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杜明景也怀疑过,是不是这其中是否有猫腻。然而,开盅时,纪从骁最先,他次之,盛淮新手动作慢,留在最后。排除了看见自己点数再摇的可能性,他也确定自己的骰子没有被做任何手脚,而纪从骁也不是每一次都是高点,那么也只能将这归于虚无缥缈的运气问题。桌上的酒喝了大半,游戏仍在继续。第四十七轮,纪从骁十八,杜明景十五,盛淮十六。最近一次动心是什么场景?杜明景端起酒杯。第五十一轮,纪从骁十二,杜明景十一,盛淮十八。你喜欢什么样的人?杜明景一口干掉。第五十四轮,纪从骁十三,杜明景十二,盛淮十三。你收到过最喜欢的礼物是哪件?盛淮问。杜明景抬头,终于有一回不用喝酒,他努力保持着清醒答道:收到很多都很喜欢,没有最。然而,他忘了这一回最高点是重叠的。纪从骁开口:我和盛淮,你更喜欢哪一个?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纪从骁抽出手机对着已经喝醉的杜明景拍照,英明神武的杜总也能有今天!盛淮也靠在沙发上弯起唇角。今天确实是杜明景大意了。按这个人的精明水平,若在其他情况下,断然早就发现了猫腻,然而,今天和他坐在一块喝酒的是两个和他有暧昧关系的人,杜明景对他们两人的防备值远远低于平常。在情人面前的自大和自以为是,往往是大多数男人的通病。即便他们连情人都不是。纪从骁拍完照坐到盛淮身边,侧头看着闭着眼休息的男人。没想到盛哥也是个中好手。最初,纪从骁不明白杜明景要玩这么一个游戏的原因,但这并不妨碍他想出新折腾人的法子问一些模棱两可的问题,只要杜明景回答,就势必会得罪他和盛淮其中之一,看着他别无选择,憋屈喝酒的样子,纪从骁想想就觉得爽快。当然,如果只是他一个人,那么势必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效果。毕竟他不能做的太明显,让杜明景察觉可就不大好办了。直到他发觉自己有时候打算刻意输掉,却仍旧被拦在中间时,他才发现盛淮在不动声色地操纵全局。作为最后一个开盅的人,他可以依照前边两人的大小决定自己的点数。如果纪从骁小,那么他就摇个大的点,反之,他就躲在两人之间,让纪从骁赢。纪从骁敢打赌,这也是为什么杜明景没有发觉的原因。谁能想到看着温良的盛淮会有这么一手?你也很厉害。盛淮睁开眼回答,他原本不想参与其中,但听身边这家伙睁着眼说瞎话,便坐不住了。不过他也没做什么,顶多算是从旁协助。纪从骁一愣,随即笑趴下。回身取了自己用的骰子,递了过去。盛淮不明所以接过,入手后这才发现其中猫腻。当即坐直身盯着纪从骁。别盯着我,只不过进夜场下意识带上用来躲酒的。纪从骁耸肩。盛淮失笑:出千!太坏了!那是你太正直。说实话,这个技能跟你一点都不搭,你怎么想到要学这个?纪从骁皱着眉问道,盛淮给人的第一感觉就像是教育良好的书香世家子弟,温良端方,高山景行,浑身上下写满优雅和格调,应当听古典音乐,看歌剧戏曲,与琴棋书画和金融财政为伍,断然也不会和骰子这东西搭上边。你把我形容得太可怕了。盛淮哑然失笑,他也不过一个普通人,不过,如果八年前没有发生那场车祸,他或许确实会像纪从骁形容地这般仿佛不食人间烟火。演戏的需要而已。盛淮一笑,把玩着手中被刻意做了手脚的骰子,他取过骰盅,手一扬,飞速晃动,动作极快,几近要出现残影,末了,往前一推。语气里带上三分痞气:炫个技。贺斟!纪从骁惊道。难怪刚才就觉得这人动作眼熟,玩骰子,可是贺斟的标志性技能。当初《孔雀蓝》中贺斟和他的第二人格贺酌打赌时那一精妙绝伦的片段,可不知吸引了多少迷妹。盛淮抿了抿唇角,有些小小的不好意思。也不知哪根筋不对,鬼使神差就炫了一把,要知道他上一回这么做,还是在大一被人质疑曲子造假时气不过当着全校师生的面炫了一回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第五组原谱。两位,房间开好了。包厢门被推开,被遣派出去给杜明景开房的调酒师回来了。纪从骁拒绝了盛淮的帮忙,独自架走了杜明景。盛淮在包厢内等他,不到一会儿便见人带着一脸意味深长的笑回来。你做了什么?盛淮有些好奇。纪从骁挑唇,慢条斯理道:给他营造了一种事后感。盛淮握拳抵在唇边,转头轻咳。第13章 第十三支玫瑰凌晨三点,白日里的喧嚣到这个点儿已然褪尽,新一天的繁华还不曾开始,是整个城市最为沉寂的时候。宽阔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偶尔有车疾驰而过,用明晃晃的车灯和鸣笛打破这一份深夜的静谧。纪从骁走在路旁的人行道上,抬眼扫过街边漆黑一片的店铺商场,没了熙攘的人群相伴,那些彻夜不灭的流彩霓虹也暗淡了三分颜色,在这黑夜里透露着浓重的孤单和寂寞。下意识转头去瞧走在右边的人,得到一个询问的眼神,忽然便觉得心安。前边有个酒店,我打算将就一晚。你要一起吗?盛淮指着前方不远处的灯牌问道。他们从39号出来,两人都喝了酒,不能开车。找代驾不合适,而时间太晚,喊助理来接显然太不近人情,以至于这会儿仍旧在无人的街头晃悠。纪从骁不愿回家,哪怕他此刻已经有些累了,却仍旧不想回去休息。回去了,只有一个空荡荡的公寓,而跟在盛淮身边,不管怎么样,总归不是自己一个人。因此,一句话没问,什么都没想,就跟着人走了这一路,直到现在才反应过来。要是再拍到我们一起进酒店,这回可有嘴都说不清了。纪从骁扬唇,他们两这回可是什么伪装都没做,仗着大半夜没人,就这么大咧咧地走在街头。压马路还好,即便被狗仔拍到,那也顶多说一句两人关系好,给生肖cp发一发素材,没有谁会觉得他们之间不清不楚,毕竟群众又不是傻子。但是,如果两人真的一块进了酒店,那么纪从骁觉得,他一定会被叶卓用乱刀砍死。或者还要加上一个何奢,毕竟这位女士护短也是出了名的。去酒店也睡不了几个钟,盛哥想不想去领会一下我们这大帝都深夜的风光?他怂恿道。深夜的风光,车流霓虹不夜场么?我已经领会过了,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盛淮婉拒,按照生物钟,这会儿他应该在深度睡眠中。不不,你说的是千篇一律的夜景。而每个城市之所以有别于其他地方,是因为它所蕴含的文化以及历史流传下的传统。帝都有一个纪从骁一顿,侧头看向盛淮。英俊的男人走在明亮的路灯下,暖黄色的灯光由他头顶倾泻而下,在他的脸上投下小片阴影,将那张脸的轮廓衬得愈加深邃,也将那眼角眉梢的倦意展露无遗。有一个什么?没有听到后文,盛淮不由停下脚步开口问道。要说的话留在喉间,纪从骁摇头,弯了弯唇角:没什么,酒店到了,我也该回去了。他道了声再会,当即越过盛淮站到路边,打算拦车。盛淮稍稍皱眉,拉住他的手腕。虽然并不知道为什么这人刚才还一脸兴致勃勃,这会儿却突然改口,但盛淮明显能感觉到纪从骁不愿回家的心情。言里话外都显露着不舍,当然并不是对他这个人的不舍,而是对他们所进行的活动的不舍。现在是这样,上一次宴会那晚也是这样,电话不,电话并不是。那时候已经在家。盛淮折眉,推翻心中小朋友只是爱玩的想法,换成另一个让他有些犹豫的念头。或许并不是爱玩,也不是不想回家,只是,不想一个人待着?可纪从骁瞧着并不像不论这猜测正确与否,盛淮想到曾经自己也总是拉着人寸步不离时的情景,忽然就心软了。抬手轻捏鼻梁,提了提神。你说,帝都有个什么?纪从骁一顿,略略抬头凝视着盛淮。逆着光,看不清神情,却将那双棕色瞳孔中的纵容尽收眼底,瞬间就笑了:说好的养生呢?大叔?二十九岁,还能再任性几个晚上。盛淮一手肘压在他的肩头,难得有些肆意,带路吧小朋友。纪从骁高兴,连小朋友的称呼都没在意。拉着人往前走:我带你趟鬼市去!离这不远,走过去大概十分钟。你有听说过它吗?鬼市盛淮看着他瞬间飞扬的眉目,也跟着一块弯起唇角。纪从骁说得起劲,带着一种给小伙伴介绍家乡特色的自豪感。眉目飞扬,手舞足蹈,兴起时还能跳一跳。盛淮第三次将跳到马路边的他塞回内侧,不由扶额:几岁了小朋友?连蹦带跳的?纪从骁摊手,他今晚高兴。虽说他打算续摊的时候,少有人拒绝,但一旦他松口,其他人就会欢天喜地立马解散回家,这还是头一回,在他已经打算放弃的时候,被人主动迁就。忽然就明白了何家小姐为什么会如此喜欢柳暗花明的感觉。太过惊喜。先抑后扬,比最开始就得到的感觉可要高上千万倍。当然,他依旧觉得云顶会所是用来捉迷藏的。等到两人过马路走上斑马线时,纪从骁才发觉哪里不对劲。盛哥?你该不会把我当女孩子对待了吧?虽然这确实非常绅士,但是我也是个大男人,用不着这么小心呵护。他抬头望向有意无意走在自己右前方的人,眉头一折。盛淮小心避让着右转的车辆,直到跨过马路,将人再一次塞到走道里侧,这才回答:没有把你当女孩子,如果对你造成困扰了,我很抱歉。所以你还是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盛淮低叹一声,抬眼一脸无奈看他:你忘了吗?两百码。真心话大冒险前这人自己说的规则,说谎的人出门两百码。他当时便觉得奇怪,杜明景目的不明,会问出什么样的问题,真实的回答是否可以,这谁都不知道。他一开始以为是纪从骁绝技压身,能保证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才说出这样一句话。但事实证明,他想太多。这人只不过是全然不将自己的话放在心上,睁着眼瞎话张口即来。简单的三个字,让纪从骁愣在原地。怎么也没想到是这么个答案。忽然想起之前游戏里,他未免自己赢太多让杜明景看出破绽,因此故意放水,摇了个小点数,但除了第一次是由杜明景问他以外,剩下的,无一例外盛淮不是比他点数更小,就是赢了提问的机会。当然,他提出的问题,从来也没什么可以说谎的。所以,从那会儿就开始被这人小心照顾着了么?纪从骁心头一颤。唇间不自觉牵出一个笑。杜明景可真是眼瞎。身边的人没有追上来,盛淮停住脚步,转身看他。只瞧见纪从骁站在重重树影之间,大半张脸被藏进黑暗里,瞧不清神情。只有那唇角,带着些古怪的弧度。他只当纪从骁年轻人不信这封建迷信罢了。别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盛淮走到他的身边,抬手轻拍他的后脑,命只有一条,得好好珍惜。纪从骁扬唇对他,不置可否。鬼市是帝都难得神秘的所在,夜里两三点开市,早晨拂晓之前,悄无声息散去。它的地点总是在不断变化,却又不能公开透露,只靠口耳相传。能不能找到,全靠机缘。据说,这是由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传统。早年间,有不少富贵人家的丫头小厮和手头不足的纨绔子弟偷偷摸了家里的东西,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摆摊售卖。沿袭至今,便成了一个出现在深夜的集市。里头的东西多是旧物,旧衣旧鞋,古董器物等等种类繁多,应有尽有。但真假不论,来路不问。我曾经半夜三四点闲逛时发现的,那会儿还小呢,离家出走,身上没钱,也没地方去,偶然间到了这,就在鬼市里听那些摊主大叔们讲那些东西的来历。我不懂那些个破旧的古董,但喜欢听他们说,好几回晚上都偷偷跑出来,在这里混到天亮才回去。纪从骁带着盛淮穿行在摊位之间,在这里,没有人会在意你是什么身份,无论你是影帝天王也好,国际富豪也罢,除非你想买他们的东西,不然没谁会掀眼皮搭理你一下。更何况,鬼市灯光昏暗,只有摊位上一小支灯管,再惨绝人寰的帅哥也得泯灭于黑暗之中。盛淮好奇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在跟着纪从骁走了三四个摊位后,终于不满足跟着他听故事,掌控了方向盘。直奔各个摊位上各种老古董。不一会儿,他的怀中就已经抱满了东西。一个六十年代小巧收音机,一个用报纸裹得严严实实的天目裂变小碗,一个不知哪个年代的彩色玻璃灯,还有一个纪从骁看上了却放下的玩具火车头。怀中满满当当,他仍不满意,将一小半塞入纪从骁手中,又跑到前头淘了几张黑胶唱片,几枚古铜钱。纪从骁:眼前这个盛淮大概是个假的吧。两人在鬼市淘到天色渐白才各自回家补眠。就在他们进入睡梦中时,杜明景却在39号的客房内睁开眼睛。看着陌生的天花板,杜明景回忆了一下昨晚发生的事情。琢磨着大概是醉酒后被盛淮和纪从骁送到了这里。他拿过手机,打算给助理打个电话,让人送衣服过来。然而一坐起身,被空调的冷气刺激得满身鸡皮疙瘩,他才意识到自己不着寸缕。再一瞧周围凌乱的大床,丢得满地都是的衣服,地毯上用过的套,胸口零落的草莓,以及身体明显发泄过的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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