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竹泽展示着美希子曾向大学提交的《检讨书》。这份材料的展示,不由得引起旁听席后面几排人士的议论纷纷。骤然之间,案件的风向再度进行了转变。如果说此前,北原提出美希子的两篇论文并不属于其在校期间的发表成果这一点,还对局势产生过影响。那么,现在竹泽所展示的这份《检讨书》则几乎将问题盖棺定论,一锤定音。
还有什么证据,要比当事人的自白,要来得更加有力?
在众人的面前,代表京都大学一方的律师,几乎是将通往天堑的唯一索道,直接斩断。不可能赢了,原告方的律师绝对不可能赢了。连自己的当事人都这样明明白白地承认抄袭,哪里还会有回旋的余地。
这已经不仅仅是巧妇无米了。
这是连做饭的锅具,都被砸得干干净净。
这还要如何翻盘?
展示在法庭之中的,是那份检讨书的原件。上面是明白无误地使用黑色水笔写成的字迹。一个个平假名汇合起来,最终组合成了美希子对于这起抄袭事件的忏悔。最后落款的签字和签章,则明白无误地表明《检讨书》的作者正是本案的原告美希子。
北原微微皱起眉头来,迅速扫动着法官助理刚刚递过来的检讨书的复印件,立刻阅读着上面的文字。情况基本和竹泽在举证意见中说的一致,没有添油加醋的地方。美希子的确在这份《检讨书》中承认自己抄袭了。
难怪——北原内心盘算道:朝仓彦、竹泽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绕过对于专家组内部讨论意见的举证。专家组对美希子是否构成抄袭确实具有较大的分歧。于是朝仓彦他们就直接以这份美希子的《检讨书》来作为替代举证。如果当事人自己承认抄袭了,那么专家组的意见自然就不需要再特别出示了。
这幅算盘打得是真响。
北原看着面前的文件,心中飞速开始运转,思考解决面前的难题。
宫川再三翻看着面前的文件,这张薄薄的a4纸显然成了一个惊天地雷,在这一刻轰然炸响。不能认输,绝对不能认输。宫川咬了咬,望了望身旁的北原,在经过眼神交换后,随即她站起来道:
「裁判长。被告所出示的这份检讨书,真实性存疑。其是否由我当事人进行书写、签名,存有疑问。且《检讨书》中存在部分涂改液涂抹迹象,不能够排除该份文件在事后遭到修改的可能性。」
竹泽听到这番话语,露出蔑笑,「既然原告对这份《检讨书》的真实性存疑,那么完全可以向法庭申请司法鉴定。究竟检讨书原文是否有遭到涂改,相关涂改笔迹的形成时间、签名字迹的真伪性、印章的真实性,完全都可以由司法鉴定进行验明。到时,这份《检讨书》的真实性问题,将大白于天下!究竟这份《检讨书》是不是伪造,将一目了然!」
竹泽强硬反驳所散发出来的声势,如同滔天巨浪一般,让人喘不过气来。
刹那之间,宫川顿时哑了哑,不知该作何回应。
是的,这起官司本来就近乎于一场无望之战。
而现在,这份检讨书已经让无望变成了绝望。
旁听席靠后排的一些听者已经发出了颇有些不屑的声音,像是在表达着对美希子的鄙夷。尽管法庭禁止进行记录,但后排的记者们还是悄悄拿着笔记本进行飞速写写画画,将被告出示的这一份最新的证据记录下来。
庭审的氛围,由于这份检讨书的出示,展现了微妙的变化。
就连裁判席上左右两侧的裁判官也隐隐间皱了皱眉。
一起这样的官司,无论是谁,恐怕都会想当场驳回。
竹泽察觉到在场众人的情绪变化,微微一笑,决定火上浇油,于是踏前一步,「裁判
长。原告美希子违反学术伦理,抄袭他人论文,本已就展现出了其不诚实、不可信之一面。眼下又想反悔否认其已经写成的检讨书,无异于又是出尔反尔,再度体现了原告实则对于其抄袭之所作所为毫无悔改之心。这场原告所提起的诉讼,从根本上讲,就是一场无理之诉!一场蛮缠之诉!一场哗众取宠的荒唐闹剧!」
这位行政资深女律师的话音回荡在法庭之内。
句句犹如惊雷般,怒斥着美希子的品行。
无可辩驳的书证,再加上这凌厉的攻势。
看来,这场官司将到此为止。
这是在场人士的印象。
这起有关京都大学的诉讼风波,将在今天结束了。
等庭审结束后,一切都将恢复原样。
然而,狂风将起之际,总是一片宁静。
大异常发生之前,总是一切与往常无恙。
就在这时,法庭之上,原告席那位男律师站了起来。他身体颇有些摇摇晃晃,像是喝得有些醉熏了一般。领带还是依然松松垮垮的模样,显得有些吊儿郎当。一眼看过去,这样一副不正经的律师模样,倒也与那无理取闹的原告美希子有些相衬。
他……他还要说些什么?!竹泽注意到这一幕,正要坐下的身子,控制不住地僵了僵。死人不能复生,白骨不能生肉。这是最为基本的道理,面对无比确凿的证据,这位叫北原的律师,还要怎么说!?莫非他真能把死人说生?!
下一秒,北原的声音响起道,「裁判长。本份检讨书的真实性尚需与原告美希子核实。但是,原告代理人想提请注意本份《检讨书》的时间。」
这位男律师又手指了指文件中的日期,随后继续道:「本份检讨书的日期要早于专家组作出结论认定我当事人存在抄袭的日期。也就说,在我当事人承认所谓抄袭的时候,专家组尚未就涉案两篇论文是否构成抄袭的技术性细节展开研究和讨论。因此,该篇检讨书无法用作证明美希子已认可专家组对其论文所作评议的结论。」
同时,北原声音亦提高道,「请合议庭注意大学专家组与美希子往来的邮件,以及工作日志对谈话内容的记载。这些往来邮件和谈话中我们可以看到,专家组自始自终未披露其是代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前来调查涉案论文,也没有告诉我当事人其承认抄袭的后果将会导致学位被撤销。在此情况下,我当事人所做的承认,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美希子在不清楚其承认的后果,会导致学位被撤销的情况下,其被专家组调查教授诱导所作出的检讨书,无法成为证明其存在抄袭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