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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抉择(九)

    离开多灵后的第一顿晚餐还是颇为丰盛的——李奥娜找到的蛋、浆果,凯瑞本用椴树糖和松鼠换来的松果,伯德温掘到的一些野生的甘薯,还有葛兰弄到的那些蛋的妈妈。


    李奥娜从她的行囊中找出了一件褐色的棉布长袍,还有一件羊羔皮内里,茶色缎面的无袖长马甲,不管怎么说,总不能让弗罗的牧师就这么半裸着跟着他们走,即便梅蜜并不在乎被人看到自己的身体,这个时候的高地诺曼晚上仍然很冷——伯德温与他的同伴们围绕在燃起的篝火边,笼罩着大地的天穹已经转成深宝石蓝色,星河璀璨,空中飘荡着食物的香气,如果不是梅蜜与李奥娜之前的古怪气氛,他们原应好好地享受这么一个来之不易的轻松夜晚才是。


    梅蜜自从被允许回到伯德温的身边后就再也没说些什么,除了感谢李奥娜的馈赠之外,弗罗的牧师沉默寡言的就像是被割掉了舌头,她吃了两只蛋,还有一点浆果就再也没伸出自己的手,而是抱着膝盖——就像当初在他们举行仪式的房间外等待着那样,安静地将伤痕累累的面孔隐藏在手臂的阴影里;而李奥娜,或许是异界的灵魂并不怎么精通女性学的关系,他一点也看不出高地诺曼的王女的异样,她固然爱着伯德温,但她对梅蜜也同样不抱一丝芥蒂之心,也未曾因为他们亲密的过往感到忿怒或是羞辱。


    这并不是出自于和善或是懦弱,异界的灵魂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这是以另一种方式表现出来的冷漠与残忍——在他的位面里,很多时候,越是身处高位者便越是温和宽容,倒是一些堪堪脱离原有阶级的人反而会为了一些小事大叫大嚷,但这并不是说前者就要比后者更为理智有礼,他们只是不想降低到与你同一位置——无论为了什么。除了疯子,没人会去与一颗细小的尘埃吵闹争斗。


    高地诺曼的王女也是如此,哪怕她确实对伯德温有着百般眷恋,并愿意为他舍弃自己的姓氏与领地,远离故土,作为一个战士而不是公主与其并肩同行,但她从未认为一个弗罗的牧师能够撼动她的情绪,虽然她不曾如马伦的叔母那样直白地将梅蜜称之为弗罗的器具,她的血统与地位却将梅蜜弃置在了一个近乎透明的位置上——在她的认知里,梅蜜的一切都是基于伯德温而存在的。她尊重她,感谢她,和她说话,向她伸出援手,只是因为梅蜜是伯德温的同伴,并在他孤立无援的时候细心地照看了他。


    但她不会嫉妒梅蜜,因为只有王女认可的女性才会引起她的警觉,就像是一个高贵而年轻的王侯永远也不会想要与一个卑微衰老的流民争夺些什么。


    梅蜜在这场无形的战争中处于绝对的劣势,她全副武装。日夜难安,声嘶力竭,而她的对手却吝啬到不愿投掷哪怕一个眼神——盗贼葛兰从鸡胸上扯下一些肉送进嘴里,一边乖戾地打量着那只可笑又可怜的小蠢货。她蜷缩在篝火边,仍会时不时地颤抖,就像是火焰散发的热量完全无法渗透进她的心和她的身体里似的。


    所以上半夜即将结束,轮到葛兰守夜的时候。他毫不吃惊地看到梅蜜又去找伯德温了。


    他们所栖身的地方没有高大的乔木,只有零星的灌木与茂密的长草,精灵只是利用自身的天赋令得一些原本就超过膝盖的细草长得更高一些。几乎没过伯德温的腰部,而后一部分细草匍匐下来,形成了一个温暖干燥的巢穴,而四周的细草垂下叶尖,既遮挡住了夜晚的微风又遮挡住了敌人的视线,即便是从高空俯瞰,也很难发现他们。


    坐在小丘高处的盗贼就像吃块糖果那样轻而易举地发现了梅蜜的踪迹,她压低了身体,快速而轻盈地穿过细草丛,有着微小锯齿的草叶摆动着,抽打着她的脸,留下细如蛛丝的伤口,而她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她需要伯德温,比任何时候都需要。


    伯德温在噩梦中听见了织物与草叶摩擦的声音,这个声音让他瞬间返回到了现实里,他握住了放在身边的宽剑。


    但他随即便嗅到了熟悉的甜蜜香气,梅蜜就和每一个弗罗的牧师那样,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她们会使用麝香与罂粟调制而成的香料,香料被混合在鲸鱼油里,涂擦在嘴唇和肌肤上面,有时她们还会在食物里加进这种香料,这样在亲吻的时候她们的情人会觉得身处在馥郁温软的花丛中——伯德温也不止一次地品尝过这种美妙的滋味,他抬起手,准确地握住了梅蜜的肩膀。


    “你在做什么呢,梅蜜?”


    “我来服侍您啊,”梅蜜说:“就像以前那样。”


    伯德温轻轻地叹了口气,梅蜜身上还穿着李奥娜的衣服,这件衣服对她来说太大了,就算腰部可以用皮绳束紧,但领口一直敞开到了可以看见锁骨,袖子也盖过了手背,看上去就像是个孩子穿着父母的衣服:“不,梅蜜,不。”


    “因为您已经有了另外一个人,是吗?”梅蜜紧咬着伯德温的耳朵说,微弱的气流拂动着他鬓边的头发,他的耳朵更是无端燥热起来。


    “她和你是不一样的。”


    “当然,”梅蜜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里带上太多的怨恨:“我们当然是不一样的,但那又有什么妨碍呢?尊贵的殿下是不会在意的……她是个性情宽厚的好人。”


    “但我已经不需要了,”伯德温坐起身,将梅蜜推开:“我会带着你走,就像我曾经承诺过的,你会得到我的保护,等到了龙火列岛,你可以去到任何你想要去的地方。”


    伯德温以为梅蜜会像在多灵时那样不顾一切地喊叫起来,但她没有,她安静地坐在地上,忽然拉直了嘴角,微微一笑:“好吧,我总不能违背您的意愿——但你若是有所需要,请记得梅蜜就在您身边。”


    她这样说。然后站起来,拉了拉敞开的领口,“好睡,”弗罗的牧师敷衍地说:“我的爱人。”


    &&&


    “如果按照您的路线走,”葛兰说:“那么我们需要穿过雪盖沼泽。”他低着头,精灵的地图要比人类详尽的多,他只需要简单地估算就能知道这条路线确实要比绕过雪盖沼泽,翻越数座山脉与一整个高原要快捷得多,问题在于,雪盖沼泽之所以有着这么一个美丽的名字。并不是因为它终年冰封,而是因为在沼泽中生长着一种被人们称之为白绒的植物,这种植物的花就像是蒲公英,但要比蒲公英大上两倍并且每个月初都会开花,穿过沼泽的风将它们撕扯的七零八落,又吹得到处都是,所以每个第一次见到雪盖沼泽的人都会误以为它被一层厚厚的冰雪覆盖着——它们将沼泽最为致命的地方——泥沼完完全全地掩蔽住了。


    以往人们若是要穿过一个沼泽,那么他们可以沿着有树木,或是生长着石楠的地方走。它们只会生长在硬地上,也可以小心留意,避开那些寸草不生或是布满着青色苔藓的地方,但这两种办法在雪盖沼泽是无法施行的。因为雪盖沼泽里没有树木生长,石楠也十分罕见,而白绒的花覆盖了所有你能看到的地方——有人想要借助投掷石块,或是敲打地面。查看地面是否会晃动来判定前路是否充满危险,但这种方法虽然能够辨别出泥沼的位置,却也很有可能激怒潜藏在泥沼中的怪物。


    另外。因为缺乏标示物以及所有测定方向的魔法器具与法术都会在雪盖沼泽中错乱或是失灵的关系,即便你想要飞过整片沼泽都不会那么容易——它最细窄的地方也超过了一个传送类法术能够达到的距离。


    但因为它着实可以减免不少路程和时间,还是不断有商人和冒险者想要穿越沼泽,他们雇佣在雪盖沼泽中的黑脚半身人做向导,黑脚半身人和其他地方的半身人没什么两样,孩童般的身材,圆滚滚的面孔与不安分的手指,唯一较为独特的地方就在于那双生满了黑色毛发的脚,它们看起来就像是发霉很久的面包,里面蓄积着丰厚的脂肪,保证这些半身人可以在冰冷的泥地里走来走去也不会觉得很冷,而且他们的重量只有人类的三分之一,所以就算是掉进了泥沼也能凭靠着自己爬出来,因此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在整个雪盖沼泽上走来走去,探索每一个陌生的地方。


    “他们不便宜,”葛兰说:“而且胆子出奇的小,或许是因为他们不觉得为了一袋子金币付出自己的性命会是件划算的事情,所以进入雪盖沼泽的人们可得牢牢地看守好自己的向导,”盗贼想起一个尖颚港的商人在酩酊大醉后发的牢骚:“哪怕只是条泥鳅他们也会被吓的跳起来,然后头也不回地跑掉。”


    “听起来挺糟糕的。”凯瑞本说。


    “可不是。”


    “我想我们可以省略这一步骤,”凯瑞本说:“我曾经三次穿越雪盖沼泽,最近的一次是在十二年前,我想我还记得该怎么走。”精灵的指尖在打开后可以放得下一头野猪的地图上滑动,葛兰注视着它,在搜索到它的走向后他略感讶异地将握在手心里的银币在手指间转了好几个圈儿:“星光河?”他问。


    “这是最快离开高地诺曼的方法……之一。”精灵不那么谦虚地说。


    “只有精灵的船能够在星光河上行驶,”李奥娜说:“但我并不希望银冠密林介入此事,伯德温?”


    “那只会是一艘被精灵们不慎丢失的船只,”凯瑞本认真地解释道:“很不幸地,它搁浅在了某个地方。”


    “我们即将到达的地方……”盗贼补充道,之后他撅了撅嘴,“说实话,我以为精灵不会玩儿这种把戏呢。”


    “很显然,”凯瑞本说:“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不过这个议题可以略微延后,在抵达星光河前,他们还有一段相当漫长的旅途。数日后他们来到了一个小村庄,几乎与凹角一样大,但要比凹角更富裕——村庄里的每个人都很擅长饲养山羊和绵羊——这也是他们为之忧愁的原因,因为不知为何,一群该死的地精正在劫掠他们的羊群,村民中和地精争斗过,几乎赢了但没能把它们驱逐出去,然后在一个夜晚,他们的羊圈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连根羊毛都没能剩下。


    他们找遍了树林、丘陵甚至村边的小湖,却怎么都没找到自己的羊。


    “你们是冒险者吧,”村长热切地注视伯德温的宽剑与精灵的长弓,还有梅蜜的胸部,“我们愿意出五十个银币,来找回我们的羊和赶走那群地精,如果能杀光那些可恶的地精,可以再加十枚银币,但地精洞穴里的东西都归我们所有……呃,不管怎么说,他们偷走的东西几乎都是村子里的——我们得拿回自己的东西,如果您们只找回了羊,那么就只有二十个银币,而且羊只的数量不得低于一百头。”


    葛兰嗤笑了一声:“每只羊在市场上最低也能买到十枚银币,您给出的酬劳可真是太多了。”


    村长耸了耸肩,摊开双手:“我们只有那么多,而且你们之中就没有泰尔或是罗萨达、又或是苏纶的追随者吗?”


    他们之中有一个苏纶的信民,还有一个曾经的泰尔的圣骑士,虽然这个任务实在是有点……难以形容,但用盗贼的话来说,至少要比去和半魔或是魔鬼打交道来的好,除了有点臭。


    精灵游侠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地精的踪迹,大部分都很陈旧,最新鲜的也在三天前。


    他们沿着地精留下的蛛丝马迹一路追索,找到了它们的洞穴,洞穴的入口很小,毕竟地精的身量只有人类的一半,盗贼可以进去,但他认为他只要一进入里面就会窒息而死——诸神在上,就算站在距离洞口还有十来尺的地方都令人难以忍受,最后是克瑞玛尔召来了他的火元素灵仆,八只眼睛的小家伙可以说是极其迫切地接受了这个任务——不择手段的小魔鬼阿斯摩代欧斯给它带来了深重的危机感,它一点也不想失业!


    它就这么兴高采烈地,高举着一双螯肢冲进了黑暗的洞穴,恶臭在高温中变得更加鲜明“醇厚“,凯瑞本做出手势,让同伴们注意他找到了另几个出口,免得有地精逃走——地精的记忆力不怎么样,但短时间里,对它们造成伤害的人或事它们可不会那么轻易地忘记;游侠不止一次地看见过遭受到地精报复的村庄或是城市,它们会向城墙与房屋投掷粪便,毒药和火种,还会乘着父母不注意的时候掠走孩子,并恶意地将孩子的一根手指或是一个鼻子留在摇篮里,更有甚者,它们会带来瘟疫、怪物与魔鬼。


    但这次直到从那几个出口窜出了火焰,他们也没能瞧见一只地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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