来。”洛蒙只关心一个问题,“这个活干完能给多少钱?”马克伸出两根手指头,“两千信用点。”洛蒙顿时眼睛一亮,这个工钱还算不错,要知道普通矿工一个月才能挣三千点呢。这也说明这个活不好干,难度不小。但是再难也难不倒他洛蒙!马克果然又说:“不过你最好还是别去了,那边环境恶劣,据说还有变异蜥蜴出没,搞不好容易丧命。要是你这张漂亮小脸蛋被刮花了,或者缺胳膊少腿的回来,那我可要心疼死了。”洛蒙骂道:“滚你的蛋!信不信老子现在就卸了你一条腿?”“唉,真是蛇蝎美人心哪。”马克装模作样地摇头叹气,“说真的,你要不找个搭档一起去?”洛蒙不以为然道:“用不着,小爷一个人就能搞定。”多个人就要分一笔钱去,他才没这么蠢。马克耸耸肩,“好吧,那你自己小心一点。”“你放心,小爷福大命大,出不了事的。”签了协议按了指纹后,洛蒙领了一包干粮和饮用水,带上勘测工具和一些急救药品,然后开着一辆越野车出发了。第3章一出地下通道,漫天黄沙就带着劲风扑面而来,噼里啪啦地打在越野车的挡风玻璃上。这种鬼天气要是不做任何保护措施直接暴露在外面,只怕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个大麻子。天色昏黄,日光星黯淡无光。放眼望去见不到一点绿色,全是被沙砾掩埋的废墟,空气中充斥着呛人的难闻味道。洛蒙却早就习惯了,在驾驶室里自得其乐地哼着歌儿,熟练地开着越野车在坑坑洼洼的路面上高速前进,按照导航的指示驰向安托山。三个小时后到了地方,洛蒙在安托山脚下停了车,揉了揉被颠得酸麻的屁股,吃了点干粮补充体力,然后戴上覆面式安全头盔,背着包下了车。安托山雄浑壮阔,绵延数十公里。洛蒙看过一部早期的纪录片,这一带曾经郁郁葱葱,周边水草丰美,是白鸟最大的一处栖息地之一,而今只剩下光秃秃的石头山,和一片萧瑟荒凉的戈壁滩。洛蒙打开矿物探测仪,仪表盘上的指针左右晃动一阵后指向西北角某处,他就手脚并用地爬上陡峭的山崖,灵活得像只猴子一样。半个小时后,洛蒙翻过一座山头,进入山谷腹地。这里阴风阵阵,从嶙峋怪石间刮过就像鬼哭狼嚎一样。经过一处石窟时,洛蒙脚下忽然一顿,敏锐地捕捉到夹杂在风声中的窸窸窣窣的响动,当即稍稍弓身,抽出靴子里的匕首扣在手中。下一秒,刷的一声锐响,石窟中甩出来一条长达两三米披覆着鳞片的尾巴,从侧后方朝着洛蒙拦腰一扫,犹如钢鞭一般。洛蒙和身就地一滚,离开那条尾巴的攻击范围,一个打挺平稳站定。那是一条硕大的变异蜥蜴,背部长满恶心丑陋的肉瘤,张开的阔嘴中布满参差交错的锋利尖牙,齿间挂着腥臭的黏液,看得洛蒙一阵反胃。变异蜥蜴一击不中,粗壮强健的后肢猛然一蹬,张着血盆大口朝洛蒙扑去。洛蒙一个闪身避了开去,右手随即在空中一抡,划出一道雪亮的刀光。哧的一声轻响,变异蜥蜴的腹部豁开一条一米多长的口子,暗绿色的血液和内脏哗啦啦喷了一地。洛蒙嫌弃地往旁边跳开一大步,生怕那些污秽东西会溅到自己身上。他不是头一回跟变异蜥蜴打交道,这种丑东西的背部生着厚厚的角质层,硬得像铁板一样,寻常刀具很难扎进去,只有朝稍微薄弱的腹部下手才能奏效。那条变异蜥蜴在地上翻滚嘶叫,不一会儿就四脚朝天,直挺挺的不动了。洛蒙甩掉匕首上沾的血,刚要插回靴子里,动作突然微微一僵,接着缓缓抬起头。只见十几条变异蜥蜴从山谷中大大小小的岩洞中爬了出来,将他团团包围在中间。该死的,这是进了这些丑东西的老巢吗,马克那家伙真是乌鸦嘴!洛蒙暗骂一声,握紧了匕首。……又是半个小时后,洛蒙气喘吁吁地站在山谷里,周围变异蜥蜴横七竖八死了一地。他的外套上破了好些口子,像烂抹布一样挂在身上,都是被变异蜥蜴的尾巴抽出来的。幸好他身手足够敏捷,没有伤及皮肉,不然可就麻烦了。这得亏是他来了,换成其他矿工,十有八九得把小命交待在这里,这么算下来两千信用点根本就不算多了。休息片刻后,洛蒙收了匕首,举着探测仪接着向前。进入到山谷最深处时,一侧山壁颜色陡然变深,呈现出暗红的铁锈色。与此同时,探测仪的信号突然增强,“滴滴滴”的叫起来。洛蒙心中一喜,从背包里拿出一把镐子在山壁上用力凿了几下。铁锈色的石屑纷纷落下,内里透出一抹晶莹的红光,赫然正是红辉石,而且从色泽和亮度来看纯度还比较高。洛蒙高兴地刨下拳头大小的一块红辉石作为样品放进背包,然后沿着山体继续往前。又过了两个小时,洛蒙兜了一大圈,完成了初步勘测。这一带的红辉石储量不小,大约有一百万吨左右,算得上近十年来发现的最大一处矿脉了。经过最近五十年以来的大量开采,垃圾星上的红辉石也所剩无几,产量在逐年下降,去年一整年零零碎碎的也就挖出来八十万吨而已,还没洛蒙今天发现的储量多。洛蒙很兴奋,自己这回可是为耀星矿业立下了大功一件,回去一定得让马克加钱才行!随后他出了山谷返回山脚下,正要上车时,头顶突然传来轰隆一声响。打雷了吗?洛蒙抬起头,惊讶地发现天边飞来一团火球,照亮了昏黄的天空,犹如一颗飞火流星般,穿过大气层和漫天的黄沙,拖着橙红色的尾焰,带着呼啸风声,朝着自己所在的方位不偏不倚地直直飞来。窝勒个擦,这是天降灾星吗?!洛蒙忙不迭地拔腿狂奔。然而那火球速度更快,短短三秒钟后就到了近前,几乎是擦着洛蒙的身体飞了过去,火星飞溅到他的肩膀上,把他的外套烧着了。“啊啊啊着火了着火了!”洛蒙被烫得吱哇乱叫,手忙脚乱地脱了外套。呯的一声巨响,火球坠了地,在惯性作用下去势未消,在地上犁出一道一米深的沟,向前滑行了十几米,最后一头扎进了一个沙坑才停了下来,周身的火焰也在沙子的掩埋下熄灭了。尼玛的,差点把老子烧死了!洛蒙也好不容易把外套上的火扑灭了,随即定睛一瞧,咦,那是什么?那东西露着小半截在沙坑外,远远瞧着不像是普通的陨石。他重新穿上烧得破破烂烂的外套,跑上前把那东西上盖的沙子扒掉,赫然发现那是一个挺大的长方体金属箱子,大约两米长,像是一口棺材一样----不,不是棺材,应该是传说中的休眠舱!洛蒙以前在耀星矿业的光脑上看到过类似玩意儿的广告,一般宇宙飞船上都会配备,随便一个至少都要上百万信用点。眼下这个被火烧得有点黑黢黢的,但本体是银白色,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感觉似乎很高级,结构也很精巧,想必价值不菲。乖乖,这东西怎么会从天上掉下来的?里面有人吗?就算有恐怕也被烤熟了吧。洛蒙向来天不怕地不怕,更不用说死人了,顿时来了好奇心,围着休眠舱转了一圈,在右侧发现一行铭文:云犀–005,大概是这个休眠舱的型号吧。铭文旁边有个按钮,按了两下却没反应,已经失灵了。洛蒙就从背包里拿出镐子来撬,撬了半天纹丝不动,又换了一把电子冲击钻,继续暴力破解。休眠舱的材质实在致密坚硬,这种冲击钻开山破石跟切面包一样,这会儿却很不好用。洛蒙忙活半天才钻出一个浅坑,休眠舱的盖子随即缓缓滑开,现出里面躺着的一个人来。那是一个年轻男人,约摸二十出头,体格健硕,浑身伤痕累累,血迹斑斑,似乎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浅金近乎银白色的头发一绺一绺的打着结,脸上也沾着污血和黑灰,但看得出来轮廓深遂,高鼻薄唇,每一分线条转折都恰到好处,英俊得令人屏息。洛蒙对他人的长相一向不怎么敏感,此刻却微微吃了一惊,觉得这个男人不一般,很不一般,从头发丝到脚后跟,和他以前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但除了相貌以外具体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上来。洛蒙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嗅觉出问题了,虽然这男人从头到脚脏兮兮的,满身的烟火气和汗酸味,但却并不难闻,甚至还有点香喷喷的----一定是中午吃太少的缘故。难不成真的烤熟了?洛蒙试探着把手伸到男人鼻子底下,发现还有微弱的呼吸。居然还活着!洛蒙只犹豫了三秒钟,就决定救这个男人,因为他对这家伙的身份和来历实在是太好奇了。随后他费了点力气才把昏迷不醒的男人从休眠舱里拖出来放到地上。这家伙太高太壮了,比老汉克还要高半个头,身上的肌肉硬得像铁疙瘩一样,死沉死沉的。洛蒙大概检查了一遍,男人身上最严重的是左肋下的一道伤口,长达十多公分,皮肉外翻,流出来的血把周围的衣服染成了深紫色。这会儿被洛蒙一折腾,伤口再次涌出一股鲜血来。洛蒙忽然觉得有些头晕眼花,脑袋里跟接错线短路一样,噼哩啪啦炸出一串火花。第4章人血是什么味道的?常年跟人干架的洛蒙并不陌生,带着铁锈味,有点淡淡的腥气。可眼前这个男人的血除此之外,另外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香味,勾得洛蒙口腔中瞬间分泌出大量唾液。身体深处也传来某种类似于饥渴的信号,就像茹素十几年没吃过一顿肉一样,尽管饿不死人,没尝过之前也不觉得有这个需要,但只要闻到一丝肉味就让人为之发狂,必须吃上一口才行。于是洛蒙发狂了,精神恍惚地跨坐在男人劲瘦的腰腹之间,把头盔的面罩推上去,然后俯下身来,照着他的颈侧吭哧就是一口。那里有一道几厘米长的擦伤,正朝外渗着血。洛蒙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力一吸,一股腥甜的血液霎时涌入喉咙,接着他就浑身哆嗦起来,就像得了疟疾一样。那口血顺着肠胃一路下滑,犹如一团火,又热又烫,转眼间就令他浑身发热,脸如火烧。呸,这个家伙有毒!洛蒙被那种陌生而可怕的灼烧感吓到了,慌忙从男人身上站起身,一边踉跄着离开,一边反射性的干呕。然而那口血却呕不出来,只吐出了一点酸水。躺在地上的男人原本几乎没有什么动静的胸膛突然开始上下起伏,接着浓长的睫毛颤了几下,猛然睁开眼睛。浑身都很痛,但是最新鲜且鲜明的痛感却来自于颈侧。视野有些模糊,天地一片昏黄,男人朦胧中只看到一个人正从自己身边离开。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他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爬起来,追上几步按住那个人的肩膀,用干哑的声音说:“等等。”洛蒙浑身一僵,慢慢地转过身来,和背后之人四目相对。靠,这家伙的眼珠子可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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